律师函(学校拖欠货款)律师拟定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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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 共 2 页 律 师 函
(20XX)粤正民律意函字第 号
东莞市XXXXX 学校(XXX ):
广东XX 律师事务所受东莞市XXXXX 电器商行(如下简称“XXX 商行”)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就你方拖欠货款事宜,向你方严正致函如下:
一、本律师依据我委托人XXX 商行的介绍及提供供货记录、聊天记录、欠条等资料及其陈述可以证实以下事实:
委托人是你方多年供应合作商,居于多年合作的信任,委托人一直给予你方拖欠货款,现你方单方终止合作,根据委托人统计你方自20XX 年XX 月XX 日至今尚有货款人民币XXX 元未支付,并经过你方写下《欠条》确认,本次拖欠货款均有你方采购员XXX 和XXX (XXX )按微信、电话、采购单等方式下单定货,送货清单由你方员工签收,但截止本律师函发出之日,你方未支付剩余货款。期间委托人多次要求你方付款,你方均没有付款,并且委托人听说你方采购员私自开收据请款,委托人慎重声明:未收货款从未给你方先开收据,请你方核实,如有虚假账目的,委托人将以诈骗等刑事犯罪向公安机报案。
二、本律师认为,委托人陈述及证据材料属实,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你方和我委托人已经形成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你方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另外鉴于你方采购人员涉嫌虚假票据清账的,已经涉嫌诈骗等刑事犯罪,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等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为此我委托人XXX 商行委托我所准备向经济犯罪侦查局报警,并申请立案,如你方拒不付款,后期将直接追究你方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三、鉴于此,今正式函告你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