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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买卖双方权责规定(2024年修订版)

艺术品买卖双方权责规定(2024年修订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艺术品买卖双方权责规定(2024年修订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艺术品买卖双方权责规定1.1 定义与解释1.1.1 艺术品1.1.2 买卖双方1.1.3 本合同1.2 买卖双方的权益与义务1.2.1 卖方的权益与义务1.2.1.1 艺术品真实性的保证1.2.1.2 艺术品完整性的保证1.2.1.3 艺术品权利的保证1.2.2 买方的权益与义务1.2.2.1 支付货款的义务1.2.2.2 接收艺术品的义务1.2.2.3 维护艺术品权益的义务1.3 艺术品交付与货款支付1.3.1 艺术品的交付1.3.1.1 交付时间与地点1.3.1.2 交付方式与程序1.3.2 货款的支付1.3.2.1 支付方式1.3.2.2 支付时间与条件1.4 艺术品权利与知识产权1.4.1 艺术品的权利转移1.4.2 知识产权的保护1.4.3 艺术品复制品的限制1.5 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1.5.1 违约行为与责任1.5.2 争议解决的途径与方法1.6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6.1 合同的生效条件1.6.2 合同的变更1.6.3 合同的终止1.7 保密条款1.8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1.9 争议解决方式1.10 其他条款与附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艺术品买卖双方权责规定1.1 定义与解释1.1.1 艺术品本合同所称“艺术品”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转让的绘画、雕塑、工艺品等艺术创作实物。

1.1.2 买卖双方本合同的“卖方”是指享有艺术品所有权,并同意将其转让给他人的个人或机构。

“买方”是指同意购买艺术品,并支付相应价款的个人或机构。

1.1.3 本合同本合同是指卖方与买方为明确双方在艺术品交易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所签订的书面文件。

1.2 买卖双方的权益与义务1.2.1 卖方的权益与义务1.2.1.1 艺术品真实性的保证卖方应对所出售的艺术品真实性承担责任,保证艺术品非赝品,无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福建海峡文化产权交易所邮币卡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

福建海峡文化产权交易所邮币卡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

福建海峡文化产权交易所邮币卡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福建海峡文化产权交易所邮币卡交易中心(简称本中心)交易活动的正常进行,加强交易活动的风险管理,维护交易活动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福建海峡文化产权交易所邮币卡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及其它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交易风险管理分交易前与交易中两个阶段。

交易前的风险管理实行标的物强制保险制度和标的物鉴定估值体系规范制度;交易中的风险管理实行全额货款制度、资金存管制度、无人竞买退市制度,交收违约赔偿制度和风险警示制度。

第三条会员、第三方服务机构及交易活动各参与人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标的物强制保险制度第四条为防范标的物在交易过程中出现破损、遗失等风险事件,保障标的物权属人的利益,标的物权属人与本中心合作的保管机构在标的物保管期间,需对拟上市标的物购买相应的综合保险。

第五条标的物保险的详细条款详见标的物权属人与保管机构签署的《保管合同》。

第三章标的物鉴定、估值体系规范制度第六条为了维护鉴定估值各方的合法权益,力争保证挂牌上市标的物来源合法、作品真实、价格公允,本中心组织建立标的物鉴定、估值体系。

第七条标的物鉴定、估值体系指创作者、鉴定估值专家委员会或第三方专业鉴定、估值机构,通过严密的鉴定、估值流程,对拟上市标的物的创作、工艺、材质、市场价值等做出的合法、合规、中立的评价报告的一系列活动。

第八条本中心不对上市标的物的真伪和投资价值做任何保证和承诺。

第四章全额保证金制度第九条本中心实行全额保证金制度,会员发出购买/竞买指令前,其资金账户内应有足额全额保证金。

第十条在交易模式中,电子交易系统根据有效竞买指令锁定相应的全额货款;当下一有效竞买指令产生时,电子交易系统锁定最新有效竞买指令对应的全额保证金,并自动解除上一有效竞买指令锁定的全额保证金。

在挂牌交易模式中,电子交易系统锁定最先发出的购买指令对应的全额保证金。

第十一条当某标的物出现炒作或恶意竞价等情形时,本中心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停止交易、暂停会员权限、提高风险准备金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措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九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总体方案和工作分工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九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总体方案和工作分工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九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总体方案和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9.28•【字号】闽政办〔2016〕159号•【施行日期】2016.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九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总体方案和工作分工的通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第九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总体方案》和《第九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工作分工》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第九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总体方案2.第九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工作分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9月28日附件1第九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总体方案一、总体要求秉承“一脉传承·创意未来”主题,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和发挥福建自贸区优势,进一步突出对台特色、突出市场化运作、突出文化交流互鉴,提升专业化办展和服务水平,吸引全国重点文化企业、台港澳文化名企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文化企业参展参会,着力打响福建文化品牌,推进文化产业投资和进出口贸易,促进文化与科技、金融、旅游等融合发展,打造海峡两岸文创产品走向世界的重要平台。

二、时间地点第九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定于2016年11月4日—11月7日举办,主会场设在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厦门市内主要文化产业园区和重点文化企业设若干分会场。

三、举办单位(一)主办单位:中共中央台办、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二)承办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厦门市人民政府、台湾亚太文化创意产业协会(三)成员单位:省文化厅、省文改办、省政府新闻办、省台办、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旅游局、省贸促会,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四)运营单位:厦门广播电视集团、厦门文广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四、主要活动安排(一)领导参观展览时间:11月4日上午9︰00地点: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二)展览交易活动时间:11月4日—11月7日地点: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及市区分会场(三)论坛、对接会活动论坛:文化产业与金融创新论坛;对接会:海峡两岸互联网+IP衍生品设计产业对接会、两岸文创商业对接会、海峡两岸大学生文化创意论坛、高校产学研项目对接会、海峡两岸文创移动课堂等。

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2024年修订)

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2024年修订)

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202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日期】2024.10.18•【文号】•【施行日期】2024.10.18•【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2024年10月18日修订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证券(以下简称首发证券)网下投资者自律管理工作,维护网下发行秩序,净化网下发行生态,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网下投资者参与证券交易所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证券公司开展首发证券网下投资者推荐工作,担任首发证券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开展网下投资者选定和管理工作等,适用本规则。

上述主体开展境内首次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相关业务时,参照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依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及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对网下投资者进行自律管理。

协会建立网下投资者跟踪分析和评价体系,由协会另行规定。

第二章网下投资者注册管理第一节注册条件第四条投资者及其所属的自营投资账户或者直接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参与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应当符合协会规定的条件,并在协会完成网下投资者和证券配售对象(以下简称配售对象)注册。

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及前述机构资产管理子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在协会完成注册后,可参与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期货资产管理子公司参照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

符合一定条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其他法人和组织(以下统称一般机构投资者)以及个人投资者,在协会完成注册后,可参与主板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协会可根据市场情况,对网下投资者和配售对象的注册条件进行调整。

第五条机构投资者注册网下投资者,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应为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专业机构投资者;依法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手续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依法设立、完成登记手续且专门从事证券投资的一般机构投资者,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具有丰富的上海市场和深圳市场证券交易经验。

2024年证券期货适当性管理知识答题题库(投资者 从业人员)

2024年证券期货适当性管理知识答题题库(投资者 从业人员)

2024年证券期货适当性管理知识答题题库(投资者+从业人员)题库一:投资者1.以下不能被认定为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O(单选题)A.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无固定收入来源,或者个人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C.没有证券期货投资知识或者投资经验D.有一定的风险容忍度或者可以承受任何损失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判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o (单选题)A.资产状况B.婚姻状况风险偏好诚信状况3.私募机构应在评估工作结束之日起 ___ 个工作日内,告知投资者风险等级评估结果。

(单选题)A.2B.3C.4D.54.以下说法B错误的是_。

(单选题)A.投资者分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B.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可以任意转化C.专业投资者之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D.符合条件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经营机构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5.普通投资者在一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多选题)A.交易手续费B.信息告知C.风险警示D.适当性匹配6.证券经营机构销售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包括,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多选题)A.信用风险B.市场风险C.流动性风险D.操作风险E.具体产品或服务的特别风险7.经营机构对于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是一成不变的。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8.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经营机构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9.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转化过程中,需要参加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10.投资者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经营机构。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题库二:从业人员1.个人投资者参与期权业务的资产要求是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万元。

(单选题)A.10B.20C.30D.502.基金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属于RI级的是—c(单选题)A.货币市场基金B.普通债券基金C.股票基金D.可转债基金A.收益保证B.信息告知C.风险警示D.适当性匹配4.经营机构告知投资者不适合购买相关产品或者接受相关服务后,投资者主动要求购买风险等级—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接受相关服务的,经营机构在确认其不属于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后,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___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可以向其销售相关产品或者提供相关服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培训测试(带答案)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培训测试(带答案)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培训测试分公司名称:营业部名称:姓名:一、单选题(每题2分):1、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 A 向经营机构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A、书面形式B、电子邮件C、电话D、以上均可2、经营机构应当 B 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A、每季度B、每半年C、每年D、不定期3、下列(C)不属于《办法》约定的金融资产的范畴?A、银行存款、银行理财产品B、股票、债券、基金份额C、银行贷款、融资融券份额D、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4、经营机构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前,下列(D)不属于应当告知的信息?A、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及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B、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C、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客户判断的重要事由;D、产品或服务的预期收益率5、关于牛熊利产品说法错误的是(B)A、说明书中提到的产品收益率是年化的B、如果沪深300指数期末收盘价等于期初收盘价,则牛熊利产品到期收益率为高收益率(银牛/熊利6%,金牛/熊利10%)C、适合有一定判断能力、想博取较高收益,又不想因为判断失误而承担较大风险的客户6、经营机构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存在 C 情形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A、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B、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C、履行适当性义务存在过错并造成投资者损失的D、提供相关资料,证明经营机构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7、普通投资者在下列哪个方面不享有特别保护(a):A、收益保证B、信息告知C、风险警示D、适当性匹配8、当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等级不匹配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A、投资者不能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产品B、经营机构允许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产品C、经营机构不需要确认投资者是否属于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D、投资者坚持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符的产品或者服务时,经营机构应该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9、下列哪项业务通过营业网点办理时,不需要“双录”(b)A、退市整理B、上海风险警示C、融资融券D、分级基金10、申请验证类和申请转化类的专业投资者的有效期认定为:以其申请日起算,(b)年审核一次。

海峡文交所三期奖励型标的物(龙牌、凤牌)挂牌交易细则

海峡文交所三期奖励型标的物(龙牌、凤牌)挂牌交易细则

海峡文交所三期奖励型标的物(龙牌、凤牌)挂牌交易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福建海峡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为规范“龙牌、凤牌”挂牌交易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福建海峡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品交易平台交易规则(暂行)》,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龙牌、凤牌”交易各方应当遵循诚信、公平、理性的原则,加强自律管理,遵守本细则,有序参与交易活动。

第二章交易第三条基本内容(一)“龙牌、凤牌”信息1、作者:林荣发2、名称:龙牌、凤牌3、保管地点:福建海峡文交所指定仓库4、鉴定:福建省金银珠宝首饰检测中心(二)交易参与各方:1、平台方:福建海峡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2、物流方:顺丰速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顺丰速运”)3、资金存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银行4、保管方:福建海峡文交所指定仓库(三)挂牌交易信息1、商品信息名称商品代码认购价格挂牌费及仓储费龙牌A00005600元150元凤牌A00006600元150元当月总发售300件。

2、挂牌交易信息认购期2015年11月25日至2015年11月30日认购方式经纪会员处申购交易期2015年12月8日至2018年12月8日交易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认购数量根据交易量配比发售。

资金结算方式全额交易价款及交易佣金结算。

交易佣金交易期内,参与“龙牌、凤牌”一期标的物交易的交易用户(买卖双方),完成每笔交易的,双方均须一次性交纳交易佣金。

交易佣金比例为交易价款的千分之二。

第四条挂牌交易程序1、平台方在交易系统发布挂牌“龙牌、凤牌”的挂牌产品信息披露展示,展示的主要内容包括:“龙牌、凤牌”名称、价格、交易期等内容;2、交易用户根据平台方的披露内容选择是否进行认购。

如交易用户接受转让方、平台方的条款及挂牌价格,则交易成功;3、交易成功后,平台方通过交易系统收取交易用户的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佣金,“龙牌、凤牌”所有权转移至相应交易用户。

证券交易所的投资者保护监管机构的职责和作用

证券交易所的投资者保护监管机构的职责和作用

证券交易所的投资者保护监管机构的职责和作用在现代金融市场中,证券交易所是重要的金融机构之一,它不仅仅是证券交易的场所,更是承担着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职责。

为了履行这一职责,证券交易所设立了投资者保护监管机构,其职责主要包括提供投资者保护服务、监督市场运行、促进合规行为等多个方面。

一、投资者保护服务证券交易所的投资者保护监管机构致力于提供全面的投资者保护服务,旨在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首先,它负责制定并完善有关投资者保护的监管制度和规则,包括投资者适当性规则、公平交易规则等,以保障市场交易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其次,该机构还承担着投资者教育和培训的任务,通过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提高广大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投资能力,降低他们在投资过程中的风险。

同时,该机构还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证券投资信息,为投资者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增强其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

二、监督市场运行证券交易所的投资者保护监管机构具有监督市场运行的职能,旨在保障市场的稳定、公正和透明。

该机构通过制定、实施和监督市场监管规则,对市场各参与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防范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

它还对交易所上市公司进行监管,要求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防止虚假陈述和欺诈行为,维护市场的正常运行。

此外,该机构还负责审查和核准市场交易品种和工具,确保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

三、促进合规行为投资者保护监管机构的另一个重要职责是促进市场参与方的合规行为,力求建立和谐、秩序良好的金融市场。

该机构通过加强对市场各参与方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追责,维护市场的公正和透明。

同时,它还鼓励市场参与方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加强自律和诚信意识,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

投资者保护监管机构还负责制定和推广最佳市场行为准则,引导和规范市场参与方的行为,提高市场整体的运行效率和可靠性。

总之,证券交易所的投资者保护监管机构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肩负重要责任。

艺术品交易平台和在线交易管理制度

艺术品交易平台和在线交易管理制度

艺术品交易平台和在线交易管理制度在当今数字化时代,艺术品交易平台的兴起促进了艺术品市场的繁荣和发展。

艺术品交易平台作为一个信息集散地,将买家和卖家紧密联系在一起,为艺术家和收藏家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机会。

为了有效管理这些在线艺术交易,制定一套合理的在线交易管理制度变得至关重要。

一、背景介绍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艺术品交易商开始利用在线平台来展示和出售艺术品。

传统的画廊模式面临着空间有限、交流成本高、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而艺术品交易平台的出现解决了这些痛点。

在艺术品交易平台上,买家可以方便地查看艺术品信息、与卖家直接沟通、进行价格比较,并进行在线购买。

二、艺术品交易平台的优势1. 市场拓展:艺术品交易平台为艺术家和收藏家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机会。

无论身处何处,他们都可以轻松地将自己的作品展示给全球观众,与潜在买家建立联系。

2. 信息透明:艺术品交易平台上的艺术品信息通常都非常详细,包括艺术家介绍、作品介绍、价格等。

这使买家能够更好地了解作品的背景和价值,做出明智的购买决策。

3. 交流便捷:通过艺术品交易平台,买家和卖家可以直接进行在线沟通,快速解决问题和达成交易。

这不仅提高了交易效率,也加强了买卖双方的信任。

4. 保真验证:艺术品交易平台能够提供专业的鉴定服务,确保所售艺术品的真实性和品质。

这减少了买家的风险,增加了交易的可靠性。

5. 便捷配送:艺术品交易平台通常与物流公司合作,提供专业的包装和全球范围内的送货服务。

这使得艺术品的运输和交付更为便捷和安全。

三、在线交易管理制度的重要性艺术品交易平台的兴起为艺术品市场带来了巨大机遇,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为了确保在线交易的安全和有序进行,建立一套完善的在线交易管理制度尤为重要。

1. 用户认证:艺术品交易平台应该设置严格的用户认证机制,确保卖家和买家的真实身份和信息。

使用身份证明、银行账户验证等方式来验证用户身份,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制裁。

2. 交易规则:制定明确的交易规则和协议,明确交易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海峡股权交易中心业务规则及指引汇编(试行)

海峡股权交易中心业务规则及指引汇编(试行)

目录第一部分挂牌业务 (2)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股权挂牌管理办法(试行) (2)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股权推荐挂牌业务规则(试行) (6)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股权挂牌说明书编制指引(试行) (11)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 (18)第二部分会员管理 (25)海峡股权交易中心会员管理办法(试行) (25)海峡股权交易中心会员入会指引(试行) (34)第三部分信息披露 (36)海峡股权交易中心信息披露规则(试行) (36)第四部分交易规则 (43)海峡股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试行) (43)第五部分定向增资 (50)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定向增资业务规则(试行) (50)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定向增资备案工作指引(试行) (56)第六部分私募债业务 (60)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私募债券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60)第七部分合格投资者管理 (69)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合格投资者管理规则(试行) (69)第一部分挂牌业务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股权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拟挂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股权挂牌行为,促进创新型成长型中小企业规范运营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海峡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海交中心)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人申请其股权在海交中心挂牌,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申请人应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专业服务机构应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核查和辅导义务,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并对其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海交中心对申请人股权挂牌申请的核准,以及监管部门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备案,均不表明其对申请人股权的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第六条除股权以外其他证券品种的挂牌应依据本规则和海交中心相关业务制度规定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4]22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4]22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4〕2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有关金融机构:为加快推进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建设,进一步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明确总体要求(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坚持市场决定、创新推动、服务导向和规范发展并重的原则,加强公司治理,完善信息披露,规范内部管理,改进金融服务,为企业提供股权、债券、林权、排污权等权益类产品及其他金融类产品的托管、交易和融资服务,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民间融资规范发展和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和区域金融风险防范,努力发展成为全国重要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

二、完善市场功能(二)建设多要素登记托管与交易平台。

为企业提供股权、债权、金融资产登记托管和交易服务,提高企业股权、债权的交易率,增强市场活力;创新推出排污权交易产品,为企业排污权流转提供场所、设施、信息集散、投融资和交易等服务;逐步建立全省集中统一、规范有序的林权及相关产品交易市场,推动林业资源有效配置;积极推动碳排放权等其他权益类产品开发;探索小额信贷资产收益权、信托产品受益权、应收账款收益权等特定种类资产证券化产品和融资租赁资产的确权、交易服务,进一步拓展各要素登记托管服务功能。

(三)建设中小微企业信用服务平台。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首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首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首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26•【字号】闽政办[2008]170号•【施行日期】2008.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首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8〕170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首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组委会制定的《首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总体实施方案》等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六日首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总体实施方案●活动名称首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活动时间2008年11月27日至30日●活动地点厦门文化艺术中心第一部分总纲一、目的首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简称“首届海峡两岸文博会”)立足海西,构建海峡两岸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的综合平台,建设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区的新载体;通过两岸共同举办文化产业会展交易,树立海西文化产业品牌,进一步推动两岸的文化产业交流合作,促进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共创两岸双赢。

二、定位首届海峡两岸文博会更突出对台、突出产业、突出交易,务求实效,充分宣传与展示海西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

(一)充分展示海西文化建设的成就,体现海西文化发展的水平与特色。

(二)突出两岸交流,发挥“文缘”优势,促进两岸文化产业交流合作。

(三)集博览、交易、投资、研讨等功能于一体,提升整个文化产业的发展层次。

(四)以闽台为主体,立足海西、辐射东部,面向全国,吸引国内部分省市参与。

(五)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办展机制,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逐步实现由政府主导向市场运作的办展格局转变,实现可持续性。

三、主题一脉传承·创意未来四、原则高起点,高标准;适度规模、办精办特。

证券柜台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模版

证券柜台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模版

证券柜台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模版一、背景证券柜台业务是指由证券公司通过互联网、手机终端等直接面向投资者提供证券交易服务的业务形式,因其便利快捷而受到很多投资者青睐。

然而,投资者适当性问题也随之而来。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证券柜台业务,保障证券市场稳定健康运行,证监会制定了《证券柜台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下面是一份该办法的模版。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证券公司提供证券柜台业务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三、原则1. 投资者自愿原则投资者根据自身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自愿选择证券柜台业务,并承担相应风险。

2. 风险匹配原则证券公司应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偏好和投资经验等因素,提供与之相匹配的证券柜台业务,避免将风险超出投资者承受能力的产品或业务推销给投资者。

3. 诚实守信原则证券公司应实事求是向投资者提供相关信息,诚实守信,勿虚假宣传误导,避免误导或欺诈投资者。

4. 客观公正原则证券公司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和维护市场安全、稳定的前提下,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为投资者提供优质的证券柜台业务。

四、投资者分类1. 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资者:(1)日均资产净值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的单位;(2)最近三年内共同登记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家庭;(3)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4)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2. 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是指不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的投资者。

五、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1.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的目的是为了帮助投资者合理选择符合其风险承受能力的证券柜台业务,对于合格投资者则可以免除评估。

2.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应包括投资者的投资目标、投资经验、投资知识、财务状况等因素,评估结果应为不同风险等级的投资者推荐适合的证券柜台业务,并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证券柜台业务。

3. 投资者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证券公司应对其提供的信息负责并严格保密。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落实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机构向投资者销售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或者为投资者提供相关服务的(以下统称“产品”或者“服务”),应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基本要求本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产品或者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者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提出明确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产品或者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委员会本机构成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作委员会”),负责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工作委员会由总经理任组长,风控部负责人任副组长,投资研究部负责人任组员。

第五条产品与服务适当性风险评估工作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机构产品或者服务风险分级的标准、方法和流程,对具体产品或者服务进行风险评估与风险评级,制定本机构的产品和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并适时根据监管要求和具体产品或服务的变化调整产品和服务的分级。

工作委员会可以外聘法律、财务专家。

第六条业务部门职责投资研究部是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首要部门。

其负责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了解投资者各项信息并收集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投资者分类、分级,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对每名投资者提出匹配意见,对本机构从业人员的销售行为进行控制和监督等。

艺术品资产化证券化的条文政策

艺术品资产化证券化的条文政策

艺术品资产化证券化的条文政策艺术品资产化证券化是指将艺术品作为资产,通过特定的金融工具进行打包、拆分,并发行给投资者,以实现艺术品价值的流通和资产的分散化。

艺术品资产化证券化的条文政策是为了规范这一领域的运作,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艺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首先,艺术品资产化证券化的条文政策应包括对艺术品市场的监管。

这一监管的目的是确保艺术品市场的公平、透明和有序运行。

监管部门应制定相应的规定,明确艺术品交易的时间、地点、方式和手续,规范交易行为,防范市场操纵和欺诈行为的发生。

其次,艺术品资产化证券化的条文政策应明确相关金融工具的发行和交易规则。

这些规则应包括发行条件、募集资金用途、风险提示、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投资者在明确知悉风险的前提下进行投资。

此外,还应规定艺术品资产化证券的交易方式、定价机制和交易所的监管职责,以保证交易的公平、公正和高效。

另外,艺术品资产化证券化的条文政策还应设立专门的艺术品估值机构或者资产评估机构,以进行艺术品的估值和评估。

这些机构应具备专业的评估师和鉴定师团队,独立公正地对艺术品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这可以提高投资者对艺术品的估值的准确性和信任度,降低不确定性风险。

最后,艺术品资产化证券化的条文政策还应规定相关的信息披露和监管要求。

发行人和交易所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要求,向投资者和监管部门披露相关的艺术品资产化证券的信息,包括艺术品基本信息、投资风险、相关费用和维护费用等。

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对艺术品资产化证券的发行、交易和信息披露进行监管,确保市场的公平、透明和有序运行。

综上所述,艺术品资产化证券化的条文政策是确保艺术品市场健康发展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法规。

通过明确监管要求、规范交易行为、提高估值准确性和加强信息披露,可以促进艺术品资产化证券化市场的发展,为艺术品投资提供更多的机会和选择。

【精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品投资产品交易规则

【精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品投资产品交易规则

【关键字】精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品投资产品交易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文化艺术品的流通,规范文化艺术品市场交易行为,维护艺术品交易市场秩序,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及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文化产权交易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在本所挂牌交易的与艺术品相关的产权权益、信托计划、银行理财计划投资基金等产品(以下简称“投资产品”),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第三条投资产品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投资产品交易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本所相关业务规则,遵循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条本所仅为投资产品集中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职责,监督管理市场行为。

本所对在本所挂牌交易的投资产品的损益不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章交易市场第六条交易场所本所为投资产品交易提供交易场所及设施。

交易场所及设施由交易主机、交易大厅、交易报盘系统及相关的通信系统等组成。

第七条市场参与人(一)发行人1、发行人是将其所有或者可以依法处分的文化艺术品形成投资产品在本所申请挂牌交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发行人应该遵守本所的各项规则,保证其申请挂牌交易的投资产品挂钩的来源合法,权属清晰。

3、发行人在挂牌交易过程中须完整披露相关信息,确保提交的文件和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发行人信息披露不充分或不真实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发行代理人1、发行代理人是指符合《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合格发行代理人标准》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发行代理人负责编制与投资产品挂牌交易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协助发行人向本所办理发行申报手续,负责处理、协调挂牌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3、发行代理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提供与投资产品挂牌交易有关的资料文件,依照挂牌交易代理协议对发行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福建海峡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企业信用报告)- 天眼查

福建海峡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企业信用报告)- 天眼查

福建报业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证照 号码********* 证照号码*********
2015-11-19
号码*********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 证照号码:******;
*;
谢晶思
孙德坚
2015-11-19
福建报业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 福建报业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证照 2015-11-19 司 证照号码:************* 号码:***************;福建海峡都
序号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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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6 7 8
变更项目
董事备案 投资人(股权) 变更
法定代表人变 更 投资人(股权) 变更
信息公示联络 员备案 信息公示联络 员备案 章程备案 经营范围变更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日期
谢晶思 吴志明 林忠锦 彭 吴志明 林忠锦 彭勇健 孙德坚
勇健 邱园
夏浈
2015-11-19
福建报业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 司 证照号码********* 证照
组织机构代码: 58531656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状态:
存续
注册资本:
3000.000000 万人民币
注册时间:
2011-10-18
注册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塔巷 28 号院落
营业期限:
2011-10-18 至 2041-10-17
经营范围:
文化产权交易服务;为新闻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文化艺术产品及创意设计、网络文化、数字软件、
2014-06-26 201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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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峡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品电子交易平台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福建海峡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文交所”或“本所”)文化艺术品电子交易平台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保障交易会员合法权益,规范交易会员行为,维护交易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政府相关政策及本所交易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易会员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及海峡文交所的有关规定,在本所注册会员账户并经本所核准,有权参与本所电子交易平台文化艺术品交易的投资者。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所注册的交易会员。

本所交易会员分为自然人交易会员及机构交易会员。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没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本所其他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易会员资格申请
第五条交易会员申请资格
(一)申请成为自然人交易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65周岁中国公民;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无违法犯罪记录;
4、本人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50万人民币(“金融资产”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不包括不动产、机动车、船舶等,本所有权对金融资产种类进行认定);
5、承诺遵守本办法和本所其它相关规则、细则、办法;
6、完成本所投资者适当性调查问卷并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经本所审查,具备投资相关行业的经历、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
7、本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申请成为机构交易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
2、企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企业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100万人民币(“金融资产”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不包括不动产、机动车、船舶等,本所有权对金融资产种类进行认定);
4、具备文化艺术品或金融投资类背景,在同行业中有影响力的相关企业;
5、完成本所投资者适当性调查问卷,经本所审查,具备投资相关行业的经历、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
6、承诺遵守本办法和本所其它相关规则、细则、办法;
7、本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六条交易会员入市申请应提供以下信息:
(一)申请成为自然人交易会员应向本所提交下列资料:
1、本人姓名、住址、职业、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身份证、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手持身份证的半身照;
3、本人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50万资产证明。

4、投资相关的行业经历及投资经验信息;
5、投资品种、偏好及可承受损失范围信息;
6、本人签字的投资风险确认书及本人手持投资风险确认书上身照;
7、本所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二)申请成为机构交易会员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应向本所提交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
2、企业介绍和公司组织构架原件或复印件;
3、企业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100万资产证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5、完成本所调查问卷、法人代表或授权人书面签字确认的投资风险确认书;
6、本所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以上材料中的有关原件用于现场或互联网方式进行查验,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提交本所。

第七条以上材料经本所核准后,申请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如下事项:
(一)在指定结算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并进行交易账户激活;
(二)本所规定的其它事项。

逾期未能办妥上述事项的,视为自动放弃交易会员资格申请。

第八条本所为每个交易会员提供一个唯一的交易账户。

本所为每个交易账户提供一个初始交易密码,交易会员必须自行变更初始密码后方可进行交易。

交易会员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交易密码。

第九条交易会员须对自身的交易账户安全负责,任何登录该交易账户参与挂牌标的物交易的交易行为均视为该交易会员的交易行为。

交易会员必须对其交易账户发出的所有指令及其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章交易会员适当性管理分类
第十条本所的交易会员按照财务状况、金融投资知识水平、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等情况,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具体分类标准及管理细则将另行发布)。

第十一条交易会员应当接受本所向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发出的风险提示,当交易会员出现重大投资风险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投资风险评估及适当性调整(包括但不仅限于择机平仓、停止开新仓、停止入金等及时止损措施)。

第十二条交易会员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及市场变化等,在具备转化条件后可自主申请改变交易会员的类别。

第四章交易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交易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本所文化艺术品的交易;
(二)获得投资收益;
(三)接受本所所在福建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结算服务,同意登记结算机构按照交易会员当日的交易申请和电子合同结算每一笔交易,包括划拨资金、支付交易费用和调整交易物的持有量;
(四)查阅公布的挂牌标的物资料并享受本所提供给交易会员的相关资讯服务;
(五)对本所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对不规范交易行为进行举报。

第十四条交易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所相关规则、办法、细则;
(二)接受本所的监管;
(三)自行申报和缴纳个人应承担的各项税收;
(四)承担交易亏损乃至本金亏损的风险;
(五)保证其提供材料、信息及问卷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若其提供的材料、信息及问卷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本所有权拒绝向其提供服务直至取缔其会员资格,交易会员并需依法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维护本所的声誉,不得损害本所及其他交易会员的合法权益;
(七)对其所属交易账户和密码的保管和使用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八)交易会员不得通过喊单、夸大宣传、虚假宣传、承诺高额收益、涉嫌欺诈等方式进行不当交易,否则需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九)其它依法应履行的义务。

第五章交易会员资格暂停、取消、终止
第十五条交易会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本所可以暂停或取消其交易会员资格:(一)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
(二)严重违反本所有关规定的;
(三)注册后三个月内未成功激活的账户;
(四)账户激活后连续三个月没有任何交易行为且交易账号下无任何持仓、无任何资金的交易账户;
(五)提供的材料、信息及问卷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
(六)交易会员存在通过喊单、夸大宣传、虚假宣传、承诺高额收益、涉嫌欺诈等方式进行不当交易的;
(七)本所认定的其它情况。

交易会员被取消会员资格的,本所有权对该账户进行销户处理。

第十六条交易会员可以自行申请终止其交易会员资格办理交易账户注销。

如申请终止会员资格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本所提交注销申请。

交易会员在办理终止手续时,应先通过系统结清相应账户,清退各项资金,完成实物交割。

第十七条被取消资格的交易会员的交易账号,本所不予保留。

已被取消资格的交易会员如申请重新入市,需按本所规定程序重新办理入市手续;自行申请终止其交易会员资格的交易会员,如申请重新入市,需按本所规定程序于一个月后重新办理入市手续;
第十八条交易会员若因存在第十五条(一)(二)(五)(六)条情况之一被本所取消其会员资格的,将列入本所会员黑名单,不再获得本所入市资格。

第六章交易会员的自律和管理
第十九条交易会员必须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海峡文交所的各项管理规定和交易规则,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海峡文交所的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条交易会员应遵守社会公共道德,相互尊重,严格自律,自觉维护正常的交易和交收秩序,认真履行应尽义务。

第二十一条交易会员应自觉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和本所的声誉,自觉遵守会员义务。

第二十二条对于违反本所管理规定和交易规则的交易会员,本所有权视其行为性质和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暂停交易、限制交易权、终止会员资格等处罚并根据本所有关管理规定及交易规则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处置措施;涉嫌犯罪的,按法律程式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交易会员若对本所的处理决定如有异议,有权自收到处理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提请复议。

对于交易会员的复议申请,本所受理并做出决定。

复议期间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非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的,司法机关或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明确要求,本所负有为交易会员资料保密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交易会员向本所申请取得交易会员资格即视为交易会员同意遵守本办法。

如交易会员与本所就本办法各条款的理解、解释、执行等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一致,交易会员可向本所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争议协商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办法的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所有权根据监管层的要求对本办法进行修订,此办法解释权和修订权归本所所有。

第二十六条此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福建海峡文化产权交易所
2017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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