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水资源保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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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水资源保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有关水资源保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1】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水资源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的工作安排,省人大环资委对全省水资源保护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研。省人大常委会袁周副主任十分重视该项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亲自率队赴黔东南、黔南、毕节等地深入调研水资源保护情况,查看饮用水水源保护、污水处理厂运行、水生态项目建设、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听取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汇报,并对部分污染源进行了突击抽查。截至8月中旬,省人大环资委调研组全面完成了九个市州的实地调研,召开了各种类型的座谈会,掌握了全省水资源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形成了调研报告,并经环资委委员研究通过。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我省位于长江和珠江两大流域上游,水资源丰富,全省年平均水资源量为1216亿立方米,居全国第九位。水资源的来源主要为天然降雨,赋存为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水。东部和南部较西部和北部雨量大,地区间降雨量分布差距较大,水资源地域分配不均。各地降水主要发生在夏季,枯水期长、水量少,枯水期降水量仅占全年的10%左右,水资源年内分配不均衡。我省是世界上岩溶地貌发育最典型的地区之一,喀斯特出露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61.9%,特殊的地形地貌,致使大、中型水源工程及输水系统工程的建设难度大、
投入高、效益差,水资源开发利用难度大,工程性缺水严重。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水利建设投入不断加大,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水资源保护工作的认识不断加深,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使我省水资源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着力解决水资源供需矛盾,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水资源保障。
工程性缺水,是长期以来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瓶颈问题。“十二五”期间,我省从加大水利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民生水利建设步伐、严格水量控制和提高用水效率等方面采取了多项有力措施,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水资源的供需矛盾。一是加大水利工程建设力度。近年来,我省开展了水利建设三大会战,实施了水利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了骨干水源工程、供水管网工程建设。建成了黔中枢纽一期工程和滋黔一期工程中型水库18座,开工建设了大型水利工程2座、中型水库64座、小型水库95座,以及一批“五小工程”等。水利工程设计供水能力已由“十一五”期末的95亿立方米提高到目前的110亿立方米,工程性缺水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二是加快民生水利建设步伐。通过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水行动计划,建设集中式和分散式农村供水工程,新增解决了1299万农村人口和200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431.15万
亩,耕地灌溉率提高到32%。三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按照中央的安排部署,我省发布了《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出台了《贵州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贵州省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实施方案》,成立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工作小组,建立了覆盖省市县三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体系,将全省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2015年全省总用水量95.41亿立方米,比计划用水量减少21.94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89.2 立方米/万元,比2010年下降61.7%,比2015年目标多下降26.7个百分点;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51,超额完成0.446的目标任务,达到国家要求我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约束目标,全省用水总量得到明显控制,用水效率显著提高。四是开展防洪排涝治理。“十二五”期间,全省新增治理中小河流长度1404公里,完成病险库除险加固治理836座,开展了一批重点山洪沟防洪排涝治理,基本完成了有防洪任务的重要城镇中心区防洪系统建设,提高城镇、人口集中的乡村与集中连片的农田防洪标准;全省防洪减灾效益达119.86亿元,因洪灾死亡人数为1950年以来最少;城市备用水源建设全面完成,确保每个城市有1个以上可随时投入使用的备用水源。
(二)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构建良好的水资源环境。 “十二五”期间,我省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实施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了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进行了流域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强了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加大了水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一是出台了《贵州省八大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启动了南盘江、北盘江、红水河、都柳江以及牛栏江-横江(含草海)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全省八大流域及其一二级支流、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已经全面实行河长制管理。二是清水江、红枫湖、赤水河、乌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机制稳步推进。近年来,累计收缴生态补偿资金达2.5亿元。三是以乌江34号泉眼为切入点,加强流域治理。对34号泉眼污染进行集中整治,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乌江总磷污染程度。四是对乌江支流洋水河、瓮安河、湘江等流域内50余家煤矿矿井废水以及洋水河8家、瓮安河4家磷矿开采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实施“一矿一废水处理站”。五是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去年以来多次对流域内工业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
2015年,全省主要河流湖库水质总体良好,地表水监测断面优良率为89.4%,同比提高8.2个百分点;14个出境断面全部达到地表水III类及以上水质类别,同比提高14.3个百分点;9 个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
100%;74 个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8.3%。
近年来,我省虽从各方面加大了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力度,但流域水体、城市河道水环境、浅表地下水仍遭污染的现状,并未发生根本性改变,有的地方还存在恶化的趋势,水资源保护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存在主要问题是: (一)水资源供需矛盾依然突出
我省现有水库2308座,大多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90%以上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标准低、配套率低、完好率低,实际储水能力和储水量都很小,绝大部分降雨径流未能有效利用。由于水利建设历史欠账太多,新建的水源工程和灌溉渠系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工程性缺水依然存在。
我省工业用水利用效率低、农业用水方式粗放、节水技术和节水措施贯彻力度不够等情况,更加剧了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我省耗水型工业比重大,一些工业企业生产设备和工艺落后,而现代新兴技术产业在整个工业结构中所占比重不高,绝大多数地方工业单位产品耗水率和水的重复利用率同先进城市相比差距很大。2014年,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88立方米,远高于全国59.5立方米的平均水平。我省是传统农业省,大部分农田采用传统的漫灌、漏渗方法来进行灌溉,耗水量极大,水的有效利用率比较低,在一定程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