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遗产考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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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化遗产考察报告
内容摘要:我国历史悠久,文化遗产丰富多彩,源远流长。它们为认识中国文化发展历程和社会发展阶段提供了真实、直观、生动的实物见证。遗产旅游业是发挥遗产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的最主要、最合理的方式。因此,如何在理论与实践上实现发挥遗产经济价值的同时又能实现文化遗产的保护对与中国未来文化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文化遗产现状建议文化遗产旅游
一、北京专业考察基本情况
(一)考察内容
2013年8月26日至9月1日,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组织2011级部分本科生在北京进行专业考察。专业考察内容:8月26日王府井,27日故宫、北海公园,28日颐和园、圆明园、清华大学,29日雍和宫、孔庙国子监、南锣鼓巷,30日长城、定陵,31日大观园、恭王府,9月1日天坛公园。
本次北京专业考察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是:(1)调查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现实意义,(2)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方法和技术,(3)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和各个方面的困难,(4)普通民众对文化遗产的权利与责任,(5)论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遗产旅游之间的关系。
(二)考察意义
文化遗产是人类无比珍贵的历史文化教科书。我国历史悠久,文化遗产丰富多彩,源远流长。它们为认识中国文化发展历程和社会发展阶段提供了真实、直观、生动的实物见证。因此文化遗产具有历史价值、艺术(审美)价值、科学价值、思想价值、经济价值等重要的价值。尽管如此,世界范围内的文化遗产还是受到不同程度上的破坏,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成为世界各国的关注点。为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等相关法律,并成立世界遗产委员会,建立《世界遗产名录》,以达到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目的。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起步晚,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地方。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经营对于未来的中国既是文化事业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经济事业的一个相当重要的组成部分。遗产旅游业是发挥遗产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的最主要、最合理的方式。因此,如何在理论与实践上实现发挥遗产经济价值的同时又能实现文化遗产的保护,是我们作为历史学文化遗产专业学生致力的方向。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作为学生的我们,仅仅依靠课堂与书本获得理论知识是远远不够的。通过实践考察,将所学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的文化遗产事业中,才会发现以往的想法是否周全,是否具有可行性,让我们获得更全面和丰富的信息。这也让我们意识到进行社会实践,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在这一整个实践考察过程中,不仅践行了所学的理论知识,提升了我们的认识水平,实践能力也得到了较大的提高。
二、北京文化遗产保护和建设现状
虽然北京是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且拥有许多世界文化遗产,文化遗产保护与建设水平比较高,在许多方面值得各文化遗产地借鉴。但是通过几天对北京的实地走访与考察,发现北京文化遗产保护与建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此次的考察报告中主要讨论其不足之处。
1、北京文化遗产公益功能发挥不足。文化遗产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宣扬传统文化,传承文化内涵。但是据我们在北京文化遗产的观察,除了一些请导游讲解的团队和个人外,许多游客对这些文化遗产并不了接,只是走马观花似的参观。周围的市民对本地的文化遗产也不是十分了解。并且北京景区的人流量十分大,这不仅加大了文化遗产地的负荷,使文化遗产资源迅速退化,也使得游览者不能进行全面的了解。并且很多文化遗产地内的文物被转移到别处,只留下不可移动的文物或简单的复制品,这样的文化遗产地对公众的教育功能发挥大大减少。此外,随着文化遗产的经济功能的显现,在文化遗产市场化的过程中,过于着重短期经济效益,将文化遗产作为资产经营,经济功能发挥无序,阻碍了其公益功能的挥发。
2、为了充分发展旅游业,一些地方和部门又走出了一条道路,那就是在毫无资源基础的空地上复制甚至毫无根据地滥造各种“古迹”、文化景观或(历史与神话题材的)“主题公园”,像是全国多处建起的“西游记宫”、北京昌平十三陵附近的“明皇蜡像馆”等。这是没有信誉与根据的赝品,滥用中国的文化,给人一种欺骗感。最终无人问津,毫无经济效益可言,景观信誉与客源不可持续的发展。
3、北京文物不合理占用问题突出。北京98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非开放单位33处;224处市保文物中,非开放单位165处。部分文物保护单位由于不合理使用和占用以及搬迁腾退耗资巨大等原因,导致文物建筑无法得到及时修缮与开放利用,无法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
4、文化遗产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部分单位占用和居民使用的文化遗产建筑难以维修,包括西城区的吕祖阁、庆王府和东城区的内务部街11号四合院等几十处。还有一些文物保护单位安全设施不健全,无防火报警系统的市级以上保护单位上百处。在文物保护单位中的用火、用电也十分不规范。在管理层面上,产权单位、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不一致,导致产权单位不管理,管理单位不使用、使用单位不投入,安全责任常常得不到落实。
5、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经营问题。北京与武汉一样是一个历史老城,旧城的办公、商业、居住等功能过于集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发展建设的矛盾将会继续存在,名城保护工作与建设“三个北京”和世界城市的要求还不适应,北京的现代化建设与名城保护、文物的保护与利用之间的矛盾需要进一步总结经验,探索新的思路和妥善的解决方法。此外,历史街区保护与居民生活改善也仍然存在矛盾。旧城的部分平房四合院地区人口密集,私搭乱建严重,市政基础设施落后。旧城历史风貌保护与危旧房改造、居民生活水平提高、交通、市政设施及环境亟待改善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
6、北京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需要健全行政管理体制,明确各方职责,健全法律法规。长期以来,北京市并没有明确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和执法主体,各个行政部门各管一摊,没有一个机构能够统筹研究和解决保护与发展工作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导致各方工作不协调,文化遗产保护混乱,甚至对文化遗产造成伤害。
三、北京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面临的困难
1、文化遗产事业领域普遍出现市场化改革趋势主要原因就是财政投入严重不足,欲将文化遗产资源作为资产快速变现,文化遗产单位的效率也有待提高。尽管北京享受的财政支持较多,且国家财政预算每年都在上升,上升幅度也比较大,但是光靠国家投入还是不够的。因此,在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中可以开拓多种资金来源的渠道,例如发展民间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财政捐助等。
2、文化遗产保护行业人才短缺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经中国博物院统计中国现今受过专业训练的文化保护人员大概不到一千人。这些人才被分散到全国各个文化遗产保护点,很难做到一个场馆配备一名文物保护人员。在北京有很多零散的文物成列点,那些小规模的馆藏点是根本分配不到专业维护人员的。从工作效率来说。一名文物保护工作人员平均一年可以修复一百件文物。因此,专业人才远远达不到需求线。
3、游客的文化素质问题。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大家也有了提高精神境界的需求。因此,许多国人跨出国门,到世界各地旅游,但同时也把许多中国游客的坏习惯带到各地,中国游客在世界的影响十分不好。例如,中国游客在国外文化遗产地或景区随地大小便、随意刻画,更有甚者在埃及神庙的神像上乱刻画。此外,在北京几天的考察中,凡是遇到与金钱和保佑发财有关的景点,都有游客往里扔钱。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在北京定陵里,许多游客往万历皇帝的棺椁和宝座扔钱,或在一些写明禁止拍照的地方无视警告,仍然拍照。由此可见,我国公众文物保护意识非常薄弱,只顾自己游玩心情,不顾文化遗产的持续发展,给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带来了非常大的困扰。因此,要加扩大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加强对公众进行文化遗产保护教育,并且要注重对孩子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教育。
四、关于北京文化遗产保护与建设的建议
1、保护文化遗产的措施应当从最大限度地发挥文化遗产功能角度出发,不能仅仅停留在保存、保管的僵化思路。所以要扩大文化遗产的开放利用,继续做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修缮利用工作。根据北京市政府计划,要推动段祺瑞政府、景山寿皇殿、大高玄殿等文物保护和开放进程;实施圆明园等国家遗址公园建设,扩大其开放内容,整治周边环境,增加文化遗产的展示手段和内容。另外,也应当鼓励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条件地来保管文化遗产,为此,就必须在一定范围内开辟文化产业市场,以减轻政府在文化遗产管理上资金和人力的不足。但是,应当注意要根据有利于保护文化遗产的原则来开发利用文化遗产资源,因为文化遗产资源不等于旅游资源。
2、对文化遗产的保护还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保护文化遗产的管理制度,正确地处理政府、公民在保护文化遗产中的相互关系。要建立必要的禁止性规范,防止一切可能的破坏文化遗产行为的发生;同时,对于作为管理者的政府行为也要严格地加以限制,要求政府能够按照保护文化遗产自身的规律办事,而不是滥用职权或者是执法犯法。2005年5月1日,人大批准出台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对管理体制、工作原则、保护内容、保护措施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规定,将各项保护提高到了法律的执行高度。《条例》的出台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高到依法保护高度。依法对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与管理,是使我国文化遗产事业走上法制规范化道路的必经之路。
3、围绕首都发展大局,着力解决文化遗产不合理占用问题,动员管理使用单位以多种方式实现开放保护。同时研究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不断提高文化遗产事业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对于自身没有解决占用问题能力的,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