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位差错记录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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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单位差错记录复核
一、业务简介
海关对报关单位办理海关业务中出现的报关差错予以记录,报关单位对报关差错记录有异议的,向记录海关以书面方式申请复核。
二、事项类型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三、办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2014年3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221号发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5号修改,修改后,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10月8日海关总署令第225号发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三)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80号。
四、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
报关单位对报关差错记录有异议的,可以自报关差错记录之日起15日内向记录海关以书面方式申请复核。
(二)需提交资料
1.《报关单位差错记录复核申请书》(在“下载中心”下载);
2.企业申请报关差错复核的证明材料。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登陆关企合作平台(关企合作平台网址:/jcfweb;或进入中国电子口岸网页 后点击页面上的“关企合作平台”进入)提交报关差错记录复核申请.
2.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到记录海关递交纸质申请资料。
(四)办理时限
海关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15日内进行复核,对记录错误予以更正。
(五)审批决定证件
无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其他注意事项
无
五、办事机构类信息
(一)受理机构、决定机构
广州海关各隶属海关、办事处。
(二)办理地点、联系电话
详见广州海关网站——在线服务——办事指南——海关企业管理——《广州海关受理企业管理业务申请的场所》,或拨打海关“12360”热线。
(三)办理时间
详见广州海关网站——在线服务——办事指南——海关企业管理——《广州海关受理企业管理业务申请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