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01费用定额
2001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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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取费一、间接费1-17 建筑工程住宅檐高25m以上直接费 4.9 1-18 建筑工程住宅檐高25m以下直接费 4.5 1-19 建筑工程公共建筑檐高25m以上直接费 5.4 1-20 建筑工程公共建筑檐高25m以下直接费 5.8 1-21 装饰工程人工费 26.0 1-22 构筑物高度10m以上直接费 4.6 1-23 构筑物高度10m以下直接费 3.9 1-24 钢结构工程直接费 2.0 1-25 独立土石方、地下降水工程直接费 3.6 1-26 桩基础直接费 4.0 1-27 仿古建筑直接费 4.9 1-28 安装工程住宅檐高25m以上人工费 30.0 1-29 安装工程住宅檐高25m以下人工费 24.0 1-30 安装工程公共建筑檐高25m以上人工费 34.0 1-31 安装工程公共建筑檐高25m以下人工费 27.0 1-32 其它人工费 31.0 1-33 市政工程道路直接费 5.3 1-34 市政工程桥梁直接费 5.1 1-35 市政工程给水直接费 3.6 1-36 市政工程排水直接费 5.0 1-37 市政工程燃气、热力直接费 4.2 1-38 绿化工程人工费 14.0 1-39 庭园工程直接费 4.1 --------------------------------------------------- 二、企业管理费定额编号项目计费基数费率(%)------------------------------------------------- 2-1 建筑工程单层建筑直接费 5.7 2-2 建筑工程住宅檐高25m以下直接费 5.6 2-3 建筑工程住宅檐高25m以上直接费 6.1 2-4 建筑工程公共建筑檐高25m以下直接费 5.7 2-5 建筑工程公共建筑檐高45m以下直接费 6.8 2-6 建筑工程公共建筑檐高45n以上直接费 7.3 2-7 装饰工程人工费 45.0 2-8 构筑物混凝土囱、水塔、筒仓直接费 6.3及500立方米以上水池2-9 构筑物其它直接费 5.2 2-10 钢结构直接费 2.4 2-11 独立土石方、地下降水工程直接费 4.0 2-12 桩基础直接费 3.9 2-13 仿古建筑直接费 5.9 2-14 安装工程住宅檐高25m以下人工费 44.0 2-15 安装工程住宅檐高25m以上人工费 50.0 2-16 安装工程公共建筑檐高25m以下人工费 48.0 2-17 安装工程公共建筑檐高45m以下人工费 56.0 2-18 安装工程公共建筑檐高45m以上人工费 62.0 2-19 安装工程其它人工费 54.0 2-20 市政工程道路直接费 6.1 2-21 市政工程桥梁直接费 5.7 2-22 市政工程给水直接费 4.7 2-23 市政工程排水直接费 5.8定额编号项目计费基数费率(%)2-24 市政工程燃气、热力直接费 5.2 2-25 绿化工程人工费 19.0 2-26 庭园工程直接费 5.0------------------------------------------------------------ 三、其它费用定额编号项目计费基数费率(%)------------------------------------------------- 3-1 利润直接费+企业管理费 7.03-2 税金直接费+企业管理费+利润 3.4------------------------------------------------- 四、分包工程管理费定额编号项目计费基数费率(%)-------------------------------------------4-1 包工包料工程直接费 4.54-2 我工不包料工程人工费 26.0-------------------------------------------- 五、企业管理费构成比例序号内容比例(%)-----------------------------------------1 干勤人员工资及工资附加费 45.862 职工教育经费、共青团经费 3.163 办公费 2.404 差旅交通费 1.655 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 5.646 工具、用具摊销费 0.397 劳动保护费 0.268 财务费用 2.879 业务招待费 0.7410 劳动保险费 1.8211 税金 1.7212 社会保障等费用 29.1613 其它 4.3314 合计 100.00----------------------------------------。
北京2001费用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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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1说明一、根据国家及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编制了2001年《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包括: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和分包工程管理费,与2001年《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
三、现场管理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经费,属于建设工程直接费。
四、项费用包括的容:(一) 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施工所必须的生活和生产用临时设施费用。
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公用事业房屋、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塔式起重机基础、小型临时设施以及规定围的现场施工道路、水、电管线,为保证文明施工现场安全和环境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其费用中包括了临时设施的搭设、租赁、摊销、维护及拆除等费用以及按规定缴纳的临时用地费、临时建设工程费。
不包括施工用地面积小于首层建筑面积三倍时,由建设单位负责申办租用临时用地的租金。
(二) 现场经费:指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1.工作人员工资:从事政治、行政、经济、技术、试验、警卫消防炊事和服务人员(不含材料人员和行政汽车司机等人员)的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各项津贴及施工现场人员的工资附加费。
2.办公费:办公用文具、纸、帐表、印刷、通讯邮资、书报、水电及办公、生活用燃料等费用。
低值易耗品3.差旅交通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的差旅费、住勤补贴、误餐补助和工地转移等费用。
4.低值易耗品摊销费:行政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非机动车)及检验、测绘、消防用具的摊销和维修等费用。
5.劳动保护费: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给工作人员的劳保用品费用、保健和防暑降温费用。
6.检验试验费:对建筑材料、构件、建筑物进行鉴定、检查、试验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7.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竣工清理费:工程进行测量定位、复测、交工前现场及室的清理以及施工中渣土外运的费用。
8.其它:业务招待费、外包工管理费、民兵训练、临时工管理、咨询、“门前三包”、财产保险以及执行社会义务等费用。
01北京费用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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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一、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编制了2001 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二、本定额包括: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和分包工程管理费,与2001 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
三、现场管理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经费,属于建设工程直接费。
四、各项费用包括的内容:(一)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施工所必须的生活和生产用临时设施费用。
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公用事业房屋、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塔式起重机基础、小型临时设施以及规定范围内的现场施工道路、水、电管线,为保证文明施工现场安全和环境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其费用中包括了临时设施的搭设、租赁、摊销、维护及拆除等费用以及按过人之处缴纳的临时用地费、临时建设工程费。
不包括施工用地面积小于首层建筑面积三倍时,由建设单位负责申办租用地的租金。
(二)现场经费:指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1•工作人员工资:人事政治、行政、经济、技术、试验、警卫消防炊事和服务人员(不含材料人员和行政汽车司机等人员)的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各项津贴及施工现场人员的工资附加费。
2•办公费:办公用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通讯邮资、书报、水电及办公、生活用燃料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的差旅费、住勤补贴、误餐补助和工地转移等费用。
4•低值易耗品摊销费:行政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非机动车)及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的摊销和维修等费用。
5•劳动保护费: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给工作人员的劳保用品费用、保健和防暑降温费用。
6•检验试验费:对建筑材料、构件、建筑物进行鉴定、检查、试验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7•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竣工清理费:工程进行测量定位、复测、交工前现场及室内的清理以及施工中潭土外运的费用。
8•其它:业务招待费、外包工管理费、民兵训练、临时工管理、咨询、“门前三包”、财产保险以及执行社会义务等费用。
北京01定额费用组成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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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给水工程
单位工程直接费
3.6
3.6
1-37
市政燃气、热力工程
单位工程直接费
4.2
4.2
2-14 2-15 2-16 2-17
企业管理费 2-18
住宅 安 装 公共 工 建筑 程
25m 以下 檐 25m 以上 高 25m 以下
45m 以下 45m 以上
单位工程人工费
43.6
43.6
49.5
49.5
建筑安装工程费
直接费 间接费(企管费) 利润 税金
2024/7/16
1
一、工程直接费
工程直接费是工程消耗的费用,分为实体性消耗和非实 体性消耗。
定额直接费 现场管理费
2024/7/16
2
机材人 械料工 费费费
2024/7/16
定 额 直 接 费
3
人工、材料、机械消 耗量的确定及费用组
成
2024/7/16
动力燃料费
机上人员人工费
养路费
车船税及公路运输管理费
2024/7/16
14
说明:
2001《北京市建设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中的大型机械租赁台班单价中,未含安拆 及场外运输费,发生则按实另行计算。
2024/7/16
15
其它机具费
中小型机械使用费 生产工具使用费 仪器仪表使用费 材料二次搬运增加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4
人工费
综合工日 其他人工费
2024/7/16
5
人工工日(综合工日)
基本用工 超运距用工 人工幅度差
2024/7/16
6
其他人工费
二次搬运增加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2024/7/16
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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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1说明一、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编制了2001 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包括: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和分包工程管理费,与2001 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
三、现场管理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经费,属于建设工程直接费。
四、项费用包括的内容:(一)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施工所必须的生活和生产用临时设施费用。
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公用事业房屋、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塔式起重机基础、小型临时设施以及规定范围内的现场施工道路、水、电管线,为保证文明施工现场安全和环境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其费用中包括了临时设施的搭设、租赁、摊销、维护及拆除等费用以及按规定缴纳的临时用地费、临时建设工程费。
不包括施工用地面积小于首层建筑面积三倍时,由建设单位负责申办租用临时用地的租金。
(二)现场经费:指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1.工作人员工资:从事政治、行政、经济、技术、试验、警卫消防炊事和服务人员(不含材料人员和行政汽车司机等人员)的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各项津贴及施工现场人员的工资附加费。
2.办公费:办公用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通讯邮资、书报、水电及办公、生活用燃料等费用。
低值易耗品3.差旅交通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的差旅费、住勤补贴、误餐补助和工地转移等费用。
4.低值易耗品摊销费:行政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非机动车)及检验、测绘、消防用具的摊销和维修等费用。
5.劳动保护费: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给工作人员的劳保用品费用、保健和防暑降温费用。
6.检验试验费:对建筑材料、构件、建筑物进行鉴定、检查、试验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7.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竣工清理费:工程进行测量定位、复测、交工前现场及室内的清理以及施工中渣土外运的费用。
北京01定额费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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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4
1
建筑安装工程费
直接费 间接费(企管费) 利润 税金
2020/1/4
2
一、工程直接费
工程直接费是工程消耗的费用,分为实体性消耗和非实 体性消耗。
定额直接费 现场管理费
2020/1/4
3
定
机材人
额
械料工 费费费
直 接
费
2020/1/4
2020/1/4
25
社会保障费用
失业保险费(全体人员) 住房公积金(全体人员) 残疾人保障金(全体人员) 工伤保险基金(全体人员) 行政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 行政人员医疗保险金
2020/1/4
26
其他(间接费)
定额编制测定费 工程投标 财产保险 职工取暖 经济投保 宣传、审计、诉讼、社会义务、门前三
工
程
成本
直
接
费
定额直接费
人工费 基价
材料费
综合工日 其它人工费
材料费 其它材料费
机械费 机械台班费
其它机具费
工
程 造
其它 高层建筑超高费(基价人工费 X 费率)
价
脚手架使用费(基价人工费 X 费率)
系统调试费 (基价人工费 X 费率)
现场管理费
临时设施费(定额人工费 X 费率) 现场经费(定额人工费 X 费率)
间 接
企业管理费(定额人工费 X 费率)
费
利润 [(直接费+企业管理费) X 费率 ]
税金[(直接费+企业管理费+利润) X 费率 ]
2020/1/4
30
包
2020/1/4
北京2001定额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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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01定额解释1(土建部分)1、同一栋楼,分前后两部分,功能不同,高度也不同(分别为25米以上和25米以下),怎么计算与高度有关的费用?答:2001年预算定额没有对功能不同,檐高也不同如何计算和取费进行明确表述;可参照96年概算定额补充规定和说明解释1#。
即:一个单项工程,出现使用功能不同时,其它直接费和现场管理费按主要使用功能执行相应取费标准。
即檐高按建筑物总檐高;建筑面积分别列项(地下室随首层)且分别执行定额相应子目。
但是对于同一个工程如果有伸缩缝或沉降缝并以此划分出不同檐高和使用功能时,应分别按不同工程项目执行定额子目并计取相应费用。
同一个工程按照最高的檐高统一计取费用。
如果使用功能,结构类型不同则应该按照不同的使用功能和结构类型分部分计取相关费用。
2、什么是材料暂估价?包括的内容是什么?答:一般是指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材料暂定价格,包括除设备暂估价之外的材料暂估价格。
3、《北京工程造价信息》的市场信息价格包括运费,但不包括1%的采购保管费,对吗?答;回答正确。
4、一些甲方指定价格、厂家的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乙方支付费用。
问:此材料进入预算时是否计取1%的采购保管费?答:执行2001年预算定额,材料进入预算时应按市场价(含采购保管费)。
由发包方采购供应的材料并运至承包方指定地点的承包方退给发包方材料预算价格的99%;换句话说发包方采购供应的材料并运至承包方指定地点的承包方收取材料预算价1%的采购保管费。
有关执行2001年预算定额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的办法请查阅京建经(2002)117号文件5、01定额中没有明确规定如果建设单位把装饰工程、安装工程自行分包给其它分包单位,总包服务费该如何计取?答:分包工程管理费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自行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用。
分包工程管理费按工程分包形式分包工包料和包工不包料两种标准。
北京01定额计算规则解释.
![北京01定额计算规则解释.](https://img.taocdn.com/s3/m/189275040066f5335a812170.png)
北京 01定额计算规则解释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说明解释(第一号一、建筑工程1.水泥砂浆板通风道工程量如何计算?答:水泥砂浆板通风道按层高以米计算。
2.灰土垫层工程量如何计算?答:灰土垫层按水平投影面积乘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3. CFG(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定额项目中包括哪些工作内容?答:成孔、灌注、土方运输等。
4.人工挖土打钎拍底如何执行定额?答:人工挖土的打钎拍底已包括在人工挖土方的相应定额子目中。
二、装饰工程1.拼花楼地面工程量如何计算?答:拼花楼地面按拼花部分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2.通廊、室外消防爬梯、钢楼梯的铁栏杆工程量如何计算?答:通廊、室外消防爬梯、钢楼梯的铁栏杆以吨计算。
三、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1.燃气聚乙烯管道铺设及井砌筑如何执行定额和取费?答:燃气聚乙烯管道管外径≤315,管道铺设执行本册第八章相应子目,井砌筑执行第一册《建筑工程》相应子目,其它费用按相应定额的取费规定计取;管外径>315时,管道铺设另做补充项目,井砌筑执行第八册《市政管道工程》相应子目,其它费用按市政管道计取。
2.安装前集中刷漆如何执行定额?答:刷漆定额是按安装地点就地刷漆考虑,如安装前集中刷漆,人工乘以系数0.7(暖气片除外。
3.铸铁管刷漆工程量如何计算?答:可参照“钢管与保温层表面积计算表”乘以系数 1.05计算。
4.室外热源碰头、室外给水铸铁管加三通水源接头项目适用于何种情况?答:室外热源碰头、室外给水铸铁管加三通水源接头项目适用于新建或扩建工程管道与原(旧有管道不带介质碰头。
四、通风、空调工程1.冷水机组工程量如何计算?答:冷水机组按制冷量以台(或块计算。
2.钢板密闭门工程量如何计算?答:钢板密闭门分形式及规格以个计算。
3.人防设备支架工程量如何计算?答:人防设备支架按各类设备型号以台计算。
五、市政管道工程1.管道工程土方合槽如何计算?答:两条或两条以上市政管线同期设计、同期施工,其管线外皮水平间距≤2米时, 应按合槽考虑计算土方工程量。
2001北京定额计算规则
![2001北京定额计算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d286fb3af111f18583d05a48.png)
5-2~13
独立柱底灰
m2
面积
=
柱结构周长展开面
积
3-101~112
独立柱涂料
m2
同上
5-14~60
独立柱块料
m2
6-1~20,626~30,6-38~41
门制作、安装
m2
6-21~25,31~36, 窗制作、安装 43~47
m2
6-113,114
后塞口
m2
计算规则
备注
按建筑面积以百平方米计算
按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按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5-28,29;6-28,29 板
单位
100m2
m2 m2
m2 m3
m3 m3 m3 m3 m3 m3 m3 m3 m2 m3 m3 m3 m3
5-36~39,6-36~39 砼墙
m3
5-40~43;6-40~43 楼梯
m2
4-16~24;4-38,4-
40~44粘土空心砖, 砌筑墙体
m3
陶粒砌块
5-26,27;6-26,27 过梁
体积=图示尺寸m3
棱台体积=1/3h(S1+S2+√S1×S2)
体积=基础断面面积×基础长
P65墙厚表,P68大放脚增加断面表
体积=梁断面面积×梁长
梁长:柱间长度
体积=梁断面面积×梁长
梁长: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
体积=挖土体积—室外地坪以下的基础工 程量所占的体积
室外设计地坪以下的基础回填土
体积=室内房间净空面积×回填土厚度 室外设计地坪至±0间室内回填土
图示面积=净空面积+门洞口面积-突出墙
面的柱垛面积-独立柱面积
图示长度=净空长度+门洞口侧边+突出墙 根据门的安装位置及框宽,求出门洞口
北京2001预算定额
![北京2001预算定额](https://img.taocdn.com/s3/m/1224ef3ee009581b6ad9eb3d.png)
北京2001预算定额北京2001预算定额总说明一、《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十册,包括:第一册建筑工程第二册装饰工程第三册仿古建筑工程第四册电气工程第五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第六册通风、空调工程第七册市政道路、桥梁工程第八册市政管道工程第九册绿化工程第十册庭园工程与之配套使用的有《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选价汇编》、《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市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装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的。
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庭院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工程。
不适用于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和山区及园林养护工程。
五、本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投标、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拨付工程款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统一本市建设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及计量单位的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的基础。
六、定额消耗量的确定: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工本定额的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和施工现场堆放损耗;3(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的;4(本定额的其它人工费包括材料二次搬运和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人工费; 5(本定额的其它材料费包括零星材料、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材料费; 6.本定额的其它机具费包括中小型机械使用费、材料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使用费、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力的机械费及仪器仪表使用费;七、本定额人工费单价中,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质津贴、交通补助和劳动保护费,以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八、本定额中的模板、脚手架和机械是按照租赁制编制的。
北京修缮定额与01预算定额解释
![北京修缮定额与01预算定额解释](https://img.taocdn.com/s3/m/3f48a1dfbdeb19e8b8f67c1cfad6195f312be8a9.png)
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说明解释(第四号)一、关于执行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与2005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的工程适用范围是如何划分的?答: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分别于2002年4月1日和2005年7月1日颁发了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2001预算定额)与2005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2005修缮定额), 为北京市的新建工程和房屋修缮工程提供计价依据。
为合理使用相关计价依据, 现就执行2001预算定额与2005修缮定额的工程适用范围划分如下:(一)2001预算定额与2005修缮定额中关于适用范围的规定:1.2001预算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庭院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工程。
不适用于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和山区及园林养护工程。
2.2005修缮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其附属设备的修缮工程, 改建工程, 重新装饰装修工程, 系统更新改造工程,抗震加固工程, 一般单层房屋的翻建工程, 古建筑修缮、复建、保护性移地迁建工程, 以及随同上述各类工程施工的零星(建筑面积在300m2以内)添建、扩建工程。
不适用于建筑面积在300m2以外的新建、扩建工程和临时性的工程。
(二)2001预算定额与2005修缮定额的适用范围补充说明:1.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工程中: 拆除、维修、结构加固部分执行2005修缮定额;装饰工程部分(含隔墙及内、外装饰)室内全部腾空后进行的装饰装修项目, 执行2001预算定额;装饰工程部分室内未腾空进行的装饰装修项目, 执行2005修缮定额。
2.古建筑遗址复建的仿古建筑工程执行2005修缮定额, 异地新建的古建筑仿古工程执行2001预算定额。
3.安装工程的划分随建筑工程的执行标准。
(三)工程情况复杂时(如: 停缓建复建、改造工程、售楼处工程等), 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其计价依据及结算办法。
北京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1版(Exc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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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一、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196号“关于发布《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编制规则》的通知”,并结合北京市具体情况,编制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分大型机械,中小型机械2部分工568个项目。
三、本定额作为确定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机械台班单价选价的基础,是作为总分包结算和企业经济核算的参考。
四、为了促进租赁业的发展,本定额以租赁台班费用形式编制并综合了管理费等各项费用。
四、机械台班费由以下11项费用组成:1.折旧费:指机械设备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2.检修费:包括大修费和维修费。
大修费指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必须进行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维修费指机械设备除大修理以外必须进行的各级保养(包括一、二、三级保养)以及临时小修费、替换设备、随机工具附具摊销、润滑、擦拭材料和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保养费等。
3.安拆费及场外运费: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工地运至另一个工地的机械运输转移费用,以及机械在工地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具费。
本定额中小型机械安拆及场外运输费均已列入台班费中,但大型机械安拆及场外运输费未列入台班费,应另行计算。
4.辅助设施费:指机械进行安拆、试运转所需的辅助设施(如固定锚桩、行走轨道、枕木等)费用。
5.动力燃料费:指机械在运转过程中所耗用的各种燃料等费用(不包括电费)。
6.人工费:指机上人员工资。
其工资是以平均工资单价列入台班费的。
对于机械年工作台班小于国家法定工作天的工资差额均以系数方法列入工资单价中。
7.养路费:指按国家有关规定应交纳的公路养护费。
本定额根据京政发【1998】9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路养路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按核定载重吨位计算列入定额。
8.车船使用税及公路运输管理费:指按国家规定凡拥有并使用的车船都应交纳的车船使用税及公路运输管理费。
北京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1版(Exc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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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一、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196号“关于发布《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编制规则》的通知”,并结合北京市具体情况,编制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分大型机械,中小型机械2部分工568个项目。
三、本定额作为确定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机械台班单价选价的基础,是作为总分包结算和企业经济核算的参考。
四、为了促进租赁业的发展,本定额以租赁台班费用形式编制并综合了管理费等各项费用。
四、机械台班费由以下11项费用组成:1.折旧费:指机械设备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2.检修费:包括大修费和维修费。
大修费指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必须进行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维修费指机械设备除大修理以外必须进行的各级保养(包括一、二、三级保养)以及临时小修费、替换设备、随机工具附具摊销、润滑、擦拭材料和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保养费等。
3.安拆费及场外运费: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工地运至另一个工地的机械运输转移费用,以及机械在工地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具费。
本定额中小型机械安拆及场外运输费均已列入台班费中,但大型机械安拆及场外运输费未列入台班费,应另行计算。
4.辅助设施费:指机械进行安拆、试运转所需的辅助设施(如固定锚桩、行走轨道、枕木等)费用。
5.动力燃料费:指机械在运转过程中所耗用的各种燃料等费用(不包括电费)。
6.人工费:指机上人员工资。
其工资是以平均工资单价列入台班费的。
对于机械年工作台班小于国家法定工作天的工资差额均以系数方法列入工资单价中。
7.养路费:指按国家有关规定应交纳的公路养护费。
本定额根据京政发【1998】9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路养路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按核定载重吨位计算列入定额。
8.车船使用税及公路运输管理费:指按国家规定凡拥有并使用的车船都应交纳的车船使用税及公路运输管理费。
关于调整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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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费、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京造定【】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费计取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对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中的规费及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费率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9年4月1日以后(含,下同)有关单位编制工程设计概算、工程标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时,按以下附表中规费、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费率执行。
附表一:
规费
(注:装饰、安装、构筑物、钢结构、独立土石方、地下降水、桩基础、仿古工程执行建筑安装工程费率。
)
附表二:
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现场经费调整表
续前
附表三:
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企业管理费调整表
续前
二、2009年4月1日前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在施工程及已竣工的工程,其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费率仍按原施工合同的约定执行。
三、为统一建设工程预(结)算各项费用的计算方法,2009年4月1日后按以下附表取费程序表执行。
附表四:
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计算程序表1.以直接费为取费基数
2.以人工费为取费基数(装饰、绿化工程)
3.以人工费为取费基数(安装工程)
附表五:
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结算程序表1.以直接费为取费基数
2.以人工费为取费基数(装饰、绿化工程)
3.以人工费为取费基数(安装工程)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三日。
关于调整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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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规费计算方法的有关规定京造定〔2009〕6号各有关单位: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关于规费计取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实施,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依据《关于颁发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京建经〔2001〕664号)(以下简称预算定额)。
现对预算定额中规费的计算方法及相应费用、费率进行调整如下:一、规费计算的原则和依据规费是指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应按照国家或本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计算,足额上缴。
发包方在编制招标文件以及发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不得将规费作为竞争性费用。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标底)时,应按照本规定第二条规定计算。
预算定额中规费包括的内容和计算的主要依据如下:1.住房公积金: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64号令)、《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关于2008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8〕1号)。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8号令)。
3.基本养老保险费:《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83号令)、《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7〕29号)。
4.失业保险基金:《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90号令)。
5.工伤保险基金:《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40号令)、《关于做好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京劳社工发〔2006〕138号)。
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06〕18号)。
北京市2001定额说明与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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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01定额说明与规则简介在建筑工程中,工程量的计算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预算、招标和建设过程中的各项费用。
而在计算工程量的时候,定额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
定额就是工程项目中各种工程量的标准单位,以及各种工程量之间的换算关系,是工程量计算的重要依据。
本文以北京市2001年的定额说明和规则为例,详细介绍北京市工程量计算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定额说明根据北京市定额规则,建筑工程中常用的定额有一般承包工程定额、专业工程定额和单位工程费用定额。
一般承包工程定额一般承包工程定额是指建筑工程项目中的主体结构和配套设施等一般性工程项目所需的工料及人力资源等费用。
专业工程定额专业工程定额是指建筑工程项目中各个专业领域所需的工料及人力资源等费用,其中包括:声学工程、电器工程、暖通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通信及安防工程等。
单位工程费用定额单位工程费用定额是指建筑工程项目中常用的单项工程的费用,如: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建筑装修等。
规则说明北京市定额规则中,与工程量计算相关的重要条款有以下几点:计算范围在进行工程量计算时,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明确计算的范围。
计算范围应该包含完整的工程项目,例如:建筑物本身、配套设施、场地工程等。
计算方法对于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各类工作量,都有相应的计算方法。
具体的计算方法可以参考北京市定额规则中的相关条款。
此外,在进行工程量计算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在对一般承包工程定额和专业工程定额进行计算时,需要分别按照规定的单价计算。
2.对于建筑工程项目中常见的一些建筑构件,如混凝土、钢筋、门窗等,计算时需要按照各种建筑构件的工程量和单位价格进行计算。
标准有关在进行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和工程量计算时,需要遵循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
例如,根据国家规定,房屋建筑物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如《建筑设计规范》和《建筑节能标准》等。
经济性评价在建筑工程项目中,经济性评价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设计师和技术工人需要在进行工程量计算时,同时考虑到工程的经济性和实际效益。
《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1费用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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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1说明一、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编制了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包括: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和分包工程管理费,与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
三、现场管理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经费,属于建设工程直接费。
四、项费用包括的内容:(一) 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施工所必须的生活和生产用临时设施费用。
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公用事业房屋、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塔式起重机基础、小型临时设施以及规定范围内的现场施工道路、水、电管线,为保证文明施工现场安全和环境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其费用中包括了临时设施的搭设、租赁、摊销、维护及拆除等费用以及按规定缴纳的临时用地费、临时建设工程费。
不包括施工用地面积小于首层建筑面积三倍时,由建设单位负责申办租用临时用地的租金。
(二) 现场经费:指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1.工作人员工资:从事政治、行政、经济、技术、试验、警卫消防炊事和服务人员(不含材料人员和行政汽车司机等人员)的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各项津贴及施工现场人员的工资附加费。
2.办公费:办公用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通讯邮资、书报、水电及办公、生活用燃料等费用。
低值易耗品3.差旅交通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的差旅费、住勤补贴、误餐补助和工地转移等费用。
4.低值易耗品摊销费:行政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非机动车)及检验、测绘、消防用具的摊销和维修等费用。
5.劳动保护费: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给工作人员的劳保用品费用、保健和防暑降温费用。
6.检验试验费:对建筑材料、构件、建筑物进行鉴定、检查、试验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7.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竣工清理费:工程进行测量定位、复测、交工前现场及室内的清理以及施工中渣土外运的费用。
2001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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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取费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文件关于颁发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中国论文联盟 编辑。
京建经[2001]664号各有关单位:建立在国家宏观宏观调控前提下,右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已成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入WTO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市深化工程造价体制改革的要求。
为此,我市组织编制了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经审查,现批准发布,自2002年4月1日起执行。
本定额作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编制建设工程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及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工程结算和工程造价审定的依据。
本定额由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负责解释和管理。
目录说明一、现场管理费二、企业管理费三、其他费用四、分包工程管理费附表说明:一、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编制了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包括: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和分包工程管理费,于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配套使用。
三、现场管理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经费、属于建设工程直接费。
四、各项费用包括:(一)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施工所必须的生活和生产用临时设施费用。
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公用事业房屋、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塔式起重机基础、小型临时设施以及规定范围的现场施工道路、水、电管线,为保证文明施工现场安全和环境保护所采取的必要设施。
其费用中包括了临时设施的搭设、租赁、摊销、维护及拆除等费用以及按规定缴纳的临时用地费、临时建设工程费。
不包括施工用地面积小于首层建筑面积三倍时,由建设单位负责申办租用临时用地的租金。
(二)现场经费:指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1.工作人员工资:从事政治、行政、技术、试验、警卫消防饮事和服务人员(不含材料人员和行政汽车司机等人员)的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各项津贴及施工现场人员的工资附加费。
2001北京定额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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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北京定额计算规则2001年北京市定额计算规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根据项目的要求、施工条件和技术要求,对不同工种的工作进行定量估算的一种方法。
下面是对2001年北京市的定额计算规则的详细介绍,共计1200字以上。
一、定额计算规则的背景在建设工程中,对工程量进行合理的估算是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步骤。
通过定额计算,可以明确各项工程任务的工作量和工时要求,为工程的招投标、施工进度和工人安排等提供了依据。
2001年,北京市制定了一套定额计算规则,旨在提高工程质量,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定额的基本概念和组成定额是指在施工工艺要求相同的情况下,按单位工程的用工时间、用料量和劳动强度计算出的工程量。
定额的计算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历史工程实践经验和技术规范,以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的。
定额的组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基础工作量、主要工作量、辅助工作量、材料和设备工作量以及工资单价等。
其中,基础工作量指的是与基础施工相关的工作量,例如土方平整、地基处理等;主要工作量指的是主体结构施工相关的工作量,例如浇筑混凝土、砌砖等;辅助工作量指的是与主要工作配合的工作量,例如脚手架搭设、模板制作等;材料和设备工作量指的是工程中消耗的材料和使用的设备数量;工资单价指的是对工人工资进行计算的标准单价。
三、定额计算的方法和步骤定额计算一般分为项目定额计算和施工单位定额计算两个层面。
项目定额计算是指以项目为单位进行计算,确定工程总量和费用估算;施工单位定额计算是指以单位工程为单位进行计算,确定每个单位工程的工作量和费用。
项目定额计算的步骤一般包括:1.确定项目的工程量和用工时间,包括施工范围、工作内容、施工周期等。
2.确定工程量的计量单位,例如立方米、平方米等。
3.确定工程量的计算方法,包括直接测量、间接测量和按比例测量等。
4.确定工程量的计算公式和参数,例如按照施工地点、材料质量等进行调整。
施工单位定额计算的步骤一般包括:1.划分单位工程,将整个项目划分为若干个独立的施工部分。
2001费用定额及政策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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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调整临时设施费费率的通知京造定[2003] 9号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执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京建施[2003]382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对199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临时设施费的费率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执行199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的在施工程,其费用调整已纳入竣工期调价系数,不再另行调整。
二、执行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工程:1.凡2003年10月1日(含10月1日,以下同)以后的新开工程,参照附表一的标准执行。
2.凡2003年10月1日以前已经决标,在10月1日以后开工并签定承包合同的工程,以及2003年10月1日以前开工跨入2003年10月1日以后的在施工程,临时设施费的费率参照附表一的调整幅度,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
三、凡2003年10月1日以后编制设计概算的,按附表二执行。
四、已办理完竣工结算的工程,一律不再调整。
五、本通知自2003年10月1日起执行。
附表一: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临时设施费调整表附表二:199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临时设施费调整表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2003年10月9日抄送: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市发展计 划委员会、市建委、市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北京市分行附表一: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临时设施费调整表定额项 目计费基数费 率(%)编号四环路以内四环路以外1-1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0000㎡以外直 3.1 2.61-250000㎡以内接 3.2 2.8 1-320000㎡以内费 3.4 2.9 1-4装 饰 工 程人工费17.015.01-5构 筑 物直接费2.9 2.41-6钢 结 构 工 程 2.3 1.9 1-7独立土石方、地下降水工程 2.4 2.0 1-8桩 基 础 2.1 1.9 1-9仿 古 建 筑 3.1 2.7 1-10安 装 工 程人工费21.018.01-11市政工程道路、桥梁直接费4.4 4.01-12管 道 4.0 3.4 1-13绿 化 工 程人工费 5.4 4.4 1-14庭 园 工 程直接费 3.2 2.6通知关于调整企业管理费费率的通知京造定[2003] 8号 各有关单位: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物价局京财综[2003]1137号“关于取消部分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从2003年7月1日起(含7月1日,以下同)取消定额编制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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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1说明一、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编制了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包括: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和分包工程管理费,与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
三、现场管理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经费,属于建设工程直接费。
四、项费用包括的内容:(一) 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施工所必须的生活和生产用临时设施费用。
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公用事业房屋、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塔式起重机基础、小型临时设施以及规定范围内的现场施工道路、水、电管线,为保证文明施工现场安全和环境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其费用中包括了临时设施的搭设、租赁、摊销、维护及拆除等费用以及按规定缴纳的临时用地费、临时建设工程费。
不包括施工用地面积小于首层建筑面积三倍时,由建设单位负责申办租用临时用地的租金。
(二) 现场经费:指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1.工作人员工资:从事政治、行政、经济、技术、试验、警卫消防炊事和服务人员(不含材料人员和行政汽车司机等人员)的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各项津贴及施工现场人员的工资附加费。
2.办公费:办公用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通讯邮资、书报、水电及办公、生活用燃料等费用。
低值易耗品3.差旅交通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的差旅费、住勤补贴、误餐补助和工地转移等费用。
4.低值易耗品摊销费:行政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非机动车)及检验、测绘、消防用具的摊销和维修等费用。
5.劳动保护费: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给工作人员的劳保用品费用、保健和防暑降温费用。
6.检验试验费:对建筑材料、构件、建筑物进行鉴定、检查、试验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7.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竣工清理费:工程进行测量定位、复测、交工前现场及室内的清理以及施工中渣土外运的费用。
8.其它:业务招待费、外包工管理费、民兵训练、临时工管理、咨询、“门前三包”、财产保险以及执行社会义务等费用。
(三) 企业管理费:指施工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1.干勤人员工资及工资附加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工资、津贴、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
但不包括材料人员的工资。
2.职工教育经费、共青团经费: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规定计提的费用,以及企业组织青年职工学习和活动的经费。
3.办公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办公用文具、纸张、软盘、帐表以及办公用品修理费,书报、邮电、通讯、印刷、会议、水电、燃气燃料等费用。
4.差旅交通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因公出差发生的交通费、补助费、公交月票补贴、误餐费,自有交通工具的燃料、养路费、高速路通行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等费用。
5.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企业全部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的折旧和修理费。
6.工具、用具摊销费:企业公司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摊销费用。
7.劳动保护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公共的技术安全措施、保健及防暑降温费。
8.财务经费: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利息等。
9.业务招待费: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
10.劳动保险费:企业支付职工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退职金、丧葬补助、抚恤费及按规定支付给离休人员的各项经费等。
11.税金:企业应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印花税。
12.社会保障等费用:企业公司管理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及企业全体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基金、残疾人保障金、工伤保险基金。
13.其它:上述费用以外的其它费用开支。
包括:上交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的定额编制测定费、工程投标、财产保险、职工取暖、经济担保、党委宣传、董事会费、审计咨询、公(鉴)证、诉讼、法律顾问、民兵训练、社会义务、绿化、“门前三包”等费用。
(四) 利润:计入工程造价的利润。
(五) 税金:计入建设工程造价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五、各项费用适用范围:(一) 建筑工程:1.单层建筑:各类单层建筑物及各种车棚、货棚、站台等单层建筑物。
2.住宅:指城镇乡村所建各类住宅、宿舍、公寓、别墅。
3.公共建筑:不属于单层建筑和住宅的其它各种用途建筑物。
(二)装饰工程:《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装饰工程所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三)构筑物:烟囱、水塔、筒仓、贮水(油)池和其它地上、地下的构筑物工程以及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的道路、窨井、化粪池、沟道、围墙、挡土墙、混凝土管道等。
(四)钢结构工程:建筑物、构筑物中的钢结构柱、梁、屋架、天窗架、平台及其它构件。
(五)独立土石方、地下降水工程:竖向土石方、沟渠、河道、地下降水工程。
(六)桩基础:建筑、市政工程中各类基础桩、护坡桩、连续墙。
(七)仿古建筑:《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三册仿古建筑工程所规定的仿古建筑工程。
(八)安装工程:1.住宅、公共建筑:动力、照明、消防、广播、电视、电话等电气工程以及采暖、给排水、燃气工程。
2.其它:变配电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梯安装、锅炉及附属设备安装工程以及室外电缆敷设、架空线路、路灯、室外管道工程等。
(九)市政工程:市政道路、桥梁、管道工程。
(十)绿化工程:城市、庭园、行道新辟栽植和园林栽植改造工程。
(十一)庭园工程:《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十册庭园工程所规定的内容。
六、有关规定:1.临时设施费中建筑工程按承包(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准)全部工程的总体建筑面积划分。
2.单项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取费标准的依据。
3.一个单项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确定取费标准。
4.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的道路、窨井、化粪池、沟道、围墙等的企业管理费,按构筑物中的其它标准执行。
5.构筑物中的动力、照明、消防、广播、电视、电话等电气工程以及采暖、给排水、燃气工程的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按檐高25m以下公共建筑标准执行。
6.电气安装工程中,无变电设施的配电工程执行安装工程中的住宅、公共建筑的相应标准;带有变电设施的变电和配电工程应以低压柜出口为界,分别执行安装工程中的住宅、公共建筑和其它的相应标准。
七、计算规则:1.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和绿化工程的临时设施费、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均以直接费中的人工费为基数计算。
2.其它工程的临时设施费、现场经费以定额直接费为基数计算;企业管理费以直接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经费)为基数计算。
3.利润:以直接费和企业管理费之和为基数计算。
4.税金:以直接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三项之和为基数计算。
八、分包工程管理费:1.分包工程管理费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自行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用。
2.分包工程管理费按工程分包形式分为包工包料和包工不包料两种标准。
3.分包工程管理费中包括了分包单位的现场经费和企业管理费。
4.分包单位的临时设施费,由总包单位负责。
一、现场管理费1.临时设施费定额编号项目计费基数费率(%)四环路以内四环路以外1-1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0000㎡外直接费2.7 2.31-250000㎡内 2.9 2.5 1-320000㎡内 3.1 2.6 1-4装饰工程人工费15.0 13.01-5构筑物直接费2.6 2.21-6钢结构工程 2.0 1.7 1-7独立土石方、地下降水工程 2.2 1.8 1-8桩基础 1.9 1.7 1-9仿古建筑 2.8 2.4 1-10安装工程人工费19.0 16.01-11市政工程道路、桥梁直接费4.0 3.61-12管道 3.6 3.1 1-13绿化工程人工费 5.0 4.0 1-14庭园工程直接费 2.9 2.42. 现场经费定额编号项目计费基数费率(%)1-15建筑工程单层建筑檐高16m以上直接费4.71-1616m以下 4.21-17住宅25m以上 4.91-1825m以下 4.51-19公共建筑25m以上 5.41-2025m以下 4.8 1-21装饰工程人工费26.01-22构筑物高度10m以上直接费4.61-2310m以下 3.9 1-24钢结构工程 2.0 1-25独立土石方、地下降水工程 3.6 1-26桩基础 4.0 1-27仿古建筑 4.91-28安装工程住宅檐高25m以上人工费30.01-2925m以下24.01-30公共建筑25m以上34.01-3125m以下27.0 1-32其它31.01-33市政工程道路直接费5.31-34桥梁 5.1 1-35给水 3.6 1-36排水 5.0 1-37燃气、热力 4.2 1-38绿化工程人工费14.0 1-39庭园工程直接费 4.1二、企业管理费定额编号项目计费基数费率(%)2-1建筑工程单层建筑直接费5.72-2住宅檐高25m以下 5.62-325m以上 6.12-4公共建筑25m以下 5.72-545m以下 6.8 2-645m以上7.3 2-7装饰工程人工费45.02-8构筑物混凝土烟囱、水塔、筒仓及500 m3以上水池直接费6.32-9其它 5.2 2-10钢结构 2.4 2-11独立土石方、地下降水工程 4.0 2-12桩基础 3.9 2-13仿古建筑 5.92-14安装工程住宅檐高25m以下人工费44.02-1525m以上50.02-16公共建筑25m以下48.02-1745m以下56.0 2-1845m以下62.0 2-19其它54.02-20市政工程道路直接费6.12-21桥梁 5.7 2-22给水 4.7 2-23排水 5.8 2-24燃气、热力 5.2 2-25绿化工程人工费19.0 2-26庭园工程直接费 5.0三、其它费用定额项目计费基数费率(%)编号3-1利润直接费+企业管理费7.03-2税金直接费+企业管理费+利润 3.4四、分包工程管理费定额项目计费基数费率(%)编号4-1包工包料工程直接费 4.54-2包工不包料工程人工费26.0附表企业管理费构成比例序号内容比例(%)1干勤人员工资及工资附加费45.862职工教育经费、共青团经费 3.163办公费 2.404差旅交通费 1.655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 5.646工具、用具摊销费0.397劳动保护费0.268财务费用 2.879业务招待费0.7410劳动保险费 1.8211税金 1.7212社会保障等费用29.1613其它 4.3314合计100.00注:本表仅供施工企业内部核算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