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辽市科尔沁区旧城改造项目土地一级整理开发报告(综合版)
通辽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通辽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通辽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地制定城市规划,依法规范高效地开展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确保城市规划的实施,促进我市社会、经济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凡通辽市行政区域内按行政建制设立的旗县市区、镇和各类开发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独立工矿区,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土地和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城市规划确定的水源保护区、开发区、风景旅游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及机场、重要交通设施和其它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或旗县人民政府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划定。
本办法所称建设,是指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它工程设施及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
通辽市城市规划区为:包括城区和红星、建国、河西、丰田、孔家、清河、辽河、西六方、木里图、育新10个镇和莫力庙苏木行政辖区范围,规划区总面积为1773.2平方公里。
其中市区和近郊区为:南至通赤高速路,东、北、西至公路绕城线,总面积240.29平方公里。
第三条通辽市规划局是通辽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旗县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管理部门也是本级人民政府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有关城市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城市规划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工作;(四)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设计和城市勘测行业的管理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重要城市雕塑的规划、审查等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城市规划方面的行政复议工作。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通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0.12•【字号】通政办字[2007]202号•【施行日期】2007.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字[2007]202号)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现将市监察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规划局、审计局制定的《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十月十二日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监察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规划局审计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07]105号)精神,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重大决策,切实加强土地调控,严肃查处并纠正土地出让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治理土地出让领域的腐败问题,市监察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规划局、审计局决定共同组织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清理)。
现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清理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此次专项清理,要以胡锦涛总书记2007年6月25日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纪委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廉政工作会议、自治区纪委全会及市纪委全会的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土地调控政策的落实。
通过专项清理,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以及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的情况,查处并纠正土地审批、土地出让以及出让金收支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土地出让中的腐败问题;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制度规定,严格依法规范土地审批和出让行为,加强土地出让收入征收管理。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尽快完成全市土地整理项目问题机电井整改收尾工作的通知-〔2019〕267号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尽快完成全市土地整理项目问题机电井整改收尾工作的通知正文:----------------------------------------------------------------------------------------------------------------------------------------------------关于尽快完成全市土地整理项目问题机电井整改收尾工作的通知〔2019〕267号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10月29日—30日,依据各旗县市区上报的土地整理项目问题机电井整改情况,市政府组成督查组赴5个问题旗县现场核查整改情况,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一、整改工作完成情况1.更新机电井546眼,分别为:科左中旗350眼;奈曼旗103眼;科左后旗74眼;库伦旗19眼。
2.修建井房953座,分别为:科左中旗624座、奈曼旗7座、科左后旗308座、库伦旗14座。
完善井房内水泵619台,分别为:科左中旗363台、奈曼旗30台、科左后旗176台、库伦旗50台。
供电计量设施2044个,分别为:科左中旗92个、科左后旗574个、扎鲁特旗1378个。
3.架设高低供电线路139.78千米,分别为:科左中旗59.45千米、奈曼旗1.4千米、科左后旗48.93千米、扎鲁特旗23千米、库伦旗7千米。
安装修缮损毁丢失变压器518台,分别为:科左中旗190台、奈曼旗3台、科左后旗35台、扎鲁特旗285台、库伦旗5台。
二、整改工作质量情况自6月29日新华社报道我市土地整治项目存在机电井不能正常使用问题以来,全市存在问题的5个地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积极行动,逐级分解整改责任,截止10月28日全部上报完成整改并出具文件说明情况。
据此,市政府组成督查组赴5个旗县现场就整改质量进行检查督导,具体检查情况是:现场检查问题井共184眼,占问题总数3.3%,已全部完成并达到合闸出水的31眼;因秋季电网停电及农民未报装使用,采用柴油机抽水检查出水的22眼,更新机电井成井工作已完成,但井房及配套计量表、闸阀等后续工程在建的131眼;全市已由其他(水利、农业)部门纳入高效节水项目的954眼,此类问题机电井均已开工,且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目前正在扫尾,近期便可全部完工。
三改一拆半年工作总结5篇
三改一拆半年工作总结5篇篇1一、工作概述“三改一拆”行动是我们单位今年上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其主要目标是改革经济结构、改善城市环境、促进社会和谐。
在这半年的时间里,我们全体员工积极投入,团结协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二、工作成果在过去的半年中,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成功推动了“三改一拆”行动的进展。
具体成果如下:1. 改革经济结构:我们通过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促进了经济结构的改革。
在此过程中,我们为企业提供了政策咨询和资金支持,帮助企业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益。
2. 改善城市环境:我们加强了对城市环境的整治,清理了大量垃圾和违规建筑,使城市面貌焕然一新。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城市绿化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3. 促进社会和谐:我们积极推动社会和谐,加强了社区建设和居民服务,提高了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我们还加强了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经验教训在“三改一拆”行动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
例如,部分企业对于改革转型的意愿不高,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供更加具体的政策支持。
同时,我们也发现部分地区存在违规建筑清理不彻底的问题,需要我们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
四、未来计划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推动“三改一拆”行动的深入开展,具体计划如下:1. 加强改革引导:我们将继续加大对企业改革转型的宣传力度,提供更加具体的政策支持,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2. 深化环境整治:我们将继续加强城市环境的整治,清理违规建筑,加强城市绿化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3. 完善社会服务:我们将继续加强社区建设和居民服务,提高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同时,我们还将加强社会监管和执法力度,维护社会稳定。
4. 总结经验教训:我们将对“三改一拆”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提炼出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
总之,“三改一拆”行动是我们上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管理事权的通知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管理事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26•【字号】通政办字〔2019〕59号•【施行日期】2019.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管理事权的通知通政办字〔2019〕59号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协同推进”的决策部署,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统一部署,本着“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属地管理、事权统一、责权明晰的城市建设管理体制,在充分征求有关地区、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就市区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部分职责职权划分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整下放事权(一)行政许可类事权。
由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的科尔沁区临时占用公园、广场的公益活动审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市本级投资和直接管理项目除外)、户外广告牌匾设置审批及监管,下划科尔沁区人民政府。
(二)建筑工程类事权。
除市本级投资和直接管理项目外,现由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的科尔沁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督手续,下划科尔沁区人民政府。
开发区建筑工程类审批管理权限范围调整为双合尔大街以北、创业大道以西、东外环以东。
(三)资质管理类事权。
由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的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资质(新设立、延续、升级、变更)初审、建筑企业资质初审、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新设立、延续、升级、变更)初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初审,丙级、乙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核准初审,丙级、乙级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初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标准初审,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遗失补办)初审、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初审,下划科尔沁区人民政府。
通辽市科尔沁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技术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更新通辽市科尔沁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技术报告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呼和浩特市伟力思土地测绘有限责任公司二○一一年九月目录前言 (3)(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内涵 (3)(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意义 (4)(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的必要性 (5)二、测算区概述 (6)(一)自然社会及经济条件 (6)(二)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8)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综述 (9)(一)理论基础 (9)(二)测算原则 (14)(三)工作依据 (15)(四)技术路线 (16)(五)技术方法 (19)四、征地区片的确定 (20)(一)征地区片的综述 (20)(二)综合判定法确定征地区片 (21)(三)多因素综合评价法确定征地区片 (22)(四)征地区片的确定 (36)(五)征地区片结果分析 (37)五、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测算 (46)(一) 征地案例比较法 (46)(二)年产值倍数法 (49)(三)征地区片价的确定 (53)(四)征区片地价结果分析 (53)六、土地类别修正体系 (54)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分析 (56)(一)征地区片地价结果分析 (56)(二)与现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地价成果对比分析 (56)八、数据库建设 (56)九、成果应用与建议 (60)(一)成果应用 (60)(二)建议 (60)前言开展科尔沁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不仅是科尔沁区土地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也是国家法律赋予地区人民政府的责任。
根据国土资源部2010年关于《请尽快研究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的函》国土资厅函[2010]432号,要求我区针对所制定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总体水平偏低的问题进行调整。
科尔沁区作为其中之一,与2011年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范围为92732.48 公顷。
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的重要性有: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解决了补偿标准偏低问题;提高征地工作透明度,维护了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做到同地同价,实现了补偿的公平性防止征地补偿的随意性,规范了征地行为。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人民政府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通政发〔2016〕1号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人民政府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人民政府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通政发〔2016〕1号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及各人民团体: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是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的决胜之年。
市政府将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五大政策”和“五大任务”,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培育新的发展动能,着力增强持续发展动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
1.坚定不移推进结构性改革。
全面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以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提质增效。
积极化解过剩产能。
以消化产能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切实把铝后加工和玉米加工等优势产业做成优势产能。
争取启动国电投扎哈淖尔铝业二期38万吨电解铝项目建设,推进奇瑞集团1000万只铝轮毂制造、内蒙古忠大铝厚板和汽车车身铝板带、锦联二期100万吨和联晟35万吨铝板带箔、创源80万吨高强高韧铝合金及45万吨碳素等项目建设,铝及铝后加工产能分别达到295万吨和300万吨,新增铝新材料产品100个;推进梅花生物氨基酸产品生产线GMP改造、开封药业1000吨强力霉素等项目建设,新增玉米生物产品50个;扶持企业降低成本。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城区规划建设和土地收储管理事项的通告-通政通告[2010]5号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城区规划建设和土地收储管理事项的通告正文:----------------------------------------------------------------------------------------------------------------------------------------------------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城区规划建设和土地收储管理事项的通告(通政通告[2010]5号)为加强通辽市新城区规划建设和土地收储工作,推进新城区建设步伐,依据《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通党字[2008]20号文件推进新城区在过渡期做好规划建设管理的补充意见》(通政字[2010]4号)有关规定,对新城区的规划建设区域予以调整,由辽河大街向北扩展到双合尔大街,向东扩展到环城东路,向西扩展到保康路,增加规划建设面积9.3平方公里,新城区规划区域总面积为28平方公里。
规划范围内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统一收储出让。
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新城区规划范围内尚未征收的土地上所有新建项目由新城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并征求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意见,上报市规划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农用地不得改变使用用途(即耕地不得变林地),不得在农用地上构筑建筑物,欲建设蔬菜大棚的,按照通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特色农业规划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报经新城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市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对新城区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进行了调查、测绘、登记。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个人未按上述程序报批的,均属违章建筑,一经发现,责令自行拆除清理;逾期拆除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拆除,费用由违章者承担。
二O一O年三月十九日——结束——。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通辽市情基本情况数据的通知-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通辽市情基本情况数据的通知
正文:
----------------------------------------------------------------------------------------------------------------------------------------------------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通辽市情基本情况数据的通知
(二OO八年十月十一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
当前,我市各部门、各单位在使用统计数据,尤其是一些反映宏观经济、社会发展的市情数据时,存在着口径不一致、使用不规范、数出多门、一数多变等问题和现象,客观上对正确认识我市市情产生了一定影响。
为了进一步规范使用统计数据,确保准确无误地宣传通辽、反映通辽市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今后凡涉及全市市情、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数据,均以市统计局在《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权威统计资料公布的数据为准。
具体说,2007年全市人口统计数据,应以2007年《统计年鉴》公布的全市总人口309.46万人,其中,蒙古族人口147.7万人为准。
待下一个年度相关数据需要变更时,也必须待新的《统计年鉴》公布后方可变更。
请各旗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向上对外争取资金、宣传报道、编纂年鉴资料、行业年报、业务报表等必须使用统一的统计数据,不得随意使用其它途径的数据。
——结束——。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文件清理目录的通知(2018)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文件清理目录的通知
(2018)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通辽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8.08.31
•【字号】通政发〔2018〕94号
•【施行日期】2018.08.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文件清理目录的通知
通政发〔2018〕94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及各人民团体: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人民政府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自治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内政发〔2018〕17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需修订后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内政办发〔2018〕27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对我市截止2018年5月31日出台的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目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列为废止和失效的文件不再执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05件)
2.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3件)
3.拟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0件)
2018年8月31日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进展情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进展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牧业管理【发文字号】通政办字[2015]118号【发布部门】通辽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6.10【实施日期】2015.06.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进展情况的通报(通政办字〔2015〕118号)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2015年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启动实施以来,市政府组成7个“十个全覆盖”专项督查组,坚持对各地区工程进展情况开展巡回督查,现将截至5月31日的工程进展情况通报如下:一、全市“十个全覆盖”工程总体进展情况(一)危房改造工程平均开工比例为46%。
各旗县市区按开工比例排序:1. 开发区94%;2. 扎鲁特旗65%,3. 开鲁县62%;4. 库伦旗49%;5. 科尔沁区46%;6. 科左中旗42%;7. 科左后旗33%;8. 奈曼旗30%。
(二)安全饮水工程平均开工比例为71%。
各旗县市区按开工比例排序:1. 开鲁县100%;2. 科左中旗100%;3. 库伦旗100%;4. 开发区100%;5. 科左后旗77%;6. 扎鲁特旗70%;7. 奈曼旗48%;8. 科尔沁区未开工。
(三)街巷硬化工程平均开工比例为11%。
各旗县市区按开工比例排序:1. 开发区100%;2. 科左后旗41%;3. 奈曼旗20%;4. 库伦旗12%;5. 扎鲁特旗5%;6. 科尔沁区、开鲁县正在进行招投标,科左中旗已完成招投标,正在签订施工合同。
(四)村村通电及农网改造工程。
正在开展招投标,由国网蒙东电力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五)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
各旗县市区均已完成方案制定、人员培训和现场勘测等工作,正在申请落实市旗两级配套资金,待自治区设备到位后即可组织实施。
(六)校舍建设与安全改造工程平均开工比例为10%。
各旗县市区按开工比例排序为:1. 开发区100%;2. 科尔沁区23%;3. 科左后旗13%;4. 扎鲁特旗13%;5. 其他旗县已完成选址和图纸设计,正在开展手续报批、招投标等工作。
通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通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目录引言第一章规划背景一、土地利用基本情况二、上轮规划实施的成效与问题三、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未来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第二章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二、规划原则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一、土地利用战略二、土地利用战略导向三、规划的目标四、规划的具体目标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一、农用地结构调整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第五章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一、基本农田布局二、城镇发展区布局三、基础设施布局四、工业园区布局五、农村居民点布局六、大型工矿用地布局七、园地用地布局八、林业用地布局九、牧业用地布局十、旅游用地布局十一、生态保护和区域空间开发管治布局第六章区域土地利用调控一、土地利用综合分区与管制措施二、土地利用功能分区与空间管制三、旗(县、市、区)土地利用调控任务第七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一、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二、城市用地扩展边界的划定三、中心城区用途管制第八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一、严格保护耕地二、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三、统筹安排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第九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第十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二、优化配置城镇工矿建设用地三、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四、保障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用地五、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机制六、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第十一章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一、构建良好的土地生态环境基础二、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三、大力加强土地生态建设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一、保障规划实施的法律措施二、保障规划实施的经济措施三、保障规划实施的行政措施四、保障规划实施的社会措施五、保障规划实施的技术措施引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是土地参与宏观调控和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手段。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闲置土地处置的通告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闲置土地处置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通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19•【字号】通政通告[2010]4号•【施行日期】2010.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闲置土地处置的通告(通政通告[2010]4号)根据市政府《关于清理新城区范围内闲置土地的通知》(通政字[2009]232号)要求,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通辽市新城区范围内闲置国有土地进行了清查,现将清查结果通告如下:一、闲置土地超过两年,依法收回的地块有:(一)通辽市泰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6日以出让方式取得东至碧桂园、南至碧桂园、西至建国北路、北至叫来河大街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17.9亩。
至今未动工。
(二)通辽运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21日取得东至河北路、南至清河大街、西至华申、北至孝庄河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50亩。
至今未动工。
(三)通辽市鑫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25日以出让方式取得东至前进路、南至永清大街、西至胜利路、北至新兴大街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0.15亩。
至今未动工。
(四)通辽天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6年11月5日以出让方式取得东、北至农行小区、南至科尔沁区公安局刑警大队、西至前进路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24亩。
至今未动工。
二、闲置土地超过一年,收取闲置费的地块有:通辽鹿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5日以出让方式取得新城区东至库伦路、南至柳荫路、西至霍林郭勒路、北至阿古拉大街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44.30亩。
按合同约定应于2008年10月1日前动工建设,现仍未动工,闲置土地超过一年。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的相关法律规定,决定收取该宗土地出让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
请上述土地使用者于通告之日起30日内,到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领取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书或收取土地闲置费的通知,办理相关注销手续,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区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区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1.14•【字号】•【施行日期】2021.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区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区域评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月14日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区域评估工作方案实施工业园区区域评估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精简项目审批程序的重要举措。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通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市9个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实施区域评估,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应评尽评、客观合理、全面推进的原则,2021年3月底前完成全市9个工业园区区域评估工作。
通过开展区域评估,形成整体性、区域性评估评审结果,提供给入驻工业园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共享使用,由企业申请后评审变为政府提前服务,解决当前建设项目评估评审手续多、时间长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建设项目尽快落地。
二、区域评估事项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要求,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评估、安全生产评估、文物保护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10项评估事项开展区域评估。
(一)压覆矿产资源评估。
根据评估区域内查清认定的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情况,形成区域性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报告,对区域内可能的建设项目提出管控要求。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补充意见的通知-通政字[2009]118号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补充意见的通知正文:----------------------------------------------------------------------------------------------------------------------------------------------------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补充意见的通知(通政字[2009]118号)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制定了《通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补充意见》,并经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备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附属物拆迁补偿价格2、住宅房屋用于经营的拆迁补偿价格3、住宅房屋装修标准二OO九年六月八日通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补充意见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办发[2008]66号)精神,结合我市主城区房屋拆迁的实际,对《通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通政发[2005]12号)提出如下补充意见:一、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回迁)的方式。
按照城市规划要求不能实行原地回迁且拆迁人不具备产权调换条件的,一律实行货币补偿。
二、拆迁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平房按房屋产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乘以1.2的系数再乘以被拆迁房屋同等地段新建商品住宅楼的平均售价确定拆迁补偿价格;楼房按房屋产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包括公摊面积)乘以同等地段新建商品住宅楼与所拆楼房对应层数的平均售价进行补偿。
通辽市人民政府对新建商品住宅楼房的平均售价和楼层平均售价,根据不同区位每季度公布一次,同时公布经济适用房楼层价格和不同区位的房地产二级市场房屋交易价格。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通政字〔2018〕176号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正文:----------------------------------------------------------------------------------------------------------------------------------------------------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通政字〔2018〕176号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通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0月23日通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自治区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由于公共利益需要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要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科尔沁区人民政府作为征收和补偿主体)。
第五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各旗县市区房地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指定的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依法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所需工作经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旗县市区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通辽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_企业报告(业主版)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十项民生工作安排及任务分解的通知-通政字[2010]55号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十项民生工作安排及任务分解的通知正文:----------------------------------------------------------------------------------------------------------------------------------------------------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十项民生工作安排及任务分解的通知(通政字[2010]55号)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2010年全市十项民生工作》已经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全市十项民生工作安排及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具体贯彻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2010年全市十项民生工作是市政府向全市人民的郑重承诺,所涉及的项目政策性强,受益面广,资金投入大,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十项民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务必要把落实民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精心规划安排,强化协调配合,定期研究部署,推动各项民生工作顺利实施。
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办法,加强对各旗县市区及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协调,及时解决民生工作落实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协助责任单位做好工作,确保十项民生工作的各项目标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二、落实资金,保证质量多渠道筹集落实资金。
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与上级部门衔接,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的资金支持。
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民生工作的投入力度,认真落实配套资金,并尽快安排下达,保证各项补助资金的及时拨付和各个项目如期开工。
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民生工作项目建设,打造群众满意的精品工程。
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规范合理使用。
对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拨付,决不允许挪用、挤占。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投资城建项目中期评估工作方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投资城建项目中期评
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通政办字[2015]265号
【发布部门】通辽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12.23
【实施日期】2015.12.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投资城建项目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字〔2015〕265号)
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研究市政府投资城建项目等有关事宜》(〔2015〕43号)的要求,为及时完成市政府投资城建项目中期评估任务,明确部门责任及分工,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评估的项目范围
新世纪大桥、辽河河道整治、科技馆、图书馆、“四校合一”、老年活动中心、十二个博物馆、努古斯台旅游中心项目等8个项目。
二、中期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建设背景
写明项目建设的由来、大背景是什么,是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还是政府相关会议确定建设项目,与市政府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协议,是否列入政府年度行动计划,并附相关支持性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2. 项目建设年限、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并详细介绍项目内部单体工程及其功能;
3.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并详细列出分项工程的资金概算;
4. 项目预期效益。
(三)项目进展情况
1. 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办理情况:立项、国土、规划、环保、消防、施工图审查、招投标、施工许可、监理、质量监督等审批手续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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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科尔沁区旧城改造项目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的报告关于“通辽市科尔沁区旧城改造项目”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的报告一、通辽市及科尔沁区介绍(一)通辽市介绍1、地理位置通辽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处北纬42°15′-45°41′、东经119°15′-123°43′之间,总面积59535平方公里,南北长约418公里,东西宽约370公里。
东靠吉林省、西接赤峰市、南依辽宁省、西北和北边分别与锡盟、兴安盟为邻,属东北和华北地区的交汇处2、地形地貌通辽市地处松辽平原西端,属于蒙古高原递降到低山丘陵和倾斜冲击平原地带。
北部山区属大兴安岭余脉,面积19349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32.5%,海拔高度1000-1400米。
中部属西辽河、新开河、教来河冲击平原,面积12502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21.0%,平原区由西向东逐渐倾斜,海拔由320米降到90米。
南部和西部属于辽西山区的边缘地带,由浅山、丘陵、沟壑、沙沼构成,面积27684平方公里,占46.5%,海拔400-600米。
全市境内较大的山有罕山、阿其玛山,老道山和青龙山。
3、历史沿革通辽市地处祖国北疆,历史悠久,是蒙古民族的发祥地之一,也是中华民族璀璨的红山文化和富河文化的发祥地。
早在五千多年前,科尔沁草原就已经开始有人类生息。
大约三千年前,这里的古代居民已进入了奴隶社会。
据考古发现夏家店下层文化遗迹和生活器具证实,通辽土地上的第一代居民是东胡族和山戎族。
春秋时,燕国在如今的河北省和辽宁省交界一带,就是现在通辽的中南部地区,为防御东胡人入侵,而修筑的燕长城遗迹,如今在奈曼旗、库伦旗境内仍清晰可辨。
这证明最晚在春秋中叶,东胡人便已揭开了通辽古代文明的序幕。
后来,东胡人为燕国所败北撤,秦王朝统一中国后,通辽的中南部地区属辽东郡与辽西郡管辖,便成了秦的一部分。
西汉初,匈奴主宰了包括通辽境内的大漠南北广大地区,继之而起的是被匈奴控制的东胡族的后裔鲜卑和乌桓族。
汉武帝时,曾三次出兵匈奴后获胜,使通辽同内地的联系更为密切,大大促进了这一地区生产力的发展和繁荣。
东汉末年,鲜卑族首领檀石槐统一了鲜卑各部落,建立了部落军事联盟,包括大漠南北的广大地域,科尔沁草原亦属军事联盟的一部分。
南北朝时期,在鲜卑人生活了近五百年的科尔沁草原上,又兴起了新的民族契丹。
契丹族自4世纪中叶,就游牧于西拉木伦河和老哈河流域。
唐朝初年,形成部落联盟,受唐朝控制。
在隋、唐之际,当时的整个通辽都在以契丹人为地方长官的中原王朝的统一控制之下。
各民族经济、文化等方面相互交流的广度和深度,都大大超过以前任何时期,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到了辽代,通辽畜牧业已经十分发达。
金王朝建立后,通辽行政上归北京路临潢府管辖。
公元1206年,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各部,建立蒙古帝国,通辽纳入了蒙古帝国的版图。
到了元朝时期,通辽归辽阳行中书省大宁路管辖。
明朝统一蒙古高原后,通辽又属“三卫”所辖之地,大部分属“扶余卫”管辖。
16世纪末,努尔哈赤称帝,改国号为“大金”,通辽基本上受大金所控制。
到了清朝,改往日部落制为盟、旗制,清朝崇德元年(1636年)建哲里木盟。
哲里木盟是首统盟,当时包括4部、10旗。
后来清政府又先后在蒙古王公贵族的封地设厅、府、州、县的建制,哲里木盟基本上归长春、昌图、洮南三府管辖。
在清代,哲里木盟在政治、军事、经济上曾起过举足轻重的作用。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以后,哲里木盟10旗归北洋政府蒙藏院管辖,同时受东三省监督和节制。
伪满洲国时期(1932年至1945年)哲里木盟先后改称兴安南分省、兴安南省、兴安南地区,分别隶属于兴安局、蒙政部、兴安总省。
解放战争时期,哲里木盟先后改称哲里木省、哲里木盟,分别隶属于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兴安省、辽西省、辽吉省、辽北省。
1949年4月,哲里木盟划归内蒙古自治区。
1953年3月,哲里木盟建制撤销,所属各旗县市归内蒙古东部区行政公署管辖。
1954年4月,内蒙古东部区行政公署撤销,哲里木盟建制恢复,管辖范围与撤销前相同。
1969年7月,哲里木盟划归吉林省。
1979年7月,哲里木盟复归内蒙古自治区。
1999年10月,撤销地级哲里木盟建制,成立地级通辽市,辖科尔沁区、霍林郭勒市、科尔沁左翼中旗、科尔沁左翼后旗、开鲁县、库伦旗、奈曼旗、扎鲁特旗。
市政府所在地科尔沁区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
3、行政区划通辽市的前身为哲里木盟,始建于清朝崇德元年(1636年)。
1999年10月,撤销地级哲里木盟建制,成立地级通辽市政府,辖科尔沁区、霍林郭勒市、科左中旗、科左后旗、开鲁县、库伦旗、奈曼旗、扎鲁特旗。
市政府所在地科尔沁区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
4、人口通辽市境内居住着蒙、汉、满、回、朝鲜、达翰尔等32个民族。
2005年末全市总人口309.5万人。
年出生人口3.44万人,出生率为11.11‰,年死亡人口1.62万人,死亡率为5.2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89‰,比上年高1.84个千分点;在总人口中,农业人口202万人,非农业人口107万人;乡村人口224.6万人,占72.6%;蒙古族人口141.49万人,占45.7%;男性人口157万人,女性人口152万人,男女性别比为1.03:1。
5、自然资源通辽市森林面积125万公倾,林木总蓄积量1745万立方米。
林木树种有46科、80属、220种。
通辽市野生动物繁多,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丹顶鹤、白鹳、鸨、梅花鹿、紫貂5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灰鹤、蓑羽鹤、鸳鸯、天鹅、猞猁、马鹿、黄羊等近30种。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清沟还有环颈雉、斑翘山鹑、野兔、狐狸、斑鸠。
一般经济动物,遍布全市各地。
鸟类有18目,49科,212种。
野生植物麻黄、甘草、山杏、沙棘等资源品种独特,质地优良。
通辽市矿产资源丰富,初步探明的矿藏41种,矿床和矿点190多处。
全市煤炭保有量121亿吨;石油远景储量为8亿吨左右;铁、锌、钨、铜等金属矿藏10多处,矿点30多个,为世人瞩目的"801"矿富含铌、钽、铍、锆等稀有金属和重稀土,总储量680万吨;天然硅砂的储量居全国之首,被称为"冶炼之宝"的石墨储量也很可观,功能神奇的中华麦饭石蜚声海内外。
通辽市土质肥沃、水草丰美。
既是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也是国家重要的畜牧业生产基地,被誉为"黄牛之乡"。
现有耕地面积91.4万公倾、盛产玉米、小麦、水稻、大豆及小杂粮等、粮食总产量稳定在35亿公斤以上。
境内草原面积327.4万亩,牲畜存栏头数达到712.5万头只,特别是西门塔尔牛、科尔沁牛、中国美利奴细毛羊、科尔沁细毛羊、科尔沁马等畜种享誉国内外。
6、经济成就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
2005年全市生产总值完成326.40亿元,同比增长21.0%,人均GDP达到10522元,同比增长21%。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0.13亿元,增长12.9%;第二产业增加值110.99亿元,增长30.1%;第三产业增加值125.28亿元,增长17.9%。
三次产业比重分别为27.6:34.0:38.4,产业比重进一步优化。
经济效益稳步提高,财政状况明显改善。
全市财政总收入实际完成26.40亿元,同比增长45.9%。
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8.58亿元,同比增长43.5%,人均财政收入851元,比上年增加了267元。
市场物价稳中有升。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升了 2.1%。
其中城市上升1.5%,农村牧区上升2.8%。
分项目来看,食品、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居住类别、交通和通讯价格水平分别比上年同期上涨2.7%、7.5%、6.2%、0.3%;烟酒及用品、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等类别价格水平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0.1%、0.3%、0.8%;衣着类与去年价格水平持平。
劳动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强,年末全市单位从业人员22.5万人,其中:在岗职工22.4万人。
年内有12027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其中安置“4050”和下岗人员3918人。
(二)科尔沁区介绍科尔沁区耸立在美丽富饶的科尔沁大草原。
位于日新月异的环渤海经济圈,处于华北、东北两大经济区的交汇地带,扼华北、东北之咽喉,联京津冀、黑吉辽之枢纽。
素有“七省通衢”之美誉。
是通辽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行政区域面积为2821平方公里,辖10个镇(苏木)、5个国有农牧场、11个街道,居住着蒙、汉、满、回、朝等民族的74万草原儿女。
科尔沁区辖11个街道、10个镇(苏木)、5个国有农牧场:科尔沁街道、西门街道、永清街道、明仁街道、施介街道、清真街道、东郊街道、铁南街道、霍林街道、建国街道、红星街道;大林镇、钱家店镇、余粮堡镇、木里图镇、丰田镇、清河镇、育新镇、庆和镇、敖力布皋镇、莫力庙苏木;胡力原种繁殖场、莫力庙羊场、哲南农场、三义堂农场、半截店牧场。
1、科尔沁区概况(1)优越的区位。
科尔沁区位于东经122°11′22″—122°20′48″,北纬43°33′59″—43°38′54″,地处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座落在西辽河、教来河冲击平原中部,与中国装备制造业的摇篮--沈阳共处环渤海经济圈。
科尔沁区与沈阳、长春在空间上形成了规则的等边三角形,是内蒙古东四盟市的中心,具有接受辐射和对外辐射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
同时,作为通辽市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全市的资源都可为我区所用。
(2)适宜的环境。
科尔沁区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热同期,气温适中。
年平均气温6.1°C,日照数3113小时,年平均降水量385.1毫米,春秋降水量占年降水量的13%-16%。
年平均无霜期150天,年平均风速3.6m/s。
科尔沁区城市面积32.96平方公里,四出口公路沿线可供工业用地10836亩,全区土壤以灰色草甸土为主,占总土地面积的60.6%,分布广,肥力高,是人民生活和进行工农业生产的理想区域。
(3)便捷的交通。
科尔沁区是东北的主要交通枢纽。
全国14个大型枢纽站之一的通辽火车站,每天从六个方向进出列车30余列,可直达北京、上海、天津、沈阳、长春、大连、呼和浩特、齐齐哈尔等大中城市。
平坦、宽阔的303、304、111三条国道在此交汇,穿境而过,已形成连接京津、华北及北部边疆地区四通八达的公路运输网络,距沈阳仅285公里,距长春302公里,大连630公里,距天津700公里。
通辽民航机场,可起降波音737大型客机,直飞北京、呼和浩特等城市,与最近的出海口锦州港仅400公里左右的距离,在周边800公里范围内有14个中心城市。
(4)完善的基础设施。
科尔沁区经过多年精心打造,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日臻完善。
区属两个工业园区已初具规模。
科尔沁工业园区一期建设7.8平方公里,8月1日前新工四路以西就要达到“七通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