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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华尔理财规划师培训课程法律基础北京东方华尔金融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理财师的法律知识构架一、民事基础知识:二、商事基础知识:三、民事诉讼及公证基础知识:第一节民事法律基础知识第一单元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及构成(一)概念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法调整的、在平等主体之间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第一单元民事法律关系(二)民事法律关系特征1.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2.大多是民事主体自主形成的法律关系3.主体的权利义务通常是对等的、相互的(三)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例题:下列哪一选项是债权关系的客体() A.智力成果 B. 行为 C. 物 D. 人身利益【答案】B【解析】主要考核各民事法律关系对应的客体,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
1、民事权利是指受法律保障的、民事主体实现其民事利益的行为范围;2、民事义务是民事法律规范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约定,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满足权利人利益的法律手段。
二、民事法律事实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或客观现象;(一)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1、行为事实;2、自然事实。
例题:下列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中属于行为的是( )。
A. 人的出生B. 人的死亡C. 时间的经过D. 签订合同【答案】D【解析】民事法律事实分为行为事实和自然事实。
人的出生,死亡事件的经过都是指非人的行为构成的事实,属于自然事实。
(二)民事法律事实构成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2个以上法律事实的总和;三、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责任(一)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规范赋予民事主体满足其利益的法律手段,分为:财产权、人身权、综合性权利。
法律基础知识(Word最新版)
法律基础学问通过整理的法律基础学问相关文档,渴望对大家有所扶植,感谢观看!第一章法律基础法的规范作用:包括指引、平价、预料、教化、强制等。
任何法律关系都有三个要素:法律关系的主题、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规范三要素:假定、处理、制裁法律规范分类:授权性规范、吩咐性规范、禁止性规范法的效力体系: 宪法(全国人大依据特定程序制定、是最高法)法律(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是国家的基本法律,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是一般法律)行政法规(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颁布)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以及享有立法权的较大市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和直属机构制定——必需出现“令”字才属于部门规章)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以及享有立法权的较大市的地方人民政府制定)有关国际条约法的其他分类:实体法和程序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惩罚法》《行政许可法》《税收征管法》都属于程序法)公法和私法:(《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为私法)立法程序:国务院创建部门规章程序:立项、起草、审查、确定和公布地方性法规立法程序:提案、审议、表决或报批、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起草、审查、签发、公布、生效法的运用规则:后法优于前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殊法优于一般法其次章行政法基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P43)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合理行政、程序正值、高效便民、诚恳守信、权责统一税务行政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主题概念P47)1、税务行政主体必需是一个组织,而不是个人2、必需是享有国家征税权力,能够实施税务行政管理活动的组织3、必需能以自己名义实施税务行政管理活动的组织4、是一个能够独立担当法律责任的组织税务行政主体分类: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内容:税务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职权与职责)职权:行政立法权、行政决策权、行政确定权、行政吩咐权、行政制裁权、行政强制权、行政司法权职责: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行政参与权、行政知情权、行政监督权、行政恳求权、行政受益权责任:遵守税收行政法律、法规、听从合法的行政管理、吩咐接受税务检查、督察帮忙公务客体:税务行为人客体主要是行为和财务税务行政行为特征:法律的执行性、单方意志性、效力先定性、确定的行政裁量性、强制性税务行政行为要件:成立要件:成立资格要件:主体必需是依法或依法授权享有行政职权的税务机关成立权力要件:是行使税收行政职权的行为成立形式要件:要以确定形式表现出来(执法文书)成立功能要件:干脆或间接影响相对人权益,产生法律效果生效要件:行政相对人知晓后,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合法要件:主体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行使合法税务行政行为的效力:确定力、拘束力、公定力、执行力第三章税务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特征:(P66)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是要是行政行为、是受益性行政行为、有特定的审查批准程序行政许可的原则:合法性原则、公开公正公允原则、便民原则、救济原则、信任爱护原则和监督原则行政许可设定权限: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2、国务院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行政许可形式: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确定、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章税务行政许可:当即告知是否受理税务行政许可变更与持续:随时可变更。
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课件
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法律行为的实质有效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行为能力由经营范围决定 );2、意思表示真实(自愿、真实);3、不违 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行为的形式有效要件: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 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形式包括:口头、 书面、推定形式、默示形式)
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权利人以单方的意思表示变更或撤销已经 成立的民事行为的权利
属于形成权 变更权、撤销权的行使应向法院或仲裁机
构提出 除斥期间一般为一年
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 法律后果
返还财产 赔偿损失 追缴财产(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或返还第
三人)
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在法律行为中指定一定的条 件,把该条件的成就(或发生)或不成就(不发 生)作为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终止的根据
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 有偿行为的行为人的责任更重 撤销权的主张不同 无偿行为的受益人无须有行为能力
法律行为的成立
当事人 意思表示 标的 (如为要式行为还须具备其他特殊事实,
如交付)
法律行为的生效
已经成立的法律行为因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效要件而取得法律认可的效力
成立是生效的前提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再受
法律保护
诉讼时效的中止
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 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以前经过的时 效期间仍然有效,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消失后,时效继 续进行
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为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碍(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 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的;继承开始后未确 定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权利人或义务人被其他人控制无 法主张权利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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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法系 • 法系是在对各国法律制度的现状和历史渊
源进行比较研究的过程中形成的概念。
• 1、大陆法系 • 指包括欧洲大陆大部分国家从19世纪初以
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 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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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确定性规范、委任性规范与准用性规 范
• 内容已经完备明确,无须再援引或参照 其他规范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范。
• 内容尚未明确,而只是规定某种概括性 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 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范。
• 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 ,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相应内容规定的 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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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效民事行为
• 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行为,不发生当 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
•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事实的民事行 为
•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 施的民事行为
• 3、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 • 4、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 • 5、乘人之危所为的单方法律行为 • 6、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 7、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 • 8、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 9、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民事行为
• 长春市于1995年开始颁发的“老年人优待证”第一项 内容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电、汽车(不含小公共车、 不包括长春至双阳区的长途公共汽车)。”
• 长春市老龄委和长春市公交总公司一起颁发的“市区70 周岁以上乘车证”规定:“持此证,可免费乘坐长春市内 普通公共电、汽车(不含小公共、郊线、专线车)”。节 法律的一般理论
法律基础讲义word版
《法律基础》讲义第一章法律概述一、法律的分类(一)法的渊源=法律渊源=法律形式:指那些来源不同、因而具有法的不同效力意义和作用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
我国法包括下列形式的法律规范:1、宪法。
我国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按特别程序制定和修正。
2、法律。
分为:(1)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2)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3、行政法规。
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4、地方法规。
包括:(1)一般地方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市、首府市、特区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它们在各自的辖区范围内有效。
(2)民族自治区域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作为自治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它们在各自的自治区域范围内有效。
(3)特别行政区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国家机关按照宪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在各自的特别行政区范围内有效。
(4)经济特区制定的法。
6、行政规章。
包括:(1)部门行政规章:国务院组成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2)地方行政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市、首府市、特区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7、军事法规和规章。
由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叫军事法规,中央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各大军区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叫军事规章。
军事法规和规章在武装力量系统内有效。
(二)法的划分标准和分类:(1)制定和实施主体:国内法与国际法(2)规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根本法与普通法(3)适用范围:一般法与特别法(4)规定的内容:实体法与程序法(5)制定和表达的方式:成文法与习惯法。
此外民法法系国家中公法与私法之分;普通法法系国家中衡平法和普通法之分;复合制(联邦制)国家中联邦法与联邦成员法之分。
(三)法系的概念:具有某种共同历史传统或者某种共性的国际的法律。
分类:1、民法法系=大陆法系=法典法系=罗马-德意志法系2、普通法系=英美法系=判例法系(四)法律体系1、法律体系的概念。
01法律基础知识
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
法律的一般理论 法律行为制度 代理制度 诉讼时效制度 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
第一节法律的一般理论
一、法律的特征 (一)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二)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三)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规范 (四)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定义:法律是反映一定物质条件下的统 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 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赋予社会关 系的主体相应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的总称。
三、无效民事行为 (一)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
指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不发生 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特征:
(1)自始无效 (2)当然无效 (3)绝对无效
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 1、定金条款 2、抵押或者质押合同中的流押或流质条款 3、联营合同中的保底条款 4、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超过银行同期贷款
行使
撤销权的除斥期间(1年)
(四)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 后果
1、返还财产 2、赔偿损失 3、追缴财产
五、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一)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1、概念:把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民事法律行
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根据的法律事实
请同学举例
2、条件的特征 条件可以是自然现象、事件,也可以是人
思表示
4、产生的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2.下列行为中,不构成代理的是( )(09)
A.甲受公司委托,代为处理公司的民事诉讼纠 纷
B.乙受公司委托,以该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买 卖合同
C.丙受公司委托,代为申请专利
D.丁受公司委托,代表公司在宴会上致辞 参考答案:D
(二)代理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1、代理与委托 2、代理与代表 3、代理与行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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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行为
(一) 行政行为概述 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进行的行政管
理活动的总称。它可以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 政行为。所谓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 不特定的对象,预先作出的可以反复适用的行政行 为,因其适用对象具有普遍性,故也称普遍行政行 为。所谓具体行政行为就是行政机关针对特定的人 或者事作出的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
2、行政执法:指行政主体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 等法律规范的行为。
3、行政处罚:指国家行政主管机关和法律授权的 其他组织,依法对行政违法者采取的一种行政 制裁措施。
4、行政司法:指国家行政机关作为裁决人对行政 争议作出裁决的活动。包括行政复议制度、行 政仲裁制度和行政调解制度等。
四、公安行政管理的几个重要法律文件 和司法行政管理几项重要制度
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是:采取行政行为 的主体一定是合法的组织或个;实施行政行 为必须在职权或授权范围内活动;行政行为 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完全;行政行为的内容 必须合法、确定和可行;行政行为必须符合 法律规定的程序;行政行为必须遵守法定的 形式。
(二) 常见的行政行为:
1、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 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第二、在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 高的法律效力。
第三、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 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的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更为严格。
二、我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第二节 我国的基本制度
一、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是我国的国体 我国的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
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 阶级专政。
法律基础
绪 论 法的一般理论 第一章 宪法 第三章 行政法 第四章 民事法律制度 第五章 婚姻家庭与继承 第六章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第七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 第八章 刑事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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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律制度:宪法的概念和特点:1.宪法通常规定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运行的基本原则2.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其他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必须依照特定程序,比其他法律要求更加严格。
我国现行宪法是由专门成立的宪法起草委员会起草,经过全民讨论以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绝对多数通过的。
现行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宪法的作用:1.宪法巩固和维护国家权力,规范国家权力的有效运行2.宪法为法制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奠定基础3.宪法确立和维护国家政治制度4.宪法保障共面基本权利5.宪法保护和促进经济的发展6.宪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宪法的历史发展17世纪的英国宪法是近代宪法的先驱1787年的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1791年制定的法国宪法是欧洲大陆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1918年7月第五次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了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宪法》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第二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由于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制定,所以是一部有严重缺陷的宪法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第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第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的修改和补充1988.1993.1999.2004四次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宪法的指导思想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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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争议的法律救济途径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等。行政复议是由行政机关内部进行审 查,行政诉讼则是由法院进行裁决,国家赔偿则是国家对受害者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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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 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
绝对义务和相对义务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01
02
03
对应关系
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 相互对应,权利人享有权 利的同时也承担相应的义 务。
相互依存
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没 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 无义务的权利。
平衡关系
在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 务应当平衡,不应出现权 利过多或义务过重的情况 。
法律体系与法律部门
法律体系
指一国现行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 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成的一个呈体系 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法律部门
指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是按照一定 标准和原则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集 合体。
法律关系与法律事实
法律关系
指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 利和义务关系。
法律事实
法律救济的定义与分类
总结词
法律救济是指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权利和利益,包括 司法救济和非司法救济。
详细描述
法律救济是指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权利和利益的一系列 活动。它通常包括起诉、辩护、申请执行等环节,以确 保权利和利益得到合法、有效的保护。根据救济的来源 不同,法律救济可以分为司法救济和非司法救济。司法 救济是指通过法院来保护权利和利益的救济方式,如民 事诉讼、刑事诉讼等;非司法救济则是指通过仲裁、调 解、行政复议等方式来保护权利和利益的救济方式。
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各种事实的总称。
《法律基础知识》课件
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
法律关系:指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包括权利义务关系、权力义务关系等 法律责任:指违反法律规定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等 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赔偿损失、恢复原状、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法律责任的免除:包括法定免责、约定免责、时效免责等
宪法和行政法
案例三:孙七和周八的离婚 纠纷
案例四:钱九和郑十的继承 纠纷
案例一:张三和李四的合同 纠纷
解决方案:根据法律条文和 司法解释,结合实际情况,
提出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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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概述和程序
民事诉讼法的定义和目的 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和主体 民事诉讼法的程序和步骤
民事诉讼法的证据和证明标准 民事诉讼法的判决和执行 民事诉讼法的救济和上诉
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章节副标题
刑法概述和犯罪构成
刑法定义:刑法是规 定犯罪、刑事责任和
刑罚的法律。
刑法原则:罪刑法定、 平等适用、罪刑相适
章节副标题
宪法基本原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 的法律效力
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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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基 本原则
宪法规定了国家机关的组织和职 权
国家机构和职权
国家机构:包 括立法机关、 行政机关、司
法机关等
立法机关:制 定和修改宪法、 法律,监督行 政机关和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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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01/01
法律基础知识 PPT课件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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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单击添加目录项标题 法律基础知识概述 宪法和行政法 民法和民事诉讼法 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经济法和社会法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
精品文档,安心下载,放心使用法律基础知识汇编宪法一.宪法的基本原则:(1)人民主权原则;(2) 基本人权原则;(3) 民主集中制原则;(4) 法治原则。
二、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1954 年9 月20 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第一部宪法,此后于1975年、1978 年和1982 年做了全面修改。
1982年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 以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 以上的多数通过。
”三、国体、经济制度、分配制度、国家政体1.我国的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经济制度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3.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4.国家政体我国政权组织形式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5.公民的基本权利(简答) :(1)平等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指公民管理国家事务、(3)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4)宗教信仰自由: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5)社会经济权利: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获得物质帮助权。
(6)文化教育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和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7)特定人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婚姻、家庭、老人、儿童受国家保护;保护华侨和侨眷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
6.公民的基本义务(简答)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机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的义务。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5)依法纳税的义务。
刑法1.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第3 条至第5 条规定了三项基本原则,即刑罚法定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
教学课件:《法律基础》
(2)坚持依法行政原则,反腐倡廉,努力建设 高效、协调、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
(3)健全司法制度,推进司法改革,努力建设 有中国特色的独立、严肃、公正的司法体制;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为人民服务思想, 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人治
掌权者个人的意志高 于法律
国家以一套完整的法 律制度规范约束人们
的行为
法治
它们都以法律为核心内容和因素;它们 都属于社会上层建筑的范畴,都受一定 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 它们都体现 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为统治阶级服 务。
法制
法律制度的简称,指 一国或一地区法律上 层建筑的整个系统
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内容和现
第二节: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维护宪法权威 坚持依法治国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概念
公民 人民
公民的权利,是指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所保障的公民实现某种愿望或获 得某种利益的可能性。 公民的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应当履行的某种责任。它表现 为国家要求 公民必须为某种行为或禁止为某种行为。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制定和实 施——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实
施
守法,即法的遵守,是指在社会主义国家 里,任何组织和个人的活动都必须遵守法 律的规定,符合法律的要求。
违法,是指一切违反法律规定,从而造成 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主观上有过错的行为:
违法的客体、违法的客观方面、违法的主 体、违法的主观方面
第四节: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全国人民代表大 全国人民代表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会
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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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的运作
违法的构成要件 必须是人们违反法律规定的一种行为; 必须是在不同程度上侵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 关系的行为; 必须是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违法的主体必须具有法定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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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的运作
违法可分为:违宪行为、民事违法、行政违 法和刑事违法。 相应地,法律责任可分为:违宪法律责任、 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 法律制裁可分为违宪制裁;民事制裁;行政 制裁和刑事制裁。
的,但毕竟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现象—— (1)制定的机关不同
(2)实施的方式、范围不同
(3)表现形式不同
(4)调整范围不同 (5)稳定程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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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与其他社会现象
社会主义法与党的政策的关系十分密切—— 党的政策对社会主义法起着指导作用 社会主义法对党的政策具有制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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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与其他社会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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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的运作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创制工作应当坚持以 下基本原则—— 从中国实际情况出发,走群众路线 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维护法的严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 总结我国经验与借鉴外国经验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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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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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的运作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创制包括以 下程序—— 准备阶段(立法动议的形成;草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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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内容 (2)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具有 健全的民主制度、完善的行政制度、 公正的司法制度和有效的监督制度, 有着高素质的国家公务员、执法人 员、司法和法律监督人员,有着崇 尚法治意识的人民群众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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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律基础
一、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以下4种类型:1.中国境内的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3.民办非企业单位;4.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因此,不管是国家机关还是事业单位,不管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还是以非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只要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签定劳动合同。
二、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劳动合同法》第3条明确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1.合法;2.公平;3.平等自愿;4.协商一致;5.诚实信用。
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指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平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
就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劳动合同双方公正、合理地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平等自愿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平等原则,一是自愿原则。
所谓平等原则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高低、从属之分,不存在命令和服从、管理和被管理关系。
自愿原则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真实意志,是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协商一致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对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三、劳动合同的类型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这里需要说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终身制”。
只要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不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更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