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务报销制度备课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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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务报销制度
为规范学校财务制度,便于学校经费的管理和正常使用,更好地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的财务制度及省市区教委规定的支出范围和进行报销。遇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审批,财务部门才能予以报销。
2、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购置各类办公用品或其它物品时,首先由部门人填写《购物申报单》报校务处,以校长审批,校务处安排购买,所有购置物品,必须遵循先入库(经办人、保管人签字),再由签准报销、后办领用手续的财务程序、报销的有效发票下面应写明单位、购物、名称及年、月、日,发票手续不完整,财务部门应拒绝办理。
3、购物需领现金或支票时,要按规定写好借条,说明用途,填子暂支票及号码登记,经校长审批,财务人员才能支付。现金或支票领取后,要尽快购物、报销,以便于经费及时结算,确保奖金安全。票章由出纳、会计专人保管。
4、旅差费报销及伙食补助标准规定为:市区每人每天12元,县内(昆阳镇除外)每人每天8元,外市每人每天20元。(按在外省实际住宿天数计发补贴,路途期间按一般地区计发补贴)。车票报销时,应按规定填写报销单,各类票证张贴正齐,要先经财务人员认真核对签字后,再由校长审批,才能报销。
5、已享受承办单位伙食补贴或讲课补贴者,不能享受出差补贴。
6、因特殊原因,外出人需要乘坐飞机、火车卧铺时应事先征得校长,方能给予报销。
7、乘坐三轮车,原则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注明原因,以校长审批,方能给予报销。
8、外派时间学习、培训教师旅差费报销由校务会议议定。
单项贡献奖试行方案
为鼓励全体教式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人事教科研究和培养拔尖学生为校争光,特制订单项贡献奖试行方案。
一、奖励项目
1、科研成果奖
全国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
省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800元
市一等奖6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
县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镇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50元
2、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奖
(1)论文获奖
全国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300元
省一等奖4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
市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20元,三等奖60元
县一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40元
(2)论文发表
国际级按稿酬5 倍奖励
国家级按稿酬3 倍奖励
省级按稿酬2 倍奖励
市、县、级按稿酬标准奖励
(3)论文交流
国际级 500元
国家级 300元
省级 200元
市级 100元
县级50 元
3、学生竞赛指导奖:
(1)指导学生参加各项竞赛,制订并落实辅导计划指导师按学生获奖名次分别给予奖励。按习作发表的稿酬标准奖励指导教师,国家级报刊按稿酬5倍奖励;省级3倍;市、县级按稿
酬标准奖励;校级10~~50元。
(2)体育运动员参加镇体育运动会,荣获男(女)团体总分第一、二、三名的教练员,分别发给1000元、400元、200元奖金以示鼓励,(学生个从获奖,教练员不再发奖)。获县级以上名次以500元递增发奖。
(3)舞蹈、歌咏等较大的集体项目参加比赛,荣获镇一、二、三等奖,分别发给指导师1000元、400元、200元的奖金以示鼓励,获县级以上名次以500元递增发奖。
(4)凡教师参加有关竞赛获奖的分别给予下列奖金。
(5)、开展先进教研组竞赛活动,凡被评为县级先进教研组的,每人50元,组长加倍。
4、先进奖:
凡被评为全国劳模或先进教师的奖金1000元,凡被评为省级劳模或先进教师的奖金500元;凡被评为市级劳模或先进教师的奖金300元;县级先进教师或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100元,镇级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奖金50元(凡被评为单项先进的成人教育、后勤、工会、幻教、团队科技等奖给同级别的1/2奖金)。县级教坛新坛奖100元。
5、安全(健康)奖
提高警惕,消除隐患,确保学校和师生健康,安全的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奖励。
6、凡教工提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践后效果显者,酌情给予奖励。
二、奖金发放办法
1、由本人向教科处申请,填写单项贡献奖登记表,并提供有关原始凭证;教科处核实后报校长室审批发放。
2、以上奖励各项不重复记奖,就高不就低。
3、下列三条中违反其中一条者不发成果奖:
(1)获奖项目或作品内容与本职工作联系不密切,专业思想不稳固,影响正常教学工作者;
(2)课堂教学效果差,学生及家长意见较大者;
(3)科研课题未经学校同意立项,或未经学校同意而私自参赛者。
三、有关说明
1、申报教研成果科研课题发布事先报教科处立项,并按科研申报进行,最后由有关单位、
专家作出鉴定,否则不予记奖。
2、参加的各类竞赛必须经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赛前教师应凭参加通知书报教拉处审批,经同意后方可参赛,否则其结果不予承认。
3、组织论文评奖、交流的单位若是某报刊、学术团体(省级以上)等而非教育行政部门,参加的只是单项知识竞赛(如作文、书法、绘画等)酌情记奖。
4、凡优胜奖、鼓励奖等视具体情况作相应变通处理。
5、教师申报教研成果奖时均须交原始获奖证书、论文、稿酬通知或论文交流证明等。
6、大面提高教学质量,或转变差生成效显著,相应予以奖励。
7、省(市)级以上的课题的主要承担者分别以每周两课时(一课时)计入课时总数。省、市级电教立项,学校将在设备、资金等方面给予保障。
8、立项经费,省级1000元,市级500元,县级300元。
本奖励方案自教工到本校工作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