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里的坑
光伏发电融资租赁套路
光伏发电融资租赁套路光伏发电项目的融资租赁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通常涉及投资方、光伏项目所有者(出租方)、融资租赁公司和可能的其他参与方。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一些可能的套路或步骤:1.项目评估与规划:•开发商(出租方)首先进行光伏项目的评估,包括资源勘测、技术可行性分析、收益预测等。
确定项目的规模和预期收益。
2.寻找投资方:•开发商寻找愿意投资光伏项目的投资方,这可能是金融机构、基金、企业或其他投资实体。
投资方通常对项目的风险、回报率和可持续性有关切的考虑。
3.融资租赁协议:•开发商与投资方签署融资租赁协议,协议中包括项目的基本信息、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限、项目所有权归属等条款。
协议通常由专业的法务团队起草,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障。
4.融资租赁公司介入:•一些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可能会介入协调,作为中间商扮演融资和租赁的角色。
它可以帮助整合资金,并提供专业的租赁服务。
5.设备采购和建设:•根据协议,开发商开始采购光伏设备,并进行项目建设。
在此过程中,项目所有权仍然属于开发商,而投资方则通过租赁协议支付租金。
6.监控和维护:•光伏项目建成后,继续进行监控和维护,确保项目的正常运行和最大化的发电效益。
7.租金支付:•投资方按照协议规定的方式和周期向开发商支付租金。
租金的计算通常与光伏项目的发电量、电价和运行情况相关。
8.租期结束:•租赁期限结束后,根据协议,项目的所有权可能会转移给投资方,或者租赁协议得以续约或解除。
请注意,实际操作中,不同项目和各方的具体情况可能存在差异,以上步骤仅为一般性概述。
在进行光伏发电项目融资租赁时,各方务必详细研究协议条款,并在需要时寻求专业法务和金融建议。
融资租赁合同里的坑
如今套路多又深,注意融资租赁合同里的坑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那么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本文为您解答.1.主体资格审查.1审查承租人的资信.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对出租人来说,承租人的资信状况、签约和履约能力即能否按期支付租金,直接关系到出租人能否收回本金、利息及获得相应的利润.因此,出租人在承租人提出租赁申请时,应要求承租人提交资产负债表、利润收入等财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来判断承租人的资信情况.对那些为人不正,违法乱纪的人和单位,最好不要同其签订合同,尤其出租物价值高,技术复杂,仪器精密的,不仅要了解承租人之资信,更要了解其操作出租物的技术熟练程度,然后才决定是否出租该物,并签订合同.2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有代理人的,应注意审查其代理资格,以防止发生无权代理和滥用代理权的情况.审查方法主要是看对方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权委托书,其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代理权限,是否过期等.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签订的合同或以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2.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融资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因此,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自愿.实践中,有些当事人以胁迫、欺诈或乘人之危等方式使对方作出不符合内心意思的表示而签订合同.承租人与供货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的融资租赁合同是无效.一旦一方当事人发现自己在签合同时由于上述原因而导致意思表示并不真实,从而使自己在合同中的利益受到伤害时,都应及时提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合同无效或予以撤销,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当然,合同是否无效,是否应予以撤销,其确认权并非任何人都可以行使,它只能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独享.3.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1租赁物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此款经常会有不填或漏填的陷阱出现.为此,应按规定严格填写租赁财产名称、国别、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数量、总金额.每一项都要填写具体.要特别注意财产能否作为融资租赁财产的标的物,否则,标的物不合格造成合同无效,易出现纠纷.租赁财产的名称要写得具体、清楚、详细.如是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租赁,一定要写清楚商标,品种、型号、规格、号码,当发生纠纷或者出租物被偷换、遗失时,能有解决纠纷的依据.对于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一定要规定或注明清楚,不能含混不清或者模棱两可.条款中要求出租的数量要准确,质量必须具体,如财产租赁前的实际质量;返还租赁物时必须达到的质量.对某些易变旧或者易磨损的设备,要在合同中约定其磨损的标准.2租赁财产的交货、验收、交货地点和使用地点约定.有的交货、验收签订不具体.应在合同中写清交货地点、时间,分期交货的,还要写清每期交货数和具体期日.应写清验收时间、方法和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方法.3租金的币种、金额、利率、支付日期和方式.租金金额一般由购买租赁物的全部或部分成本、租赁利息及出租人和承租人约定的其他费用构成.合同中要明确手续费、保险费、运费等费用是否包括在租金中.租金一般应以人民币计算和支付,如果购买租赁物使用外币的,可按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币种支付.租金币种的选择可以与购买合同中的币种相同也可以不同,但要注意汇率风险的防范.利率也是影响租金总额的重要因素之一.融资租赁合同中租金的利率可以分为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种.固定利率是在全部租赁期间租赁费率固定不变.浮动利率就是每隔一定时期租赁费率根据市场利率或贷款利率的变化作相应的调整.租金的支付方式包括,支付租金的次数,每次支付的金额,是在每次付租期开始日交付租金还是在每次付租期末日交付租金等.4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的担保事项.对保证条款,一定要写清保证种类,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不能超过购买租赁物成本的20%.除此之外,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提供担保人.当承租人不能向出租人交纳租金或履行其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为履行.对担保人的资格以及担保能力等,出租人应认真审查.5关于租赁物的保险问题.租赁期间,租赁物应当保险,这是融资租赁合同的特殊之处.保险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可列入租金总额,也可单独列出而不列入租金总额.有关保险事宜的具体办理可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规定.保险赔偿金由承租人享有.6关于税收的承担问题.租赁物如是进口货物,应交纳海关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款.即使是国内货物,如按税法的有关规定应纳税的,也应交纳相应税款.关于税收的承担,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7关于租赁物迟延交货或发生质量瑕疵的索赔问题.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不承担供货人迟延交货或供货产品质量瑕疵的责任,由供货人对此负责.8关于租赁的起止日期.租赁起止日期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有重要影响.起租日是租赁开始日期.实践中,出租人和承租人可根据下列日期约定起租日:第一、出租人支付购买租赁物的价金之日.第二、货物运抵货港之日.第三、承租人交付验收证或接收证之日.第四、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它日期.出租人、承租人各自履行了自己的全部义务,实现了自己的全部义务,租赁关系即告终止.9租赁物的用途.要详细、具体规定租赁财产的用途,对某些财产的使用范围的限制要注明.10关于租赁物的维修、保养.租赁财产的维修和保养事关租赁物能否保持长久使用问题.在融资租赁合同中一般约定租赁物的保养与维修由承租人承担,出租方只负责资金的融通,一般不负责租赁物的维修.11租赁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转让.第一、需要在租赁合同中规定出租人变更出租物所有权时,须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提前终止合同,如果承租人不同意或者不征求承租人意见,则原承租合同继续对新的所有权者有效,直至合同期满为止.第二、对于租赁合同的解除,必须规定其解除的条件.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租赁物转租;利用租赁物参与或进行非法活动;逾期不交纳租金或者由于承租人的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等等,要规定清楚.第三、对承租人将合同转让的情况,要明确规定其征求出租人意见的义务,并且对转租后第二承租人的行为负责.12双方的义务及其违约责任.第一、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主要表现在:按合同规定的租赁物的数量、质量、时间、地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对租赁物的正常保养维修等.第二、承租人的义务主要是:应依约按时交纳租金;合理、正确地在规定的用途范围内使用租赁物;保管、保养、维修租赁物,不得随意转租、拆租等.在合同中要明确双方当事人不履行应尽义务的违约行为及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如规定由于承租方保管、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的损坏,丢失应负责修复达到正常使用标准或赔偿等.13融资租赁合同期满时租赁财产的处理.有三种处理方式:退租、续租和留购:退租要确定具体期日和退租交接手续.续租要确定续租确定日及续租手续、程序.留购要确定留购价格、支付币种、方式、时间、交接手续.14关于违约责任.应根据双方谈判的结果,结合草拟方自己的利益,应详尽列明违约责任情形,做到切实可行.15关于争议的解决方式.解决争议的方式有协商、诉讼和仲裁.建议草拟合同时,站在自己作为出租人或者承租人角度,选择更有利于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争议解决方式及相应的地域管辖机构.16注意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个性化条款.因为租赁关系不同,合同要求千差万别,这就要求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在合同的内容上有所增减、变化.如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中由于机械设备的配套性决定了合同必须注明其具体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等,如果合同中不便列示,应当单独列出清单,作为附件;还有设备的运输、拆卸、安装问题,技术培训、服务问题,保险问题等等,都应给予明确规定.要注意防止合同拘泥于一种固定模式或者拘泥于法律规定的主要条款,而使自己的手脚受到束缚.。
光伏发电融资租赁套路
光伏发电融资租赁套路光伏发电是利用太阳能将光能转化为电能的一种清洁能源发电方式。
由于其具有环保、可再生、无需燃料等优势,近年来得到了广泛应用和推广。
然而,光伏发电的设备投资较高,对于一些金融困难的个体或中小企业来说,融资成为了一个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光伏发电融资租赁成为了一种较为常见的解决方案。
光伏发电融资租赁是指通过将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给使用者,让使用者按照一定的租金付费方式使用设备,从而实现设备的融资。
租赁方通常为金融机构或专业光伏发电公司,而承租方则是个体户、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用户。
这种方式既可以帮助需要资金的用户实现设备的获取和使用,又可以为租赁方提供稳定的收益来源。
光伏发电融资租赁的套路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需求调研和评估。
租赁方首先会对承租方的需求进行调研和评估,包括光伏设备的类型、容量、使用地点、预计发电量等。
这一步主要是为了确定融资租赁方案的具体内容和租金设置。
第二步:融资方案制定。
根据需求调研和评估的结果,租赁方会针对每个承租方制定相应的融资方案。
该方案包括设备投资金额、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限、维护责任等具体条款。
第三步:合同签订和设备安装。
双方在商定好融资方案后,会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租赁方会将设备安装在承租方指定的位置,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步:租金支付和设备使用。
承租方在设备安装完毕后,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方式,定期向租赁方支付租金。
承租方可以利用设备产生的电能满足自身用电需求,并将多余的电能卖给电网或第三方用户。
第五步:维护和借款还款。
租赁方负责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同时,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履行还款义务,将融资款支付给租赁方。
光伏发电融资租赁的套路主要通过租赁设备来获取稳定的租金收益,并通过租金回收方式来获取融资款项的回报。
对于租赁方来说,光伏发电融资租赁是一种相对稳定和可靠的投资方式,可以帮助他们获取较长期的稳定现金流。
买车被骗签了融资租赁合同
买车被骗签了融资租赁合同在购买一辆车时,我们都希望能够得到一个合理的价格,并且与卖车人签订一个合法的销售合同。
然而,不幸的是,有时候我们可能会被欺骗并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
本文将讨论买车被骗签融资租赁合同的风险以及如何应对这种情况。
融资租赁合同的定义和潜在风险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租赁方式,通过支付每月租金,您可以使用一辆车。
通常,这种合同会有一个特定的租期,例如三年或五年。
在租赁期满后,您可以选择支付尾款购买车辆,或者将车辆归还给融资公司。
然而,当您意识到自己被骗签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时,可能会面临一些潜在的风险:1.高额支付: 融资租赁合同通常涉及高额的月租金和购买尾款。
如果您原本只是想购买一辆车,而不是租赁它,那么这种合同可能会对您的财务状况造成不必要的负担。
2.合同期限限制: 融资租赁合同通常有一个固定的租期,在这段时间内,您无法更换或卖出车辆。
这可能会限制您的自由度和灵活性。
3.额外费用: 除了租金和尾款之外,融资租赁合同还可能包含其他费用,例如保险费、维修费等。
这些额外费用可能会进一步增加您的花费。
如何应对买车被骗签融资租赁合同的情况被骗签融资租赁合同可能让人感到沮丧和无助,但是您仍然有一些方法可以应对这种情况:1.查阅合同: 仔细阅读并理解您签署的合同条款。
了解合同期限、租金和购买尾款的金额以及其他任何额外费用。
如果您对合同条款有任何疑问,可以寻求法律咨询或专业意见。
2.与卖车人沟通: 如果您发现自己被误导或欺骗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尽快与卖车人取得联系并解释情况。
他们可能会愿意与您合作解决问题。
3.联系当地消费者权益组织: 如果无法与卖车人进行有效沟通或解决方案,您可以考虑联系当地的消费者权益组织或监管机构寻求帮助。
他们可以为您提供相关法律建议,并帮助您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4.寻求法律协助: 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寻求法律协助。
与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商讨您的权益,并寻找解决方法。
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的十大风险点及其应对措施
二、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的十大风险点及其应对措施汽车融资租赁,是指融资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对租赁车辆与供应商的选择,与供应商签订《车辆买卖合同》购买相应车辆并根据其与承租人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分期向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租赁期满,租金付讫后,出租人将租赁车辆以象征性的价格无条件过户给承租人的交易行为。
上述属于典型的直接融资租赁模式,而承租人将自身已经拥有的车辆出卖给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并租回使用,分期支付租金,从而达到融资目的的模式,即售后回租模式。
在这两种基本模式下,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的主要风险点及其应对措施总结如下:(一)遭遇合同诈骗的风险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蓬勃发展以及汽车融资租赁公司普遍风控意识不强,给一些不法分子甚至单位铤而走险提供了可乘之机,利用融资租赁业务的特殊性对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实施合同诈骗。
通常手法有虚构自身的经济实力、履约能力及担保能力、伪造汽车销售发票及机动车登记证、承租人与汽车供应商恶意串通不提供或者提供与正常价值严重不符的车辆、在回租模式下将车辆重复进行租赁融资等,骗取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并非法占有所融资金,甚至将所租用车辆用于倒卖或者抵押牟利。
应对措施:1、对承租人及担保财产、担保人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分析及核实,除常规的资料信息外,主要关注点还应包括:承租人及担保人的工作单位及工作稳定性、薪酬、单位职务及社会职务、家庭成员情况及其财力、购买的车辆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匹配、承租人及担保人的征信情况、涉诉情况、被行政处罚情况等。
2、在相关合同条文中明确约定或者单独出具声明,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将在发现合同诈骗情形时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其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将作为证据使用,这一点对于惯犯不一定能起到很好的效果,但在一定程度上也能起到震慑作用;3、保留好相应尽职调查原始资料,在发现合同诈骗时,尽快整理报案材料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在报案的环节上,根据实务经验,除了准备详尽资料外,最好能通过较短的篇幅或者图形可视化的模式向公安机关描述整个合同诈骗的过程,以降低公安机关对事实的认定不清而将案件归为民事经济纠纷而拒绝立案的风险。
虚假融资租赁交易案例分析与法律对策
虚假融资租赁交易案例分析与法律对策在商业领域中,融资租赁交易一直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
然而,随着市场的发展,一些不诚实的商业行为也在此领域中出现。
虚假融资租赁交易正是其中之一,它对市场秩序和诚信造成了负面影响。
本文将基于一个虚假融资租赁交易案例,分析其特征、影响以及相应的法律对策。
1. 案例背景在我们的案例中,一家公司名为“ABC贸易有限公司”与“XYZ出租公司”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
根据合同,ABC公司租赁了一批设备,并按照合同规定每月支付租金。
然而,XYZ公司却以不正当手段夸大了设备的价值,并将租赁合同出售给了其他机构。
2. 案例分析虚假融资租赁交易的特征包括:夸大资产价值、虚构租赁需求、隐瞒真实交易目的等。
在我们的案例中,XYZ公司夸大了设备价值,误导了ABC公司。
此外,XYZ公司还从中谋取私利,将合同出售给其他机构,从而获得了额外的利润。
虚假融资租赁交易对各方造成了一系列的影响。
对于融资方(如ABC公司),他们可能会面临无法按时获得设备、遭受经济损失、信用受损等问题。
对于投资机构(购买了虚假交易合同的机构),他们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和商誉受损等后果。
此外,整个市场的信任和秩序也将受到影响。
3. 应对策略为了应对虚假融资租赁交易,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法律对策。
以下是一些建议:3.1 加强调查和审核在租赁交易中,融资方应该加强对出租方的调查和审核,确保其信誉和资质。
同时,监管机构也应该加强对租赁公司的审查,并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以防止虚假交易的发生。
3.2 完善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应该明确规定设备的真实价值和交易细节,避免夸大虚构。
此外,应该在合同中规定虚假交易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机制,以强化各方的责任意识。
3.3 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和追踪融资方和投资机构都应该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督和追踪,确保合同的真实执行。
对于发现虚假交易的情况,应及时采取法律行动,维护自身权益。
3.4 提高诚信意识与教育诚信意识是防范虚假交易的基础。
融资协议风险提示
融资协议风险提示在商业世界中,融资协议是企业获取资金、实现发展的重要工具。
然而,在签署融资协议之前,必须充分了解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以避免陷入不必要的困境。
本文将详细探讨融资协议中常见的风险,并为您提供相应的应对建议。
一、利率和还款风险1、利率波动融资协议中通常会规定利率,而利率可能是固定的,也可能是浮动的。
如果是浮动利率,市场利率的变化可能导致还款金额的增加,从而增加企业的财务压力。
应对建议:在签署协议前,对市场利率的走势进行充分评估,并尽量争取固定利率或设置利率上限。
2、还款期限和方式还款期限的长短以及还款方式(如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
过短的还款期限或不合理的还款方式可能导致企业资金周转困难。
应对建议:根据企业的财务状况和预期现金流,与投资方协商合理的还款期限和方式。
二、股权稀释风险1、新增股权当企业通过融资引入新的投资者时,可能会导致原有股东的股权比例被稀释。
这可能会削弱原有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和决策权。
应对建议:在协议中明确规定股权稀释的条件和比例,以及原有股东的优先认购权等保护条款。
2、股权激励计划为了吸引和留住人才,企业可能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但如果在融资协议中没有妥善处理,可能会导致新投资者对股权结构的不满。
应对建议:在融资协议中提前规划股权激励计划,并明确其对股权结构的影响。
三、业绩对赌风险1、过高的业绩目标投资方为了保障自身的投资回报,可能会要求企业签订业绩对赌协议,设定过高的业绩目标。
如果企业无法达成目标,可能需要向投资方进行补偿,甚至失去企业的控制权。
应对建议:谨慎评估自身的发展能力,合理设定业绩目标,并在协议中明确补偿方式和上限。
2、不可控因素市场环境、政策法规等不可控因素可能会影响企业的业绩表现。
如果在对赌协议中没有考虑这些因素,企业可能会面临不公平的待遇。
应对建议:在协议中尽量纳入不可控因素的免责条款,以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治理风险1、董事会构成融资协议可能会涉及董事会的构成和决策机制。
租赁合同的十大陷阱
租赁合同的十大陷阱
1.房屋产权不明: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应当仔细核对房屋的产权证和其他证明
文件,确保房屋的产权清晰,以避免因产权问题引发的纠纷。
2.租金和押金不清晰:在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租金和押金的数额、支付
方式、退还方式等细节,以避免因租金和押金问题引发的纠纷。
3.维修责任不明确:在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房屋的维修责任,明确房东
和租客各自应当承担的维修范围和维修义务。
4.租期约定不清:在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租赁期限,包括起租日期和终
止日期,以避免因租期问题引发的纠纷。
5.违约责任不明确:在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包括违约行为、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违约金数额等细节。
6.保险责任不明确:在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保险责任,包括房屋保险、
财产保险、责任保险等细节,以避免因保险问题引发的纠纷。
7.租客身份不明: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应当核实租客的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
户口本等证明文件,以避免因租客身份问题引发的纠纷。
8.房屋用途不明:在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房屋的用途,包括居住、办公、
商业等细节,以避免因房屋用途问题引发的纠纷。
9.口头承诺无法律效力: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尽可能将口头承诺转化为书
面形式,以确保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
10.合同条款不公平: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合同条
款公平合理,以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公平引发的纠纷。
以上是租赁合同的十大陷阱,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注意这些陷阱,以避免纠纷的发生。
融资租赁注意事项及风险点
融资租赁注意事项及风险点
融资租赁是一种企业融资的方式,通过租赁公司为企业提供所需设备或资产,并以租金的方式进行偿付。
在进行融资租赁时,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以避免潜在的风险。
企业在选择融资租赁方式时应慎重考虑。
不同的融资租赁方式有不同的特点和风险,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的方式。
比如,某些融资租赁方式可能会要求企业在合同期满后购买资产,企业需要评估自身是否有足够的资金进行购买。
企业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前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包括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企业需要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合理,并与租赁公司进行充分协商。
同时,企业还应注意合同中的隐含条款,以避免因为合同中的模糊或不合理条款而导致的风险。
企业在进行融资租赁时应注意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件。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件是企业在租赁过程中遇到问题时的应对措施。
企业需要确保合同中的解除和终止条件合理、明确,并与租赁公司进行充分协商,以避免因为合同解除或终止而导致的损失。
企业在进行融资租赁时应注意租赁公司的信誉和实力。
选择信誉良好、实力强大的租赁公司可以降低企业的风险。
企业可以通过查询租赁公司的资质、了解其历史业绩等方式评估租赁公司的信誉和实
力。
融资租赁是一种常见的企业融资方式,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企业在进行融资租赁时需要注意选择合适的方式、审查合同条款、关注解除和终止条件,并评估租赁公司的信誉和实力,以降低风险并确保自身利益。
只有在充分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的基础上,企业才能更好地利用融资租赁方式实现自身发展。
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物执行问题
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物执行问题融资租赁合同,说白了,就是租东西来用,但又不是真的拥有它的那种。
好比你想开豪车,但买不起,于是就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租个车,先用着,等有钱了再说。
嗯,大家都懂的,所谓“租得起,用得爽”。
这类合同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其实挺常见的,像买家电、买设备、甚至买房子,没个融资租赁合同,真的不太好混。
话说回来,这个租赁过程当中,执行问题可就复杂了。
我们接下来就要聊聊,这个看似轻松的租赁,背后隐藏着不少“坑”。
先说说,最常见的问题之一,就是租赁物的归属问题。
很多人都觉得,既然租了东西,拿到手里用,等于就是自己了。
殊不知,租赁期内,这东西虽然在你手上,咋说呢,你也不过是个“代管人”,租赁物的所有权一直在租赁公司那儿挂着。
这也就意味着,如果你在租期内把东西弄坏了,或者没按时还,租赁公司可是有权来找你麻烦的。
比如说,如果你租了辆车,结果出了点儿事故,车子报废了,租赁公司是会要求你赔偿的。
甚至有些租赁合同里写得很死,租赁物一旦损坏,就得照价赔偿,没商量。
这时候,作为租赁者的你,可能会傻眼:“我只是租个车而已,怎么这么严重?”但这就是融资租赁合同的现实,东西不是你的,就得负责好它,任何失误都得自己扛。
再有一个问题,那就是租赁物的使用限制。
我们租了东西,自然希望能尽情使用,毕竟都花钱了。
但有些合同上面写得特别清楚:“租赁物只能用于某个特定用途。
”例如你租了一辆卡车,合同里明确规定,你只能用它来运送货物,不能拿来跑滴滴。
这可就不万一你因为“违规操作”而被租赁公司找上门,麻烦可就大了。
很多人觉得,反正合同没说不能跑滴滴,我就偷偷干了。
结果呢,一旦出问题,租赁公司肯定会站出来:“这不行,违约了啊!”你以为合同随便,租赁公司倒是不含糊,出了问题,担着这个责任的可是你自己。
尤其是那些细节,哪怕是使用范围的限制,都是一个潜在的雷区。
所以租赁合同看似简单,但你要真不注意这些小条款,最后受损的只会是你自己。
再来谈谈,租赁物的维护和保养问题。
融资租赁风险点以及应对方案
购车人基本情况:主要从购车人的年龄、婚姻状况、住房情况、供养人口、社会关系、家庭气氛、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调查。
这一部分是资信调查中最基本的部分,通过这些情况的调查分析能够得到购车人目前的状态是否适合进行营运,家庭是否稳定,主要可以考察到购车人的生活经营是否成功。
申请贷款情况:主要从购车人首付款来源、比例、还款期限、有无其他贷款等方面进行调查。
通过这些情况的调查分析能够得到购车人自有资金的状况,对其的还款能力也可以进行初步的判断,如果客户的资金实力有限,或存在着其他的负债,那么他的还款能力就要受到质疑。
收入情况:主要从购车人营运收入最大结算周期、本人平均可支配月收入、家庭平均可支配月收入、家庭财产状况、月还款占月收入比例、月收益状况预算等方面开展调查。
这些指标的考察是对用户能否按时还款最直接的说明,直接体现了这些用户的抗风险能力,用户的家庭在和谐团结、项目再好,如果结算方面不理想,家庭负债情况过大、支出过大,那么他的贷款业务仍不能被批准。
在经过以上四个部分的调查和评分后,根据调查和得分情况由专业的资信评价人员填写调查报告,对购车人的资信状况做出评价,确定等级,拟订业务是否可以开展以及开展的条件。
如是否需要提高首付比例,增加担保人,以及对业务开展后的监控手段提出建议等。
远景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万先生
2016年3月18日星期五夜。
融资租赁法律风险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近年来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然而,在融资租赁业务开展过程中,由于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足,一些企业或个人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往往忽略了相关法律问题,导致纠纷频发。
本文将通过一个实际案例,分析融资租赁法律风险,以供相关企业和个人借鉴。
二、案例介绍(一)案情简介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民营企业,因资金链紧张,向乙租赁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申请融资租赁业务。
双方于2018年5月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甲方以1500万元的价格向乙方购买一台设备,租赁期为5年,租金总额为2000万元。
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约定向甲方交付了设备,甲方也按期支付了租金。
2019年10月,甲方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无法继续支付租金。
乙方多次催收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方支付剩余租金及违约金。
(二)争议焦点1. 甲方是否构成违约?2. 乙方是否可以解除合同?3. 甲方应承担何种责任?三、案例分析(一)甲方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甲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构成违约。
(二)乙方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在本案中,甲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且乙方多次催收无果,已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因此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三)甲方应承担何种责任?1. 支付剩余租金及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应支付剩余租金及违约金。
2. 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融资租赁业务中的合同诈骗刑事风险预防和应急处置解读
融资租赁业务中的合同诈骗刑事风险预防和应急处置来源: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汪银平融资租赁行业,是以资金为主体运转的行业,跟银行等金融机构一样,风险控制都是首要考虑的因素。
但由于融资租赁公司跟实体经济的业务密切相关,尤其是融资租赁行业开放后,一些对中国经济生态环境和法治环境了解不够的外资租赁公司,以及一些没有金融风控经验的民营租赁公司,在中国发展融资租赁业务过程中遇到了各式各样的坏账风险,其中就有不少是遇到合同诈骗的风险。
一旦遇到这些诈骗陷阱,小的民营租赁公司可能直接产生经营困局,外资租赁公司则对国内市场变得忌讳莫深,步步小心,直接影响了自身的业务发展计划和步伐。
因此,融资租赁公司在签订合同前的风险把控,以及发现遇骗后的应急处置,都显得尤为重要。
在此,就融资租赁活动中的合同诈骗预防和刑事维权技巧作分享。
第一篇融资租赁合同诈骗的常见手法一、什么是合同诈骗犯罪?(一)《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对合同诈骗罪有明确的定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合同诈骗罪在客观构成上有这样一个流水模式,即: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人获得财产→被害人的财产损失。
(三)在法律上归结起来,合同诈骗罪有这样几个法定的构成要件:1、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诈骗人有故意通过欺骗的手段来非法占有受害人的财物。
这种非法占有,不是挪用、也不是借用,而是有据为己有的意思。
2、在签订合同时使用了欺骗手段诈骗人利用了一些欺瞒的手段,掩盖真实的情况,骗取受害人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
3、骗取财物并数额较大诈骗人骗取的财物达到了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
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的四大原因、十大风险点和7个典型案例(附法院白皮书全文)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的四⼤原因、⼗⼤风险点和7个典型案例(附法院⽩⽪书全⽂)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的四⼤原因、⼗⼤风险点和7个典型案例(附法院⽩⽪书全⽂) 融资租赁是⾃贸区最受关注的业务之⼀。
上海市⼀中院、⼆中院发布《2009-2013年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审判⽩⽪书》,成为国内⾸次编制权威的融资租赁司法审判案例分析报告。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服务于⼀体的新型⾦融产业,由出租⼈根据承租⼈对出卖⼈、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使⽤,承租⼈⽀付租⾦。
融资租赁各⽅往往以融资租赁合同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并以此确定权利义务。
截⾄2013年底,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民币2.1万亿元。
在上海建设经济、⾦融、贸易、航运中⼼的进程中,融资租赁是沟通⾦融、贸易、航运三⼤产业的重要桥梁,是上海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这⼀改⾰⽬标的有⼒助推器。
上海的融资租赁交易市场已经形成较强的聚集效应,并体现出⽇益强劲的辐射能⼒,业务总量约占全国的三成。
同时,近年来融资租赁纠纷也⽇益增多。
为进⼀步发挥⼈民法院审判⼯作对社会活动的规范指引作⽤,促进融资租赁市场规范健康发展,上海市第⼀中级⼈民法院与上海市第⼆中级⼈民法院联合就五年来两院审理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审判情况通报如下。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审理基本情况 1、收结案数量:逐年递增,涉案标的额⼤ 2009年1⽉⾄2013年12⽉,上海两个中级法院共受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145件,审结144件,同期结案率为99.31%。
其中2009年收案22件,结案19件;2010年收案20件,结案20件;2011年收案28件,结案23件;2012年收案32件,结案33件;2013年收案43件,结案49件;收、结案数逐年递增。
从案件标的额看,案件总标的额⾼达⼈民币38.05亿元,案均标的额为2600余万元,在⾦融民商事纠纷案件中位于前列。
经典案例剖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经典案例剖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情简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一台价值100万元的机械设备租赁给乙公司,租赁期限为三年,租金按月支付。
丙公司作为担保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在合同履行一年后,乙公司因经营不善,无法按时支付租金。
甲公司多次催讨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公司归还租赁物,同时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二、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后租赁物的归属。
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归还租赁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三、案例剖析1.合同解除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五十八条规定,当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租赁物。
在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违反了合同约定,因此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归还租赁物。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后租赁物的归属,那么出租人不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归还租赁物,还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2.租赁物归属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五十八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后租赁物的归属。
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归还租赁物。
在本案中,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后租赁物的归属,因此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归还租赁物。
在实践中,租赁物的归属往往是双方当事人关注的重点之一。
如果承租人无法按时支付租金导致合同被解除,那么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归还租赁物。
但是,如果承租人没有违约行为,那么租赁期限届满后租赁物的归属应该根据合同约定来确定。
3.担保责任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光伏发电融资租赁套路
光伏发电融资租赁套路光伏发电融资租赁是一种以光伏发电项目作为资产的融资方式,其主要原理是将光伏发电项目的设备资产通过租赁方式出租给企业或个人使用,以获取资金支持。
光伏发电作为一种清洁能源,被广泛应用于电力供应和能源替代领域。
然而,由于光伏发电项目的设备成本较高,常常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在传统的融资方式中,企业需要通过贷款或股权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但这些方式存在着较高的利息和股权风险,对于一些实力较弱的企业来说,很难获得融资的支持。
而光伏发电融资租赁的出现,为这些企业提供了一条新的融资途径。
光伏发电融资租赁的基本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买方与租赁公司签订光伏发电项目设备的租赁合同。
合同中约定了设备的租赁期限、租金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等具体条款。
其次,买方与售电企业签订光伏发电项目的电力销售合同,约定了买方将发电销售给售电企业的具体细则。
再次,买方向租赁公司支付设备租金,并按照约定的时间周期向售电企业销售电力,从而获取收益。
最后,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买方可以选择继续租赁、买断设备或者退还设备等操作。
与传统的融资方式相比,光伏发电融资租赁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的优势。
首先,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企业通过租赁方式获得资金支持,无需一次性支付设备购买费用,减少了企业经营资金的压力,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
其次,降低企业财务风险。
租赁公司拥有设备的所有权,企业主要承担的是租赁费用,不需要承担设备的折旧费用和维护成本。
再次,提高项目融资成功率。
由于光伏发电融资租赁所要求的抵押物、担保等条件相对较低,一些实力较弱的企业也能够通过此方式获得融资支持,提高了项目的融资成功率。
然而,光伏发电融资租赁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
首先,由于我国对光伏发电融资租赁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使得行业内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使得一些中小型企业在租赁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运营风险。
其次,由于光伏发电项目需要持续数年才能够产生收益,租赁合同的租期往往较长,对企业的承受能力有一定要求。
融资租赁合同里的坑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融资租赁合同里的坑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那么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本文为您解答。
1. 主体资格审查。
1)审查承租人的资信。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对出租人来说,承租人的资信状况、签约和履约能力即能否按期支付租金,直接关系到出租人能否收回本金、利息及获得相应的利润。
因此,出租人在承租人提出租赁申请时,应要求承租人提交资产负债表、利润收入等财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来判断承租人的资信情况。
对那些为人不正,违法乱纪的人和单位,最好不要同其签订合同,尤其出租物价值高,技术复杂,仪器精密的,不仅要了解承租人之资信,更要了解其操作出租物的技术熟练程度,然后才决定是否出租该物,并签订合同。
2)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有代理人的,应注意审查其代理资格,以防止发生无权代理和滥用代理权的情况。
审查方法主要是看对方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权委托书,其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代理权限,是否过期等。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签订的合同或以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
2. 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融资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因此,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自愿。
实践中,有些当事人以胁迫、欺诈或乘人之危等方式使对方作出不符合内心意思的表示而签订合同。
承租人与供货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的融资租赁合同是无效。
一旦一方当事人发现自己在签合同时由于上述原因而导致意思表示并不真实,从而使自己在合同中的利益受到伤害时,都应及时提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合同无效或予以撤销,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融资租赁合同若干问题的解释
融资租赁合同若干问题的解释嘿,咱今儿就来聊聊融资租赁合同那些事儿!你知道吗,这就好比
你和朋友一起搞个大项目。
比如说,你想创业开个咖啡店,可没那么
多钱买设备,这时候就有人愿意出钱买设备,然后租给你用,你按月
付租金,这就是融资租赁合同。
那这里面问题可不少呢!比如说,这设备要是出了毛病咋办?这就
好比你租的房子水管漏了,你不得找房东解决呀!在融资租赁合同里,这责任得划分清楚。
如果是设备本身质量问题,那肯定得出租人负责
修呀;但要是你自己不小心弄坏的,那你就得自己掏腰包修啦。
再说说租金吧,要是你生意不好,付不起租金了咋办?这可不像租
房子,跟房东商量商量晚点交。
这可是有合同约定的呀!难道你能说:“哎呀,我最近手头紧,等我赚钱了再给你哈。
”那出租人能乐意吗?
这就好像你借了朋友钱,说好了啥时候还,结果到时候你说没钱还不了,朋友能不着急嘛!
还有啊,要是合同到期了,这设备归谁呢?这可是个大问题!要是
按合同约定,设备归你了,那你可就赚了呀,相当于用租金买了设备。
但要是还得还给出租人,你会不会觉得有点亏呢?
咱再想想,要是出租人突然说不租给你了,你这生意正做得好好的,那不就傻眼啦!这就跟你正上班呢,老板突然说公司不开了一样,你
不得郁闷死呀!
总之,融资租赁合同里的这些问题都得好好琢磨琢磨,可不能马虎。
我觉得呀,在签合同之前,一定要把每条都看清楚,别稀里糊涂就签了。
不然到时候出了问题,后悔都来不及!这就跟走路一样,得看清
路再迈步,不然一脚踩坑里,那可就惨啦!。
对融资租赁承租人的建议
对融资租赁承租人的建议融资租赁这东西,听起来很高大上,好像是一种神秘的金融操作,能让你不用一开始就掏空口袋就能拥有一大堆设备,感觉特别像是“先试用再买单”的那种模式。
可你要知道,光是听起来好,真要踏入这个坑,里面的门道可多得很,稍微不留神,麻烦就来了。
所以,今天咱们就来聊聊,作为融资租赁的承租人,你该怎么做,才能不被坑得哭爹喊妈。
一、清楚自己需要什么这个事儿很简单,也很容易被忽略。
很多人在做融资租赁之前,脑袋里都没有个明确的计划,想买什么设备就租什么,结果租了好几样东西,结果用不上。
比如说,想做一个餐饮生意,结果租了个能烤肉的大烤炉,最后发现,店里连一颗肉都没卖出去,烤炉成了摆设。
你说这不冤枉吗?所以啊,首先得弄清楚你真需要啥。
别跟人家租来租去,租了个高大上的东西,结果根本用不上,浪费了钱还把自己弄得心里没底。
你得先想明白,你租的设备能不能跟你的业务需求对上号,能不能帮助你赚钱。
如果一开始就弄错了,那你还不如直接省下这笔钱。
二、租期和金额得量力而行大家听说融资租赁挺方便,就觉得租个两年三年,一下子设备就到手了,生意也能顺利起步。
可你要知道,租期长,支付的利息和费用可不少。
特别是当你的业务还在摸索阶段,钱流不出来,租金却一天天在上涨。
到时候你就会发现,自己原本想以租代购的算盘打得漂亮,结果租金负担比预期还要重。
这里有个关键的地方就是要根据自己实际的经济状况来选择租期和金额,千万别被“看上去很美”的套餐给迷惑了。
量力而行,才是做事的根本。
有些时候,少租一两年,保守点,反而能省下不少钱,还能让你心里更踏实。
三、要精打细算,别轻易签合同签合同前,看看这合同的条款是不是清楚。
尤其是涉及到租金、保养、保险、设备维修等方面,千万别忽视细节。
你知道,很多融资租赁公司是有“隐藏费用”的,比如维修费、延迟费,或者提前解除合同的罚款等,等你发现了再后悔也来不及。
所以签合同之前,一定要问清楚,问到细节,甚至要请律师帮忙审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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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套路多又深,注意融资租赁合同里的坑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那么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本文为您解答。
1.主体资格审查。
1)审查承租人的资信。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对出租人来说,承租人的资信状况、签约和履约能力即能否按期支付租金,直接关系到出租人能否收回本金、利息及获得相应的利润。
因此,出租人在承租人提出租赁申请时,应要求承租人提交资产负债表、利润收入等财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来判断承租人的资信情况。
对那些为人不正,违法乱纪的人和单位,最好不要同其签订合同,尤其出租物价值高,技术复杂,仪器精密的,不仅要了解承租人之资信,更要了解其操作出租物的技术熟练程度,然后才决定是否出租该物,并签订合同。
2)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有代理人的,应注意审查其代理资格,以防止发生无权代理和滥用代理权的情况。
审查方法主要是看对方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权委托书,其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代理权限,是否过期等。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签订的合同或以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
2.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融资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因此,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自愿。
实践中,有些当事人以胁迫、欺诈或乘人之危等方式使对方作出不符合内心意思的表示而签订合同。
承租人与供货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的融资租赁合同是无效。
一旦一方当事人发现自己在签合同时由于上述原因而导致意思表示并不真实,从而使自己在合同中的利益受到伤害时,都应及时提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合同无效或予以撤销,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当然,合同是否无效,是否应予以撤销,其确认权并非任何人都可以行使,它只能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独享。
3.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
1)租赁物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
此款经常会有不填或漏填的陷阱出现。
为此,应按规定严格填写租赁财产名称、国别、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数量、总金额。
每一项都要填写具体。
要特别注意财产能否作为融资租赁财产的标的物,否则,标的物不合格造成合同无效,易出现纠纷。
租赁财产的名称要写得具体、清楚、详细。
如是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租赁,一定要写清楚商标,品种、型号、规格、号码,当发生纠纷或者出租物被偷换、遗失时,能有解决纠纷的依据。
对于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一定要规定或注明清楚,不能含混不清或者模棱两可。
条款中要求出租的数量要准确,质量必须具体,如财产租赁前的实际质量;返还租赁物时必须达到的质量。
对某些易变旧或者易磨损的设备,要在合同中约定其磨损的标准。
2)租赁财产的交货、验收、交货地点和使用地点约定。
有的交货、验收签订不具体。
应在合同中写清交货地点、时间,分期交货的,还要写清每期交货数和具体期日。
应写清验收时间、方法和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方法。
3)租金的币种、金额、利率、支付日期和方式。
租金金额一般由购买租赁物的全部或部分成本、租赁利息及出租人和承租人约定的其他费用构成。
合同中要明确手续费、保险费、运费等费用是否包括在租金中。
租金一般应以人民币计算和支付,如果购买租赁物使用外币的,可按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币种支付。
租金币种的选择可以与购买合同中的币种相同也可以不同,但要注意汇率风险的防范。
利率也是影响租金总额的重要因素之一。
融资租赁合同中租金的利率可以分为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种。
固定利率是在全部租赁期间租赁费率固定不变。
浮动利率就是每隔一定时期租赁费率根据市场利率或贷款利率的变化作相应的调整。
租金的支付方式包括,支付租金的次数,每次支付的金额,是在每次付租期开始日交付租金还是在每次付租期末日交付租金等。
4)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的担保事项。
对保证条款,一定要写清保证种类,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
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不能超过购买租赁物成本的20%。
除此之外,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提供担保人。
当承租人不能向出租人交纳租金或履行其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为履行。
对担保人的资格以及担保能力等,出租人应认真审查。
5)关于租赁物的保险问题。
租赁期间,租赁物应当保险,这是融资租赁合同的特殊之处。
保险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可列入租金总额,也可单独列出而不列入租金总额。
有关保险事宜的具体办理可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规定。
保险赔偿金由承租人享有。
6)关于税收的承担问题。
租赁物如是进口货物,应交纳海关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款。
即使是国内货物,如按税法的有关规定应纳税的,也应交纳相应税款。
关于税收的承担,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
7)关于租赁物迟延交货或发生质量瑕疵的索赔问题。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不承担供货人迟延交货或供货产品质量瑕疵的责任,由供货人对此负责。
8)关于租赁的起止日期。
租赁起止日期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有重要影响。
起租日是租赁开始日期。
实践中,出租人和承租人可根据下列日期约定起租日:第一、出租人支付购买租赁物的价金之日。
第二、货物运抵货港之日。
第三、承租人交付验收证或接收证之日。
第四、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它日期。
出租人、承租人各自履行了自己的全部义务,实现了自己的全部义务,租赁关系即告终止。
9)租赁物的用途。
要详细、具体规定租赁财产的用途,对某些财产的使用范围的限制要注明。
10)关于租赁物的维修、保养。
租赁财产的维修和保养事关租赁物能否保持长久使用问题。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一般约定租赁物的保养与维修由承租人承担,出租方只负责资金的融通,一般不负责租赁物的维修。
11)租赁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转让。
第一、需要在租赁合同中规定出租人变更出租物所有权时,须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提前终止合同,如果承租人不同意或者不征求承租人意见,则原承租合同继续对新的所有权者有效,直至合同期满为止。
第二、对于租赁合同的解除,必须规定其解除的条件。
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租赁物转租;利用租赁物参与或进行非法活动;逾期不交纳租金或者由于承租人的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等等,要规定清楚。
第三、对承租人将合同转让的情况,要明确规定其征求出租人意见的义务,并且对转租后第二承租人的行为负责。
12)双方的义务及其违约责任。
第一、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主要表现在:按合同规定的租赁物的数量、质量、时间、地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对租赁物的正常保养维修等。
第二、承租人的义务主要是:应依约按时交纳租金;合理、正确地在规定的用途范围内使用租赁物;保管、保养、维修租赁物,不得随意转租、拆租等。
在合同中要明确双方当事人不履行应尽义务的违约行为及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如规定由于承租方保管、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的损坏,丢失应负责修复达到正常使用标准或赔偿等。
13)融资租赁合同期满时租赁财产的处理。
有三种处理方式:退租、续租和留购:退租要确定具体期日和退租交接手续。
续租要确定续租确定日及续租手续、程序。
留购要确定留购价格、支付币种、方式、时间、交接手续。
14)关于违约责任。
应根据双方谈判的结果,结合草拟方自己的利益,应详尽列明违约责任情形,做到切实可行。
15)关于争议的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有协商、诉讼和仲裁。
建议草拟合同时,站在自己作为出租人或者承租人角度,选择更有利于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争议解决方式及相应的地域管辖机构。
16)注意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个性化条款。
因为租赁关系不同,合同要求千差万别,这就要求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在合同的内容上有所增减、变化。
如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中由于机械设备的配套性决定了合同必须注明其具
体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等,如果合同中不便列示,应当单独列出清单,作为附件;还有设备的运输、拆卸、安装问题,技术培训、服务问题,保险问题等等,都应给予明确规定。
要注意防止合同拘泥于一种固定模式或者拘泥于法律规定的主要条款,而使自己的手脚受到束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