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景观施工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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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绿化施工合同主要条款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某公司·长春小区A区一、二期景观绿化工程项目景观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质量,按时完成交房任务,甲方将该项工程对外招标,乙方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承诺为甲方的景观园林绿化工程提供高质量的施工服务,达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双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某公司·长春小区A区一、二期景观绿化工程
1.2 项目地址:
1.3 项目规模:绿化面积约万M²
1.4 现场施工条件:施工用水、用电已接通,现场施工其它条件已全部具备。
1.5 资金来源:甲方自筹
1.6 设计单位:沈阳美环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1.7 监理单位:吉林五兴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1.8 施工图:甲方及或总承包商将免费向乙方提供四套晒印施工蓝图;乙方应在获得本工程施工图纸后7天内,将其认为相关图纸中存在疏漏和问题以书面方式报甲方、监理工程师和总承包商,总承包商将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图纸会审。
第二条本合同施工范围
某公司·长春小区A区一、二期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园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电工程、照明系统等。
第三条合同工期
3.1 开工日期:[ 2013 ]年[ 10 ]月[ 01 ]日,竣工日期:[ 2013 ]年[ 12 ]月[ 30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91]天。除甲方书面同意外,本工期不做任何调整。具体进场施工时间以甲方或监理书面通知为准。经甲方书面同意实际开工日期延后,则竣工工期相应顺
延。乙方已充分考虑雨雪、台风、停水、停电、节假日等因素影响,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及甲方工期要求,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统筹安排施工进度。
仅出现下列情况时,经甲方及监理确认,工期可酌情顺延:
A、不可抗力。
B、因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连续8小时以上。
C、甲方同意调整工期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D、其他非乙方原因并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可以进行追加工期的因素。
以上签证项目,乙方必须在乙方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提出工期顺延的书面签证要求,否则甲方不予办理工期顺延签证。
3.2 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方应根据甲方施工总进度要求制定具体施工进度计划表,报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质量标准
4.1本工程绿化部分按国家现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进行检查验收,园建工程按《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其它相应国家规定标准验收。工程质量须达到合格,中标质量标准即合同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如未能达到中标质量标准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5%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乙方应据实赔偿。
4.2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按下列规范进行: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试行)》(DBJ08-18-9)
《园林植物栽养护技术规程》(DBJ08-19-91)
《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DBJ08-53-96)
《行道树栽植技术规程》(DBJ08-54-96)
《大树移植技术规程》(DBJ08-53-96)
《假山、叠石工程施工规程》(DBJ08-211-94)
《花坛、花境技术规程》(DBJ08-66-97)
《草坪建植和草坪养护管理的技术规程》(DBJ08-67-97)
《垂直绿化技术规程》(DBJ08-75-98)
《园木栽植土质量标准》(DBJ08-231-98)
《园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G/TJ108-701-2000)
4.3 甲方在收到乙方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后3日内,由甲方、监理、乙方等相关单位组成初验小组对本工程进行全面的初次检查验收。经初验检查出的问题,乙方应在【3日】内整改,在乙方全部整改完成合并经初验小组检查核实后,甲方在3日内批复乙方的核验申请。核验合格后,由甲方邀请有设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参加对本工程进行的竣工检查验收。乙方应在竣工检查验收后3日内完成竣工检查验收所提出的全部整改内容。
4.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及时汇总整理档案资料,移交甲方。
4.5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向甲方提供三套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
4.6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竣工验收没有通过但经整改后通过,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整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乙方不得因工程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使用。
第五条合同价款
5.1 本合同采用 [固定综合单价] 合同。本合同总价暂定为元。
5.2 合同价格中已经包括完成招标图纸范围内工程所需要的:、供货、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二次倒运费(包括因不能上重车及无法一次运到施工部位产生的各种倒运费)、保管费、深化设计费、冬雨季施工费、赶工费、技术措施费、各种架子费、分段施工增加费、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环卫费、市容费、环保费、水电费、成品、半成品保护费、临时办公住宿费、保修费、规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保险、试验检测费、验收费、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各种风险费用以及图纸深化设计等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等、包验收等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维保期间的所有费用,不论此等项目有否在图纸或技术规范内具体说明。合同价款不会因工资、物价、税率或汇率变动、保险政策变动或任何调价文件之要求而调整,亦不会因任何合同价款的计算错误,不论是算术上的错误还是其它错误而调整。合同价款除按合同文件的规定外,一概不再调整。惟若有关的修改引致了原定工程内容的减少,则相关的调减价款需在决算时从合同价款内全部扣除。
5.3 除下列原因外合同的固定总价均不允许改变:
(1)甲方工程师有效签证确认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