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法--第六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第五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 经济法基础》PPT课件
二、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是指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由管理人接 管的可以依照破产程序对破产债权人的债权进行清偿的破产企 业的财产。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30条规定,我国企业破产财产由 下列财产构成:
1、破产案件受理时属于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一、破产的概念
所谓破产,是指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时,经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法 定程序宣告其破产并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 清偿给全体债权人,或者在人民法院的监督下, 由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或重整计划以使企业 复苏,避免企业倒闭清算的法律制度。
一、破产的特征
1.破产是一种特殊的执行程序。 2.破产适用的前提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3.破产的目的是使债权人得到公平清偿。 4.破产是一种特殊的偿债手段。
二、管理人的职责
第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第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第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第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第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第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第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第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第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四、破产案件受理的法律效果
(一)对债务人的约束 (二)对债权人的约束 (三)对其他人的约束 (四)对其他民事程序的影响
破产申请人的种类
破产申请人有四类人:第一,债务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时候,债务人可 以申请破产(还可以申请和解或者重整)。第二,债权人——债务人不 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这里注意不包括债务人 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这是因为债务人的资 产情况,债权人作为外人无法知晓,所以只要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还可以申请重整)。第三,依法 负有清算责任的人——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 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时候,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 产清算。第四,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不能清偿到 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国务 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破产清算的 申请(还可以申请重整)。
第六章 企业破产法《经济法概论》PPT课件
第五节 重整与和解制度
• 一、重整制度
• (一) 重整的概念 • 破产法上的重整,是指对已经具备或者可能具备破产条件
而又有再生希望的债务人,保护其继续营业并挽救其生存 的程序。
第五节 重整与和解制度
• 一、重整制度
• (二)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 重整申请人 • 重整期间
第五节 重整与和解制度
人的营业;
第三节 破产管理人
• 三、破产管理人的职责
• (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 (7)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 (8)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 (9)人民法院认为破产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节 债权人会议
• 一、债权人会议及其组成 • 二、债权人会议成员的表决权 • 三、债权人会议的召集 • 四、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 五、债权人会议的决议方式 • 六、债权人委员会
对破产程序的启动,我国采取申请主义,即破产程序只能依 当事人的申请开始。 •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宣告申请 的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
第二节 破产申请的提出和受理
• 一、破产申请的提出
• (二)破产案件的管辖 • (三)申请破产应提交的材料
第二节 破产申请的提出和受理
• 二、破产申请的受理
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第四节 债权人会议
• 二、债权人会议成员的表决权
• 下列债权人的表决权受限制: • 第一,有财产担保而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 • 第二,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
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以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第四节 债权人会议
• 三、债权人会议的召集 • 企业破产法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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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程序
一、破产宣告
1.破产宣告是指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定职权裁定宣布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活动。
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债务人破产,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2.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在破产程序中的有关称谓也发生相应变化,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3.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1)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2)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二、别除权
【举例】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100万的买卖合同,债务人提供自己的设备作为抵押,则债权人对该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即为别除权。
1.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此项权利即是破产法理论上的别除权。
2.别除权人就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利,即该项财产的变价款必须优先清偿别除权人的担保债权,只有在全部清偿其担保债权后仍有剩余财产时才能够用于对其他普通债权人的清偿。
【举例】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100万的买卖合同,第三人丙提供自己的设备为债务人作为抵押,则债权人对该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这是担保责任,不叫做别除权;债务人企业破产,则抵押物不足清偿的部分,债权人向债务人申报债权追偿。
2024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全套真题+答案+解析(六)
2024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全套真题+答案+解析(六)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3小题,每小题2分,共46分。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下列规范性文件中,效力等级最低的是()。
A.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结算办法》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C.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答案】A【解析】(1)选项A:属于部门规章;(2)选项BD:属于法律;(3)选项C:属于行政法规;(4)效力等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2.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任用会计人员不实行回避制度的是()。
A.国家机关B.国有企业C.事业单位D.私营企业【答案】D【解析】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3.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资料中,不属于会计档案归档范围的是()。
A.年度财务会计报告B.会计岗位管理制度C.银行对账单D.固定资产卡片【答案】B【解析】选项B:不涉及会计核算,不属于会计档案。
4.甲公司因被吊销营业执照,向其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于5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B.甲公司填写的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上,应加盖单位公章C.甲公司开户银行收到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撤销手续D.甲公司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时,应交回开户许可证【答案】B【解析】(1)选项A:存款人因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关闭、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申请撤销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2)选项C:银行收到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后,对于符合销户条件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撤销手续。
(3)选项D:存款人撤销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时,应交回开户许可证。
经济法: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找答案四
经济法: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找答案四1、多选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的下列行为中,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的有()OA.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B.转让债务人全部库存产品C.决定履(江南博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D.代表债务人参加仲裁正确答案:B,C参考解析:选项AD:属于管理人的法定职责,无需人民法院许可。
2、单选和解债权人是指O oA.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时对债务人享有无财产担保债权的人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无财产担保债权的人C.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人D.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人正确答案:B3、单选债务人自人民法院裁定重整之曰起O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A.15天内B.1个月内C.3个月内D.6个月内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4、多选下列属于债权人职权的有OoA.核查债权B.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C.监督管理人D.指定监事会成员E.通过重整计划正确答案:A,B,C,E参考解析: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1)核查债权;(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3)监督管理人;(4)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5)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6)通过重整计划;(7)通过和解协议;(8)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9)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10)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11)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5、多选人民法院对破产申请的下列处理办法中,符合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的有()OA.债务人对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有异议并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的,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债权人与债务人进行听证,听证会期间不计入法定期间B.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将裁定自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申请人C.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动机不纯的,人民法院可以拒绝受理该破产案件D.人民法院在审理债务人人员下落不明或财产状况不清的破产案件时,在对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后,债务人仍不向人民法院提交有关材料的,可以中止该案件的审理正确答案:A,B参考解析:本题考核人民法院破产申请的相关规定。
破产债权--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六章讲义6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六章讲义6破产债权一、破产债权申报的一般规则破产债权是依破产程序启动前原因成立的,经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
《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1.根据破产法的一般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但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不必申报。
【考题·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下列债权中,需在人民法院确定的期限内进行申报的有()。
(2010年试题)A.税收债权B.社会保障债权C.职工劳动债权D.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答疑编号3945060501]『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债权申报。
根据规定,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入清单并予以公示,除此之外,其他债权如税收债权、社会保障债权以及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均需依法申报。
3.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无利息的债权,无论是否到期均以本金申报债权。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也可以申报其债权。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经济法: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知识学习
经济法: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知识学习1、多选下列有关管理人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管理人由债权人会议选定B.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超过5年,又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可以担任管理人C.个人担任管理人的,应当(江南博哥)参加执业责任保险D.管理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辞去职务E.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正确答案:A, B2、多选下列各项中,对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情形有()。
A.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B.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且获得人民法院的认可C.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但未获得人民法院的认可D.管理人未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正确答案:A, C参考解析:本题考核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情形。
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或者已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未获得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3、多选下列各项中,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是()。
A.监督管理人B.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C.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D.决定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E.核查债权正确答案:A, B, C, E4、多选甲企业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丙企业为一般保证人,人民法院受理了丙企业的破产案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人民法院受理丙企业的破产案件后,丙企业的保证责任免除B.人民法院受理丙企业的破产案件后,丙企业的保证责任不得因其破产而免除C.丙企业的补充责任应按乙银行申报的破产债权数额确定D.丙企业的补充责任应按乙银行实际分配的财产数额确定正确答案:B, C参考解析:(1)选项AB:人民法院受理保证人破产案件后,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得因其破产而免除;(2)选项CD:一般保证人的补充责任应按债权人申报的破产债权数额确定(而非债权人实际分配的财产数额)。
5、单选和解债权人是指()。
(A)注册会计师经济法-企业破产法律制度_真题-无答案
(A)注册会计师经济法-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总分100,考试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破产申请受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______。
A.对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权人 B.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在10日内审查,裁定是否受理 C.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3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D.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和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申请人均可提出上诉2.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破产申请受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______。
A.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B.法院不予受理破产申请和驳回破产申请均应以裁定形式作出 C.债务人应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之日起4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 D.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3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3.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______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______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A.30日、30日 B.30日、2个月 C.2个月、30日 D.2个月、2个月4.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下列有关破产申请受理的效力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______。
A.债务人不得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进行清偿 B.债务人的债务人应当向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 C.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措施应当终止 D.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5.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破产管理人的职责的是______。
经济法破产法ppt课件
破产案件的受理
1、审查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 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5日 内通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10日内裁定是否 受理。其他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 受理。
2、立案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 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 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申报债权 终止程序
清偿处理
OK 终结破产程序
NO
破产程序终结
案例分析
案例:2002年12月下旬,一家机械配件厂与一家机械销售公司发生合同纠纷。销售公司 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期支付配件厂的29万元的货款。几经催讨未果,机械厂的厂长 一怒之下提出:如果销售公司再不支付货款,将向法院申请宣告它资不抵债,让销售公 司破产,让它在法院的破产公告中“亮丑”,看以后谁还和它做生意。
《企业破产法》是集实体与程序内容合一的综合性法律;
《企业破产法》的基本制度主要源于民事债权和民事诉讼 执行制度,并根据破产程序的特点、原则加以适当的变更, 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予以必要的扩张或限制,同时兼顾 对社会利益的维护。
破产法的作用
1
公平保护债权人利益;
2
弥补传统民事救济手段的不足;
3
给予债务人以重新开始的机会;
破产申请
破产申请的提出,是破产程序启动的依据。
申请的实质条件是:符合破产界限,且无破产障碍。
并非“资不抵债”就该破产
经济法-企业破产法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经济法—企业破产法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选题(本大题20小题.每题1.0分,共20。
0分。
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根据规定,破产案件由()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A 债务人B 债权人C 申请人D 被申请人【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
0分【答案解析】[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破产申请的提出。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债务人所在地是指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第2题某破产企业登记的债权人有9人,登记的债权总额为3000万元。
其中有2位债权人的债权9007元有破产企业的财产作担保,债权人未声明放弃优先受偿权。
现召开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
如果全体债权人都出席了会议,下列情形可能通过特别决议的是( )。
A 有3位债权人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200万元B 有3位债权人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500万元C 有4位债权人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200万元D 有4位债权人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500万元【正确答案】:D【本题分数】:1。
0分【答案解析】[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债权人会议的表决.通过特别决议,首先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本题为4人以上)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模考吧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本题为3000—900=2100(万元)的2/3,即1400万元以上].第3题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企业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一定期间内被查出,则由人民法院追回财产,依法律规定按原来已确定的清偿顺序与债权数额分配。
该期间是()。
A 6个月B 1年C 3年D 5年【正确答案】:B【本题分数】:1。
0分【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破产财产的处置.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企业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1年内被查出,则由人民法院追回财产,依法律规定按原来已确定的清偿顺序与债权数额分配。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六章其他法律制度(知识点)
【要点一】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 从价计征:(1)计税依据: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2)税率:1.2%(3)计税公式: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x(1-扣除比例)x1.2%2. 从租计征:①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②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税率:12%③个人出租的居民住房,不区分用途税率:4%计税公式:应纳税额=租金收入X 12% 或4%【提示】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要点二】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 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生产经营之月起2. 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建成之次月起3. 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4. 购置新建商品房: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5. 购置存量房: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6. 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本企业房产之次月起7.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要点三】契税的纳税人和计税依据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1)纳税人:承受方(买方)(2)计税依据:成交价格2.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1)纳税人:受赠方(2)计税依据:参照市场价格核定3.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1)纳税人:多交付货币方(2)计税依据:多交付的价格差(交换价格相等兔税)4.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1)纳税人:转让方补交(2)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5.计税公式: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3%~5%的幅度税率) 【要点四】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1. 应征土地增值税:(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地产;(2)单位之间房地产交换;(3)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的;(4)房地产的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房地产权属转移的;2. 不征土地增值税(1)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房地产的继承、符合条件的赠与;(3)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符合条件的改制重组涉及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4)房地产的出租、自用、代建行为;(5)房地产的抵押期间;(6)国有企业对房地产重新评估产生的评估增值【要点五】城镇土地使用税1. 纳税人:(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士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均为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一2.征税范围:(1)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2)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提示】农村的土地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二)-1_真题-无答案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二)-1(总分100,考试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1. 某企业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并被受理,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时,普通债权组共有9位债权人出席,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条件之一是______。
A.至少3位债权人同意 B.至少4位债权人同意 C.至少5位债权人同意 D.至少6位债权人同意2. 甲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申请重整,其中欠乙公司无担保货款50万元。
在重整期间,乙公司得到10%的货款即5万元,当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时,乙公司可以继续得到清偿的情形是______。
A.全体债权人都得到5万元清偿后 B.全体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都得到5万元清偿后 C.全体债权人都得到10%的清偿后 D.全体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都得到10%的清偿后3.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A.出卖人不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 B.出卖人应按其货物价格向债务人中报债权 C.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D.出卖人应按其货物价格请求债务人赔偿损失4. 根据规定,企业破产界限的实质标准是______。
A.企业经营管理不善 B.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C.企业严重亏损 D.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5. 一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能通过该账账户办理______。
A.现金支取 B.现金存缴 C.转账结算 D.借款转存6. 结算作为一种法律行为,不属于其法律特征的是______。
A.支付结算必须通过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B.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 C.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D.支付结算实行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7.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货物,以一张丙公司为出票人的汇票支付货款。
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请丁公司为该汇票作保证。
丁公司在汇票背书栏签注:若该汇票出票真实,本公司愿意保证。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经济法题库200题(含答案)AI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经济法题库200题(含答案)一、选择题1.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的有()。
A、工作内容B、休息休假C、竞业限制D、工作地点2.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基本当事人的有()。
A.出票人B.收款人C.付款人D.保证人参考答案:A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基本当事人的范围。
票据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三种,不包括保证人。
3.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是()。
A.甲企业将自有厂房出租给乙企业B.丙企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给戊企业C.某市政府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给丁房地产开发商D.戊软件开发公司将闲置房屋通过民政局捐赠给养老院【答案】B【知识点】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解析】选项A:房地产出租,出租人虽取得了收入,但没有发生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因此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土地增值税;选项B: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选项C:出让国有土地的行为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土地增值税;选项D: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行为,属于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房地产赠与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4.女职工张某所在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张某可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 )。
A.婴儿所发生的各项费用B.生育津贴C.生育医疗费用D.因医疗事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答案】BC【解析】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其中,因医疗事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婴儿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5.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对行政复议机关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B.对某县国家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C.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D.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答案】ABCD【解析】(1)选项A: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选项B: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3)选项C: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4)选项D: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既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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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破产管理人和债 权人会议
• 一、管理人
• (一)管理人的确定
• 1、法院指定、更换——辞职——应经法 院许可
• 2、报酬(属破产费用)——法院确定
• 3、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 组或社会中介机构
• 4、不得担任管理人: • ①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 ②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 ③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A企业的破产程序开始后,其财产 要公平地清偿全体债权人。
对被查封的办公楼如何处理? 对办公楼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
办公楼计入债务人财产,用于 对全体债权人的分配。
B企业如何主张其债权?
执行程序中止后,B企业只能凭甲人民 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 乙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其破产债权为110万元(假设清偿率 为10%,B企业只能分回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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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债务人的保证人or其他连带债务人 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求偿权 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将来求偿权 债权人已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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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释】甲企业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 丙企业为连带保证人,甲企业到期不能 清偿债务:
• (1)如果保证人丙企业已经代替债务人 甲企业清偿了100万元,丙如何申报自己 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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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银行在破产财产的分配中分回20 万元,不足的80万元在破产程序终 结后再向保证人丙企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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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如果债权人乙银行未申报债权,丙 企业如何申报债权?
• 保证人可以预先行使追偿权,丙企业 可以去申报100万元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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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设清偿率为20%,丙企业在破产财产的分 配中分回20万元。
5、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 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 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 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 讼或仲裁——应中止
【案例】A、B企业于2008年4月 1日签订买卖合同,B企业根据合 同约定按期发货后,债务人A企业 拒绝支付货款100万元。
二、债权人会议
• (一)债权申报的期限 • 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
之日——30日~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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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债权申报的要求 • 1、未到期的债权——破产申请受理
时——视为到期 • 附利息的债权——破产申请受理时—
—停止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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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连带债权人——可由其中一人 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
• ——也可共同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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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人乙银行已经得到了清偿,甲企业 破产与其无关,则丙企业可以向甲企业 行使追偿权。
• 甲企业破产,丙企业可以申报100万元的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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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保证人丙企业尚未履行 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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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一般,债权人乙银行会申报债权(此 时保证人丙企业就不能再重复申报)。
• 假设清偿率为20%,乙银行在破产财产 的分配中分回20万元,不足的80万元如 何清偿?
§ 1、概述
一、破产 二、企业破产法
全部财产对债权人进行公平清偿 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OR 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 2、破产申请和受理
一、破产申请 1、申请人 债务人、债权人的申请 债务人——重整、和解、破产清算 债权人——重整、破产清算
2、地域管辖 债务人住所地 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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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释】甲企业和乙企业签订100万元的 买卖合同,甲企业尚未支付债权人乙企 业100万元的货款。随后,债权人乙企业 分立为丙企业和丁企业。
• 债务人甲企业破产,这100万元的债权如 何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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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人甲企业破产,则连带债权人丙 企业和丁企业可以选择由其中的一个 申报100万元的债权,二者也可以共 同申报100万元债权。
• 【例题】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机构 或人员中,可以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有:(2008年)
• A、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 B、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 • C、因贪污罪而受过刑事处罚的人 • D、破产企业的债权人
• (二)管理人的职责
• 【例题1】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各项 中,不属于破产管理人的职责的是( )。 (2008年)
• A、接管债务人的账簿等资料 • B、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 • C、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 • D、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后,决定继续债务人
的营业
• 【例题2】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 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下列各项中,属于管理人职责的是( )。
• A、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 B、决定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 C、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 D、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
4、尚未履行的合同
管理人——①继续履行
②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
管理人——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 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自 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 内——未答复——视为解除合同
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对方 当事人应当履行——有权要求 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 提供担保——视为解除合同
为此,B企业作为原告于2008年5 月1日对A企业提起诉讼。
甲人民法院审理后于6月20日终审 判决(二审判决)A企业向B企业 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合计110万元。
根据B企业的申请,甲人民法院将 A企业的办公楼查封,拟用于清偿 对B企业的债务。
至此,该民事纠纷案件已经审结但 尚未执行。
2008年7月1日,乙人民法院受理 了A企业的破产申请。
不明确的——注册地
二、受理 审查——通知当事人
上诉
10日——上一级人民法院
三、破产申请受理的效力 1、开始申报债权
2、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 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 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对法定代表人的限制
3、个别清偿无效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
债权人的债务清产法律制度
§1、概述 § 2、破产申请和受理 § 3、管理人和债权人会议 § 4、债务人财产及费用 § 5、破产重整和解 § 6、破产清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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