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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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最新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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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1) “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2) “业主”是指承担直接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 “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4) “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5) “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6) “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

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单位的义务第四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五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

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

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七条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业主的义务第八条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九条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条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1. 引言2. 合同签署双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应由建设单位与监理机构之间签署。

建设单位应是合法注册并具备相应资质的建设单位,监理机构应是具备相应监理资质和工作经验的机构。

3. 合同内容3.1 工程概况工程概况部分应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名称、监理机构名称等基本信息。

3.2 合同目的和范围合同目的和范围部分应明确工程监理的目的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监督和检查工程质量、进度控制、合同约定的其他任务等。

3.3 服务内容和标准服务内容和标准部分应详细列明监理机构需要提供的具体服务和标准。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实施监督、施工图设计审核、施工合同执行监督等。

3.4 服务期限和工作时间服务期限和工作时间部分应明确监理机构需要履行的服务期限和工作时间要求。

3.5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部分应明确监理机构的报酬和支付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报酬支付的阶段性分期,以及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现金等)。

3.6 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变更和解除部分应明确双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3.7 知识产权及保密要求知识产权及保密要求部分应明确监理机构对于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和相关信息的归属及保密要求。

3.8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部分应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责任的承担和争议解决的途径。

3.9 其他条款其他条款部分可以根据具体需要添加其他相关条款。

4. 合同生效和解释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应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解释和执行。

5. 结论。

有关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有关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有关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就本工程建设监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规定的要求。

二、监理范围1. 乙方负责对甲方委托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质量、进度、成本等方面的控制与管理。

2. 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建设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甲方的要求。

三、监理期限监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完毕止。

四、监理费用1. 监理费用计算方式:按工程总造价的百分比计算,具体比例根据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

2. 支付方式: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时间与金额根据工程进度及验收情况确定。

3. 甲方应按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监理费用,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五、监理职责1. 乙方应组建专业的监理团队,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乙方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监理计划,并严格执行。

3.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工程建设进度、质量、成本等方面的信息。

4. 乙方应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相关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5. 乙方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提出审查意见。

6. 乙方应对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

7. 乙方应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

六、甲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

2. 甲方应提供工程建设的相关资料,确保乙方能够顺利开展监理工作。

3. 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监理费用。

4. 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监理意见,对不合理的要求应及时调整。

5.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监理工作进行监督与评估。

监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格标准

监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格标准

监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格标准一、引言监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维护各方权益的重要环节。

合同管理的合格标准是衡量监理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

本文将对监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合格标准进行详细阐述,并提出如何达到这些标准的方法和建议。

二、监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合格标准1.合同文件的完整性合同文件应包括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规范、质量保修协议等,确保各方对工程范围、工程量、质量要求等方面有明确的认识。

合同文件应完整、规范,以避免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纠纷。

2.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合同条款应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合理分配风险。

合同中应包含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以确保工程按照预定目标顺利进行。

3.合同执行的有效性合同执行过程中,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各自义务。

监理机构应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控,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得到保障。

4.合同变更与纠纷处理的合规性在工程过程中,如发生合同变更或纠纷,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合同变更和纠纷处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三、如何达到合格标准1.合同管理的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评审、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纠纷处理等环节,确保合同管理的全过程控制。

2.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控与评估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优化合同管理流程。

3.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能力与素质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培养合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突发事件处理能力。

4.合同风险防范与应对措施识别和评估合同风险,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密切关注风险变化,及时调整防范措施,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四、结论监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合格标准是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维护各方权益的关键。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以下是一份常见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标准条件:
1. 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等。

2. 合同的目的和范围:明确监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并明确监理的具体工作范围。

3. 合同的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包括监理单位需要进行的工作内容、各项工作的时间要求和进度安排等。

4. 合同的费用和支付方式:明确监理单位的收费标准、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要求。

5. 合同的保证和责任:明确监理单位需要提供的保证金金额和方式,并对双方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进行约定。

6.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规定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并约定变更或解除时的赔偿责任。

7. 合同的争议解决:明确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一般可以选择仲裁、诉讼或调解等方式。

8. 合同的其他事项:对其他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重要事项进行约定,如保密、知识产权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合同标准条件可能因地区和实际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签订合同前咨询专业人士或律师进行详细的法律分析和合同起草工作。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监理人的职责和义务:包括项目管理、技术监督、质量检查、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内容。

2. 工期和计划:确定项目的工期和施工计划,以及监理人应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的责任。

3. 当委托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有要求,需了解工程相关情况时,随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4. 按竣工资料及城建档案编制办法的规定,督促承包人完成本项目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监理人按有关规定完成监理资料的编制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

5. 组织承包人对工程进行阶段验收及工程竣工初验、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估意见,协助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

6. 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漏与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以上关于监理人的职责和义务未尽事宜,按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相关条款执行。

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其它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并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内容。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标准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监理人和被监理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基本信息;
2. 项目背景和目的:简要介绍工程项目的背景、目的、规模以及施工内容;
3. 监理范围和义务:明确监理人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技术监督、质量检查、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内容;
4. 工期和计划:确定项目的工期和施工计划,以及监理人应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的责任;
5. 技术要求和标准:明确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执行标准和质量要求,监理人应根据这些要求进行监理和检查;
6. 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约定监理人的报酬和支付方式,以及费用的结算方式和时间;
7. 保证金和违约责任:约定监理人需提供的保证金金额、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8. 保密与知识产权:保护双方在合作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责任和义务;
9. 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一般包括协商解决、仲裁或诉讼等方式,并明确适用的法律;
10. 合同变更和解除:约定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11. 其他条款: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包括其他重要的条款,如不可抗力、违约责任、监理人备选等。

需要注意的是,标准条件可能会根据国家、地区和项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的合同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具体编写和协商。

建议在编写和签订合同时,可以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一、定义与解释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首先应明确“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合同价款”等关键词的定义。

这些定义是理解合同条款的基础,也是后续执行合同时判断依据的关键。

二、监理范围与职责合同应详细描述监理工作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监督等方面。

同时,要明确监理单位的职责,如定期检查、报告编写、现场协调等,并指出监理单位应采取的措施以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合同期限与工作计划规定合同的有效期限,以及监理工作的具体时间表。

这个时间表应与工程进度相匹配,确保每个阶段都有明确的监理内容和要求。

四、费用与支付方式明确列出监理服务的收费标准、计费方法和支付流程。

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等各项费用的支付条件和时限,确保双方对财务安排有共同的理解。

五、变更与索赔管理设定合同变更的程序和条件,以及由于工程变更引起的费用调整和索赔处理机制。

这有助于在出现不可预见情况时,双方能迅速响应并妥善解决。

六、违约责任详细列出违约情形及其对应的责任承担,包括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赔偿范围和限额等。

这部分内容对于约束合同双方遵守约定至关重要。

七、争议解决方式确定争议解决的方式,比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同时,应注明争议解决的地点和适用的法律。

八、附加条款根据具体的工程项目特点,可能还需要增加一些特殊的条款,例如保密协议、知识产权归属、特殊风险的分摊等。

九、合同的修改与终止规定合同如何进行修改,哪些情况下可以终止合同,以及终止后的责任分配和处理程序。

十、其他约定此部分可包括双方认为必要且未在上述条款中涉及的其他内容,以确保合同内容的全面性。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是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是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1. 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双方在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的合同。

2. 合同主体3. 合同内容3.1 建设工程信息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建设工程信息,包括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图纸、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等。

3.2 监理范围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工程信息,对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理,并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监控和检查。

3.3 监理报告乙方在监理工作过程中应及时向甲方提交监理报告,包括工程进度、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等情况的汇报,以及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3.4 变更和索赔管理如发生工程变更或施工中的索赔事宜,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管理,并及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评估意见。

3.5 纠纷解决对于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采取法律途径解决。

4. 合同执行4.1 甲方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职责,并按时提供监理报告和相应的技术支持。

甲方应提供足够的施工信息和资源,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2 乙方权利和义务乙方有权依据甲方提供的建设工程信息进行监理工作,并对施工过程中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乙方应保证监理报告的准确性,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技术支持。

5. 合同变更和终止5.1 变更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过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5.2 终止•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使得对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

6. 合同生效和解释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对于本合同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应适用相关法律法规。

7. 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包括建设工程信息、监理报告模板等,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监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格标准

监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格标准

监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格标准监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确保建设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关键措施。

为了提高监理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需要制定一套监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格标准。

下面是相关参考内容,旨在明确监理合同管理合格的要求,提高监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1. 监理机构资质要求:(1)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资质,包括工程监理甲级、乙级等资质等级。

(2)监理机构应具备一定的规模和实力,拥有充足的人员和技术设备,能够满足工程监理的需要。

(3)监理机构应具备良好的信誉和专业形象,无违法记录和信用不良问题。

2. 监理人员要求:(1)监理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学历和从业经验,能够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监理人员应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和解决问题能力。

(3)监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能够进行合理、准确、全面的工程监理工作。

3. 监理合同管理要求:(1)监理合同应明确工程的基本信息,包括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合同价款、工期等内容。

(2)监理合同应明确监理工作的内容和范围,包括技术、质量、安全、进度、合同管理、支付管理等方面。

(3)监理合同应明确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标准,以确保监理机构能够按时、按量获得合理的费用报酬。

(4)监理合同应明确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以保障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5)监理合同应明确工程的风险分析和应对措施,以减少工程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事故。

4. 监理工作要求:(1)监理工作应依法独立开展,不受其他利益主体的干扰,保持对工程的客观、公正的监督态度。

(2)监理人员应密切配合业主和施工单位,确保工程施工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监督工程质量的合理控制和实施。

(3)监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工程施工中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4)监理人员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要求,按时、按量地提交监理报告和技术文件,保证监理工作的有效记录和管理。

标准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条件

标准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条件

合同编号:__________标准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条件名称: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鉴于:1.委托方是工程项目的业主,拥有该项目的所有权和决策权;2.监理方是具有专业资质和经验的工程建设监理机构,愿意接受委托方的委托,提供工程建设监理服务;3.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一条合同范围与内容1.1本合同范围内的监理服务内容包括:(1)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2)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量清单等进行审查;(3)对施工现场的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定期检查、验收和整改;(4)对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签证等进行审核;(5)对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进行监督;(6)提供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咨询服务。

第二条合同期限2.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三条合同价格与支付3.1委托方应支付监理方的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包括监理服务费、人员工资、交通费用等。

3.2委托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向监理方支付合同价的____%,作为预付款。

3.3监理方应在每月一个工作日向委托方提交当月的监理工作报告,委托方应在收到报告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的监理服务费。

3.4合同价款支付完毕后,监理方应向委托方提供正式的发票。

第四条监理方的义务与责任4.1监理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内容,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4.2监理方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合理配置监理人员,保证监理工作的有效性。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2024精)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2024精)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1. 引言2. 合同主体2.1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委托方,负责组织工程建设活动,具有相关的资质和权限。

2.2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是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受托方,负责监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和合规性,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意见。

2.3 相关方除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外,工程建设监理合同还应涵盖其他相关方的权益保护和责任分担,如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

3. 合同内容3.1 合同目的和范围合同应明确工程建设监理的目标和范围,包括监理任务和职责、所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要求和标准等。

3.2 合同费用合同应明确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金额和时间,确保合同中约定的费用是合理合法的。

3.3 合同期限合同应明确监理的起止时间和工期,以及可能存在的延期和终止情况。

3.4 合同变更和补充合同应规定变更和补充合同的程序和条件,确保合同条款的公平和合理性。

3.5 合同违约和争议解决合同应规定各方的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如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4. 合同履行4.1 监理工作范围和要求合同应明确监理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监督、现场巡视、施工图审查等。

4.2 工程变更管理合同应明确变更管理的程序和要求,包括变更的实施、评估和补偿等。

4.3 技术支持和咨询合同应规定监理单位提供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问题能够及时解决。

4.4 合同记录和报告合同应要求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事项进行记录和汇报,包括监理日志和监理报告等。

5. 合同验收和结算5.1 合同验收合同应规定工程建设完成后的验收程序和要求,包括验收的标准、验收的程序和验收的时间等。

5.2 合同结算合同应明确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费用结算方式和时间,确保合同中约定的费用能够及时支付。

6. 合同风险和责任6.1 合同风险管理合同应规定各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策略,确保风险得到合理控制和分担。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标准条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甲方(业主)和乙方(监理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定
代表人等。

2. 工程建设项目的详细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项目总投资额等。

3. 监理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明确监理机构需要提供的具体监理服务,并列出监理机
构的权利和义务。

4. 监理机构的资质要求,包括监理机构应具备的资格证书、经验和技术能力等。

5. 监理机构的责任,明确监理机构应遵守的合同约定、遵循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6. 甲方(业主)的责任,明确甲方需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和配合工作等。

7. 合同的履行期限,包括监理服务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8. 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标准,明确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监理费用。

9.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款,明确双方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的程序和条件。

10. 争议解决方式,包括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可以选择仲裁、诉讼等解决方式。

11. 合同的其他条款,包括适用法律、附加协议、其他约定事项等。

以上是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一般标准条件,具体合同的内容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详细阅读并确保合同内容清晰明确,并根据需要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模板)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承担的工程项目,需要专业监理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1.3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1.4 工程投资: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监理范围和内容2.1 监理范围:乙方负责对甲方委托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包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投资控制等方面。

2.2 监理内容: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阶段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监理期限3.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监理期限为____个月。

第四条监理费用4.1 乙方向甲方收取的监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

第五条双方权利和义务5.1 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按约定支付监理费用;(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3)甲方应对乙方监理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5.2 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履行监理职责;(2)乙方应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报告监理情况。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约定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
合同的开头部分应当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建设方)和乙方(监理方)的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合同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合同目标与范围
在这一部分,需详细阐述合同的目的、工程名称、地点、规模以及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有助于双方清晰地认识到监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和界限。

二、监理责任与义务
监理单位应负责工程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同时
合理控制工程成本,保证工程进度。

监理单位还应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处理索赔事宜、
编制监理日志和报告等。

三、权利与义务
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合同的核心。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专业的监理服务,并对
乙方的工作进行评价;而乙方则有权获得相应的监理费用,并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四、费用与支付方式
合同中应列明监理费用的计算方法、支付方式和时限。

通常情况下,监理费用会根据工程
的投资额度或者监理工作量来确定,并可以分期支付。

五、违约责任
一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中应具体
说明各种可能的违约情形及其对应的处罚措施。

六、争议解决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应优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可依法
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根据具体情况,合同还可以包括保险要求、知识产权保护、保密协议等其他相关条款。

合同的结尾部分应有双方代表的签字盖章,确认合同内容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并注明合同
签订的日期。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的合同条件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的合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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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监理合同的当事人。

工程监理合同的要求包括

工程监理合同的要求包括

工程监理合同的要求包括一、工程监理合同的重要性工程监理合同是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通过明确合同条款,可以有效避免因误解而产生的争议,确保工程按计划、质量和成本完成。

二、工程监理合同的主要要求1. 合同主体资格合同的签订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即业主方应为工程项目的合法所有者或代表,监理方应为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

2. 监理范围和内容合同中应明确监理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3. 权利与义务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监理方的监督权、建议权、信息报告义务等,以及业主方的配合义务、支付义务等。

4. 费用支付合同应详细规定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以及迟延支付的利息或违约金等条款。

5. 违约责任对于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合同中应明确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6. 争议解决设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以及适用的法律和管辖的法院。

7. 其他条款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包括保密协议、知识产权条款、合同变更和终止条件等。

三、工程监理合同范本工程监理合同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乙方(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对_______________工程进行建设,现委托乙方对该工程实施监理工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监理范围和内容乙方负责对甲方_______________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第二条权利与义务1. 甲方应按时支付监理费用,并提供必要的工程资料。

2. 乙方有权对工程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第三条费用支付监理费用按照_______________计算,甲方应在每月_____日前支付当月监理费用。

第四条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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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承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

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第八条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估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

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1) 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 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第十七条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1) 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 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 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 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 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 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 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做出书面报告。

(8) 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

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今后才能复工。

(9) 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 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

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未能率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

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

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

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

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构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第二十条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领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担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第二十五条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

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

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

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第二十九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

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三十一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

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

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

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

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

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一条及第王十二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

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

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第三十九条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

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第四十三条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中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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