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申报支持方式
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金融发展)管理办法
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金融发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金融发展)(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专项资金是省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支持全省重点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目标的重要金融项目资金。
包括重点金融项目、融资担保降费奖补和融资再担保代偿补偿三项。
其中,重点金融项目专项资金按项目制实施申报管理;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融资再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根据年度预算安排资金额度,按照事后奖补、补完即止的原则实施。
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根据重点金融项目发展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省财政财力情况确定。
专项资金的申请、使用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专项资金全面实施项目库管理,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开,突出重点、科学分配,注重绩效、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重点金融项目专项资金的申报实施第四条重点金融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相关部委、省委省政府关于金融相关决策部署和政策文件要求,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支持以下四个方面:(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强化地方金融监管的全省性重要项目、基础设施。
(二)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全省性重要项目、基础设施。
(三)为我省金融强省建设开展先导性、创新性的探索试验的全省性重要项目。
(四)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推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南沙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建设以及对各地市金融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金融项目、金融聚集区、金融工程。
第五条重点金融项目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应属经过充分论证、满足立项条件、具有明确绩效目标和良好工作基础的重点项目,项目应当在广东省内实施。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1.10.09•【字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径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反映。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2021年10月9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管理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章支持范围和方式第四章资金预算编制及执行第五章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对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以下简称“技术改造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21号)《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和《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粤财预〔2018〕263号)等规定,结合我省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技术改造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我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的资金。
第三条技术改造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突出重点、科学分配、绩效导向、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是技术改造资金的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技术改造资金预算申请,制定明细分配方案、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下达资金项目计划;按要求对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运行进行日常跟踪监督,组织开展绩效自评等工作;指导地市做好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
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电子信息产业项目入库申报指南【模板】
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电子信息产业项目入库申报指南一、支持范围和方向(一)支持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题1)方向1:高端电子元器件产业化项目。
支持范围包括高端片式电容器、高端片式电阻器、高端片式电感器、5G工业模组以及重点应用领域具备较大竞争优势的其他高端电子元器件。
(专题1.1,申报指引详见附件1)方向2:芯片产品量产前首轮流片项目。
支持范围包括采用先进特色工艺制程流片的5种芯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0〕2号)明确重点发展方向的10 种芯片、重点应用领域具备较大竞争优势的4种芯片。
(专题:1.2,申报指引详见附件2)(二)超高清视频应用示范项目(专题2)。
支持市内医院、学校、宾馆、酒店、养老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建设超高清视频应用示范点,按照《XX市工业和信息化局XX市教育局XX市民政局XX市商务局XX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20年超高清视频应用示范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执行。
二、申报总体要求(一)申报主体是在XX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法人单位。
近5年以来申报主体在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且不存在未按期完成财政专项资金扶持项目验收的情况。
(二)项目实施必须在XX市境内,应用基础较好,具有行业发展需求和一定规模的客户群体。
(三)项目有明确、量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绩效目标应可考核、可量化,且符合省财政专项资金和地市的绩效目标要求。
(四)项目原则上未获得过省财政资金专项支持,未申请省级财政资金其他项目入库。
(五)项目只有一个申报主体,不允许联合申报。
各专题申报的其他条件详见对应的申报指南。
三、申报程序(一)项目申报。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同步进行的方式,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编制项目申报材料,于8月1日前提交至辖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并同步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210.76.80.141填写申报材料(登录系统后可在通知公告中查阅专项资金申报企业操作手册,专题2超高清视频应用示范项目也要网上填报),申报扶持方向请选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工业互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支持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题1)或支持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发展(专题2)。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5.10•【字号】粤府办〔2021〕11号•【施行日期】2021.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1〕11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5月10日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建筑业发展机遇,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巩固我省建筑业支柱产业、绿色产业地位,增强企业竞争力,加快建设建筑强省,全面提升工程品质和产业现代化水平,制定如下措施。
一、完善建筑业产业体系(一)高起点引领建筑业发展。
抓住“双区”建设和“一核一带一区”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引导建筑业企业积极参与新城建、新基建和完整社区营造中的城镇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燃气、公共交通、老旧小区改造以及高速公路、机场、水利工程建设,支持企业向“投建营一体化”转型,推动业态升级和价值链提升,促进建筑业和城乡区域、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各项措施均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二)优化建筑业区域产业布局。
各地整合资源,加大土地供应和资金投入力度,建成一批建筑业企业总部基地和产业园区,打造以设计、施工、研发为核心,覆盖建造全过程产业链的建筑产业集群。
支持广州、深圳在建筑科技创新等方面优势互补,辐射带动珠三角打造智能建造示范区;支持佛山南海等地建设集技术集成、产品展示展销于一体的建筑产业集聚区;支持茂名电白、汕头濠江、江门开平等“中国建筑之乡”进一步做大做强建筑产业集群,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打造“广东建筑之乡”,整体提升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水平。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1年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1〕7号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1年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1年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1〕7号省直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函》(粤市监财函〔2020〕1309号),现将2021年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安排给你们(详见附件)。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单位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各单位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1年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分配总表2-1.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质检平台及标准化战略)明细分配表2-2.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食品抽检及监管)明细分配表2-3.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专利奖励、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明细分配表2-4.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监管)明细分配表广东省财政厅2021年3月2日——结束——。
2021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申报支持方式
2021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申报支持方式附件12021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申报支持方式一、设备奖励方式(一)支持内容设备事后奖励:推进企业实施设备更新和升级换代,支持企业淘汰老旧设备,引进和购置先进设备(含配套软件,包括与项目设备配套的CAD、CAE等工业软件,下同),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进行生产条件改善,推动生产装备数字化,提升企业装备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
设备事前奖励:支持在2020年6月30日(含)前完工的2019年度设备事前奖励技术改造项目。
(二)支持方式及额度设备事后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设备更新项目按珠三角地区(按“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分类,包括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肇庆市,下同)不超过设备购置额的20%进行奖励,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按“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分类,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和云浮市,下同)不超过设备购置额的30%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奖励比例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竞争性评审遴选后的项目设备更新额度等因.素确定。
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后,按实际设备购设备事前奖励:置总额核算奖励金总额,并按规定拨付奖励资金余额,如前期拨付的奖励资金超过实际核算的奖励金总额,则收回多拨付的资金;到期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收回前期已拨付资金。
(三)入库要求设备事后奖励:项目设备投资未获得省财政资金支持。
1.(含)30日2020年6月12.项目在2019年9月日(含)至期间完工,且完工日期在项目备案证建设期内。
20203.奖励的项目设备为自项目原始备案通过日后至日(含)期间购置的设备(以发票等合法票据的30年6月年。
项目备案3时间为准,票据不含税),时间最长不超过年内未开工申请延期的,自申请延期通过日后算起。
后2万以上,其中,珠三角地区企业项5004.项目总投资额万元;粤东粤西粤北目符合条件的设备购置总额不低于500 200万元。
广东2021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入库工作指引
附件1
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项目入库工作指引
一、项目库支出内容
(一)支持对象
已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不含建筑类),且未获得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题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
(二)具体用途
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为依托,针对企业技术创新的薄弱环节,支持企业建设创新平台等基础设施,支撑企业实现关键技术突破,提升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三)重点支出范围
1.对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有重要带动作用的平台项目。
2.对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关键核心和共性技术平台建设。
3.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平台项目。
4.系统的研发设施、工程研究试验设施、系统集成验证平台等综合性基础设施建设。
二、入库要求
(一)项目于2017年1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已完成
并取得明显成效,且通过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验收。
(二)项目实施地需在广东省境内,省属企业可在项目实施地申报。
(三)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状况良好,项目资金投入合理,经济效益良好,近年来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
(四)项目未获得省财政资金支持。
三、奖励方式及标准
奖励方式采取事后奖补。
省级财政补助额不超过项目购置仪器设备和软件总额的40%(不含税),单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额不超过200万元。
广东省2021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广东省2021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入库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为加强2021年度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入库项目管理,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15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20〕2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总体要求(一)本工作指引适用于2021年度采取完工评价后进行设备事后奖励和贷款贴息的技术改造项目。
(二)本工作指引所称完工评价是指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完工后的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建设成效等方面所进行的评价。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统筹指导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工作,不定期对完工评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的,责令整改;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项目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按照工作指引组织完工评价,对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的结果负责。
(四)项目组织部门可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具体工作,需按程序遴选符合资质要求的第三方机构,并对第三方机构的委托负责。
参加完工评价的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协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转让完工评价过程中知悉的项目单位商业和技术秘密。
二、完工评价的条件、依据及内容(一)申请完工评价的项目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1. 已完成既定的投资计划和主要建设内容或已完成主要建设内容且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完成误差范围最大不超过20%的项目,可申请完工评价;固定资产投资额变化在20%以上或项目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项目,经履行相关变更手续后达到完工条件的,可申请完工评价;2. 项目已完成规定的技术指标或实现预期的产能效益目标;3. 项目资金使用规范,财务处理符合相关规定要求;4. 其他条件。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强省级技术改造财政支持资金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强省级技术改造财政支持资金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1.28•【字号】粤经信技改[2011]70号•【施行日期】2011.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强省级技术改造财政支持资金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1〕70号)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省属有关单位:针对去年有关市县申报使用省级挖潜改造资金情况检查所发现的技术改造项目申报不规范、财政资金使用不当、项目不按时完成、自筹资金不到位、虚假申报等不同程度的问题,结合每年绩效评价工作以及有关问题投诉等情况,为进一步加强省级技术改造财政支持项目管理,狠抓日常监管薄弱环节,强化责任,严肃纪律,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更好的引导作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财政支持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组织实施和管理好省级挖潜改造财政支持资金项目,事关我省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等重大决策的落实。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用好管好技术改造财政支持资金项目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提高项目绩效评价意识。
应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和服务企业的理念,结合工作实际,不断研究和完善专项资金项目相关配套措施和管理方法,充分发挥省级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切实推动我省企业走上内涵式发展和自主创新的道路。
二、认真、及时开展在建项目的监督检查各单位要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切实负起责任,严格管理,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投资政策和工程建设等规定,进一步检查项目的真实性和材料的完整性,跟踪掌握在建项目的进展实施情况,强化对资金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总体监督检查。
(一)全面排查。
组织各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单位2007年以来省技术改造财政支持资金项目的申报和实施情况(特别是2009年地方切块项目)进行全面的专项排查。
关于恳请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大力支持的请示
请示内容:1. 恳请大力支持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尊敬的领导:我们通过对当前发展形势的深入分析,认为高质量发展将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主题和方向。
为了更好地推动高质量发展,我们恳请领导大力支持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以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整体效益。
2. 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必要性当前,我国经济已经进入了新时代,要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产业结构升级,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而这些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尤其是针对科技创新、技术改造、人才培养等领域的投入迫切需要增加。
只有通过加大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才能够更好地推动经济发展,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3. 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我们建议,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技术创新、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通过设立专项资金或专项基金的方式进行资金支持,设置一定的资金补贴政策和奖励机制,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创新效率。
4. 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以下方面:1)技术创新:支持企业在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的技术研发,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水平。
2)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
3)绿色发展:支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循环利用等方面的项目,鼓励企业开展绿色生产,推动可持续发展。
4)人才培养:支持人才培养项目,鼓励企业加大对人才的培训和引进。
5. 结语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对于我国经济发展至关重要,恳请领导高度重视,并给予大力支持。
我们相信,在领导的正确引领下,通过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大力支持,一定能够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和跨越式发展,推动我国经济向着更加繁荣、稳定、可持续的方向前进!敬请审阅!尊敬的领导:在提出了对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恳请之后,我们愿就该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等方面做一些进一步的补充和说明,以期更好地为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提供一些建设性的建议。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3.19•【字号】粤办函〔2023〕45号•【施行日期】2023.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资利用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3〕4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推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商务厅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2023年3月19日广东省推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抓好招商引资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优化投资环境,扩大有效投资,助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统筹协调(一)实施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招商引资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招商,定期听取招商引资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动招商引资工作;要组织带队招商、参与重大项目洽谈、推动项目落地,以上率下推动形成各级各部门关心招商、支持招商、服务招商、参与招商的强大合力。
省、市、县(区)领导同志要牵头联系1个以上招商引资大项目,深入开展挂点服务。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招商服务意识,加强招商引资宣传,形成良好的全社会招商氛围和工作局面。
(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港澳办、台办、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工商联、侨联、贸促会等,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二)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工作协调机制。
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第一召集人,分管省领导担任召集人,省商务厅作为牵头单位,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港澳办、台办、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工商联、侨联、贸促会等省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与,统筹协调推进全省招商引资工作。
2021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申请表
新增利润
项目产销率(%)
项目销售增长率(%)
注:项目相关数据填报指项目完成时预计所达到的数值。
新增技术标准(项) 新增税金
项目利润增长率(%)
新增节能量(吨标准煤)
新增出口创汇 (万美元)
新增就业人员
项目纳税增长率 (%)
新增产品(个)
项目固定 资产投资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 件号
银行贷款
项目贷款落实银行名称
设备投资 铺பைடு நூலகம்流动资金
自筹及其他资金 申请财政资金金额
新增生产、研发设备(台)
新增工艺(项)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日期
XX年XX月XX日
申请财政资金占总 投资比例 (%)
新增发明、实用新型(项)
项目绩效 目标
新增版权登记(项) 新增销售收入
附件4
2021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申请表
项目名称
技术改造主要目标
(100字以内,提出突破技术、提 高研发能力,改进工艺,提高装 备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产 能或者节能降耗、污染治理等方 面的具体目标,尽量用数据表 项目概况 示)
技术改造主要内容
XXXX技术改造项目
(二) 项目基本情况表
项目开工 日期
XX年XX月
项目完工或计 划完工日期
XX年XX月
单 位
项目责任人
(300字以内,针对当前存在的技 术、质量、工艺、装备、生产等 方面的差距,简要介绍提出实施 技术改造的技术方案、设备方案 和工程方案)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单位名称
项目投资 及资金落 实情况
项目总投资
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解读
问题三、项目的扶持方式
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采取设备奖励和贷款贴息等方式,
优先采用设备奖励方式,设备奖励安 排后的剩余资金额度用于贷款贴息。
同一项目只能选择一种方式进行申报。
设备事后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设备更 新项目按珠三角地区不超过设备购置额的 20%进行奖励。
水泥等行业,可以实施节能、安全生产等技术改造,但是不得实施增加产能相关的 项目。
问题七、项目投资中的凭证问题
投资凭证问题: 发票:经过专家审核有效的发票,算入项目的总投资。发票时间一定要在备案
证时间范围内;发票的字样要体现设备购置等内容;发票的税率一般是13%。对于 工程款、空调等,一般情况下计入项目总投资金额,但是不计入奖补金额。对于单 独的零配件,最好绑定到某类设备中,集体开票,单独的更换用的零配件同样存在 计入项目总投资,不计入奖补金额中。涉及到固定资产投资的省级财政资金发票不 得重复使用,科技厅科研项目的设备购置费用不能和工信厅设备购置费用重复申报 财政资金。
关设备在验收核查前能到达项目实施所在地。21年6月份申请了省技改项目,21年8月份验收通过,但是因 某些因素未获得财政资金。申请省技改项目失败。22年6月份申请下一批次的省技改项目,(完工时间按照 备案证时间核算),22年8月份,专家再次验收,是可能验收通过,并获得财政资金的。
额外补充:在21年9月份如果对备案证申请变更,延长投资时间或者更改投资金额,当地工信局可能会 出现以该项目已经签了专家完工意见,不给变更的情形。
绝大多数企业都是制造业。
技术改造是指企业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促进产品升 级换代、扩大出口、降低成本、节约能耗、加强资源利用和三废治理、劳保安全等目的, 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对现有设施、生产工艺条件进 行的改造。
2021年度广东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申报指南
XX2:2021年度XX省科技专项XX项目(第三批)申报指南第一部分省重大科技专项一、计算与通信芯片(专题一—专题二)项目背景:电子信息XX是我国第一大支柱XX,也是XX省第一大支柱XX。
集成电路作为电子信息XX的核心基础,肩负着推动XX经济转型升级的重任,是我省深化XX结构调整、构建现代XX新体系的重要抓手.依据《XXXX省委XX省人民XXXX全面深化科技XXXXXX创新驱动的决定》及《XX 省重大科技专项总体实施方案(2021—2021)》精神,为推进我省集成电路XX创新,解决长期面临的“缺芯”局面,以“XX引导、企业主体、三链融合、协同推进”为原则,启动计算与通信芯片专项,力争实现核心芯片国产化,打破国外垄断。
通过专项实施,突破通信计算XX 集成芯片的核心技术,带动XX地区电子领域产品研发、生产制造、出口销售的持续创新。
联系人:张开升,电话:专题一:新一代信息通信芯片(专题编号:0908)专题内容:重点支持第5代无线通信网、超高速无线局域网、极低功耗物联网等领域的核心芯片研发。
预期目标:专项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项目实施阶段完成100万片以上的芯片量产或2000万园以上芯片或模组、整机产品的销售。
申报要求:XX化生产地点应在XX省内;拥有本领域国内优秀的设计团队。
支持强度:500万园/项。
专题二:核心应用芯片(专题编号:0909)专题内容:重点支持生物识别、人工智能等专用核心算法芯片,低功耗北斗多模射频基带XX卫星导航芯片的研发.预期目标:专项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项目实施阶段完成100万片以上的芯片量产或2000万园以上芯片或模组、整机产品的销售.申报要求:XX化生产地点应在XX省内;拥有本领域国内优秀的设计团队。
支持强度:500万园/项.二、移动互联网关键技术与器件(专题三-专题四)联系人:文晓芸,电话:专题三: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关键技术研发及XX化(专题编号:0110)(1)围绕的3D显示建模及优化技术研发与XX化。
广东2021年省级财政资金 (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入库工作指引
附件1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工作指引一、奖补对象2020年度新升规工业企业、2019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在2019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的企业以及承担服务活动的相关机构。
二、资金用途根据粤办函〔2018〕273号文精神,以及粤工信融资函〔2019〕1595号要求,资金用于激励企业上规模发展,支持开展企业培训等服务活动。
对2020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包含各种所有制“新升规”工业企业,下同),以及2019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在2020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的给予普惠性奖励,珠三角地区每家企业不超过1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家企业不超过20万元。
三、工作要求(一)各地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参照《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9〕115号)加强资金使用和管理,抓紧制订资金分配方案,在收到省划拨资金后按规定及时将资金下达到资金使用单位,并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备案。
(二)各地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切实加强跟踪督促,在收到省划拨资金后每个月底前将财政支出进度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并于6月底前将奖励资金使用完毕,将情况汇总表(表格附后)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对因特殊原因已无法支出或已不需要支出的,应及时履行规定审批程序调整预算项目,当年未使用完毕的资金按照财政结转结余办法办理。
(三)请各地市抓紧组织项目入库,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简化项目申报审核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精简的项目入库流程需经单位党组会集体审议并报市政府审批后执行。
(三)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资金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并对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四)项目真实性承诺函,企业承诺严格按照统计部门要求开展统计申报工作,无造假行为。
附表:1. 2020年新上规项目情况汇总表2. 2019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在2020年工业增加值超过10%项目情况汇总表— 2 —2020年新上规项目情况汇总表填报单位:填报人:联系电话:— 3 —2019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在2020年工业增加值超过10%项目情况汇总表填报单位:填报人:联系电话:— 4 —附件2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贷款补贴)工作指引一、融资再担保代偿及担保降费补助(一)扶持对象1、融资再担保代偿:省级融资再担保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9.26•【字号】•【施行日期】2023.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2023年9月26日广东省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制造业当家、“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等工作部署,聚焦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基础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等重点领域和我省战略性产业集群,引导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加快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化发展、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强化要素保障,做实做强做优专精特新企业群体,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27年,累计培育超200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20000家左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力争推动150家专精特新企业上市;力争专精特新企业总体研发占比达到5%左右,不断提高国家级、省级研发机构比例,市级以上研发机构覆盖率达100%;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品牌持续提升;累计培育15个以上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和100个以上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200家左右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基建投资及配套)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基建投资及配套)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21.04.23
•【字号】粤财建〔2021〕17号
•【施行日期】2021.04.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
(基建投资及配套)的通知
粤财建〔2021〕17号省有关单位,云浮市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1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基建投资及配套)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粤发改投资函〔2021〕502号),现安排你单位2021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基建投资及配套),具体项目、金额、科目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资金用途用款。
年终按规定编报支出决算。
二、相关项目绩效目标另文下达。
附件:2021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基建投资及配套)专项资金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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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1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申报支持方式
一、设备奖励方式
(一)支持内容
设备事后奖励:推进企业实施设备更新和升级换代,支持企业淘汰老旧设备,引进和购置先进设备(含配套软件,包括与项目设备配套的CAD、CAE等工业软件,下同),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进行生产条件改善,推动生产装备数字化,提升企业装备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
设备事前奖励:支持在2020年6月30日(含)前完工的2019年度设备事前奖励技术改造项目。
(二)支持方式及额度
设备事后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设备更新项目按珠三角地区(按“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分类,包括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肇庆市,下同)不超过设备购置额的20%进行奖励,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按“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分类,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和云浮市,下同)不超过设备购置额的30%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奖励比例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竞争性评审遴选后的项目设备更新额度等因
素确定。
设备事前奖励: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后,按实际设备购置总额核算奖励金总额,并按规定拨付奖励资金余额,如前期拨付的奖励资金超过实际核算的奖励金总额,则收回多拨付的资金;到期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收回前期已拨付资金。
(三)入库要求
设备事后奖励:
1.项目设备投资未获得省财政资金支持。
2.项目在2019年9月1日(含)至2020年6月30日(含)期间完工,且完工日期在项目备案证建设期内。
3.奖励的项目设备为自项目原始备案通过日后至2020年6月30日(含)期间购置的设备(以发票等合法票据的时间为准,票据不含税),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项目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申请延期的,自申请延期通过日后算起。
4.项目总投资额500万以上,其中,珠三角地区企业项目符合条件的设备购置总额不低于50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企业项目符合条件的设备购置总额不低于200万元。
5.项目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设备事前奖励:2020年6月30日(含)前完工并通过验收的2019年设备事前奖励项目。
二、贷款贴息方式
(一)支持内容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技术改造项目的支持,加强银企合作,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效应,促进技术改造投资和工
业投资发展。
财政贴息资金实行先付后贴的原则,项目单位须凭利息支付清单申请贴息。
对未按合同规定归还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和罚息及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借款等,不予贴息。
贷款资金主要包括银行贷款、省级以上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企业发债等借款。
(二)支持方式及额度
支持方式为贷款贴息。
贴息率根据年度贴息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当年贴息资金申报需求等因素确定,最高不超过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贴息时间原则上按项目建设期限贴息,但最长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贴息额原则上不超过5000万元。
(三)入库要求
1.项目申报的贷款未曾获得省财政资金贴息支持。
2.贷款资金用于所申报项目建设。
3.项目在2019年9月1日(含)至2020年6月30日(含)期间完工或未完工的技术改造项目。
4.项目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5.企业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不低于60%。
6.有符合贴息范围的借款合同、相对应的借款合同借记凭证(借款借据、记账凭证)及利息单等凭证,发行企业债的,提供申请发行企业债的文件、省级金融监管部门的审批文件、招募书、发行文件等相关材料。
三、股权投资方式
(一)支持内容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财政经营性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的意见(试行)》(粤府办〔2013〕16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财政经营性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粤财工〔2013〕28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经营性资金股权投资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粤财工〔2014〕518号)等要求,以股权投资形式支持技术改造项目。
受托管理机构对拟支持技术改造项目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投资方案谈判等,提出尽职调查报告及投资方案建议后实施股权投资计划。
项目投资期满后,财政资金按有关规定实现退出。
(如省下发新的股权投资管理意见按新的文件组织实施)
(二)支持方式及额度
省级财政资金以股权投资方式安排,财政资金出资额占被投资企业的股份原则上不超过其总股本的3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
单个项目股权投资资金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
(三)入库要求
1.申请单位有参与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意愿,能够接受受托管理机构管理,提交同意股权投资的董事会决议(企业无董事会的,须提供企业同意参与股权投资的相关决策文件)。
2.珠三角地区企业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不低于60%;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企业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项目
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不低于60%。
3.项目拟于近期开工或已开工但完成投资额不超过总投资额60%的技术改造项目。
4.已开工项目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