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上市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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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市条件及步骤
第一,公司上市概述
1、股票上市的概念
股票上市是指已经发行的股票经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法律行为,它是连接股票发行和股票交易的桥梁。
2、上市公司的概念上市公司是指依法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获得证券交易所审查批准后,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本质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点,但上市公司区别于一般公司的最大的特点在于可以利用证券市场进行筹资,广泛吸收社会上的闲散资金,从而迅速扩大企业的规模,增强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因此,上市公司的股本扩张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要比一般公司强。
3、公司上市的意义公司之所以要上市,是因为上市之后,该公司可以获得以下好处:
(1) 形成良好的独立经营机制。
(2) 形成良好的股本扩充机制。
(3) 形成良好的市场评价机制。
(4) 形成良好的公众监督机制。
第二,企业目前的经营状况:
1、如果公司目前已经盈利,可以根据企业目前盈利的水平确定在国内外什么或者哪一类资本市场选择上市;因为不同的资本市场往往对申请上市的企业业绩有不同的要求,比如香港主板股票市场上市要求企业过去两年税后利润不少于1000 万元港币,而上市前财政年度不少于2000万元港币;而国内A股主板股票市场上市一般要求申请企业的上一年有400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并且需要有 3 亿元人民币的净资产。
2、如果企业没有盈利,也可以考虑在某些资本市场上市,比如香港创业板(GEM板),或者美国OTCB R店头交易市场)、PINKSHEE T粉纸板),加拿大多伦多创业板以及伦敦的AIM板,他们对申请企业的具体要求需要查看各自的官方资料/网站;第三,国内公司上市要求我国股份制公司要成为上市公司,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1、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申请上市公司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分部上市的办法进行交易。
第一部上市的条件:公司实收股本不得少于500 万元人民币,公司向社会发行的股票占实收股本额的比例不低于25%;记名股东不少于25 人。
第二部上市的条件:申请上市的实收股本额要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占实收股本额的比例不少于10%,记名股东不少于300人。
2、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申请上市公司依照营业记录、资本数额、股票市价、资本结构、获利能力、股权分散程度及股票的流通性等指标,将不同的上市股票分为三类。
一类股票上市条件:主体企业,从事主要业务的时间须在 3 年以上,且具有连续盈利的营业记录,实际发行的普通股总面值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最近一年度有形资产净值与有形资产总额比率在38%以上,且无累计亏损;税后利润8 年度决算,实收资本额的比率要求在前面2年均应达利10%,记名股东人数在1000人以上,持有股份量占总股份0.5%以下的股东,其持有股份之和应占实收股本总额的25%以上。
二类股票应具备条件:公司申请发行股票前一年有形资产净值占有形资产总额不低于20%,普通股实行发行面值须在人民币1500万元以上;上市企业最近一年有形资产值占有形资产总值比率不低于30%,且无累计亏损,资本利润率前两年均达8%以上,最后一年达9%以上,股东人数不少于800人,持有股份量占总股份的0. 5%以下的股东,其持有的股份之和应占实收股东总额的25%以上;企业连续营业时间2年以上。
三类股票上市的条件:实收股本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最近年度股本利润达到10%以上;记名股东人数在500人以上。
国家对企业上市作出以下法律规定
《公司法》对股票上市的条件明确规定:
⑴股票已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⑵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
(3)开业时间3年以上,最近3年连年赢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
(4)持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达公司总股份的25%以上,公司股本超过人民币4亿元,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比例在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3年无重大违纪行为,财务报表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内企业上市分类
1、主板市场
国内主板市场上市条件
公司初次发行股票
初次发行是指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公开募集股份或已经设立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
初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政策;
(二)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
(三)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35%;
(四)发行前1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30%,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占其所折股本数的比例不得高于20%;
(五)公司股本数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六)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25%,拟发行股本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的比例,但最低不得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15%;
(七)发起人在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八)近3年连续赢利等;
2、创业板
创业板指交易所主板市场以外的另一个证券市场,其主要目的是为新兴公司提供集资途径,助其发展和扩展业务。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较好。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
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