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隆县2019年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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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2.28•【文号】财农〔2019〕7号•【施行日期】2019.02.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扶贫办(局):2016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精神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的有关工作要求,有序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以下简称整合试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但从近年巡视、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情况看,一些地方仍存在政策把握不够准、方案编制不够实、项目安排不精准、审核备案不够严、部门合力不强等问题。

为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整合实效,现就切实做好2019年整合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准确把握政策,杜绝借整合之名乱作为在832个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含已脱贫摘帽县,以下简称贫困县)开展整合试点,其中,纳入整合范围的中央财政涉农资金限定在国办发〔2016〕22号文件规定的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要严格执行国办发〔2016〕22号文件规定,督促指导贫困县结合脱贫攻坚规划,围绕年度脱贫任务,严守现行扶贫标准,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并优先用于有助于贫困人口持续增收的产业发展项目。

经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832个贫困县中已正式公布的脱贫摘帽县,可根据巩固脱贫成效需要,将整合资金适当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纳入2019年度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以下简称整合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用于“负面清单”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等。

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最新)

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最新)

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精准扶贫实施方案xx年是脱贫攻坚承上启下,全面突破的关键一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及《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xx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以脱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平台,将纳入整合范围的各类涉农资金“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发挥其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我县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现制定本方案如下:一、涉农资金整合范围1.中央、省、市明确纳入整合范围的各类财政涉农资金;2.县财政列入预算的脱贫攻坚资金;3.各级帮扶单位、帮扶领导扶贫项目资金;4.盘活两年以上未能实施的项目滞留资金;5.各类企业和社会帮扶资金。

二、涉农资金整合分配原则(一)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的原则。

为确保脱贫攻坚战任务的圆满完成,整合资金主要用于贫困村、贫困户的资金不低于70%。

(二)以产业发展为核心原则。

按照“一村一品一主体”要求,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输血”提升“造血”能力。

(三)补齐短板原则。

对照贫困户脱贫7条标准、贫困村退出13条标准、贫困县摘帽14条标准,加快改善贫困村、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

(四)精准到村到户的原则。

所有整合资金都要实行项目化、具体化管理,确保整合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

(五)利益联结、激励支持的原则。

对与贫困村、贫困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直接或间接带动贫困户脱贫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加大户和龙头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和政策优惠。

三、整合资金渠道我县涉农资金整合采取计划跟着规划走,项目跟着计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措施,领导组根据我县年初确定的脱贫攻坚重点项目,拟定了资金整合的总盘子,可整合资金达10785万元。

其中:整合省下达切块扶贫资金3110万元,整合涉农部门上级下达xx年度涉农资金2098万元,整合县级预算脱贫攻坚资金4100万元,盘活以前年度各涉农部门项目资金1147万元,整合光彩事业xx行企业捐款330万元,整合资金与项目进行了对接(见附件)。

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最新)

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最新)

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为推进全县贫困户和贫困村如期脱贫目标,今年我县计划整合涉农资金2.2亿元。

截止年末整合涉农资金31005.5万元,现就年末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制定如下:一、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两年集中攻坚、三年巩固提升”的总体安排,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统领,抓紧抓实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权力下放和制度松绑的政策机遇,建立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的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体制机制,加大统筹整合力度,加强资金捆绑使用,探索解决长期以来资金使用“碎片化”的问题,逐步形成“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口子放水”的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切实增强我县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原则。

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统筹整合资金方式分为跨部门同类资金统筹与部门内统筹投入两种,精准扶贫工作使用资金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

(二)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原则。

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口子放水”,力争整合所有能整合的涉农资金,建立健全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机制,改变涉农资金“撒胡椒面”的现状,集“零钱”为“整钱”,优化财政涉农资金配置,全力推进精准扶贫。

(三)坚持因地制宜,重点突出原则。

根据各贫困村自然条件、人文特点、资源优势等,确定建设重点。

(四)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原则。

结合本级财政状况和贫困村所需建设项目的规模、内容等,每年确定建设资金额度,实行总量控制,量力而行。

(五)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

在资金整合中,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司其责、形成合力”的原则,形成部门协调配合、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集中支持29个贫困村的重点项目。

三、整合资金范围整合资金的范围包括中央、省、州及县本级除保基本运转、民生保障、惠农补贴等资金以外的各类涉农专项资金(基本运转主要是指县、乡镇正常运转的本级预算支出和上级经费补助;民生保障主要指有明确政策规定、使用方向或具体补助对象的民生资金;应急救灾主要指用于应急救援和生产救济的资金;惠农补贴主要指直接补贴到农户的资金)。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方案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方案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方案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是中国农村发展的重要保障,为实现财政涉农资金的有效整合和最大化利用,需要制定综合实施方案。

下面是针对该问题的一些建议,包括整合调配、分类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

一、整合调配2.提高资金整合效率:设立资金整合工作组,由农业部门、财政部门、农村发展相关机构和专家共同参与。

通过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充分发挥各方的智慧和专业优势,提高资金整合效率和质量。

二、分类使用1.制定明确的资金使用范围:将涉农资金按照用途进行分类,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目标,使之更加精准投入到农业生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民培训等方面。

2.发挥相互衔接的作用:在资金使用中,要充分发挥不同资金之间的相互衔接作用,形成合力。

比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可以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相结合,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益。

三、监督管理1.加强信息共享:建立涉农资金使用监管平台,实现各级财政部门、农业部门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信息共享。

通过集中收集、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监督管理的效能。

2.加强绩效评估:对涉农资金的使用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决策和调整的依据。

通过及时了解资金使用情况和效果,及时优化使用方案,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3.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农村资金使用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对违规使用资金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保障资金的正常使用。

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1.加强培训和技术支持:对农村干部和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运用资金的能力和水平。

提供农业技术支持,提高农民的生产能力和收益水平,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

2.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提供信息服务,帮助农民了解资金使用政策和技术指导,提高使用资金的能力。

3.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发展项目,提高农村项目的融资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益。

总之,要实现财政涉农资金的有效整合和最大化利用,需要从整合调配、分类使用、监督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和实施。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扶贫办关于印发《贵州省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规程》的通知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扶贫办关于印发《贵州省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规程》的通知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扶贫办关于印发《贵州省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规程》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公布日期】2019.06.20
•【字号】黔财农〔2019〕86号
•【施行日期】2019.06.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扶贫办
关于印发《贵州省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规程》的通

黔财农〔2019〕86号
有关市(州)、县(市、区、特区)财政局、扶贫办(局):
为进一步指导贫困县规范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以下简称“整合试点”)工作,以问题为导向细化整合试点工作要求,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整合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及省级整合试点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省财政厅会同省扶贫办制定了《贵州省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贫困县可根据本规程细化、制定有关规定,并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附件:贵州省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规程
省财政厅省扶贫办
2019年6月20日。

某县某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计划方案(最新)

某县某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计划方案(最新)

某县某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计划方案(最新)一、总体要求及目标坚持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脱贫成效为导向,通过科学、合理安排201X 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集中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到201X年实现全县145个贫困村2.56万贫困人口脱贫,圆满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

二、基本原则(一)规划先行,统筹整合。

在脱贫攻坚期内,对上级下达我县的财政涉农资金,按照全县脱贫规划,统筹安排项目,整合使用资金,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碍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二)明确主体,权责一致。

根据项目建设内容明确主管部门和实施主体,负责办理项目招投标、实施、验收等工作,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责任。

(三)精准使用,提高效益。

坚持以脱贫规划引领资金投入,把脱贫成效作为衡量资金使用效益的主要目标,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贫困村安排资金项目,切实提高贫困村基础设施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提高扶贫对象收入水平,增强贫困对象自我发展能力。

(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摒弃部门利益,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搞好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实施各项工作。

项目实施主体,要制定务实、可行、科学合理的项目可研报告,行业主管部门为责任部门负责提供相关指导。

三、整合资金措施(一)做好脱贫规划衔接。

县扶贫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科学编制脱贫攻坚规划,做好与上级脱贫攻坚规划的有效衔接。

各级各部门按照脱贫攻坚任务要求,及时修订相关专项规划,实现部门专项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的有效衔接,保证按计划完成脱贫任务。

(二)做好整合资金预算。

各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整合资金范围,清查登记本部门年度可整合的项目资金和项目建设内容,报主管县领导审批,对不能进行整合的涉农项目资金做出说明;县财政部门汇总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脱贫规划研究确定年度整合资金额度和项目。

(三)创新扶贫投入方式。

积极探索开展特色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扶贫开发新模式,鼓励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建立扶贫投融资平台、设立扶贫担保基金等有效方式,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导向功能和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和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帮扶资金参与脱贫攻坚。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最新)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最新)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脱贫的决策部署,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采取有效措施,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统筹整合安排财政涉农资金。

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减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平台,把目标相近、方向类同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提高财政涉农资金的精准度和使用效益。

(二)基本原则1.规划引领,精准脱贫。

以规划为引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依托我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整合资金,统筹安排项目,助推脱贫攻坚。

2.突出重点,精准发力。

找准脱贫攻坚的关键节点、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并按“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把整合的涉农资金重点统筹安排在本年脱贫摘帽的乡镇或重点领域,发挥整体效果。

3.坚持归口管理,分工协作。

资金的使用和项目管理,原则上按资金来源渠道进行归口管理。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摒弃部门利益,站在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高度,强化责任,精准指导,高位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按照省要求,整合资金投入扶贫攻坚产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改善,加快脱贫步伐。

确保全县今年减少贫困人口0.7万人,13个贫困村出列的目标任务。

到2020年,实现全县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全县平均水平,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实施步骤(一)准备阶段。

完成制定《xx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等报备工作,修订完善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完善相关制度。

(二)实施阶段。

制定我县资金《开展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工作制度》,建立涉农资金项目及资金管理台账。

(三)总结验收阶段。

完成县级自查验收及总结工作。

三、明确资金整合范围、规模及投向。

(一)资金整合范围。

严格按照中央、省明确纳入统筹整合“二十项”涉农专项资金。

包括:中央下达以及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旅游发展基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的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资金;其他涉农可以整合的资金。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6月份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进度情况的通报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6月份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进度情况的通报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6月份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进度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9.07.22•【字号】吉财脱贫办〔2019〕6号•【施行日期】2019.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扶贫、救灾、慈善正文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6月份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进度情况的通报吉财脱贫办〔2019〕6号各试点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关于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整合资金实际支出进度的通知》(吉财农〔2018〕349号)文件要求,依据各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进度填报情况,现将各贫困县6月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进度情况通报如下:一、2018年国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进度情况(一)整合进度截至2019年6月底,8个国贫县2018年已整合资金规模占计划整合资金规模比例达到100%。

(二)县级支出进度截至2019年6月底,8个国贫县2018年县级已完成支出资金规模占计划整合资金规模比例达到100%。

(三)实际支出进度截至2019年6月底,8个国贫县2018年实际已完成支出资金规模占计划整合资金规模比例为97.71%。

靖宇县、镇赉县、大安市、和龙市、汪清县实际支出进度已达到100%。

通榆县为95.44%、安图县为93.79%、龙井市为89.52%。

二、2018年省定片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进度情况(一)整合进度截至2019年6月底,7个省定片区县2018年已整合资金规模占计划整合资金规模比例为100%。

(二)县级支出进度截至2019年6月底,7个省定片区县2018年县级已完成支出资金规模占计划整合资金规模比例为100%。

(三)实际支出进度截至2019年6月底,7个省定片区县2018年实际已完成支出资金规模占计划整合资金规模比例为99.5%。

双辽市、柳河县、长白县、长岭县实际支出进度已达到100%。

全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全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全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的意见》(XX政办发〔XX〕29号)、《中共XX市委、XX 市人民政府关于精准扶贫攻坚的实施意见》(X发〔XX〕20号)、《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的意见》(X政办发〔XX〕3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管理,提高涉农资金在精准扶贫工作领域的使用效益,形成涉农资金使用的长效机制,现就我区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提出以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届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机制,以巩固提升脱贫成效为目标,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各行业、各渠道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使贫困人口在稳定脱贫基础上逐步增加收入,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成效。

二、统筹整合内容(一)统筹整合的资金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主要是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

1.中央资金。

中央资金主要包括20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节能减排资金(南水北调中线东线工程集雨区环境整治)、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旅游发展基金、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

统筹整合资金推进精准脱贫方案(最新)

统筹整合资金推进精准脱贫方案(最新)

统筹整合资金推进精准脱贫方案为全力助推我县脱贫攻坚行动,优化财政资金支农供给机制,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和xx县“十三五”脱贫攻坚总体规划等精神,以脱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平台,将纳入统筹整合的各类涉农资金“大类间打通”、“跨部门使用”,发挥资金整合最大效益,确保精准扶贫工作高效实施,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统筹整合范围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包括中央、省、市、县财政拨付的涉农资金,含当年安排及结余结转资金。

(一)按中央国办发22号文件规定可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各类资金,共19项。

(二)按晋统筹办发〔xx〕2号文件规定可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6大类56项资金。

(三)按吕统筹办〔xx〕1号文件规定的4大类10项资金。

(四)县安排的各类涉农资金(特殊用途的除外);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批准可统筹整合使用的其他各类资金。

二、统筹整合资金规模(一)统筹整合资金来源。

xx年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总规模为39801.93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1项25199.17万元;省级财政资金9758.61万元(其中:农林水资金7项3512.4万元,教育资金1项733万元,住房保障资金1项247.89万元,国土资金1项97.32万元,交通运输1项5168万元); 市级财政资金1844.15万元(其中:扶贫专项资金712万元, 农林水资金4项1132.1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3000万元。

(二)统筹整合资金主要投向。

xx年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向,围绕脱贫攻坚任务,突出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公共服务保障、生态环境建设、综合配套改革等重点扶贫项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于精准扶贫。

特别是纳入整合范围的中央资金,原则上不得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之外的其他方面。

具体实施项目如下:1.五个一批脱贫项目。

统筹安排使用12805.1797万元。

整合资金推进精准脱贫方案(最新)

整合资金推进精准脱贫方案(最新)

整合资金推进精准脱贫方案为全力助推我县脱贫攻坚行动,优化财政资金支农供给机制,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xx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和《xx县“十三五”脱贫攻坚总体规划》等精神,以脱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平台,将纳入统筹整合的各类涉农资金“大类间打通”、“跨部门使用”,发挥资金整合最大效益,确保精准扶贫工作高效实施,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统筹整合范围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包括中央、省、市、县财政拨付的涉农资金,含当年安排及上年结余结转资金。

(一)按国办发22号文件规定可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各类资金,共19项。

(二)按晋统筹办发2号文件规定可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6大类56项资金。

(三)按吕统筹办1号文件规定的4大类11项资金。

(四)县安排的各类涉农资金(特殊用途的除外);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批准可统筹整合使用的其他各类资金。

二、统筹整合资金规模(一)xx年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总规模为31703.4912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项16280.6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571.64万元(其中:扶贫资金1项450万元,农林水资金2项2121.64万元,); 市级财政资金2项856.1万元(其中:扶贫专项资金589万元, 上年结转农林水资金1项267.1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1995.1512万元。

(二)统筹整合资金主要投向。

xx年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向,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现行脱贫标准,区分轻重缓急,突出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公共服务保障、生态环境建设、综合配套改革等重点扶贫项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于精准扶贫。

具体实施项目如下:1.五个一批脱贫项目。

统筹安排使用18287.524万元。

(1)易地搬迁扶贫项目。

统筹安排使用2694.6万元,用于乔家沟村、柳叶沟村、交楼申等乡村移民搬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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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隆县2019年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使用实施方案为加强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工作,深入推进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进程,2019年,洛隆县继续加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持续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全县脱贫攻坚成效成果巩固迈上新台阶。

现结合《洛隆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洛隆县深度贫困市级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依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35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农字〔2017〕161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藏财字〔2018〕44号)等文件精神。

经洛隆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审定,形成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与工作措施(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重要战略思想,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加大整合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的基础。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整合项目、聚焦资金、集中投放、精准扶持”的总体思路,以提高脱贫攻坚整合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以建立项目资金整合平台为抓手,创新体制机制、加大统筹整合力度,加强资金捆绑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精准扶贫、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水平,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改革财政脱贫攻坚资金管理使用方式,推进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提高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统筹目标坚持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三)基本原则1.政府主导、统筹规划。

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规划,确保整合的涉农资金向贫困村倾斜。

2.渠道不变,充分授权。

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由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3.精准发力,注重实效。

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贫困人口,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脱贫项目、建房补助资金、公共服务保障和能力素质提升等方面,切实解决制约生产、生活和发展的瓶颈问题,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四)工作思路结合洛隆县实际情况,通过整合,激发洛隆县内生动力,支持围绕突出问题,优化财政支农投入供给,创新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

以《洛隆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洛隆县深度贫困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为引领,瞄准年度脱贫目标任务,围绕产业发展、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发展、转移就业培训、生态岗位等政策性补助,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措施落实,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实现精准脱贫奔小康。

(五)主要措施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规划项目组和政策保障组,负责政策调研和总体规划实施等工作;制定全县脱贫攻坚项目年度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明确脱贫时序,推进脱贫攻坚总体规划的实施。

根据脱贫攻坚规划,调整布局,优化结构,统筹各类设施建设,推进共建共享,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和安全保障能力。

(1)规划设计组成员组长:袁朝兵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常务副组长:仁青次仁县发改委主任副组长:平措杰布县发改委副主任成员:郭健康县住建局局长索朗次仁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洛松邓珠县交通局副局长宾学健县国土局局长(2)政策保障组成员组长:袁朝兵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常务副组长:周德忠县财政局局长副组长:格桑央珍县财政局副局长成员:仁青次仁县发改委主任多杰吉县民政局副局长登达县教育局党总支副书记、局长央青卓嘎县司法局局长谭助良县文广局局长李林县公安局副局长2.明确主体,权责匹配。

坚持党委领导,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强化县、乡、村书记抓脱贫的工作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重的主导作用,坚持精准施策,对准贫困人口定目标、下任务,从政策、项目、资金、人才上,因村、因户、因人、因资源精准对应。

立足“两不愁”“三保障”,努力推动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水平全面提升;立足“三率一度”,努力推动各项基础工作精细化;立足“十项提升”工程,努力推动农牧区面貌显著改善;立足贫困群众稳期增收,努力为产业长期发展布局谋篇。

坚持把脱贫攻坚摆在重要位置,优先保障脱贫攻坚支出,兼顾农牧业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与脱贫攻坚成效紧密挂钩,精准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贫困村,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贫困村可持续发展水平,引导贫困群众自力更生,由“要我脱贫”向“我要脱贫”转变。

3.精准发力,注重实效。

立足自身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以产业发展规划为引领,因地制宜大力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按照“合作社+贫困群众”和“致富带头人+合作社+贫困群众”模式,大力推进农牧区改革,充分发挥致富带头人、农牧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作用,大力培育致富能人、专合组织。

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利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激发农牧民群众的活力,引领市场、消除“等、靠、要、懒”的思想,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实施精准扶贫。

三、年度计划目标“十三五”期间,洛隆县通过精准识别,共识别建档立卡户3665户17836人。

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县委、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贯彻市委、政府脱贫攻坚的各项要求,按照“五个一批”措施和“六个精准”要求,结合《洛隆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和《洛隆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实施意见》,以“规划到村、措施到户、责任到人、落实到事”为要求,以“村村有产业、户户有出路、人人有就业、事事有着落”为思路,通过强化资金整合效益,确保2019年实现66个贫困村(居)脱贫人口基础巩固提升,稳定实现已脱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资金统筹整合规模及渠道2019年,全县共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4587.94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资金24737.7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81万元(含昌财农指(2018)83号生态补偿脱贫岗位补助结转资金1081万元),占71.52%;自治区财政资金8761.14万元(含昌财经指(2019)2号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27.3万元,昌财经指(2019)5号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补助资金13.8万元),占25.33%;市本级财政资金300万元,占0.87%,县本级财政资金789.07万元,占2.28%。

一是统筹中央财政资金。

共统筹中央财政资金24737.73万元。

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263.31万元、水利发展资金(含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1012.37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民组织资金、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20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含森林管护、天保管护补助、林业产业)5951万元、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含草奖补助)4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1.05万元。

二是统筹自治区财政资金。

共统筹自治区财政资金8761.14万元。

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786.59万元、水利发展资金(含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310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民组织资金、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200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含森林管护、天保管护补助、林业产业)25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455.45万元、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含草奖补助)240万元、农牧民技能培训补助经费148万元、强基惠民短平快项目资金160万元、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支持脱贫攻坚)120万元其他涉农资金(盘活资金)50万元,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27.3万元,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补助资金13.8万元。

三是统筹县级财政资金。

共统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0万元。

四是统筹县级财政资金。

共统筹县级财政涉农资金789.07万元,全部为财政扶贫配套资金。

五、资金投入方向洛隆县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34587.94万元,主要用于生产发展类、生态保护和建设类、农村基础设施及生产扶持类、易地扶贫搬迁建设支出类、农牧民技能培训类、贷款贴息类六大部分,其中用于生产发展类资金5834.15万元,占总投资16.87%;生态保护和建设类资金6632.10万元,占总投资19.17%;农村基础设施及生产扶持类资金12675.06万元(其中县本级财政资金769.6万元和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1.05万元),占总投资36.65%;易地扶贫搬迁建设支出类资金8175万元,占总投资23.64%;农牧民技能培训类资金148万元,占总投资0.43%;、贷款贴息类资金1123.63万元,占总投资3.24%。

(一)生产发展类资金投向2019年计划实施产业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文化旅游业、商贸流通业、11乡镇维修点17个项目,计划总投资5834.15万元,实际安排资金5834.15万元。

1.昌都市洛隆县孜托镇青稞基地建设项目责任单位:洛隆县农业农村局责任人:索朗次仁、宾学健实施地点:孜托镇格亚村建设任务:在孜托镇建设青稞种植基地1500亩,包括土地整理工程,修建管道、渠道以及临时工程;购置相关设备和物品等。

资金规模:总投资450万元,2018年涉农整合资金安排316.24万元;2019年安排资金133.7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133.76万元。

进度计划:2018年8月开工建设,2019年8月竣工,2019年9月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36户48人、其中受益贫困户数19户22人。

2019年9月至长期内全部发挥项目效益,预计年收益36万元,贫困群众年人均收入增加900元以上,计划巩固脱贫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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