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
国家机关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课件
(3)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途径
A.各级公安机关和每个民警都要牢固树立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B.努力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树立人民警察和公安机关良好的执法形 象。 C.应把重点放在努力关心群众的疾苦,尊 重群众,尽量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上。 D.公安机关和民警加强与群众的沟通。
公共服务的八个要素
服务意识 服务需求 服务类型 服务的时间和空间位置(两个关键的服务要素) 服务平台 服务流程 服务测评 沟通渠道
4.服务时间方面存在的问题
(1)官民工作和休息时间的高度重合 (百姓到政府办事非得请假误工吗?)
◎改变服务时间:设立出入境 证件办理“绿色通道”
系群众,每一项工作、每一个行为都与 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安全息息相关,在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方面处于特殊的位置, 具有特殊的优势。
3.是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
来办事的群众抱怨办事太繁琐,要开具的证明
多,程序也复杂难懂,办理一个业务要来回跑。 尤其在乡镇派出所,前来办理业务的老人比较 多,他们往往比年轻人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 力,对公安机关做出便民利民措施的要求也更 为迫切。
便民利民服务
政治处 彭 勇 2015年3月
内容框架
主要部分: 1. 便民利民的追踪溯源 2. 做好便民利民措施的重要意义 3. 社区民警如何做好便民利民措施 案例
一、便民利民措施的推出:
1.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进一 步改进行政管理方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公安部在户政、边检、出入境、消防、监 所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等方面集中推出了 十六项便民利民措施(2014年7月24日向社 会公开发布)。 2. 重庆市公安局结合公安部推出的利民便 民措施于2013年11月13日推出12条25项便 民利民措施(渝公发[2013]246号)。 3.2014年11月21日再次推出15条23项便民 利民措施(渝公发[2014]213号)。
公安部公布《30项便民利民措施》-
公安部公布《30项便民利民措施》正文:---------------------------------------------------------------------------------------------------------------------------------------------------- 公安部公布《30项便民利民措施》(2003年8月7日)公安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根本的是要坚持执法为民思想,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群众利益无小事。
”为了切实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公安部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在户籍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等四个方面,陆续实行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
一、户籍管理(一)到西部地区工作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到工作地区,也可以迁回原籍。
(二)到西部地区投资、兴办实业的人员以及西部开发建设所需要的各类人才,可以不迁户口,户口迁入西部地区的,如果今后返回原迁出地工作、生活,也可以将户口迁回原迁出地。
(三)在大、中城市落户的高中级专门人才到小城镇或者农村工作的,可以不迁户口。
(四)考取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五)新出生婴儿的常住户口登记,随父随母自愿选择。
(六)取消出国、出境1年以上的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在国外,境外定居的除外)。
(七)取消被判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
二、交通管理(八)考领小型汽车驾驶证的人员年龄上限由现行的60周岁放宽到70周岁。
持有小型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人员超过70周岁的,每年审验工次驾驶证,并进行身体检查,符合驾驶条件的,可以继续驾驶。
(九)现役军人、武装警察凭军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和团以上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可以申请考领地方驾驶证。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12.08.18•【文号】公通字[2012]38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12〕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执法公开工作,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部。
公安部2012年8月18日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行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便民利民,实现公正廉洁执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执法公开,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向社会公众或者特定对象公开刑事、行政执法的依据、流程、进展、结果等相关信息,以及开展网上公开办事的活动。
第三条公安机关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普遍关注、需要社会知晓的执法信息,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对不宜向社会公开,但涉及特定对象权利义务、需要特定对象知悉的,应当告知特定对象,或者为特定对象提供查询服务。
第四条公安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以及可能妨害正常执法活动或者影响社会稳定的执法信息。
公安机关不得向权利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执法信息。
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公安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予以公开。
第五条执法公开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法有序、及时准确、便民利民的原则。
第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执法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公安机关发布执法信息涉及其他部门的,应当在发布前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确认。
公安机关发布执法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户政便民十六条展示
2015版2018版对比解读
身份证到期短信提醒
户籍登记关系证明
第2条
新版
身份证24小时自助领取
第9条 第8条
新版 新版
临时身份证当场办结
第7条 第4条
新版 新版
第10条
新版
增加咨询渠道
开通户政微警务
警务广场
预约、不见面审批
身份证异地受理 增设2个受理点
2015版2018版对比解读
户籍省内迁移一站式办理
第14条 户籍迁移
户籍迁移
户籍县内迁移一站式办理
谢谢!
××县公安局
2
2018年修订背景
未来三年 我们将做得更好
为人民服务永无止境
2018年 修订背景
简政放权——十九大精神 幸福之城——县委全委会战略定位 互联网+——时代发展 大数据时代——数据跑腿 群众期盼——追求的脚步
3
2015版2018版对比解读
未来三年 我们将做得更好
为人民服务没有止境
为762名特殊 群众提供上门 服务
解决疑难户口
解决无户口问题 252件
服务群众
户籍窗口累计服 务群众41万人次
省内异地办理
省内异地办证 1020人
省外异地受理Βιβλιοθήκη 受理省外异地 办证1239人
76.6% 63.3%
户籍业务变更县级审批流程提速76.6% 身份证制证周期提速63.3%
50%
身份证照片满意度提升50%
2015-2017 成效展示
优 化
延迟窗口工作时间 拓展咨询服务渠道 按需出具相关证明 首次业务办理免费 身份证照多拍优选
简 化
身份证省内异地办理
简化县级审批流程
黑龙江机动车牌证代办登记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机动车牌证代办登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公安部《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对机动车牌证代办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代办机构及其代办人的行为~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02号,~《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及《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由各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以下简称车管所,负责实施。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代办机构是指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由交警支队委托代办部分机动车牌证业务的机动车销售企业、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
代办人是指与代办机构有劳动用工关系并受其指派~代表该机构具体从事机动车牌证代办业务的人员。
第三条具备条件的机动车销售企业、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由车管所按照“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确定~经交警支队授权委托~可以申请代办部分机动车牌证业务。
对外统一使用“XXX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名称。
第四条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实行等级考核制度。
考核达标的~评定为一等、二等、三等、四等登记服务站,不达标的~评定为等外登记服务站。
交警支队负责组织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级评定工作~其中一等、二等登记服务站由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负责对评定结果进行复核。
第二章业务范围和资质条件第五条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办机动车牌证的业务范围为:,一,国家有关部门公告批准免检的小,微,型客车、轻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摩托车的注册登记。
,二,核发本企业销售的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
代发牌证的机动车应为本代办机构销售的机动车。
机动车销售企业不准办理登记的范围为:,1,出厂已满两年的免检车辆,,2,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3,已被国家取消公告目录的车辆,,4,各类进口车辆,,5,中型以上客、货车辆,,6,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出租车、运钞车等专用车辆,,7,带有车身广告车辆。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意见书起什么作用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意见书起什么作用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意见书,通常是指对车辆性能的鉴定、驾驶员有无喝酒、心导致财产损失的鉴定、尸体检验的鉴定等。
那么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意见书起什么作用?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意见书起什么作用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意见书,通常是指对车辆性能的鉴定、驾驶员有无喝酒、心导致财产损失的鉴定、尸体检验的鉴定等。
责任鉴定鉴定书,在法律上是不存在的,如果是划分责任的文件,通常叫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对司法鉴定有意见应该怎么做出现对于司法鉴定有异议的情况时,一定要在法定的时间,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异议。
公安部出台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第十四条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结束后,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
当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或调解中,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将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自己主张的证据,也可以就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提出质疑。
而且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的当事人的责任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法律法规作出的交通事故的责任,并非民事责任,因此人民法院也不能以此作为裁判当事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从《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看,在机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中,行人遭到人身损害,而机动车辆承担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甚至无事故责任时,车辆驾驶人仍将承担主要民事赔偿责任。
三、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费用谁来承担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费用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承担。
但如果当事人自行委托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应当由申请人先行承担费用,最后根据各方的责任比例进行支付。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带来的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意见书起什么作用的全部内容。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意见书,通常是指对车辆性能的鉴定、驾驶员有无喝酒、心导致财产损失的鉴定、尸体检验的鉴定等。
公安部61号令
公安部61号令【公安部61号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为了加强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令。
第二条本令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第三条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维护社会治安(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三)执行治安管理处罚(四)协助其他组织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五)开展警务宣传教育(六)履行其他法定职责第四条公安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应当遵循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服务群众的原则。
第二章维护社会治安第五条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第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社会治安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
第七条公安机关应当积极开展打击邪教活动的工作。
第三章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第八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刑事劳动教养、拘役和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管理。
第九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跨国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第十条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
第四章执行治安管理处罚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制定和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措施。
第十二条公安机关在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时,应当采取合法、合理、必要的措施。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治安管理处罚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章协助其他组织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第十四条公安机关应当积极协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组织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
第六章警务宣传教育第十五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警务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第七章其他规定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
【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一: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范本附件二:公安机关督办通知书范本附件三:公安机关案件报告书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条例》:公安机关的组织和职责等各项规定。
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五篇
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五篇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篇1申请人:申请事项:请求对__________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做出复核,并对该事故书中形成的原因及当事人责任作出同等责任的认定。
申请人在提出本复核之前已认识到交通事故给对方当事人及家属和本人带来的严重伤害,对受害人的家属在事故认定书做出之前,按照城镇户籍标准给予了充分的赔偿,包括精神损害在内的赔偿共计________万元人民币;申请人也深刻认识到离开事故现场,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的错误性。
现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提出请求和理由:一、对方当事人的过错认定不全面,导致未充分减轻申请人的责任,其原因是未充分遵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路权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2条第4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________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以下简称认定书)中对基本事实的描述是,“受害人在机动车道内玩耍……”,而在交通事故形成原因及当事人责任中的陈述是:“受害人在机动车道上通行,未有监护人带领,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4条第1款之规定,。
”而依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受害人在机动车道路内玩耍和通行分别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4条规定,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1条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第64条第1款规定,学前儿童以及不能辩认、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责任的人带领。
认定书仅认定了受害人(患有脑瘫后遗症)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4条第1款之规定,似乎只有受害人的监护人是有过错的,而忽视和遗漏了受害人行为的种种违法性和由此产生的事故中过错。
公安部消防局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第三十项有关工作的通知-公消[2003]204号
公安部消防局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第三十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正文:---------------------------------------------------------------------------------------------------------------------------------------------------- 公安部消防局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第三十项有关工作的通知(公消[2003]204号2003年8月20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8月7日,公安部向社会公布了《公安部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内容涉及户籍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和消防管理四个方面,是公安部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的具体体现。
其中,第三十项“推广在互联网上申报和受理消防行政审批业务。
在公安消防部门的受理窗口、互联网站和电话语音咨询系统中公布消防行政审批结果”的便民利民措施,旨在增加消防行政审批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和方便群众。
为认真落实和执行好第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从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公安部实行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的重大意义。
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执法工作,把服务意识融入消防行政审批业务之中,贯穿于日常消防监督管理之中,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已具备条件的地方,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工作,尚不具备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创造条件,按照第三十项要求,抓紧实行在互联网上申报和受理消防行政审批业务,尽快实现在受理窗口、互联网站和电话语音咨询系统中公布消防行政审批结果。
二、受理窗口工作要求承担消防行政审批职能的公安消防部门都要设置消防行政审批业务受理窗口,明示受理范围,公布各项办事制度、工作人员姓名、职务以及咨询电话、监督电话,实行一次性书面告知申报受理制度。
《机动车登记规定》
《机动车登记规定》一、问:这次为什么要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72号)答:72号令作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配套规章,是公安部2004年4月30日发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
72号令在保证《道路交通安全法顺利实施,规范机动车登记,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方便群众办理机动车牌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更高的服务需求,需要加以修改和完善。
第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机动车登记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四年来,机动车数量增长迅速,2004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为10783万辆,2008年8月达到16741万辆,增长了55.3%,年均增长1490万辆,增率为13.8%。
机动车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的快节奏生活,要求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牌证的程序必须更简化,服务必须更快捷。
第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机动车登记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要求车辆管理工作必须更加突出“以人为本”的管理和服务理念,为群众办理机动车牌证提供更多便利,满足群众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需求。
第三,做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源头管理对机动车登记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车辆管理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是机动车行驶准入的重要关口。
把好机动车登记关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要求车辆管理工作必须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机动车登记制度,严禁为报废、走私、盗抢等机动车办理牌证,严格车辆安全性能查验,确保机动车的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第四,新出台的一些法律、法规对机动车登记工作提出了新的需求。
《物权法、《典当管理办法等一些新法律、法规对机动车的登记、担保等进行了新的规定,为保证与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协调、相衔接,需要对机动车登记的相关内容加以调整和完善。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20.09.12•【文号】公通字〔2020〕11号•【施行日期】2020.09.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公安其他规定正文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深化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突出政治标准,进一步严把进人关,着力锻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高素质过硬公安队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公安机关实际,经商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安部研究制定了《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公安部2020年9月12日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和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决策部署,严格规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着力锻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高素质过硬公安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公务员录用规定》《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政治考察工作。
第三条政治考察是人民警察录用工作的重要环节,是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重要措施。
政治考察结论应当作为确定人民警察录用人选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政治考察应当贯穿于人民警察录用工作全过程,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用,坚持依法依规、严密组织,确保考察结果全面、客观、真实、准确。
公安基础知识-14-1
公安基础知识-14-1(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判断题(总题数:30,分数:30.00)1.近代警察的管理体制的形成主要是英、法两国警察制度的影响。
( )(分数:1.00)A.正确√B.错误解析:[解析] 略。
2.美国是建立近代警察制度较早的国家之一。
( )(分数:1.00)A.正确B.错误√解析:[解析] 建立近代警察制度最早的国家是英国和法国。
3.公安机关治安行政处置中的许可,是指公安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示依法允许或者否定的一种权力。
( )(分数:1.00)A.正确√B.错误解析:[解析] 略。
4.人民警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人民警察属于国家。
人民警察必须把为国家谋利益作为自己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 )(分数:1.00)A.正确B.错误√解析:[解析] 人民警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人民警察属于人民。
人民警察必须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5.秘密工作,是指为了不使对方察觉或了解意图,采取秘密的措施、手段开展的。
( )(分数:1.00)A.正确√B.错误解析:[解析] 略。
6.一切依靠群众,这是公安工作的宗旨和出发点。
( )(分数:1.00)A.正确B.错误√解析:[解析] 公安工作的宗旨和出发点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7.公安工作具有强烈的强制性。
但公安工作大量的、经常性的工作主要是教育。
( )(分数:1.00)A.正确√B.错误解析:[解析] 略。
8.公安机关实施管制涉及的范围是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内,限制人员、车辆的通行或停留,对拒不服从人员可以强行驱散、强行带离,但是无权立即拘留。
( )(分数:1.00)A.正确B.错误√解析:[解析] 公安机关实施管制涉及的范围是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内,限制人员、车辆的通行或停留,对拒不服从人员可以强行驱散、强行带离,甚至立即拘留。
9.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就是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
便民服务中心十六项工作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十六项工作制度便民服务中心是为了给市民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而设立的一个机构。
为了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心制定了十六项工作制度,如下所示:1. 工作时间制度: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点至下午5点,中午12点到1点为午休时间。
2. 值班制度:中心设有值班人员,负责接听市民的咨询电话,并及时处理各类问题。
3. 接待制度: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先来先服务”的原则,为前来咨询的市民提供优质的服务。
4. 服务态度制度:中心员工应热情、礼貌地对待每一位前来咨询的市民,解答问题并提供有效的帮助。
5. 保密制度:所有中心员工都应严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市民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数据。
6. 诚信原则:中心员工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恪守职业道德,不得接受或索取贿赂。
7. 效率要求:服务中心要确保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尽可能减少办事时间。
8. 电话接听制度:中心员工应积极主动地接听电话,并认真记录市民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转交相关部门。
9. 投诉处理制度:中心设有投诉受理与处理机构,负责受理和处理市民的投诉,确保每一位市民的权益得到保障。
10. 信息发布制度:中心通过各种途径及时向市民发布政府信息和相关服务内容,保证市民及时获得所需信息。
11. 违规行为处理制度:若发现中心员工有违反工作纪律或职业道德的行为,中心将依据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理。
12. 工作纪律制度:中心员工应准时上班,不得擅自离岗,必要时需提前请假并获得批准。
13. 培训制度:中心将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服务意识,为市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14. 文件管理制度:中心将建立完善的文件管理制度,确保文件的归档、存档、检索和销毁工作的规范进行。
15. 奖励制度:中心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制定相应的奖励制度,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16. 安全制度:中心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办公环境的安全和秩序,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以上十六项工作制度是为了保证便民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行,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给市民。
湖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安机关便民利民二十项措施》的通知
湖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安机关便民利民二十项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公安厅•【公布日期】2008.05.14•【字号】鄂公发[2008]10号•【施行日期】2008.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安机关便民利民二十项措施》的通知(鄂公发〔2008〕10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公安局,厅直各单位:《湖北省公安机关便民利民二十项措施》已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公安机关便民利民二十项措施》是全省公安机关贯彻十七大精神、服务和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受到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此先后作出重要批示。
省委书记罗清泉批示:“二十项便民措施很好,要认真组织实施,并注意总结经验,逐步完善。
”省长李鸿忠批示:“此举很好,是重视民生、增强服务意识的体现。
”省委副书记杨松批示:“人民公安为人民是公安工作的准则。
全省公安机关要认真落实。
”请各地、各警种、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迅速把广大民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上来,把《湖北省公安机关便民利民二十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地学习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告省公安厅。
湖北省公安厅二○○八年五月十四日湖北省公安机关便民利民二十项措施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省第九次党代会和省政府十一届一次全会精神,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省公安厅决定在继续执行近年来公安机关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的基础上,从户籍管理、出入境和边防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等方面再推出二十项便民利民新措施。
一、户籍管理(一)省内居民办理市内户口迁移,符合政策规定的,实行迁入地一地受理;公民到地级以下(含地级)城市投靠配偶,可办理户口迁移;新生婴儿取名,户口登记机关可提供本县(市)范围内重姓名、冷僻字查询服务。
(二)考取我省大中专院校(含技校)的本省籍学生,入学时根据本人意愿可不迁移户口,毕业后符合就业地落户条件的,可凭《毕业证》、《劳动就业合同》和《报到证》到就业地公安机关办理准迁手续,再回原籍迁出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49号——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49号——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18.11.25•【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49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49号《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已经2018年11月3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赵克志2018年11月25日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公安部决定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九条改为第十条,增加二款作为第二款、第三款:“违法行为地包括违法行为发生地和违法结果发生地。
违法行为发生地,包括违法行为的实施地以及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地点;违法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违法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违法行为发生地。
违法结果发生地,包括违法对象被侵害地、违法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在医院住院就医的除外。
”二、增加三条,作为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一条针对或者利用网络实施的违法行为,用于实施违法行为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以及网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网络及其运营者所在地,违法过程中违法行为人、被侵害人使用的网络及其运营者所在地,被侵害人被侵害时所在地,以及被侵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公安机关可以管辖。
“第十二条行驶中的客车上发生的行政案件,由案发后客车最初停靠地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始发地、途经地、到达地公安机关也可以管辖。
“第十三条行政案件由县级公安机关及其公安派出所、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业务部门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授权和管辖分工办理,但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的除外。
民警的热情贴心服务
民警的热情贴心服务
民警的热情贴心服务指的是公安机关的民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以热情、周到、细致的态度,关心、照顾和体贴群众,为群众提供全面、高效、人性化的服务。
以下是民警的热情贴心服务:
1.民警主动与群众沟通交流,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并积极给予帮助和支
持。
2.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注重人性化执法,以温和、耐心的方式解释法律,让
群众感受到执法的人性化和温情。
3.民警在处理群众求助时,能够快速响应、认真处理,并给予适当的指导和
帮助,让群众感受到公安机关的关心和温暖。
4.民警在服务群众时,注重保护群众的隐私和权益,避免泄露个人信息和敏
感数据。
5.民警在工作中,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
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人性化的服务。
总之,民警的热情贴心服务是一种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旨在关心、照顾和体贴群众,为群众提供全面、高效、人性化的服务。
这种服务不仅体现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和素质,更能够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信任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
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1申请人__,男,__岁,汉族,__镇人,现住__。
被申请人__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申请事项: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__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2、依法认定__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3、责令被申请人__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对肇事人杨锰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__年6月9日作出的第__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1、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认定,肇事人__驾驶机动车在无交通信号道路上未确保安全,夜间行至危险路段未降低行驶速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被申请人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认定事实不清,本事故的基本事实是:__x。
根据1995年6月20日公安部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工作规定》第2条的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案件,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故意驾驶车辆或弃车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案件。
“逃逸”即是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
第二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肇事人杨锰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弃车逃逸,未向公安机关报案。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据事故现场目击证人讲肇事人杨锰事故发生后,酒气冲天,为逃避酒后驾驶取材脱离事故现场。
依据法律规定,肇事人杨锰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2、__为__市拆迁工程铺设电缆无证在维修的人民路面驾驶工程施工车辆,没有违返“机动车通行”的相关准则的行为,__在驾车行驶的过程中没有过错,其无证驾驶行为与本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之间并不具有直接或间接因果关系,__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已对其做出了行政处罚1000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安部《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
一、在交警队、车辆管理所、事故处理单位设值日警官,受理群众咨询、投诉。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督办信访事项。
二、在采取临时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的路段和分流路口,设立指路标志,告知群众限制的原因、时间和绕行路线。
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询案件侦办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向受害人及其亲属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对出具机动车合法有效证明、凭证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考试合格的,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
五、在车辆管理所及有条件的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设立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在有条件的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设立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窗口,群众可以就近接受交通违法处理或者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六、对机动车逾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或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未换领、机动车驾驶人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车辆管理所向社会公告,提醒机动车所有人或机动车驾驶人及时办理。
七、通过计算机公开自动选择机动车号牌号码,由2个号码选1个增加为5个号码选1个。
八、机动车报废后,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九、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不能按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延期。
十、在机动车驾驶证副页打印下一次换领驾驶证或者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时间等提示语。
十一、交通事故立案后,当事人在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时,可以请委托的律师到场。
律师可以查阅、复制、摘录交通事故的相关证据材料。
十二、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和计划单列市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多国语言考试题库。
十三、允许具备条件的汽车销售商、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代办机动车牌证。
十四、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结束后,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
十五、各省、自治区选择1至2个地市,商财政、银行等部门,试行在地市范围内跨县(区)就近向银行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十六、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计划单列市,试行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声讯电话或者设在车辆管理所的计算机等方式自助预约考试。
以上服务措施,一至十项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十一至十六项从2007年9月1日起实施。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