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批准、签署权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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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批准、签署权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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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普天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分发号: 受控状态:文件编号:QG/CDC 01-22-08-201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批准、签署权限规定

编制:综合管理部

审核:

批准:

2012-12-01发布2012-12-01实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都普天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合同批准、签署权限规定

1 总则

1.1为规范成都普天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经营活动,加强通过评审后合同的批准、签署管理,健全授权管理体系,提高经营效率,防范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

1.3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以下简称:授权人或委托人)代表公司行使合同批准、签署权。

1.4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可根据需要,将全部或部分合同批准、签署权授予主管公司领导或其他人员(以下简称:被授权人或受托人)行使。

1.5经授权人在授权委托书中书面批准允许转授权的,被授权人在必要时有权将所获得的合同批准、签署权转授给其他人(以下简称:被转授权人或转受托人)行使。

1.6合同批准、签署的授权分“具体事项授权”和“期间授权”两种:

(1)“具体事项授权”指授权人授予被授权人签署特定合同的权利,授权事项办理完毕时该授权自动终止。

(2)“期间授权”指授权人授予被授权人在一段时期内批准、签署合同的权利,在期限届满时该授权自动终止。

2 职责

2.1 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完善本公司合同批准、签署权限管理相关制度,并检查制度执行情况;负责行使授权、转授权的安全评估,并组织授权的年度复评及转授权的季度复评;负责《期间授权申请书》的台帐记录和归档工作。

2.2法务管理部门负责《授权委托书》的编号、台帐记录和归档工作。

3.内容

3.1被授权人(含被转授权人)必须待合同按照《合同管理制度》通过合同评审后,才能在授权范围内批准、签署合同。

部分合同涉及事项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须获得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还须事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3.2被授权人(含被转授权人)不得超越授权范围行权。

3.3 任何授权(含转授权)及批准都应以书面的形式。

《授权委托书》的原件份数的计算方式为:原则上为3份,由被授权人、法务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各持一份原件,根据实际需要可增加原件份数。

3.4授权人有权撤销对被授权人的授权,被授权人有权撤销对被转授权人的转授权。

3.5被授权人(含被转授权人)所担任的职务终止,其所受权限同时终止。

3.6 转授权的应用原则

3.6.1 转授权的许可须得到授权人在授权委托书中的书面批准。

3.6.2在获得授权人批准的前提下,期间授权的被授权人可根据授权委托书明确写明的转授权权限,必要时在权限范围内实施转授权。转授权权限不得超过原授权权限,原则上也不得超过被转授权人职位对应权限。

3.6.3被转授权人不得就被转授的权限再次实施转授权。

3.6.4对于销售类合同,在建立部门产品目录、价格控制体系、并能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被授权人必要时可以在授权范围内将具体销售合同的批准、签署权限转授给其他人行使。

3.6.5对于采购类合同,

(1)列入变动费用和固定费用预算内的采购合同,必要时可进行转授权。

(2)属于成本性支出和专项费用的采购合同,在获得授权人批准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进行转授权,转授权权限不得超过原授权权限,原则上也不得超过被转授权人职位对应权限。

3.6.6对于劳动合同等与员工签署的合同,不得进行转授权。

3.6.7转授权须签署《授权委托书》(标准模版2,见附件2)。承办人员应将签署完毕的转授权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连同原《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分送被转授权人和法务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各一份。

4 程序

4.1具体合同签署授权的办理程序

4.1.1如需要办理具体合同签署授权的,在合同评审过程中,由主管公司领导在《合同审批单》(见《合同管理办法》,下同)上明确“建议法定代表人授权XXX签署合同”。

4.1.2承办人填写《授权委托书》(标准模版1,见附件1),在履行合同评审程序时一并将授权委托书提交法务管理部门审查;法务管理部门在《合同审批单》上对授权委托书发表审查意见。

4.1.3承办人将被授权人签字后的《授权委托书》,连同《合同审批单》以及合同相关资料一并呈授权人审批。

4.1.4承办人将经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分送被授权人和法务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各一份。

4.1.5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使用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承办人须在《合同审批单》中进行书面说明并经申请部门领导签字认可方可提交法务管理部门审批。

4.2期间授权的办理程序

4.2.1期间授权的申请条件为:

(1)申请部门已建立与所申请授权相应的授权执行具体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履行合同批准、签署权限的有关程序和风险控制措施等;

(2)申请部门填写《期间授权申请书》(见附件3),对申请理由、授权内容、期限及授权执行的具体保障措施等作出说明,送综合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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