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部门学校艺术体育活动通知
关于印发《定西市安定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参加甘肃省暨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定西市安定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参加甘肃省暨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学区、直属学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成果,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13号)规定和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1‟11号)精神,现将《定西市安定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参加甘肃省暨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学区(校)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安排,积极鼓励和指导广大中小学生参加艺术展演活动,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活动广泛开展。
各学区(校)要对这项活动给予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具体责任人,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安全预案,精心组织,层层精选,落实经费,为活动提供有力的物质保证,确保展演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要按照《活动方案》中有关中学、小学组节目录制的要求对艺术表演类节目进行认真录制,做到图像、声音清晰,各种信息准确无误,确保节目录像的质量和效果。
同时要将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参评节目、活动总结以及活动简报等材料,于2012年5月30前报区教体局教育股109室。
附件:1.定西市安定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参加甘肃省暨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2.定西市安定区参加甘肃省暨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节目(录像)报送表3.定西市安定区参加甘肃省暨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报送表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附件1:定西市安定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参加甘肃省暨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坚持育人为本,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
以学校为基础,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让每个学生都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
展演活动要展示全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促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教体厅函〔2004〕33 号
教体厅函…2004‟33 号关于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实验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全国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为进一步推动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引导和鼓励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体育、艺术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我部决定在全国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进行实验并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中小学全面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即通过学校组织的课内外体育教育和艺术教育活动,让每个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能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组织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全民族的整体素质具有重要的意义。
从今年9月份开始,“体育、艺术2+1项目”首先在全国15个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进行实验。
各示范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列入工作计划,按照《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基本内容和要求,结合本地中小学校的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验。
各示范区要勇于实践,积极探索,注重总结,形成符合中小学校和中小学生实际情况的“体育、艺术2+1项目”的基本制度,为在全国全面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示范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体育、艺术2+1项目”实验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先行逐步扩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施范围。
请各示范区将“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于9月底前报我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附件:《“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教育部办公厅二○○四年八月二日附件:“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试行)“2+1项目”是教育部为了落实《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落实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推动学校体育和美育的改革与发展,逐步推进的的一项重要工程项目。
关于组织参加四川省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绵教体发〔2011〕237号)
绵阳中学实验学校首届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育人为本,以本校为基础,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使学生参加艺术节活动的过程成为受教育的过程,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让每个学生都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
艺术节活动要体现绵中实校艺术教育的特点,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促进本校艺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展示本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
二、主题和内容艺术节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本届艺术节活动要以“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为契机,展现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天天向上的精神风貌,努力学习、勤于探索、敢于创新的风采才华。
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艺术活动。
三、参赛对象参赛对象为高2014级、高2013级所有的在籍学生。
四、活动项目和要求本届艺术节活动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美术作品类、艺术教育论文评选。
具体项目及要求如下:(一)艺术表演类1、声乐节目:合唱(人数不超过4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钢琴伴奏限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小合唱或表演唱(含伴奏人数不超过15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重唱(含伴奏人数不超过5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独唱(可有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管弦乐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管乐或弦乐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40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独奏(可有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舞蹈节目: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校园集体舞人数不超过100人,男女生比例各50%,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4、校园剧或课本剧节目(剧种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二)美术作品类1、绘画作品: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它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大连市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先进学校的通知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大连市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先进学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4.01.27•【字号】大教[2014]8号•【施行日期】2014.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大连市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先进学校的通知(大教[2014]8号)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2011年全市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启动以来,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部门按照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和要求,遵循“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全面启动、示范引领”的原则,按照“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认真研制本地区的“2+1项目”特色发展规划,围绕“建项目、创特色、树品牌”积极有序推进,逐步形成了以特色大课间、校园集体舞和各类学生社团活动为载体,以校本课程为支撑的“2+1项目”发展模式,目前,全市中小学形成了30多个全员参与、喜闻乐见、有一定技巧性、能终身受益体育、艺术特色发展项目,涵盖足球、篮球、空竹、舞蹈、交响乐团等多个项目,受到学生的普遍欢迎,学校办学特色进一步彰显,校园体育、艺术文化进一步提升,全市基本形成“人人参与、全面普及、一校一品、百花齐放”的阳光体育态势。
同时,在体育、艺术“2+1项目”推进实施中,各地区涌现出一批组织机构完善、活动开展扎实、特色鲜明突出的先进学校,为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做法,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工作水平,市教育局决定对大连市中山区风景小学等100所学校进行表彰。
大连市教育局2014年1月27日附件:大连市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先进学校名单(100所)中山区(7所)中山区风景小学中山区民生小学中山区春德小学中山区解放小学大连市第四十二中学大连市第三十五中学大连市第十六中学西岗区(6所)大连市实验小学西岗区九三小学西岗区兆麟小学西岗区大同小学大连市第三十四中学大连市第七十一中学沙河口区(11所)沙河口区实验小学沙河口区玉华小学沙河口区东北路小学沙河口区绿波小学沙河口区南平小学沙河口区黑石礁小学沙河口区兴工小学大连市第四中学大连市第七十九中学大连市第五十中学大连市第二十一中学甘井子区(14所)甘井子区锦华小学甘井子区东华小学甘井子区龙泉小学甘井子区美林小学甘井子区奥林小学甘井子区鹏辉小学甘井子区新甘井子小学甘井子区红旗中心小学甘井子区金二小学甘井子区松江路小学大连博伦中学大连市第十四中学大连汇文中学大连市第七十六中学高新园区(2所)高新园区凌水小学高新园区庙岭小学旅顺口区(7所)旅顺口区九三小学旅顺口区龙头中心小学旅顺口区迎春小学旅顺口区开发区中心小学旅顺口区三涧堡小学旅顺口区大华小学大连市第六十一中学金州新区(10所)金州新区城内小学金州新区港西小学金州新区高城山小学金州新区杏树街道中心小学金州新区先进小学金州新区北京小学华润海中国分校金州新区大魏家街道中心小学开发区滨海学校大连市一〇七中学开发区第二中学保税区(2所)保税区亮甲店街道中心小学保税区二十里堡中心小学长兴岛临港工业区(2所)长兴岛临港工业区新港小学长兴岛临港工业区三堂小学普兰店市(11所)普兰店市沙包镇中心小学普兰店市夹河镇中心小学普兰店市铁西办事处中心小学普兰店市星台镇中心小学普兰店市大谭中心小学普兰店市皮口中心小学普兰店市实验小学普兰店市第三十二中学普兰店市第三十七中学普兰店市第十四中学普兰店市第七中学瓦房店市(12所)瓦房店市九龙街道办事处国税希望小学瓦房店市世纪小学瓦房店市炮台镇中心小学瓦房店师范学校附属小学瓦房店市松树镇中心小学瓦房店市文化小学瓦房店市三台满族乡中心小学瓦房店市新启小学瓦房店市第一初级中学瓦房店市第六初级中学瓦房店市第十八初级中学瓦房店市第四初级中学庄河市(12所)庄河市蓉花山镇中心小学庄河市栗子房镇中心小学庄河市第二实验小学庄河市城关街道办海洋小学庄河市青堆镇中心小学庄河市光明山镇中心小学庄河市实验小学庄河市鞍子山乡中心小学庄河市第八初级中学庄河市第三十五初级中学庄河市第三十初级中学庄河市第七初级中学长海县(4所)长海县四块石小学长海县广鹿中心小学长海县第八中学长海县第四中学。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行重庆市第二届中小学生合唱艺术节活动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行重庆市第二届中小学生合唱艺术节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3.17•【字号】渝教体卫艺[2014]12号•【施行日期】2014.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行重庆市第二届中小学生合唱艺术节活动的通知(渝教体卫艺〔2014〕12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委属中小学,市教科院: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方针,推动我市中小学体育艺术科技“2+2”项目的深入实施,提高学生的艺术表现力、创造力、鉴赏力和审美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我委“体育艺术科技活动月”的有关安排,决定举办以班级合唱为主要形式的重庆市第二届中小学生合唱艺术节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我的中国梦·阳光下成长。
二、活动宗旨通过围绕主题的校园合唱艺术节活动,进一步形成全市中小学“班班有歌声、人人都参与、校校有活动”的良好艺术氛围,不断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促进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的普及和提高。
三、组织机构主办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重庆市合唱协会。
协办单位:重庆市育才中学。
四、活动内容围绕主题,结合我市中小学体育艺术科技活动月活动要求,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优势,以班级歌咏活动和学生艺术社团活动为抓手,开展全体学生参与的校园歌唱活动,讴歌祖国和中国共产党,赞美家乡,抒发梦想,展现中小学生健康活泼、积极向上的思想情趣和丰富快乐的校园生活。
五、活动形式班级合唱比赛展演。
六、活动安排第一阶段:3-4月,各地各校全面动员,结合学生课余生活和校园艺术进社区活动,发动和组织开展人人参与的歌唱活动,并在此基础上,组织以班级为单位的校级合唱比赛(或展演),从中选出优秀班级合唱队参加全区(县)的合唱比赛。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专项督导自查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专项督导自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5.03.24•【文号】教体艺厅函[2005]4号•【施行日期】2005.03.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专项督导自查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0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13号)、《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教体艺[2002]12号)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卫生部令第14号),切实推进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国家教育督导团决定今年对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为做好自查和迎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查的重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管理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以及建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情况;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改善中小学生身体健康的状况;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状况。
二、督导检查的时间安排3月至10月为各地自查时间,各地的自查报告于10月20日之前报送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11月中旬,由国家教育督导团组织国家督学赴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进行抽查。
抽查工作的具体事宜届时另行通知。
三、自查中应注意的问题各地要充分重视此次专项督导自查工作,使自查的过程成为推动、改进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的过程,促进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各地在这次专项督导自查中,既要充分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又要正视存在的问题,找出差距,边查边改,落实整改措施。
附件: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专项督导自查的主要内容二00五年三月二十四日附件: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专项督导自查的主要内容一、按照《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情况,建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情况。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的通知-济教体字〔2018〕7号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济南市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的通知济教体字〔2018〕7号各县区教育(体育)局、直属各学校:建立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制度,完善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评价机制,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重要措施,是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及人文素养的有力抓手。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导意见》(鲁教体发〔2017〕1 号)的要求,市教育局制定了《济南市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实行测评的县区、学校每学期末要登录“山东省体卫艺教育综合信息平台”录入测评结果。
市教育主管部门将组织专家每年对各县区、学校的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进行抽查复核。
各县区教育局、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务必将开展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纳入年度教育工作计划,为测评工作提供必要的师资、经费和器材保障,确保测评工作顺利开展。
济南市教育局2018年4月2日济南市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一、测评目的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制度,完善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评价机制,了解掌握学生艺术素质发展状况;通过测评促进教育行政部门配足配齐艺术教师,促进学校开足开齐开好艺术课程,促进教师转变教育观念和教学行为,促进中小学校完善艺术教育保障条件,促进学生发展艺术特长和提高学生审美素养。
二、测评对象适用于济南市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全体学生。
三、测评原则针对不同阶段学生艺术成长和艺术素质的形成状况进行测评,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既关注学生艺术课程学习水平,也关注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既关注学生的学习成果,也关注学生的学习态度;既关注对学生的基本要求,也关注对学生的特长激励;发挥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
三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明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1.05.28•【字号】明教体〔2021〕92号•【施行日期】2021.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三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明教体〔2021〕92号各县(市、区)教育局,三明教育学院,市直属中职学校、中小学校: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16号)部署,确保2030年我市中小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全市中小学校要聚焦“教会、勤练、常赛”,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市教育局研究提出了“54321”措施,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突出教会,做好“五会教学”,促进研教融合。
发挥市、县(区)体育教研员和省、市、县(区)学科带头人及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的带头作用,开展中小学体育学科常态化“五课”教研,即“备课、说课、上课、观课、议课”,形成我市培养中小学新教师成长的路径和教学特色。
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
一要教会体育健康基础知识。
要以人教版《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版》为准绳,落实学校健康教育教学内容。
使学生掌握健康知识,包括运动损伤预防及处理、如何预防肥胖及近视等体育健康知识内容,有意识将健康知识渗透到课堂实践和课外的锻炼中并加以运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二要教会规范体育运动技能。
要以《福建省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教学指导意见(试行)》为设计与实施的主要依据,形成各水平段教学内容的有效衔接,在技能教学实践过程中,要以小学体育兴趣化,初中体育多样化,高中体育专项化为导向,让学生掌握1到2项体育运动技能,逐步养成终生体育运动习惯。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1.24•【字号】辽教发〔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24〕1号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内各高校: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美育工作,现将《辽宁省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教育厅2024年1月24日辽宁省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工作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中华美育精神,坚定文化自信。
发挥辽宁红色“六地”资源优势,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目标和路径,树立“大美育、全育人”美育理念,坚持把美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潜移默化地彰显育人实效,实现提升审美素养、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厚植爱国主义情怀的功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目标到2027年,美育课程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在育人目标、课程建设、教学教研、实践活动等方面,各学段美育内容有机衔接、家校社协同、面向人人的一体化学校美育体系基本形成,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展示机制基本建立,跨学科优质美育资源体系初步建成,面向师范类专业学生开设美育课程实现全覆盖,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实现全覆盖,中小学校“一校一品”艺术特色发展实现全覆盖,中心校以上学校“三队两组”实现全覆盖。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6.11•【文号】教体艺厅函〔2019〕41号•【施行日期】2019.06.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9〕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改革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统筹整合资源,探索建立高校支持中小学体育美育协同发展机制,经研究,决定在部分高校试点开展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
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培养学生强健体魄和审美人文素养为核心,充分发挥高校人才资源优势,为中小学体育美育均衡发展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引导高校师生强化服务社会意识,提升服务社会能力,以公益之心哺人育人。
二、总体目标依托高校体育美育教师和学生力量,为本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和广大农村地区的中小学校体育美育课程教学、社团活动、校园文化建设、教师培训等提供持续性的定向精准帮扶和志愿服务,推动中小学体育美育日常化、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切实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努力让每一个学生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体育美育教育。
三、基本原则(一)坚持育人为本。
遵循体育美育特点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以体育人、以美化人、面向人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发展革命文化,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与健康观审美观。
(二)坚持特色发展。
立足地域文化特色,加强分类指导,依托高校和中小学校自身资源优势,鼓励内涵发展,因地因校制宜,打造特色体育美育课程和实践品牌,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新局面。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北京市第二十四届学生艺术节展演结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北京市第二十四届学生艺
术节展演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2.01.26
•【字号】京教函〔2022〕43号
•【施行日期】2022.01.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
正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北京市第二十四届学生艺术节展
演结果的通知
京教函〔2022〕43号各区教委,燕山教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充分展示北京学校美育工作成果,不断强化美育育人功能,着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2021年5月至12月,市教委举办了北京市第二十四届学生艺术节。
活动共收到合唱、器乐、舞蹈、行进管乐和戏剧等艺术表演类节目609个,冬奥歌曲148首。
通过线下现场展示及线上视频评定等方式,经专家评定,最终评出合唱项目金奖80个、银奖81个、铜奖11个;器乐项目金奖85个、银奖51个、铜奖3个;舞蹈项目金奖70个、银奖68个、铜奖1个;行进管乐(含行进打击乐)项目金奖12个、银奖7个、铜奖1个;戏剧项目金奖44个、银奖75个、铜奖20个;冬奥歌曲征集活动金奖15个、银奖43个、铜奖59个。
现将成绩予以公布。
请各区、各学校以此为契机,巩固学校美育成果,充分发挥艺术活动以美育人的功能,搭建更广泛的教学与实践平台,以提高带动普及,促进北京市中小学学校
美育改革全面发展。
附件:北京市第二十四届学生艺术节展演成绩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1月26日。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体育、艺术教育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体育、艺术教育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1.09.29•【字号】•【施行日期】2011.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体育、艺术教育工作的通知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科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事业办、民办学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按照教育部印发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的通知》以及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中小学体育、艺术教育工作,现提出意见如下: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抓好体育和艺术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抓好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既增强学生体魄、陶冶学生情操,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又增强学生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观念,培养学生坚韧的意志品质和良好的协作精神,也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激发学生的创造性,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认真抓好体育、艺术教育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也是坚持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具体体现。
近几年来,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化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我市中小学体育、艺术教育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但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市中小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仍然是当前学校教育工作中较为薄弱的环节之一,在我市城乡学校中不同程度存在着体育和艺术课开课率不足、活动形式单一、教师短缺、资源匮乏等问题。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贯彻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体育、艺术教育的文件精神,摆正体育、艺术教育工作在学校教育中的位置,把中小学体育和艺术教育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极乐乡中心学校关于开展学校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展示活动的通知
极乐乡中心学校关于开展学校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展示活动的通知为全面响应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体艺2+1项目”的通知》精神和落实大通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展示活动的通知》(大教[2015]21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体育艺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引导和鼓励全校中小学生积极参加科学健康、生动活泼的体育和艺术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经学校校务会研究,决定开展我校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展示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推进我校“体艺2+1项目”全面落实,倡导“我参与、我快乐、我运动、我健康”的运动理念和“我欣赏、我创造、我展示、我成功”的艺术思想,让学生参与自己喜欢的体育和艺术项目,培养学生对体育和艺术的兴趣爱好,促进学生身体健康发展和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健康、乐观的生活情趣,形成健全人格,让每一颗心灵都快乐,让每一个学生都幸福成长。
通过展示,促进学校文体活动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组织机构及任务安排为顺利稳步、扎实有效地开展此项工作,学校成立极乐乡中心学校关于开展学校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展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侯继廒(中心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全盘负责此项工作。
副组长:杨顺元(中心学校副校长),主管“体艺2+1项目”开展及落实工作,做好人员分工、组织协调与指导工作。
丁占明(中心学校党支部副书记),做好此项工作的宣传和监督工作。
郭寿来(中心学校副校长),组织和指导总务处做好展示活动的场地、器材、安全等后勤保障和经费保障工作。
组员:马忠仓,组织教务处做好此项工作所涉及的课程设置、人员调配、辅导情况检查监督及信息反馈等工作。
阿怀福、周成伟,负责德育处、团少对协调班主任做好活动开展与展示期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安全教育,防止学生意外事故的发生;配合丁占明书记借助校园广播站等渠道做好此项工作的宣传和监督工作。
贾峰,做好展示活动的场地、器材、安全等后勤保障和经费保障工作。
王生贺、黄发萍、马明,协调体音美组教师和各项目辅导教师做好体育、艺术课开设的具体指导和落实工作。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暨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暨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1.03.22•【字号】苏教体卫艺〔2021〕6号•【施行日期】2021.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关于举办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暨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各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直属学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江苏省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苏教体艺函〔2021〕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展演活动)暨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节。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活动主题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展演活动的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勤学上进、志存高远、奋发成长的昂扬风采。
三、活动原则(一)坚持正确方向。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厚植爱国情怀,培养民族情感,坚定文化自信,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践行跟党走的理想追求。
(二)坚持育人为本。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美育特点和校园特色,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杜绝展演活动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重庆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渝教体卫艺〔2015〕2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重庆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重庆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渝教体卫艺〔2015〕2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委属各中小学: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市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精神和《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4〕6号)要求,我委决定举办重庆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展演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展演活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坚持“立德树人”的育人宗旨,坚持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坚持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带普及,培养青少年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展示中小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促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
二、活动主题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三、活动原则(一)以育人为宗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生动丰富的美育活动之中,让更多学生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过程中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
(二)面向全体学生,让每个学生能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参加艺术实践,能够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
(三)完善工作机制,以展演活动为抓手,不断丰富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三位一体推进美育工作机制的内涵,推进美育教学改革。
四、活动安排本届展演活动自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15年1月至2015年6月)为广大基层学校宣传发动和开展活动阶段,重点是扩大学校和学生的参与面和普及面;第二阶段(2015年5月至8月)为各区县组织集中展演活动阶段,重点是加强学校之间、地区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学习;第三阶段(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为市级评选和现场集中展演阶段,并组团参加全国展演,重点是展示活动成果、引领方向。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体育卫生与艺术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体育卫生与艺术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7.04.20•【字号】深教[2007]148号•【施行日期】2007.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体育卫生与艺术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深教〔2007〕148号2007年4月20日)根据市教育局2007年工作部署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工作安排,为推进全市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今年5月份在全市开展中小学体育卫生与艺术工作专项督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成员(一)为加强统筹指导,成立全市中小学体育卫生与艺术工作专项督查领导小组。
组长:卢沙副组长:肖胜珉姚一勤(二)专项督查组人员由市、区督导室专职督学,市、区体卫艺处(科)专职人员,以及市兼职督学组成,名单如下:第一小组:许明霞、张玲、张凤鸣、孟宪劼、周清、陈勇;第二小组:张克亮、黄志武、毛亚利、陶文建、杨岳军、汤晓峰;第三小组:袁光强、牟林芳、黄楚云、邱裕良、贾颖战、王军、戴高桃、高永胜;第四小组:张光宏、杨瑾、张湛云、刘永利、郭建忠、张世勇;第五小组:陈晓霞、王美南、李洁、王家仁、王凤玲、赵瑞平、张思静;第六小组:张贵明、张瑞波、刘满江、周雅丽、魏伟。
以上每小组中第一人为小组组长。
一、督查内容全面检查学校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情况,重点检查学校体育、艺术、健康教育课程是否开足开齐,专业教研人员是否按规定足额配置,学生课外文体活动时间是否得到保证,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基本工作(教学)条件是否达标和及时更新,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的责任制、预防机制、应急处理机制是否健全。
督查的具体内容要求见附件。
二、督查方式及时间安排(一)4月份,各学校对照督查内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于4月底前将自查报告经区教育局审核后,统一报市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暨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节优秀组织奖获奖名单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暨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节优秀组织奖获奖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1.07.13•【字号】苏教体卫艺〔2021〕32号•【施行日期】2021.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关于公布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暨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节优秀组织奖获奖名单的通知各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直属学校: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根据《关于举办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暨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苏教体卫艺〔2021〕6号)要求,表彰在活动中贡献突出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学校,现决定授予张家港市教育局等15家单位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暨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节“优秀组织奖”。
希望获奖单位再接再厉,继续为我市中小学美育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暨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节“优秀组织奖”获奖名单苏州市教育局2021年7月13日附件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暨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节“优秀组织奖”获奖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张家港市教育局常熟市教育局太仓市教育局昆山市教育局吴江区教育局吴中区教育局相城区教育局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工业园区教育局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江苏省苏州中学园区校苏州市第六中学校苏州市立达中学校苏州市胥江实验中学校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的通知
一
为贯 彻 《 国家 中长 期教 育改革 和发 展规 划 纲要( 0 0 2 2 2 1— 0 0年 ) 以下简称 《 育规 》( 教
划纲要 》 关于 “ ) 坚持 全 面 发 展 ,全 面加 强
和改进 德 育 、智 育 、体 育 、美育 ”的 要求 ,
全 面 实施 素 质教 育 ,组 织 广 大 中小 学 生 参
各 省 、 自治 区 、直辖 市教育厅 ( 教委 ),新 疆生 产建设兵 团教育局 :
即通 过 学 校 组 织 的课 内外 体 育 、艺术 教 育 的教学 和活 动 , 每个 学生 至少 学 习掌 握两 让 项 体 育 运 动 技 能 和一 项 艺 术 特 长 ,为学 生 的终 身 发 展 奠 定 良好 的基 础 。现将 有 关 事
赞 同 、惠及 亿万 中小 学 生 的素质 教 育工 程 , 对于提 高 中小 学生 的体 育素质 、审美情 趣和
三 、认真组 织 ,搭建 平 台,营造 良好活
动 环 境
各 中小学 校要充 分利用大 课 间和课外活 动 时 间 ,组 织 丰 富 多 彩 的 校 园文 体 活 动 , 营造 校 园文体活 动的 良好 环境 ,确保学 生参 加 活动 、展示才 艺 的时间 。要 围绕 “ 育 、 体 艺术 2 1 目”组 织开 展 对抗赛 、挑 战赛 、 +项 才艺 展演 、作 品展示 等多种 形式 的群 体性校
充分调 动师生 的积极性 、主动性 和创造性 ,
4 .加 强领 导 ,厉行 节俭 ,扎实 推进 。
各地 各学校要 高度重 视 ,加 强领导 ,精 心设
认 真组织师 生参加各类 庆祝 活动 ,扩 大活动
的覆 盖面 和师生 的参 与 面 ,提 高活动 的思想 性 和艺术性 ,增强活 动 的吸引力和感 染力 , 使 开展 主题 教育活 动成为加 强师生思想 政治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中小学学生活动月活动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中小学学生活动月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4.14•【字号】渝教体卫艺[2014]20号•【施行日期】2014.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中小学学生活动月活动的通知(渝教体卫艺〔2014〕20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委直属中小学,市教科院、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大力开展学生活动,对推进中小学课程改革、推动学校文化建设、丰富学生精神生活、陶冶学生思想品德、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提高学生学习效率等都具有积极作用。
为总结我市学生活动的成功经验,展示学校素质教育特别是学生活动的丰硕成果和广大中小学生的个性风采,提高学生活动的实施水平,推进我市教育改革发展,促进广大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我委决定每年5月为全市中小学学生活动月,集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生活动。
现将首届学生活动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成就每个少年儿童的美好梦想,让每个少年儿童在阳光下健康快乐成长。
二、活动目标为每个学生的健康快乐成长注入活力、创造条件、搭建舞台、营造氛围,学生人人参与活动,班班出精品,校校显特色;加强互动,形成声势,扩大教育影响,彰显素质教育成就。
三、活动时间4月下旬-6月上旬。
四、活动内容(一)主题实践活动。
各区县(自治县)和中小学要围绕本届活动主题,以班级或社团(学生兴趣活动小组)为单位,广泛开展学生体育活动、文化活动、艺术活动、科技活动、社会公益活动、自我服务活动等,让学生在活动中受教育、立志向、长才干。
尤其要围绕主题广泛开展走出校园,走进社会、走进社区、走进工厂、走进大自然的实践体验活动和社会调查活动,增强学生实践意识,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二)主题观摩活动。
4月底,在沙坪坝区举行全市首届学生活动月启动仪式暨观摩活动,举办学生活动论坛,引领全市创新活动手段和方式,提升活动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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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
市教育部门学校艺术体育活动通知
学校:_________
教师: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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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部门学校艺术体育活动通知
一、更新观念,深刻认识开展学校艺术体育活动的重要意义
艺术体育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学校艺术体育活动对强力推进素质教育,提升学校文化内涵,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开展学校艺术体育活动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具体体现。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提出:“确保学生体育课程和课外体育活动时间;举办各种多样的群体性体育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文化艺术活动;因地制宜的开展美育活动……”;《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也明确提出:“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
开展学校艺术体育活动是贯彻各级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体现,是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开展学校艺术体育活动是落实我市四个学段教育教学工作会议精神的有效步骤。
我市四个学段教育教学会议的一个重要内涵就是推进素质教育,其中对艺术体育课程开设、大课间、课外活动、兴趣培养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各单位要按照学段会议要求,在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的前提下,深入开展学校艺术体育活动,从而引导学生提高能力、养成习惯、陶冶情操、发展个性,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开展学校艺术体育活动是营造优良校风、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必要手段。
开展艺术体育活动有利于振奋学生精神,增强师生凝聚力,优化学生成长环境,营造优良校风;把艺术体育活动作为德育工作的重要载体,可以增强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让学生在自觉参与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实践活动中熏陶思想感情,升华道德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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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地制宜,丰富与创新学校艺术体育活动的内容
丰富多彩的艺术体育活动内容是吸引学生广泛参与的重要因素。
学校艺术体育活动要与教育部实施的“体育、艺术2+1项目”(每名学生掌握两项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技能)和“全国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工程”有机结合起来,充分挖掘活动资源,大胆创新活动内容。
(一)学校艺术体育活动内容要具有教育性、趣味性、灵活性。
首先,活动内容要与学校文化建设相结合,使之成为校园文化鲜活的体现;其次,学校要全面深入地调查了解学生的兴趣、爱好和需求,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规律、不同性格特征和适时的教育主题确定艺术体育活动的内容,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
(二)充分运用校内外各类资源,创新学校艺术体育活动的内容。
从年3月开始市教体局将组织全市中小学合唱比赛、舞蹈比赛、器乐比赛、现场作画比赛、体育集体竞赛项目比赛、乒乓球篮球足球比赛、市第八届运动会等一系列艺术体育赛事。
各单位艺术体育活动内容除艺术比赛、体育竞赛等正式项目外,要充分运用校内外资源,灵活选择,组织开展各种传统性、娱乐性、民间性的活动,如跳绳、踢毽、拔河、转呼啦圈、趣味运动会、校园吉尼斯挑战赛、每周一歌、联欢会、兔子舞、校园集体舞、剪纸、泥塑等,可在一项或多项活动上形成传统,办出特色,进一步增强学校办学的生机和活力。
三、合理安排,改革和完善艺术体育活动的组织形式
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因时、因人而宜,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各项艺术体育活动搞得既隆重热烈,又扎实有效,真正使学生在快乐中游戏,在游乐中强身健体。
(一)积极推广大课间和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
学校要根据教育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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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天气变化等因素,研究制定大课间和活动课的阶段活动方案。
一是做好广播操、校园集体舞。
全体学生都应做好《全国第三套中小学生系列广播操》和一套校园集体舞。
提倡学校自编一些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校操、校舞、韵律操等,丰富活动形式;二是集体跑步。
各单位要积极开展阳光体育冬季长跑等集体跑步活动,集体跑步可与“话说长征”为主题的德育工作或“跑遍神州”意向跑为主题的研究性学习等
相结合,拓展学科教学,让学生通过研究性学习获取风土、文化、物产等相关知识,通过多种主题渗透,丰富集体跑步的内涵,增强其趣味性、教育性;三是班级活动。
在班主任、体育教师和任课老师的组织、参与下,充分发挥班级学生骨干的作用,开展游戏、体育趣味比赛、身体素质练习等活动;四是自由活动。
学生可根据自身特点与爱好,自主进行打乒乓球、跳绳、跳皮筋、踢毽等活动。
(二)定期举办艺术节、体育节。
学校每年要在全校范围举办1次艺术节、1次体育节(校运会春秋两季各举办1次)。
提倡大胆改革校运会项目设置和艺术节、体育节的组织形式,活动要具有师生参与面广、贴近学生情趣的特点,力争把学校艺术节、体育节、学校运动会办成学生乐意参加、教师乐意组织、全员热情参与的快乐活动。
(三)积极组织学生艺术体育社团活动。
面向全体学生组织艺术体育社团或者艺术体育兴趣小组活动,选拔和培养艺术体育特长生,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训练,借助赛事牵引,达到储备人才的目的。
四、加强领导,改进与优化学校艺术体育活动的管理与考核
开展学校艺术体育活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团结协作,齐抓共管。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市教体局成立艺术体育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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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确定艺术体育活动的目标和要求,统一规划、管理、指导、督查全市艺术体育活动的开展。
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健全工作的领导、管理、评价体系,切实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经费落实,并坚持“面向全体”、“安全第一”的原则,精心组织,确保成效。
(二)专业引领,政策激励。
艺术体育教师是组织艺术体育活动的骨干力量,学校要通过集体教研、集中培训和外出参观学习等方式,逐步建立起一支以专职教师为主,结构合理、数量达标、素质优良、适应时代要求的艺术体育教师队伍。
市直学校与乡镇教委之间开展艺术体育联谊活动,各联谊单位间艺术体育教师相互指导,相互学习,每学期至少进行两次校际交流,促进城乡艺术体育教育水平均衡发展。
各单位要为艺术体育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将艺术体育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纳入职责、记入工作量,为艺术体育专业教师提供相应训练服装与必要器材,制定出台相关的激励政策。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校园网站、新闻媒体等宣传阵地,加强对艺术体育活动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各单位要在学期初做好开展艺术体育活动的计划,并上报教研室艺体办,如有调整应于活动前1周告知艺体办,市教体局将采取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了解活动情况,及时予以指导,对活动开展有特色的单位予以表彰并以现场会等形式宣传推介,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市教体局将艺术体育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根据艺术体育课程开设、大课间和活动课、校园集体舞、艺术体育竞技成绩等项目进行综合评价与考核,确保各项活动扎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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