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统计局法治工作要点
2018年统计局法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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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统计局法治工作总结今年来,我局“七五”普法暨统计法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州统计部门和县普法办的统一部署和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重点工作目标,强化统计法治宣传,狠抓统计人员法治培训,创新统计巡查工作方式,深入开展统计行政指导,全面推进“七五”普法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
一、主要工作回顾1、强化统计法治宣传,营造依法统计的社会氛围。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统计改革进一步深入,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多,对统计信息化水平要求越来越高,统计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
我局把加强统计法治宣传作为做好统计工作的突破口,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是坚持统计培训、专题业务培训等会议,以各专业年定报培训会和专题业务培训会议为平台,开展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活动,增强统计专业人员和统计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
二是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纳入到统计能力培训班的培训内容,对全系统统计人员进行系统、全面的法律法规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三是通过统计巡查,组织相关专业人员,送法到乡村、到企业等形式,对相关领导、社会公众、政府统计调查对象等进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特别是增强各乡镇(场)、县级机关各部门、省州属各单位统计分管领导和统计从业人的统计法律意识,从而重视统计工作,支持统计工作,使得我县统计事业健康发展。
2、加强统计巡查,深入推进统计行政指导。
统计行政指导建立了更加科学有效的行政执法方式,使行政执法方式由结果执法向过程执法转变。
我局积极探索,将统计行政指导作为一项经常性、事务性和全局性的工作。
年初,我局将统计行政指导工作列为2017年度全局五项重点工作之一,制订了统计行政指导的实施意见,明确行政指导对象、方式及任务目标,扩大行政指导的覆盖面,将统计行政指导工作从县局各专业股室、普查中心延伸至各乡镇(场)统计工作站。
同时开展统计巡查,深入企业、村(社区)与基层统计员面对面交流,掌握基层统计工作动态,及时发现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开展行政指导。
最新统计局2018年上半年法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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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2018年上半年法治工作总结贯彻普及统计法律法规,是推进依法治市和依法统计的一项长期性工作。
我局党组紧紧围绕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社会环境,着重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普及工作,以三个到位强化组织领导及基础保障。
一是制度建设到位。
制定《市统计局法治工作计划》并印发全市统计系统,将统计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各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干部职工学习计划、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为七五普法工作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以深入开展统计普法、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提升依法统计水平为重点,对全市统计系统法治工作进行精心地安排和部署,有效推进了依法治统工作。
二是组织领导到位。
成立了市统计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职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组成员齐抓共管的格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政策法规科,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实施。
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每年都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工作,每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年终进行考评和总结。
三是经费保障到位。
每年将法治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七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使普法培训班、宣传资料征订等工作落到实处,为法治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强化宣传教育,着力营造良好的依法统计氛围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统,在全市营造良好的统计法律氛围。
一是编印《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宣传手册》。
组织力量编印《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宣传手册》4000余册,发放到全市统计部门和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手中,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二是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利用统计业务培训会、统计执法检查、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统计年报会和市委市政府部门联席会议等时机,向相关部门、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让他们知晓《统计法》并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同时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奠定开展统计工作的社会基础。
哈尔滨市统计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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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统计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统计局•【公布日期】2019.03.18•【字号】•【施行日期】2019.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哈尔滨市统计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18年,哈尔滨市统计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改革文件精神,牢牢把握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统计依法行政,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深化政务公开,规范决策行为,完善法治制度,严格法治实施,加强法治监督,强化普法宣传,规范依法行政行为,统计法治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和推进保障(一)调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为顺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我局人事变动的情况,对哈尔滨市统计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进行了调整。
明确局机关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落实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办公室设在核算处(法规),具体负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及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调整,为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制定2018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紧密围绕我市统计中心工作,从依法履行职能,建立完善法治制度,抓好统计法治宣传,严格统计执法,加强法治基础建设,五个方面对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进行了部署。
(三)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
一是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部署要求,有效组织落实我局“法治建设年”活动,根据中共哈尔滨市委《2018年全市“法治建设年”活动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哈尔滨市统计局2018年“法治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二是列出哈尔滨市统计局法治建设问题清单,在本局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
兰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兰州市统计局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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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兰州市统计局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统计局•【公布日期】2018.02.01•【字号】兰统发〔2018〕5号•【施行日期】2018.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兰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兰州市统计局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兰统发〔2018〕5号各区县统计局,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经发局,局机关各处室、中心:现将《兰州市统计局2018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兰州市统计局2018年工作要点分解表(略)兰州市统计局2018年2月1日兰州市统计局2018年工作要点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之年。
全市统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质服务为目标,以“12236”为重点,全力推动依法统计,科学统计,不断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
着力加快统计改革1.根据国家统计局《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实施方案》《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方案》和《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认真组织实施好核算改革。
积极稳妥地推进投资统计改革,密切关注投资数据的衔接,执行计划总投资500-5000万元项目实施财务支出法统计。
逐步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电子商务统计和“三新”统计制度。
继续做好“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统计监测”。
认真组织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评价工作,按照职责做好数据采集工作,及时报送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统计局调整优化业务分工要求,做好月度劳动力调查移交和“四下”企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以全国为总体的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承接工作,确保平稳过渡,顺利交接。
2018年统计法制工作意见与2018年统计法制年度总结范文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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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统计法制工作意见与2018年统计法制年度总结范文汇编2018年统计法制工作意见一、加强《条例》学习,营造依法统计氛围1、抓法制宣传面向调查对象。
《省统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各单位要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要充分运用现代媒体、LED屏流动播放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标语、张贴《条例》公告等形式开展扎实有效的宣传活动。
组织开展“送《条例》上门”活动,做到联网直报单位统计人员《条例》人手一册。
2、抓法制重大宣传活动。
将《条例》学习纳入统计干部培训的学习内容,并依托省统计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组织全区统计系统的工作人员在线学习《条例》。
以“12.4”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政风热线、统计继续教育为契机,向社会公众和调查对象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3、抓法制宣传进入党校课堂。
与党校联系,把《条例》学习宣传作为区委党校培训内容之一,并列入计划。
二、围绕中心工作,创新执法检查新理念4、开展统计监审。
以查处迟报、拒报、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为重点,有计划开展统计监审。
各专业科室依据实际自行开展的统计调研检查,由各专业组织实施,检查所配合。
同时搭建与企业沟通的平台,把统计法制贯穿在统计监审的过程中,做到既执法又普法,既检查又指导。
5、开展统计督查。
按照市统计局XX年统计督查工作计划,开展对乡镇的统计督查工作,指导遥观镇迎接市局督查。
6、开展专项检查。
围绕“查机构、建台帐、配人员、报数据”,与服务业统计科联合开展服务业统计专项检查。
7、开展全员统计执法。
各镇、开发区要联系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完成“三村五厂”的执法检查任务,年度上报检查资料。
8、推进依法行政。
严格按照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要求,做好“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的管理和维护。
对“一套表”调查单位在全面运用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的同时,善于运用催报等法律文书,规范统计行为,增强依法统计的自觉性。
积极探索柔性执法、调研执法,建立重大案件回访等制度。
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73cf00cff605cc1755270722192e453610665b1f.png)
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统计局•【公布日期】2018.03.06•【字号】•【施行日期】2018.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市局所属各单位,各区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经济社会调查队: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及《北京市统计条例》,同时紧密结合统计改革相关重点任务,制定《2018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并已经局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北京市统计局2018年3月6日2018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承上启下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文件精神的重要一年。
北京市统计局及各区统计局、经济社会调查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支撑保障作用,推进统计执法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统计数据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促进全市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深入推进统计依法行政1.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带头学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利用党组会、办公会学习中央深改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配套文件精神。
进一步推动统计法进党校、进行政学院常态化,提升领导干部对统计法律法规的重视程度,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
2018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与2018年统计法规实施工作意见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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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与2018年统计法规实施工作意见汇编2018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保障(一)各级统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要提高统计法治工作在绩效考核中的分值比重,把考核情况作为衡量部门、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二)省局开展统计工作问责办法的论证工作,完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纠错问责机制,各地配合做好调研工作。
省辖市局根据本地区实际,尽快促成地方人大、政府出台与《省统计条例》配套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
(三)省局出台统计资料发布管理办法、统计法律顾问制度等。
各地要强化问题导向,研究制定统计调查管理、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的制度措施,以制度为基础,规范统计行为,防范法律风险。
(四)严格执行统计工作重要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集体讨论决定时,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五)省局拟规范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定。
各地要建立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监督、管理制度,及时向政府法制办和上级统计机构报送备案。
二、弘扬法治精神,营造良好环境(六)省局制定全省统计法治宣传“七五”规划,各地要结合本地统计工作实际,制定“七五”统计普法规划并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省局着手编印统计普法宣传材料,各地要创新宣传方式、拓宽普法渠道、注重普法实效,采用多种形式开展“七五”普法工作。
(七)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统计普法宣传。
结合全国农业普查广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为依法开展农业普查营造良好氛围。
(八)利用专业年定报工作布置会议、联网直报平台、省统计系统在线学习平台、部门综合统计一套表数据处理平台等宣传学习统计法律法规。
加强日常普法宣传和统计重要时点普法宣传,组织策划好重要节日集中宣传活动。
通过多种途径,加大统计法治对外宣传力度。
(九)建立普法宣传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省辖市局每季度最后一天书面向省局报送本季度统计法治宣传具体实施情况。
统计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
![统计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https://img.taocdn.com/s3/m/7ce50864f01dc281e53af077.png)
统计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2018年,我局在市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上级统计法制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统计普法、法制宣传、统计执法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现将统计法制工作总结如下:一、强化组织保障和法治能力建设方面(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2018年,我局召开3次部门班子会议,专门听取和研究部署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没有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没有发生一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
(二)法治能力建设情况1.按通知要求参加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学习;2.2018年领导班子集体学法5次;3.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考试无1人缺考或成绩不合格;4.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无1人缺考或成绩不合格;5.正式在编人员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8个(注:根据《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规定,从2017年10月1日起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时,必须出示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统一核发的统计执法证,不得再用浙江省法制办颁发的行政执法证。
2018年我局持国家统计局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统一核发的统计执法证的人数仅3名)。
(三)法制机构建设及履职情况1.已设立法制机构,同时配备专职法制员1名;2.及时上报复议诉讼、行政调解、定期研判、信息约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数据等;3.积极落实省、XX市、XX市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工作;4.2018年,我局的法制动态共计5篇。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方面1.我局规范性文件均按《XX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进行发布;2.按要求报送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和建议;3.严格按要求组织对本单位制定文件开展清理或者公布继续有效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一)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行情况我局已建立政府法律顾问聘请、履职和考核机制,并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或者起草、论证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均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同时严格按照要求按时在“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内完成聘用信息、履职信息的完整录入登记和日常登记管理,不存在着政府法律顾问“聘而不用”的现象。
2018年县统计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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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最新推荐------------------------------------------------------ 2018年县统计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三)提高依法行政水平1、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统计执法能力。
按照统计干部既要懂业务又要能执法的标准,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坚持不懈地对统计专业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法律政策教育和岗位培训。
今年我局选派年富力强的韩智昌、徐凤萍两位同志参加了县政府组织的社工体系建设推进以来,我们围绕重点发展领域和目标要求,有序组织,稳步实施。
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一)全面部署推进,明确目标任务。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社会工作体系建设,将社会工作体系建设摆上全区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区政府重点工作。
经过调研和论证,制定出台了《关于探索推进社会工作体系建设意见》文件,今年年初,社会工作体系推进大会作为2008年第一个全区性会议隆重召开,标志着此项工作全面部署实施。
此后,又在序时阶段召开社会工作体系建设情况分析会和社会建设推进大会,听取情况汇报,跟踪落实项目进展情况,总结成功做法,分解细化目标任务,进一步动员组织各级各部门探索创新,有所作为。
(二)加强学习培训,促进提升转换。
在全区掀起了学习社会工作知识的热潮。
区委、区政府领导带头学习社会工作知识,将社会工1 / 6作理论作为中心组学习内容;区中青年干部“双增强”培训班专门学习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组织社区工作者赴境外和先进地区学习取经,参观拜访多家不同性质的社会工作机构,接受专家学者及注册社工等专业人士的授课。
与江南大学签订合作培训协议,建立合作办学关系,举办首期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班。
按照全国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大纲要求,系统培训150多名包括机关、街道、社区人员在内的社会工作从业者。
(四)搭建服务平台,开展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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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统计局法治工作要点
一、落实一个责任。
即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
各级统计部门要把统计法治工作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同志要大胆抓,其他领导同志在分管领域具体抓。
“一把手”要充分履行好统计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职责和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主动谋划统计法治工作,抓好统计法治工作规划,全力推进统计法治工作。
要敢于担当、主动担当,积极主动协调解决好统计法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敢于攻坚克难,坚决处置严重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调查对象,敢于坚决抵制对统计数据的干预。
要认真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新要求,坚持运用法治思维破解统计难题,抓住“治理攻坚年、巩固提升年”契机,扎实抓好法治攻坚“十大治理”、办好法治惠民“十件实事”和法治信仰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章立制等方面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工作。
二、建好两个平台。
一是统计行政权力运行平台。
进一步提高统计行权运行平台的认识,优化行权运行流程,完善运行保障机制,确保“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各级统计部门相关责任科室要认真梳理和提供行政执法案件,对照相关要求认真核对是否按照规定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法规科负责业务指导,监察室负责建立问责办法,计算中心负责保障网络畅通,其余责任科室及其相关执法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准确将执法行政录入平台,确保行政权力依法规范
公开运行。
二是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平台。
加强《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以及即将出台的细则学习,加强统计上失重失信企业公示平台建设,加大企业统计失信成本。
对查实的严重失信企业信息进行公示、曝光,使企业不愿违法,更不敢违法,并主动抵制行政干预。
继续推行约谈和回访制度,对于重大统计违法案件要严肃问责,约谈地方政府相关责任人,并及时公示、通报和曝光,在全社会营造诚信统计理念。
三、抓好三方宣传。
各级统计部门要将统计法治宣传与依法治市、搞好新常态下统计工作、解决相关问题以及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结合起来,为统计工作创造良好氛围。
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的总体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工作及时制定好统计法治宣传“七五”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要借助重要平台、重要时点、重大事件、关键环节和“法律七进”抓好三个对象的普法宣传工作。
一是面向关键少数。
扭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充分利用好中心组讲法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党校培训学法及企业一套表平台普法等,突出提升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
二是面向系统干部。
把各级统计局、部门、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作为重中之重,拟定年度培育计划,积极举办法治知识学习培训班,集中开展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统计干部队伍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依法治统的能力。
三是面向社会公众。
把住全民普法这一基础,充分使用好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平台,利用好下基层活动、执法检查、支部慰问活动、调研工
作、部门会议、年报会等机会,捕捉好“12.4”、“12.8”等重要日子和全国农业普查等重要事件节点,扎实推动“法律七进”即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寺庙,切实抓好全民普法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支持配合政府统计调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和统计环境。
四、构建“四位一体”执法体系。
各级统计部门要按照《省统计综合执法检查工作体系试行意见》,尽快建立好专业抽查、专家核查、统计巡查、执法检查“四位一体”的综合执法监督体系。
扎实抓好日常巡查。
要按照省局《联网直报平台日志监管办法》的要求,坚持开展联网直报按月巡查工作,做到及时发现问题,提前纠正,决不能走过场。
认真落实好《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实施办法》。
要把是否坚持依法统计、开展数据质量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作为统计法治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坚决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要继续保持严惩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坚定不移地严守“四条红线”,严惩干预统计调查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迟报、拒报等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形成遏制数字腐败的强大震慑力。
五、夯实五大基础建设。
一是组织建设。
各级统计部门要着力组建好统计执法机构,落实好统计执法人员,解决好必要工作经费和必要设备,切实强化统计执法保障。
有条件的县区要争取设立统计执法队。
二是能力建设。
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对统计法治人员的培养,每年要有专门针对性的培训班,定期轮训,实现人员全覆盖,不断提升
他们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提高他们运用统计法律法规解决统计问题的能力,培养一批能在领导决策中发挥好参谋作用、在执行法律法规中发挥主力作用、在统计法律宣传中发挥骨干作用的统计法治精英。
三是制度建设。
要按照《省统计工作约谈制度》、《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实施办法》和《省统计工作巡查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法治工作问责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把统计法治工作任务分解到项,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加大执行力度,要把统计法治工作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统计工作的重要指标。
四是行风建设。
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把统计业务建设和行风建设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健全完善统计行风监督机制,落实统计人员责任,全面规范统计数据联网直报监测、统计数据保密、统计数据公开等统计行为。
五是纪律建设。
进一步完善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法制工作考核方案,健全重大决策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效能管理机制,着力抓好清单制度改革,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强力打造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科学执法、公正执法机关。
切实加强统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不断完善统计行政执法举报投诉机制,强力推进政务公开,用纪律来保证统计执法队伍的廉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