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5763.2-2005钢化玻璃国家标准-李
钢化玻璃国家标准
钢化玻璃国家标准标准名称: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英文名称:Safety glazing materials in building Part2: Tempered glass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08-30发布2006-03-01实施标准编号:GB15763.2-20055要求5.1允许尺寸及允许偏差5.1.1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边长允许偏差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的边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边长允许偏差(单位为毫米)5.1.2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的对角线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对角线差允许值(单位为毫米)5.1.3其他形状的钢化玻璃的尺寸及其允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5.1.4 边部加工边部加工形状及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5.1.5 圆孔5.1.5.1 概述本条只适用于公称厚度不小于4mm的钢化玻璃。
圆孔的边部加工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
5.1.5.2孔径孔径一般不小于玻璃的公称厚度,孔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小于玻璃的公称厚度的孔的孔径允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表4孔径及允许偏差(单位为毫米)5.1.5.3 孔的位置1)孔的边部距玻璃边部的距离a不应小于玻璃公称厚度的2倍。
如图1所示。
图1孔的边部距玻璃边部的距离示意图2) 两孔孔边之间的距离b不应小于玻璃公称厚度的2倍。
如图2所示。
图2 两孔孔边之间的距离示意图3) 孔的边部距玻璃角部的距离c不应小于玻璃公称厚度d的6倍。
如图3所示。
注:如果孔的边部距玻璃角部的距离小于35mm,那么这个孔不应处在相对于角部对称的位置上。
具体位置由供需双方商定。
图3 孔的边部距玻璃角部的距离示意图4) 圆心位置表示方法及其允许偏差圆孔圆心的位置的表达方法可参照图4进行。
如图4建立坐标系,用圆心的位置坐标(x,y)表达圆心的位置。
圆孔圆心的位置x、y的允许偏差与玻璃的边长允许偏差相同(见表2)。
关于阳台栏杆必须使用钢化玻璃的国家规
关于阳台栏杆必须使用钢化玻璃的国家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委(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建设厅(建委)、质检局、工商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为加强建筑安全玻璃的生产、流通、使用和安装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特制定了《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三年十二月四日附: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安全玻璃的生产、流通、使用和安装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建筑安全玻璃应用,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制定《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及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如安全中空玻璃等。
单片半钢化玻璃(热增强玻璃)、单片夹丝玻璃不属于安全玻璃。
第三条国内所有从事建筑安全玻璃生产、进口、销售和建筑物建设、设计、安装、施工、监理单位,应执行本规定要求。
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城市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的新建、扩建、改造、装修及维修工程等构筑物,应按本规定要求使用安装安全玻璃。
第四条国家质检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对建筑安全玻璃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国家检验检疫机构负责进口安全玻璃检验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建筑物使用、安装建筑安全玻璃的管理监督工作。
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应通过引导企业遵守行规行约,实行自律,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督促企业执行本规定。
第五条安全玻璃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所有出厂的安全玻璃产品应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
对进口安全玻璃按照国内同类产品的强制性技术规范实施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进口。
建设、施工单位采购用于建筑物的安全玻璃必须具有强制性认证标志且提供证书复印件,对国产安全玻璃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对进口产品提供检验检疫证明。
钢化国标自爆率
钢化国标自爆率
钢化玻璃的国标自爆率是非常低的。
根据中国国家标准 GB 15763.2-2005《玻璃幕墙》中的规定,钢化玻璃自爆率应小于0.1‰。
这意味着在每1000块钢化玻璃中,平均只有不到1块
会发生自爆现象。
钢化玻璃的自爆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 生产过程中的瑕疵,如表面缺陷、内部应力过大等。
2. 安装过程中的不规范操作,如玻璃边缘损伤、不均匀受力等。
3. 环境温度差异较大,如突然的温度变化可导致玻璃破裂。
为了减少钢化玻璃的自爆风险,需要选择正规生产厂家的产品,并采取合适的安装和使用方法。
此外,在选择玻璃类型时,可以考虑采用有机玻璃等其他材料,以降低自爆风险。
国家钢化玻璃标准
国家钢化玻璃标准
国家钢化玻璃标准是指对钢化玻璃产品在质量、性能、安全等方
面的要求和测试方法所建立的标准。
根据不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
标准,国家钢化玻璃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以中国为例,国家钢化玻璃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GB/T 9963-2016《建筑玻璃.钢化玻璃》:该标准规定了钢化
玻璃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等内容,适用于建筑领域中的钢化玻璃产品。
2. GB 1576
3.2-2005《建筑玻璃热处理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该标准规定了钢化玻璃的品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
标志等内容。
3. GB/T 18605-2008《车辆安全玻璃隔音玻璃钢化玻璃》:该
标准规定了用于汽车的钢化玻璃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等内容。
除了这些标准外,还存在一些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如地方领导
发布的地方标准、行业组织发布的行业标准等。
这些标准主要是为了
规范钢化玻璃产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同时也为相关行业和消费者提供可靠的依据。
钢化玻璃的国内标准与技术应用
钢化玻璃的国内标准与技术应用钢化玻璃,是一种特殊的淬火玻璃,经过加热处理后,快速冷却并保持表面张力形成的玻璃。
它具有强度大、耐热、抗冲击等优点,广泛应用于建筑、家具、车辆等领域。
而国内对于钢化玻璃的标准以及技术应用,也在不断推进中。
一、国内标准在国内,对于钢化玻璃的标准主要有两个:GB15763.2-2005《安全玻璃钢化玻璃》和GB/T9963-1998《钢化玻璃技术条件》。
GB15763.2-2005《安全玻璃钢化玻璃》是指钢化玻璃作为安全玻璃使用时需要遵循的标准规定。
其中规定了钢化玻璃的光学性能、力学性能、热处理性能、紫外线防护性能、钢化玻璃安全标志等方面的内容。
该标准是国内广泛应用的安全玻璃标准之一。
而GB/T9963-1998《钢化玻璃技术条件》则是对于钢化玻璃的制造过程、质量要求、尺寸允许偏差、表面质量等方面进行规定的标准。
该标准是钢化玻璃制造厂家使用的必备规范。
以上两个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为钢化玻璃的生产、质量控制提供了标准化的基础,也推动了钢化玻璃的技术进步。
二、技术应用钢化玻璃由于具有高强度、耐热、抗冲击等优点,因此在建筑、家具、车辆等领域应用广泛。
在建筑领域,钢化玻璃主要应用于幕墙、阳光房、扶梯等,不仅美观大方,而且可减少安全隐患,提高建筑的安全性。
特别是在高层建筑中,钢化玻璃广泛应用,成为保障建筑安全的重要材料之一。
在家具领域,钢化玻璃应用最为广泛的是玻璃桌面、玻璃书架、玻璃餐桌等。
钢化玻璃具有高强度、不易破碎的特点,可以有效防范因家具玻璃破碎而引发的伤害事故。
在车辆领域,钢化玻璃主要应用于车辆前后挡风玻璃、侧窗等部位。
钢化玻璃的耐冲击性和抗热性能能有效避免车辆发生碰撞等事故时玻璃破碎而伤及驾乘人员。
总体来说,钢化玻璃在各个领域的应用前景十分广阔,而国内的钢化玻璃制造企业也在不断加强技术力量、改善生产工艺,使得钢化玻璃的质量、性能得到了更为稳定的保证。
参考93923-GB15763.2-2005钢化玻璃国家标准
5.1.3 其他形状的钢化玻璃的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由供需双方商定。 5.1.4 边部加工 边部加工形状及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 5.1.5 圆孔 5.1.5.1 概述 本条只适用于公称厚度不小于 4mm 的钢化玻璃。圆孔的边部加工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 5.1.5.2 孔径 孔径一般不小于玻璃的公称厚度, 孔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 的规定。小于玻璃的公称厚度的孔的孔径允许偏差由供需双 方商定, 表 4 孔径及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公称孔径 4≤D≤50 250<D≤100 D>100 允许偏差 ±1.0 ±2.0 供需双方商定
5.7 霰弹袋冲击性能 取 4 块平型钢化玻璃试样进行试验,必须符合下列(1) 或(2)中任意一条的规定。 (1) 玻璃破碎时, 每试样的最大 10 块碎片质量的总和不得超过相当于试样 65m2 面积的质量。 (2)散弹袋下落高度为 1200mm 时,试样不破坏。 5.8 表面应力 钢化玻璃的表面应力不应小于 90MPa。 以制品为试样,取 3 块试样进行试验,当全部符合规定为合格,2 块试样不符合则为不合格,当 2 块试样符合时,再追加 3 块试样,如果 3 块全部符合规定则为合格。 5.9 耐热冲击性能钢化玻璃应耐 200℃温差不破坏。 取 4 块试样进行试验,当 4 块试样全部符合规定时认为该项性能合格。当有 2 块以上不符合时,则认为不合格。当有 1 块不 符合时,重新追加 1 块试样,如果它符合规定,则认为该项性能合格。当有 2 块不符合时,则重新追加 4 块试样,全部符合规定 时则为合格。 6. 试验方法 6.1 尺寸检验 尺寸用最小刻度为 1mm 的钢直尺或钢卷尺测量. 6.2 厚度检验 使用外径干分尺或与此同等精度的器具,在距玻璃板边 15mm 内的四边中点测量。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厚度值。并以 毫米(mm)为单位修约到小数点后 2 位。 6.3 外观检验 以制品为试样,按 GB 11614 方法进行。 6.4 弯曲度测量 将试样在室温下放置 4h 以上, 测量时把试样垂直立放,并在其长边下方的 1/4 处垫上 2 块垫块。用一直尺或金属线水平紧贴 制品的两边或对角线方向,用塞尺测量直线边与玻璃之间的间隙,并以弧的高度与弦的长度之比的百分率来表示弓形时的弯曲度。 进行局部波形测量时,用一直尺或金属线沿平行玻璃边缘 25mm 方向进行测量,测量长度 300mm。用塞尺测得波谷或波峰的高, 并除以 300mm 后的百分率表示波形的弯曲度,如图 6 所示。 6.5 抗冲击性试验 6.5.1 试样为与制品同厚度、 同种类的, 且与制品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造的尺寸为 610 mm( -0mm ,+5mm) ×610mm( -0mm, +5mm)的平面钢化玻璃。 6.5.2 试验装置应符合 GB 9962-1999 附录 A 的规定。使冲击面保持水平。试验曲面钢化玻璃时,需要使用相应的辅助框架支 承。 6.5.3 使用直径为 63.5 mm(质量约 1040 g)表面光滑的钢球放在距离试样表面 1000 mm 的高度,使其自由落下。冲击点 应在距试样中心 25 mm 的范围内。对每块试样的冲击仅限 1 次,以观察其是否破坏。试验在常温下进行。 6.6 碎片状态试验 6.6.1 以制品为试样 6.6.2 试验设备 可保留碎片图案的任何装置。 6.6.3 试验步骤 6.6.3.1 将钢化玻璃试样自由平放在试验台上,并用透明胶带纸或其他方式约束玻璃周边,以防止玻璃碎片溅开。 6.6.3.2 在试样的最长边中心线上距离周边 20mm 左右的位置,用尖端曲率半径为 0.2mm+0.05mm 的小锤或冲头进行冲击, 使试样破碎。 6.6.3.3 保留碎片图案的措施应在冲击后 10s 后开始并且在冲击后 3min 内结束。
建筑安全玻璃的相关规定
建筑安全玻璃的相关规定
建筑安全玻璃是指能够在建筑物中提供安全保护的玻璃产品,通常用于填充窗户、门和其他建筑立面中的玻璃面板。
以下是一些与建筑安全玻璃相关的规定:
1. 欧洲标准EN 12600:该标准规定了与防护性玻璃相关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包括抗冲击性、抗爆破性、抗冲击性能等。
2. 美国标准ANSI Z97.1:该标准规定了与玻璃以及其他玻璃类产品相关的要求,包括抗冲击性、抗弯曲性、穿透性能等。
3. 中国标准GB15763.2-2005:该标准规定了与建筑玻璃相关的安全性能要求,包括抗冲击性、抗弯曲性、破碎纹路等。
4. 玻璃安全性等级:根据不同的规定,玻璃可以分为不同的安全性等级,例如:A级(最高级)表示具有最高级别的安全性能,E级(最低级)表示具有最低级别的安全性能。
5. 玻璃安全标识:建筑安全玻璃通常会贴有安全标识,以便用户确认其安全等级和性能。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建筑安全玻璃规定可能因国家、地区和用途而有所不同。
在选择和安装建筑安全玻璃时,建议遵循相关的国家或地区的法规和规定,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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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化玻璃国标
标准名称: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英文名称:Safety glazing materials in building Part2: Tempered glass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08-30发布2006-03-01实施标准编号:GB15763.2-2005前言GB 15763《建筑用安全玻璃》目前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防火玻璃;——第二部分:钢化玻璃。
本部分为GB 15763的第2部分。
本部分的5.5,5.6,5.7为强制性条款,其它条款为推荐性条款。
本部分代替GB/T 9963-1998《钢化玻璃》和GB 17841-1999《幕墙用钢化玻璃和半钢化玻璃》中对幕墙用钢化玻璃的有关规定。
本部分与GB/T 9963-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本部分为强制性标准,GB/T 9963-1998为推荐性标准;——修改了碎片试验的方法和要求;——关于引用文件的规则修订为:区分注日期和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GB/T 9963-1998的2,本部分的2);——增加了垂直法钢化玻璃和水平法钢化玻璃的分类(本部分的3);——纳入了GB 17841-1999中对幕墙用钢化玻璃的表面应力和耐热冲击性能要求,修改了表面应力的要求(GB 17841-1999的5.4.1,5.4.3,6.4,6.6;本部分的5.8,5.11,6.8,6.9);——增加了对玻璃圆孔的尺寸要求(本部分的5.1.5);——修改了外观质量的要求;——删减了透射比和抗风压性能的方法和要求;——修改了抽样规则;——增加了对钢化玻璃应力斑和自爆现象的说明(本部分的附录A)。
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全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秦皇岛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建材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深圳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花新谊安全玻璃有限公司、无锡新惠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门窗幕墙玻璃厚度标准
门窗幕墙玻璃厚度标准
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门窗幕墙玻璃已成为建筑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门窗幕墙玻璃生产中,玻璃厚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考虑因素。
玻璃厚度的选择直接影响到门窗幕墙的安全性和耐用性。
因此,在选择玻璃厚度时,应参考以下标准:
1.国家标准:
根据中国国家标准《建筑安全玻璃》(GB15763.2-2005)的规定,玻璃厚度应符合建筑物使用位置的安全要求。
根据相关标准,玻璃厚度应达到以下要求:
(1)单层钢化玻璃厚度:
公共建筑、商业建筑和住宅建筑:5mm-19mm。
2.行业标准:
一般情况下,公共建筑和商业建筑门窗所采用的钢化玻璃厚度为5mm或6mm,中高端住宅门窗所采用的钢化玻璃厚度为6mm到12mm不等。
(2)夹层玻璃:
夹层玻璃中,一般采用2个5mm或2个6mm钢化玻璃中间夹一个PVB膜,中高端住宅则可采用2个6mm钢化玻璃,中间夹一个PVB膜。
3.人防标准:
(1)人防门:
在人防门中,使用的玻璃厚度应不小于25mm,在极端的条件下,也应能够承受爆炸和冲击的力量。
综上所述,玻璃厚度是门窗幕墙设计中最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
门窗幕墙安全性的保证,直接取决于玻璃厚度所符合的国际、国家、行业和人防标准。
建筑设计者应该在符合标准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选择。
钢化玻璃国家质保标准
钢化玻璃国家质保标准摘要:1.钢化玻璃的概述2.钢化玻璃的国家标准3.钢化玻璃的优点4.钢化玻璃的质保期5.钢化玻璃的安装和维护正文:一、钢化玻璃的概述钢化玻璃,又称安全玻璃,是一种经过热处理工艺制成的建筑用玻璃。
钢化玻璃在受到外力破坏时,碎片会成类似蜂窝状的钝角碎小颗粒,不易对人体造成严重的伤害。
因此,钢化玻璃被广泛应用于建筑行业,如门窗、幕墙、阳光房等,以提高建筑的安全性能。
二、钢化玻璃的国家标准钢化玻璃的国家标准为GB 15763.2-2005《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 部分钢化玻璃》,该标准已经代替了GB/T 9963-1998。
GB 15763.2-2005 规定了经热处理工艺制成的建筑用钢化玻璃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三、钢化玻璃的优点1.高强度:同等厚度的钢化玻璃抗冲击强度是普通玻璃的3-5 倍,能有效抵抗外力冲击。
2.安全性能:钢化玻璃在破碎时,碎片呈钝角碎小颗粒,不易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
3.耐高温:钢化玻璃具有较高的耐高温性能,能应对复杂的环境条件。
4.良好的透光性:钢化玻璃具有与普通玻璃相近的透光性,能保证建筑内部的采光效果。
四、钢化玻璃的质保期钢化玻璃的质保期通常为2-3 年,具体时间可能因生产厂家和产品品质而异。
在质保期内,如果钢化玻璃出现自爆等问题,厂家会提供相应的维修或更换服务。
五、钢化玻璃的安装和维护1.安装:钢化玻璃的安装应遵循相关建筑规范,确保安装牢固、稳定。
2.维护:钢化玻璃在使用过程中应避免受到尖锐物品的撞击,定期检查玻璃表面是否有破损、裂纹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综上所述,钢化玻璃在国家标准的规范下,凭借其高强度、安全性能等优点,成为建筑行业中不可或缺的安全材料。
钢化玻璃国家标准
划伤
宽度在0.1mm 以下的轻微划伤,每平方米面积内允许存在条数。
长≤100mm
4条
宽度大于0.1mm的划伤,每平方米面积内允许存在条数.
宽0.1~1mm
长≤100mm
4条
夹钳印
夹钳印与玻璃边缘的距离≤20mm,边部变形量≤2mm(见图5)
裂纹、缺角
不允许存在
1. 边部变形
2. 夹钳印与玻璃边缘的距离
5.4弯曲度
平面钢化玻璃的弯曲度,弓形时应不超过0.3%,波形时应不超过0.2%。
5.5抗冲击性
取6块钢化玻璃进行试验,试样破坏数不超过1块为合格,多于或等于3块为不合格。
破坏数为2块时,再另取6块进行试验,试样必须全部不被破坏为合格。
缺陷名称
说明
允许缺陷数
爆边
每片玻璃每米边长上允许有长度不超过10mm,自玻璃边部向玻璃板表面延伸深度不超过2mm,自板面向玻璃厚度延伸深度不超过厚度1/3的爆边个数.
±5.0
±6.0
15,19
±5.0
±6.0
±7.0
>19
供需双方商定
5.1.3其他形状的钢化玻璃的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由供需双方商定。
5.1.4 边部加工
边部加工形状及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
5.1.5 圆孔
5.1.5.1 概述
本条只适用于公称厚度不小于4mm的钢化玻璃。圆孔的边部加工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
5.1.5.2孔径
+2
-3
15
±4
±4
19
±5
±5
±6
±7
>19
供需双方商定
5.1.2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的对角线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钢化玻璃国家标准
钢化玻璃国家标准标准名称: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英文名称:Safety glazing materials in building Part2: Tempered glass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08-30发布2006-03-01实施标准编号:GB15763.2-20055要求5.1允许尺寸及允许偏差5.1.1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边长允许偏差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的边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边长允许偏差(单位为毫米)5.1.2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的对角线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对角线差允许值(单位为毫米)5.1.3其他形状的钢化玻璃的尺寸及其允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5.1.4 边部加工边部加工形状及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5.1.5 圆孔5.1.5.1 概述本条只适用于公称厚度不小于4mm的钢化玻璃。
圆孔的边部加工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
5.1.5.2孔径孔径一般不小于玻璃的公称厚度,孔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小于玻璃的公称厚度的孔的孔径允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表4孔径及允许偏差(单位为毫米)5.1.5.3 孔的位置1)孔的边部距玻璃边部的距离a不应小于玻璃公称厚度的2倍。
如图1所示。
图1孔的边部距玻璃边部的距离示意图2) 两孔孔边之间的距离b不应小于玻璃公称厚度的2倍。
如图2所示。
图2 两孔孔边之间的距离示意图3) 孔的边部距玻璃角部的距离c不应小于玻璃公称厚度d的6倍。
如图3所示。
注:如果孔的边部距玻璃角部的距离小于35mm,那么这个孔不应处在相对于角部对称的位置上。
具体位置由供需双方商定。
图3 孔的边部距玻璃角部的距离示意图4) 圆心位置表示方法及其允许偏差圆孔圆心的位置的表达方法可参照图4进行。
如图4建立坐标系,用圆心的位置坐标(x,y)表达圆心的位置。
圆孔圆心的位置x、y的允许偏差与玻璃的边长允许偏差相同(见表2)。
公共场所玻璃安装标准
公共场所玻璃安装标准公共场所玻璃安装标准包括以下方面:1.安全性标准:根据现行建筑玻璃安全玻璃国家标准 GB15763.2-2005《建筑玻璃》第二部分:安全玻璃的要求,建议在住宅小区的公共区域内使用安全玻璃,以避免玻璃破碎后对人身安全的伤害。
2.硬度标准:建议选用 6mm 以上的钢化玻璃或 8mm 以上的夹层玻璃,以保证公共区域玻璃的硬度,减少因撞击、摔打等人为因素导致的破损。
3.防紫外线标准:建议采用具有防紫外线功能的玻璃,在保证采光的同时,减少紫外线的伤害。
4.施工标准:如果墙面够光滑,可直接用于安装。
否则,可采用水泥砂浆一次刮平(如可加入适当的防潮粉)。
每片玻璃需要钻四个固定孔。
孔应均匀分布,不得太靠近玻璃边缘,以防破裂。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固定式玻璃隔断一般都已钻安装孔,无定型玻璃隔断可在加工点钻。
办公室玻璃隔断的安装应先在墙面上弹好线,然后将玻璃隔断放置在墙面的相应位置,在玻璃上标记出孔,取出玻璃,在墙上钻孔或锤击,孔的大小应根据所选螺钉尺寸定,一般直径小于3 mm。
螺丝端的尺寸适合。
安装玻璃前,应在玻璃背面贴一层牛皮纸保护层。
具体方法是在玻璃背面涂上一层乳胶,然后在镜子背面贴上牛皮纸,再用塑料板将其刮平。
塑料膨胀螺栓嵌在墙上打孔的孔中。
将玻璃放置在正确的位置,用螺钉固定并对角拧紧。
好保持玻璃稳定,不要摇晃。
密封件周围的玻璃安装固定后,为了止水分侵入玻璃背面,影响玻璃隔断的使用寿命和质量,玻璃与墙面之间的缝隙应用接缝膏填充。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实际操作中,应结合具体情况和相关法规进行实施。
玻璃厚度允许偏差
玻璃厚度允许偏差玻璃是一种常见的建筑材料,广泛应用于建筑门窗、幕墙、隔断等领域。
在玻璃的生产和安装过程中,玻璃厚度的偏差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玻璃厚度允许偏差的相关知识。
一、玻璃厚度的测量方法在生产和安装玻璃时,需要对玻璃厚度进行测量。
常见的测量方法有以下几种:1. 直接使用卡尺或游标卡尺等工具进行测量。
2. 使用光学仪器进行测量,如显微镜、激光扫描仪等。
3. 使用电子仪器进行测量,如电子卡尺、数字示波器等。
以上三种方法都可以用来测量玻璃厚度,但使用不同的仪器会对结果产生不同的影响。
因此,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测量方法。
二、玻璃厚度允许偏差标准在国家标准《建筑用钢化玻璃》(GB15763.2-2005)中规定了玻璃厚度允许偏差的标准。
具体规定如下:1. 钢化玻璃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以下要求:(1)厚度≤6mm的,允许偏差为±0.2mm;(2)厚度>6mm的,允许偏差为±0.3mm。
2. 夹层玻璃的总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以下要求:(1)总厚度≤10mm的,允许偏差为±0.2mm;(2)总厚度>10mm的,允许偏差为±0.3mm。
3. 真空玻璃的总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以下要求:(1)总厚度≤20mm的,允许偏差为±0.2mm;(2)总厚度>20mm的,允许偏差为±0.3mm。
以上标准是国家对玻璃厚度允许偏差进行规定的基本要求。
在实际生产和安装中,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处理。
三、影响玻璃厚度允许偏差的因素在生产和安装过程中,有许多因素会影响玻璃厚度允许偏差。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因素:1. 玻璃的生产工艺,如玻璃的冷却速度、加热温度等。
2. 玻璃的原材料质量,如玻璃的成分、纯度等。
3. 玻璃的存放和运输方式,如玻璃的堆放方式、运输车辆等。
4. 安装时使用的密封胶和支撑结构,如密封胶的厚度、支撑结构的稳定性等。
GB15763.2-2005钢化玻璃国家标准-李
钢化玻璃标准名称: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英文名称:Safety glazing materials in building Part2: Tempered glass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08-30发布 2006-03-01实施标准编号:GB15763.2-2005前言GB 15763《建筑用安全玻璃》目前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防火玻璃;——第二部分:钢化玻璃。
本部分为GB 15763的第2部分。
本部分的5.5,5.6,5.7为强制性条款,其它条款为推荐性条款。
本部分代替GB/T 9963-1998《钢化玻璃》和GB 17841-1999《幕墙用钢化玻璃和半钢化玻璃》中对幕墙用钢化玻璃的有关规定。
本部分与GB/T 9963-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本部分为强制性标准,GB/T 9963-1998为推荐性标准;——修改了碎片试验的方法和要求;——关于引用文件的规则修订为:区分注日期和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GB/T 9963-1998的2,本部分的2);——增加了垂直法钢化玻璃和水平法钢化玻璃的分类(本部分的3);——纳入了GB 17841-1999中对幕墙用钢化玻璃的表面应力和耐热冲击性能要求,修改了表面应力的要求(GB 17841-1999的5.4.1,5.4.3,6.4,6.6;本部分的5.8,5.11,6.8,6.9);——增加了对玻璃圆孔的尺寸要求(本部分的5.1.5);——修改了外观质量的要求;——删减了透射比和抗风压性能的方法和要求;——修改了抽样规则;——增加了对钢化玻璃应力斑和自爆现象的说明(本部分的附录A)。
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全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秦皇岛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建材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深圳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花新谊安全玻璃有限公司、无锡新惠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钢化玻璃的执行标准
钢化玻璃的执行标准
钢化玻璃是现代建筑、家具、装饰等领域中广泛使用的一种玻璃材料。
它经过特殊的处理,比普通玻璃更加坚硬、更加耐用,也更加安全。
由于使用范围广泛,对钢化玻璃的执行标准也十分重要。
下文将介绍钢化玻璃的执行标准。
1. GB/T 5292-2003 《钢化玻璃》
这是国家标准中最基本的一项,针对透明和彩色的钢化玻璃均有规定。
主要包括玻璃的厚度精度、质量要求、物理机械性能等相关技术指标。
2. GB/T 9963-1998 《建筑用钢化玻璃》
这个标准主要针对建筑领域中使用的钢化玻璃。
主要规定了应力平衡状态、热冲击性能、钢化层的均匀度、吸水率等相关技术指标。
该标准针对建筑用钢化玻璃的性能和质量进行了更加全面、深入的规定。
3. GB 15763.2-2005 《安全玻璃》
这个标准规定了一种专门的安全玻璃,包括安全玻璃的种类和分配、安全玻璃的物理和力学性能、安全玻璃的透明度和表面处理技术等内容。
以上便是钢化玻璃的执行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应用场景和不同的需求可能需要不同的标准,因此在选择钢化玻璃时,需要根据实际需要仔细选择相应的标准。
同时,在使用过程中也需要注意相关的安全规范,以确保人身安全。
GB1576322005钢化玻璃国家标准李
钢化玻璃标准名称: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英文名称:Safety glazing materials in building Part2: Tempered glass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08-30发布2006-03-01实施标准编号:GB15763.2-2005前言GB 15763《建筑用安全玻璃》目前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防火玻璃;——第二部分:钢化玻璃。
本部分为GB 15763的第2部分。
本部分的5.5,5.6,5.7为强制性条款,其它条款为推荐性条款。
本部分代替GB/T 9963-1998《钢化玻璃》和GB 17841-1999《幕墙用钢化玻璃和半钢化玻璃》中对幕墙用钢化玻璃的有关规定。
本部分与GB/T 9963-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本部分为强制性标准,GB/T 9963-1998为推荐性标准;——修改了碎片试验的方法和要求;——关于引用文件的规则修订为:区分注日期和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GB/T 9963-1998的2,本部分的2);——增加了垂直法钢化玻璃和水平法钢化玻璃的分类(本部分的3);——纳入了GB 17841-1999中对幕墙用钢化玻璃的表面应力和耐热冲击性能要求,修改了表面应力的要求(GB 17841-1999的5.4.1,5.4.3,6.4,6.6;本部分的5.8,5.11,6.8,6.9);——增加了对玻璃圆孔的尺寸要求(本部分的5.1.5);——修改了外观质量的要求;——删减了透射比和抗风压性能的方法和要求;——修改了抽样规则;——增加了对钢化玻璃应力斑和自爆现象的说明(本部分的附录A)。
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全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秦皇岛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建材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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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化玻璃自爆分析
钢化玻璃自爆分析及其建议目前公司施工已经完工的项目普遍发应存在玻璃自爆现象,给我司的施工和后期维修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对以后的安全造成了一定的隐患,针对此问题也多次与相关玻璃厂家协调解决此问题.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难以从根本上彻底解决以上问题,针对玻璃自爆问题搜集相关资料,只能尽可能的降低玻璃自爆率.自爆及其分类钢化玻璃自爆可以表述为钢化玻璃在无外部直接作用的情况下而自动发生破碎的现象。
在钢化加工、贮存、运输、安装、使用等过程中均可发生钢化玻璃自爆。
自爆按起因不同可分为两种:一是由玻璃中可见缺陷引起的自爆,例如结石、砂粒、气泡、夹杂物、缺口、划伤、爆边等;二是由玻璃中硫化镍(NiS)杂质膨胀引起的自爆。
这是两种不同类型的自爆,应明确分类,区别对待,采用不同方法来应对和处理。
前者一般目视可见,检测相对容易,故生产中可控。
后者则主要由玻璃中微小的硫化镍颗粒体积膨胀引发,无法目测检验,故不可控。
在实际运作和处理上,前者一般可以在安装前剔除,后者因无法检验而继续存在,成为使用中的钢化玻璃自爆的主要因素。
硫化镍类自爆后更换难度大,处理费用高,同时会伴随较大的质量投诉及经济损失,造成业主的不满甚至更为严重的其他后果。
所以,硫化镍引发的自爆是主要问题所在。
钢化玻璃自爆机理钢化玻璃内部的硫化镍膨胀是导致钢化玻璃自爆的主要原因。
玻璃经钢化处理后,表面层形成压应力。
内部板芯层呈张应力,压应力和张应力共同构成一个平衡体。
玻璃本身是一种脆性材料,耐压但不耐拉,所以玻璃的大部分破碎是张应力引发的。
钢化玻璃中硫化镍晶体发生相变时,其体积膨胀,处于玻璃板芯张应力层的硫化镍膨胀使钢化玻璃内部产生更大的张应力,当张应力超过玻璃自身所能承受的极限时,就会导致钢化玻璃自爆。
国外研究证明:玻璃主料石英砂或砂岩带入镍,燃料及辅料带入硫,在1400℃~1500℃高温熔窑燃烧熔化形成硫化镍。
当温度超过1000℃时,硫化镍以液滴形式随机分布于熔融玻璃液中。
建筑用安全玻璃标准
标准名称: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英文名称:Safety glazing materials in building Part2:Tempered glass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08—30发布2006—03-01实施标准编号:GB15763。
2—2005前言GB 15763《建筑用安全玻璃》目前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防火玻璃;——第二部分:钢化玻璃。
本部分为GB 15763的第2部分。
本部分的5。
5,5。
6,5。
7为强制性条款,其它条款为推荐性条款。
本部分代替GB/T 9963-1998《钢化玻璃》和GB 17841-1999《幕墙用钢化玻璃和半钢化玻璃》中对幕墙用钢化玻璃的有关规定。
本部分与GB/T 9963-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本部分为强制性标准,GB/T 9963-1998为推荐性标准;——修改了碎片试验的方法和要求;——关于引用文件的规则修订为:区分注日期和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GB/T 9963-1998的2,本部分的2);——增加了垂直法钢化玻璃和水平法钢化玻璃的分类(本部分的3);——纳入了GB 17841-1999中对幕墙用钢化玻璃的表面应力和耐热冲击性能要求,修改了表面应力的要求(GB 17841-1999的5。
4。
1,5.4。
3,6.4,6.6;本部分的5。
8,5。
11,6。
8,6。
9);—-增加了对玻璃圆孔的尺寸要求(本部分的5。
1.5);——修改了外观质量的要求;——删减了透射比和抗风压性能的方法和要求;--修改了抽样规则;-—增加了对钢化玻璃应力斑和自爆现象的说明(本部分的附录A)。
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全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秦皇岛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建材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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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mm钢化玻璃承重参数
16mm钢化玻璃承重参数
16mm钢化玻璃承重参数
16mm钢化玻璃是一种常用的建筑材料,其承重能力是设计和施工中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
下面将详细介绍16mm钢化玻璃的承重参数。
首先,16mm钢化玻璃的承重能力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玻璃的尺寸、厚度、形状、边缘处理方式、支撑方式等。
因此,在设计和施工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其次,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玻璃承载力及其试验方法》(GB 15763.2-2005),16mm钢化玻璃的承载力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单块玻璃的承载力应不小于其自重的1.5倍;
2. 玻璃的最大跨度不应超过其厚度的50倍;
3. 玻璃的最大跨度不应超过其最小边长的8倍;
4. 玻璃的最大跨度不应超过其最大边长的4倍。
此外,16mm钢化玻璃的承载力还应考虑其在使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外力,如风荷载、雪荷载、地震荷载等。
在设计和施工中,需要根据当地的气象条件和地震烈度等级进行合理的计算和考虑。
最后,16mm钢化玻璃的承载力还应满足建筑安全和使用要求。
在设计和施工中,需要遵循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确保玻璃的承载能力和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总之,16mm钢化玻璃的承重参数是设计和施工中需要重视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合理计算和考虑其承载能力,确保建筑的安全和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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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化玻璃标准名称: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英文名称:Safety glazing materials in building Part2: Tempered glass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08-30发布2006-03-01实施标准编号:GB15763.2-2005前言GB 15763《建筑用安全玻璃》目前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防火玻璃;——第二部分:钢化玻璃。
本部分为GB 15763的第2部分。
本部分的5.5,5.6,5.7为强制性条款,其它条款为推荐性条款。
本部分代替GB/T 9963-1998《钢化玻璃》和GB 17841-1999《幕墙用钢化玻璃和半钢化玻璃》中对幕墙用钢化玻璃的有关规定。
本部分与GB/T 9963-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本部分为强制性标准,GB/T 9963-1998为推荐性标准;——修改了碎片试验的方法和要求;——关于引用文件的规则修订为:区分注日期和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GB/T 9963-1998的2,本部分的2);——增加了垂直法钢化玻璃和水平法钢化玻璃的分类(本部分的3);——纳入了GB 17841-1999中对幕墙用钢化玻璃的表面应力和耐热冲击性能要求,修改了表面应力的要求(GB 17841-1999的5.4.1,5.4.3,6.4,6.6;本部分的5.8,5.11,6.8,6.9);——增加了对玻璃圆孔的尺寸要求(本部分的5.1.5);——修改了外观质量的要求;——删减了透射比和抗风压性能的方法和要求;——修改了抽样规则;——增加了对钢化玻璃应力斑和自爆现象的说明(本部分的附录A)。
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全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秦皇岛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建材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深圳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花新谊安全玻璃有限公司、无锡新惠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建军、邱国洪、韩松、莫娇、龚蜀一、王睿、刘志付、李金平、朱梅、艾发智、邬德华、庄大建、夏卫文。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JC 293-82《平型钢化玻璃》、GB 9963-88《钢化玻璃》、GB/T 9963-1998 《钢化玻璃》;GB 17841-1999《幕墙用钢化玻璃和半钢化玻璃》中有关幕墙用钢化玻璃的部分。
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Safety glazing materials in building Part 2:Tempered glass1 范围GB15763的本部分规定了经热处理工艺制成的建筑用钢化玻璃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GB15763的本部分适用于经热处理工艺制成的建筑用钢化玻璃。
对于建筑以外用的(如工业装备、家具等)钢化玻璃,如果没有相应的产品标准,可根据其产品特点参照使用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9962-1999 夹层玻璃GB 11614 浮法玻璃GB/T 18144 玻璃应力测试方法3 定义及分类3.1 定义钢化玻璃:经热处理工艺之后的玻璃。
其特点是在玻璃表面形成压应力层,机械强度和耐热冲击强度得到提高,并具有特殊的碎片状态。
3.2 分类3.2.1 钢化玻璃按生产工艺分类,可分为:垂直法钢化玻璃:在钢化过程中采取夹钳吊挂的方式生产出来的钢化玻璃。
水平法钢化玻璃:在钢化过程中采取水平辊支撑的方式生产出来的钢化玻璃。
3.2.2 钢化玻璃按形状分类,分为平面钢化玻璃和曲面钢化玻璃。
4钢化玻璃所使用的玻璃生产钢化玻璃所使用的玻璃,其质量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的要求。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用于生产钢化玻璃的玻璃,玻璃的质量由供需双方确定。
5要求钢化玻璃的各项性能及其试验方法应符合表1相应条款的规定。
其中安全性能要求为强制性要求。
5.1允许尺寸及允许偏差5.1.1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边长允许偏差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的边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5.1.2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的对角线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对角线差允许值 (单位为毫米)玻璃公称厚度边长(L)允许偏差L≤2000 2000〈L≤3000L>30003,4,5,6 ±3.0 ±4.0 ±5.08,10,12 ±4.0 ±5.0 ±6.015,19 ±5.0 ±6.0 ±7.0>19 供需双方商定5.1.3其他形状的钢化玻璃的尺寸及其允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5.1.4 边部加工边部加工形状及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5.1.5 圆孔5.1.5.1 概述本条只适用于公称厚度不小于4mm的钢化玻璃。
圆孔的边部加工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
5.1.5.2孔径孔径一般不小于玻璃的公称厚度,孔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小于玻璃的公称厚度的孔的孔径允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表4孔径及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公称孔径允许偏差4≤D≤50±1.0250<D≤100±2.0D>100 供需双方商定5.1.5.3 孔的位置1)孔的边部距玻璃边部的距离a不应小于玻璃公称厚度的2倍。
如图1所示。
图1孔的边部距玻璃边部的距离示意图2) 两孔孔边之间的距离b不应小于玻璃公称厚度的2倍。
如图2所示。
图2 两孔孔边之间的距离示意图3) 孔的边部距玻璃角部的距离c不应小于玻璃公称厚度d的6倍。
如图3所示。
注:如果孔的边部距玻璃角部的距离小于35mm,那么这个孔不应处在相对于角部对称的位置上。
具体位置由供需双方商定。
图3 孔的边部距玻璃角部的距离示意图4) 圆心位置表示方法及其允许偏差圆孔圆心的位置的表达方法可参照图4进行。
如图4建立坐标系,用圆心的位置坐标(x,y)表达圆心的位置。
圆孔圆心的位置x、y的允许偏差与玻璃的边长允许偏差相同(见表2)。
图4 圆心位置表示方法5.2厚度及其允许偏差5.2.1钢化玻璃的厚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
玻璃公称厚度厚度允许偏差3,4,5,6 ±0.28,10 ±0.312 ±0.415 ±0.619 ±1.0>19 供需双方商定5.2.2 对于表5未作规定的公称厚度的玻璃,其厚度允许偏差可采用表5中与其邻近的较薄厚度的玻璃的规定,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5.3 外观质量钢化玻璃的外观质量应满足表6的要求。
5.4弯曲度平面钢化玻璃的弯曲度,弓形时应不超过0.3%,波形时应不超过0.2%。
5.5抗冲击性取6块钢化玻璃进行试验,试样破坏数不超过1块为合格,多于或等于3块为不合格。
破坏数为2块时,再另取6块进行试验,试样必须全部不被破坏为合格。
缺陷名称说明允许缺陷数爆边每片玻璃每米边长上允许有长度不超过10mm,自玻璃边部向玻璃板表面延伸深度不超过2mm,自板面向玻璃厚度延伸深度不超过厚度1/3的爆边个数.1个划伤宽度在0.1mm 以下的轻微划伤,每平方米面积内允许存在条数。
长≤100mm4条宽度大于0.1mm的划伤,每平方米面积内允许存在条数.宽0.1~1mm长≤100mm4条夹钳印夹钳印与玻璃边缘的距离≤20mm,边部变形量≤2mm(见图5)裂纹、缺角不允许存在1. 边部变形2. 夹钳印与玻璃边缘的距离3. 夹钳印图5夹钳印示意图5.6 碎片状态取4块玻璃试样进行试验,每块试样在任何50mm×50mm区域内的最少碎片数必须满足表7的要求。
且允许有少量长条形碎片,其长度不超过75mm。
5.7 霰弹袋冲击性能取4块平型钢化玻璃试样进行试验,必须符合下列(1) 或(2)中任意一条的规定。
(1) 玻璃破碎时,每试样的最大10块碎片质量的总和不得超过相当于试样65m2面积的质量。
(2)散弹袋下落高度为1200mm时,试样不破坏。
5.8表面应力钢化玻璃的表面应力不应小于90MPa。
以制品为试样,取3块试样进行试验,当全部符合规定为合格,2块试样不符合则为不合格,当2块试样符合时,再追加3块试样,如果3块全部符合规定则为合格。
5.9耐热冲击性能钢化玻璃应耐200℃温差不破坏。
取4块试样进行试验,当4块试样全部符合规定时认为该项性能合格。
当有2块以上不符合时,则认为不合格。
当有1块不符合时,重新追加1块试样,如果它符合规定,则认为该项性能合格。
当有2块不符合时,则重新追加4块试样,全部符合规定时则为合格。
6. 试验方法6.1 尺寸检验尺寸用最小刻度为1mm的钢直尺或钢卷尺测量.6.2厚度检验使用外径干分尺或与此同等精度的器具,在距玻璃板边15mm内的四边中点测量。
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厚度值。
并以毫米(mm)为单位修约到小数点后2位。
6.3外观检验以制品为试样,按GB 11614方法进行。
6.4弯曲度测量将试样在室温下放置4h以上, 测量时把试样垂直立放,并在其长边下方的1/4处垫上2块垫块。
用一直尺或金属线水平紧贴制品的两边或对角线方向,用塞尺测量直线边与玻璃之间的间隙,并以弧的高度与弦的长度之比的百分率来表示弓形时的弯曲度。
进行局部波形测量时,用一直尺或金属线沿平行玻璃边缘25mm方向进行测量,测量长度300mm。
用塞尺测得波谷或波峰的高,并除以300mm后的百分率表示波形的弯曲度,如图6所示。
6.5抗冲击性试验6.5.1试样为与制品同厚度、同种类的,且与制品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造的尺寸为610 mm(-0mm,+5mm)×610mm(-0mm,+5mm)的平面钢化玻璃。
6.5.2试验装置应符合GB 9962-1999 附录A的规定。
使冲击面保持水平。
试验曲面钢化玻璃时,需要使用相应的辅助框架支承。
6.5.3使用直径为63.5 mm(质量约1040 g)表面光滑的钢球放在距离试样表面1000 mm的高度,使其自由落下。
冲击点应在距试样中心25 mm的范围内。
对每块试样的冲击仅限1次,以观察其是否破坏。
试验在常温下进行。
6.6 碎片状态试验6.6.1 以制品为试样6.6.2试验设备可保留碎片图案的任何装置。
6.6.3试验步骤6.6.3.1将钢化玻璃试样自由平放在试验台上,并用透明胶带纸或其他方式约束玻璃周边,以防止玻璃碎片溅开。
6.6.3.2 在试样的最长边中心线上距离周边20mm左右的位置,用尖端曲率半径为0.2mm+0.05mm的小锤或冲头进行冲击,使试样破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