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社会实践实习接收证明(函)
大学校团委:
我单位同意接收贵校学院同学等(共人)到我单位进行暑期社会实践( 7 月 8 日至 7 月 14 日),并对他们相关活动给予支持协助。
此致
敬礼!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
单位负责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