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经济法课后答案
《经济法》课后练习参考答案
《经济法》课后练习参考答案(仅供教师参考,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理论一、单选题1. A;2.B;3. D;4. C;5. D;6.C;7.A;8. C。
二、多选题1.ABD;2.BCD;3.ABD;4.ABC;5.BCD;6.ABD;7.CD;8.ABCD。
三、简答题1.答: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基于社会整体利益对市场主体及其行为进行干预而形成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含义包括:①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
②这里的市场主体应做广义的理解,即市场主体不仅是指市场活动的主体,还包括市场决策、市场管理的主体。
③经济法体现了国家运用法律对市场经济活动的干预,从而使经济法具有了较强的权力属性。
④经济法在调整体现社会整体利益的经济关系时,可以是事前调整,也可以是事后调整。
2.答: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特定的经济关系,具体指国家对市场主体及其行为进行干预所形成的经济关系。
具体包括:市场主体管理关系;市场秩序调控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等。
3.答: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备法定的主体资格,其范围大体包括以下几类:(1)经济决策主体;(2)经济管理主体;(3)经济活动的主体;(4)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
此外,国家机关和国家作为整体,在一定条件下也是经济活动关系的主体。
4.答:经济法律关系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在经济管理及经营活动过程中依法具有的自己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
经济权利是满足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经济利益的基础。
(2)经济义务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为了满足经济权利主体的权利,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必须实施或不能实施某种经济行为。
这是相对权利而存在的,是法律对经济法律关系主体行为的限制和约束。
5.答: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经济法》课后练习题答案
《经济法》课后练习题答案绪论一、判断题经济法学的发祥地是美国。
BA.正确B.错误2.实质意义上的经济法普遍存在于市场经济国家。
AA.正确B.错误3.经济法总论和经济法分论构成了经济法学体系。
AA.正确B.错误4.博弈论的方法属于哲学方法。
BA.正确B.错误5.经济分析方法是研究经济法的重要方法。
AA.正确B.错误6.经济法是有关经济的法规的总称。
BA.正确B.错误二、单选题1.美国早期经济法立法的重要代表是(C)。
A.自然法典B.公有法典C.谢尔曼法D.反不正当竞争法2.一般科学方法不包括(C)。
A.比较方法B.系统方法C.哲学方法D.统计方法三、多选题9.经济法总论的内容包括(ABCD)。
A.价值论B.运行论C.本体论D.规范论10.经济法的具体制度包括(ABCD )。
A.财政调控制度B.金融调控制度C.反垄断制度D.反不正当竞争制度第一章经济法的概念和历史一、判断题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特定的法律关系。
BA.正确B.错误2.经济法是解决现代经济问题的现代法。
AA.正确B.错误3.经济法是调整调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AB.错误4.经济法具有经济性、规制性和现代性。
AA.正确B.错误5.经济法的产生是经济因素、政治因素、社会因素等多因素作用的结果。
AA.正确B.错误6.市场经济需要国家干预。
AA.正确B.错误7.自古就存在严格意义上的经济法。
BA.正确B.错误二、单选题1.经济法区别于传统法的重要特征是(C)。
A.经济性B.规制性C.现代性D.强制性2.世界上第一个以“经济法”命名的法规产生于(B)。
A.美国B.德国C.法国3.美国颁布的第一部经济法是(A)。
A.《谢尔曼法》B.《煤炭经济法》C.《国家工业复兴法》D.《联邦贸易委员会法》4.经济法发展特点之一是(C)。
A.从常态法到病态法B.从平时法到战时法C.从边缘法到基础法D.从趋同走向差异三、多选题1.导致市场失灵的原因通常包括(ABCD)。
经济法的课后答案
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一.名词解释1.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发展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法律规范:是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准则。
3.经济法律关系:是依据经济法律规范产生的,经济法主体之间在管理国家与协调发展经济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4.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简称经济法主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
5.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
6.经济法律关系客体:也称经济权利的客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7.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主体依法自己能够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
8.经济义务:是指经济法主体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必须为一定行为和不为一定行为的责任。
9.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根据法律规定,经济法主体之间形成了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关系。
10.经济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确定以后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而引起构成要素的变化。
11.经济法律关系的终止:是指一定客观情况出现后,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归于消灭。
12.经济法律事实:是指由经济法律规范所调整的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各种客观情况的总称。
二.简答题1.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发展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
1)国家经济管理关系2)市场竞争关系: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关系3)经济组织内部所发生的经济关系4) 社会保障关系2. 经济法律关系由哪些要素组成(具体说明)1)经济法律主体:简称经济法主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
分类:国家,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社会经济组织,非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内部机构和成员,个体生产经营者和农村的承包经营户,外国自然人和社会组织。
经济法课后习题参考答案汇总
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参考答案一、简答题 1、请分析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
)法律渊源不同。
大陆法系表现为成文法,英美法系既包括制定法,(1答:两者区别:)法官权限不同。
大陆法系法官强调援引成文法中的规定来审判案件,法也包括判例。
(2官只能适用法律而不能创造法律。
英美法系法官既可以援引成文法也可以援引已有的判例,)诉讼程序不同。
大陆法系以法官为重心,具有纠问程序的特3而且可以创造新的判例。
(法官只是双方争论的“仲裁人”而英美法系以原告、被告及其辩护人和代理人为重心,点。
不能参与争论。
2.何谓经济法律关系?有哪些要素构成?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形式表现出来法律关系,是指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答:的的社会关系。
缺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法律关系的客体三个要素构成的。
法律关系是由法律关系的主体、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请阐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3.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指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发展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答:系。
以下从几个方面加以说明:)经济管理关系。
经济管理关系是指国家组织领导与管理国民经济所形成的经济关1(宏观管理经济关系一般包括国家在计划与产业系,包括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两方面的内容。
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经济预算及其投资引导,税收、金融、物价调节、土地利用规划、标准金融证券化管理等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关系;微观管理经济关系一般包括国家在税收征管、监管、贸易管制、物价监督、企业登记管理、交易秩序管理等活动中产生的经济关系。
在实践中,这两方面的内容往往是交织在一起的。
)维护公平竞争关系。
维护公平竞争是国家协调发展经济活动的重要方面。
这一关2(促进或限制采取相应的措施维护、系是指国家为了维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和保持其活力,竞争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
)经济组织内部经济关系。
这里的经济组织是指以企业为主体的各类经济组织,其3(包括企业领导机内部经济关系是指其自身在组织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种内部经济管理关系,各生产组织之间以及企业与职工之间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所发构与其下属生产组织之间、财务会这一内容包括经济组织的主体资格类型以及各类型的内部组织管理、生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的课后答案
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一.名词解释1.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发展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法律规范:是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准则。
3.经济法律关系:是依据经济法律规范产生的,经济法主体之间在管理国家与协调发展经济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4.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简称经济法主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
5.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
6.经济法律关系客体:也称经济权利的客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7.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主体依法自己能够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
8.经济义务:是指经济法主体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必须为一定行为和不为一定行为的责任。
9.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根据法律规定,经济法主体之间形成了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关系。
10.经济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确定以后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而引起构成要素的变化。
11.经济法律关系的终止:是指一定客观情况出现后,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归于消灭。
12.经济法律事实:是指由经济法律规范所调整的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各种客观情况的总称。
二.简答题1.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发展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
1)国家经济管理关系2)市场竞争关系: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关系3)经济组织内部所发生的经济关系4) 社会保障关系2. 经济法律关系由哪些要素组成(具体说明)1)经济法律主体:简称经济法主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
分类:国家,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社会经济组织,非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内部机构和成员,个体生产经营者和农村的承包经营户,外国自然人和社会组织。
初级经济法课后作业答案
经济法习题参考答案第一章课后作业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A【解析】(1)选项A: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2)选项BC:法不是超阶级的产物,不是社会各阶级的意志都能体现为法,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3)选项D: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2.【答案】D【解析】(1)选项BC:属于义务;(2)选项A:属于权利;(3)选项D:属于法律关系的客体。
3.【答案】B【解析】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所担负的必须作出某种行为或者不得作出某种行为的负担或约束;义务主体必须作出某种行为是指以积极的作为方式去履行义务,义务主体不得作出某种行为是指以消极的不作为方式去履行义务。
4.【答案】C【解析】选项C:由自然现象引起的事实又称绝对事件,由社会现象引起的事实又称相对事件。
重大政策的改变属于相对事件。
5.【答案】A【解析】宪法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6.【答案】C【解析】选项ABD:都属于我国法的形式。
7.【答案】B【解析】行政法规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为实施宪法和法律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8.【答案】B【解析】(1)选项A:分类依据是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2)选项C:分类依据是法的内容;(3)选项D:分类依据是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
9.【答案】D【解析】(1)选项A:仲裁委员会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2)选项B: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3)选项C:仲裁委员会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10.【答案】C【解析】(1)选项AB: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2)选项C: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3)选项D: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完整版)经济法课后答案
第一章一、简述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干预社会经济的过程中说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个方面的含义1.经济法是有特定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属于法的范畴。
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存在着普遍的联系2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是在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调整这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是由一个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因此经济法属于国内法范畴,而不是国际法范畴,它不同于国际经济法3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不仅是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而且这种运行过程体现了国家干预,经济法与行政法,民商法等部门法有本质区别二、简述经济法的基本构成体系经济法的体系是由国家指定的,以宪法为主导的,由体现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和法规所构成的内容和谐一致,有下列4部分构成1经济组织法 2市场调控法 3宏观经济调空法 4社会分配法三、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1资源优化配置原则 2国家干预原则 3经济民主原则 4经济公平原则 5经济效益原则四、经济法律的构成要素有哪些?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2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3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五、经济法律关系保护的方法和责任形式有哪些?保护方法:1,行政执法 2,仲裁 3,审判责任形式:1,行政责任 2,经济责任 3,刑事责任、第二单元1、比较合伙与公司的区别合伙是指两人以上的合伙人按照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而组成的企业公司是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
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最终税负和责任承担方式上。
合伙只向合伙人征收一重所得税,而公司则是双重(先向公司征收,然后又向股东征收),因此合伙的最终税负比较轻。
但是有限公司的好处在于股东只须以自己的所有出资为限承担风险(这也就是有限公司“有限”的原因),而合伙的债务须由所有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简述跨国公司的特征1生产经营活动的跨国性2战略的全球性和管理的集中性3公司内部的相互关联性3、比较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特征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均富有有限责任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证明股东出资份额的权利证书称为出自证明书,而不是股票股东有最高人数的限制,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是50人设立程序比较简单。
《经济法》(第6版)教材课后习题答案详细版
《经济法》(第6版)教材课后习题答案详细版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理论概述【练习题】1名词解释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干预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以保障国家调节、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发展的法律规范之总称。
简而言之,经济法就是调整国家干预社会经济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称。
国家干预——国家干预是指在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克服市场失灵,国家运用管制和宏观调控等手段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亦校正、补充市场缺陷的活动的总称。
经济法主体的权利——是指经济法主体乙方所享有的某种行为自由或利益的资格。
经济法学——是以经济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
2思考题(1)什么是经济法?经济法有哪些作用?答:经济法就是调整国家干预社会经济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称。
经济法的作用体现在:赋予政府对经济实施干预、防止政府失灵;作为市场规则,规范市场主体的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国民经济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
(2)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有什么规律?答:经济法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带有浓厚的时代色彩,且在不同的时期的着重点也是不一样的。
经济法最终目的就是要通过国家干预经济的合法化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3)市场经济与经济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答: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经济。
市场经济要靠竞争,通过正当的竞争来实现社会资源的配置,并以“优胜劣汰”来促进社会的进化。
市场经济中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加以引导、调整、直接参与、最后纠正,均须依法进行;而且市场经济活动主体开展经济活动也必须依照经济法的规定开展。
市场经济需要经济法的规制,而经济法对市场经济的作用起到促进、保障的作用。
市场经济与经济法两者相辅相成。
(4)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社会整体经济效益原则、国家适度干预原则、经济公平原则、经济效益原则、经济安全原则。
(5)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法律体系的框架是如何构成的?答: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法律体系的框架是由规范市场主体的法律、维护市场秩序的法律、实现国家调节社会经济的法律、完善社会保障的法律、解决纠纷的程序性法律等主要部分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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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何谓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具有哪些特征?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所具有的特征:1、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仅为一个自然人;2、个人独资企业在法律上是非法人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3、企业主对企业享有全部权利,对企业的财产拥有所有权并可直接控制支配,体现了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完全合一;4、企业主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2、何谓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具有哪些特征?合伙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且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所具有的特征:1、合伙企业必须有两个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3、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典型的人合性特点;4、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投资方式多样性;5、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何谓公司企业?公司是一种企业组织形式,指依照法律规定,由一定数量股东出资设立的以盈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4、企业设立原则有哪些?1、核准主义2、准则主义3、特许设立4、自由设立5、企业设立应具备那些条件?1、产品为社会所需要;2、有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等必要条件;3、有自己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4、相应的经营管理体系和负责人;5、有符合规定的资金;6、有明确的经营范围;7、有企业章程或者协议;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企业登记的主要内容有哪些?1、企业的名称;2、企业的住所或经营场所;3、法定代表人;4、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5、注册资本或出资额、资金数额;6、从业人数、经营期限和分支机构;7、企业类型。
7、企业名称登记的法律意义是什么?1、可在一定的行政区域内保持唯一性(地域性);2、企业名称一经登记企业就对其名称拥有专用权(排他性);3、企业名称一经登记就具有人身财产性质(可转让性)。
经济法(第三版)课后习题答案
附录各章习题参考答案第1章习题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1、C2、D3、C4、B二、多项选择1、ABD2、ABCD3、ABCD4、ABC5、CD三、名词解释1、经济法:经济法是作为一个部门法,是调整国家对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但经济法的范围一直存有争议。
2、法律关系:是指根据法的规定发生的,以权利与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因意思表示而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法律事实。
4、代理:是代理人于代理权限内,以本人(被代理人)名义向第三人(相对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而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5、诉讼时效:一般是针对债权规定的,是指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
6、除斥期间:亦称预定期间,是指法律预定某种权利于存续期间届满当然消灭的期间。
四、简答题1、简述法律关系的要素。
按照法律关系原理,任何法律关系都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组成,该三要素缺一不可。
法律关系主体,又称权利主体,即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受者和义务的承担者。
享有权利的一方称为权利人,承担义务的一方称为义务人。
法律关系主体有以下几类:公民(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国家。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权利客体是与权利主体相对应的概念。
一般包括物、行为和行为的结果、非物质财富等。
权利与义务是法律关系的内容。
2、简述法律行为的类型。
法律行为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作不同的分类。
不同的法律行为在法律上具有不同的法律意义。
(1)单方法律行为和双方行为、决议根据参与法律行为的当事人的数量以及参与的方式,可以划分为单方法律行为和双方法律行为和决议。
(2)要式的法律行为和不要式的法律行为根据行为生效是否具备特定形式的要件,可分为要式的法律行为和不要式的法律行为。
(3)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根据主体实际参与行为的状态,可以把法律行为分为自主行为和代理行为。
《经济法》参考答案
《经济法》参考答案第一章经济法基础引导案例王先生欲购买手机,2008年10月16日,途径成大电讯超市,见入口处的玻璃上贴有一张告示:‚郑重承诺:在本超市购买的手机‘三包’,七天包退,假一罚十。
‛因为有了这个承诺,王先生花了2150元在成大电讯超市购买了一部诺基亚手机。
但过了不久,在给手机充电时,王先生发现手机电池鼓起了一块。
经诺基亚公司鉴定,这部手机不是诺基亚公司原装的手机。
王先生找到了成大电讯超市进行协商,但成大电讯超市只同意双倍赔偿,并称‚十一‛期间广告已过时。
王先生便以对方存在欺诈行为为由诉至法院。
请根据相关法律知识分析,成大电讯超市是否应当按照承诺进行赔偿?答案及解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从法律的角度讲,经营者对消费者做出的“缺赔十”、“假一罚十”的承诺是有效的。
理由如下:一、经营者对消费者的承诺实质是一种要约,并且不可撤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的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合同法》同时规定“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生效。
”本案中,商家的“假一罚十”的承诺符合要约的具体规定,且在送达消费者时即已生效,当消费者购买了商家出售的手机后,要约已经不可撤回,成了买卖合同中的重要部分。
二、经营者对消费者的“假一罚十”的承诺并未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济法课后试题答案及解析
经济法课后试题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A. 经济关系B. 社会关系C. 政治关系D. 文化关系答案:A解析:经济法主要调整的是经济关系,包括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活动以及国家对经济活动的调控和监督。
2.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A. 公平原则B. 效率原则C. 公平与效率原则D. 公平、效率与可持续发展原则答案:C解析: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公平与效率原则,旨在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同时提高经济活动的效率。
3. 经济法中的反垄断法主要目的是什么?A. 保护消费者利益B. 保护市场公平竞争C. 促进企业规模扩张D. 限制企业经济活动答案:B解析:反垄断法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防止垄断行为对市场秩序的破坏。
二、多项选择题1. 经济法中涉及的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哪些?A. 国家B. 企业C. 个人D. 社会团体答案:ABCD解析:经济法中的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国家、企业、个人和社会团体,它们在经济活动中扮演不同的角色。
2. 经济法中对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包括哪些方面?A. 价格监管B. 产品质量监管C. 广告宣传监管D. 反垄断监管答案:ABCD解析:经济法对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是全面的,包括价格、产品质量、广告宣传以及反垄断等方面。
三、简答题1. 简述经济法中的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合法原则。
自愿原则强调合同双方的意愿自由;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内容公正合理;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合同双方诚实守信;合法原则要求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四、案例分析题案例:某公司因违反反垄断法规定,被监管机构处以高额罚款。
请分析该公司可能违反了哪些反垄断法规定?答案:该公司可能违反了以下反垄断法规定:限制竞争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行为等。
具体违反哪一项或哪几项规定,需要根据公司的具体行为和反垄断法的具体条款进行分析。
结束语:通过本次经济法课后试题的练习,同学们应该对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经济法课后习题答案【优质】
经济法课后习题答案【优质】简答题(共25分)1、什么叫缔约过失责任,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要件有哪些,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即根本没有与对方签订合同的目的,以与对方谈判为借口,损害对方或第三人的利益,恶意地与对方进行谈判。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行为。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组织形式、组织机构、投资回收以及利润分配方面有哪些不同?(1)合营方式不同。
合营企业属于股权式的合营,中外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而合作企业属于契约式的合营,中外合作各方不以投资数额、股权等作为利润分配的依据,而是通过签订合同具体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组织形式不同。
合营企业必须是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而合作企业可以是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并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也可以是不具备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依照中国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3)投资回收方式不同。
合营企业只有在依法解散时,外国合营者才能收回自己的资本,在合营企业存续期内,外国合营者是不能收回自己的资本的; 而合作企业中的外国合作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先行回收投资。
(4)经营管理机构不同。
合营企业的经营管理机构是董事会及董事会领导下的经营管理机构,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而合作企业的经营管理机构具有多样性,可以采取董事会制,也可以采取联合管理委员会制,还可以采用委托管理制。
(5)利润分配方式不同。
合营企业是在毛利润扣除所得税和按规定提取的基金后,将净利润按各方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而合作企业是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比例分配利润,可以采取净利润分成、产品分成或产值分成等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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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一、简述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干预社会经济的过程中说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个方面的含义1.经济法是有特定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属于法的范畴。
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存在着普遍的联系2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是在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调整这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是由一个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因此经济法属于国内法范畴,而不是国际法范畴,它不同于国际经济法3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不仅是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而且这种运行过程体现了国家干预,经济法与行政法,民商法等部门法有本质区别二、简述经济法的基本构成体系经济法的体系是由国家指定的,以宪法为主导的,由体现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和法规所构成的内容和谐一致,有下列4部分构成1经济组织法 2市场调控法 3宏观经济调空法 4社会分配法三、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1资源优化配置原则 2国家干预原则 3经济民主原则 4经济公平原则 5经济效益原则四、经济法律的构成要素有哪些?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2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3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五、经济法律关系保护的方法和责任形式有哪些?保护方法:1,行政执法 2,仲裁 3,审判责任形式:1,行政责任 2,经济责任 3,刑事责任、第二单元1、比较合伙与公司的区别合伙是指两人以上的合伙人按照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而组成的企业公司是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
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最终税负和责任承担方式上。
合伙只向合伙人征收一重所得税,而公司则是双重(先向公司征收,然后又向股东征收),因此合伙的最终税负比较轻。
但是有限公司的好处在于股东只须以自己的所有出资为限承担风险(这也就是有限公司“有限”的原因),而合伙的债务须由所有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简述跨国公司的特征1生产经营活动的跨国性2战略的全球性和管理的集中性3公司内部的相互关联性3、比较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特征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均富有有限责任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证明股东出资份额的权利证书称为出自证明书,而不是股票股东有最高人数的限制,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是50人设立程序比较简单。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
全部资本分成相等股份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特征1公司的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2公司的股东均负有有限责任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较为复杂他们的特征和设立和组织机构不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可以发行个转让(1)特征 (2)设立条件 (3)出资额。
(4)出资方式 (5)股份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6)组织机构 (7)掌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 (8)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会议制度 (9)董事会 (10)董事会的职权 (11)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12)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4、简述合营企业的设立程序1,设立条件 2,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 3,设立合营企业的审批 4,设立合营企业的登记5、“三资企业”的出资方式有哪些?合营和合作经营企业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
外资企业是可以用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出资,也可以用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作价出资6、试比较合营企业与合作企业的区别?合营企业的设立程序,组织形式,注册资本,利润分配都不同1,合资方式不同。
2,组织形式不同。
3,投资回收方式不同。
4,经营管理机构不同。
5,利润分配方式不同。
7,简述合作企业的组织机构1,董事长制 2,联合管理制 3,委托管理制第三章1、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是什么?通过要约和承诺才能达到意思表达一致,形成合同生效条件是:1当事人订约时有订立合同的能力2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要求3合同的内容与目的合法4当事人的合意要真实5对价与约因2、比较合同担保的各种方式—— 1,定金 2,保证 3,抵押 4,质押 5,留置3、比较中国《合同法》《公约》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违约责任必须依归责原则,来确定构成条件,决定举证责任,认定免责事由,并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合同法1,支付违约金2,损害赔偿3,继续履行4,其他补救措施: 一、违约责任概述二、违约责任的种类三、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四、免责条件与免责条款五、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同公约:1,损害赔偿 2,终止履行合同义务3,对分批交货合同发生违约的救济方法:一发价二接受三合同的形式及主要条款4、合同旅行的基本规则有那些1,法定义务规则 2,正确履行 3,亲自履行 4,条约规定不明的履行 5,价格变动的履行 6,不完全履行 7,情势变更5、关于合同订立的程序,英美法与大陆法有何异同?承诺生效的时间英美是承诺采用“投由主义”,认定受约人用函电表示承诺时,当函电投入邮局信箱或到电报局交发时,承诺即告生效,合同同时成立大陆法认为承诺是一种意思表示,只有到达要约人处才能生效,即采用“到达主义”要约是英美认为要约原则上对要约人没有约束力,只要在对方承诺之前,随时都可以撤回或修改,即使要约人在要约中规定了生效期,在没有效期内任何时间仍然可以撤回大陆法认为与英美相反,大陆法认为要约原则上有约束力,除非要约人在要约中声明不受约束1.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两部分。
2.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有何联系?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的联系从宏观上讲就是科学技术与国际贸易的联系。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涉及的范围不断扩大,与国际经济贸易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知识产权贸易额在国际贸易中比重越来越大,国际社会陆续制定了一些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但还不够完善,各国在知识产权保护和实施方面的标准存在广泛差距,并缺乏一套处理冒牌商品贸易的多边原则、规则和纪律,这已成为国际经济关系磨擦日益严重的起因之一。
而且,知识产权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转移已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转让技术、专利和商标的使用权及版权许可,含有知识产权的产品在国际贸易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
一国如拥有较高水平的知识产权,有利于提高本国的技术水平、促进本国的经济发展,增加出口收入,增强国际竞争力。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可以通过知识产权的转让和许可促进无形贸易出口,而且可以打击冒牌产品和盗版货物,提高知识产权产品的出口增长。
为此,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达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与“贸易”有关,这里的“贸易”既包括活动本身可能是合法的贸易,也包括假冒商品贸易,即活动本身肯定是不合法的贸易。
在前一种贸易活动中,存在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
在后一种贸易活动中,则始终存在打击假冒、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3.《专利法》所规定的授予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有哪些?答:1.新颖性:(1)时间标准(2)地域标准(3)公开方式标准2.创造性3.实用性4.作者的人身权利包括哪些内容?答: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分为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具体人身权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复制权,表演权,播放权,展览权,发行权,改编权,摄制电影电视录象作品权,注释权,编辑权,整理权,许可他人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但是对这些权利的使用也是有限制的,包括期限与范围的限制.5.为什么要规定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如何规定的?答:由于著作权所包含的权益十分广泛,因此他们的保护期限不可等同对待。
即使是著作权中的各种人身权,也不宜统一规定其享有的期限,其中某些权益应具有永久的性质,而另一些权益则应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保护期限相同。
著作权保护的目的不仅在于保护作者的正当权益,鼓励他们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积极性,同时还在于促进作品的传播与使用,从而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人们的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经济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
如果片面地强调作者的权利,使权利绝对化,则会限制和妨碍作品的传播与使用。
因此,世界各国著作权法在规定作者权利的同时,还相应地规定了作者对社会所承担的义务,这些义务主要通过对著作权的限制来体现。
著作权的限制主要是就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而言的。
各个国家由于各自的经济发展水平、法律传统和著作权保护历史的差异,在著作权的限制规定方面并不一致。
总的来说,著作权保护水平高的国家,著作权的限制规定就少些著作权保护水平的国家,著作权的限制规定就多一些。
我国著作权法根据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在对作者的正当权益给予保护的同时,对作者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作了限制。
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6.我国《著作权法》对侵犯行为规定了哪些民事法律责任?答: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根据被侵犯人的请求,视不同情况,责令侵犯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偿还损失等民事责任。
1.简要说明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地位。
具有双重性质:(1)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具有银行的性质。
(2)中国人民银行是金融监督管理机关,具有行政机关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