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经济法课后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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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简述经济法?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干预社会经济的过程中说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个方面的含义
1.经济法是有特定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属于法的范畴。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存在着普遍的联系
2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是在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调整这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是由一个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因此经济法属于国内法范畴,而不是国际法范畴,它不同于国际经济法
3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不仅是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而且这种运行过程体现了国家干预,经济法与行政法,民商法等部门法有本质区别
二、简述经济法的基本构成体系
经济法的体系是由国家指定的,以宪法为主导的,由体现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和法规所构成的内容和谐一致,有下列4部分构成
1经济组织法 2市场调控法 3宏观经济调空法 4社会分配法
三、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资源优化配置原则 2国家干预原则 3经济民主原则 4经济公平原则 5经济效益原则
四、经济法律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2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3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五、经济法律关系保护的方法和责任形式有哪些?
保护方法:1,行政执法 2,仲裁 3,审判
责任形式:1,行政责任 2,经济责任 3,刑事责任、
第二单元
1、比较合伙与公司的区别
合伙是指两人以上的合伙人按照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而组成的企业
公司是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
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最终税负和责任承担方式上。合伙只向合伙人征收一重所得税,而公司则是双重(先向公司征收,然后又向股东征收),因此合伙的最终税负比较轻。但是有限公司的好处在于股东只须以自己的所有出资为限承担风险(这也就是有限公司“有限”的原因),而合伙的债务须由所有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简述跨国公司的特征
1生产经营活动的跨国性
2战略的全球性和管理的集中性
3公司内部的相互关联性
3、比较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特征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均富有有限责任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证明股东出资份额的权利证书称为出自证明书,而不是股票股东有最高人数的限制,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是50人设立程序比较简单。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全部资本分成相等股份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
1公司的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2公司的股东均负有有限责任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较为复杂
他们的特征和设立和组织机构不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可以发行个转让
(1)特征 (2)设立条件 (3)出资额。 (4)出资方式 (5)股份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6)组织机构 (7)掌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 (8)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会议制度 (9)董事会 (10)董事会的职权 (11)董事会的议
事规则 (12)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4、简述合营企业的设立程序
1,设立条件 2,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 3,设立合营企业的审批 4,设立合营企业的登记
5、“三资企业”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合营和合作经营企业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外资企业是可以用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出资,也可以用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作价出资
6、试比较合营企业与合作企业的区别?
合营企业的设立程序,组织形式,注册资本,利润分配都不同
1,合资方式不同。2,组织形式不同。3,投资回收方式不同。4,经营管理机构不同。5,利润分配方式不同。
7,简述合作企业的组织机构
1,董事长制 2,联合管理制 3,委托管理制
第三章
1、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通过要约和承诺才能达到意思表达一致,形成合同生效条件是:1当事人订约时有订立合同的能力2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要求3合同的内容与目的合法4当事人的合意要真实5对价与约因
2、比较合同担保的各种方式—— 1,定金 2,保证 3,抵押 4,质押 5,留置
3、比较中国《合同法》《公约》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
违约责任必须依归责原则,来确定构成条件,决定举证责任,认定免责事由,并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
合同法
1,支付违约金2,损害赔偿3,继续履行
4,其他补救措施: 一、违约责任概述二、违约责任的种类三、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四、免责条件与免责条款五、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同
公约:1,损害赔偿 2,终止履行合同义务3,对分批交货合同发生违约的救济方法:一发价二接受三合同的形式及主要条款
4、合同旅行的基本规则有那些
1,法定义务规则 2,正确履行 3,亲自履行 4,条约规定不明的履行 5,价格变动的履行 6,不完全履行 7,情势变更
5、关于合同订立的程序,英美法与大陆法有何异同?
承诺生效的时间
英美是承诺采用“投由主义”,认定受约人用函电表示承诺时,当函电投入邮局信箱或到电报局交发时,承诺即告生效,合同同时成立大陆法认为承诺是一种意思表示,只有到达要约人处才能生效,即采用“到达主义”
要约是英美认为要约原则上对要约人没有约束力,只要在对方承诺之前,随时都可以撤回或修改,即使要约人在要约中规定了生效期,在没有效期内任何时间仍然可以撤回
大陆法认为与英美相反,大陆法认为要约原则上有约束力,除非要约人在要约中声明不受约束
1.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两部分。
2.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有何联系?
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的联系从宏观上讲就是科学技术与国际贸易的联系。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涉及的范围不断扩大,与国际经济贸易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知识产权贸易额在国际贸易中比重越来越大,国际社会陆续制定了一些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但还不够完善,各国在知识产权保护和实施方面的标准存在广泛差距,并缺乏一套处理冒牌商品贸易的多边原则、规则和纪律,这已成为国际经济关系磨擦日益严重的起因之一。而且,知识产权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转移已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转让技术、专利和商标的使用权及版权许可,含有知识产权的产品在国际贸易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一国如拥有较高水平的知识产权,有利于提高本国的技术水平、促进本国的经济发展,增加出口收入,增强国际竞争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可以通过知识产权的转让和许可促进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