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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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公布武汉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第一批)的通告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公布武汉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第一批)的通告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公布武汉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第一批)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5.07.20
•【字号】
•【施行日期】2015.09.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住房保障
正文
市房管局关于公布武汉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第一批)
的通告
各区房管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符合条件的25家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列入《武汉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第一批)》,予以公布。

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人应当从公布的名录中选择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本通告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8月31日。

有效期届满,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公布。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7月20日武汉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第一批)。

武汉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

武汉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

武汉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
近年来,安全鉴定逐渐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

房屋安全鉴定是其中一个重要领域。

房屋安全鉴定是指通过专业检测和评估,对建筑结构、质量、安全以及防火、防盗等方面进行评估,从而得出一个较为科学准确的结论。

武汉市拥有众多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以下是一些重要机构的名单。

1、武汉市建筑鉴定咨询有限公司
武汉市建筑鉴定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房屋安全鉴定的专业机构。

该单位所属科研技术人员占50%,其中很多人都拥有高工、教授等职称。

公司有多项鉴定权证,并获得多项国家和地方的荣誉称号。

该单位集建筑安全、防火、防盗于一体,是武汉市颇具实力的安全鉴定机构。

2、武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集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设计、房屋安全鉴定为一体的综合性机构。

公司下设多个鉴定中心,包括建筑工程鉴定中心、市政工程鉴定中心、房屋安全鉴定中心,以及专业技术鉴定中心等。

该公司具备设计、监理、鉴定等一系列权证。

3、武汉市建筑科学研究所
武汉市建筑科学研究所是致力于建筑工程技术的研究和推广的专业性机构。

该所拥有房屋安全鉴定和设计等多项权证,并且具备开展工程咨询、技术研究、人才培训等一系列服务的能力。

该机构下设多个鉴定研究部门,包括建筑工程、地基基础、风保护等,专业鉴定范围广泛。

总之,房屋安全鉴定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针对不同类型、规模的建筑进行鉴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上介绍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具备专业、专注和高信誉度的特点,可以帮助业主解决在建筑质量、安全性、防火、防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房屋安全鉴定申请书

房屋安全鉴定申请书

房屋安全鉴定申请书房屋安全鉴定申请书1一、申请人(单位)申请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身份证二、被鉴定房屋基本情况房屋名称房屋地址原设计用途建筑面积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层数产权所有人产权证编号备注三、申请鉴定内容申请人承诺:本人(单位)已详知《申请须知》所有内容愿按鉴定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按规定承担所需费用,并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因提供的资料与房屋实际情况不符,导致鉴定结论与实际不符,本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申请人(鉴章)年月日申请须知:1、被鉴定房须附有平面图,图上标明内外墙及尺寸,多栋房另附总平面图。

2、鉴定时,应由熟悉房屋历史或房屋情况的人员陪同,被鉴定房屋的门必须全部打开,以便鉴定人员查勘。

3、申请人须配合鉴定人员对房屋隐藏部位作出必要的开凿检查。

4、申请人(单位)办理申请时,需提交房屋产权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及租赁合同复印件各一份。

5、办理鉴定手续时,申请方按规定缴纳鉴定费。

6、申请人(单位)接到鉴定工作完竣通知后,应在五日内领取鉴定报告,超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鉴定档案不予返还。

7、受理申请后,客户中途撤销申请,鉴定费不予返还。

8、申请人填写法人单位名称或个人名字:座落地址必须填写路名及门牌号。

9、产权性质指全民、集体、私有及其它:房产关系是申请人与房屋的关系指所有权人(含产权共有人、经营管理人等)或使用人(含租赁人、拨用人等)10、房屋使用人对房屋进行改造的,必须提供房屋所有人同意改造的'书面证明。

房屋安全鉴定申请书2受理范围:房屋使用安全状况鉴别和判定。

主要依据:《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所需材料:1、房屋安全鉴定申请书;2、房屋安全鉴定协议:3、身份证明或法人委托授权证明:4、房屋产权证或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租赁合同或证明与鉴定房屋有相关民事权利的有效证件;5、设计图纸及施工技术资料或必要的检测(验)资料;6、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工作程序:1、单位(个人)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房屋安全鉴定申请书;2、受理委托,查验有关证件、资料,并签订协议;3、初始调查、现场查勘;4、检测验算;5、鉴定评级;6、处理建议;7、出具报告。

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

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

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正文:---------------------------------------------------------------------------------------------------------------------------------------------------- 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7月30日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13年9月26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安全管理,保障房屋的居住和使用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合法建造并投入使用房屋的安全管理。

房屋消防安全、设备设施的使用安全管理和违法建筑的处置,军队、宗教团体、文物保护单位以及本市优秀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风貌街区的房屋安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包括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下同)应当加强对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由房屋主管部门、相关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等构成的房屋安全监督管理网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房屋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房屋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房屋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房屋主管部门负责制订房屋安全应急抢险实施方案、组织危险房屋安全巡查、处置房屋安全突发事件、查处危害房屋安全行为等监督管理工作。

市、区房屋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房屋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落实施工区域周边房屋安全防护措施以及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查处违规装饰装修行为等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查处房屋使用中的违法建设行为。

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房屋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房屋主管部门做好本辖区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报监表格(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开工核验表-报监需知)

报监表格(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开工核验表-报监需知)

江陵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监需知根据《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导则》《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凡江陵县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之前,必须携带相关资料到江陵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在相关资料提交齐全后,我站承诺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监督登记,发放质量、安全监督通知书及监督工作方案.对未办理质监手续先行施工的建设工程,本站将及时上报县住建局,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质监手续原则上不再予以补办)一、质量报监所需资料:注明:以上资料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并提交.二、安全报监所需资料:注:以上资料由建设单位收集并提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注:此表一式三份,建设(监理)、施工各一份、监督站存档一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申报表1、上表由建设单位到安监机构领取,如实填报;2、上述表格各单位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减表格;3、工程施工中,如单位有所变更需相应注明.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审查申报表备案申报时间:说明:1、上表由建设单位到安监机构领取,如实填报;2、上述表格各单位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减表格;3、工程施工中,如提供资料有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递交;4、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及相关要求参建质[2009]87号文;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组织机构及人员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监理单位驻现场人员情况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设计单位项目设计负责人:联系电话: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检测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人:电话: 电话: 电话:年月日。

武汉市安全评价机构联系表

武汉市安全评价机构联系表

武汉市安全评价机构联系表(10家)
制造业;铁路(专用线)、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码头);食品
、农副食品、饮料加工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纺织服装、鞋、帽
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造业。

(鄂)-11-2006
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
学品及医药制造业,燃气生产及供应业,炼焦业;水利工程、水力发电业;火力发电,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二类: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公众聚集场所;金属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交通运输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邮政、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家具制造科技有限公司路。

武汉图审机构名录

武汉图审机构名录

17046
441003 襄阳 至2018年 市襄阳市高新 12月31日 区中新路5号 442000 十堰 至2018年 市人民北路22 12月31日 号 445000 湖北 至2018年 省恩施市施州 12月31日 大道155# 436000 鄂州 至2017年 市鄂城区明塘 12月31日 后路2号 435002 黄石 至2018年 市黄石港区公 12月31日 园路3号 至2018年 12月31日 448000 荆门 市掇刀区虎牙 关大道15号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类(道路 、桥梁、给水、排水、城市隧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类 道、燃气、环境卫生、公共交 。 通工程,轨道交通勘察,风景 园林专项)。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类(道路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类 、桥梁工程,轨道交通勘察) 。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类(道路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类 、桥梁、城市隧道、轨道交通 。 、公共交通工程,风景园林专 项)。 1、房屋建筑工程二类; 房屋建筑工程二类;市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类 政基础设施工程二类。 (道路、给水、排水工程)。 1、房屋建筑工程二类; 房屋建筑工程二类;市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类 政基础设施工程二类。 (道路、给水、排水工程,风 景园林专项)。 房屋建筑工程二类。
王琰
付磊
0710-3110085
10
十堰市展图勘察设计审查咨询有 限公司
17047
官宏亮
芦飞
0719-8495411、 8495412
11
湖北施宇建设工程设计审查咨询 有限公司
17043
杨施宁
彭勇
0718-8463018
12 湖北地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7014
赵林
王真新
0711-3256781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审批业务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审批业务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审批业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4.10.30•【字号】•【施行日期】2024.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审批业务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号)等文件要求,稳步推进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资质就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延长检测机构资质有效期我省检测机构资质过渡期延长至2025年5月31日。

延长期间,检测机构应保持满足原资质标准条件要求,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部门(以下简称“市州住建部门”)要加强对检测活动的监督。

二、申报时间及申报材料(一)自2024年12月1日起,开始受理我省检测机构资质申报重新核定、合并重组、简单变更、注销等事项,现有检测机构应在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按照新资质标准重新核定。

通过重新核定后新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逾期未提出申请或未通过重新核定的,原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作废。

(二)过渡期内,有简单变更(名称、注册资本金、营业执照注册地址等)、合并重组事项的,检测机构应先申请简单变更、合并重组,经审查同意后,再申请重新核定事项。

(三)自2025年6月1日起,开始受理、审批检测机构首次申请、增项、增参等事项。

三、申报方式及许可程序(一)网上申报。

检测机构应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建厅”)提出资质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021年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

2021年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

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下面是关于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的全文内容,敬请大家阅读参考。

(xx年7月30日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 ___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xx年9月26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 ___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安全管理,保障房屋的居住和使用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合法建造并投入使用房屋的安全管理。

房屋消防安全、设备设施的使用安全管理和违法建筑的处置,军队、宗教团体、文物保护单位以及本市优秀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风貌街区的房屋安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包括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下同)应当加强对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由房屋主管部门、相关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等构成的房屋安全监督管理网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房屋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房屋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房屋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房屋主管部门负责制订房屋安全应急抢险实施方案、组织危险房屋安全巡查、处置房屋安全突发事件、查处危害房屋安全行为等监督管理工作。

市、区房屋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房屋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落实施工区域周边房屋安全防护措施以及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查处违规装饰装修行为等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查处房屋使用中的违法建设行为。

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房屋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房屋主管部门做好本辖区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房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需要。

第八条本市实行房屋安全管理救助制度。

市、区人民政府设立房屋安全救助专项资金,用于对特殊困难家庭房屋安全鉴定、危险房屋治理、白蚁危害治理的适当补助。

房屋安全自查情况登记表

房屋安全自查情况登记表

附件3
肥城市城市房屋安全自查情况登记表
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章):年月日建筑名称
房屋坐落
房屋基本情况
幢号结构类型地上总层数建成时间
建筑面积
(平方米)
设计用途现实际用途
自查情况
安全隐患类
型房屋主体结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房屋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是否存在其
他房屋安全
隐患梁、板、柱、墙体等主
体结构是否有明显开
裂、变形和损伤现象
地基是否
有不均匀
沉降
有无擅自加层、
拆改、加大房屋
荷载
防雷装置是否
损坏或者擅自
拆改
电梯设施设备是
否损坏或者擅自
拆改
玻璃幕墙是否
存在安全隐患
是否占用、堵
塞消防、疏散
通道
消防设施、器材
是否损坏或擅
自拆除、停用
是否存在安
全隐患
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
安全隐患的
具体表现
管区(总村)书记(签字):村(单位)负责人(字):填表人:(签字)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结构类型”包括:砖混、框架、钢结构等。

2、“建成时间”若不明确,可填写估计时间。

3、“设计用途”包括:住宅、办公、营业、医院、教学等。

4、请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栏相应的选项中打“√”;若选择“是”,请在下面相应栏中填写安全隐患的具体表现。

房屋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名录

房屋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名录

房屋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名录一、房屋质量安全检测的重要性房屋质量安全检测是为了确保房屋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与稳定,防范潜在的安全隐患。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数量和规模不断增大,房屋质量安全问题逐渐凸显。

因此,房屋质量安全检测成为了必不可少的一环。

以下是一些具有公信力和专业性的房屋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为社会各界提供房屋检测服务。

二、全国房屋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名录1.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53年,是国家建筑行业的重要科研机构。

在房屋质量安全检测领域,具备丰富的经验和技术实力。

主要业务包括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建筑施工、建筑节能等方面的研究、检测与认证。

2.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成立于1984年,负责全国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和科研工作。

中心具有完善的检测设备和技术团队,可提供房屋结构安全、建筑材料、施工质量等方面的检测服务。

3.各地建筑科学研究院各省市的建筑科学研究院均设有房屋质量安全检测部门,如北京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等。

这些机构依据地方特点和需求,开展房屋质量安全检测工作。

4.专业房屋检测公司除了科研院所,市场上还有一些专业的房屋检测公司,如ICAS 英格尔、安居微棠等。

这些公司在房屋质量安全检测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包括房屋结构检测、渗水检测、装修质量检测等。

三、选择房屋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时的注意事项1.机构资质选择房屋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时,应优先选择具备国家认证资质的机构,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2.技术实力了解检测机构的技术实力和团队经验,以确保检测工作的高质量完成。

3.设备与环境检测机构的设备和技术环境是影响检测质量的重要因素,应重点关注。

4.口碑与案例查阅检测机构的口碑和成功案例,以了解其在行业内的地位和客户满意度。

5.服务价格了解检测机构的收费标准,确保性价比。

综上所述,在选择房屋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时,应综合考虑资质、技术实力、设备与环境、口碑及案例等因素,以确保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武汉市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武汉市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武汉市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10.10•【字号】武建[2008]196号•【施行日期】2008.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武汉市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武建〔2008〕196号)各区(开发区)建设局、建管站:现将《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月十日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汉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监督检查,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各方责任主体在安全生产中遵守和执行建设工程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实施的行业安全监督检查。

安全监督检查不代替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条安全监督检查应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推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本办法统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委托武汉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以下市、区统称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对市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对区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指导、协调。

房屋安全管理条例

房屋安全管理条例

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7月30日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13年9月26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安全管理,保障房屋的居住和使用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合法建造并投入使用房屋的安全管理。

房屋消防安全、设备设施的使用安全管理和违法建筑的处置,军队、宗教团体、文物保护单位以及本市优秀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风貌街区的房屋安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包括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下同)应当加强对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由房屋主管部门、相关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等构成的房屋安全监督管理网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房屋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房屋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房屋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房屋主管部门负责制订房屋安全应急抢险实施方案、组织危险房屋安全巡查、处置房屋安全突发事件、查处危害房屋安全行为等监督管理工作。

市、区房屋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房屋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落实施工区域周边房屋安全防护措施以及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查处违规装饰装修行为等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查处房屋使用中的违法建设行为。

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房屋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房屋主管部门做好本辖区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房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需要。

第八条本市实行房屋安全管理救助制度。

市、区人民政府设立房屋安全救助专项资金,用于对特殊困难家庭房屋安全鉴定、危险房屋治理、白蚁危害治理的适当补助。

房屋安全救助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

《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

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7月30日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13年9月26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自2014年1月1日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安全管理,保障房屋的居住和使用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合法建造并投入使用房屋的安全管理。

房屋消防安全、设备设施的使用安全管理和违法建筑的处置,军队、宗教团体、文物保护单位以及本市优秀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风貌街区的房屋安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包括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下同)应当加强对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由房屋主管部门、相关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等构成的房屋安全监督管理网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房屋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房屋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房屋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房屋主管部门负责制订房屋安全应急抢险实施方案、组织危险房屋安全巡查、处置房屋安全突发事件、查处危害房屋安全行为等监督管理工作。

市、区房屋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房屋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落实施工区域周边房屋安全防护措施以及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查处违规装饰装修行为等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查处房屋使用中的违法建设行为。

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房屋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房屋主管部门做好本辖区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房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需要。

第八条本市实行房屋安全管理救助制度。

市、区人民政府设立房屋安全救助专项资金,用于对特殊困难家庭房屋安全鉴定、危险房屋治理、白蚁危害治理的适当补助。

关于《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

关于《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

关于《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武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4.03.20•【分类】其他正文关于《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2013年4月23日在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局长何艳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就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作如下说明:一、关于制定《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的必要性房屋安全管理涉及千家万户、攸关民生。

1998年12月,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第104号令,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房屋安全管理的部门职责、管理模式、强制鉴定情形、处罚手段等,建立了危房监管巡查、强制排危等制度,推行区政府、街道、社区三级网络管理模式,对于及时发现、治理房屋安全隐患,确保房屋使用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由于该《办法》只是一部地方政府规章,出台时间早、调整范围窄,对管理实践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没有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处罚依据,已经不能适应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相当一部分七十年代以前建造的房屋和棚户区房屋已经进入超期使用阶段,这类房屋由于建造年代早,施工技术水平低,导致全市危房数量有明显上升的趋势。

截至2012年底为止,我市尚有在册危房4900余栋,建筑面积约170万平方米,有效的消除危房已经成为房屋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是随着人们对物质生活要求的提高,在房屋装饰装修中盲目追求效果和使用功能,“开门打洞”、“挖地三尺”、装饰装修拆除或者改变承重结构等损害房屋安全的行为频繁发生,如果不对此行为进行规范,明确规定哪些行为是必须完全禁止的,哪些行为是符合一定条件可以实施的,将会给房屋带来安全隐患,导致产生更多危房。

因此,需要明确房屋所有权人、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主体的责任,增强其安全意识,确保其按照规划和设计用途合理使用房屋。

单位 商铺信息登记表

单位 商铺信息登记表
保卫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经营范围




(根据实际可多选)
行业分类
旅店( )未办证留宿住所( )印刷( )印章刻制( )旧货( )废旧金属回收( )报废机动车回收( )寄卖( )
典当( )拍卖( )金银珠宝( )开锁( )汽车租赁( )机动车修理( )物流( )餐饮行业( )
场所分类
娱乐服务场所
歌舞娱乐( )经营性上网服务场所( )非经营性上网服务场所( )游戏电玩( )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电话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暂住地址
保卫人员
一般从业人员
备注
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社会团体( )群防群治组织( )其它( )
单位属性(可多选)
内保单位( )涉危涉爆单位( )涉外单位( )
是否有监控
是( )否( )
*单位性质
国有( )集体( )私营( )外资( )中外合资( )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 )个体工商户( )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其它( )
从业员工花名册
公共服务场所
桑拿洗浴( )美容美发( )按摩浴足( )茶馆棋牌( )影音经营( )酒吧( )咖啡馆( )
度假村农家乐( )
公共体育场所
体育场(馆)( )保龄球馆( )台球馆)高尔夫球场( )赛马场( )健身房( )射击场( )
游泳池( )溜冰场( )
其它公共场所
学校幼儿园( )医院诊所( )集贸市场( )党政机关( )金融机构( )风景旅游( )宗教场所( )车站港( )机场( )
社区(村):单位、商铺信息登记表(一户一档)
房屋信息

既有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

既有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
既有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年月日
基本
情况
房屋建筑名称
地址
产权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时间
竣工使用时间
设计使用年限
建筑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砖混结构□钢结构□泥瓦结构□砖瓦结构
审批验收情况
是否取得规划许可
是否资质设计
是否取得施工许可
是否无资质施工
是否有竣工验收手续
工程质量
防雷
消防
□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含群居房)□擅自改变使用功能
□居住、仓储、加工“三合一”厂房□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违法改扩建
电动车停放、充电□有□无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有□无
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有□无
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有□无
建筑结构隐患
□一般安全隐患房屋□重大安全隐患房屋□疑似危险□无危险房屋
规划条件核实
人防
使用
情况
建筑层数
规划批准层数(层)
实际建成层数(层)
建筑面积
规划批准层数(平方米)
实际使用面积(平方米)
使用用途
规划审批用途
实际使用用途
外墙是否有脱落
外墙是否有裂缝
内墙是否有脱落
内墙是否有裂缝
大梁是否有裂缝
柱子是否有裂缝
地基是否有裂缝
地基是否有倾斜
地基是否有裂缝
排查情况
建设隐患
□“四无”建筑(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
消防
设施
灭火器
有□无□数量:
设置位置
室内消火栓
有□无□数量:
设置位置
应急照明
有□无□数量:

施工许可办理相关表格(质量、安全、踏勘等)

施工许可办理相关表格(质量、安全、踏勘等)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工程类别:工程编号(章):管理部门(章):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并联审查通知书————————项目已报建,请到施工图审查集中受理窗口办理人防设计、防雷设计、园林设计、施工图设计并联审查相关事宜。

受理地点:联系电话: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受理通知书×××(建设单位):×年×月×日收到你单位送审的×××项目(送审号年号-专业代号-流水号)下列资料:1、2、3、……经查收,所送上述资料基本符合审查条件。

该项目设计等级为特级,我单位提交审查意见书(或审查合格书)时限为×个工作日。

提交审查意见书(或审查合格书):×年×月×日。

建设单位签收人:联系电话: Email:审查机构经办人:联系电话: Email: [注]:1、此文书可作为接收施工图审查送审资料和接受建设单位委托任务的凭证。

2、提交审查意见书、审查合格书的时间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第一次送审未合格项目,上述送审资料在复审过程中可暂存本审查机构。

4、此文书一式二份,双方签收后,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留本审查机构。

(施工图审查机构)×年×月×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填表说明1.表一“建设规模”栏,房屋建筑工程,填写该工程的建筑面积,其它工程,填写工程体量。

2.表一“结构类型”栏,填写结构类型及层楼。

3.表一“施工总包单位”栏中,填写施工总包单位名称及施工及该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姓名。

4.表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资金保函或证明”3栏,填写证件的编号,并由发证机关经办人验原件,留复印件。

5.表二“施工现场条件踏勘”栏,填写施工现场踏勘合格单编号。

6.表二“施工、监理合同”栏,填写施工、监理合同备案编号。

住户信息登记表(一标三实)

住户信息登记表(一标三实)
社区(村):

屋 信 息
网格
房屋地址街(路)号(栋单元 号)
宀口口、人自用()出租()闲置()其他租借用
房屋用途()其他()
产权类型
单位()个人()产权不明()
户号
单位产权单位名称
负责人姓名
身份 证
号码
联系
房主姓名
户籍 详址
电话
承租人
号码
房屋类型
单元楼()筒子楼()别墅()自建小楼()独立 平房()四合院平房()临时工棚()其他()
住户信息登记表一户一档网格房屋地址宀口口人自用出租闲置其他租借用房屋用途其他产权类型单位个人产权不明单位产权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身份号码联系房主姓名户籍电话承租人号码房屋类型单元楼筒子楼别墅自建小楼独立平房四合院平房临时工棚其他房屋结类型框架砖混土墙材夹壁其他房屋面积平方米房屋类别套房平房地下室通天房其他房屋住宅商业办公工业综合仓储其他安全严重一般身份证号与户主户籍详址电话政治面貌文化程度婚姻工作单位备注身份证号流入原因户籍详址电话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时间预计离开时间工作地点111说明
房屋结 构类型
框架()砖混()土墙() 立材夹壁()其他()
房屋
面积
平方米 间
房屋类别
套房()平房()地下室() 通天房()其他
房屋 用途
住宅()商业()办公()工业()
综合()仓储()其他
安全 隐患
严重()一般()
安全()
户籍人口信息
姓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与户主 关系
户籍详址
电话
民 族
政治 面貌
文化 程度
婚姻 状况
人户 状态
工作单位
备注
流 动 人 口 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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