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岗位培训学时标准的规定

各岗位培训学时标准的规定
各岗位培训学时标准的规定

各岗位培训学时标准的规定

文件编号:FZ-HR03-002

版次:第1.0版

制订部门人事行政部

制订人________ 张丽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行日期2012年6月1日

为进一步加强培训管理,确保培训规范化,经研究决定,特规定如下:

量化培训时间:

参加培训是每个员工的权利与义务,也是公司福利的体现。根据不同岗位,公司将其需参加培训学时及需安排培训学时进行规定,即培训学时标准。培训学时标准以一年为一个周期,具体如下:

1、各岗位参加培训学时标准:

2、各岗位作为内训师培训员工学时

质量体系工程师(限2012年)180学时

二、加强日常跟踪记录:

人事部须建立个人培训档案,及时记录相关数据(培训时间、项目、学时、培训成绩、有无违纪等)。每月将相关人员培训情况进行公布。

三、强化结果运用:

培训学时、考核成绩与绩效管理及岗位晋升充分挂勾,是绩效管理及岗位晋升的重要依据。凡未达到规定学时的人员,绩效考核为最末级,下一年度内暂停晋升。

四、本规定由人事行政部制定并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监理人员岗位培训规定

编号:SM-ZD-80184 监理人员岗位培训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监理人员岗位培训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培训计划 1.1监理项目部制订培训计划。 监理项目部培训计划主要以监理工作范围、工程特点、技术特点培训、监理项目管理部66KV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与规定、监理项目管理部66KV工程规程、规范和标准培训等为主。监理项目部培训计划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交项目部所属部室备案。 1.2培训计划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调整的计划要按原批准权限进行审批。 1.3本工程开工前,监理项目部应监督检查施工项目部,并组织全体监理人员进行工作培训、学习,学习建设单位及业主项目部、监理公司有关文件及工作要求。所有监理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在此基础上,总监理工程师做好本工程的特殊岗前培训,培训内容要围绕项目的技术要求和工程的特点进行,以提高监理人员的创优意识和监理业务水平。

关于《江苏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定稿)

苏州市关于《江苏省教师培训学时认定 和登记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在我市全面实施《江苏省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苏州市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及其它教育机构的教师和校长。 第二条参加教师培训,是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培训以补充、更新、拓展教师专业发展方面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具体内容依据教师专业标准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确定。 第三条教师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包括: ㈠参加进修班、培训班或者研修班; ㈡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修; ㈢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 ㈣出国(出境)进修、考察、培训、交流; ㈤单位组织的业务学习(校本研修)和有考核的自学; ㈥接受现代远程教育;

㈦发表专著、发表论文、参加课题研究、教学成果获奖、教学技术发明获奖,为县级以上教师培训授课、开公开课或示范课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等教学竞赛获奖; ㈧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 第四条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人事(师资)部门负责本区域教师培训的计划制定、组织管理和考核、登记、上报等工作,并指定辖区内专业教师培训机构按年度实施。 第五条教师培训的级别按培训组织部门的级别确定。主要包括:校本培训、县级培训、市级培训、省级培训和国家级培训。 第六条教师培训实行自然年度学时验证制度。每年进行一次教师继续教育验证,一般安排在下半年。验证合格标准为:以连续5年为周期(即验证当年及前四年),总学时不低于500学时,其中县级以上培训学时不少于250学时。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每五年到企业实践累计不少于5个月,累计满1个月计县级以上培训50学时,5年累计不超过250学时。 第七条培训项目设置,应明确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和学时等内容。由培训机构提交培训方案,经培训管理职能部门审核,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予认定。 第八条教研、科研、电教、装备等其它教育机构组织的教师培训须纳入同级教师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统一部署,集中或分别组织实施。未纳入规划、计划的不予认定。 第九条校本培训由学校按年度制定计划,报所属教育行政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增加管理者及职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普及职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发挥自防自控的自我保护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三、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3号令 3.3《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四、定义 4.1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4.2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4.3 其他从业人员(简称“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外,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

五、职责 5.1 安全部负责编制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以及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且按培训计划实施落实。 5.2 各单位负责保存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5.3 各单位负责组织新入厂员工、内部转岗员工、外来临时务工人员的厂级安全培训;公司负责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申请办理、复审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5.4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上岗人员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的实施。 5.5安全部负责各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六、内容与要求 6.1三级安全教育 6.1.1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6.1.2新入厂职工的公司安全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和安全部负责;厂级安全培训由各单位安全科负责;车间级安全培训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培训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6.1.3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厂级、车间级均为16学时,班组级为40学时,合计72学时。 6.1.4新入厂职工应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

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实施细则

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实施细则(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的认定工作,现制定本细则。 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是指对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进行的以补充、更新、拓展知识,增强创新能力,提高其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发展为目的的教育和培训。 二、专业技术人员平均每年脱产或者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72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0学时。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单位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制的,继续教育的实施周期与职务聘任周期一致。周期内学习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自学。 三、继续教育的形式。 1.参加进修班、培训班或者研修班; 2.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修; 3.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 4.出国(出境)进修、考察、培训; 5.单位组织的学习和有考核的自学; 6.接受现代远程教育; 7.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 四、继续教育的学时认定标准。 (一)参加由市人事部门认定的各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学习,按其批准学时数认定。 (二)参加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举办的进修班、培训班、研修班,每天按8学时认定,一次最多认定两年的学时。在继续教育证书登记时,参加进修、培训、研修人员需提供举办单位发放的培训证、结业证或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或攻读学位的,对当年参加学习的人员可在学习结束后一次性按72学时予以认定。在继续教育证书登记时,由学员提供学校出具的成绩单或证明材料(包括学员当年参加学习时间、所学课程及成绩)。取得毕业或结业证书的,从毕业当年起认定三年内有效。 (四)参加各类专业高级研修班的,每天按12学时予以认定,一次最多认定两年的学时。在继续教育证书登记时,参加学习人员需提供研修班颁发的结业证、培训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加各类国内学术讲座、学术会议的,全国性学术讲座(会议)每天按12学时予以认定;省级区域性学术讲座(会议)每天按10学时予以认定;市级区域性学术讲座(会议)每天按8学时予以认定;参加国际性学术讲座、学术会议的,每天按16学时予以认定。一次最多认定两年的学时。在继续教育证书登记时,需提供参加讲座、会议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参加国内进修学习的,每月按36学时予以认定;出国进修学习的,每月按72学时予以认定,一次最多认定两年的学时。在继续教育证书登记时,参加进修人员需提供进修单位发放的培训证、结业证或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七)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员,每通过一门考试,可按36学时予以认定。在继续教育证书登记时,需出具准考证和考试成绩单原件。 (八)论文、著作学时认定标准: 1.论文:学时认定标准按文章发表的刊物级别计算 国外及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专业刊物每篇计算24-20学时,省级专业刊物(核心期刊)每篇计算12-10学时。 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每篇计算16-12学时。 市级学术刊物每篇计算10-6学时。内部刊物每篇计算6-4学时。 以上范围中的个案报道、论文摘要按以上级别的20%得分递减。 会议论文(大会宣读)每篇按6学时认定,会议收录文章摘要或列题按8学时认定。 2.专著:每1000字按3学时认定。 3.译文:每1500字按3学时认定。 4.出国考察报告、专题调研报告,每1500字按3学时认定。 (九)成果及专利学时认定标准: 1.获得各级政府授予的科技进步奖,按获奖级别认定学时,同一级别各等级之间相差12学时,成

市关于省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市关于《###省教师培训学时认定 和登记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根据《****省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及苏州市有关实施细则的精神,为在我市全面实施《****省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市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及其它教育机构的教师和校长。 第二条参加教师培训,是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培训以补充、更新、拓展教师专业发展方面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具体内容依据教师专业标准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确定。 第三条教师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包括: (一)参加进修班、培训班或者研修班; (二)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修; (三)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 (四)出国(出境)进修、考察、培训、交流; (五)参加省、市、县等教学业务单位组织的研修活动(县级以上研修)和单位组织的业务学习(校本研修); (六)接受现代远程教育和有考核的自学; (七)发表专著、发表论文、参加课题研究、教学成果获奖、

教学技术发明获奖,为县级以上教师培训授课、开公开课或示范课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等教学竞赛获奖; (八)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 第四条教育局人事师资科负责本市教师培训的计划制定、组织管理和考核、登记、上报等工作,****市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按年度实施。 第五条教师培训的级别按培训组织部门的级别确定。主要包括:校本培训、县(区)级培训、市级培训、省级培训和国家级培训。 第六条教师培训实行自然年度学时验证制度。每年进行一次教师继续教育验证,一般安排在十二月底。验证合格标准为:以连续5年为周期(即验证当年及前四年),总学时不低于500学时,其中县级以上培训学时不少于250学时。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每五年到企业实践累计不少于5个月,累计满1个月计县级以上培训70学时,5年累计不超过350学时。 第七条县级培训项目逐步推行项目化管理制度。培训方案应明确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和学时等内容,在提交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后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未经审核和公布的不予认定。 第八条教研、科研、电教、装备等教育机构组织的教师培训须纳入****市教师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统一部署,分别实施。未纳入规划、计划的不予认定。 第九条校本培训由学校按年度制定计划,报市教师发展中心审核批准后实施。未经审核批准的不予认定培训学时。因故未

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三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中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事劳动部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监督安全培训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教育,懂得《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第四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经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方可任职。 第五条培训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隐患的识别能力,加强安全意识以及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处理能力。 第二节安全培训 第六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及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由国家、省、市批准单位培训

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按照《特种工种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特种作业范围及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要求见附件1《特种作业范围及人员要求》。 第九条从事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人员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条新招员工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新招员工必须要经过三级教育,由安全部门对其进行初步安全教育,经理论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安全相关的工作,安全部门的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在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前,各部门及班组负责人对其进行岗位培训、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并在实际操作3个月后,具备熟练掌握能力,方可独立上岗。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对其进行专业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员培训的内容包括: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危险源管理、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附件二: 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标准 按照《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皖人发…2001?30号)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72学时,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凡当年参加下列形式的脱产学习,可认定相应学时。具体形式及学时认定如下:1.参加学历、学位教育或课程进修,凡考试考核合格者,每门课认定15学时。 2.参加学术会议:参加国家部委举办的学术会议认定6学时,参加省级学术会议认定5学时。 3.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 国家级课题(项目)。主课题(项目)组人员:按职责大小排序(下同),前5名,每年分别认定72学时、60学时、50学时、40学时、36学时;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40学时、35学时、30学时。 省级课题(项目)。主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72学时、60学时、50学时;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30学时、25学时、20学时。 4.出版著作(译作)或发表论文: 出版著作(译作)每万字认定5学时。 发表论文(译文):在国家级刊物上每千字认定5学时;

在省级刊物上每千字认定3学时。 5.参加职称晋升计算机应用能力或外语考试合格者,一次性认定继续教育学时36学时。 6.集团公司以上科技成果奖: 获国家级、省级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认定35学时、30学时、25学时。 获市(厅)级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认定30学时、25学时、20学时。 获集团公司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认定25学时、20学时、15学时。 获集团公司“五小成果”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认定15学时、10学时、5学时。 参加学术会议及课题研究者的继续教育学时认定需提供会议通知或课题(项目)文件复印件。出版著作(译作)或发表论文者的继续教育学时认定需提供出版著作(译作)或发表论文原件。科研成果和“五小成果”获得者需提供证书(文件)原件。 摘自《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皖政…2000?24号)等文件

岗位培训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8079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岗位培训制度标准版本

岗位培训制度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运行人员和检修人员必须做到“三熟三能”,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三熟: ①熟悉设备及系统情况; ②熟悉操作和事故处理; ③熟悉本岗位规程制度。

三能: ①能分析运行情况; ②能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 ③能掌握一般的维修技能。 检修人员三熟: ①熟悉设备的系统和基本原理; ②熟悉本岗位的规程制度; ③熟悉检修的工艺、质量和运行知识。三

能: ①能熟练地进行本工作的修理工作和排除故障; ②能看懂图纸和绘制简单的加工图; ③能掌握一般的钳工工艺和常用材料性能。 二、对新值班人员,必须经过现场基本制度的学习,现场见习和跟班实习,并经过考试合格,县(市)电力局审查批准,才能独立担任值班员工作。 三、对新进厂的学徒应由安教科组织进行劳动纪律和安全知识的教育,认真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部分及有关规程制度。通过短期学习“安规”考试

合格后方能分配到各变电站进行现场培训。 四、学徒进入变电站后,在现场见习阶段,要指定专门师傅指导,学徒在师傅指导下做简单的工作,如:抄表、清扫设备、巡视设备、打印卫生等。不允许操作设备或联系运行业务。见习完毕后,必须通过考试,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应进行第二次见习。现场见习考试合格后,准许在师傅或有经验的值班人员的领导下监护下跟踪实习,逐步参加实际操作。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现场技术培训工作: 1、组织技术学习、技术讲座,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运行规程和有关规程制度,学习事故通报和障碍、异常运行资料及反事故措施,学习现有设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X X X X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管理人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预 防和控制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等, 力,安全培训由项目部负责,并经培训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第二章培训种类、时间和内容 第八条三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1.三类人员是指:A类为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包括法人、总经理、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总工 程师;B类为项目主要负责人,主要包括项目经理、现场执行经理;C类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包括公司安全总监、安全主管部门人员、项目安全总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 2.三类人员必须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取得相应类别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初次

参加“三类人员”考核的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不少于32小时;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格并取得相应类别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负责人每年应参加不少于12学时的安全继续教育;项目负责人每年应参加不少于30学时的安全继续教育;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参加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继续教育。 3.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⑴企业主要负责人: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安全生 故教训。 2.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本单位概况,施工生产或工作特点,主要设施、设备的危险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岗位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以往的事故教训。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2.特种作业资格证的有效期为6年,每2年复审培训一次 3.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第十一条岗前安全培训 施工班组在每天上岗前必须进行的安全教育活动。 第十四条其他安全教育 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品种投产使用前,各主管部门要写出相应的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的岗位工作; 2.对脱离操作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待岗等)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操作者,应进行岗

继续教育学时的认定

继续教育学时的认定 (一)有以下情况者,以一天6小时计算继续教育学时 (连续脱产学习6学时或同一学习内容连贯累计达6学时以上的继续教育方可登记)。 1.全脱产进修、培训学习; 2.参加学术研讨会者; 3.参加单位计划安排的新技术、新知识、新信息系列讲座,并有听课笔记者。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同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时。 1.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学时在30学时以上系列讲座的主讲人(评聘教师系列人员除外,须附讲稿); 2.取得福建省干部英语考试或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者,或厦门市高、中级职称外语考试、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资格计算机水平考试合格证书者; 3.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已投产见效项目的主要贡献者(前3名); 4.经地(厅)级以上部门鉴定的科技攻关项目的主要贡献者(前3名);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同完成近三年的继续教育学时。 1.全脱产进修、培训学习,时间在3个月以上者; 2.获得以下各等级奖的主要完成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科技理论奖、国家国际合作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奖,或省、部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或厦门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说明:主要完成人按以下不同情况分别为:获奖项目完成人不足8人的,取前3名;获奖项目由8至10人完成的,取前4名;获奖项目由10人以上(不含10人)完成的,取前5名(以下类同)。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参照执行。 3.出版个人专著者; 4.参加在职学习,取得国家教委承认的大专(含专业证书班)以上学历者; 5.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已投产见效项目的主持人; (四)自学的学时计算。 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应写出有一定水平的自学笔记、读书报告等,经所在单位评定认可,每2000字折算6个学时。 (五)论文、著作、译文、考察报告的学时计算。 1.论文(要求2000字以上),学时依据文章发表的刊物级别按以下标准计算; 国外和国家级专业杂志及省级学报72学时/篇 省级专业刊物及全国专业学会、协会论文汇编72学时/2篇 地市(厅)级学术刊物及全省专业学会、协会、年会论文汇编72学时/3篇 2.译文,按发表译文每1500汉字折算6学时。 3.出国考察报告、专题调研或考察报告,每1500字折算6学时。 4.合作出版专著,按合格者实际完成篇幅,每1500字折算6学时。 说明: a.会议论文(大会宣读)按第一款中的分类降一级折算学时(须提交会议组织者证明及原论文稿); b.合作发表文章的,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分别按60%和40%计算学时。 (六)成果、专利及参加“五大”学习的学时计算 1.获得以下各等级奖的主要完成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可按完成72学时计算: 省、部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地、市级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省直厅(局)级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厦门市科技进步奖二、三等奖,厦门市辖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参照执行。 2.获得中国专利局授予权的专利项目,按以下标准计算学时: 发明专利72学时/项 实用新型专利72学时/2项 外观设计专利72学时/3项 3.同时获得成果及专利的项目,只能就一方取得学时。 4.参加“五大”(函大、职大、业大、刊大、电子)、自考学习者,每结业一科按20学时计算。

岗位职责作业指导书岗位培训要求和上岗标准

(岗位职责)作业指导书岗位培训要求和上岗标准

作业指导书--岗位培训要求和上岗标准 1.设计师 1、具有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专业或相当于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专业毕业的人员。 2、具有多年装饰装修设计专业实践经验。 3、独立担当过较大型的有壹定技术难度的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工作。 4、有壹定的组织及管理协调能力。 5、有壹定的文字表达能力。 6、工作负责,责任心强。 7、设计思想活跃敏捷,有创新意识。 8、有施工现场协调及实践经验。 2.项目经理 1、具有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能力,内外关系的协调能力,认真履行工程合同。 2、熟悉公司的质量体系文件,抓好施工现场组织管理及国家,地方的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 3、经过省市建设局项目经理培训,取得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依据“建筑施 工 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1995年1月7日建建[1995]1号文、取得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者,方可上岗。 3.项目部技术负责人 1、熟悉国家有关装饰的法规及省市的有关规定。 2、能独立地组织装饰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和执行,要有处理壹般

技术问题的能力。 3、具备组织图纸会审、实施的能力。熟悉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要求且能组织实施。能编制装饰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熟悉机械设备的壹般性能和管理。 4、具有壹定的计量器具使用及管理知识。 5、能独立主持现场工程例会,协助解决各专业装饰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能独立处理工程壹般质量、安全事故。 6、能承担审核技术核定单及设计变更且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监督的责任。4.项目施工负责人 1、熟悉国家的装饰法令、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 2、应具备施工员(或安全员)资质,能独立编制安全交底,安全技术方 案和安全措 措且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管理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应具备单位工程开工、施工组织能力,签署起草工期,且能够根据施工条件的不同及时调整施工力量,履行合同工期。 4、能独立主持现场工程和安全例会,协助解决各专业施工中提出的问题,独立 处理 装饰工程壹般安全质量事故。 5.施工员 1、应熟悉国家有关装饰施工规范,且全面掌握公司制定的安全、技术、质量等管理制度。 2、应具备组织现场施工,合理安排工序的能力。

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学校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

西湖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安全教育意见与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安全教育制度如下:安全教育领导机构 成立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解决安全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组长:朱宏利 成员:李诗云陈先奎邱福成各班班主任及全体教师 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知识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常识教育等。特别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楼道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三、安全教育主要形式 1、教师会。利用例会、教师安全专题会、暑期教师会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技能培训。 2、学校集会。一般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全校学生集会,总结本月安全工作,安排下月安全注意事项。 3、专题报告会。邀请有关部门来校作专题安全知识报告。

4、班会。各班利用班会,结合本班实际,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 5、板报、图片展览、安全教育光盘等多种形式,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 6、体育课、综合实践活动课、理化生实验课。课前有关教师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项教育。 四、安全教育职责 一、团队工作职责 1、利用橱窗、板报、教师会等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2、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依法执教,热爱学生,面向全体,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进行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 4、学生离校及时播放安全提示。 5、每学期做一次交通安全、法制等教育报告。 6、每学期举办一次法制、安全教育图片展览。 7、每学期举行一次交通法规、法律常识、消防知识、安全知识为内容的知识竞赛或讲座。 8、每学期组织观看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录像片。 9、定期指导或召开安全教育专题班会、团会。 二、教务处职责 1、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

贵州省人事厅文件 黔人通【】290号 关于下发《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人事(人事劳动)局,省直各部门,全省各企业、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下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00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通知 贵州省人事厅办公室 12月18日印发共印600份 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 管理办法(试行)

为不断完善继续教育管理制度,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和实际效果,推进继续教育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根据《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结合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学时授予与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学时要求 1月起,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时制,继续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活动,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时间每年为72学时,5年内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时间每年为32学时,5年内累计不少于160学时。 二、学时授予标准 (一)经各级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各部门、单位、行业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各种培训、进修等继续教育活动,经考核、考试合格,均按课程或内容规定的学时数计算;考核、考试不合格的,不计算学时。 (二)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脱产、半脱产或进修,按实际学习学时计算。 (三)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科研、设计、管理工作的获奖成果或正式发表的论文、出版论著、译著等,均可折算为继续教育学时。(以下分值均是独立完成时的分值,若是合作完成的,需按其每人工作量比例分计学时)。

岗前培训内容及指导标准

新员工入职培训内容及指导标准 为加强新入职员工的管理,使其尽快熟悉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职责,熟练掌握和使用本职工作的设备和办公设施,达到各岗位工作标准,满足公司对人才的要求。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新员工入职培训内容及指导标准。 二、报到培训

四、公司整体培训:(人力资源部负责--不定期) 1、公司历史与愿景、公司组织架构、主要业务。 2、公司政策与福利、公司相关程序、绩效考核。 3、公司各部门功能介绍、公司培训计划与程序。 4、公司整体培训资料的发放,回答新员工提出的问题。 五、新入职员工事项指导标准 1、如何使新进人员有宾至如归的感受 当新进人员开始从事新工作时,成功与失败往往决定其最初数小时或数天中。而在这开始的期间内,也最易于形成好或坏的印象。新工作与新上司也和新进员工一样地受到考验,所以主管人员成功地给予新聘人员一个好的印象,也如新进人员要给予主管人员好印象同样的重要。 2、新进人员面临的问题 1)陌生的脸孔环绕着他; 2)对新工作是否有能力做好而感到不安; 3)对于新工作的意外事件感到胆怯; 4)不熟悉的人、事、物,使他分心; 5)对新工作有力不从心的感觉; 6)不熟悉公司规章制度; 7)他不知道所遇的上司属哪一类型; 8)害怕新工作将来的困难很大。 3、友善的欢迎 主管人员去接待新进人员时,要有诚挚友善的态度。使他感到你很高兴他加入你的单位工作,告诉他你的确是欢迎他的,与他握手,对他的姓名表示有兴趣并记在脑海中,要微笑着去欢迎他。给新进人员以友善的欢迎是很简单的事情,但却常常为主管人员所疏忽。 4、介绍同事及环境 新进人员对环境感到陌生,但如把他介绍与同事们认识时,这种陌生感很快就会消失。当我们置身于未经介绍的人群中时,大家都将是如何的困窘,而新进人员.同样地也感到尴尬,不过,如把他介绍给同事们认识,这个窘困就被消除了。友善地将公司环境介绍给新同事,使他消除对环境的陌生感,可协助其更快地进入状态。 5、使新进人员对工作满意

2017学时认定细则

2017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细则 按市人社发(2016)188号、市人社发(2017)48号文件精神,依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现就做好2017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凡参加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人员近五年继续教育学时应不少于360学时。 (1)继续教育学时计算起始时间:2012年1月一2017年10月(截止日期以证书日期为准)。 (2)公需课培训每年必须完成学习不少于24学时,近五年累计不少于120学时。 (3)专业课继续教育学时近五年不少于240学时。其中:市级以上不少于96学时,校本培训 不多于72学时。 二、专业课继续教育级别判定。 1、市级以上培训:国培、省培、市培,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及市教育局各处室、市人社局各处室、省市培训基地培训项目计做市级以上培训(认定时以培训证书印章为准)。跨区县培训按市级以上培训对待。 2、区级培区县教育局、区县人社局、区县教育局各科室、区县人社局各科室组织的各类 培训均计做区县级培训。跨校培训按区级以上培训对待。 3、校级培训:校本研修学时计算以学校相关证明及支撑材料为准 三、认定细则 学时认定以证书或文件为主。具体要求:

1、证书或文件注明学时数的,按实际记载学时数计算; 2、证书注明学习天数的,学时数二天数X 8学时; 3、证书注明学分的,学时数二学分X 8学时; 4、证书同时注明学习天数、学分或学时数的,学时数计算就低不就高; 5、行业组织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由主办单位认定(提供主管部门文件); 6学历进修的,学位教育或课程进修的,考试成绩合格,每门课认定15学时; 7、参加国家部委举办的学术会议认证12小时。有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6学时;论文2000字以上的,另加8学时。 参加省级学术会议认证8学时。有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4时;论文2000字以上的,另加6时。 8、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 国家级课题(项目): 主课题(项目)组前5名每人每年分别认证64学时,56学时,48学时,40学时,32学时; 子课题(项目)组前3名每人每年分别认证48学时,40学时,32学时。 省级课题(项目): 主课题(项目)组前5名每人每年分别认证56学时,48学时,40学时,32学时,24学时; 子课题(项目)组前3名每人每年分别认证40学时,32学时,24学时。 市级课题(项目): 主课题(项目)组前5名每人每年分别认证48学时,40学时,32学时,24学时,16学时; 子课题(项目)组前3名每人每年分别认证32学时,24学时,16学时。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全体管理、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树立安全生产的思想,掌握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知识,增强保护自己及不伤害他人的技能,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教育和培训对象包括: (一)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新入职员工、在岗作业人员及其他形式劳动用工和代培人员; (三)作业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人员; (四)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流程投入使用前,相关管理、操作人员; (五)特种作业及特殊岗位人员; (六)相关方人员及外来人员。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统一管理和资料存档;各单位或部门负责本单位或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人员的一级安全培训工作的实施;各单位或部门负责本单位或部门人员的二级、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安全教育工作的实施。 第五条财务人事部负责协调安排新员工接受各级安全教育并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设施;按要求明确从业人员岗位标准。 第六条其它相关对外的部门负责协调安排外来施工人员接受相关安全教育,各部门负责对口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的培训教育。 第七条财务人事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相关费用的保障。 第三章管理组织 第八条培训教育管理 (一)各单位或部门应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二)公司所有在岗人员全部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每年按要求完成再培训规定学时,未经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全部经过相应的培训,外来施工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作业。 (三)每年12月底,各单位及各部门根据实际培训需求情况,向安全环保部申报下年

培训岗位标准

支架工培训达到的标准 一、岗位责任制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搞好自主保安和互助保安,不伤及他人、保护自己。液压支架工必须熟悉液压支架的性能及构造原理和液压控制系统,通晓本工种操作规程,能够按照完好标准维修保养液压支架。 2、操作支架前,通知支架周围的人员撤离被操作的支架,并最少隔一个支架的距离,支架动作时,禁止人员通过;遇紧急情况,需停止整个支架动作时,可在任一支架的PM4、EEP上或立柱上按急停按钮,使PM4、EEP断电,停止支架动作。 3、液压支架工要与采煤机司机密切配合。移架时如支架与采煤机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应要求停止采煤机。 4、移架前要检查支架、顶板、煤壁的状况,清理好架前、架间的浮矸。 5、移架要按照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移架,拉架、推溜过程中要严防挤坏电缆、水管、支架胶管等。 6、顶板破碎压力大时,支架工要求带压移架,如煤壁片帮时要及时拉超前架,并及时伸出伸缩梁、护帮板,片帮较深时,要人工作超前防止冒顶。 7、移架时,严谨损坏侧护板或发生咬架、死架和支架超高,支架拉成一条直线,误差不超过150mm,支架中心距1.5m,误差不超过50mm,严防倒架,支架必须升紧保证立柱初撑力。 8、溜子推成一条直线,推溜滞后采煤机后滚筒15-20m。 9、推移刮板机机头、转载机时,必须通知刮板机机头维护工和皮带机尾操作工后,方可推移刮板机和转载机。 10、跑冒滴漏及时处理好,保证支架完好,交班时向接班人员汇报本班支架

使用状况。 11、杜绝“三违”事故和各类人为责任事故,保证安全生产。 二、达到的标准 1、熟知支架的结构、原理、性能及参数。 2、熟知支架工岗位责任制。 3、会操作支架电液控按钮和本架操作按钮。 4、掌握支架完好标准和支架标准化要求。 5、液压支架工要与采煤机司机密切配合。 6、掌握支架日常维护内容。 7、掌握支架常见结构件、液压系统、电气系统等故障排除和解决问题方法。 8、每天独立操作支架不少于20架,每天掌握一种常见故障排除和解决方法记录在笔记本上便于检查以及作为考核标准。

宿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

宿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试行) 发布人:泗洪县教育局培训 发布时间:2013-06-17 10:47:15.0 宿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 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的认定工作,推进继续教育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继续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平均每年脱产或者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72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公共科目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在一个任职周期内(一般为3年),应参加不少于一次公共科目的学习。专业科目培训主要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 二、继续教育形式 (一)参加进修班、培训班或者研修班; (二)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修; (三)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 (四)出国(出境)进修、考察、培训;

(五)参加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教育; (六)网络远程教育; (七)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 三、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标准 (一)参加由市人社局举办的公共科目必修课程培训的,考试合格者凭《宿迁市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合格证》,每门科目计72学时。 (二)参加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考核、职称英语考试以及各类职称资格的专业或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的,凭相关文件和有关证书,每项计40学时。 (三)参加由市人社局认定的各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学习,按其批准学时数认定。 (四)参加有关培训、进修、研修并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凭举办单位发放的结业证书和学习班课程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全脱产培训每天计6学时,半脱产培训每天计3学时。 (五)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的,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计100学时,分两年登记。未毕业,但单科结业的,凭自学考试委员会或承办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须注明专业、课程名称、考试时间、学习成绩等),每科计10学时。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考试成绩单原件,每通过一门考试计15学时。 (六)参加经所在单位认可的业务考察、专题调研,需递交考察报告或调研报告,经所在单位(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按实际考察时间(路程时间除外),每天计6学时。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技术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教育和培训的时间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 (2)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个40学时; (3)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是; (4)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15学时; (5)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6)待、转、换岗重新上岗,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7)新工人的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15学时、20学时。 2、教育和培训的形式与内容 教育和培训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公司、工地、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电工、焊工、机修工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程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3、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1)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三级安全教育是每个刚进企业的新工人必须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即企业)、项目、班组这三级。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公司级。新工人在分配到施工队之前,必须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的一般教育: 2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 3)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等。 项目级。项目级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项目以后进行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建安工人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生产要求: 4)在施工程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生目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班组级。岗位教育是新工人分配到班组后.开始工作前的一级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本人从事施工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友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2)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班组安仝生产、方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 4)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防用品的使用要求。 三级教育的要求: 1)三绒教育一般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2)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3)给每一名职工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着双方签字后入册。 (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生技术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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