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如何与市场销售对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产品如何与市场销售对接

近日,甘肃省省农牧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衔接,着力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链条。

农业部门负责做好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监管,包括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收购、贮藏、运输过程的监管职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做好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管,包括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收购、贮藏、运输过程的监管职责。

各地农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共同研究解决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职能交叉和监管空白问题,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细化任务分工,消除监管空白,形成监管合力。

农业部门将完善农业投入品监管、产地环境管理、种植养殖过程控制、包装标识、食用动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等制度规范,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将有效期内“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标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植物检疫证书、生产主体开展产品自检和委托检测出具的产地合格证明作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的基础条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与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相对接的市场准入制度,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将查验农业部门认可的作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基础条件的质量合格证明作为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的基本条件。

此外,农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同建立、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制度和监管统计制度,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县、乡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建立相应的考核规范和评价机制。

当前,无公害农产品的产生和我国新型微生物肥料的使用息息相关。近几年,我国微生物肥料产能以年增长10%以上的速度快速稳定发展。金宝贝菌肥、果蔬增甜剂、生根剂、苗木营养土发酵剂、大棚升温剂、沼气发酵助剂、食用菌栽培料发酵剂等也是响应农业发展防线所研究出的高科技产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