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废料废管理规定
车间生产废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车间生产废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保障生产环境整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车间所有生产废料的收集、处理、储存、回收和利用等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环保、节约、高效的原则,确保生产废料得到合理处置。
第二章废料分类及收集第四条生产废料分为以下几类:1. 有害废料:包括废油、废酸、废碱、废溶剂、废电池等;2. 一般废料: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木材等;3. 废包装物:包括废纸箱、塑料袋、编织袋等;4. 废设备、废材料:包括报废设备、废零件、废材料等。
第五条各部门应按照废料分类标准,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分别收集到指定的容器中。
第六条废料收集容器应标识清楚,并定期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第三章废料处理与储存第七条废料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有害废料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2. 一般废料应进行资源化利用或集中处理;3. 废包装物应分类回收,降低环境污染。
第八条废料储存应遵守以下规定:1. 废料储存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保持通风、干燥、防火、防盗;2. 废料储存应按照种类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3. 废料储存时间不宜过长,应定期检查,防止过期或变质。
第九条废料处理与储存工作由车间指定专人负责,并定期向相关部门汇报。
第四章废料回收与利用第十条废料回收与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优先回收可利用的废料,提高资源利用率;2. 废料回收应保证质量,确保回收产品符合相关标准;3. 废料回收与利用应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十一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废料回收与利用工作,将可回收的废料及时交由回收部门处理。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车间应设立废料管理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制度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废料管理监督小组定期对各部门废料收集、处理、储存、回收和利用等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车间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车间负责解释。
施工废料管理措施
施工废料管理措施1、废弃物的分类(1)无毒无害有利用价值的废弃物:旧钢材、木材、有色金属;材料设备包装盒、桶、袋;废旧电气材料、机械金属配件;废旧建筑砖瓦、门窗等材料;废旧办公用品;废旧装饰材料;废旧安装材料等。
(2)无毒无害无利用价值的废料:废弃建筑垃圾;废弃碎砖、碎石、生活垃圾。
(3)有毒有害类:废旧日光灯管、电池、蓄电池;废弃圆珠笔芯、计算器;废弃复写纸、胶片、色带;废弃墨盒、磁盘、硒鼓;废弃橡胶、塑料制品;废弃有毒有害化学包装物;废弃油污桶、化学添加剂袋。
2、废弃物的收集、存放(1)施工现场在施工作业前,设置固体废弃物堆放场地或容器,对有可能因雨水淋湿造成污染的,搭设防雨设施。
(2)现场堆放的固体废弃物应标识名称、有无毒害、可否回收等,并按标识分类堆放。
(3)有毒有害类的废弃物不与无毒无害的废弃物混放。
(4)废弃物按平布置规划位置堆放整齐,与现场文明施工要求相适应。
(5)废弃物收集由各工程施工部在工作安排时予以明确,并由安全环境管理部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
3、废弃物的处理(1)固体废弃物的处理由管理负责人根据废弃物存放量及存放场所的情况安排处理或每周处理一次。
(2)由LEED 认证施工管理小组审核废弃物管理负责人提出的处理报告,由项目物资设备部和废弃物管理小组共同处理废弃物。
(3)固体废弃物根据分类进行处理,不得混堆处理。
(4)对于无毒无害有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如在其它工程项目可再次利用的,可调其它项目再次利用,对于不能再次利用的,向有经营许可证的废品回收部回收。
(5)对于无毒无害无利用价值的固体废弃物,委托环卫垃圾清运单位清运处理。
(6)对于有毒有害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无论是否有利用价值,均为有危害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工料废退料与补料的管理规定
工料废退料与补料的管理规定1、目的保证过程不合格品得到识别和控制以及对过程不合格品原因分析,确保和提升产品质量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品。
3、职责3.1品质部负责本规定的制定、修改和解释,以及执行稽核。
3.2本公司所有员工负责本规定的执行。
4、术语和定义4.1工废:生产过程中,由于工人操作而导致的不合格品,我们称之为工废。
4.2料废:自制车间产出的不合格品,供应商的来料不合格品。
生产领料后在制造过程中发现自制车间生产和外协来料的不合格品,我们称之为料废。
4.3返工:为不合格品符合要求所对其采取的措施。
4.4返修:为使不合格品满足预期用处对其采取的措施.5、工作流程5.1针对生产过程中不合格物料处理方式:5.1.1生产过程中工废退料流程A)操作员装配时,将不合格物料进行初步工废、料废区分,分别放置于工废物料筐和料废物料筐。
B)班组长(或物料员)要对已产生的不合格物料进行区分、包装、醒目标识,并进行再次工废、料废判定,物料员每天无特殊情况外,分别于上午10:00、下午16:00两次退料,报品质检验员确认。
C)品质检验员对不合格物料进行判定,检验项目包括:是否为工废物料、数量、型号等,检验时间集中进行,检验员在进行检验时与班组长(或物料员)一同核实工废物料的数量、型号,并做好记录。
如检验员发现不良品中混有其它物料比例超过2%时,要求物料员重新区分再检验,检验后进行状态标识,对于大件的不合格物料检验员应进行全检。
D)工废物料需退换时,有车间物料员填写《工废单》(一式四联:一联开单车间、二联品质部、三联接收部门、四联生产部),经品质检验员确认后,有品质部主管或以上级别人员在《工废单》备注栏对该批工废物料出具处理意见,并签署;然后将《工废单》交车间主管或生产部主管确认签名;单品50个以下由品质主管签字即可;当责任车间与品质部主管判定意见不一致时,由品质部部长作最终裁决。
E)自制件车间产生的工废物料转移到废品区(五金件转移到仓库废品区,注塑件转移到碎料房);装配车间产生的工废物料转移到前方车间,前方车间按返工、返修流程对工废物料进行返工、返修或做它用;采购件发生工废物料时,转移到对应物料仓库废品区。
工地废料管理制度范本
工地废料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1.1 为了加强工地废料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工地废料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和利用等全过程管理。
1.3 工地废料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到合法、环保、经济、高效。
二、组织机构2.1 成立工地废料管理小组,负责工地废料的统一管理工作。
2.2 工地废料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等组成,各成员应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废料管理工作。
三、废料分类与收集3.1 废料分类废料分为可回收利用废料和不可回收利用废料。
可回收利用废料包括金属、木材、塑料、纸张等可回收材料;不可回收利用废料包括混凝土、砖石、渣土等。
3.2 废料收集(1)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废料分类标准,对产生的废料进行分类收集。
(2)设立专门的废料存放区域,标明各类废料的收集容器,便于识别和管理。
(3)定期对废料进行清运,确保工地环境卫生。
四、废料运输与处理4.1 废料运输(1)废料运输应遵循安全、环保、高效的原则,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和路线。
(2)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废料散落、泄漏,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4.2 废料处理(1)可回收利用废料应送往回收站或回收企业进行处理,实现资源再利用。
(2)不可回收利用废料应送往规定的垃圾处理场,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处理。
五、废料利用与环保措施5.1 废料利用(1)鼓励将废料进行再利用,如将废旧木材、金属等制作成施工临时设施、围挡等。
(2)积极研究废料利用新技术,提高废料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
5.2 环保措施(1)加强废料处理过程中的环境保护,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规,确保废料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2)定期对工地进行环保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地环境卫生。
六、培训与监督6.1 定期对工地人员进行废料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废料管理水平。
6.2 加强对废料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工厂车间废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厂车间废料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保障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厂所有车间产生的废料,包括固体废料、液体废料和气体废料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和标准,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
第二章废料分类与收集第四条废料分类1. 可回收废料:如金属、塑料、纸板等。
2. 有害废料:如废油、废液、废电池等。
3. 一般废料:如生活垃圾、破损物品等。
第五条废料收集1. 各车间应设立废料收集点,明确标识,方便员工投放。
2. 废料收集容器应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3. 废料收集时应注意分类,不得混放。
第三章废料处理与利用第六条废料处理1. 可回收废料:应按照国家规定,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2. 有害废料:应按照国家规定,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3. 一般废料: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填埋或焚烧处理。
第七条废料利用1. 对可回收废料,鼓励内部员工进行二次利用,降低生产成本。
2. 对有害废料,鼓励内部员工参与环保活动,提高环保意识。
3. 对一般废料,鼓励内部员工进行分类投放,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八条各车间负责人对本车间的废料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对在废料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经济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厂环保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车间废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车间废料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保障生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车间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车间废料的管理流程,明确责任,确保废料得到有效回收和处理。
第二章废料分类及管理第四条车间废料分为以下几类:1. 有害废料:包括废油、废酸、废碱、废溶剂、废电池等;2. 可回收废料:包括金属、塑料、纸张、木材等;3. 不可回收废料:包括废布、废棉、废橡胶等。
第五条废料管理要求:1. 各车间应设立废料收集点,配备必要的收集容器,确保废料得到及时收集;2. 废料收集容器应标明废料种类,便于分类存放;3. 废料收集时应注意防止交叉污染,确保废料品质;4. 废料分类存放,不得随意堆放,防止环境污染。
第三章废料回收与处理第六条废料回收:1. 公司设立废料回收部门,负责废料的回收工作;2. 各车间应将收集到的废料定期交由废料回收部门;3. 废料回收部门应定期对废料进行称重、分类、打包,并做好记录。
第七条废料处理:1. 有害废料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确保符合国家环保要求;2. 可回收废料应进行资源化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3. 不可回收废料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四章责任与考核第八条各车间负责人对本车间的废料管理负总责,应确保本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九条各相关部门应按照本制度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废料得到妥善处理。
第十条公司定期对车间废料管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及个人绩效考核。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制度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制度为准。
工废料废管理规定
工废料废管理规定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工废、料废管理办法》1 目的明确生产装配过程中损坏件或不能满足要求零部件的判定处理程序。
防止不合格零部件的非预期使用。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生产全过程中损坏件或不能满足要求的零部件的管理。
3 职责3.1质检部负责损坏件的工、料废判定。
3.2生产车间负责对工、料废件进行标识、隔离,及时退废品库。
3.3仓库负责对废品库的管理。
4 工作程序4.1工废、料废的判定4.1.1在生产制造过程中操作者对零部件的缺损或不能满足要求的零部件做好标识,送往车间指定工位货架上。
4.1.2车间每日将不能满足要求的零部件统计,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交检验员作出判定。
4.1.3检验员在查明原因后作出“工废”或“料废”的判定,在“不合格通知单”上注明“工废”或“料废”,“废品产生原因”并签字。
4.1.4判定后不合格品应作好明确标识:工废着红色记号笔标识料废着黑色记号笔标识对不便着色的不合格零部件应以其它简便可行的形式予以明确标识。
4.1.5对“工废”、“料废”的判定有争议时,由质检部、技术部和生产车间共同判定并签名。
4. 1. 6零部件在转运、交接、装配过程中造成的磕碰损坏,作“工废”处理,如有争议,则由质检部、技术部、生产车间共同判定并签名。
4.2工废、料废的管理4.2.1车间凭检验员签发的“不合格通知单”将废品退往废品库,到仓库备案。
4.2.2车间根据“不合格品通知单”统计料废零部件数量。
4.2.3属于工废的零部件纳入车间质量成本考核。
附:不合格品通知单不合格品通知单。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有效遏制资源浪费、减少环境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工作。
第三条废旧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废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橡胶等。
修旧利废是指对已报废或损坏的物品进行修复、加工、再利用的行为。
第四条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的目标是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促进可持续发展,减少废弃物的排放和对环境的损害。
第二章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的分类和管理第五条废旧物资的分类和管理应遵循“先减量、再分类、最后处理”的原则。
第六条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进行废旧物资回收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提供相关便利条件和经济激励措施。
第七条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利用单位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监督机制,确保废旧物资的安全回收和环境友好处理。
第八条修旧利废的管理应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对修旧利废加工企业和经营者的监督,防止非法加工、销售和使用修旧利废。
第九条修旧利废加工企业和经营者应建立健全修旧利废来源追溯制度,确保修旧利废的合法来源和安全使用。
第三章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的收集、运输和储存第十条废旧物资收集和运输应符合相关环保规定,采取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确保废旧物资的安全运输和无害化处理。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的储存应遵循防火、防水、防尘、防腐等原则,确保废旧物资的质量和存放环境安全。
第十二条修旧利废的收集和运输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确保修旧利废的安全运输,避免对环境和人员构成危险。
第十三条修旧利废的储存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修旧利废应采取相应的特殊储存措施。
第四章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的处理和利用第十四条废旧物资的处理和利用应符合环保要求,采取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处理方式,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工、料废管理办法(新)
工、料废管理办法1. 目的为保证公司物资的财产的安全、完整,加强对工、料废件领换的规范化管理,强化使用零部件的责任主体的责任心,降低材料的消耗,节约成本费用,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公司生产所耗用的零部件。
3. 职责3.1 品质部外检负责工、料废的判定并进行处罚。
3.2 物资部对工、料废进行更换和统计并上报分管领导审批。
3.3 财务部负责对工废进行核算。
3.4 公司分管副总负责审批。
4. 工废和料废的判定原则4.1 生产过程中(生产现场、物资部在装配储存,搬运时),因运输防护不当、操作不当,造成零部件外观损伤、生锈,不能再继续使用的产品,判定为工废。
如:加工面损伤、烤漆面碰伤,产品摔坏等。
4.2 凡装配后发现产品存在外观碰伤、断裂、生锈等问题的零部件,一律判为工废(对于返修、拆换等过程中因特殊原因不可避免造成的对零部件的损伤,不纳入工废的判定范围)。
4.3 除上述原因以外的不合格零部件判为料废。
4.4 料废在零部件不合格区域作上黄色标记,工废在零部件不合格区域作上红色标记。
4.5 工、料废判定有争议时,由技术和品质共同作最终的裁决,并报公司分管领导。
5. 工废费用承担原则5.1 易损件类不合格零部件由我司全额承担损失,包括全机纸垫、弹簧、定位销、油封、卡圈、出油嘴部件等。
5.2 铸造、压铸类铝合金不合格零部件由造成工废的责任者按进货价格的40%承担。
5.3 面板、油箱、启动器、以及其他烤漆件类不合格零部件属烤漆部分损伤,可重新烤漆修复的由工废责任者承担重新烤漆的费用(由财务部门进行核算);对于不可修复的由我司工废责任者按进货价格的60%承担。
5.4 对于锻件、铸铁件类不合格零部件,工废责任者承担50%的费用。
5.5 对于橡胶、塑料件类不合格零部件,工废责任者承担80%的费用。
6. 工、料废件的领换:6.1 料废件的换件程序及考核办法:6.1.1工人在装配、测试、返修、包装过程中发现零部件不符合公司的质量标准,应首先由换件人开具《零部件换料单》,注明零部件名称、机型、状态、数量、换件日期、换件人与不合格原因;然后到质检室由相应的质检员鉴定,质检员在零部件上注明料废原因并在《零部件换料单》上注明零部件料废的原因、料废件的配套厂家、由经办质检员签字并盖料废章后,换件人在凭《零部件换料单》和料废零部件到库房、经库管员同意后方可换取配件。
零部件工料废管理办法
西虎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零部件工料废管理办法版本号:B/0 Q/XHQC03-29-20111目的为了理顺废品管理控制流程,有效地区分生产过程中废品类别及质量责任,促进生产制造成本降低,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生产制造过程及成品车交付前储运管理过程的废品管理,生产直接辅料参照本办法执行。
3 术语3.1工废:指因生产管理、操作不当等人为性因素而导致的零件损坏或功能失效。
3.2料废:指零件自身固有的质量缺陷,以及因此而导致的零件损坏或功能失效。
3.3其他废(隶属工废类):指因工艺试验、新产品试制及产品匹配性不好而导致的非零件自身缺陷及人为性因素产生的零件损坏或功能失效。
4 职责4.1采购部仓储科负责工料废品单据整理、统计及工料废品回收、隔离保管和处置。
4.2生产部负责配合生产过程废品的记录,落实所属单位,确认责任人和工废品扣罚金额及办理更换手续。
4.3质量管理部负责废品的鉴定、标识及开单处理。
4.4技术工艺部门负责对其它废品类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折,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逐步减少、消除其它类废品的产生。
4.5采购部仓储科负责工料废品价值核算和料废品退货或损失索赔。
4.6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工废品扣罚。
2012-03-15发布共4 页第 1 页 2012-03-28实施版本号:B/0 Q/XHQC03-29-20115管理内容5.1废品在生产过程或成品交付前储运管理过程中产生后,不能直接退库,操作者或生产班长要把不合格情况和产生原因报告质检人员,由质检人员根据实物辨别废品产生原因确认废品类别,开具工料废单后责任单位方可办理更换手续。
对废品产生原因无法准确判定或产生异议的情况,由责任单位主管确定或质量管理部组织生产部或工艺技术等相关人员共同评审确定。
5.2废品产生后,按下例原则处理:a.若质检员能够直接判定为报废品则于报废单“处理意见”栏填写“报废”退库;b.若质检员和车间主管共同判定工废品可以返修使用则由车间返修处理,返修后重新判定;c.料废品原则上退货处理,报废单“处理意见”栏填写“报废”退库,如有返修意见(通过不合格品评审单提出申请及确定处理意见)时按返修处理;d.若废品需较长时间修理或更换总成配件(通过不合格品评审单提出申请及确定处理意见),则由质检员于报废单“处理意见”栏填写“暂作报废,按评审意见返修或更换××配件”,责任单位凭报废单及评审单退库,由工料废小组组织统一处理。
车间废品废料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车间废品废料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确保生产环境整洁,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间、班组及从事生产活动的部门。
三、管理职责1. 生产部负责制定车间废品废料的分类、回收、处理和利用方案。
2. 车间主任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监督车间内废品废料的管理工作。
3. 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废品废料的日常管理,确保废品废料分类存放、及时回收。
4. 操作工负责在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避免产生废品废料。
5. 物流部负责废品废料的收集、运输和储存。
6. 质量部负责对废品废料进行检验,确保废品废料符合规定要求。
四、废品废料分类1. 可回收废料:金属、塑料、橡胶、纸张等。
2. 不可回收废料:工业垃圾、生活垃圾等。
3. 有害废料:废电池、废油漆、废化学品等。
五、废品废料管理流程1. 废品废料产生:操作工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废品废料应立即进行分类,并放置在指定的废品废料收集容器内。
2. 废品废料回收:班组长负责对班组内的废品废料进行定期回收,并分类存放。
3. 废品废料运输:物流部负责将废品废料运输至指定地点。
4. 废品废料储存:废品废料应按照类别存放,并定期清理,防止污染。
5. 废品废料处理:有害废料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无害化处理;可回收废料应进行资源化利用。
六、监督检查1. 车间主任定期对废品废料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质量部对废品废料进行定期检验,确保废品废料符合规定要求。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希望全体员工能够高度重视车间废品废料的管理工作,共同努力,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工程项目废料处理制度
工程项目废料处理制度一、前言随着工程项目的不断发展,废料处理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环保问题。
在工程项目中,废料的产生不可避免,如何合理处理废料,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已成为当前工程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此,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废料处理制度,已成为工程项目的必然选择。
二、废料分类及管理1. 废料分类在工程项目中,废料通常分为可回收废料和不可回收废料两类。
可回收废料包括废金属、废纸张、废塑料等,而不可回收废料包括建筑废弃物、有害废料等。
2. 废料管理废料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通过垃圾分类、资源回收等措施,将废料最大限度地减少和实现资源再利用的目的。
除此之外,应加强对有害废料的管理,采取合适的处理措施,减少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
三、废料处理流程1. 废料收集工程项目中,应设置专人负责废料的分类和收集工作,确保不同类型的废料被正确分类并装入相应的垃圾桶中。
2. 废料运输收集好的废料应及时运送到指定的废料处理站点,避免废料在工地上积压和滋生细菌等问题。
3. 废料处理废料处理应根据废料的性质和数量进行合理的处理。
可回收废料可送至专门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进行回收利用,而不可回收废料则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处理。
四、废料处理设施建设为了有效处理工程项目中产生的废料,应建设相应的废料处理设施,包括废料转运站、废料分类站、废料处理站等。
这些设施将有助于提高废料处理的效率和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五、废料处理监督和检查废料处理过程中,应加强对废料处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废料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保证处理的环保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六、废料处理制度的改进废料处理制度应不断进行改进和完善,加强废料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工作,实现废料处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应做好废料处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和公众对废料处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七、结论建立科学、规范的废料处理制度,关乎工程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
建筑工程项目废旧物料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项目废旧物料管理规定一、为明确废旧物料处置管理程序,进一步规范废旧物料处置行为,加强对废旧物料回收处置过程的监督管理,防止公司资产流失,确保资产有效利用,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特制定本规定。
二、用于公司承建项目所有现场使用物料的废旧物料管理工作,包括报废临设设施、废钢材、废木方、废模板、报废机械设备、报废线缆电箱等。
三、“先申请,后变卖”的处置原则:项目部处置废料必须先办理处置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处置。
四、项目部进驻现场后,按公司要求成立废旧物料处置小组,由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商务经理、材料员(仓管员)、财务会计等人员组成,负责现场废料的初步鉴定、拟处理定价、处置、入帐等管理工作。
五、废旧物料处置小组按公司物料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通过招标议价方式拟定回收商报公司领导审批。
审批通过后,由项目部与中标回收商按中标约定的条件执行,并按公司相关规定对处置废料现场验证、签字、拍照影像存档。
六、废旧物料的界定:1.无法使用的物料:如钢筋头,≤30cm报废电缆、水电废料等;2.不能回收使用的周转料具:如木方、板材、多层板、损坏严重的脚手架、扣件、斗车等;3.不能使用的临设:如板房、围墙、消防设施等;4.报废的设备:如施工机械,配电箱、水泵等。
七、主要废旧物料报废的标准(一)钢筋钢材报废标准:1.直径φ20mm以上的钢筋,长度50cm以下且无法再利用的做报废处理;直径φ16-18mm的钢筋,长度30cm以下且无法再利用的做报废处理;直径φ6-14mm 的钢筋,长度20cm以下且无法再利用的做报废处理;2.钢筋锈蚀严重,除锈仍不能作为主体钢筋使用的。
(二)模板报废标准:1.允许报废的新模板尺寸必须小于40cm*40cm,项目处置小组鉴定后处置;2.旧模板破损严重,不能继续作为主体施工使用,且不宜作临边洞口防护使用,项目处置小组鉴定后处置。
(三)木方报废标准:1.允许报废的木方是经处置小组鉴定不能周转使用的木方或放置较久已发霉、干裂,无法周转使用的烂木方。
工厂废料规章管理制度
工厂废料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工厂废料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规范废料的处理和利用,保障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厂废料指废弃物、副产品等产生的废弃物质,包括但不限于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涂料等。
废料管理工作由工厂废料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执行。
第三条工厂废料管理制度应当遵循“谁产生、谁管理”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废料管理工作的合力。
第四条工厂废料管理制度遵循废弃物综合利用、减量化原则,优先考虑生产过程中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第五条工厂废料管理制度应当合法合规,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保障工厂废料的安全清理和有效利用。
第六条工厂废料管理制度应当定期进行审核和更新,及时适应工厂废料管理工作的需要。
第七条工厂废料管理制度由工厂废料管理委员会负责执行,其他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执行。
第八条工厂废料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下文各章节规定。
第二章工厂废料管理委员会的职责第九条工厂废料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包括工厂领导、安全环保人员等,由工厂领导任命。
委员会负责工厂废料管理工作的规划、执行和监督。
第十条工厂废料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废料管理方案,解决废料管理中的问题。
第十一条工厂废料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检查和评估废料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二条工厂废料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废料管理档案,记录废料管理工作的各项数据和信息。
第三章工厂废料的分类与处理第十三条工厂废料按照其危害程度、可利用程度等因素进行分类,制定不同的处理方案。
第十四条工厂废料应当严格按照分类要求进行整理、存放和运输,不得混装混运。
第十五条可利用的废料应当优先考虑资源化利用,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第十六条有害废料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封存或处理,严禁乱倒乱排。
第十七条废料处理过程中应当加强安全防护,确保废料处理过程中不造成人身伤害和环境污染。
第四章工厂废料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第十八条工厂应当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废料处理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工程施工废旧材料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废旧材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工程施工废旧材料的管理,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和节约,保护环境,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公路施工、市政工程等各类工程中产生的废旧材料的管理。
第三条废旧材料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后失去原有使用价值的建筑材料、设备及其他物品。
第四条废旧材料的管理应当遵循“减量化、循环化、资源化”的原则,加强分类收集、输送、存放和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废旧材料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相应的废旧材料管理方案,并严格执行。
第二章废旧材料的分类和收集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废旧材料的性质、来源、用途等特点,对其进行分类,并制定相应的收集计划。
第七条废旧材料的分类主要包括可回收利用的材料、不可回收利用的材料和危险废物等。
第八条可回收利用的材料包括钢筋、木料、砖瓦、混凝土等,应当专门收集存放,并定期进行清点、整理和统计。
第九条不可回收利用的材料包括石头、泥土、水泥等,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合理处置,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十条危险废物包括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废弃油漆、废弃电池等,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专门处理,防止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损害。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废旧材料的收集点,并设置明显的标识,方便施工人员进行分类投放。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废旧材料的收集工作,并定期对收集点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废旧材料的安全和整洁。
第三章废旧材料的运输和存放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运输车辆和人员,对废旧材料进行安全、规范的运输,确保不发生泄漏、污染等情况。
第十四条废旧材料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做好防护措施,避免对周围环境和行人造成危害,确保交通安全。
第十五条废旧材料应当按照种类、性质进行分类存放,并设置专门的仓库或堆放场所,以保证材料的安全和整洁。
第十六条废旧材料的存放应当符合消防规定,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存放,并定期进行检查,防止发生火灾等意外情况。
废料的管理制度
废料的管理制度一、总则废料是指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弃物料,包括固体废弃物、液体废弃物和气体废弃物。
废料管理是企业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的重要一环,为了规范废料的处理和利用,保护环境,本制度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二、废料分类1. 按来源分类:生产废料、办公废料、装修废料等2. 按性质分类2.1 固体废料2.2 液体废料2.3 气体废料三、废料的收集与储存1. 废料收集1.1 生产废料由生产班组负责收集,装卸工具、生产设备的废料每班交由班组组长统一收集并交给环保部门进行处理。
1.2 办公废料由后勤部门负责收集,要求员工自觉分类投放,垃圾收集车统一运输至垃圾中转站。
1.3 装修废料由装修班组进行分类收集、整理并存放在指定区域,每周由后勤部门统一清运。
2. 废料储存2.1 废料收集点应设置明显的标示牌,不同类别的废料应有明确的分区存放,确保不会混合存放。
2.2 废料储存区域应保持整洁,定期清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四、废料处理1. 固体废料处理1.1 可回收固体废料应进行分类,并由专门的回收企业进行回收处理。
1.2 不可回收的固体废料应送往当地指定的处理中心或焚烧厂进行处理。
2. 液体废料处理液体废料应当依法纳入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如果废液无法直接排放,应使用封闭式的废水罐进行临时存储并委托环保公司进行处理。
3. 气体废料处理为了减少气体废料对环境的污染,应通过技术手段净化排放或充分燃烧后排放,气体废料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不得超标排放。
五、废料的处置与利用1. 废料利用1.1 可回收的废料应当尽可能进行资源化利用,降低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1.2 液体废料应委托环保公司进行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
2. 废料处置2.1 不可回收的固体废料应委托有资质的废弃物处理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
2.2 废料处置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不得私自倾倒或随意处理。
六、废料管理的监督与检查1. 环保部门负责对废料管理情况进行监督,逐年进行环保审核,对废料管理不完善或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确保企业废料管理合法合规。
工料废管理规定
工料废管理规定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制造有限公司版本号A/1 Q/BSEL(XX)0X-2009***制造有限公司工、料废管理办法版本号 A/1Q/BSEL(XX)0X-2009编制:审核:批准:2009-5-31发布 2009-06-01实施1.目的推行公司全员质量管理;逐步对配套厂家进行有效的全面质量管理。
2.职责生产部负责对换件单的填写(见附表1);技术部现场室负责对工、料废的判定;物资部负责对工、料废厂家的落实;物资部负责对工、料废的清退及工、料废月报表的编制并于次月1日前将报表传递到相关部门;财务部负责对涉及工、料废超指标按公司规定执行;计调部负责对涉及工、料废超指标考核的检查、督促。
3.工、料废的判定及责任划分工废的判定及责任划分3.1.1工废的概念:入库后出现的非料废不合格品,它分为A、B、C三类工废3.1.1.1A类工废:在生产环节碰划伤超过放行标准且已装配,属装配、调试、油封等环节造成的损伤;3.1.1.2 B类工废:装配前碰划伤造成的不合格品和生产过程中造成的不合格品;(生产部前不合格,物质部环节出错)3.1.1.3 C类工废:由于来件质量问题引起其它零部件损坏造成的工废;3.1.2 工废的判定3.1.2.1工废由技术部现场技术员进行判定;判定人员对于工废的误判,按公司相关规定承担相应金额;3.1.2.2工废在判定时,技术部判定人员必须在换件单上填写工废产生原因及工废类别,即必须标明废A、废B、废C及零部件厂家,同时工废件上贴上标签(见附表3),标签上内容应包括:时间、厂家、产生原因、工废类别、判定人。
3.1.3工废责任的划分:3.1.3.1 A类工废由生产部承担(承担金额分以下几种情况执行);①对于发动机能通过换件进行修复的按实际换件金额由生产部相应责任人承担;对于不能通过换件进行修复的按实际金额由生产部相应责任人全额承担。
工料废管理制度
工料废管理制度一、绪论工程建设中产生的工料废是指在工程施工中产生的、无法再利用的工料,包括剩余材料、废弃物料和废弃货物。
工料废管理是指对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工料废进行规范管理、减少、回收和处理的过程。
构建科学的工料废管理制度,不仅有利于减少资源浪费,还可以降低施工成本,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工程建设中的工料废管理,减少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料废管理工作。
三、管理主体1.总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工料废的产生和管理。
2.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工料废的管理工作。
3.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工料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工料废产生管控1.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和工程施工的特点,应当合理估算工料的用量,避免因为用料过多造成工料废的浪费。
2.控制采购的原材料数量,避免采购过多而导致的剩余材料产生。
3.严格检查原材料的质量,杜绝因原材料质量问题而导致的工料废的产生。
4.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防止因为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工料废。
5.避免因为人为操作失误造成的工料废产生。
五、工料废分类和收集1.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工料废分类收集容器,对产生的工料废进行分类收集。
2.按照不同的废料种类进行分类收集,并将废料进行标注。
3.对于可以回收利用的工料废,应当专门设置回收装置。
4.对于不可再利用的废料,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六、废料的利用和处理1.对于可再利用的废料,应当在施工单位内进行再利用,并在经济和环境效益上得到保障。
2.对于不可再利用的废料,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规定进行处理,确保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
3.在处理废料时应当根据废料的种类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比如对于有害废料应当进行专门的处理。
七、监督检查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当不定期对工料废的产生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工余废料回收管理规定
工余废料回收管理规定
工余废料的回收管理是“光进铜退”项目和“三电”专项整治工作的一项十分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完善工余废料的回收管理,班组全体人员要遵守以下规定要求:
1、工余废料的回收管理在执行公司要求的基础上,班组涉及人员要重点做好现场的回收管理,按照公司要求的处理流程执行,严格管理,做好入库记录,及时移交。
2、班组各施工小组产生的工余废料,当天或次日要上交施工班组,施工班组及时上交所属区域公司,上交和接收均要建立工余废料上交、接收台帐记录并保存备查。
在机房施工产生的工余废料,应及时交给建设方,严禁私藏、偷盗带出。
3、项目主管、工程管理员要加强所瞎地区施工队伍、车辆的日常管理,督促、检查工余废料的上交,发生盗卖案件负有管理责任。
4、施工班组前往异地施工时,必须到所属区域公司报到,将班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以及班组结构、车辆、下属多少小组一同报到区域公司。
5、为加强“三电”斗争宣传教育,杜绝盗卖电缆,案件发生,班组要加强《“三电”专项整治警示》宣传,每周进行一次学习教育,要警钟常鸣反复教育,杜绝盗窃电缆、工余废料案件发生。
6、对参与盗窃通信设施、工余废料的违法人员,按照公司要求把公安部门的处理情况和公司的处理结果一并寄往户籍地村、乡(镇)及公安派出所。
“三电”专项打击斗争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班组所有员工要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杜绝案件事故发生。
项目部工程废料回收管理制度
项目部工程废料回收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要求的日益提高,工程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回收对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了有效管理和回收废料,提高工程建设单位的社会责任感和环境保护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和范围:1.目的:制定废料回收管理制度的目的是通过规范废料回收工作,加强废料的分类、储存和清运,最大限度地减少废料对环境的影响。
2.范围:适用于工程建设单位的废料回收管理工作。
三、废料分类:根据不同的废料特性和处理方式,将废料分为以下几类:1.可回收废料:包括废金属、废纸张、废塑料、废电线、废木材等可分离、可回收的废弃物。
2.有害废料:包括废电池、废灯管、过期药品、废涂料等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具有危害的废弃物。
3.其他废料:包括建筑垃圾、混凝土块等无法回收或难以处理的废弃物。
四、废料回收管理流程:1.收集:每个项目现场设立废料回收站点,明确可回收废料和有害废料的收集区域。
2.分类:按照废料分类要求,对收集到的废料进行分类,并使用不同颜色的分类桶或容器进行区分。
3.储存:分类后的废料应储存在专门的存放区域或容器中,确保废料不会交叉污染。
4.清运:定期清运废料,确保废料及时清理并送往合法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5.记录和报告:每次清运废料时,应做好废料清运记录,并向相关部门及时报告清运情况,保持信息的留存和传递。
五、责任和义务:1.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废料回收管理机制,明确废料回收责任人,并为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支持。
2.监理单位应对废料回收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废料回收符合相关要求,并及时报告存在的问题。
3.承包单位应按照废料回收管理制度的要求,正确地进行废料回收工作,并积极参与废料回收的宣传和推广。
4.项目部应定期组织废料回收培训,增强员工的废料回收意识,提高废料回收效率。
5.废料处理单位应依法办理废料处理手续,并确保废料得到合理的处理和利用。
六、制度执行与违规处理:1.制度执行: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机制,对废料回收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记录,并及时对问题进行纠正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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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废料废管理规定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
《工废、料废管理办法》
1 目的
明确生产装配过程中损坏件或不能满足要求零部件的判定处理程序。
防止不合格零部件的非预期使用。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生产全过程中损坏件或不能满足要求的零部件的管理。
3 职责
3.1质检部负责损坏件的工、料废判定。
3.2生产车间负责对工、料废件进行标识、隔离,及时退废品库。
3.3仓库负责对废品库的管理。
4 工作程序
4.1工废、料废的判定
4.1.1在生产制造过程中操作者对零部件的缺损或不能满足要求的零部件做好标识,送往车间指定工位货架上。
4.1.2车间每日将不能满足要求的零部件统计,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交检验员作出判定。
4.1.3检验员在查明原因后作出“工废”或“料废”的判定,在“不合格通知单”上注明“工废”或“料废”,“废品产生原因”
并签字。
4.1.4判定后不合格品应作好明确标识:
工废着红色记号笔标识
料废着黑色记号笔标识
对不便着色的不合格零部件应以其它简便可行的形式予以明确
标识。
4.1.5对“工废”、“料废”的判定有争议时,由质检部、技术部和生产车间共同判定并签名。
4. 1. 6零部件在转运、交接、装配过程中造成的磕碰损坏,作“工
废”处理,如有争议,则由质检部、技术部、生产车间共同判定
并签名。
4.2工废、料废的管理
4.2.1车间凭检验员签发的“不合格通知单”将废品退往废品库,到仓库备案。
4.2.2车间根据“不合格品通知单”统计料废零部件数量。
4.2.3属于工废的零部件纳入车间质量成本考核。
附:
不合格品通知单
不合格品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