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指南
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
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
一、缘起
在新一轮新时期国家医药卫生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的大背景下,浙江省积极响应国家医药卫生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的号召,从建设“健康浙江”的长远目标出发,积极探索实施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的办法和模式,加快医药卫生科技创新发展的步伐,优化医疗保健服务体系,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促进科学发展和依法治理,推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改善民生,引领新时代医药卫生科技发展新征程。
二、总体要求
1、按照“分类管理、分层推进、突出重点、建立系统、落实机制”的总体要求,加大多维创新力度,积极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新服务,加快建设现代医药卫生科技创新体系,推动全省医药卫生科技创新发展更加规范、高效、稳定。
2、深入推进科技计划项目,构建以项目为基础的科技创新体系,及时补齐技术空白和技术短板,加快医药卫生创新转化,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新服务创新成果快速转化应用。
2015年浙江医药卫生科技奖获奖项目
温州医科大学
温州医科大学
20
眼视光创新技术的应用与推广
谢红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陈蔚周芬陈燕燕翁坚克高扬陈浩
温州医科大学
温州医科大学
21
遗传性外源凝血系统因子缺陷症基因突变与临床表型关系的研究
金艳慧郑芳秀谢耀盛杨丽红王明山徐鹏飞牛真珍张卓陈怡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温州医科大学
22
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所湖州营养与健康产业创新中心
湖州市卫生局
34
低度黄酒抑制小鼠MMP-2表达和动脉粥样斑块形成研究
郭航远池菊芳吕海涛刘龙斌彭放邢杨波唐伟良王平许富康茹国美季政翟小亚赵飞蒋承建
绍兴市人民医院
绍兴市卫生局
35
以信息化为载体提升优质护理服务的研究
郭航远马红丽章雅杰钟初雷寿清和朱美丽钟可芳金伟飞诸海燕朱亚玲张宇平傅文珍周菊珍郭英钱美秋
浙江萧山医院
杭州市卫生局
29
沿海高流行地区64年伤寒副伤寒病原学与流行病学系统研究
许国章徐景野陈奕易波董红军宋启发林文凭王海波贺天锋
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宁波市卫生局
30
后骨间动脉穿支皮瓣的应用解剖及临床研究
章伟文王欣陈宏潘佳栋王胜伟徐吉海胡浩良李学渊滕晓峰王杨剑
宁波市第六医院
宁波市卫生局
31
拉米夫定治疗乙肝肝硬化代偿期前后的肝组织学变化及生存质量的随访
24
环境因素对生殖内分泌的影响及其干预研究
叶乐平葛仁山李昌崇虞琳湛美正胡晓光夏晓东李园郑仰明苏苗赏林立项蔷薇张海邻蔡晓红罗运春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育英儿童医院
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
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
验收申请书
计划编号:
项目名称:
计划类别:
起止年月: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验收形式:
申请验收时间:
申请验收地点:
联系人及电话:
浙江省卫生厅
二OO七年制
七、管理部门审核情况:(在对应栏中打√)
是指50%以上的经费未到位.经费使用对照合同预算要求,“基本符合"是指实际使用与单项预算误差在20%以内,“不符合”是指实际使用与单项预算误差超过20%,“有违规现象”是指经费支出不符合科技经费使用范围。
承诺书
本单位(或个人)承诺:
1、本申请书中所填写的各栏目内容真实、准确。
2、提供验收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真实、可靠,技术(或理论)成果事实存在。
3、提供验收的实物(样品)与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一致,并事实存在。
4、本项目的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明晰完整,未剽窃他人成果、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
若发生与上述承诺相违背的事实,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完成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建议验收组成员名单。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15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15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
划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15.07.02
•【字号】浙科发计〔2015〕95号
•【施行日期】2015.07.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15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的通知
浙科发计〔2015〕95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省级有关厅局,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新常态下浙江‘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持续发展路径优化与对策研究”等108个软科学项目列入2015年度省级科技计划。
现将计划下达给你们,请各归口管理部门及时通知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浙江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和项目管理办法》和《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
实施管理,并于2015年7月31日前完成项目任务书的签订工作。
附件:2015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清单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7月2日附件:。
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科技计划管理效率和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质量,根据国家、省科技计划管理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重点支持提高卫生行业科研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对促进卫生强省建设支撑作用明显,技术先进、应用前景大、社会或经济效益显著的实用性、培育性和应急性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等项目。
第三条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鼓励中青年卫生技术人员积极申请。
第四条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根据我省卫生事业发展需要,主要由省财政科技、卫生事业等经费支持。
第五条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称项目)主要有卫生部科学研究基金—省医药卫生重大科技项目(省部共建项目)、省医药卫生重点科技项目(重点项目)、省医药卫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一般项目)、省医药卫生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专项科研基金(青年人才基金)、省医药卫生科技成果重点推广项目(成果推广项目)、省医药卫生软科学研究项目(软科学项目)等。
第六条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实行分级管理、明确职责、协调配合、精简高效的原则,省卫生厅科技教育处负责全过程管理。
第七条项目管理实行合同制,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按合同组织实施、经费管理、监督检查和项目验收。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八条项目的立项程序一般包括发布指南、项目申请、专家评审、批准立项、签订合同五个基本程序。
项目实行专家评审与行政决策相结合的立项审批制度。
第九条项目申请前,省卫生厅将根据卫生科技发展需要等,发布项目指南或优先支持领域,并依据各类计划的性质,明确申请项目的选择范围、规模、目标方向以及申报的时间、方式等。
第十条申请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本省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符合国家和省卫生科技政策,符合当年项目指南方向。
申报项目不得与已列入其他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的项目相重复。
第十一条项目申请者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申请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是本省医药卫生行业正式在编人员;(二)在相关研究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三)具有为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四)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五)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六)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七)申请单位必须是第一申请人所在单位。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申报2016年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申报2016年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中药管理科技计划【发文字号】浙中医药[2015]15号【发布部门】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日期】2015.09.02【实施日期】2015.09.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申报2016年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的通知(浙中医药[2015]15号)各市、义乌市卫生计生委局(卫生局),浙江大学,高等医学院校,省级医疗卫生单位:2016年度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以中医药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为目标,以研究解决中医药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申报要求突出优势,整合资源,注重实效。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指南2016年度省中医药科技计划主要包括重点研究项目、科研基金项目、青年人才基金项目、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等。
(一)重点研究项目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研究解决中医药关键问题,促进中医药临床学术发展,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追踪国内外研究前沿,预期成果达国内领先水平以上。
1.中医药健康服务业:(1)拓展延伸中医药服务领域及模式研究,包括中医药养生保健、中医药特色康复、中医药健康养老、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中医药服务海外发展等;(2)中医药产品研发与转化等相关研究,包括中药饮片加工以及中成药、中医诊疗器械、养生保健器械、中药材为原料的保健食品等;(3)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化或信息化相关研究。
2.公立中医院改革等中医药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3.重大疑难疾病和慢性病中医药临床优化方案的应用研究;4.浙江道地优势药材新“浙八味”的培育、开发与评价研究。
资助强度为15万元,申请单位须以1:1配套,须附查新报告。
(二)科研基金项目要求具有实质性中医研究内容,选题新颖、方案可行、贴近中医药临床,预期成果达国内先进水平以上,分立项资助(A类)和立项不资助(B类)两类。
主。
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1一、政策背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医药产业一直保持着较快的发展速度,全国近十年医药总产值年平均增长率超过20%,是gdp增长率的2倍左右。
据国家国家发改委发布信息,20xx年1-7月份,全国医药产业总产值同比增长29.6%。
《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信息,预计在20xx-20xx年,我国医药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0%。
由医药工业辐射出来的医药销售贸易依然稳步增长。
在投资医药工业之外,投资医药销售贸易亦为很好的选择。
正所谓:黄金有价,药无价。
“金汤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在此背景下,股东们为了追求共同利益为主要目的,而成立的一家主要从事药品批发的企业。
二、公司简介金汤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主要从事药品批发的企业,初期以金汤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为后盾,办公、经营场所主要在贵阳市金阳新区金麦花园10组团1单元1号楼4-1。
公司成立2年内,销售网络将遍布贵州省7个地区,年销售利润预计万。
三、国内医药流通的现状在写相关计划之前,先简单介绍国内目前主要的药品批发渠道及操作模式。
目前国内医药流通的渠道主要有三种方式:(一)生产厂家——药批企业——二级药批企业——零售商(药房、医院)——消费者(二)生产厂家——药批企业——零售商(药房、医院)——消费者(三)生产厂家——零售连锁——连锁店——消费者总的来说,国内药品批发企业存在以下一些弊端以及如何规避它(一)物流管理手段落后,信息系统不完善;使用传统的方法和设备,成本高(在此与一些物流公司合作,减少运输成本)(二)缺乏效率,服务差,客户响应时间长药品批发商经营的品种有限,不能提供全面的产品服务(进入公司员工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这样才能更好的与相关医院、诊所等建立长效的供求合作关系)(三)主要服务对象为医院,经营结算方式落后,大量采用赊销方式,存在大量呆帐、死帐(对此的公司的其他销售渠道有诊所,药店等等,而对于赊账的情形,公司将有一套比较完整而有效的措施,后文将会细说)(四)被动经营,缺乏对零售终端的指导,无法与零售客户形成利益共同体(五)数量多,规模小;能够形成规模,很少企业具备跨地区经营的能力(这个是公司成立初期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我们承认开始规模小,但是我们公司将立志做好、做大、做强为目标,一步步耕耘,相信会做到全省乃至全国有名的药品批发公司,正所谓:梅花香自苦寒来)四、寻找产品好的产品和厂家有着好的口碑和市场,批发这些药品,将会有着好的收益。
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该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 they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项目名称: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5年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5年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的
通知
【法规类别】中医管理
【发文字号】浙卫发[2015]24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3.16
【实施日期】2015.03.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5年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的通知
(浙卫发[2015]24号)
各市、义乌市卫生计生委局(卫生局),高等医学院校,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2015年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经专家评审已经确定,现予下达。
本次计划包括中医药重点研究项目、中医药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中医药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等。
请各承担项目单位和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我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定期将研究计划执行及进展情况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并保证配套经费及时到位,专款专用,确保研究任务的完成。
附件:1.2015年浙江省中医药重点研究项目
2.2015年浙江省中医药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3.2015年浙江省中医药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
4.2015年浙江省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
2015年3月16日
附件1
2015年浙江省中医药重点研究项目。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的通知-浙卫办科教[2015]3号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的通知浙卫办科教[2015]3号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卫生局),省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高等医学院校:2015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经专家评审已经确定,共立项866项,其中省部培育计划项目13项,平台计划项目112项,一般研究计划项目702项,适宜技术成果转化计划项目39项。
现将计划下达给你们。
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类型分A类和B类,A类项目我委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宁波地区单位除外),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项目承担单位给予1:1以上配套,其中省部培育计划项目配套经费不少于10万元。
B类项目由我委立项,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项目承担单位给予不少于1万元的启动经费资助。
各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工作,规范使用项目经费,确保研究任务顺利完成。
项目承担单位和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国家和我省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要求,强化过程管理、经费监管、项目验收和成果转化工作,进一步发挥科研项目成果的导向支撑作用。
附件:1.2015年省医药卫生省部培育计划2.2015年省医药卫生平台计划3.2015年省医药卫生一般研究计划4.2015年省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成果转化计划浙江省卫生计生委2015年4月16日——结束——。
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验收、结题办理指南
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kējì)项目(xiàngmù)验收(yànsh ōu)、结题、延期(yán qī)、变更(biàngēng)、撤题办理指南一、基本程序二、材料(c áili ào)与要求1、验收(y ànsh ōu)需要提交的材料1)、申请(sh ēnq ǐng)验收应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项目(xi àngm ù)验收申请表;二)下达的计划文件(w énji àn)和项目合同书或调整合同的批复意见书(适时用);三)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技术报告和自评估意见; 四)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 五)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证明(适时用); 六)项目经费使用财务决算报告;七)项目实施各年度总结材料;八)进一步推广应用或转化的内容和建议等。
验收通过后主管部门或厅直属单位出具验收证书。
2、结题需要提交的材料一)项目结题报告书二)下达的计划文件和项目合同书或调整合同的批复意见书(适时用);三)项目实施工作总结(zǒngjié)、技术报告和自评估意见;四)项目(xiàngmù)经费使用财务决算报告;五)项目实施(shíshī)各年度总结材料;主管部门或厅直属单位审核(shěnhé)材料后出具书面结题意见。
3、变更(biàngēng)(延期)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变更(延期)申请表4、撤题需要提交的材料一)撤题申请表三、其他说明1、主管部门或厅直属单位请于每年1月15日前将上年度科技项目管理报告(格式见附件1)上报省卫生厅科教处(附电子版)。
省卫生厅将定期统一公布上年度通过验收的项目目录。
2、主管部门或厅直属单位对通过验收的项目,统一给予验收证书编号(具体编号说明见附件2)。
验收不通过的项目,在一年内整改完善后,可再次提出验收申请。
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b
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
划项目b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
申请书
(合同书)
计划类别:
省医药卫生一般研究计划
课题名称:个体化抗血小板治疗对防治老年心脑血管疾病的意义
申请者:金珏
申请单位:
浙江省人民医院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浙江省卫生厅二O一O年制
一、简表
三、研究内容
四、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五、预期结果
六、基础条件
七、考核指标
八、经费概算
九、申请者承诺:
十、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与承诺:
十一、合作单位承诺:
十二、上级主管单位意见
十三、省卫生厅审批意见
十四、任务签订各方意见
课题承担单位(乙方)
课题负责人(签字)(公章)
财务负责人(盖章)
年月日帐户名:
帐号:
开户银行:
乙方上级主管单位(丙方)(公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课题批准单位(甲方):省卫生厅(公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3.10.28•【字号】浙卫办科教[2013]6号•【施行日期】2013.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卫办科教[2013]6号)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根据《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2014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参见《2014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指南》(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项目申报采用网络在线填报的方式,申请人可登陆浙江卫生信息网()“科教类网上申请”栏目或登录浙江医药卫生科技教育网()进行网络填报,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网上逐级审核后上报。
三、截止期限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关说明(一)为体现厉行节约的要求,所有项目在申报阶段其申报材料均通过网络递交,无需提供纸质申报材料。
(二)为加强配套经费管理,请各项目申请人在申报时如实填报所在单位承诺经费配套情况,如单位不能按规定要求予以经费配套,我厅将不予立项。
(三)各主管部门(市卫生局、浙江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温州医科大学)对所辖单位(区域)申报项目统一汇总并提交书面清单(加盖公章),厅直单位由省医学科教中心汇总。
(四)为加强项目管理,我厅今年开始将在项目初评结果公布后,增加项目合同书专家评议环节,符合要求的,我厅将签订项目合同书。
(五)项目合同书经我厅审核后,申请人可登陆系统,在线打印项目合同书一式3份,合同书附件材料1份。
五、评审费用因评审需要,每项申请项目请交纳评审费200元。
请各申报单位及时将评审费缴(汇)至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帐户: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帐号:643819408211,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武林支行)六、联系方式咨询电话:87709357,87709062,8770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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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指南
2015年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将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具有浙江特色的健康发展战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服务临床、服务需求,在我省实施一批高质量的医学科研项目。
一、计划类别和说明
(一)省部共建计划(省部项目):围绕我省医药卫生科技重大问题和重要需求,开展创新性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申报项目未受过省及以上科技计划支持。
申请人面向全省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其中副高申请人<55周岁,正高申请人<60周岁。
(二)省医药卫生平台研究计划(平台项目):面向省卫生计生委在建和备案的重点学科,围绕重点学科方向开展研究。
1.平台重点项目:重点资助在建和备案的重点学科开展基于循证医学的临床研究或公共卫生研究。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开展重大疾病、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研究,开展公共卫生领域的突出问题、监测检测技术研究,以规范和指导临床、公共卫生工作。
平台重点项目鼓励跨单位、多学科联合申报。
2.平台骨干人才项目:面向在建和备案的重点学科团队成员,主要资助具有高学历的青年骨干人才开展创新性探索研究。
项目申请人<45周岁,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3.平台学科带头人项目:面向省卫生计生委立项资助的在建创新学科、支撑学科、省市共建学科、县级龙头学科和非公立医疗机构特色学科,主要资助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学科带头人开展学科主攻方向的重点研究。
项目申请人<55周岁。
(三)省医药卫生一般研究计划(一般项目):面向全省所有卫技人员,主要支持开展应用研究,实行开放自由申报。
项目申请人<60周岁。
(四)省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成果转化计划(适宜技术项目):面向全省所有卫技人员,开展技术转化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鼓励市县医疗卫生单位申报,鼓励已开展适宜技术示范基地建设和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单位申报。
项目申请人<60周岁。
二、名额分配
(一)省部共建项目:采取单位限额申报方式,杭州、宁波、温州市4项,其它市3项;省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和高等医学院校(浙江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每个单位5项。
(二)平台项目:采取学科限额申报方式。
其中1.平台重点项目每个学科限报1项;2.平台骨干人才项目:每个学科限报2项;3.平台学科带头人项目每个在建学科限报1项。
(三)以上省部共建项目和平台项目由各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限额推荐。
限额数根据各市或省级单位逾期未验收数量情况核减(名单另发)。
(四)列入我委325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领军人才、创新人才和医坛新秀人员,在满足各计划类别的申报要求基础上,可自主申报相应计划类别项目,不占单位或学科申报名额数,并按正常流程申报。
项目立项后,领军人才和创新人才的科研项目经费由人才专项经费资助,医坛新秀的科研项目经费由我委科研项目经费资助。
三、条件要求
(一)查新检索。
申报省部共建项目和平台项目,需在国家卫生计生委或我委认可的查新机构进行查新(10年国内外)。
在本省查新的,由查新机构统一上传;在省外查新的,申请人将查新报告电子版作为附件上传。
(二)实验动物。
涉及实验动物研究的项目,动物质量、来源和使用应符合要求,项目负责人和40%以上的课题组人员应取得省卫生计生委颁发的医学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培训合格证书。
(三)医学伦理。
涉及伦理的生物医学研究内容,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伦理审查。
其中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涉及伦理超过10项的,应在申报前组织召开一次单位伦理委员会会议,集中进行审查,并由单位递交会议审查记录。
(四)实验室生物安全。
涉及生物安全的研究内容,实验操作应在符合要求的三级或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操作,研究方案应经过单位生物安全科研审查,相关人员应取得省卫生计生委颁发的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五)特殊研究。
涉及干细胞研究、临床前新技术研究和病毒研究的研究项目,需在申报时主动确认。
(六)科研诚信。
申请人在申请前,应仔细阅读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国卫科教发〔2014〕52号)相关规定。
所有项目需在申请时,需向本单位递交项目原创性声明,由所在单位存档备查。
(七)经费配套。
项目申请时,所在单位应承诺按省卫生计生委有关科研项目经费配套要求进行配套,确保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其中有经费资助的项目按照不少于1∶1以上的比例配套,立项无经费资助的项目应给予不少于1万元的启动经费。
四、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况
(一)申请人资质不符。
1.申请省部共建项目的申请人,不是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学科带头人,且所在学科未备案的;2.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申请人申报省部共建项目或平台项目,但申请人尚未入选省医药卫生专家库成员的;3.申请人是省级单位正高职称人员,申报一般项目的;4.申请人已有2项原省卫生厅或省计生委在研项目的;5.申请人有1个项目延期未验收或未结题,且未递交延期申请的;6.申
请人已有1项省部共建在研项目,尚未验收的;7.申请人一次同时申报2项及以上
项目的;8.申请人申报的项目为中医或中西医项目的。
(二)申请省部共建或平台项目资质不符。
1.重点学科在省医学重点学科网上年度信息填报不完整;2.重点学科近两年在省医学重点学科网上发布信息不足40条;3.重点学科成员在研项目中,有项目未经审批延期未验收或未结题的,其所在学科所有成员均不得再申报平台项目;4.同一重点学科已有4项及以上在研平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