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违法案件询问笔录
隆兴矿业法律纠纷案件处理(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隆兴矿业(以下简称“隆兴矿业”)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主要从事矿产资源开采、加工和销售的企业。
公司位于我国某省,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
多年来,隆兴矿业在地方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因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纠纷,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2018年,隆兴矿业因与当地村民在土地征用、环境保护等方面发生纠纷,被村民集体起诉至法院。
该案件涉及土地征收、环境保护、合同纠纷等多个法律问题,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
二、案件概述1. 纠纷起因隆兴矿业在发展过程中,因扩大生产规模,需要征用部分村民的土地。
在征用过程中,双方就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问题产生分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此外,村民认为隆兴矿业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了污染,损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
2. 诉讼请求村民集体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如下:(1)确认隆兴矿业与村民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无效;(2)判决隆兴矿业支付村民土地补偿款及安置费用;(3)判决隆兴矿业停止对环境的污染行为,恢复原状;(4)判决隆兴矿业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3. 案件争议焦点(1)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的效力;(2)土地补偿款及安置费用的计算;(3)环境保护责任的认定及赔偿;(4)诉讼费用的承担。
三、案件处理过程1. 立案审查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对案件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审查,法院认为本案符合起诉条件,决定立案审理。
2. 证据交换双方当事人分别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证据,包括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相关合同、环保监测报告等。
3. 庭审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本案。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辩论。
法院认真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并就相关证据进行了质证。
4. 判决经审理,法院认为:(1)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合法有效,但部分条款存在不合理之处,应予以修改;(2)隆兴矿业应按照合理标准支付村民土地补偿款及安置费用;(3)隆兴矿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环境污染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本案诉讼费用由双方当事人按比例分担。
国土资源立案询问笔录注意事项及流程
1、调查取证。
调查的准备工作。
①及时指派办案人员,不得少于2人;②办案人员接受案件后,应认真熟悉材料,审查案情,确认违法当事人,制定调查方案,经主管领导同意后组织实施,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包括违法当事人。
调查要求有7个方面:①应当有两名以上调查人员参加;②要出示监察标志和证件;③要讲明法律和政策,要求如实反映和说明情况,并作好调查笔录。
必要时,可以录音或要求被调查人写出证明材料;④进行现场勘测,应通知有关的基层行政人员或者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到场,记载好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的姓名、职务和勘测人员、记录人员姓名,绘制现状图纸或拍照、录像;⑤调查笔录要交被调查人员过目或向其宣读。
被调查人要求修改的,要让被调查人盖章印上指纹。
对笔录无异议后,签名或盖章;⑥有关资料或原始记录材料,要进行复印;⑦凡涉及到复杂案件,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应当聘请有关专业部门或专家予以技术鉴定,并提出结论性意见。
在土地违法案件调查中,对明显有违法行为的,办案人员应提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时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停止其违法行为,听候处理。
2、调查询问与立案、下发《停建通知书》先后顺序问题。
调查询问与立案孰前孰后?法律法规没有明确。
立案与《停建通知书》孰前孰后?根据《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立案调查认定有违法行为的,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当事人”(部门规章)。
《浙江省土地监察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调查有土地违法行为,并正在进行的,土地管理部门应及时向违法单位或个人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听候调查处理”(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459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询问笔录(首页)询问时间:年月日时至时询问地点:询问人:被询问人:性别:年龄:政治面貌:文化程度:民族:单位及职务:住址及电话:询问主要内容:询问记录:我们是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海淀分局的执法监察人员,我们分别是(证件编号:)、(证件编号:),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请查验。
现我们依法对你询问一些相关情况,请如实回答,本次询问将由记录人如实记载询问内容,询问后需由你对询问笔录内容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需签字,现在开始询问。
询问人(签名):被询问人(签名):记录人(签名):460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现场勘测笔录(首页)案由:勘测时间:勘测地点:勘测内容:当事人:勘测人:勘测情况(图表另附):当事人(签名):勘测人(签名):记录人(签名):461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证据保存呈批表附件: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证据保存清单462附件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证据保存清单463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证据保存通知书京国土(海淀)分局证字[ ]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现决定对一案有关的如下清单所列物品采取证据登记保存措施。
证据保存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附件: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证据保存清单(印章)年月日464附件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证据保存清单办案人(签名):当事人(签名):465证据保存物品处理审批表466证据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京国土(海淀)分局证字[ ]第号:因你(单位),本行政机关于年月日对你(单位)的物品所进行的先行登记保存现已结束。
依照《北京市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对上述物品依法作出如下处理:。
行政机关印章年月日467责令改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京国土(海淀)分局责字[ ]第号: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根据《中许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在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日内改正,具体改正内容为: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文书
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法律文书格式(一)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三)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询问笔录(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现场勘测笔录(五)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调查报告(六)案件讨论笔录(七)撤销立案呈批表(八)撤销立案决定书(九)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告知书(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十一)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十二)听证笔录(十三)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十四)关于给予×××同志行政处分的决定(十五)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行政处分建议书(十六)国土资源管理公文送达回证(十七)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执行笔录(十八)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十九)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结案报告(二十)责令进行行政处罚通知书(二十一)国土资源犯罪案件移送书(二十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督查通知书宁波市国土资源局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 〕 号____________:你单位(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违反了____________________第______条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现责令立即停止______行为,听候处理。
(印章)年 月 日注:本通知书一式四份宁波市国土资源局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编号:案由违法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违法人或直接责任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职务地址电话案件来源受理日期 年 月日填表日期 年 月 日主要违法事实及性质受理人建 议签名(盖章) 年 月 日受理部门意见签名(盖章) 年 月 日主管领导批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宁波市国土资源局违法案件询问笔录(首页) 共 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询问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时询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询问人___________记录人__________被询问人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政治面貌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民族____单位及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询问主要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询问记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询问人签名(盖章) 被询问人签名(盖章)记录人签名(盖章)宁波市国土资源局违法案件现场勘测笔录(首页) 共 页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地单位(人)____________________勘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勘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邀参加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勘测人____________记录人_________勘测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四至方位、占地类型、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图: 比例尺: 北↑用地单位(人)签名(盖章) 勘测人签名(盖章)被邀参加人签名(盖章)宁波市国土资源局违法案件调查报告(首页) 共 页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查机关____________承办人________调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当事人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调查认定的主要违法事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处理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办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宁波市国土资源局违法案件讨论笔录(首页) 共 页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讨论时间_____讨论地点______________讨论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持人_____承办人_____记录人________出席人员姓名及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列席人员姓名及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言记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后认定的事实、性质及处理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土地犯罪移送等意见)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案由当事人情况单位个人立案机关立案日期调查时间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承办部门承办人撤销立案主 要理 由承办人意 见签名(盖章) 年 月 日承办部门意 见签名(盖章) 年 月 日主管领导批 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号关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立案(编号___________),经全面调查取证核实,其行为_______。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询问笔录(个人)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询问笔录
(首页)
询问时间:年月日
询问地点:黑里寨国土所办公室
询问人:
被询问人:性别:男年龄:
政治面貌:文化程度:民族:
单位及职务:
住址及电话:
询问主要内容:关于你建养牛棚的有关问题
询问记录:
见附页
询问人(签名):被询问人(签名):记录人(签名):
第1页共1页
(附页)第1页共2页
问:我们是县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出示执法证),这是我们的证件,证件号码是:
,请过目。
答: 我看过
问:今天我们找你来主要是了解一下你建设养牛料房的有关情况。
请如实回答,如不实,要负法律责任。
答:行
问:请你介绍一下你自己的基本情况。
答:我叫刁为学,汉族,村人,今年岁初中文化。
问:村村南的钢结构棚是你建设的吗?
答:是。
问:是做什么用?
答:养牛料房。
问:是什么时间建设的?
答:2014年7月份。
问:占地面积是多少?这块地的四至?
答:大约是232平方米。
东至:格家村土地西至:格家村土地南至:格家村牧场北至:镇中路。
问:你占用地这块土地是哪个村的?
第1页共2页
答:是黑里寨镇格家村的。
问:你建设钢结构棚是否经依法批准?
答:没有。
问:是否经村委同意?
答:同意。
问:你没有经依法审批,就擅自动工占地建设养牛料房是违法行为,下一步我们将依法做出处理,你有何意见?
答:我没有意见。
问:请看一下,是否还有补充和说明的?
答:没有了。
矿产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依据、程序、时限
①责令停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②送达回证。
4、立案查处
①报请领导立案。
5、告知程序
①法律文书呈批表;②处罚告知;③听证告知;④送达回证。
6、听证程序
①听证会通知;②送达回证;③听证。
7、处罚程序
①处罚决定;②送达回证;③处罚决定执行记录。
时限:
①处罚告知、听证告知3-7个工作日;
②处罚期限15个工作日;
矿产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依据、程序、时限
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立案标准
1、无证勘查和开采矿产资源的;
2、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
3、盗窃、抢夺矿山企业和勘查单位的矿产品和其他财物的,破坏采矿、勘查日。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收费项目: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罚没款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处以罚款的,分别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4、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
5、违法收购和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的;
6、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
7、其他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工作程序
及时限
工作程序:
1、接受、发现案件
①干部、群众举报;②巡查发现;③分局巡查上报县局。
2、开展调查
①询问笔录;②现场勘测笔录;③调查笔录;④拍照。
国土资源询问笔录范文
怎样做好土地违法案件笔录近年来,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依然呈上升趋势,国土资源违法手段也是多种多样,案情错综复杂,有些违法用地单位或者个人有组织的对抗执法检查,违法相对人出于各自利益考虑,可能会想出种种方法敷衍国土人员的执法行为。
那么,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如何作好询问笔录是调查取证的重中之重。
一、在对当事人进行谈话询问前,要充分而周密的事前准备,要充分了解和掌握案情,保证记录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确保调查事项无遗漏,做到有的放矢,准确掌握违法相对人的基本情况,对当事人所担任的职务、任职情况,尤其姓名,要用有效证件进行核实,违法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他人代替,必须加以身份核实,应出具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和法人委托书。
二、在谈话取证时,要严格按程序办事。
谈话开始办案人员要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亮明身份,并在笔录中加以记录,询问时必须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办案人员,在询问过程中,记录人对当事人的回答要据实记录,书写和用词要规范,必须用黑水笔书写、字迹端正。
三、在谈话结束后,应将谈话笔录交给谈话人核对,并允许其补充或更正;笔录最后应由被谈话人注明“以上内容经本人核对,情况属实”,同时签名、按手印,并且每一页都要签名,当事人拒签的,应在笔录中注明。
实践中,许多执法人员往往忽视对当事人拒签名原因的记载,这样的笔录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当事人拒绝签名或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的规定,必须予以纠正,如发现漏记和错记的,可以加以弥补,改正,以求笔录的完整,清楚。
在场办案人员、询问人、记录人要签名。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中应当如何做好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工作调查人员询问当事人、证人要分别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被询问人拒绝回答的,不影响根据其他证据对案件有关事实的认定。
《询问笔录》的内容主要包括基础信息、询问记录及信息核对三部分。
询问开始时,调查人员应当首先出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证》表明身份,告知被询问人要如实反映情况、协助配合调查等法律义务,以及隐瞒事实、作伪证将承担的法律后果。
国土资源违法用地调查笔录
问:所占地块的权属,什么地类?
答:
问:违法占地的具体位置,原来什么用途?占用作何用途?
答:
问:何时开工,占地面积?
答:
问:是否办理相关用地审批手续?
答:
问:土地是怎么取得的?是否有合同,补偿票据和缴交税费凭证?
答:
问:你单位或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在此建厂房,非法占用土地面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的规定,已构成了非法占用土地的事实,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施工,等候处理。请你予以配合。
答:
问:你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
笔录
问:我们是邳州市国土资源局赵墩国土资源所的工作人员,现依法向你调查有关问题,希望你实事求是,如实回答我们的提问和反映情况,不得拒绝、隐瞒或有意作伪证,并对所述内容负法律责任。你是否明白?
答:
问:你的职务和任职时间?是否办理营业执照?单位全称?办公地址?
答:
问: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是谁,联系电话?是否对你授权,请出示授权委托书。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法律文书参考格式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法律文书参考格式篇一: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法律文书参考格式20XX.10.1违法线索登记表编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编号::你(单位)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的规定。
根据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听候处理。
你(单位)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行政处罚。
联系人:电话:地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年月日立案呈批表编号:抄告单编号::,涉嫌违反了的规定,我局已于年月日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当事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
现将有关情况抄告你单位,请按照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共同制止违法行为。
联系人:电话:地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年月日接受调查通知书编号:(单位/个人):你(单位)的行为,涉嫌违了的规定。
请你(单位)于年月日前携带下列材料到接受调查。
1.2.篇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法律文书格式目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法律文书格式目录1、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2、责令履行国土资源法定义务通知书3、责令改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4、责令作出国土资源行政处罚通知书5、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6、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7、询问笔录8、现场勘测笔录9、鉴定书10、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证据保存通知书11、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理决定呈批表12、疑难或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理决定呈批表13、关于涉嫌国土资源犯罪案件的函14、法案件会审记录15、行政处罚告知书16、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17、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18、行政处罚听证笔录19、行政处罚决定书20、关于行政处分建议的函21、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记录22、关于移交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非法财物的函23、关于申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强制执行的函24、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结案呈批表25、法律文书送达回证26、法律文书送达委托书27、法律文书呈批表28、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督察通知书宁波市国土资源局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前面不标发文序号)〔200×〕×××号:你单位(户)违反了的规定。
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工作基本规程
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工作基本规程一、违法线索发现(1)举报发现。
通过12336举报电话、举报信件、网络举报等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
(2)巡查发现。
按照巡查工作计划确定的时间、路线、频率,巡查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
(3)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发现。
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或者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
(4)媒体反映。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
(5)上级交办、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督办或者其他部门移送、转办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
(6)其他渠道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
二、线索核查与违法行为制止1、对于有明确违法行为发生地和基本违法事实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应当填写《违法线索登记表》,载明线索来源、联系人基本情况、线索内容等,并提出初步处置建议,报执法监察工作机构负责人签批。
执法监察工作机构负责人认为需要对违法线索进行核查的,应当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核查。
2、线索核查的主要内容:(1)涉嫌违法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涉嫌违法的基本事实;(3)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4)是否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
核查过程中,可以采取拍照、询问、复印资料等方式收集相关证据。
3、违法行为制止(1)发现存在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执法监察人员应当向违法当事人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告知其行为违法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对正在实施的违法行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及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2)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书面制止无效、查处无法实施的应当在3日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
对因违法用地行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重大环境污染和社会不稳定因素以及一些重大项目违法用地的(暂定50亩以上违法占地),应当在发现后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
报告采用书面形式,应以正式文件打印,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A、报告政府文件应当包括违法当事人、违法行为具体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制止查处中遇到的困难、存在问题及处理建议等内容。
关于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应该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
关于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应该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调查询问笔录》是为了查明违法案件事实,收集证据,依法向案件当事人、直接责任人或者知情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记录被询问人陈述的规范性文书。
它是行政执法案件中主要证据之一,是违法案件定性的重要依据,是违法案件证据链的要求,是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必备的法律文书之一。
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案过程中,《调查询问笔录》是执法人员使用得最频繁的执法文书,是实施行政处罚的重要依据和证据,它的好坏不仅直接关系到办案质量,也关系到违法案件的正确处理。
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执法人员对《调查询问笔录》认识不清,作用不明,不重视调查询问及其笔录的制作,认为可繁可简,导致在违法案件调查取证中询问随意粗略,笔录填写不够规范,语句表达不够准确,没有抓住调查的关键点,甚至使违法案件事实和证据之间出现了矛盾,缺乏证据的有效性、一致性和完整性。
下面就如何做好调查询问及制作笔录谈几点意见,供同行借鉴。
一、调查询问的作用调查询问不仅是实施国土资源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之一,而且是国土资源监督检查的主要基础工作。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土资源监督检查或违法案件调查中实施调查询问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也充分说明了调查询问在违法案件调查取证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有助于全面深入地了解案情。
全面深入地了解案情是做好调查取证的前提,对案情的正确认识不可能单凭《现场勘查笔录》的内容及其他证据材料而一次性完成,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主要事实的认定,需对案情进行全面了解,如果不先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全面听取其陈述,就根本不能了解与违法案件有关的全部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主体、事件、过程、情节等,也就不能准确认定违法案件的主体、违法事实。
2、有助于收集和审查证据。
《调查询问笔录》是收集证据的一种重要手段,为了保证违法案件的质量,还要通过调查询问查明某些证据的来源,鉴别某些证据的真伪,对证据进行审查和核实。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2024年修订)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202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4.01.31•【文号】•【施行日期】2024.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行政处罚正文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2014年5月7日国土资源部令第60号公布根据2020年3月20日自然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二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根据2024年1月24日自然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修订 2024年1月31日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辖和适用第三章立案、调查和审理第四章决定第五章执行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的实施,保障和监督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土地、矿产、测绘地理信息、城乡规划等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土地、矿产、测绘地理信息、城乡规划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可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第四条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包括:(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责令停产停业;(五)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覃传宝与靖西市自然资源局地质矿产行政处罚纠纷上诉案
覃传宝与靖西市自然资源局地质矿产行政处罚纠纷上诉案【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审理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地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地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30【案件字号】(2021)桂10行终1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罗锡平盘宏权许彩乐【审理法官】罗锡平盘宏权许彩乐【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覃传宝;靖西市自然资源局;南宁市林信涛投资有限公司【当事人】覃传宝靖西市自然资源局南宁市林信涛投资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覃传宝【当事人-公司】靖西市自然资源局南宁市林信涛投资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黄玉森广西凌盛(凌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黄玉森广西凌盛(凌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黄玉森【代理律所】广西凌盛(凌云)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覃传宝;南宁市林信涛投资有限公司【被告】靖西市自然资源局【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上诉人所举的两份民事判决针对的是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是否支付租金等内容进行认定,不足以推翻覃传宝在询问笔录中承认其参与了无证开采铝土矿的事实。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罚款听证程序扣押管辖第三人质证合法性新证据证据确凿维持原判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查,本院确认一审判决确认的证据合法有效,可作为定案依据。
据此,本院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查明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询问笔录(村主任)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询问笔录
(首页)
询问时间:年月日
询问地点:黑里寨国土所办公室
询问人:
被询问人:性别:年龄:
政治面貌:文化程度:民族:
单位及职务:
住址及电话:
询问主要内容:关于建养牛料房的有关问题
询问记录:
见附页
询问人(签名):被询问人(签名):记录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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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页)第1页共2页问:我们是县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出示执法证),这是我们的证件,证件号码是:
,请过目。
答:我看过
问:今天我们找你来主要是了解一下刁为学建设养牛料房的有关情况。
请如实回答,如不实,要负法律责任。
答:行
问:请你介绍一下你自己的基本情况。
答:我叫,汉族,现任村主任,今年岁,高中文化。
问:你村村南是谁建设的钢结构棚?
答:是我村刁为学建设的。
问:是做什么的?
答:是养牛料房。
问:是什么时间建设的?
答:2014年7月份。
问:占地面积是多少?这块地的四至?
答:大约是232平方米。
东至:格家村土地西至:格家村土地南至:格家村牧场北至:镇中路。
问:他建设养牛料房是否经依法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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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清楚。
问:是否经村委同意?
答:同意。
问:他没有经依法审批,就擅自动工占地建设养牛料房是违法行为,下一步我们将依法做出处理,你有何意见?
答:我没有意见。
问:请看一下,是否还有补充和说明的?
答:没有了。
第2页共2页。
采砂和捕捞案件现场笔录
(渔业行政机关)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检查(勘验)地点:当事人:检查(勘验)机关:检查(勘验)人员:执法证件号:记录人:现场检查(勘验)情况:当事人签名或盖章:(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第1页共页)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现场笔录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现场笔录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现场笔录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日时分检查地点:坐标点(海域名称)××船上或者××港口××船上当事人:××船(船舶的基本情况)或者××人(基本情况)现场检查情况:××年××月××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所属的××机构渔业行政执法人员某某(执法证件号码:××)、某某(执法证件号码:××)等随××执法船舶开展2018年伏休监管海上执法行动。
于×时×分,在××海域坐标点(海域名称)海域,发现××船(以下简称为该船)正在该海域实施××类型的捕捞作业,执法人员立即行动,于×时×分登临该船,出示了行政执法证件后,对该船舶及作业现场进行了检查发现:1.该船右甲板安装有起网机×台、起锚机×台,(据船上某某交代,船××部位堆放××张×类型网具,船××部位堆放有××个空鱼盘,甲板上共有渔获物××盘,甲板上还留有少量的小鱼。
)2.该船共有×个船舱,×个冰库,存放××冰块和食材。
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年月日以上笔录我已看过(或已向我宣读过),属实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