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工作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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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3.29•【文号】国卫办基层函〔2018〕209号•【施行日期】2018.03.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8〕2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现就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理确定签约服务的目标和任务(一)合理确定签约服务工作目标。

各地要结合服务能力及资源配置情况,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确定签约服务的工作目标。

在稳定签约数量、巩固覆盖面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向提质增效转变,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不断提高居民对签约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不要盲目追求签约率,不要层层加码,同时要采取措施避免签约服务数量下滑。

(二)优先做好重点人群签约服务。

要按照服务规范要求,做好老年人、孕产妇、儿童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管理服务,加强防治结合,分类施策,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要。

落实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要求,优先推进贫困人口签约,核实核准农村贫困慢病患者,有条件地区设计个性化签约服务包。

结合实际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鼓励有条件地区将基本康复服务纳入个性化签约范围。

继续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签约服务工作。

(三)规范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居民可以自愿选择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家庭医生团队按约定协议提供签约服务。

签约服务采取团队服务形式提供,鼓励药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社(义)工等加入团队,发挥乡镇(街道)卫生计生专干、残疾人专职委员等在签约服务中的作用。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8﹞41号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8﹞41号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正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8﹞41号各县(市)人民政府,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州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州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和参加州政协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州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共向州人民政府提出建议和提案604件,其中:州人大代表建议270件,州政协提案334件。

为认真做好2018年州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根据建议提案办理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办理建议提案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内容,是政府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是政府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以科学民主决策回应社会关切和服务人民的重要体现。

各承办单位要坚持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承办科室负责及具体承办人员分级负责制,不断健全完善办理工作台账,对各个环节和各项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标准,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全年办理工作。

二、严格时限程序,有力有序推动工作(一)按时答复。

各承办单位要于2018年6月30日前答复代表或提案者。

对个别情况比较复杂一时难以办复的,经商州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州政协提案委员会同意,可适当延期,最迟不得超过9月30日。

(二)及时公开。

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各主办单位要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于办理复文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同形式进行主动公开,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对口支援三峡库坝区移民工作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对口支援三峡库坝区移民工作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对口支援三峡库坝区移民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01•【字号】宜府办发〔2018〕22号•【施行日期】2018.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移民与对口扶贫正文关于做好2018年对口支援三峡库坝区移民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发〔2018〕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持续推进三峡库坝区民生改善、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不断提升三峡库坝区移民生产生活水平,实现2020年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现就做好2018年对口支援三峡库坝区移民工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依据《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规划(2014~2020年)》、《湖北省对口支援三峡移民工作规划(2014~2020年)》和《湖北省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十三五”规划》,围绕城镇移民小区综合帮扶、库坝区产业转型升级和改善民生等重点任务,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搭建全方位对口支援合作平台,积极争取数量更多、品质更优的实体经济合作项目,促进移民安稳致富,加快三峡库坝区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二、目标任务全市库坝区及移民安置区新引进对口支援项目到位资金100亿元,其中无偿援助资金1亿元。

新引进对口支援经济合作项目30个以上,库区县区及省内结对对口支援单位引进社会公益项目30个以上。

通过对口支援培训移民各类人才1000人次以上。

三、主要措施(一)抢抓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坝区机遇。

充分利用国务院三峡办、省政府今年拟在我市召开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经贸洽谈会的机遇,积极引进对口支援项目。

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提高站位,创优环境,优化服务,全力做好会议筹备和签约项目准备工作,切实提升招商引资质效。

结合我市产业转型升级,以引进一批重环保、无污染的高质量产业项目为重点,组织力量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开展项目宣传推介和招商推介专场活动。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银行业三农和扶贫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银行业三农和扶贫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银行业三农和扶贫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8.02.14•【文号】•【施行日期】2018.02.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银行业三农和扶贫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精神,现就银行业做好2018年三农和扶贫金融服务工作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升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各级监管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

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把普惠金融重点放在乡村,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三农金融服务工作总抓手,聚焦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深度贫困地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力量,进一步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加大金融资源倾斜力度,力争全年涉农贷款持续增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和精准扶贫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二、回归本源,明确定位,形成三农金融服务合力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坚守定位,深入推进三农和扶贫金融服务专业化体制机制建设,形成各具特色、相互补充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政策性银行要专注政策性业务领域,加大对乡村振兴的中长期信贷支持。

开发银行要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方面的中长期信贷投放。

农发行要继续加大对粮食多元化市场主体入市收购、重大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领域的支持力度。

开发银行、农发行要发挥扶贫金融事业部作用,完善金融扶贫“四单”工作机制,优先保障扶贫信贷规模。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兽医社会化服务推进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兽医社会化服务推进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兽医社会化服务推进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8.06.29•【文号】农办医〔2018〕31号•【施行日期】2018.06.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兽医社会化服务推进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8〕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业、农牧)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农医发〔2017〕35号,以下简称《意见》),持续提升我国兽医服务效能,现就做好2018年兽医社会化服务推进工作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精心谋划,持续推动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各地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深化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快转变职能,理顺职责关系,完善兽医公共服务实现形式,大力发展兽医社会化服务,不断推进兽医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要根据《意见》确立的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五年总体目标,立足本地区养殖业和兽医行业发展实际,制定出台推进本地区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具体安排,分阶段、分步骤积极稳妥推进,持续提升兽医公共服务效率和社会化服务水平。

二、紧盯重点,扎实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2018年,各地要结合《意见》和《2018年兽医工作要点》有关要求,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加快推动兽医社会化服务进入养殖环节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按规定做好免疫、消毒、疫情报告等工作。

各地要做好法律政策的宣传讲解,切实提升畜禽养殖场“我要防”的责任意识和动物防疫水平,督促其依法履行动物疫病防控责任。

要根据本地区养殖产业特点和兽医服务发展水平,对畜禽养殖场获取兽医服务的方式做好分类管理与指导;推动规模养殖场配备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师,完善养殖场动物防疫和养殖档案管理等相关制度;鼓励规模以下养殖场配备乡村兽医或与动物防疫合作社、动物诊疗机构等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签订服务协议,满足和解决强制免疫、日常防疫等兽医服务需求,多渠道、多形式推动“谁来打针”问题的解决。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津政发〔2018〕5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津政发〔2018〕5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津政发〔2018〕5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确定了2018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将《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工作任务分解为134项。

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重视程度。

《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重点任务是市政府对全市人民的庄严承诺,抓好落实责无旁贷。

各单位要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高质量发展为干事标准,按照工作分工,逐项分解任务,落实具体责任。

涉及多个单位的,主责部门要敢于负责,配合部门要积极主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做好组织推动。

各单位要不断提高办成事的能力,全力抓好重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遇到问题时,要以该不该做为前提,不该做的,要态度鲜明,坚决不做;该做且有条件做的,要抓紧去做;该做但有制约的,要主动进行制度创新、政策创新、体制创新,努力把事情干成。

各区要展现出良好的精神状态,不断增强信心、积极开拓进取,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下,始终保持一定的发展速度。

三、强化督查评估。

市政府督查室要采取“每月重点抽查、每季全面检查、中期开展评估、年底收官考核”的方式,不断加大督查力度,推动重点工作落实。

各单位要加强工作落实的过程管理,每项工作都要做到有安排、有措施、有检查、有评估。

附件:2018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分解表天津市人民政府2018年2月14日——结束——。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汉中市地震小区划》应用工作的通知-汉政办函〔2018〕12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汉中市地震小区划》应用工作的通知-汉政办函〔2018〕12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汉中市地震小区划》应用工作的通知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汉中市地震小区划》应用工作的通知汉政办函〔2018〕12号汉台区、南郑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根据中国地震局《关于批准汉中市地震小区划的通知》(中震安评〔2016〕46号),陕西省地震局已将汉中市地震小区划项目成果移交我市。

为了认真做好该项目成果应用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汉中市地震小区划》在城市规划建设中的应用《汉中市地震小区划》为城市规划、土地利用、重大工程选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地震灾害预防提供了更加科学、更加精准、更加有效的地震公共安全依据,对汉中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文化旅游强市、陕西最美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汉中市地震小区划》根据地震活动环境、地震地质特征、工程条件等,经勘探研究和专家论证,明确了具体场地条件的地震动参数和地震地质灾害评价结果。

具体范围:东至铺镇一带、南至大河坎镇、西至羊头坝、北至莲花塘-老君镇-染坊营-王家坎-新铺一线(东经106.9845°- 107.1621°、北纬33.0198°-33.1288°),面积约106平方公里。

自2018年1月1日起,《汉中市地震小区划》涉及范围内所有未开工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在施工图设计、图审、施工、监理过程中和抗震设防要求备案时,必须严格执行《汉中市地震小区划》提供的抗震设防要求。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6.13•【文号】国卫基层发〔2018〕18号•【施行日期】2018.06.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局、中医药管理局:现就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抓好工作落实(一)明确工作任务目标。

2018年,各地要继续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12类项目(以下简称12类项目),在完成2017年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着力提高工作质量,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弄虚作假,合理确定农村地区乡村两级任务分工,把各项任务抓实抓好。

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健康素养促进两个项目具体工作部署另行通知。

(二)做好年度重点工作。

1.稳妥推进基层高血压医防融合试点。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已经在贵州、云南2省开展基层高血压医防融合试点,并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培训。

今年将选取积极性高、工作基础好的省份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各地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遴选工作基础好、信息化水平高的1—2个县(市、区)开展基层高血压医防融合试点工作,重点在医防融合服务模式、激励机制、健康教育方式、信息化应用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

请各地于6月30日前将本省(区、市)确定的试点县(市、区)名单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33件民生实事的通知-黑政办发〔2018〕5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33件民生实事的通知-黑政办发〔2018〕5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33件民生实事的通知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33件民生实事的通知黑政办发〔2018〕5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黑政发〔2018〕6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民生工作及相关事项列为省政府2018年33件民生实事(附后)。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采取有效措施,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在发展中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使人民群众享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2月13日省政府2018年33件民生实事1.把就业创业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坚持就业优先和创业带动就业,搭建创业就业服务平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做好就业援助工作,城镇新增就业55万人。

(省人社厅负责)2.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继续推进棚改建设。

(省住建厅负责)3.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省人社厅、财政厅负责)4.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80元/人月提高到108元/人月。

(省人社厅、财政厅负责)5.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标准。

(省民政厅、财政厅负责)6.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重大疾病救助制度。

(省人社厅、民政厅负责)7.推进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省人社厅负责)8.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00所,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2018年电力直接交易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2018年电力直接交易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2018年电力直接交易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7.10•【字号】•【施行日期】2018.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2018年电力直接交易工作的通知各区电力管理部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国网公司华北分部、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各售电公司、电力用户: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落实北京市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中的重点任务,稳妥推进我市2018年电力市场化直接交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交易电量规模2018年度,北京市市场化直接交易总电量规模为80亿千瓦时。

二、交易组织安排北京市电力市场化直接交易由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协助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织。

(一)交易组织依据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2784号)、《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印发<京津唐电网电力中长期交易暂行规则>的通知》(华北监能市场〔2017〕543号)、《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印发<京津唐电网电力中长期交易偏差处理与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华北监能市场〔2018〕86号)、《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北京市电力用户准入与退出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京管发〔2018〕71号)、《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京管发〔2018〕70号)。

(二)参与交易主体1.发电企业发电企业参照《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印发<京津唐电网电力中长期交易暂行规则>的通知》(华北监能市场〔2017〕543号)有关要求。

2.售电公司售电公司参照《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京管发〔2018〕70号)有关要求。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政府采购【发文字号】苏财购[2018]12号【发布部门】江苏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18.03.19【实施日期】2018.03.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8〕12号)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边界和购买目录,努力实现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进一步加大、范围进一步拓展、购买绩效进一步提升,扎实推进我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现就做好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通知如下:一、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政府购买服务内容应当严格限制在属于政府职责范围、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服务事项,重点是有预算安排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按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规定的内容范围开展政府购买服务,不得超范围或变相将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货物、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融资行为列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科学制定并适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实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开。

二、抓好重点领域购买服务工作。

各地要加大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人才服务、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住房保障、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公共交通运输、三农服务、环境治理、城市维护、社会管理性服务、技术性服务等重点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推进力度,加强重大项目的跟踪管理。

三、严格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

政府购买服务要坚持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应当在既有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不得把政府购买服务作为增加预算单位财政支出的依据。

各级。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关于做好2018-2022年重点电视剧选题规划工作的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关于做好2018-2022年重点电视剧选题规划工作的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关于做好2018-2022年重点电视剧选题规划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8.03.22•【文号】剧字〔2018〕14号•【施行日期】2018.03.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广播影视正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关于做好2018-2022年重点电视剧选题规划工作的通知剧字〔2018〕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电视台,中直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总局工作统一部署,为加强电视剧创作规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贯穿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电视剧整体品质提升,引领创作方向,总局决定开展编制2018-2022年百部重点电视剧选题规划工作。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为引领,重点电视剧选题规划要着力表现源自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着力表现熔铸于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着力表现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

重点电视剧选题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立足当代中国现实,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换、创新性发展。

二、选题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中进行无愧于时代的文艺创造。

以登上“高原”、力攀“高峰”为目标追求,站在时代的高起点上,展现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

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旗帜鲜明倡导现实题材创作,突出作品品位、格调、责任,力争推出一大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吕政办发〔2018〕24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吕政办发〔2018〕24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正文:----------------------------------------------------------------------------------------------------------------------------------------------------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吕政办发〔2018〕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棚户区改造新三年规划的首战之年。

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切实做好全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全市棚户区改造新开工7985套,基本建成6340套;完成投资35亿元,政府投资公租房(不含已依照规定盘活的公租房)分配率完成95%以上,入住率达100%,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6903户(分县市区目标任务见附表)。

二、工作重点1.确保新开工项目如期落地。

为确保年内7985套棚户区改造新开工任务顺利完成,各县市区要早安排、早部署,全面实施“1855”计划,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

加紧筹集建设资金,加快办理项目审批、招投标等前期手续,推进项目开工建设。

要求新建项目3月底前全部启动,5月底前完成招投标等前期工作,6月底前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9月底前100%全面开工建设。

货币化安置项目要抓紧做好制定征收拆迁方案、筹措安置房源、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等各项工作,确保6月底完成货币化安置。

2.确保基本建成任务完成。

新建项目要遵照施工建设进度,制定工程建设流程,按时间进度扎实推进,力争当年开工当年基本建成;续建项目要尽早复工,加快工程进度,加大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尽早竣工验收,达到清零标准。

要求2015年以前(含2015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年内消零;征收项目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实施征收,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细化征收补偿标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11月底前6340套基本建成任务完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4.12•【文号】人社厅发〔2018〕35号•【施行日期】2018.04.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市场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要求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安排,现就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按照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稳定规模、优化领域、改进管理、提升质量、强化保障”的基本思路,更好地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拔招募2.6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服务。

二、工作内容(一)合理确定招募规模。

各地要结合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名额(分配方案附后),充分考虑基层单位需求、“三支一扶”人员期满流动情况以及地方财政支持力度等因素,合理确定2018年招募规模。

中央财政补助名额要进一步向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倾斜。

强化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支持,新增中央财政补助名额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或贫困地区。

(二)积极拓展服务岗位。

各地要在做好支教、支医岗位开发的同时,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等需求,大力拓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合作经济、农村电子商务、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生态保护等领域服务岗位,不断提升“三支一扶”服务岗位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哈尔滨市2018年市级重点及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哈尔滨市2018年市级重点及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哈尔滨市2018年市级重点及市级领军人才梯队建设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人才流动【发文字号】哈人社发[2018]85号【发布部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18.05.21【实施日期】2018.05.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哈尔滨市2018年市级重点及市级领军人才梯队建设工作的通知(哈人社发〔2018〕85号)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中直驻哈有关企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人才强市”战略,扎实推进“领军人才梯队建设工程”,为我市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依据《哈尔滨市领军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办法》(哈人社发〔2011〕154号),现做好我市2018年市级重点及市级领军人才梯队建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建市级重点和市级领军人才梯队以哈尔滨市实施新战略为中心,在原有领军人才梯队的基础上,今年新建5个市级重点、10个市级领军人才梯队。

(一)市级领军人才梯队申报条件1.以专业为依托,有稳定明确的科研方向,在某一专业领域具有一定优势,在全市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2.梯队带头人、后备带头人在市内乃至省内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社会影响。

以梯队带头人为组织核心,有较合理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的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应用等工作的科研群体。

3.近5年来有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或相当于)以上(含三等奖)研究成果或教学成果,开发研制的产品处于省内先进、市内领先行列,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

4.梯队带头人: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在某一学科或专业技术领域中有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科研成果且业绩突出,近5年来有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或相当于)以上(含三等奖)研究成果或教学成果,得到市内同行专家公认;有较强的科研组织领导能力和创新能力,善于出思想、出题目,能及时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06.15•【字号】苏教办〔2018〕33号•【施行日期】2018.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苏教办〔2018〕33号各市、区教育局(文化教育委员会),各直属学校(单位):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将至,为切实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期各项工作,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和有意义的假期,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苏教基函〔2018〕8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严格遵守放假时间安排2018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放假时间统一为7月1日,9月3日上课(9月1日新生报到,9月2日其他年级学生报到)。

2018年高中一年级新生如在校内组织军训,须安排在8月15日以后,不超过10天,在此期间不安排上课。

暑假期间任何学校不得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

2019年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26日,开学时间为2月18日。

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行事历时要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时间安排。

二、科学安排学生暑假生活各地各校要及时将假期时间安排及时告知家长,提醒家长提前规划安排好学生假期生活。

加强各科作业的统筹协调和总量控制,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要与平时的要求相当。

提倡布置适合孩子自主完成或在家长指点和简单帮助下能完成的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

不得布置超越课程标准规定和学生能力要求的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布置耗时过长、动手难做、材料难找、过程繁杂的作业。

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暑假作业要做到认真批改、及时反馈。

同时要求学生在暑假要主动、自觉、认真完成作业,家长要帮助学生把握好整个暑假做作业的节奏。

科学安排各种有益活动。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5.03•【字号】玉政发〔2018〕13号•【施行日期】2018.05.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发〔2018〕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玉溪市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玉溪市人民政府2018年5月3日玉溪市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7〕58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创业工作,坚决打好稳定和扩大就业的硬仗,在经济转型中实现就业转型,以就业转型支撑经济转型,着力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有力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新时代玉溪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实现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目标任务。

2018年到2020年,城镇新增就业8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持续稳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万人次以上,帮助1.24万贫困人口实现就业脱贫;扶持自主创业2.3万人,带动就业5.7万人以上,发放小额创业贷款17亿元以上;高级技能人才资源总量达到3.5万人以上;去产能企业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实现“转岗不下岗,转业不失业”。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1.29•【字号】办字〔2018〕9号•【施行日期】2018.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长寿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力做好2018年春运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根据国家、省、石家庄市要求,2018年春运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2月1日开始至3月12日结束,共计40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春运工作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是人民普遍关心关注的民生工作之一,党的十九大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指明了方向,春运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新时代人民对美好出行的新要求。

各级各有关部门及运输单位要从讲政治、保民生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努力保证旅客走得了、走得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春运工作影响范围大、涉及部门多,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政府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也需要企业和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市政府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后附名单),统一指挥协调全市春运工作。

各乡镇(街道)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各相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有针对性的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圆满完成春运各项任务。

春运方案于1月29日前报市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

春运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报送有关春运工作信息,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要在第一时间上报。

春运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8年3月17日前将总结报市春运办。

18年工作情况汇报会通知

18年工作情况汇报会通知

18年工作情况汇报会通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
根据公司年度工作安排和要求,现定于XX月XX日举行18
年工作情况汇报会。

请各位务必按时参加。

为了确保汇报会取得圆满成功,特向大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准时参会。

请各位领导和同事务必提前安排好时间,按时参加会议。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达的,请提前向会议组织者请假并说明原因。

二、充分准备。

请各位汇报人认真准备好18年度工作情况的
汇报材料,包括工作总结、成绩展示、问题分析、未来规划等,确保内容充分、有说服力。

三、严格控制时间。

考虑到与会人员众多,希望每位汇报人在汇报时严格控制时间,避免拖延会议进度。

请各位领导和同事积极配合,做到听取汇报之后,精辟提问,适当点评,共同促进会议的开展。

四、提前做好会务准备。

请会议组织者提前做好会场布置、资料复印、设备检查等工作,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通过本次汇报会,我们希望能够全面了解公司18年度的工作
情况,有效总结经验,深化问题分析,为下一阶段的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谨向各位领导、同事致以诚挚的问候!特此通知。

公司领导部门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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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工作规划的通知
各部门:
为落实***对部门规划的有关工作的安排和要求,保证工作质量,现将制订部门年度工作规划的原则、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立足当前与长远发展相结合。

结合单位和部门实际,结合行业最新发展趋势,结合单位需要和省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把握部门工作突破口和增长点,力求2018年各项工作都有新提高。

2、协调发展与重点发展相结合。

兼顾部门重点工作与全局工作、部门工作与单位工作进行综合分析,选准主攻方向,整合资源,优先发展特色项目,着力形成或突出竞争优势。

3、坚持开放性、层次性原则。

对照工作职责,积极与对口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进行联系和沟通;发挥管理人员、业务骨干作用,广泛进行论证研讨,力求形成共识;对部门规划进行分解,力求将规划重点、特色项目等具体到班组甚至职工个人。

二、主要内容
1、建设现状:主要指本部门相关工作的现有情况,包括现状和差距等。

2、市场分析预测:结合往年工作实践,结合2017年前11个月的经营情况,结合工作中收集到的行业信息,对部门工作在2018年可能面临的相关市场形势做出分析和预测。

3、工作思路和任务:拟订部门总体工作目标;围绕转变经营
理念、提升管理和服务品质、加强员工培训、落实工作创新、激发企业活力等工作重点,拟订部门工作思路和计划;围绕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率、出租率、完好率、满意度等相关运营指标,提出部门年度计划目标。

4、制订保障措施:提出实现部门年度计划目标的主要措施或可行性建议。

要求明确、具体。

三、注意事项
1、部门年度计划目标及任务均需有刚性指标。

2、规范格式和用语。

语句简练、条理清晰、数据准确、内容科学合理,避免使用空话、套话。

按照“现状分析、市场预测、工作目标、工作重点、保障措施”五部分撰写,3000字左右。

3、于12月16日12:00前将编写好的部门规划交办公室。

年度规划是今后一段时期内部门建设和评估的重要依据,是推动部门工作的重要措施。

全**各部门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按时提交2018年部门规划,部门负责人同时需做好汇报准备。

办公室
201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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