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化猪场淘汰新标准及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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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生猪规模养殖场关闭(拆除)实施意见

全区生猪规模养殖场关闭(拆除)实施意见

全区生猪规模养殖场关闭(拆除)实施意见由于我区地处X市中心城区,区域面积小,人口密度大,水环境容量有限,污染承载能力不足。

现有生猪规模养殖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粪便、养殖污水、发酵产生的有害气体及生物病原体,越来越严重地危害环境安全和群众的身心健康,对此群众和各级人大代表要求全面关闭生猪规模养殖场的呼声日益高涨。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农村生态宜居环境,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X年消除黑臭水体,消灭劣V类水体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X市城市总体规划(X-X年)》等法律法规,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关闭(拆除)所有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实现全区生猪养殖业全面退出。

一、关闭(拆除)的养殖场剩余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共有32家,其中后房8家;X坑1家;X5家;X4家;X1家;X10家;X3家,总养殖面积约26万㎡,环评总存栏数近5万头。

二、关闭(拆除)期限及步骤(一)关闭(拆除)的期限X年8月31日前全部完成关闭(拆除)整治任务。

(二)关闭(拆除)的步骤1.集中开展动员、部署。

各镇、街道、农场要及时传达区政府关于生猪规模养殖场关闭(拆除)的决定、目标和要求,切实做好思想工作,形成场场配合的整治氛围。

(截止X年3月31日)2.全面完成丈量、登记(包括治污设施的确认)。

以镇(街)为责任主体,对辖区内养殖场进行逐场丈量并登记造册。

(截止X年4月30日)丈量标准:各镇(街)要组织一支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工作队伍,配合有资质的测量队,认真做好本辖区养殖场的面积测量工作,原则上面积的测量误差不得超过0.5%。

界定标准:测量的尺度以猪舍和管理房外墙为准。

公示复核:测量数据由镇(街)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对辖区每家养殖场(户)关闭面积、补偿标准、补偿总额登记造册(含养殖场的平面示意图及关闭前后对比照片、录像等),并经驻村干部、村干部及主要负责人、镇(街)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签名,加盖镇(街)、村公章,并做好上墙7天公示、拍照留底。

规模化猪场应执行主动淘汰制度

规模化猪场应执行主动淘汰制度

规模化猪场应执行主动淘汰制度面对复杂的猪病,人们在滥用抗生素的同时,往往忽视了对场内病原菌的控制,即淘汰病弱猪。

由于病弱猪的存在,使场内持续感染、交叉感染成为可能。

淘汰病弱猪是为了减少病原菌在场内的繁殖和水平传播,是场内避免病原菌长期存在的方法之一。

消毒是为了杀灭滞留在外界环境中的病原体,但对病猪没有治疗作用,因此消毒工作应和淘汰病弱猪相结合,两者的作用是同等重要的。

公猪的淘汰1、公猪的使用年限:年龄、使用频率和环境温度(<29℃为宜)是决定公猪繁殖性能的重要因素。

公猪较母猪生长得快,成熟得晚,公猪的睾丸会一直生长到12月龄,因此,l2月龄前的公猪不应被看作是成年公猪;12月龄以上的公猪每周采精最多2次。

公猪不一定使用到自然淘汰的年龄,其使用年限以1-1.5年为宜,虽然可能会浪费公猪资源,但能提高公猪的生产性能。

2、实行人工受精的规模化猪场,公母比例以1∶(80-100)为宜;应建立每头公猪的采精评估表,定期对采精公猪进行评估,根据精液气味和色泽、射精量和有效精子数、精子活力、精子畸形率等,对精液品质差的公猪尽早地淘汰。

3、淘汰性欲低、有肢蹄病和感染疫病(如乙脑)的公猪。

4、进行每年3-4次的血清学常规检测,每头公猪都应进行猪瘟和猪伪狂犬等检测,淘汰野毒呈阳性的公猪,避免通过配种环节感染给阴性的母猪。

后备母猪的淘汰1、引进的后备母猪不是100%都能留作种用。

人们往往舍不得淘汰外购的后备母猪,要知道后备母猪也有淘汰。

选择后备母猪时不仔细、缺乏经验和后备母猪初配提早,是造成淘汰的因素之一。

2、推荐后备母猪的引入体重为50公斤;在后备母猪引入后的隔离、适应、免疫、诱情培育过程中,对那些有遗传缺陷、生长不良、体格较差,腿部、乳头、阴户发育不良的后备母猪在配种前应予以淘汰;并淘汰280日龄以上仍未初情的后备母猪。

3、不引进或淘汰那些野毒呈阳性的后备种猪,确保补充到生产群的后备种猪的某些疫病(如猪瘟和猪伪狂犬)是呈阴性的,使整个生产群的某些疫病(如猪瘟和猪伪狂犬)野毒阳性率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并通过母仔免疫,抑制再感染。

种猪淘汰工艺技术

种猪淘汰工艺技术

种猪淘汰工艺技术
种猪淘汰是指对生长发育不良、生产性能下降或者产后未配种的种猪进行淘汰,以保持种猪的优良品质和正常繁殖水平。

种猪淘汰工艺技术是养殖户在实施种猪淘汰过程中所应掌握的一系列操作技巧和方法。

下面,我将介绍一下种猪淘汰工艺技术的几个关键步骤。

首先,种猪淘汰的时间选择。

种猪淘汰的时间一般在种猪达到一定年龄或者出现生产性能明显下降时进行。

一般来说,种猪的生产性能在3-5岁时达到巅峰,并在此后逐渐下降。

因此,种猪的淘汰时间应在这个范围内选择。

其次,种猪淘汰的标准确定。

种猪淘汰的标准包括生产性能、生长发育状况和健康状况等方面。

通常,种猪在投入生产后的前3-5胎应保持正常的繁殖能力和优良的性能指标(如断奶重、后备猪仔数等),否则应予以淘汰。

再次,种猪淘汰的程序实施。

在种猪淘汰的实施过程中,应先对场内的所有种猪进行初步筛选,并将不符合标准的种猪进行标记。

然后,在确定淘汰的种猪范围后,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淘汰方式进行实施。

最后,种猪淘汰后的处理措施。

种猪淘汰后,应合理安排淘汰种猪的销售或处置,以减少经济损失和环境污染。

一般来说,淘汰种猪可选择销售给屠宰场、转卖给养殖户或进行无害化处理等方式。

总之,种猪淘汰工艺技术是养殖户必须掌握的重要技术之一。

通过合理的种猪淘汰,不仅可以保持种猪的繁殖能力和生产性能,还可以维护和提高养殖场的经济效益和环境质量。

因此,养殖户应不断学习和掌握种猪淘汰工艺技术,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运用这些技术,提升种猪养殖的效益和可持续发展水平。

养猪场中种猪选留与淘汰说明

养猪场中种猪选留与淘汰说明

养猪场中种猪选留与淘汰标准说明近几年可以说是养猪业的丰收年,由于生猪价格的不断上涨,很多非专业人士加入到养猪的行列中来。

正因为非专业养殖者与普通养猪者对专业知识的缺乏,在其开展或扩大养殖规模的引种过程中,存在着很多错误的认识和选择上的误区,导致引进的种猪带有遗传疾患,繁殖性能低下,生产水平不高,部分种猪未达到使用年限不得不进行非正常淘汰等问题的发生。

同时养殖者在养殖过程中,对于种猪是否需要淘汰、何时该淘汰没有明确标准。

这些方面都会导致养殖者在经济方面的严重损失。

故此在这里笔者根据多年的现场经验和专业知识,为各位养猪的朋友提供一个种猪选留与淘汰的原则,希望对大家在养猪的过程中有所帮助。

1 、种猪的选留1.1种猪选种的概念直接根据个体自身的体型外貌和外形结构对个体加以选留淘汰的选择方法。

1.2种猪选种的作用鉴别不同品种或个体间的差异;判断猪的生长发育情况、健康状况及其对生活环境的适应性;对个体的生产能力(生长性能、产肉力、繁殖力等)做出近似的判断。

1.3种猪选种的原理作为一个统一的有机体,猪的外形结构与机能间是相互联系的,猪的外形不仅反映了猪的外部形态,也反映了猪的体质、机能、生产性能和健康状况。

种猪必须体形结实、结构适当才能维持其正常的生殖功能。

1.4种猪选种的重要性随着猪生长速度的加快和瘦肉率的提高,骨与腱的生长不同步,故肢蹄问题将越来越严重。

对品种品系的特征和肢蹄强健性等项目,必须根据外貌评定来选择。

虽然仅仅观察外貌不能真实知道猪的遗传素质,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仍是一种辅助的选种方法。

1.5种猪选种的实施方法种猪选种时,人与被评定个体间保持一定距离,一般以3倍于猪体长的距离为宜。

从猪的正面、侧面和后面,对个体各部位进行一系列的观测和评定,再根据观测所得到的总体印象进行选择。

本文来自猪场动力网。

1.6种猪选种的基本要求种猪的体型外貌必须符合本品种特征。

种猪必须健康,无遗传缺陷。

凡患有萎缩性鼻炎、口蹄疫、猪瘟、猪繁殖与呼吸道综合征、伪狂犬病、细小病毒病、喘气病等严重的疫病,以及后裔患有隐睾、单睾、赫尔尼亚、锁肛、骨骼畸形等遗传疾病的均不予选留(有些疾病需要通过实验室化验才能确定)。

淘汰猪管理制度

淘汰猪管理制度

一、淘汰猪标准1、体型标准:淘汰猪主要根据体型进行评估,包括外形、体积、肌肉质量等,养猪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制定适应的标准。

2、年龄标准:成年母猪一般在第5-6胎时淘汰;公猪可在3-5岁左右淘汰;育肥猪根据体重和生长速度来确定淘汰时机。

3、健康标准:患有不可治愈的传染病、寄生虫等慢性病的猪应及时淘汰;受伤、残疾的猪也需要淘汰。

4、生产性能标准:根据生殖性能、生长性能、繁殖性能等方面考虑,可以决定淘汰时机。

5、品种标准:根据养猪场和养殖规模等情况,可以根据不同的品种制定淘汰标准。

二、淘汰猪程序1、定期检查:养猪场应建立定期的淘汰猪检查制度,对所有猪只进行定期体检和评估,及时发现可能需要淘汰的猪只。

2、标识登记:对需要淘汰的猪只进行标识登记,包括猪只编号、体重、生长情况等信息,便于统一管理和跟踪。

3、审核评估:确定需要淘汰的猪只后,进行综合审核评估,包括体型、年龄、健康情况、生产性能等方面的考虑。

4、淘汰计划:制定淘汰计划,包括淘汰时间、数量、方式等,并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5、执行淘汰:按照淘汰计划进行淘汰操作,并做好淘汰记录,保留相关资料备查。

6、淘汰后处理:对淘汰的猪只进行及时处理,可以选择出售、屠宰、处理等方式,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三、淘汰猪方式1、出售:具有一定价值的淘汰猪可以选择出售,可以通过养猪场的销售渠道,也可以通过中间商销售。

2、屠宰:对淘汰的猪只进行屠宰,得到猪肉和其他副产品,可以用于食品加工、饲料加工等。

3、处理:对某些不宜食用和不适合屠宰的淘汰猪可以进行处理,包括焚烧、填埋、发酵等方式。

1、淘汰猪的安排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人员、设备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2、养猪场应建立合理的淘汰猪管理组织架构,明确相关责任人和管理人员。

3、安排专人负责淘汰猪的操作,确保操作过程中的安全和效率。

五、淘汰猪处理方式选择1、对患有传染病和寄生虫的猪只,可以选择焚烧、填埋等方式进行处理,避免疾病传播。

种猪淘汰标准

种猪淘汰标准

种猪淘汰标准
通常状况下,母猪通常运用3~4年,公猪运用2~3年。

规模化猪场对种猪生产性能及体况需求严厉,筛选率高,中小型猪场种猪筛选率相对较低,但如果有以下状况时,应及时筛选:
1、正常生产种猪,在肢蹄、生殖器官呈现严峻损害后应及时筛选
2、发生普通病接连医治2~3个阶段后,不能恢复的种猪应及时筛选
3、发生如猪瘟、狂犬病、细微病毒病、蓝耳病等严峻传染病的种猪应及时筛选
4、母猪断奶后两个发情期42天以上或2个月不发情的应当筛选
5、在排除公猪原因的状况下,母猪配种后复发情接连两次以上的应当筛选
6、经产母猪累计三胎窝产活子数均低于7头的应筛选;
7、母猪现已运用3~4年,但产活子数低于9头的应当筛选。

规模养殖场猪只淘汰的原则与标准

规模养殖场猪只淘汰的原则与标准

规模养殖场猪只淘汰的原则与标准
蔡相毅
【期刊名称】《新农村(黑龙江)》
【年(卷),期】2014(000)002
【摘要】在养猪生产中要合理的淘汰一些无价值的猪,保证得到合理的经济效益。

无价值猪主要是一些病弱僵猪,及时淘汰为好,否则浪费人力、药品、精力,最后收效很小。

【总页数】1页(P171-171)
【作者】蔡相毅
【作者单位】青海省大通县种猪场,青海西宁 810010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连载五)标准化规模猪场的动物防疫管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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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养殖场猪只淘汰的原则与标准

规模养殖场猪只淘汰的原则与标准

规模养殖场猪只淘汰的原则与标准规模养殖场猪只淘汰的原则与标准摘要:在养猪生产中要合理的淘汰一些无价值的猪,保证得到合理的经济效益。

无价值猪主要是一些病弱僵猪,及时淘汰为好,否则浪费人力、药品、精力,最后收效很小。

关键词:无效猪只;淘汰;原则标准面对复杂的猪病,人们在滥用抗生素的同时,往往忽视了对场内病原菌的控制,即淘汰病弱猪。

由于病弱猪的存在,使场内持续感染、交叉感染成为可能。

淘汰病弱猪是为了减少病原菌在场内的繁殖和水平传播,是场内避免病原菌长期存在的方法之一。

消毒是为了杀灭滞留在外界环境中的病原体,但对病猪没有治疗作用,因此消毒工作应和淘汰病弱猪相结合,两者的作用是同等重要的。

如遇病不诊断,盲目去治疗,发现病猪后不做详细诊断,也不分析病情,盲目的治疗,最后一定是失败的结局,这样的教训有许多。

应掌握判断疾病的能力,对下列病猪需作淘汰处理:无法治愈的病猪;治疗费用较高的病猪;治疗费时费工的病猪;愈后经济价值不高的病猪;传染性强、危害大的病猪。

以下介绍了猪只淘汰的原则及标准。

1、无效猪只淘汰的意义1.1经过多年的养猪生产实践,发现要合理的淘汰一些无价值,饲养意义不大的猪(或称为无效猪只),才能得到合理的经济效益。

无效猪只主要是一些病弱僵猪,应当及时淘汰为好,否则不但浪费人力、药品、精力,而且最后收效甚微,决不能因小失大,真正做到“该出手时就出手”。

1.2 遇病不诊断或盲目去治疗,发现病猪,不作详细诊断,不分析病情,盲目治疗,失败是不可避免的,教训也是非常深刻的。

应掌握判断疾病的能力,对无效猪只需作淘汰处理。

2、淘汰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尽量做到绝不放过一头无效猪只,也不能盲目增加淘汰数量,以免造成不必要经济损失,严格把握好淘汰标准。

2.1 无法治愈的病猪;猪病种类很多,归结为两大类,一类是猪的疫病,包括传染病和寄生虫病;另一类是普通病,包括内科、外科和产科疾病。

有许多猪病由于猪只本身体质和技术医疗水平等条件制约无法治愈,因此必须淘汰。

规模化养殖排放标准

规模化养殖排放标准

规模化养殖排放标准一、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环境准入1.1 禁养区的划定规模化养殖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在满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生态功能区划的前提下,依据环境承载能力和环境质量状况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

1.2 环境准入规模化养殖场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批复意见要求,建设相应的粪污处理设施或区域性粪污处理设施。

新建、改建、扩建的规模化养殖场应满足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控制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

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规模化养殖场应采用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有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

固体粪便利用率应达到70%以上,污水利用率应达到60%以上。

三、污水达标排放率规模化养殖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污水进行处理,处理后应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污水达标排放率应达到100%。

四、粪污治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规模化养殖场应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建设相应的粪污处理设施或委托专业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粪污治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应达到100%。

五、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规模化养殖场应采用适宜的工艺和技术,将粪污转化为肥料、饲料、燃料等资源进行利用。

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应达到80%以上。

六、生态消纳地比率规模化养殖场应结合当地实际,将畜禽粪污通过贮存、堆肥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后还田利用,促进种养循环。

生态消纳地比率(还田利用的粪污量与总粪污量的比例)应达到60%以上。

七、气体排放达标率规模化养殖场产生的恶臭气体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处理后应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气体排放达标率应达到95%以上。

猪场母猪淘汰标准

猪场母猪淘汰标准

母猪的淘汰标准是评估母猪生产性能和经济效益的重要依据。

在猪场生产中,母猪的淘汰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年龄:母猪的适宜繁殖年限通常为3-5年,超过这个年龄的母猪繁殖能力会下降,且容易患病,应考虑淘汰。

2. 生产性能:如果母猪的生产性能低下,如产仔数少、哺乳能力差等,会影响整个猪场的生产效益,需要考虑淘汰。

3. 健康状况:母猪患有严重疾病或长期患病无法治愈,会影响其繁殖性能和哺乳能力,应考虑淘汰。

4. 后代品质:如果母猪所产的后代品质不佳,如生长速度慢、瘦肉率低等,会影响整个猪场的经济效益,需要考虑淘汰。

5. 饲养成本:如果母猪的饲养成本过高,且无法通过管理措施降低成本,可以考虑淘汰。

在制定母猪淘汰标准时,需要考虑猪场的实际情况和生产目标,制定合理的标准。

淘汰母猪时,需要做好记录和统计工作,分析淘汰原因,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猪场生产效益。

同时,还需要及时补充优秀的母猪,保持猪场繁殖群体的健康和生产力。

出售淘汰猪的管理规定

出售淘汰猪的管理规定

出售淘汰猪的管理规定(试行)出售淘汰猪的管理规定(试行)为了加强管理,提高生产效益,就我司猪场出售淘汰猪作如下规定:一、淘汰猪的标准如下:1、种公猪淘汰标准(1)年龄在3岁以上的;(2)不符合公司创品牌猪肉生产方向的种公猪;(3)体型外貌没有达到该品种特级以上标准;(4)前后肢跛行、疼痛、不能正常使用的;(5)种公猪睾丸肿胀、萎缩、不对称;(6)肥胖、瘦弱超过标准,影响繁殖性能的;(7)种公猪性功能障碍或与配母猪返情率高,产仔数少的;(8)经专家确诊患有疾病经治疗无效的公猪;2、种母猪淘汰标准(1)品种不纯的母猪。

(2)种母猪胎次达7-8胎以上的;(3)患病母猪如:子宫炎、关节炎、肢蹄病跛行等影响繁殖性能的;(4)过肥或过瘦屡配不孕的母猪;(5)每胎产仔数8头以下者;(6)体型外貌没有达到良级标准的短、矮、扁母猪;(7)经专家确诊患有疾病经治疗无效的母猪。

3、生长育肥猪淘汰标准(1)生长严重受阻的僵、弱小猪;(2)患肢蹄病跛行影响生长的猪;(3)经专家确诊患有疾病经治疗无明显疗效的生长育肥猪;二、淘汰猪处理程序(1)主管兽医上报淘汰猪品种、年龄、胎次、产仔数、淘汰原因等;(2)猪场场长、副场长及主管兽医等三人以上人员到现场审核;(3)猪场每周及时将需淘汰的猪以报告形式上报公司领导审批,由公司相关部门联系客户、定价销售或送公司肉食品加工厂屠宰;(4)猪场派两名以上人员负责淘汰猪称重,填写过磅单、出库单并签字,由场长签字审核,统计人员开发票、收款和统计;(5)猪场统计人员保管好现金,每周或金额达到4000元以上,必须将销售统计报表和款项上交公司财务部。

三、淘汰猪客户选定和价格确定(1)由公司选择两至三家有资质、信誉好、价格优的客户作为淘汰猪销售合作对象。

(2)淘汰猪最低价格暂定为:7元/公斤。

优先售给出价高的客户。

四、严禁出售患有或疑似患有传染病的猪只和死猪。

第十一章出售猪粪的管理规定(试行)为了加强管理,提高生产效益,就我司猪场出售猪粪作如下管理规定:一、猪场要严格按照干粪清收制度,清理干粪。

规模化养猪场污染防治及资源综合利用的标准

规模化养猪场污染防治及资源综合利用的标准
指利用高温、好氧或厌氧等工艺杀灭畜禽粪便中病原菌和寄生虫的过程。
2 技术原则
2.1种养平衡原则:根据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周边土地对畜禽粪便的消纳能力,确定养殖规模,使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和种植业达到相对平衡,基本实现养殖废弃物内部循环消化或外部零排放。
2.2综合利用原则:养殖场污染物的处理应按照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要求,优先对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
5、消纳土地能力,以满足农作物氮素需求为前提计,则每亩每年需固体有机肥1400Kg或沼液30-40m3(根据作物种类确定沼液用量)。
6、所有池容以有效容积计算。
7、目前我省规模化养猪场年存栏量都在25000头以下。由于年存栏量超过25000头的养猪场污染处理在当前的经济技术条件下难度较大,因此原则上要求新建、扩建养猪场的规模应控制在年存栏量超过25000以下。
4、养猪场平均每头存栏猪产生的污水量24.56L/d,每头存栏猪平均产生固体物0.61 Kg/d。种猪场、仔猪场等产生的污水量与固体物略有差别。
5、消纳土地能力,以满足农作物氮素需求为前提计,则每亩每年需固体有机肥1400Kg或沼液30-40m3(根据作物种类确定沼液用量)。部分沼液用于还田利用,多余沼液进一步净化处理。
由尿液、残余粪便或全部粪便和饲料残渣(不同清粪方式)、冲洗水及生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构成,其中冲冼水占绝大部分。
1.5固体粪污
畜禽养殖场(小区)的畜禽粪便、畜禽舍垫料和废饲料等固体废物。
1.6干法清粪工艺
粪便一经产生便通过机械或人工收集、清除,尿液及冲冼水则从下水道排出。
1.7水冲粪工艺
粪尿污水混合进入漏缝地板下的粪沟,每天数次从沟端放水冲洗,粪水顺粪沟流入粪便主干沟后排出。
5.1.1适应条件:主要适用于周边5公里范围内有需要常年施肥的农作物,种植面积不足400亩,年存栏量500头以下的小规模养猪场(其它畜禽养殖业参照附件换算)。

出售淘汰猪的管理规定试行

出售淘汰猪的管理规定试行

出售淘汰猪的管理规定试行出售淘汰猪的管理规定试行为了加强管理,提高生产效益,就我司猪场出售淘汰猪作如下规定:一、淘汰猪的标准如下:1、种公猪淘汰标准1年龄在3岁以上的;2不符合公司创品牌猪肉生产方向的种公猪;3体型外貌没有达到该品种特级以上标准;4前后肢跛行、疼痛、不能正常使用的;5种公猪睾丸肿胀、萎缩、不对称;6肥胖、瘦弱超过标准,影响繁殖性能的;7种公猪性功能障碍或与配母猪返情率高,产仔数少的;8经专家确诊患有疾病经治疗无效的公猪;2、种母猪淘汰标准1品种不纯的母猪;2种母猪胎次达7-8胎以上的;3患病母猪如:子宫炎、关节炎、肢蹄病跛行等影响繁殖性能的;4过肥或过瘦屡配不孕的母猪;5每胎产仔数8头以下者;6体型外貌没有达到良级标准的短、矮、扁母猪;7经专家确诊患有疾病经治疗无效的母猪;3、生长育肥猪淘汰标准1生长严重受阻的僵、弱小猪;2患肢蹄病跛行影响生长的猪;3经专家确诊患有疾病经治疗无明显疗效的生长育肥猪;二、淘汰猪处理程序1主管兽医上报淘汰猪品种、年龄、胎次、产仔数、淘汰原因等;2猪场场长、副场长及主管兽医等三人以上人员到现场审核;3猪场每周及时将需淘汰的猪以报告形式上报公司领导审批,由公司相关部门联系客户、定价销售或送公司肉食品加工厂屠宰;4猪场派两名以上人员负责淘汰猪称重,填写过磅单、出库单并签字,由场长签字审核,统计人员开发票、收款和统计;5猪场统计人员保管好现金,每周或金额达到4000元以上,必须将销售统计报表和款项上交公司财务部;三、淘汰猪客户选定和价格确定1 由公司选择两至三家有资质、信誉好、价格优的客户作为淘汰猪销售合作对象;2 淘汰猪最低价格暂定为:7元/公斤;优先售给出价高的客户;四、严禁出售患有或疑似患有传染病的猪只和死猪;第十一章出售猪粪的管理规定试行为了加强管理,提高生产效益,就我司猪场出售猪粪作如下管理规定:一、猪场要严格按照干粪清收制度,清理干粪;并派专人兑发结算票据,收集、管理和出售猪粪;二、饲养员每交一翻斗车干粪发票一张,一张票计酬元;三、猪粪对外销售以每手扶拖拉机计价;每手扶拖拉机猪粪最低价格暂定为:50元;优先售给出价高的客户;四、由公司选择两至三家有资质、信誉好、价格优的客户作为猪粪销售合作对象;五、15翻斗车干粪计为一手扶拖拉机,对猪粪销售人员进行考核;六、猪粪销售人员每天将猪粪收集数量、销售数量和销售款项交给统计人员;七、猪场统计人员保管好现金,每周或金额达到4000元以上,必须将销售统计报表和款项上交公司财务部;第十二章生猪“一、五号”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的规定进入冬季,天气转冷,是生猪“一、五号”病的高发期;现为了保证我司原种猪场、商品猪场和肉食品加工厂生猪的绝对安全,现就加强生猪“一、五号”等重大传染病的防疫消毒和疾病防治工作,特做出如下规定:一、生猪疾病的防治是猪场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生猪“一、五号”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建立防疫安全责任制,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我国即将实行对外公布重大疫情制,一旦某猪场发生重大传染病,将对外公布并采取扑灭和隔离封锁措施,这将对猪场带来毁灭性的打击;目前,我司第一商品猪场刚刚竣工投产,种猪正分批引入,人员到位不久,基建收尾工作还未结束;第二商品猪场猪舍简陋,保温条件较差;肉食品加工厂猪源来自全省各地等等,这些情况增加了我司生猪防疫工作的难度;因此,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生猪的疾病防治工作,时刻绷紧防疫这根弦,使每位员工深刻认识到防疫工作的重要性;二、各单位要加强对员工防疫消毒制度和疾病防治的学习及培训;制定发生重大疫情防治预案,保证猪群的安全;各场要针对不同的疾病制定相应的防治预案,加强对员工开展防疫制度、消毒制度、保健制度、免疫程序和疾病诊疗规程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员工防疫意识和疾病防治水平;三、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和遵守以上制度,要严把门卫监管和消毒关;严禁无关人员、危险人员进入猪场;各猪场自2004年11月15日至2005年3月15日实行封闭管理,任何人员进出场须经场长签字同意,并严格按消毒程序消毒,做好进出人员登记,公司领导随时抽查,发现违规,立即严肃处理;四、饲养员和兽医技术员,每天要对猪群进行全面认真观察,做好观察日志;若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场长和公司兽医顾问,并及时做出准确诊断,按临床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紧急诊疗,采取相应措施,杜绝疾病的传播;五、项目一部收购生猪,要派专人到各猪场调查疫病情况,绝对保证猪源是非“一、五号”病疫区的生猪;生猪到厂后,立即请检疫部门进行严格的宰前检疫;若发现可疑现象,立即作无害化处理;日收购和屠宰计划要做到及时准确,当日收购的生猪必须当日全部屠宰;六、运送生猪的车辆一律经侧门消毒池登记进出;动检部门要对运猪车辆进行消毒;当日屠宰完毕后,肉食品加工厂要对场地、待宰栏和车间进行全面彻底地消毒;严禁非生产人员进入肉食品加工厂,以防止病菌的传入;七、为了保证疫苗和药品的安全和可靠,供应链中心要严格按规定筛选供应商,立即招标,直接从生产厂采购;各猪场要按照免疫程序加强“一、五号”病等疫苗的免疫注射工作,将疫苗的保管、注射和记录落实到专人负责;八、散装饲料车进入猪场必须在消毒池严格进行喷雾消毒,驾驶员在消毒室消毒并换上猪场专用的工作服和鞋帽,卸料时严禁串栏;运送袋装饲料的车辆在装料前必须清洗消毒;禁止租用运送过生猪的车辆运送饲料到猪场;第十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是生产与工作秩序的保证,同时也是企业提高经济、社会效益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全员都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意识第二条领导重视安全,全员懂得安全,专职人员直接参与安全管理,切实把好生产及集体财产的安全关口;第三条加强门卫夜班安全员的责任感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并做到安全工作与车间、班组、个人切身利益挂钩;第一条有针对性地对下列部门如:财务室、饲料仓库、车库、档案室、办公室、药品库、配电房及特殊岗位实行重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第二条在重要防火季节,紧张生产阶段;节假日,适当抽调增加夜班人员,明确分工、落实到位,做到处处有人管,时时有人管;第三条经常对猪场机动车操作者,运输操作者、机械操作者、电工等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第四条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安全管理手段建设,建立其相应的安全工作防护网和联系网点,使人人重视安全,个个重视安全工作;第五条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要经常性地开展一些相关的活动,并对全方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真正把安全工作和企业生产视为同等重要;第六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随时以命令补充或修正;第七条本制度经奉呈公司批复后实施,修正时亦同;第十四章在岗培训制度一、总则第一条目的:1.加强人事管理,提高员工素质,丰富知识技能,以增进工作质量及工作绩效;2.使员工深切体会猪场对公司所负的使命及责任,并激发其求知欲、创造欲,努力向上,奠定猪场基础;第二条本制度适用猪场所属在职全体从业人员,任何人不得故意规避;第三条猪场员工在岗培训分新员工教育培训,老员工不定期培训和定期培训三种;二、教育培训第四条新员工悉指临时员工、试用期员工及其他认为应接受训练员工;第五条教育培训内容除猪场简介、人事组织、管理规则、劳动规章、作业制度、政策说明外,精神教育同时配合实施;第六条据新进员工多寡合理安排培训时间,报场部批复组织实施;第七条培训讲习以业务主管为主,场部协助;三、不定期培训第八条猪场员工培训由场部对所属员工经常实施;第九条猪场应按工作及生产要求拟定培训计划,按计划切实推行;第十条猪场应经常督促所属员工,以增进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充实其处理实际问题时应具备的知识,并指定所属员工阅读与工作有关的资料书籍;第十一条各单位业务主管应经常利用集会,以专题研讨或个别培训等方式实施机会培训;四、定期培训第十三条猪场员工定期培训每年两次,分上半年及下半年举行,视其实际情况事务,具体排订;第十四条由场部指定讲习人,拟定培训计划,或邀请行家、专家协助培训,以期达到效果;第十五条本定期培训依其性质、内容分为普通班一般员工及高级班技术人员,视实际情况亦可合并举办;第十六条培训人员的培训效果列为考绩考核记录,以作年终考评的资料;第十七条凡培训员工接获调训通知时,除因重大疾病或重大事故经场部批复免训外,应即于指定时间、地点报到;第十八条本制度经公司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养猪场正确淘汰母猪

养猪场正确淘汰母猪

养猪场正确淘汰母猪
对生产能力性能差的母猪定期的淘汰,保持合适的胎龄结构是提高提升生产指标,节约工业生产管理成本的一个有效方法,而这离不开一个科学有效的母猪更新体制淘汰机制。

1.如何正确的淘汰镰形
那么,什么样的母猪应该出局呢?
母猪淘汰涉及两个方面,第二种情况是母猪必须淘汰,不淘汰造成损失(淘汰标准参考下图必淘清单)。

另外一种巴氏情况是母猪生产性能下降,本批次的配种母猪数量已足够需求,淘汰生产性能太差的母猪;如果本批次配种母猪数不够,猪的标准可以适当放宽。

(淘汰标准参考条码下图可生鲜清单)
2.合适的胎龄结构是怎样的?
当母猪年老,性能低和死亡而被淘汰相对较低出群时,就必须引进福卢母猪来补充,通过合理的胎龄结构以猪场基础母猪群和生产目标的稳定。

补充后备母猪数量的计算方法;
年更新后备母猪出栏=基础母猪头数x母猪年更新率/后备母猪利用率。

母猪2-6胎繁殖性能较好,3-5胎繁殖性能最好,能发挥种猪群最佳授粉优势。

母猪7胎以上繁殖性能开始升高,初产母猪和9胎以上母猪繁殖力显著低于其他台次,保持合理的胎龄结构才能够保证猪场整体的生产水平。

星毛正常年更新率45%。

3胎后母猪6-8%死淘率,合适的胎龄结构如下图,供大家参考:
不科学的胎次结构就是规模化猪场效益的潜在杀手!作为猪场的商
业机构,要明晰掌握猪群的个别情况结构情况,互补本场异常情况的
实际情况加强管理与措施,对种猪群实施精细化行政管理,建构良好
的母猪胎次构型,从而实现母猪高效利用,实现猪场自身利益最大化。

规模化猪场母猪淘汰原则和规程

规模化猪场母猪淘汰原则和规程
1 规模化猪场母猪淘汰原则
1 . 1 淘 汰 患 病母 猪
此外 .一些遗 传类 的疾 病会使 母猪 丧
失种用 价值 .及 时将其 淘汰 能够有 效 的减少养殖成本。
1 . 4 胎 次 对母 猪 生 产 性 能 的影 响
疾 病 能够 影 响 母 猪 的生 产 性 能 , 降低养殖的经济效益 ,尤其是乳房 炎 、 子宫 内膜炎等 ,容易 出现流 产 、死 胎 母猪 应该淘 汰处理 。患有 先天性 生殖 需要 淘汰 。部 分疾病 虽然 对生产 性能 没有 直接 的影 响 ,但 是 能够阻碍 配种 或分娩 ,例 如反复 发作 ,久治不 愈 的 肢蹄 病 。患 有严重传 染病 的母猪 治疗 难 度大 ,疾 病不好 控制 ,容易 出现大 规模 的扩散 流行 ,应该在 确诊发 病后 及 时淘汰 。患 有普通 疾病 的母猪 ,在
处理 。
根据母 猪 的胎 次 结构 ,考虑 异常 状况 下 的母 猪是否需 要被 淘汰 ,例如 在断奶 期 .结合发情 状况 、配种 后返 情和 空怀状况 ,怀孕 后 的流 产情 况 以
及1 3常饲养 时疾病 的发生情 况 等进行
综 合 的评 估 。 2 规 模 化 猪 场母 猪 淘 汰 规 程
摘 要 :规 模 化 猪 场 对 母 猪 的 淘 汰 应 该
汰掉 连续 2次产仔 少 的母 猪 。如果 整
个猪场 的生产性能都处 于较低 的水平 , 则需 要淘 汰掉 1 0 %左右 生产性 能最低
的母 猪 。以使整体生产性 能有所提高。
2 . 2 淘汰 问题母 猪
该将其 淘汰 。在配 种的过 程 中 ,部分 母 猪极 易 烦躁 .容 易误 伤工 作人 员 . 此类母猪也应该淘汰。
2 . 3 淘汰 老 龄 猪

猪场淘汰猪一般性标准与计划

猪场淘汰猪一般性标准与计划

3 后备种猪 引入原则
新建场后备猪引人数 = 础成年猪数 / 基 后备猪 合格率。或后备母猪引人数 = 满负荷生产每星期计
划 配种母 猪数 X2 0星期 。
后备公猪超过 l 0月龄以上依然不能使用 的。 公猪连续 2 个月精液检查不合格的。
已建场后备猪年引入 : 础猪 数 X年淘 汰率 /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后备猪合格率。
猪。
仔猪转到保育舍 l 天后 , 4 未达到健康标准的仔 猪。
生 长育 肥 猪 群 的 弱 猪 ,加药 1 调 整 猪 的体 4天 况, 再优 饲 l 6天后 , 达不 到健康 体况 的。 仍
发生严重猪瘟 、 伪狂犬病等传染病的种猪。 由于其他原因而失去使用价值的种猪。
2 严格遵守淘汰标准并制定淘汰计划
喂3 天。群体疗法为, 每吨饲料中添加维生素 E5 0 0 克 , 用 71 。 连 — 0天
母 猪 如 患有 子宫 内膜 炎等 生 殖器 官 疾 病 ,应及 时治疗 。 对 断 奶后 体 况瘦 弱 , 奶 2 断 0天 以上 不 发情 的母 猪, 用红 糖 50克在 铁锅 中加 热 翻炒 至有 焦 味 , 入 0 加 1 0 水 , 沸 l 钟 , 水 拌 人 料 中 1次 喂 服 , 0克 0 煮 5分 糖 效 果 良好 。 对 不发情 母 猪肌 肉注射 氯前 列烯 醇 0 . 2毫克 , 过 3 5天 注射孕 马血 清 。7天 内若 不发 情可再 注射 1 ~ 次 同发 素 , 天 内若再 不 发情 , 7 可考 虑淘 汰 。
5 0% 。
经产母猪连续 2 产次 、累计 3 次哺乳仔猪成 产 活率低于 6 %, 0 以及 由于患过乳房炎 、 子宫炎导致泌 乳能力差或者 咬仔 、 经常难产的母猪。

种猪淘汰与更新的程序化管理

种猪淘汰与更新的程序化管理

养殖与饲料2014年第7期种猪淘汰与更新的程序化管理吴正杰湖北健丰牧业有限公司,湖北黄石438204收稿日期:2014-06-26吴正杰,男,湖北健丰牧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种猪是养猪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

种猪的淘汰与更新是养猪生产的重点环节,需要正确把握、科学管理,才能使生产良性循环。

随意性、盲目性操作只会带来损失。

本文结合生产实际提出种猪淘汰更新的管理原则,供业界同仁参考。

1种猪淘汰与更新的概念1.1种猪淘汰淘汰的本意是:用水洗净杂质;留下好的、去掉不合适的、保留合适的。

种猪淘汰:意即将生产性能低下的、老弱病残的种猪处理掉,不用于再生产的过程。

1.2种猪更新更新的本意是:指除旧布新或改过自新,可引申为去掉旧的、换成新的。

种猪更新:意即去掉不符合生产需要的性能差的种猪,更换(补充)新的符合标准要求的种猪。

2种猪淘汰与更新的意义1)种猪是养猪生产的基础,其群体需要保持合理的年龄胎次结构,才能为优质高产创造条件。

种猪群不及时淘汰更新会造成资源配置的浪费,导致生产成本的上升和经济效益的下降。

2)科学合理地淘汰更新种猪,有利于生产计划目标的实现,有利于持续稳定地发展养猪生产。

在市场行情不好,养猪效益处于低谷时期或预计低谷期来临之前,可加速淘汰更新,适当增加淘汰更新比例以调节生产量,减少亏损。

3种猪淘汰的标准种猪淘汰不能盲目随意进行,应严格遵循淘汰标准,坚持做好现场检定,分周分月有计划地均衡淘汰。

对种母猪最好是在每批仔猪离乳时检定一次,保持合理的年龄及胎次结构。

对种公猪根据种用性能(如配种能力、精液质量、体况、年龄、健康状况等)随时进行检定,决定是否淘汰。

无论淘汰种公猪还是种母猪,都必须考虑保持生产的良性循环,其淘汰的速度、节律要合适,这是基本原则。

3.1种公猪淘汰的标准1)公猪连续6周以上精液检查不合格(如射精量少、精液密度低、死精或畸形精子数多)的,或有其他异常的应予以淘汰。

2)患过猪流行性乙型脑炎、布氏杆菌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久治不愈的应予以淘汰。

种公猪淘汰以什么为标准种公猪淘汰后怎处理

种公猪淘汰以什么为标准种公猪淘汰后怎处理

种公猪淘汰以什么为标准种公猪淘汰后怎处理种公猪爆冷已经的原因已经给大家说过了,这里说说种公猪的淘汰标准和淘汰后的处理方法。

一、自然淘汰自然淘汰通常指对老龄公猪的淘汰,也包括由于生产计划更动、种群结构调整、选育种的需要,而对公猪群中的某些基因型(群体)或进行针对性的淘汰。

主要包括:1.衰老淘汰生产中使用的公猪,下述由于已经达到了相应的年龄或使用年限较长,年老体衰,配种机能衰弱、生产性能低下,则应进行淘汰。

种公猪淘汰以什么为技术标准?种公猪淘汰后怎处理?2.计划淘汰为了适应生产需要和种群结构应付的调整,对在群公猪进行数量适当调整、品种更新、品系选留、净化疫病等,则应对原有公猪群进行有计划、有出发点的选留和淘汰。

二、异常淘汰异常淘汰是指由于生产中饲养淘汰管理不当、使用不合理、疾病发生或本身未能预见的先天性生理缺陷等诸多因素造成的青壮年公猪善用在未被充分利用的情况下而被淘汰。

其淘汰原因一般包括:1.体质过肥公猪过肥、体重过大、爬跨轻浮或爬母猪经不住公猪爬跨,造成配种困难或不能正常配种,此时应对公猪放养进行限制饲养和加强运动,降低膘情。

若不能取得预期效果,应对公猪或进行淘汰。

2.体质过瘦公猪参予配种时体况过瘦、体质较差,跨越爬跨困难或不会完成整个配种过程,导致配种操作不利和配种效果较弱,通过一些滚轮仍难以恢复的个体,则应进行淘汰。

3.精子活力差已入群的后备公猪或正在创纪录使用的种公猪在连续几次检查精液品质后,死精率、畸形率过高,且后裔同胞们个体数较少,通过调整营养、加强管理和治疗后才,仍不能得到改善的个体,应及时淘汰。

4.性欲缺乏由于公猪过度使用或饲料缺乏维生素A、E、矿物质等,引起性腺退化、性欲迟钝、厌配或拒配,这种绵羊应加强饲养管理,防止过度使用,并加强饲料中维生素和矿物质的钙微量元素,注意适当运动,一般可以调整过来。

但对于不能恢复的个体,应该进行淘汰。

5.繁殖疾病某些疾病如:睾丸炎、附睾炎、肾炎、膀胱炎、布氏杆菌病、乙型脑炎等引起的公猪性机能衰退或丧失,以及由于其它乳牛疾病造成的公猪体质较差,繁殖基本功能下降或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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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化猪场种猪淘汰标准
一、种猪淘汰标准
1、后备母猪超过(10)月龄以上不发情的。

(后备母猪档案卡)
2、断奶母猪两个情期(42天)以上或2个月不发情的。

3、母猪连续二次、累计三次妊娠期习惯性流产的。

4、母猪配种后复发情连续三次以上,履配不孕的。

5、后备公猪超过10月龄以上不能使用的,没有性欲的。

6、公猪连续两个月精液检查(有问题的每周精液检测1次)不合格的。

死精的。

7、后备猪有先天性生殖器官疾病的。

8、发生普通病连续治疗两个疗程而不能康复的种猪。

9、青年母猪第一、二胎产活仔猪,窝均(7)头以下的。

10、经产母猪累计三产次产活仔猪,窝均(7)头以下的。

11、经产母猪连续二产次、累计三产次哺乳仔猪成活率低于60%,以及泌乳能力差、咬仔、经
常难产的母猪。

12、经产母猪7胎次以上,断奶头数低于10头的母猪;胎次超过(9)胎的母猪必须淘汰。

13、发生严重传染病的种猪。

14、由于其他原因而失去使用价值的种猪。

15、抗体检测(伪狂犬一次检测GE阳性,猪瘟抗体连续2次检测阻断免疫率低于50%的个体,蓝耳病抗体连续2次检测SP值高于3.0的个体,2次检测时间间隔为一个月)的后备母猪和公猪。

(可以暂缓,计划执行日期为年月日)
(其中1-8条由配种舍执行;9-12条由产房执行;13、14、15条配种舍和产房共同执行。


二、种猪淘汰计划和原则:
1、条款由各阶段技术员和场长共同执行。

严格遵守淘汰标准;分周/月有计划地均衡淘汰(参
考标准:500头以上2次/月;500头以下1次/月);现场控制与检定:最好是每批断奶母猪,鉴定一次;
2、保持合理的母猪年龄及胎龄结构。

母猪年淘汰率33-40%,公猪年淘汰率40-50%。

3、后备猪使用前淘汰率:母猪淘汰率10-30%,公猪淘汰率20%。

三、后备猪引入计划
1、老场:后备猪年引入数=基础成年猪数×年淘汰率÷后备猪合格率。

2、新场:后备猪引入数=基础成年猪数÷后备猪合格率。

或后备母猪引入数=满负荷生产每周计划配种母猪数×20周。

2017年1月1日
合作猪场投资人:(盖章)
淘汰程序:
1、场长报总经理审核《集约化种猪场种猪淘汰标准》,对有异议的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后,总经理签字。

2、场长把签字的标准,复印6份,办公室、配种室、产房、公猪舍、销售部、场长办公室张贴,公司备案、原件办公室保存。

3、每个岗位按照标准执行,填写淘汰母猪计划表,报场长签字,报销售部,在5-7个工作日内按计划淘汰,场长负责监督。

生产公母猪后备猪淘汰计划表年月日(填写计划的日期)
技术员:场长:年月日(场长审核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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