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国际法评论编辑规范
编辑法律文件时的语言要求和规范
编辑法律文件时的语言要求和规范在编辑法律文件时,使用适当的语言要求和规范是至关重要的。
法律文件是一种正式的文件,其涉及到法律事务和法律责任。
因此,编辑法律文件时需要遵循特定的语言要求和规范,以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清晰度。
本文将探讨编辑法律文件时的语言要求和规范,并提供一些建议以帮助编辑人员在这方面取得成功。
编辑法律文件的语言应当精确和准确。
法律文件需要清晰地表达法律事实、背景和条款。
编辑人员应当避免使用模糊和不明确的词语,而应使用具体的法律术语和定义。
术语的使用应符合法律定义,不能随意解释或曲解。
使用准确的语言将有助于确保文件的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编辑法律文件的语言应当简洁明了。
法律文件通常是较长和复杂的文档。
为了确保文件易于理解,编辑人员应尽量避免使用过多的技术术语和复杂的句子结构。
相反,他们应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确保文件的表达方式简单直接。
编辑人员还应遵循适当的段落和标点规则,以提高文档的可读性。
除了准确性和简洁性,编辑法律文件时的语言应具备严谨性和客观性。
法律文件需要以客观的方式表达法律事实和条款,而不受编辑人员的个人观点和情感影响。
编辑人员应该避免使用主观性的词语和评价性的陈述,而应使用客观和中立的语言。
这将有助于确保文件的公正性和中立性,从而增加文件的可信度和可被接受性。
编辑法律文件时应遵循一致性和规范性的原则。
法律文件通常由多个部分组成,这些部分之间应保持一致性。
编辑人员应确保使用相同的术语和词汇,以及相似的语法结构和表达方式。
为了满足法律行业的标准和规范,编辑人员还应参考相应的法律文献和指南,以确保语言的规范性和统一性。
编辑法律文件时还需要注重格式和排版的规范性。
法律文件通常具有特定的格式要求,包括页眉、页脚、标题和目录等。
编辑人员应确保文件的格式和排版符合预定的要求,并遵守相应的法律格式指南。
编辑人员还应注意一致使用适当的标题和编号体系,以方便读者查找和参阅。
总之,在编辑法律文件时,遵循特定的语言要求和规范是至关重要的。
不方便法院原则在中国法院的适用及完善--以125例裁判文书为视角
武大国际法评论2021年第2期不方便法院原则在中国法院的适用及完善—以125例裁判文书为视角陈南睿#内容摘要:中国法院的司法实践表明,不方便法院原则的适用主要表现为法院拒绝管辖较为审慎、部分案件的说理明显错误或不规范、拒绝适用不方便法院 原则的阐述较为模式化以及适用不方便法院原则后存在“一刀切”的处理方式。
建议我国法院通过多因素确定可替代法院之存在、改良适用不方便法院原则的严 苛条件、视情况采纳中止诉讼做法等予以完善,提升不方便法院原则在中国法院 的适用质量。
关键词:不方便法院原则可替代法院管辖权异议民诉法解释第532条不方便法院原则(/brum/jot co/jve/j/e/is)起源于苏格兰,后被世界上大多数普通法国家所采用。
®该理论认为,如果受案法院并不适合审理案件,或者基于审 理便捷的原因,外国法院更适合审理该案件,则受案法院可以此为由拒绝行使管辖权。
@中国的传统立法中并不存在不方便法院原则,其在我国的发展主要是以**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本文系科技部司法专项“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课题四“法律援助律师服 务质量评价模型与智能推荐技术”(项目批准号:2018YFC0830904)的阶段性成果。
①See Ronald A. Brand & Scott R. Jablonski, Forum M w j Cb/jve/jj.e/is: History, Global Practice, and Future under the Hague Convention on Choice o f Court Agreements 1-2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7).②S ee Zheng Sophia T m g,D e clin in g Jurisdiction in C hinese C ourts b y Forum N onC onveniens,45 Hong Kong Law Journal 351-352 (2015).114陈南睿:不方便法院原则在中国法院的适用及完善司法实践为先导,®而后在各类文件中予以明确,®并最终在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称《民诉法解释》)第532条规定了适用不方便法院原则需要同时满足的六个条件。
研究生学术期刊编辑伦理规范
研究生学术期刊编辑伦理规范学术期刊编辑伦理规范,作为学术界的一项重要规范,旨在确保期刊编辑人员在处理学术论文时遵守道德规范,保持学术界的诚信与公正。
特别是对于研究生期刊编辑来说,遵循伦理规范更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探讨研究生学术期刊编辑应遵守的伦理规范,并着重介绍与作者和同行评审之间关系的伦理标准。
一、保护作者权益作为研究生学术期刊编辑,应该始终尊重作者的权益。
具体来说,编辑应该确保论文在匿名同行评审过程中得到公正对待,不受个人偏见的影响。
此外,编辑还应定期向作者提供论文审稿进展的信息,以保持透明度和沟通。
此外,编辑应该注意保护作者的知识产权。
未经作者允许,不得擅自使用或传播其研究成果。
当发现有抄袭或侵权行为时,编辑应该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且对抄袭者进行严肃处理。
二、确保同行评审的公正与保密同行评审是学术期刊发表高质量论文的重要环节。
研究生学术期刊编辑应该确保同行评审的公正与保密。
首先,编辑在选取同行评审专家时应坚持公正、客观、中立的原则,避免利用评审程序来促使特定的研究结果获得优先发表。
评审专家应该根据学术质量和创新性评价论文,而不受作者的身份、背景或其他非学术因素的干扰。
其次,编辑应该保护同行评审的保密性。
接受审稿的专家应被明确告知其评审意见在保密性方面的重要性,并且承诺不泄露相关信息。
编辑也应采取措施,比如删除个人信息,以保护专家的身份安全。
三、避免利益冲突研究生学术期刊编辑应避免利益冲突的发生,以确保学术处理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特别是当编辑本人或其亲属与某个提交论文的作者有直接或间接经济、学术或任何其他利益关系时,编辑应立即将论文移交给其他编辑或同行评审专家进行处理。
此外,编辑还应遵守学术期刊的内部规定,不接受可能影响其审稿决策的礼物、资助或其他形式的利益。
编辑的决策应基于论文的学术质量和相关背景,而不受外部因素的影响。
四、处理科研不端行为在处理科研不端行为时,研究生学术期刊编辑应根据学术界对科研不端的共识和准则进行处理。
武大国际法评论引用格式
武大国际法评论引用格式
在国际法评论中,引用格式通常遵循学术规范和出版要求。
下面是一种常见的引用格式示例:
对于书籍的引用:
姓氏,名字。
书名。
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
对于期刊文章的引用:
姓氏,名字。
“文章标题”。
期刊名,卷号,期号(发表年份),起始页码-结束页码。
对于法律文件的引用:
法律名称,发表日期,法律编号(如果有)。
对于国际公约或条约的引用:
条约名称,签署日期,签署地点,签署方。
对于案例法的引用:
案例名称,案例编号(如果有),法院名称,判决日期。
请注意,具体的引用格式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出版机构或期刊要
求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撰写国际法评论时,最好参考目标期刊或
出版物的官方引用指南,并根据其要求进行引用格式的调整。
此外,还应注意在引用中使用适当的标点符号,如逗号、冒号、引号等,以确保引文的准确性和清晰度。
国际论坛编辑部对稿件规范的几点要求
国际论坛编辑部对稿件规范的几点要求为方便出版,编辑部对稿件修改提出以下规范性要求,希望在修改时能够遵守。
1.来稿请在正文之前标题之下附上300字以内的[摘要],3~5个[关键词],关键词之间用分号隔开。
稿件总篇幅以7000-10000字为宜(包括内容提要和注释)。
2.文中第一次出现不常见的外国人名、地名及机构名称或专业术语时,请在中文译文名称后加圆括号注出原文。
3.凡涉及引文或引证的观点,请注明出处,包括作者、篇名、编者(译者)、书刊名、期刊号、出版社、出版年份、页码等。
文内注释号用方括号上标,文章注释一律采用尾注。
4.引用网页也请著名文章的作者、篇名、网址,访问日期。
网上的信息应尽量少用或不用。
5.引用英文著作的注释请用原文,无须译成中文,其中篇名用引号标出,书刊名请用斜体。
6. 引用其它外文著作的注释,先用原文,然后翻译成中文。
7. 文章注释一律采用尾注,依次编号,遵循规范。
8. 引用同一文献的注释进行适当合并。
例如:[1] [15] 郭可:《当代对外传播》[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页, 第168页。
[2] 门洪华:《国际机制与美国霸权》[J],《美国研究》2003年第1期。
[3] [美]肯尼兹·沃尔兹著:《国际政治理论》[M],胡少华等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77页。
[4] 殷燕军:《东北亚安全于中日关系的思考》,米庆余主编:《国际关系与东亚安全》[M],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10页。
[5] 连玉明:《世界城市的本质与北京建设世界城市的战略走向》[N],《北京日报》,2010年3月18日。
[6] Joseph N ye, “Soft Power”, Foreign Policy, Fall 1990.[7] [12] Jr. Chas. W. Freeman, Arts of Power—Statecraft and Diplomacy, Washington,D.C.: United States Institute of Peace Press, 1997, p. 41, pp.45-50.[8] Joseph Nye, The Paradox of American: Why the World’s Only Superpower Can’t Go It Alone? 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pp.56-77.[9] 蒲島郁夫、菅原琢:『公明がどちらを選ぶかで政権は替わる』、『中央公論』2004年1月号、第93頁(蒲岛郁夫、菅原琢:《公明党如何选择将导致政权变化》,《中央公论》2004年1月号,第93页)。
论推动构建包容普惠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
论推动构建包容普惠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
孙益武
【期刊名称】《武大国际法评论》
【年(卷),期】2024(8)2
【摘要】近年来,“推动构建包容普惠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表述陆续出现在我国知识产权政策文件中。
在叙事话语层面,其与我国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相契合。
然而,知识产权专有性和法定性与“包容普惠”所强调的开放性和可及性等存在紧张的对立,知识产权的现有规则中的包容普惠条款较为零散。
在国际层面,知识产权国际协调的棘轮效应对国家条约义务的约束以及体制转换造成议题切换的灵活性,使国际知识产权规则朝着普惠、包容方向发展还存在障碍。
因此,我国应在多边体制中积极呼吁推动构建开放包容、平衡普惠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并在国内规则中践行这一指导原则,修订知识产权规范。
【总页数】16页(P74-89)
【作者】孙益武
【作者单位】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
【相关文献】
1.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中式"全球化的新理念——论习近平的互利共赢国际经济观
2.推动普惠金融创新促进包容性增长
3.探索构建普惠金融发展中的
征信包容机制4.全球普惠贸易背景下知识产权生态体系构建——以义乌为例5.中国推动国际政治经济格局更加包容普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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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编辑工作规范性
期刊编辑工作规范性
作为期刊编辑,有一些工作规范性的要求需要遵守:
1. 遵守学术道德:编辑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尊重作者的权益,保护研究对象的隐私,防止抄袭等行为。
2. 保持客观公正:编辑应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受个人立场或偏见的影响,公正评判稿件的质量。
3. 保守秘密:编辑应对未发表的研究结果保守秘密,不泄露给他人或利用这些信息谋取私利。
4. 尊重作者的劳动成果:编辑应尊重作者的劳动成果,不滥用作者的研究结果,不将其用于自己的利益。
5. 合理安排时间:编辑应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确保及时处理投稿、编辑稿件和与作者的沟通。
6. 尊重作者意见:编辑应尊重作者的意见,积极回应作者的提问和建议,与作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7. 遵守期刊政策:编辑应遵守期刊的政策和准则,如稿件审稿流程、投稿要求等,确保编辑工作的规范性。
8. 不接受贿赂:编辑应拒绝任何形式的贿赂,不接受作者或他人的贿赂。
9. 不滥用职权:编辑不应滥用自己的职权,如利用编辑职位操控投稿和发表过程,影响稿件的评审和处理。
10. 持续学习和提升:编辑应保持学习的态度,关注学术新动态,提升自己的编辑能力和专业素质。
从涉外案件法律适用现状看冲突规范选择投稿
从涉外案件法律适用现状看冲突规范选择投稿一、涉外案件适用冲突规范现状(一)适用外国法裁判的案件极少我国法院在涉外民商事审判实践中,适用外国法的案件比例极小。
国内学者的抽样调查表明,我国法院在涉外司法实践中,适用中国法的概率平均在97%左右[1]。
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2],从2014年1月1日起,各级法院受理的案件,除特殊情形外,生效裁判文书均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
在业已公布的10000多份涉外民商事裁判文书中,适用外国法的判决还寥寥无几[3]。
(二)“无法查明外国法”现象泛滥根据在裁判文书网、北大法宝案例库中的搜索结果,排除适用外国法的主要理由是无法查明外国法。
法院认定无法查明的理由主要有三:①当事人未提供外国法导致外国法无法查明,法院依据《法律适用法》第十条第二款之规定适用中国法;②当事人未提供外国法且法院也无法查明外国法,法院从而适用中国法审理案件;③当事人提供了相关外国法,但是由于不符合形式要件、不能证明案件事实、无法确定外国法证据效力等原因,法院未予采纳。
无法查明外国法在各国的立法例中都作为例外情况而适用,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却是一种常态,成为了排除外国法适用的工具。
法官无法查明认定权的滥用不仅有碍外国法查明制度的有效实施,也影响到法院的司法权威和涉外民商事审判的质量。
二、我国现阶段立法模式下适用外国法存在的问题(一)冲突规范的认定存在较大裁量空间由于我国立法未对外国法查明标准作详尽规定,法院对于外国法的来源、呈现形式、提供主体等认识存在差异,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同案不同判、外国法查明认定标准不一的情形。
同样是由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书,在一起案件里法官予以肯定并采纳,在另一起则不予承认。
在国际私法的领域研究中,有的观点将适用外国法和促进交往、公正审判等同,适用本国法和狭隘的地方保护主义、不公正审判等同。
事实上上述四个概念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必然因果关系,即使是在根据《法律适用法》得出适用外国法的结论下,依然可以通过错误的适用外国法或选择性的适用外国法达到地方保护、不公正审判的目的。
匈牙利2017年国际私法介评及对中国的启示
武大国际法评论2021年第1期匈牙利2017年国际私法介评及对中国的启示袁发强**张柽柳”内容摘要:匈牙利2017年修订后的国际私法具有鲜明的自身特色。
该法案由法律适用规范和国际民事诉讼规范两部分组成,从现实主义的角度出发构建起 “法律适用、管辖权、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的立法结构。
此外,在冲突规范的立法技术与调整领域、识别、公共秩序、特征性履行、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国际管辖 权、国家豁免、互惠原则等相关制度的设计上,该法案具有可取之处。
我国可以借鉴匈牙利经验,在明确立法范围、优化体系结构,提高法律适用的开放性、合理性与明确性,扩大立法所涉领域以及重视国际管辖权的功能和作用等方面,对国际私法进行修改和完善。
关键词:匈牙利国际私法立法范围立法结构法律适用国际民事诉讼1989年10月23日,匈牙利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根本性地改变了其国家性质,国内社会制度、政治环境和经济关系随之发生改变。
2004年5月1日,匈牙利正式加人欧盟。
面对国内外形势的巨大变化以及国际私法理论与实践的持续发展,匈牙利政府于2015年5月发布了《第1337/2015号政府法令》®,决定成立国际 私法编纂委员会(以下称“委员会”)修改其国际私法立法。
2017年4月4日,匈牙利议会通过了《关于国际私法的第28号法案》(以下称 《新法案》)。
®《新法案》的立法价值与目标主要体现为三点:一是《新法案》作为匈牙利国内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考虑同国内民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衔*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①1337/2015 (V.27.) Korm. hatarozat az uj nemzetkozi maganjogi szabalyozas kodi- fikac-iojarol es a Nemzetkozi Maganjogi Kodifikacios Bizottsag felallitasarol, http://njt.hu/ cgi_bin/njt_doc.cgi?docid=175783.336322#foot—l_place,2020年5月6 日访问。
文档评论的规范与操作
文档评论的规范与操作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文档评论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无论是在学术论文、商业合同,还是在技术文档和新闻报道中,人们都习惯性地通过评论进行意见交流和反馈。
然而,如果评论不规范或操作不当,可能会给读者带来困惑或产生误导。
因此,本文旨在探讨文档评论的规范和操作方法,以帮助我们正确有效地进行评论。
一、评论规范在进行文档评论之前,我们应该遵循一些规范,以确保评论的准确性和可读性。
以下是一些评论规范的建议:1. 清晰明确:评论应该表达你的观点或对文档内容的理解,语言应简明扼要,不模糊、含糊不清。
2. 适当客观:尽量保持客观立场,避免言辞激烈或带有主观偏见的评论,尊重他人观点。
3. 提供详细支持:如果你有对文档内容的质疑或不同意见,最好提供具体的证据或例子来支持你的观点,增加评论的可信度。
4. 注意语言文明:避免使用粗俗、冒犯性或歧视性语言,保持评论文明和友善。
二、评论操作除了遵循规范,正确的评论操作也是确保评论质量的关键。
以下是一些评论操作方法的建议:1. 定位评论对象:在开始评论之前,确定你的评论对象是文档的整体内容,还是某个具体部分,这有助于其他读者更好地理解你的评论。
2. 引用文档片段:如果你想直接引用文档中的某个句子或段落来作为评论的依据,最好使用引号并注明出处,以避免版权或知识产权问题。
3. 回应其他评论:如果你是在一个已经有其他评论的平台上进行评论,可以参与对其他读者评论的回应,但要保持尊重和理性,避免陷入个人攻击或争吵。
4. 学会提问:评论不仅仅是表达个人观点,也是一个向作者或其他读者提问的机会,可以利用评论提出问题,促进进一步的交流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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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合理的评论,我们可以促进知识的共享和交流,为文档的完善和改进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出版业编辑校对标准
出版业编辑校对标准第一章编辑基本准则 (3)1.1 编辑职责与职业操守 (3)1.1.1 负责对稿件的选题、策划、组稿、审稿、编辑加工、校对等环节进行全面负责,保证出版物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道德标准。
(3)1.1.2 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出版物内容的各项规定,不得出版有害于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民族团结、道德风尚和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作品。
(3)1.1.3 尊重作者的创作成果,维护作者的合法权益,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稿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3)1.1.4 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不断学习新知识,努力提高编辑水平,为出版物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3)1.1.5 严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3)1.2 编辑流程与规范 (3)1.2.1 选题策划:根据市场需求、作者特点、稿件质量等因素,策划选题,制定选题计划。
(3)1.2.2 组稿:按照选题计划,组织稿件,保证稿件来源合法、内容真实、质量可靠。
41.2.3 审稿:对稿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内容、结构、语言、格式等方面,保证稿件符合出版要求。
(4)1.2.4 编辑加工:对稿件进行修改、润色,提高稿件质量,使之符合出版规范。
(4)1.2.5 校对:对稿件进行校对,保证出版物内容准确无误,避免出现文字、图表、数据等错误。
(4)1.2.6 质量控制:对出版物的整体质量进行监控,保证出版物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
(4)1.2.7 跟踪反馈:对出版物市场反馈进行跟踪,了解读者需求,为今后出版工作提供参考。
(4)1.2.8 合规性检查:对出版物进行合规性检查,保证出版物内容、形式、版权等方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4)第二章稿件接收与预处理 (4)2.1 稿件接收与登记 (4)2.1.1 接收流程 (4)2.1.2 登记管理 (4)2.2 稿件预处理与分类 (5)2.2.1 预处理流程 (5)2.2.2 稿件分类 (5)第三章文字编辑 (5)3.1 拼音与语法检查 (5)3.1.1 拼音检查 (5)3.1.2 语法检查 (6)3.2 词语选用与修改 (6)3.2.1 词语选用 (6)3.2.2 词语修改 (6)3.3 标点符号与格式规范 (6)3.3.2 格式规范 (6)第四章校对基本技巧 (7)4.1 校对流程与方法 (7)4.1.1 预备阶段 (7)4.1.2 校对流程 (7)4.1.3 校对方法 (7)4.2 校对注意事项与技巧 (7)4.2.1 注意事项 (7)4.2.2 技巧 (8)第五章语言规范与修辞 (8)5.1 语言风格与修辞手法 (8)5.2 语言规范与表达准确性 (8)第六章专业知识与技能 (9)6.1 专业术语与定义 (9)6.1.1 出版物 (9)6.1.2 编辑 (9)6.1.3 校对 (9)6.1.4 稿件 (9)6.1.5 版本 (10)6.2 专业知识的运用 (10)6.2.1 语言文字的规范运用 (10)6.2.2 内容审查与评估 (10)6.2.3 稿件修改与润色 (10)6.2.4 校对与质量控制 (10)6.2.5 跨学科知识的应用 (10)6.2.6 现代技术应用 (10)6.2.7 团队协作与沟通 (10)第七章版面设计与排版 (11)7.1 版面设计原则 (11)7.1.1 整体性原则 (11)7.1.2 对比原则 (11)7.1.3 对称原则 (11)7.1.4 简洁原则 (11)7.1.5 可读性原则 (11)7.2 排版规范与技巧 (11)7.2.1 字体规范 (11)7.2.2 行间距与段落间距 (11)7.2.3 标题与正文排版 (12)7.2.4 图片与表格排版 (12)7.2.5 页眉与页脚 (12)7.2.6 版心大小与边距 (12)7.2.7 特殊排版技巧 (12)第八章质量控制与风险管理 (12)8.1.1 质量控制标准 (12)8.1.2 质量控制流程 (13)8.2 风险识别与防范措施 (13)8.2.1 风险识别 (13)8.2.2 防范措施 (13)第九章作者沟通与协作 (14)9.1 与作者的有效沟通 (14)9.1.1 沟通的重要性 (14)9.1.2 沟通的原则 (14)9.1.3 沟通的方式 (14)9.2 协作流程与注意事项 (14)9.2.1 协作流程 (14)9.2.2 注意事项 (15)第十章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 (15)10.1 出版法律法规概述 (15)10.2 职业道德与责任担当 (16)第一章编辑基本准则1.1 编辑职责与职业操守编辑作为出版业的核心环节,肩负着出版物内容质量的重要责任。
法学核心期刊论文投稿指南
法学核心期刊论文投稿指南【使用说明】这份指南基本上囊括了法学院青年教师或学生可能投稿的所有期刊。
指南分为四类:一、法学类核心期刊,二、高校综合性社科学报,三、综合性社会期刊,四、非核心类法学期刊。
其中前三类为法学院所承认的核心期刊,关于法学类的期刊我们作了比较详细的投稿说明,而综合性期刊我们只是提供了地址或E-mail,希望能够谅解。
同时感谢研究生会学术部同学的辛勤努力。
由于编辑仓促,错误在所难免,希望大家发现错误后能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定期予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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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二零一零年六月三日【目录】一、法学类核心期刊 41、法学研究(双月刊) 42、中国法学(双月刊) 53、中外法学(双月刊) 54、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双月刊) 65、法商研究(双月刊)76、法学评论(双月刊)77、知识产权(双月刊)78、比较法研究(双月刊)79、法制与社会发展(双月刊)810、中国版权(双月刊) 911、行政法学研究(季刊)912、法学家(双月刊)913、政治与法律(双月刊)914、华东政法学院学报(双月刊)1015、中国刑事法杂志(双月刊)1016、河北法学(月刊)1117、法学(月刊)11二、综合性社科期刊211、中国社会科学212、国外社会科学223、天津社会科学224、读书225、学术月刊226、江苏社会科学227、浙江社会科学238、江海学刊239、学习与探索2310、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311、文史哲2312、开放时代2413、社会科学研究2414、学术界2415、学术研究2416、浙江学刊2417、东南学术2418、社会科学战线2519、社会科学2520、南京社会科学2521、人文杂志2522、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523、云南社会科学2624、社会科学辑刊2625、中国文化研究2626、社会科学家2627、科学对社会的影响2628、河北学刊2729、宁夏社会科学2730、江汉论坛2731、北京社会科学2732、内蒙古社会科学2833、中州学刊2834、广东社会科学2835、学海2836、求索2937、甘肃社会科学2938、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939、江淮论坛2940、贵州社会科学3041、江西社会科学3042、青海社会科学3043、新疆社会科学30三、非核心类法学类期刊311、安徽大学法律评论312、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313、当代法学314、法律适用315、法学论坛326、法学杂志327、法制与经济328、法制与社会3310、福建法学3311、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3312、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3313、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3314、公安理论与实践--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3415、公安学刊--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3416、中美法律教育评论3417、广东法学3518、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3519、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3520、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3521、国家行政学院学报3622、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3623、湖北行政学院学报3624、湖南法学3725、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3726、环球法律评论3727、江苏警官学院学报3828、金陵法律评论383/ 2129、金融法苑3830、南京大学法律评论3831、人民司法3932、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3933、审判研究3934、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3935、武大国际法评论4036、厦门大学法律评论4037、行政与法4038、行政与法制4139、云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4140、政法学刊4141、中国司法41投稿指导:一、法学类核心期刊(期刊目录来源于南京大学社科处“管理文件”目录下的CSSCI)1、法学研究(双月刊)主办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15号邮编:电话:010-投稿Email:*******************注释体例:一、文中注释采用脚注,全文连续注码,注码放标点之后。
新闻媒体编辑规范与标准
新闻媒体编辑规范与标准第一章编写原则与指导思想 (4)1.1 编写原则概述 (4)1.2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 (4)1.3 坚持真实性原则 (4)第二章新闻选材与策划 (5)2.1 新闻价值判断 (5)2.1.1 时效性 (5)2.1.2 重要性 (5)2.1.3 稳定性 (5)2.1.4 可读性 (5)2.2 稿件来源与筛选 (5)2.2.1 稿件来源 (5)2.2.2 稿件筛选 (5)2.3 新闻策划与选题 (6)2.3.1 选题策划 (6)2.3.2 新闻策划 (6)第三章文字编辑规范 (6)3.1 标题制作 (6)3.1.1 标题的重要性 (6)3.1.2 标题制作原则 (6)3.1.3 标题制作方法 (7)3.2 正文撰写 (7)3.2.1 正文结构 (7)3.2.2 导语撰写 (7)3.2.3 主体撰写 (7)3.2.4 背景撰写 (7)3.2.5 结尾撰写 (7)3.3 语言风格与表达 (7)3.3.1 语言规范 (7)3.3.2 表达方式 (8)3.3.3 语言风格 (8)第四章图片编辑规范 (8)4.1 图片选用原则 (8)4.1.1 准确性原则 (8)4.1.2 代表性原则 (8)4.1.3 时效性原则 (8)4.1.4 审美性原则 (8)4.2 图片处理与标注 (8)4.2.1 图片处理 (8)4.2.2 图片标注 (9)4.2.3 图片布局 (9)4.3.1 图片版权 (9)4.3.2 图片来源 (9)4.3.3 图片使用规范 (9)4.3.4 图片存储与备份 (9)第五章视频编辑规范 (9)5.1 视频剪辑与制作 (9)5.1.1 剪辑原则 (9)5.1.2 剪辑技巧 (10)5.1.3 制作要求 (10)5.2 视频内容审核 (10)5.2.1 审核标准 (10)5.2.2 审核流程 (10)5.3 视频版权与使用 (10)5.3.1 版权保护 (10)5.3.2 使用规范 (10)第六章网络媒体编辑规范 (11)6.1 网络新闻特点 (11)6.1.1 时效性 (11)6.1.2 互动性 (11)6.1.3 多样性 (11)6.1.4 虚实结合 (11)6.2 网络新闻编辑流程 (11)6.2.1 信息收集 (11)6.2.2 信息筛选与核实 (11)6.2.3 新闻撰写 (11)6.2.4 新闻审核 (11)6.2.5 新闻发布 (12)6.2.6 新闻跟进与反馈 (12)6.3 网络新闻版权与引用 (12)6.3.1 版权保护 (12)6.3.2 引用规范 (12)6.3.3 转载与授权 (12)6.3.4 版权争议处理 (12)第七章融媒体编辑规范 (12)7.1 融媒体特点 (12)7.1.1 跨媒体融合 (12)7.1.2 跨界整合 (13)7.1.3 用户导向 (13)7.2 融媒体编辑技巧 (13)7.2.1 内容创新 (13)7.2.2 表现手法丰富 (13)7.2.3 互动性设计 (13)7.2.4 优化信息传播渠道 (13)7.3.1 内容策划 (13)7.3.2 内容审核 (14)7.3.3 内容运营 (14)7.3.4 跨界合作 (14)第八章特殊报道规范 (14)8.1 突发事件报道 (14)8.1.1 报道原则 (14)8.1.2 报道流程 (14)8.1.3 报道内容 (14)8.2 舆情引导与应对 (15)8.2.1 舆情引导原则 (15)8.2.2 舆情应对措施 (15)8.3 系列报道与深度报道 (15)8.3.1 报道主题 (15)8.3.2 报道要求 (15)第九章稿件审核与质量控制 (15)9.1 审核标准与流程 (15)9.1.1 审核标准 (15)9.1.2 审核流程 (16)9.2 稿件质量评估 (16)9.2.1 评估内容 (16)9.2.2 评估方法 (16)9.3 稿件修改与完善 (17)9.3.1 修改内容 (17)9.3.2 修改流程 (17)第十章职业道德与素养 (17)10.1 职业道德规范 (17)10.1.1 概述 (17)10.1.2 尊重事实 (17)10.1.3 遵守法律法规 (17)10.1.4 保持职业操守 (17)10.1.5 尊重他人隐私 (18)10.2 新闻工作者素养 (18)10.2.1 政治素养 (18)10.2.2 业务素养 (18)10.2.3 文化素养 (18)10.2.4 道德素养 (18)10.3 行业自律与监管 (18)10.3.1 行业自律 (18)10.3.2 监管机制 (18)10.3.3 社会监督 (18)、第一章编写原则与指导思想1.1 编写原则概述新闻媒体编辑工作,旨在传递信息、引导舆论、服务社会、教育民众。
作者编辑常用标准及规范
作者编辑常用标准及规范
编辑作为出版行业中非常重要的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及规范。
它不仅帮助作者规范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见解,更帮助读者正确的理解文章的内容,提高文章的质量和可读性。
英文编辑:
英文编辑标准主要包括拼写检查、语法检查、标点符号检查、格式审核等,旨在保证文章中所涉及的词语使用准确,句子结构合理,格式标准,以及创造出完美的英语句式。
首先,拼写检查是检查文章的文字准确性的重要环节,语法检查旨在确保文章中使用的句型和词语是否为标准的英语表达;标点符号检查旨在确保文章中使用的标点符号准确;格式审核主要是指文章的布局,要求文章结构清晰、格式正确,并且正文之间要符合逻辑关系。
中文编辑:
中文编辑主要是指中文文章的编辑检查,旨在保证文章中涉及的词语使用准确,句子结构合理,格式标准,以及创造出完美的汉语表达。
中文编辑标准主要包括汉语语法检查、句子结构检查、字词检查、格式审核等。
首先,汉语语法检查旨在确保文章中使用的句型和词语是否为标准的汉语表达;其次,句子结构检查旨在确保文章中使用的句子结构符合汉语习惯;第三,字词检查旨在检查文章的文字准确性;最后,格式审核主要是指文章的布局,要求文章结构清晰、格式正确,并且正文之间要符合逻辑关系。
综上所述,撰写出质量优越文章,遵循严格的标准及规范,是非
常重要的。
在编辑过程中,既要确保文章语言标准,又要确保文章的表达逻辑和内容可读性。
同时,还要注意格式的规范,确保文章结构清晰,并且正文之间要符合逻辑关系。
只有做到以上各项内容,作者才能把文章表达出最好的效果,受到读者的好评。
新闻传播学对新闻编辑与报道的规范与职责
新闻传播学对新闻编辑与报道的规范与职责新闻传播学是研究新闻传播过程及其规律的一门学科。
在新闻传播实践中,新闻编辑与报道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它们直接关系着新闻的真实性、客观性和专业性。
因此,新闻传播学对新闻编辑与报道的规范与职责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和标准,以确保新闻的质量和公信力。
一、新闻编辑的规范与职责新闻编辑在新闻传播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他们负责将记者采集到的信息进行整理、编写和编辑,使其成为具有新闻价值和观点的报道。
新闻编辑需要遵守以下规范和履行相应的职责:1. 确保新闻真实、客观、公正。
新闻编辑应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避免主观色彩和个人立场的介入。
他们应尽量采用多方面的证据和观点,以保证报道的真实性和公信力。
2. 提升新闻报道的专业性。
新闻编辑应具备扎实的新闻素养和编辑能力,在编辑过程中删减冗余信息,提炼新闻核心要素,使报道更加精确、简洁、高效。
3. 确保新闻的时效性和紧迫感。
新闻编辑应及时编辑报道,使其能够在第一时间传播给公众。
他们需要对重大事件进行迅速反应,并进行紧急处理,保证新闻报道的及时性和权威性。
4. 加强新闻的编审工作。
新闻编辑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核和校对工作,确保新闻报道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他们应对涉及隐私、敏感信息进行谨慎处理,避免因不当编辑而引发纠纷和舆论风波。
二、新闻报道的规范与职责新闻报道是新闻传播过程中最直接的环节之一。
它需要在新闻编辑的基础上进行更为详细的采访和报道工作。
新闻报道所需遵守的规范和职责包括:1. 保持新闻报道的平衡和客观。
新闻记者应当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待新闻事实,避免对新闻事件进行主观判断和价值评价。
同时,他们应当对涉及利益关系的报道进行客观平衡的处理,避免片面报道。
2. 提高新闻报道的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新闻记者需要充分准备,在采访中仔细核实信息来源和真实性。
他们应提高自己的新闻素养和专业水平,从多个角度进行报道,以增加报道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3. 尊重受访者的知情权和私隐权。
法学评论 格式
法学评论格式
尊敬的读者,欢迎阅读《法学评论》。
为了保证文章的质量和统一性,本刊对文章的格式有一定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
1. 文章排版
文章应采用宋体字,字号为12磅。
文章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5厘米。
文章的行间距为1.5倍。
2. 文章标题
文章标题应为黑体,字号为二号,居中排版。
若有副标题,副标题应为宋体,字号为小四,位于主标题下方,与主标题之间用一条横线隔开。
3. 段落格式
文章应采用段落缩进格式,即每段开头空两个字符。
同时,每段之间应空一行。
文章中的标题、副标题、正文、题注、图表等应分别排版。
4. 引用格式
文章中的引用应符合学术规范,引用内容应放在引号内,并注明出处。
对于书籍、期刊、报纸等详细出版物,应注明作者、书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时间、页码等信息。
以上为本刊对文章格式的基本要求,希望作者在投稿前认真阅读并按照要求排版。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本刊编辑部。
感谢您对本刊的支持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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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编辑报道规范
新闻编辑报道规范新闻报道是传媒行业中重要的一环,它承载着传递信息、引导舆论的重要责任。
为了确保新闻报道的准确性、客观性和公正性,新闻编辑需要遵守一定的规范。
本文将介绍新闻编辑报道的规范要求,包括事实核实、立场中立、语言准确、标题吸引、版面设计等方面。
一、事实核实新闻报道的第一准则是事实核实。
编辑在报道新闻时,必须确保所报道的信息真实可靠。
在收集新闻素材时,编辑应尽可能多地采集多方面的信息来源,并对这些信息进行核实。
只有经过充分核实的信息才能被视为可信的新闻素材,并被用于报道。
二、立场中立新闻编辑在报道中应保持中立立场,不偏袒任何一方。
编辑应避免在报道中加入个人观点或情感色彩,尽可能客观地呈现事实。
如果报道涉及争议性问题,编辑应尽量收集各方观点,并在报道中进行平衡呈现,让读者自行判断。
三、语言准确新闻报道的语言应准确、简练、明确。
编辑应尽量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含糊不清的词语。
同时,编辑在报道中应注重使用准确的专业术语,以确保读者对新闻内容的理解准确无误。
四、标题吸引新闻报道的标题应具有吸引力,能够概括新闻要点并引起读者兴趣。
编辑应尽量使用简短、有力的词语来构建标题,避免使用过长或晦涩的标题。
同时,编辑应注意避免点击率导向的标题,而是注重新闻本身的价值和意义。
五、版面设计新闻报道的版面设计应整洁美观,以提高读者的阅读体验。
编辑应注意合理安排新闻内容的布局,使其易于阅读。
同时,编辑应注意字体、字号、行距等细节,以确保版面设计的整体美观性。
六、结语新闻编辑报道规范是新闻行业中的基本要求,它涉及到新闻报道的方方面面。
编辑需要通过事实核实、立场中立、语言准确、标题吸引、版面设计等方面的努力,确保新闻报道的质量和可信度。
只有遵守规范,才能更好地履行媒体的社会责任,为读者提供准确、客观、公正的新闻信息。
外文期刊发表编辑要求
外文期刊发表编辑要求
在学术界,发表论文是评价学者研究成果和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
而在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外文论文更是被认为是学者学术声誉和研究水平的重要体现。
因此,对于想要在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外文论文的学者来说,了解和掌握期刊的编辑要求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对于外文期刊发表编辑要求,学者们需要注意的是论文的语言要求。
大部分国际学术期刊都要求论文必须用英语撰写,因此学者在准备投稿时需要确保论文的语言表达准确、流畅,语法和拼写无误。
其次,学者们需要注意期刊对于论文格式的要求。
不同的期刊可能有不同的格式要求,包括论文的结构、字数限制、图表要求等。
因此,在投稿前,学者需要仔细阅读期刊的投稿指南,确保自己的论文格式符合期刊的要求。
此外,学者还需要重视期刊对于学术道德和研究伦理的要求。
在学术研究中,学者需要遵守学术诚信,不得有抄袭、篡改数据等行为。
因此,在投稿前,学者需要对论文进行严格的自查,确保论文的原创性和学术道德符合期刊的要求。
最后,学者需要注意期刊对于参考文献的要求。
参考文献是论文中支撑观点的重要依据,而期刊对于参考文献的要求也是非常严格的。
学者需要确保参考文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格式符合期刊的要求。
总的来说,对于想要在外文期刊上发表论文的学者来说,了解和掌握期刊的编辑要求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确保论文在语言、格式、学术道德和参考文献等方面符合期刊的要求,才能提高论文被录用的几率,从而在国际学术舞台上展现自己的研究成果和学术水平。
法学评论要求
法学评论投稿要求本刊注重学理探讨,欢迎有深度、有独立见解、反映最新学术水平的学理性文章,同时也关注直接涉及社会现实问题的制度性研究文章。
来稿形式不拘,精粹简练的文稿将优先录用。
自投稿起3个月内未获稿件备用通知者可自行处理其文稿;获稿件备用通知者,可按编辑部建议进一步修改后提交电子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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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采取隐名审稿方式选用来稿,来稿请直接寄达编辑部,并请另页附具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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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给付。
如作者不同意将文章编入该数据库,请在来稿时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1、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职称、职务,作者所在单位的详细名称、邮政编码。
2、附两百字左右的内容提要及3-5个主题词。
投稿要求1、来稿均需具有以下内容:(1)作者姓名、职称、职务、所在单位的详细名称、邮编;(2)不超过两百字的内容提要及3-5个主题词。
2、本刊只接受纸质打印稿。
审稿通过的稿件,另行通知作者按要求寄送电子稿。
注释规范(一)著作类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页。
②王利明等著:《民法新论法》(上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34页。
(二)文集类①龚祥瑞:《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载《比较宪法研究文集》(一),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三)港澳台学者著作类①戴炎辉:《中国法制史》,台湾三民书局1966年版,第45页。
(四)译作类① [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69页。
(五)古籍类①《宋会要辑稿•食货》卷三。
②[清]沈家本:《沈寄簃先生遗书》甲编,第43页。
(六)辞书类①《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932页。
(七)论文类①王家福等:《论法制改革》,载《法学研究》198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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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国际法评论》编辑规范(对外使用)主办单位: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武大国际法评论》编辑部邮政编码:430072投稿邮箱:whuilr@; tougao@一、稿件基本要求1.稿件应为选题新颖、见解独到、具有较高学术和实践价值的国际法和比较法论文。
2.稿件应为未发表的原创性作品,字数为1万到2万字为宜。
3.本刊实行双向匿名审稿制、集体决定定稿制和稿件三审制。
4.本刊倡导单一作者独立完成作品并单独署名。
5.作者简介原则上仅标明作者姓名、单位和专业职称、职务。
项目成果应标明项目名称、来源和批准号。
6.稿件请附中英文标题、内容摘要和关键词。
7.稿件正文前应附目次,罗列文章一级、二级标题。
8.稿件中所有注释均采用脚注,注码置于引文结束的标点符号之后右上方。
脚注用带圈的阿拉伯数字每页重新编号。
9.稿件不使用前引注,每项注释内容应完整标明。
10.稿件中引文应务必核实无误,并严格注明出处。
11.稿件应引用权威书籍或论文。
不同章节引用同部著作或论文的,其版次应相同且为最新版本。
12.稿件所引资料原则上应出自公开发表物,应尽量少引用网上资料。
13.稿件非直接引用原文时,注释前应加“参见”或“S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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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稿件引用非英文外文资料的,注释从该文种习惯。
二、中文注释示例“^”表示空格,注意中文使用全角。
(一)著作类王利明:《民法新论》(上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34页。
张湘兰主编:《海商法》,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2-26页。
《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38页。
(二)论文类高铭暄:《论毒品犯罪的罪名与刑法适用》,《中国法学》1992年第3期,第23页。
王黎:《船舶油污损害賠偿法律制度研究》,北京大学2007年博士学位论文,第118-122页。
(三)文集类廖益新:《国际税收协定中的受益所有人概念与认定问题》,《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2013年年会暨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13年10月,第376页。
朱慈蕴:《对一人公司立法与规制的思考》,《商事法论集》(第5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39页。
曾令良:《<里斯本条约>后欧盟对外关系全能的变化:以法律为视角》,载宋锡祥主编:《<里斯本条约>与欧盟法的发展》,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2年版,第3页。
(四)译作类[德]^克雷斯蒂安·冯·巴尔:《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上),张新宝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468页。
(国籍中括号之后空一格)(五)报纸类李文燕:《关于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罪名的质疑》,《法制日报》1993年4月4日,第3版。
(六)古籍类《大学衍义补》卷一百零二。
(清)沈家本:《沈寄先生遗书》甲编,第43卷。
(七)辞书类《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743页。
(八)港澳台著作林山田:《刑罚学》,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59页。
(九)公报类《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3年第1期,第19页。
(十)文件类财政部《关于国债代保管凭证(单)应严格执行国债兑付政策的通知》,财国债字[1995]第25号,1995年7月17日,第3条。
(十一)电子文献邓正来:《以学术为本共建一流学堂——在“正来学堂”百日庆典上的讲话》,资料来源于/info.asp?id =8387, 2004年10月30日访问。
三、英文注释示例“^”表示空格,注意英文使用半角。
作者姓名采用“名中名缩写(如有)姓”的书写顺序,如:Lynn M. LoPucki。
日期采用“日期+月份缩写+年份”的书写顺序,如:9 Aug. 2011。
1.Books作者,著作标题,引文页(版本,出版社,出版年份)。
例:Lynn M. LoPucki & Elizabeth Warren, Secured Credit: A Systems Approach (注意书名和页码之间没有符号)700 (3rd ed., Aspen L. & Bus. 2000).w review articles and other periodicals作者,文章标题(斜体),卷号(期号),杂志名称缩写,引文页(出版年份)。
例:Ray L. Patterson, Legal Ethics and the Lawyer’s Duty of Loyalty, 29(2) Emory L.J. (期刊名若有通用简称则简称,若无则全称,注意期刊名与页码之间无逗号)915-919 (1980).若引用相连数页用-表示;若引用来自两页,则两页之间用“,”隔开。
3.Articles in books作者,文章标题(斜体),in著作作者,著作标题,引文页(版本,出版社,出版年份)。
例:Thomas F. Huertas, Living Wills: How can the concept be implemented?, in Richard J. Herring, Cross-Border Issues in Resolving Systemically Important Financial Institutions 56-58 (PA Wharton School 2010).4.International documents and treaties条约或国际组织文件名称(文件名称前应标明出自何国际组织),引注条文或页码或段落。
例:U.N. Charter, Art. 2(4).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Safety of Life at Sea, Art. 18.UN, GA res. 2145 (XXI), 27 Oct. 1966, p. 5 or para. 2.(联合国大会决议)UN, S/RES/417, p. 1 or para. 2.(安理会决议)5.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reports and working papers国际组织/工作人员名称,文件标题,引文页,文件发表日期,电子检索源,最后访问日期。
例:FSB, Key Attributes of Effective Resolution Regimes for Financial Institutions78, adopted on 5 Oct. 2011, available at /publications/r_111104cc.pdf, visited on 9 Aug. 2011.6.Internet resources组织/作者,文献标题,电子检索源,最后访问日期。
例:Paul Calello & Wilson Ervin, From Bail-out to Bail-in, available at /node/15392186, visited on 20 Feb. 2013.7.CasesUSUnited States v. Jardine, 364 F. 3d 1200 (10th Cir. 2004).UKBreen v Amalgamated Engineering Union, [1971] 1 All ER 1148.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East Timor (Portugal v. Australia), Judgment , I.C.J. Reports 1995(在国际法院报告编纂完成情况下), or I.C.J. Judgment of 30 June 1995(在国际法院报告未编纂完成情况下), paras. 29-35.Legal Consequences of the Construction of a Wall in the Occupied Palestinian Territory, Advisory Opinion, I.C.J. Reports 2004(在国际法院报告编纂完成情况下), or I.C.J. Advisory Opinion of 9 July 2004(在国际法院报告未编纂完成情况下), para. 118.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Parti écologiste “Les Verts” v. European Parliament, Case C-294/83, [1986] ECR 1339, Judgment of April 1986.WTOWTO Appellate Body Report, Untied States-Measure Affecting Imports of Woven Wool Shirts and Blouses from India, WT/DS/33/AB/R, adopted 4 Apr. 1997, p. 4. ICSIDRailroad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v. Republic of Guatemala, ICSID Case No. ARB/07/23, Award, para. 15.Abaclat v. Argentine Republic, ICSID Case No. ARB/07/5, Decision on Jurisdiction and Admissibility, para. 50.8.DictionariesBlack’s Law Dictionary 402 (6th ed., 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