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实施细则(20
山西漳电大唐塔山发电有限公司市场煤竞价实施细则(最终)
山西漳电大唐塔山发电有限公司市场煤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1 目的为加强市场煤费用管理,规范市场煤竞价采购操作程序,有效控制市场煤标煤单价,降低发电成本,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依据山西漳泽电力公司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山西漳电大唐塔山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山发电公司”)市场煤采购工作。
3 组织机构及职责3.1成立塔山发电公司市场煤竞价领导组组长:乔建军副组长:白云林成员:薛海军李翠平刘军谷向春弓建卓李欣3.2竞价领导组职责负责市场煤竞价采购工作的指导、审核及批准。
3.3市场煤竞价领导组下设竞价工作组,设在燃料管理部,具体负责市场煤采购竞价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市场煤竞价采购工作。
组长:谷向春成员:李翠平刘军弓建卓李欣罗勇3.3.1竞价工作组职责3.3.1.1负责编制月度市场煤采购计划,负责编制、送审招(邀)标文件3.3.1.2负责组织发布招标公告、邀标邀请通知。
3.3.1.3接受投标单位报名,组织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预审。
3.3.1.4组织召开招投标会议。
3.3.1.5组织定标并发出中标通知。
3.4市场煤竞价采购原则3.4.1尊重市场、公开透明、以质定价、物有所值、诚实信用、科学严谨。
4竞价采购程序4.1制定采购计划。
由燃料管理部每月末前根据下月发电量计划,并综合考虑机组运行状况,以满足机组经济、稳定运行为前提,制定月度市场煤采购计划,报塔山发电公司市场煤竞价领导组批准。
4.2煤炭市场调研。
由燃料管理部、计划部、监察审计部等相关人员对煤炭市场进行调研,掌握当前市场煤源情况,煤炭市场价格,煤炭市场价格走势,及时掌握煤炭市场最新资讯,并形成调研报告上报竞价领导组。
4.3发布招标邀请。
根据煤炭市场调研结果,并结合月度市场煤采购计划,编制市场煤竞价邀标书,并发布招标通知,招标文件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煤质指标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投标报价要求;评标办法,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等内容。
建设工程招标办法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晋建建字[2005]109号)发布时间:2005年04月24日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晋建建字[2005]109号各市建设局(建委):《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经4月21日厅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建设厅二〇〇五年四月二十四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规章和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以下简称工程招标活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招标评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委托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负责实施。
第四条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或者委托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并与招标文件一并发放给投标人。
工程量清单和投标报价编制均应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省建设厅《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试行)(晋建标字[2004]98号)进行编制。
第五条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其评标方法应当采用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工程技术难度较大的工程项目提倡采用综合评估法。
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工程项目提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第六条投标文件的评审分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
初步评审是指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响应性和重大偏差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逐一审查的评审。
经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详细评审是对初步评审合格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商务标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评标办法以列表、抽量的方式进行分析、比较和评审。
浅议风电工程建设中的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
3 项 目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3 提高设计阶段主动控制造价的意识 , . 1 充分发挥技经人员作用 我公 司要 求技经人员 发挥专业优 势 . 密切 配合 设计工作 , 及时反 馈造价影 响 . 利用 同类项 目的技术经 济指标 比来优 化设计 . 降低工程 造价 。 32 切实执行限额设计和标准设计 . 我们在与设计单位的委托设计合 同中 , 明确要求控 制项 目投资部 的超过投资估 算 . 并约定 了相应 的奖 罚指标 , 有效 地提高 了设 计单位 进行限额设计 、 标准设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 3 把方案优化作为控制造价的重点 _ 3 在满 足生产的前提下 . 遵循效益 至上原则 . 通过技术经济 评价和 价值工程进行多方案 比选。 我们根据 同类 同规模项 目的资料和各项 目 实际情况 , 要求技经人员和设计人员密切配合 , 通过方案优 化 , 使设备 选型更加合理 、 工艺流程尽量简单 , 从而节约建设资金。 3 严控设计变更 . . 4 有效避免投资失控 我们在委托设计合 同中 . 明确要求设计单位严格控 制设计变更 的 不 予 签 证 。 数量和时效性 . 在设计变更影响造价超过一定 比率时就扣减部分设计 5 严格控制索赔 . _ 3 积极进行反索赔 费 通过这种办法 . 使设计变更尽量发生在设计阶段初期 , 避免在施工 对索赔的形式 、 时效 眭、 审批程序 、 费用计算等事项必须 严格执行 采购阶段发生大量变更 . 使工程造价从源头得到有效控制。 合同要求 作为业主方 . 不仅要严格审核施工单位提 ( 下转第 5 8 0
S I N E&T C N L G F R A I N CE C E H O O Y N O M TO I
21 年 02
第7 期
20节能技术监督管理细则及考核办法详解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漳泽发电分公司节能技术监督管理细则及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分公司节能技术监督工作,强化节能管理,努力降低能耗,提机组经济运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原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电力工业节能技术监督规定》、《电力节能检测中心管理办法》,原能源部《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节能管理规定(试行)》及《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节能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分公司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监督细则。
第二条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原则,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及先进、成熟、适用的节能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降低发电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条加强企业计量工作,以适应节能管理的需要。
火电厂的能源计量配备应符合原能源部《电力工业发电企业计量器具配备规范》的要求,各计量表计划分责任单位、责任人。
第四条节能技术监督是电力工业节能工作的组成部分,应贯穿于电力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并实行节能监督责任制。
节能技术监督,即对影响发电、供电设备经济运行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和评价。
第五条节能技术监督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管理工作,各级领导要把它作为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与协调,各部门要团结协作,紧密配合,各负其责,共同搞好节能技术监督工作。
第六条通过对发电能耗设备及系统的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阶段的节能技术监督,使其电、煤、油、汽、水消耗达到最佳水平。
第七条节能技术监督指标实行考核制度。
第八条加强节能工作的宣传,提高全分公司员工的节能意识。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九条分公司成立由总工程师领导的节能技术监督领导组,并在发电运行部设立厂节能技术监督办公室和节能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负责日常的节能技术监督工作。
(一)分公司节能领导组的职责1.领导分公司的节能工作,实施分公司能源管理的基本任务,统筹、协调、管理分公司的各项节能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地方、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节能方针、政策、法规、标准,组织制定管理细则、节能目标和管理标准制度,并组织实施。
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实施细则
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实施细则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招标投标法,规范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家计委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国家计委印发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计委印发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我省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在我省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其勘察费单项目合同估算价20万元(人民币)以上、设计费单项合同估算价3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时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授助资金的项目。
(四)以上各类项目的范围明细按国家计委2000年第3号令执行。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建设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岐视待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七条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的指导和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地市计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9.12.05•【字号】晋建市字〔2019〕224号•【施行日期】2020.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晋建市字〔2019〕224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评标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厅组织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12月5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第三章评标第四章定标第五章附则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评标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设计服务质量,保障招标投标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评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设计招标评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评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可委托省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设区市、县(市)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评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二)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三)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四)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评标方法选择和评标标准编制规范( 征求意见稿)
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Q/SY xxxx--2013评标方法选择和评标标准编制规范Specification for selection of evaluation methodsand formulation of evaluation criteria(征求意见稿)×××-××-××发布×××-××-××实施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发布IIQ/SY XXXX—2013目次1 范围 (2)2 术语和定义 (2)3 常用评标方法 (2)3.1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3.2 综合评估法 (3)3.3 其他评标方法 (3)4 评标因素 (4)4.1 商务因素 (4)4.1.1 投标价格 (4)4.1.2 投标人资质 (4)4.1.3 投标人业绩 (5)4.1.4 投标人管理水平 (5)4.1.5 投标人信誉评价 (5)4.1.6 投标人财务状况 (5)4.1.7 服务承诺 (5)4.1.8 投标人资源状况 (5)4.1.9 其它商务因素 (5)4.2 技术因素 (5)4.2.1 工程类技术因素 (5)4.2.2 物资类技术因素 (6)4.2.3 服务招标技术因素 (7)5 评分方法 (8)5.1 主观评分法 (8)5.2客观评分法 (9)5.2价格评分方法的运用 (9)6 评标方法的选择 (12)6.1 工程类招标评标方法的选择 (12)6.2 物资类招标评标方法的选择 (12)6.3 服务类招标评标方法的选择 (12)7 评标标准的编制 (13)7.1 编制原则 (13)IQ/SY XXXX—2013II 7.2 工程类评标标准编制 (13)7.2.1 商务因素的选取 (13)7.2.2 技术因素的选取 (13)7.2.3 权重设置要求 (13)7.2.4 评标标准示例 (13)7.3 物资类评标标准编制 (13)7.3.1 商务因素的选取 (13)7.3.2 技术因素的选取 (13)7.3.3 权重设置要求 (14)7.3.4 评标标准示例 (14)7.4 服务类评标标准编制 (14)7.4.1 商务因素的选取 (14)7.4.4 评标标准示例 (14)附录 A (15)附录 B (19)附录 C (22)Q/SY XXXX—2013前言本标准根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规定制定。
热电联产工程辅机设备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MYZB20140113 山西永济“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第六批辅机设备招标文件第三卷附件(热工控制电缆)招标人: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铭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六月目录附件1 技术规范 (3)附件2 供货范围 (21)附件3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28)附件4 交货进度 (29)附件5 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30)附件6 技术服务 (34)附件7 大(部)件情况 (37)附件8 差异表 (38)附件9 价格表 (39)附件1 技术规范1.总的要求1.1一般规定1.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山西永济“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热工控制电缆及其附件的招标。
它提出了控制电缆的使用条件、性能、安装和试验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满足本招标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1.2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和标准的要求。
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书附件7《差异表》中加以详细描述。
1.1.3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1.1.4投标方注册资金要求在1亿元及以上,应具有在近5年内不少于10个300MW及以上火电项目且成功运行至少2年的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
投标方必须已经生产过20套同类型的电缆及其附件产品五年以上的商业运行经验。
如发现有不真实的情况,招标方有权拒绝该投标。
投标方对控制电缆的整套设备,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负有全责。
1.1.5投标方必须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山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2021最新)
山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2021最新)山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投标活动,维护监理市场秩序,保证监理服务质量,保护招标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监理招标投标评标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监理,是指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进行控制,管理合同和信息,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履行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工程监理评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监理和评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可以委托省级招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
设区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监理评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第六条投标人不得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减少人员数量、签订阴阳合同等不正当手段,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承接监理业务,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价格不得低于理论监造成本。
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价格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参照监理行业的收费规则确定。
第七条工程监理服务费由监理人员基本费用、企业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组成,详见附件2。
第八条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根据施工的不同阶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要求,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的注册专业(专业)、人数和服务时间。
格式见附件3。
第九条招标人对监理人员的配置要求当根据工程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以及工程监理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等因素确定,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招标人对监理工作深度、目标控制要求,并不应当低于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实施细则(20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实施细则(20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实施细则1 目的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评标活动,爱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效操纵工程造价,实现招标评标活动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治理。
2 适用范畴本细则适用于山西漳泽电力股份(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的全资、控股公司投资控股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
3职责3.1 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要紧职责为:3.1.1全面负责公司招标的领导工作;3.1.2研究决定公司招标工作的重大事项;3.1.3审批公司招标治理规章制度;3.1.4审批公司招标评标结果。
3.2领导小组下设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公司基建工程部,要紧职责为:3.2.1组织编制公司招标治理方法和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实施细则;3.2.2负责公司招标打算、组织机构、专家选配、招标代理的审批工作;3.2.3负责公司招标项目评标报告的初审工作,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初步审查意见;3.2.4负责公司供应商信息库和评标专家库建设、日常爱护和治理工作;3.2.5负责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并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3.2.6负责组织公司招标评标工作,监督指导项目公司招标评标工作;3.2.7负责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3.3安全生产与科技环保部职责:配合基建工程招标工作。
3.4纪检监察部职责:3.4.1公司招标工作监督检查归口治理职能部门;3.4.2负责组织制定公司招标监督治理制度;3.4.3行使对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的监督职能,监督公司招标活动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形;3.4.4受理对招标活动的投诉和举报,查处招标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3.5项目公司职责:3.5.1负责项目招标打算编制、报送工作;3.5.2负责提交项目招标申请;3.5.3负责组织编制招标文件;3.5.4负责公司招标评标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3.5.5负责公司授权招标项目的招标、评标组织实施工作;3.5.6负责组织合同谈判、签约、备案和履行工作,及时报送合同执行过程中有关信息。
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山西2022
山西省房屋建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山西省房屋建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活动,维护建造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提高投资效益, 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活动,实施对房屋建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合用本办法。
第三条房屋建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施工评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施工评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可委托省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设区市、县(市)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施工评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程评标应当采用综合评估法或者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混凝土装配式建造、钢结构建造、现代木结构建造、绿色建造和总承包工程以及施工技术难度较大,工期一年以上且招标人对施工技术和性能标准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应当采用综合评估法。
具有通用施工技术和性能标准,工期一年以下且招标人对施工技术和性能标准没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应当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招标人可根据拟招标工程实际,合理选择评标方法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第六条评标活动应当按照下列步骤进行:(一)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成员熟悉招标文件、评标标准、方法和评审表格。
投标文件基础数据整理分析(清标) 。
(二)初步评审。
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算术性错误修正、判定初步评审不合格情形等。
(三)详细评审。
理论成本评审、报价评审、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资信评审等。
(四)根据需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按照授权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06]6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06]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6年1月26日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一条为了确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三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一)煤炭、焦炭、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等交通运输项目;(三)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项目;(四)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五)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产、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六)道路、桥梁、隧道、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七)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八)消防、人防、噪音监控等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第三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燃气、园林、绿化、路灯照明等市政工程项目;(二)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福利、体育、旅游等项目;(三)办公建筑、公共建筑、商品住宅(含经济适用房);(四)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
(四)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五)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产、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六)道路、桥梁、隧道、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
(七)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八)消防、人防、噪音监控等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第五条 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二)按照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不受任何干预;
(三)按照有关规定,接受评标劳务报酬;
(四)向招标人或向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 评标专家的义务:
(一)按时出席评标活动并认真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具有相关专业领域的经验;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年龄在65岁(含)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评标工作;
(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申请加入山西省评标专家库,按下列程序办理:
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包括单位推荐和个人申请两种方式。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申请人或者被推荐人持统一格式的申请表(申请表可从山西省招标投标网下载)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漳泽湖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漳泽湖二期工程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投资〔2023〕XX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XX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漳泽湖二期工程2. 项目地点:XX省XX市XX县3. 项目规模: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大坝加高、溢洪道扩建、灌溉渠道改造、生态湿地建设等。
4. 项目总投资:约XX亿元人民币5. 工程建设周期:XX个月三、招标范围1. 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大坝加高、溢洪道扩建、灌溉渠道改造、生态湿地建设等全部施工内容。
2. 监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等控制与管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 施工单位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3)近五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且工程质量合格;(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5)无不良信用记录。
2. 监理单位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甲级资质;(3)近五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且工程质量合格;(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5)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XX月XX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XX市XX区XX路XX号XX大厦XX楼。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XX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XX月XX日10:00(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XX市XX区XX路XX号XX大厦XX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2023年XX月XX日10:00(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XX市XX区XX路XX号XX大厦XX楼会议室。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省优良工程评审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省优良工程评审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6.12.05•【字号】晋建建字[2006]449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省优良工程评审办法》的通知(晋建建字[2006]449号)各市建设局(建委),各市(专业)质监站:为了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鼓励施工企业的创优积极性,以质量优良工程为样板带动全省建设质量水平的提高,现将《省优良工程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省优良工程评审办法》山西省建设厅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五日省优良工程评审办法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实施“名牌”战略,鼓励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全面提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根据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省《居住建筑节能工程评价标准》(DBJ04-244-2006),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优良工程是代表省级先进工程质量水平的工程,是申报我省“汾水杯”质量奖的基本条件,凡申报“汾水杯”质量奖的工程,必须是省优良工程。
第三条本评审办法由山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优良工程申报范围凡在本省行政区内建设,具有独立的生产和使用功能的下列单位工程或者建设项目可以申报:(一)4000m2以上住宅或总建筑面积10000m2以上设施配套齐全的住宅建筑群;(二)4000m2以上的办公楼、商场、综合楼、宾馆等公共建筑;(三)1000万元以上的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公共建筑;(四)大中型工业、交通、市政、农林水利、国防军工等建设项目中的单位工程;(五)个别规模达不到上述要求,但建筑风格独特,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工程,工程质量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也可申报。
(六)违反国家、省有关建设市场管理政策规定的工程不予受理;本条第四款所列举的建设项目中的单位工程是指:1、4000m2以上多层厂房或300万元以上的单层工业厂房,300万元以上的设备安装工程;2、长度1000m以上的隧道,500m以上的桥梁;3、桥面面积2000m2以上的立交桥;4、300万元以上或中等以上规模的构筑物工程;5、3000m2以上的园林建筑;6、1000m2以上的古建筑重建工程;7、长度10km以上的高速公路,20km以上的高等级道路工程;8、1000万元以上的其它土木工程。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建设字[2006]58号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建设字[2006]58号)各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经2006年2月21日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我厅勘察设计管理处。
山西省建设厅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行为,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及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设计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概念设计。
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
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对于在省会城市、地级市建设的飞机场、火车站、大型博物馆、大型图书馆、纪念性建筑、大型展览馆、会展中心等建筑规模大、建筑造型要求特殊的城市标志性建筑或者重要建筑工程,其招标投标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其招标投标情况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采用特定技术、专有技术,或者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工程设计,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直接发包。
第二章招标与投标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山西省基本建设物资采购招标投标实施细则
山西省基本建设物资采购招标投标实施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0.10.11•【字号】晋计生资〔2000〕753号•【施行日期】2000.10.11•【效力等级】•【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山西省基本建设物资采购招标投标实施细则晋计生资〔2000〕753号关于印发《山西省基本建设物资采购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的通知2000年10月1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第三章招标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五章奖罚第六章其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国家利益,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物资采购行为,提高基本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公平交易,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范标准规定》(国函〔2000〕27号)和《山西省基本建设物资采购暂行规定》(晋政发〔2000〕9号)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的“山西省基本建设物资采购”的项目包括在山西省境内进行的下述范围内的基本建设项目:(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1.煤炭、电气、煤层气、新能源等能源项目;2.公路、交通(含桥梁)和管道运输项目;3.邮电、电信枢纽、通信等邮电通讯项目;4.信息网络项目;5.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6.污水排放及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7.生态环境保护项目;8.扶贫项目;9.其它基础设施项目。
(二)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1.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2.科技、教育、文化、体育、旅游、文物、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3.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4.公、检、法、司、安全等政法系统安排的保密性项目;5.其它公用事业项目。
(三)与产生结构调整相关的高新技术项目、潜力产品项目及计划部门审批的其它生产性建设项目;(四)国家投资建设的其它非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
山西漳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_中标190920
企业近十二个月中,中标/投标最多的月份为2018年10月,该月份共有5个投标项目。
仅展示最近10条投标项目
序号
地区
日期
标题
中标情况
1
运城
2019-09-18 机组空冷散热管束冲洗项目
中标
2
陕西
2019-09-06 国华电力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2机组A级检修
中标
3
陕西
2019-09-03 国华电力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2机组A级检修
中标
国华定州电厂国华定州电厂4号机组C级检修(脱硫标段)-非招标
4
定州
2019-08-30
中标
询价-工程类等的采购(3次挂网)项目采购
国华电力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A级检修项目
5
呼伦贝尔 2019-08-06
未中标
9
山西
2019-02-24 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号机组B级检修标准项目检修工程
中标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18日 生成
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1-#4机组燃料码头设备设施及工程
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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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于 2019年9月18日 生成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数据快照
目录
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 2. 招投标情况:中标/投标数量、中标/投标情况、中标/投标行业分布、参与投标 的甲方排名、合作甲方排名 3. 股东及出资信息 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 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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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漳泽电力股份XX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实施细则1 目的进一步规X建设工程招标评标活动,保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实现招标评标活动的规X化、标准化和程序化管理。
2 适用X围本细则适用于XX漳泽电力股份XX(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的全资、控股公司投资控股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
3职责3.1 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3.1.1全面负责公司招标的领导工作;3.1.2研究决定公司招标工作的重大事项;3.1.3审批公司招标管理规章制度;3.1.4审批公司招标评标结果。
3.2领导小组下设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公司基建工程部,主要职责为:3.2.1组织编制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实施细则;3.2.2负责公司招标计划、组织机构、专家选配、招标代理的审批工作;3.2.3负责公司招标项目评标报告的初审工作,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初步审查意见;3.2.4负责公司供应商信息库和评标专家库建设、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3.2.5负责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并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3.2.6负责组织公司招标评标工作,监督指导项目公司招标评标工作;3.2.7负责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3.3安全生产与科技环保部职责:配合基建工程招标工作。
3.4纪检监察部职责:3.4.1公司招标工作监督检查归口管理职能部门;3.4.2负责组织制定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制度;3.4.3行使对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的监督职能,监督公司招标活动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3.4.4受理对招标活动的投诉和举报,查处招标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3.5项目公司职责:3.5.1负责项目招标计划编制、报送工作;3.5.2负责提交项目招标申请;3.5.3负责组织编制招标文件;3.5.4负责公司招标评标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3.5.5负责公司授权招标项目的招标、评标组织实施工作;3.5.6负责组织合同谈判、签约、备案和履行工作,及时报送合同执行过程中有关信息。
4管理程序和内容4.1 招标4.1.1招标计划4.1.1.1项目公司于每年12月1日、6月1日前向办公室报送本项目上、下半度招标计划,办公室于12月10日、6月10日前编制完成公司上、下半年度招标计划。
4.1.1.2项目公司按招标计划做好相应准备工作,组织编制招标文件。
4.1.2 招标方式4.1.2.1原则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1.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请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2)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拟公开招标的节资相比,得不偿失的;3)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4)由于工期要求或供应商无法履约等特别紧急情况;5)其它特殊情况。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家以上具备招标项目投标资格条件、履约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4.1.2.3由于工期要求或不满足招标条件以及技术复杂、性质特殊等情况,按照一般的招投标工作程序无法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经领导小组批准,可采取其它采购方式,具体参照公司招标管理办法执行。
4.1.3 招标公告4.1.3.1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应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投标,通过《XX招投标网》、《中XX购与招标网》等媒介发布并保证其符合规定的发布时限;对于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邀请的投标单位应为3家及以上,邀请的单位必须满足招标要求。
4.1.3.2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至少载明下列内容:项目公司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相同。
4.1.3.3 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4.1.3.4 可以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文件,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出现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
应当保持书面招标文件原始正本的完好。
4.1.3.5 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收费应当合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
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4.1.3.6 根据招标项目的技术特点和要求,合理设置入围投标人的门槛条件。
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满足资格要求的文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1)对技术上成熟的设备原则上应具有近五年内至少两台(套)同类设备两年以上成功运行业绩,对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设备业绩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2)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科学合理设置每个标段的资格条件。
要进一步加强对投标人的资信、业绩管理,严格审查资格条件。
4.1.4资格审查4.1.4.1应根据招标工程和设备的情况,确定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4.1.4.2资格预审由项目公司、办公室、代理机构共同组成的工作组负责。
4.1.4.3 采取资格预审的,需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适用有关招标公告的规定。
采取资格预审的,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应给潜在投标人留有合理的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采取资格后审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
不得改变载明的资格条件或者以没有载明的资格条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1.4.4 经资格预审后,资格预审结果上网公告。
资格预审不合格的和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4.1.4.5 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具备相应标段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1.5招标时机4.1.5.1合理安排招标时机,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合理优化标段划分,增加招标投标竞争性,进一步降低工程投资。
4.1.5.2监理招标根据项目组织管理的需要,在设计招标之后,施工招标开始之前进行。
4.1.5.3调试招标应在主体工程施工招标之后进行。
4.1.6标段划分4.1.6.1标段划分应本着有利于降低造价、缩短工期、方便工程集中管理的原则进行。
4.1.6.2标段划分方案由项目公司编制报办公室审核后确定。
4.1.7 招标文件4.1.7.1招标文件由项目公司负责组织招标代理机构、XX共同编制。
设计单位负责编写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编写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4.1.7.2招标文件原则上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审定。
4.1.7.3 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技术条款;设计图纸;评标标准和方法;投标辅助材料。
4.1.7.4 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评标时除价格以外的所有评标因素,以及如何将这些因素量化或者据以进行评估。
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4.1.7.5 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4.1.7.6 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4.1.7.7自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天。
4.1.7.8 项目公司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工程项目现场,向其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环境的有关情况。
潜在投标人依据项目公司介绍情况作出的判断和决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1.7.9 对于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以书面形式解答。
该解答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十天前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函件或传真)通知项目公司或招标代理机构。
对投标截止日期十天前收到的任何疑问将视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将不标明来源的书面解答于投标截止日期五天前同时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1.7.10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4.1.7.11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每一标段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2投标4.2.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签收,并注明签收时间。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达的(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者除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4.2.2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4.2.3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项目公司或招标代理机构。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不予接受;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2.4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载明各成员间的分工情况。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