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实施细则(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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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漳泽电力股份XX
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实施细则
1 目的
进一步规X建设工程招标评标活动,保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实现招标评标活动的规X化、标准化和程序化管理。
2 适用X围
本细则适用于XX漳泽电力股份XX(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的全资、控股公司投资控股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
3职责
3.1 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3.1.1全面负责公司招标的领导工作;
3.1.2研究决定公司招标工作的重大事项;
3.1.3审批公司招标管理规章制度;
3.1.4审批公司招标评标结果。
3.2领导小组下设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公司基建工程部,主要职责为:
3.2.1组织编制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实施细则;
3.2.2负责公司招标计划、组织机构、专家选配、招标代理的审批工作;
3.2.3负责公司招标项目评标报告的初审工作,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2.4负责公司供应商信息库和评标专家库建设、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3.2.5负责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并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
3.2.6负责组织公司招标评标工作,监督指导项目公司招标评标工作;
3.2.7负责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3.3安全生产与科技环保部职责:
配合基建工程招标工作。
3.4纪检监察部职责:
3.4.1公司招标工作监督检查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3.4.2负责组织制定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制度;
3.4.3行使对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的监督职能,监督公司招标活动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3.4.4受理对招标活动的投诉和举报,查处招标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3.5项目公司职责:
3.5.1负责项目招标计划编制、报送工作;
3.5.2负责提交项目招标申请;
3.5.3负责组织编制招标文件;
3.5.4负责公司招标评标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
3.5.5负责公司授权招标项目的招标、评标组织实施工作;3.5.6负责组织合同谈判、签约、备案和履行工作,及时报送合同执行过程中有关信息。
4管理程序和内容
4.1 招标
4.1.1招标计划
4.1.1.1项目公司于每年12月1日、6月1日前向办公室报送本项目上、下半度招标计划,办公室于12月10日、6月10日前编制完成公司上、下半年度招标计划。
4.1.1.2项目公司按招标计划做好相应准备工作,组织编制招标文件。
4.1.2 招标方式
4.1.2.1原则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1.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请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拟公开招标的节资相比,得不偿失的;
3)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4)由于工期要求或供应商无法履约等特别紧急情况;
5)其它特殊情况。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家以上具备招标项目投标资格条件、履约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发出投标邀请书。4.1.2.3由于工期要求或不满足招标条件以及技术复杂、性质特殊等情况,按照一般的招投标工作程序无法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经领导小组批准,可采取其它采购方式,具体参照公司招标管理办法执行。
4.1.3 招标公告
4.1.3.1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应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投标,通过《XX招投标网》、《中XX购与招标网》等媒介发布并保证其符合规定的发布时限;对于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邀请的投标单位应为3家及以上,邀请的单位必须满足招标要求。
4.1.3.2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至少载明下列内容:项目公司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招标项目
的实施地点和工期;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相同。
4.1.3.3 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4.1.3.4 可以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文件,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出现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应当保持书面招标文件原始正本的完好。
4.1.3.5 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收费应当合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4.1.3.6 根据招标项目的技术特点和要求,合理设置入围投标人的门槛条件。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满足资格要求的文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1)对技术上成熟的设备原则上应具有近五年内至少两台(套)同类设备两年以上成功运行业绩,对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设备业绩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2)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科学合理设置每个标段的资格条件。要进一步加强对投标人的资信、业绩管理,严格审查资格条件。
4.1.4资格审查
4.1.4.1应根据招标工程和设备的情况,确定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4.1.4.2资格预审由项目公司、办公室、代理机构共同组成的工作组负责。
4.1.4.3 采取资格预审的,需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适用有关招标公告的规定。采取资格预审的,应当在资格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