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合作开发经营合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矿山合作开发经营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持有云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矿产探矿权,是对
矿的探矿权的合法持有人。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各方本着公正、诚信、共赢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甲方探矿权的陈述
为本合同之目的,除非本合同上下文另有特别说明,下列述语具备以下含义;
探矿权:指甲方对矿的合法探矿权。
甲方对探矿权证的陈述
()探矿许可证证号:
()探矿权面积:平方公里
()探矿证坐标:
第二条:合作事宜
甲方以其拥有探矿权、探采矿合作
乙方:全额投资经营(指探采矿工程施工所需资金。)
合作期限:十年(年月起至于年月止)。
合作方式:全方位合作
()乙方先支付万元,作为与甲方合作安全风险保证金。
()甲方在乙方支付相关款项前,保证探、采矿合法正常运行。
()甲方保证矿探矿证照齐全。
()乙方保证探采矿工程项目不会因资金问题而停产。(指有探矿开发价值的情况下)
()经营中的管理,甲方派驻一名管理人员协助乙方开发生产管理,乙方负责矿山项目开发的日常经营和生产管理,所有人员及项目开发费用纳入成本核算。
()合作甲乙双方按除成本外净利润核算,甲方占净利润分成,乙方净利润分成。
()甲方提供该矿山的全部地质勘探资料以供参考。
第三条:付款约定
乙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第二条第三款的第一条款项。第四条:甲方承诺
甲方保证乙方接手开发经营之时的正常运转,若甲方证照不齐和地方政策性处理未妥造成乙方开发受阻,甲方应负责乙方造成的经济赔偿。
甲方负责提供探、采矿所需的火工品材料,乙方按实际耗用量按实际价格当月支付给甲方。
甲方现有的设备及临建设施提供乙方使用,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承诺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不会因资金问题而停产。(指有探矿开发价值的情况下)
乙方承担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用。
安全生产责任:甲乙双方各负。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如果合同任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协议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受约方有权解除协议。
本合同签署后,任一方违约应支付对方违约金按总投资的作为违约赔偿。
第七条:生效、变更、解除及终止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各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有权对本合同任何变更或解除,经由双方签署书面合同后生效。
第八条:其他
甲方如果转让合同中的矿山,乙方不得阻止,其与受让方的合作事宜,甲方、乙方、受让方另行商议。甲方转让矿山应负责赔偿乙方在合作开发期间所投入的探矿工程一切费用(施工成本、基础设施和设备费用及其他费用)的十倍赔偿。
甲乙双方当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政策和法律调整、战争、自然灾害、资源枯竭、地质结构变化等),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探矿权延续和办理采矿证所需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凡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与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将提交当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日期:年月日签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