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燃气资料模版-1报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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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装登记表
BJRQ/SCFZMS/ZD-01-DZ-01-JL-01
年月日
个性化服务协议
BJRQ/SCFZMS/GD-03-DZ-01-JL-02工程编号:协议编号:
甲方:公司
乙方: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为了确保燃气的施工质量、住户的用气安全,户内燃气管道安装应符合相关设计、施工规范的要求,同时燃气管道安装应充分考虑用户的个性化需求,位于(工程地址)(工程名称),工程编号:,采取分步施工、分步通气,即首先进行主体工程(燃气外线及户内立管)安装,待主体工程验收、通气后再由乙方的区域分公司进行户内燃气支管安装、验收、通气。
考虑到用户入住时间及需求差异,为最大限度的满足用户需求,做好户内燃气支管的施工及管理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 甲方向用户明示燃气管道入户到燃气表前节门。
2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燃气表、表后支管及设备部分的安装,并依据施工合同支付工程费用、办理相关手续,并配合实施、验收、通气。
3 甲方应就支管安装通气事宜与小区后期管理单位(物业或其他单位)做好交接,保证协议履行的连续性,小区后期管理单位应按照本协议约定,配合做好每户居民的支管安装、验收和通气工作。如因小区后期管理单位等第三方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甲方需赔偿乙方因本协议履行而实际投入的各项费用,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4 乙方负责办理工程报装、下达设计任务、下达工程实施任务、协调相关单位完成主体工程实施、验收和通气。
5 乙方负责协调完成户内燃气表、表后支管及设备部分的安装、验收和通气。
6 乙方负责设立专用咨询电话,解答用户的相关问题、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业务咨询,协调相关单位妥善处理用户来电和投诉。
7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年月日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电话:电话:
附录3:
施工委托书
BJRQ/SCFZMS/ZD-01-DZ-01-JL-03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委托进行工程施工,并办理燃气交底、验收、接线、通气等相关手续。因本委托事项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我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
委托书有效期限:
工程编号:设计号:
工程名称:工程地址:
工程量:
建设单位(盖章):施工单位(盖章):
联系人: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项目经理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录4:
专用物资和设备协议书
BJRQ/SCFZMS/ZD-01-DZ-01-JL-04 甲方:
乙方:
为保证燃气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提供计量器具及远传监控装置用于乙方用气计量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约定内容
乙方承诺使用甲方提供的天然气进行采暖供热,为此,甲方免费提供采暖计量用计量器具及远传监控装置。(计量器具及远传监控装置详见附件1)
第二条声明和保证
一、甲方声明并保证
1、甲方合法拥有该计量器具及远传监控装置完整的、无可争议的所有权。
2、甲方拥有所有证明其合法拥有计量器具及远传监控装置所有权的相关资料,包括合同、技术资料等,保证该类资料的合法、有效、完整。
3、甲方所提供的计量器具及远传监控装置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相关国家标准、法律法规的要求,其中计量设备取得检定授权部门的首检证书。乙方可于通气前向甲方索取首检证书的复印件。
二、乙方申明并保证:
乙方自签收计量器具及远传监控装置后,立即有保管计量器具及远传监控装置的义务。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有权根据乙方用气设备的用气负荷进行计量器具及远传监控装置的选型,并指定仪表厂家。
2、自行承担计量器具及远传监控装置的购置、检定、维修保养、更新改造的所有费用,但由于乙方原因所导致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负责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
4、根据管理需求,选择安装合适的防护、管理措施,如仪表箱等,并拥有管理钥匙的权力。
5、入户对计量器具及远程监控装置进行定期查表、巡检和专业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仔细检查计量器具及远传监控装置的完好情况,签收设备,并负责保管设备,不得有损坏仪表的行为。
2、严格按照计量仪表安装要求进行计量设备的安装。
3、及时通知监控设备安装人员进行安装,并配合安装调试。
4、为监控设备提供电源,确保监控设备连续、可靠运行。
5、不得对计量器具及远传监控装置等燃气设施进行任何改装、拆除、迁移等。如需拆、改,应先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确保甲方固定资产不流失。
6、对甲方进行巡检、运行维护、更新改造提供配合和支持,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干涉、干扰。
7、发现计量器具及远传监控装置故障,或需停电检修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8、因合并、分立、解散、破产等因素导致使用计量器具及远传监控装置的单位变更时,乙方保证承继人将无条件承继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若乙方违反前述保证需与承继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签收计量器具及远传监控装置后,如保管不当、安装不当或使用不当造成计量故障,需承担更换新表或维修的费用,且新表产权归甲方所有。
二、如乙方保管不当造成计量设备外观、铅封或计量、监控各个设备间的连接电缆受损等导致计量失准或监控系统不能正常工作,需按实际用气负荷核算用气量或按上一年度同期用气量赔付甲方用气费用,并承担更换或维修的费用。
三、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对计量器具或远传监控装置等进行任何改装、拆除、迁移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予以纠正,同时乙方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赔偿给甲方的所有损失。
第五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