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2024年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管理制度范文为进一步加强对废旧物资的回收及报废处理工作,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保护环境,我国将于2024年制定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管理制度。
该制度将涵盖废旧物资的回收、分类、处理和利用等方面的内容,并建立相关的管理机构和监督机制,以确保废旧物资处理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以下是对该制度的一份范文,以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工作,充分发挥资源循环利用的作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工作必须依法进行,严禁任何形式的非法倾倒、焚烧、丢弃等行为。
第三条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工作的目标是实现最大限度的资源循环利用,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影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四条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工作应坚持分类处理原则,根据废旧物资的性质、来源和危险程度进行分类,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
第五条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工作应注重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动废旧物资处理技术的进步和应用。
第二章废旧物资回收管理第六条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机构应依法设立,负责废旧物资回收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七条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机构应制定废旧物资回收的目标和计划,确保回收工作的全面、稳定、有效进行。
第八条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机构应加强与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社会组织、学术机构等的合作,共同推动废旧物资回收工作的发展。
第九条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机构应建立废旧物资回收信息系统,实现废旧物资回收的全程监控、统计和管理。
第十条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应依法取得相关资质,遵守法律法规,按照规定收取废旧物资,并负责废旧物资的分类、运输、存储和转交等工作。
第十一条社会组织应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废旧物资回收的行动。
第三章废旧物资报废处理第十二条废旧物资报废处理应依法进行,严禁任何非法行为。
第十三条废旧物资报废处理机构应依法设立,负责废旧物资的安全处理和环境治理工作。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制度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制度
a)目的及意义
为了开源节流,减少污染,盘活资金,防止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b)责任人
各部门的废旧物资回收由本部门负责人组织登记造册,专人管理,
经采购部查验后统一安排处理。
c)原则
i.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是企业开源节流的重要途径。
必须坚持先利用后处理,
销售处理按质论价的原则,充分发挥废旧物资的使用价值。
ii.废旧物资系公司生产和建设过程中废弃的物资。
废旧物资统一由采购部负责回收管理工作,任何单位、个人无权对外处理,随意处理。
d)废旧物资管理范围
i.生产过程中的废旧物资。
如:废油、回收的混苯、废酸等。
ii.基本建设过程中的废旧物资,如:砖瓦、门窗、玻璃、枕木、钢材、木材等。
iii.生产过程中以旧换新的废旧物资,如:劳保用品、工具轴承、开关仪表、橡胶制品、阀门等。
iv.随生产用料发放的包装物,如:塑料桶、铁皮桶、塑料袋、塑料箱等。
e)废旧物资回收的方法
i.领用料时,必须按照要求回收上交。
ii.废旧物资回收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回收时应集中收库保存。
iii.采购部应派专职人员组织查验、登记、入帐。
f)废旧物资回收的价格
i.废旧物资的处理价格,应按质论价,随行就市。
g)废旧物资回收处理程序
i.对外处理废旧物资,由采购部提供申请,在授权批准后开具废旧物
资调拨单,财务部办理收款。
废旧物资的出门证统一由采购部签发,
其它签证无效。
废旧物资管理制度-废旧物资回收、审批鉴定、处置办法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中交三航浦东分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加强公司各项目部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增强对废旧物资回收、销售等主要环节的管理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废旧物资指在废旧物资范围内经公司各归口管理部门鉴定后无利用价值的物资设备。
第三条:废旧物资范围1、施工生产中产生的边角余料、废料、残料。
2、不能继续使用、无法维修的周转材料、工具、小型机具。
3、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及材料4、低值易耗品的残余物、废旧包装器材等。
5、临时设施、基建工程拆除和维修过程中报废的各种电器、电缆和材料等废旧物资。
6、报废的库存材料、燃料、辅料、备件、低值易耗品、半成品、产成品等库存物资。
7、报废的设备等固定资产第四条:所有废旧物资均由供应站归口统一回收处理,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擅自处理。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直属项目部。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物资供应站是废旧物资回收、出售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废旧物资处置与比价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财务审计部是废旧物资回收的价值管理部门,负责废旧物资价值回收的会计核算。
第七条各项目部是废旧物资回收处置的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废旧物资按照规定进行回收、办理报废事宜及配合物资供应站进行相关出售工作。
第八条公司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拟处置物资设备的技术鉴定工作,对有利用价值的物资设备进行处置。
第三章废旧物资的审批鉴定与回收第九条:公司各项目部废旧物资的处置由各项目部物设部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废旧物资处置申请表,经物资供应站审批备案后,方可执行回收处置程序。
第十条:各项目部要设有废旧物资存放(回收)处,设专人进行管理,按规定进行回收及使用,作好利废、利旧工作。
第十一条:物资供应站负责对从各项目部、部室回收的废旧物资进行计量、登记。
重量以磅码单为准。
第十二条:我公司委托外单位进行带料金属加工项目,在双方签订加工合同中,须明确加工中产生的金属废料归属及处理方法。
废旧物资回收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废旧物资回收活动应遵循合法、安全、环保、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以下废旧物资的回收:(一)生产性废旧金属:废钢铁、废有色金属、报废旧机电设备和报废船舶及其部件、配件等。
(二)非生产性废旧金属:居民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各种废旧金属。
(三)市政公用废旧金属物资:因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而产生的,含有金属物质的市政公用设施、设备、仪器、雕塑及其他物资。
第三章回收单位及个人职责第五条回收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许可证。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回收设施。
(三)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回收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回收行为。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回收过程安全。
(三)对回收的废旧物资进行分类存放,不得混装。
(四)定期对回收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安全。
(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七条回收个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信誉。
(二)具备一定的废旧物资识别和分类能力。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回收单位管理。
第八条回收个人应履行以下职责:(一)按照回收单位要求,对废旧物资进行分类、打包。
(二)不得擅自处置回收的废旧物资。
(三)配合回收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第四章回收流程第九条回收单位应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回收流程,确保回收过程安全、高效。
第十条回收单位应与回收个人签订回收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回收单位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废旧物资回收:(一)回收个人将废旧物资运至回收单位。
(二)回收单位对废旧物资进行分类、打包。
(三)回收单位对废旧物资进行安全检查。
(四)回收单位对符合安全标准的废旧物资进行回收。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范例(4篇)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应坚持“减量化、分类化、资源化、市场化”的原则,落实责任主体,促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发展。
第三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应依法合规、安全环保,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目标是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第五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应实行分类管理,明确不同种类废旧物资的回收标准和处理程序。
第六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应注重资源价值开发,通过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提高回收利用的效益。
第二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管理机构和责任第七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管理机构由环境保护部门和相关部门组成,负责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
第八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具体实施责任由相关企事业单位承担,应建立相应的制度和标准,确保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相关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的回收计划和措施,推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落实。
第十条相关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数据统计和监测,及时掌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情况。
第三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工作措施第十一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应根据不同种类的废旧物资,制定相应的回收标准和处理程序。
第十二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应注重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认识和意识。
第十三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应加强技术研发,推动废旧物资的高效利用和资源化处理。
第十四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应加强监督检查,严禁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第十五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应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培育回收利用市场,提高回收利用的经济效益。
第四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应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回收利用企业的监管。
第十七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中发现的安全环保问题,应立即停止相关工作,进行整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废旧物资回收公司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废旧物资回收公司仓库管理,提高物资利用率,确保物资安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废旧物资仓库的管理。
第三条仓库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严格管理,责任到人;3. 节约资源,提高效益;4. 整洁有序,便于查找。
第二章仓库职责与权限第四条仓库负责人负责仓库的全面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制定和实施仓库管理制度;2. 负责仓库物资的收、发、存、调、销等管理工作;3. 负责仓库的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4. 负责仓库的日常维护和清洁工作;5. 负责对仓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
第五条仓库工作人员职责:1. 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2. 负责物资的收、发、存、调、销等工作;3. 负责仓库的日常维护和清洁工作;4. 负责对仓库物资进行分类、编码、标识等工作;5. 负责仓库的防火、防盗等工作。
第三章物资入库与出库管理第六条物资入库:1. 仓库工作人员接到入库通知后,应立即进行验收,确认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符合要求;2. 验收合格后,将物资按照规定分类、摆放,并进行标识;3. 及时将入库物资信息录入仓库管理系统。
第七条物资出库:1. 仓库工作人员接到出库通知后,应立即核对出库单,确认出库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2. 核对无误后,将物资从仓库中取出,并办理出库手续;3. 及时将出库物资信息录入仓库管理系统。
第四章仓库物资保管与盘点第八条仓库物资保管:1. 仓库工作人员应按照物资特性,采取适当的保管措施,确保物资不受损坏;2. 仓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3. 定期检查仓库物资,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九条仓库物资盘点:1. 仓库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库存物资与账目相符;2. 盘点过程中,如发现物资短缺、损坏等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规定处理;3. 盘点结束后,应将盘点结果报仓库负责人审批。
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管理制度(三篇)
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的回收及报废处理工作,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工作必须遵循环保、节能、科学的原则,确保废旧物资得到合理利用或安全处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废旧物资的回收及报废处理工作。
第四条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废旧物资的排查、分类与登记;(二)合理利用废旧物资的评估与处置;(三)有害废旧物资的安全处理;(四)废旧物资回收的组织与调度;(五)废旧物资回收及处理的监督与考核。
第五条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工作由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废旧物资的回收及报废处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第七条废旧物资回收与处理的经费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第二章废旧物资的排查、分类与登记第八条废旧物资排查工作应当定期开展,确保全面掌握废旧物资的数量、类型和存放位置。
第九条废旧物资应当按照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分为可利用物资、有害废物和其他废物。
(一)可利用物资包括废纸、废铁、废塑料、废玻璃等,可通过合理整理、加工或改造后再利用。
(二)有害废物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涂料、废药品等,需经过专门处理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三)其他废物包括难以利用和无法安全处理的废旧物品,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废旧物资应当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废旧物资名称、数量、性质、来源、存放位置等。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的排查、分类与登记应当由专门人员负责,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系统,便于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三章合理利用废旧物资的评估与处置第十二条对于可利用物资,应当进行评估,确定其再利用价值和可行性。
第十三条对于可利用物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处置:(一)再利用:通过加工、改造等方式,使其恢复为新的产品或材料,从而实现再利用。
(二)售卖:将可利用的废旧物资进行出售,获取一定的经济收益。
(三)捐赠:将可利用的废旧物资捐赠给需要的单位或个人,实现资源的共享与再利用。
废品回收管理制度(6篇)
废品回收管理制度签发:1.目的:为了加强现场管理,降低成本,避免浪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3.回收范围4.废品回收分类主要是瓦楞包装箱、小纸盒、商标用后的黄纸、波音皮料背面纸。
主要是亚克力边角料、pvc塑料板边角料、pvc塑料型材头料、玻璃胶胶筒、塑料乙醇瓶。
大板玻璃边角料,玻璃瓶。
机修组下料的角钢、矩管边角料,设备维修拆卸下来的不可再利用的废旧零部件。
散落在地上的pvc塑料屑、压克力粉末、锯末灰,用于原材料包装的少量塑料薄膜、泡沫,地面的灰尘。
无法使用的工装夹具、零配件,不能再利用的废旧设备,有严重缺陷无法销售的有机缸体、玻璃缸体和地柜,外地发回来有质量问题的又无法退货的原材料。
5.回收方法其它废纸应装入垃圾车拉到可回收垃圾场由外来回收人员处理。
钢化玻璃、镜面玻璃和玻璃瓶要放在可回收垃圾场,不能放入玻璃回收箱。
组装车间侧门外。
不良固定资产类____元以下的由总工复核,副总审批,____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物品保存部门按最终判定协助供应部处理。
7.回收管理7.1回收物料在车间现场的,必须整齐地摆放在指定的地点,不得随意摆放。
8.奖惩条款9.本办法由管理部、生产部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废品回收管理制度(2)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工作,规范处理流程,提高使用率,最大程度减少浪费,节约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废旧物资的处理,包括:1、工程施工类的废旧物资、废旧工器具2、办公用品类的废旧物资3、到报废年限的交通运输车辆三、管理部门工程施工类的废旧物资、废旧工器具由供应部负责管理,办公用品类的废旧物资、到报废年限的交通运输车辆由综合部负责管理。
四、管理办法1、工程施工类废旧物资的回收工作安排在每天工程任务结束后,由现场项目经理____人员收集,存放项目指定地点,交由项目仓库管理员保管。
2、项目仓库管理员本着节约成本的目的,逐一排查,对鉴定后的废旧物资,予以分类整理堆放,登记造册,每月上报公司供应部。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4篇)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管理,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促进绿色发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环境友好的原则,确保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三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应与城市规划、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相衔接,形成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应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
第五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认知和参与度。
第六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七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应积极探索创新,预测和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第二章废旧物资回收管理第八条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包括废旧物资分类、储存、运输、处理等环节。
第九条废旧物资分类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进行,根据物资的性质、用途、特点等进行分类。
第十条废旧物资储存应符合相关安全要求,避免废旧物资堆放和存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运输应符合相关交通运输法规,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十二条废旧物资处理应采取合理、环保的方式,确保废旧物资得到有效利用和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损害。
第十三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应具备相关认证资质,确保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三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市场第十四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市场应形成完善的市场体系,促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产业的发展。
第十五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市场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市场信息的流通和交流。
第十六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市场应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创新技术和新模式探索,推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创新发展。
第十七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市场应加强市场监管,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第十八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市场应提供便利的服务,促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开展。
第四章宣传教育与技术支持第十九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认知和参与度。
2024年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理顺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管理工作,使其有章可循,从而合理利用现有的物资资源,盘活资金,杜绝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工业垃圾的判定、日常管理及处置工作。
3.职责生产类废旧物质的回收及报废处置等相关工作由公司派专人统一集中管理。
3.1废包装箱、纸张、生活垃圾、危废物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处理。
3.2闲置物资、工业余废材料由公司委派的专人进行处理。
4.管理内容:4.1定义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是指公司在一定的时间内产生的、无使用价值生产类原辅材料,包括废旧生产工具,废弃的劳保用品等。
4.2基本原则在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四项原则:生产类废旧(闲置)可回收利用的物资由专人归口集中管理。
各相关部门定期对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定期上报,____相关人员作集第1页共2页中处理。
对经过修理仍有较高使用价值的物资应优先考虑重新利用。
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应优先选择在公司内部及项目生产调剂使用,当公司内部及生产项目确实不再使用时,方可考虑变卖及报废处理。
4.3回收及保管4.4报废、处置2024年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管理制度(二)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快速增长,废旧物资的处理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环境和经济议题。
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处理是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
本文将提出2024年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推动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处理工作,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环境的保护。
二、制度目标1. 构建废旧物资回收与报废处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权责和相应的管理措施;2. 提高废旧物资回收的覆盖率和回收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废旧物资的排放和对环境的污染;3. 推动废旧物资的循环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可持续发展;4. 建立完善的废旧物资回收处理市场机制,促进经济发展。
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管理制度范本(3篇)
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工作,规范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废旧物资的回收及报废处理工作。
第三条废旧物资包括但不限于纸张、塑料、玻璃、金属等废弃物。
第四条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应符合环境保护法规,遵循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配备足够的人力和专业设备。
第二章废旧物资回收管理第六条废旧物资回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类回收:按照不同的废旧物资种类进行分类回收。
(二)定期回收:按照预定的时间表和周期进行废旧物资回收,确保及时清理。
(三)集中回收:将回收的废旧物资集中存放,便于统一管理和处置。
第七条废旧物资回收的具体工作流程如下:(一)部门申请:各部门按照需求和计划申请废旧物资回收。
(二)回收申请审批:相关部门对废旧物资回收申请进行审批,并确定回收时间和方式。
(三)废旧物资回收:按照审批结果,由专门人员负责回收废旧物资。
(四)记录和统计:对回收的废旧物资进行记录和统计,编制回收报告。
第三章废旧物资报废处理管理第八条废旧物资报废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环境友好:选择环境友好的方法进行废旧物资的报废处理。
(二)合法合规: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废旧物资的报废处理,避免违法行为。
(三)安全可靠:确保废旧物资的报废处理过程安全可靠,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废旧物资报废处理的具体工作流程如下:(一)报废申请:各部门对需要报废的物资进行申请,并填写报废申请表。
(二)报废审批:相关部门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批,并确定报废方式和处理方法。
(三)报废处理:按照审批结果,由专门人员负责废旧物资的报废处理。
(四)记录和归档:对报废处理的废旧物资进行记录和归档,保留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四章相关责任与处罚第十条监督部门对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发现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口头警告:对违规行为进行口头警告,并要求整改。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制度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制度一、总则1.1 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企业内废旧物资的回收工作,促进企业的可连续发展,维护环境健康和资源节省利用。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部门和员工,在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工作中必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回收范围和分类2.1 废旧物资回收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电子设备等。
2.2 废旧物资依照其性质和特点进行分类,包含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电子设备类等。
三、回收流程3.1 废旧物资回收由企业指定的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
3.2 各部门和员工应将废旧物资储存于指定的收集区域,并定期通知环保部门进行回收。
3.3 环保部门应订立回收计划,确保回收工作定时进行,并记录废旧物资的种类、数量和来源等相关信息。
3.4 废旧物资回收后,环保部门应组织进行分类、清洁和处理,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的安全。
四、废旧物资处理4.1 经过回收处理后的废旧物资,应依据其性质和特点进行进一步的处理:•纸类:应进行再生纸制造或其他环保处理方式。
•塑料类:应进行再生利用、回收粉碎等处理方式。
•玻璃类:应进行再生利用、熔化等处理方式。
•金属类:应进行再生利用、熔炼等处理方式。
•电子设备类:应进行回收拆解、资源回收等处理方式。
4.2 处理废旧物资的方法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环保和安全。
4.3 废旧物资处理后产生的废弃物应进行妥当处理,避开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责任与权利5.1 环保部门负责废旧物资回收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对回收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5.2 各部门负责将废旧物资储存于指定区域,并定期通知环保部门进行回收。
5.3 员工应乐观参加废旧物资回收工作,依照规定分类、储存,并及时通知环保部门进行回收。
5.4 对于违反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制度的部门和员工,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纪律和经济惩罚措施。
六、嘉奖机制6.1 为了激励员工乐观参加废旧物资回收工作,建立嘉奖机制。
废旧物资收回管理制度范本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废旧物资的回收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企业成本,保护环境,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废旧物资的回收、分类、处理和利用等管理工作。
第二条废旧物资定义本制度所称废旧物资,是指在生产、维修、更新换代过程中产生的不再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设施等。
第三条废旧物资回收原则1. 废旧物资回收应遵循全面、细致、分类、利用的原则。
2. 废旧物资回收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
3. 废旧物资回收应充分发挥各部门的协同作用,提高回收效率。
第四条废旧物资回收管理组织架构1. 公司设立废旧物资回收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废旧物资回收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 各部门、车间应设立废旧物资回收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工作。
第五条废旧物资回收管理职责1. 废旧物资产生部门应负责本部门产生的废旧物资的分类、整理、标识和上报工作。
2.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人员应负责废旧物资的回收、储存、保管和出库工作。
3. 财务部门应负责废旧物资处置收益的核算和资金管理。
4. 安全环保部门应负责废旧物资回收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废旧物资回收程序1. 废旧物资产生部门应在产生废旧物资时,及时进行分类、整理、标识,并上报废旧物资管理部门。
2. 废旧物资管理部门根据废旧物资的种类、数量和质量,制定回收计划,并进行回收、储存、保管。
3. 废旧物资回收过程中,应做好相关记录,包括废旧物资的种类、数量、质量、回收时间等。
4. 废旧物资处置前,应进行技术鉴定,确定废旧物资的可利用价值。
5. 废旧物资处置收益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和资金管理。
第七条废旧物资利用1. 废旧物资管理部门应根据废旧物资的种类、数量和质量,制定废旧物资利用方案,提高废旧物资的利用率。
2. 各部门、车间应积极利用废旧物资,减少新物资的采购。
3. 废旧物资利用过程中,应注重产品质量,确保安全生产。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回收处理管理规定为规范各公司废旧物资的回收,强化废旧物资的处理,规定如下:一、废旧物资回收(一)库存材料以旧换新1、库存材料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即领料人领用仓库材料时应持以损坏的废弃材料到仓库以旧换新,对以旧换新的材料,仓库保管员应设定专区存放,统一纳入公司废旧物品处理。
日常业务中形成的废纸壳、废铁等,应制定专区存放,不属于以旧换新范围。
2、以旧换新履行手续(1)仓库保管应建立以旧换新台账,在以旧换新台账要记录对应仓储系统的出库单的流水号,以便进行盘查。
台账格式如下:以旧换新台账(2)领料时,正常开具领料单。
同时领料人员应把废、旧料拿到仓库制定位置,并填制《以旧换新登记单》。
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新的材料、备件,同时登记以旧换新台账。
(3)对于无法事先拆下来的配件、领料人需填写《以旧换新登记单》,填写上废旧配件的品名、规格型号、所要更换数量、质量状况、旧品归还日期及原因,并经主管经理签字确认,如到期不还者,仓库管理员上报公司行政部处理。
保证所有发出的配备件,可以回收的材料及时回收,不丢弃现场无人处理。
以旧换新登记单主管经理:领料员:(4)为降低采购成本,交回的旧物资中的配、备件应由专管负责人员负责整理、存放(例如电工类:董世民,水暖类:刘文革,大物业:张晓龙)确认是否能修复利用,能修复使用的进行筛选入库,有仓库保管员建立可修复使用台账,可修复旧件再利用仍需填写以旧换新领用单。
(二)回收物资的管理1、仓库保管员每月对以旧换新台账进行清理,在月末盘点时对当月发出配备件、耗用物资、材料与以旧换新台账进行核对,保证发出物资与回收物资一致。
2、仓储积压、闲置、报废、回收累计打到一定数量的废旧物资,由仓库将需要处置的废旧物资列表:写清名称、材质、数量上报采购部,由采购部按照集团废旧物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采购部需要在库管员提供的废旧物资处理表上签字,专业设备、备件的废旧物资处理需要专门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废旧物资处理情况。
废旧物资回收处理管理制度
废旧物资回收处理管理制度一、总则1.废旧物资回收处理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合理利用资源,减少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2.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废旧物资回收处理活动;3.废旧物资回收处理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部门的相关指导政策。
二、废旧物资分类及回收管理1.废旧物资包括纸张、塑料、玻璃、金属、电子产品、家具等;2.废旧物资应根据不同材质进行分类,避免杂乱无章导致回收效率低下;3.废旧物资分类及回收管理由专门机构负责,确保分类准确、回收及时;4.废旧物资应进行初步清洗、整理、包装,并做好标识。
三、废旧物资回收处理流程1.废旧物资回收处理主要流程包括收集、分拣、加工和销售;2.废旧物资应在指定区域内进行收集,并采取适当的收集措施,如设置收集容器、指定回收时间等;3.废旧物资在收集后应进行分拣,将各类物质进行归类;4.经过分拣的废旧物资需要进行加工处理,如破碎、研磨或熔炼等;5.经加工处理后的废旧物资可以进行销售,如出售给废品回收商、再生资源公司等。
四、废旧物资回收处理责任分工1.本单位应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废旧物资回收处理工作;2.废旧物资回收处理专门机构或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经验,并持有相关证书;3.废旧物资回收处理机构或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了解最新的回收处理技术和政策。
五、废旧物资回收处理资金管理1.废旧物资回收处理资金应由专门机构负责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2.废旧物资回收处理专项资金应与其他资金分开管理,进行专项核算;3.废旧物资回收处理资金的使用应符合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六、废旧物资回收处理监督检查1.废旧物资回收处理活动应定期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2.环保部门应加强对废旧物资回收处理机构的监督,确保其依法履行回收处理义务;3.废旧物资回收处理机构应配合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七、废旧物资回收处理违规行为处理1.对废旧物资回收处理中的违规行为,可采取警告、罚款、暂停回收资格等措施进行处理;2.废旧物资回收处理机构需及时整改违规行为,确保回收工作的规范进行。
废旧回收规章制度范本
废旧回收规章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的回收、处理和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废旧物资分类废旧物资分为以下几类:(一)废纸类:报纸、杂志、书籍、包装纸等;(二)塑料类:塑料瓶、塑料桶、塑料袋等;(三)金属类:铁、铜、铝、不锈钢等;(四)电子产品类:废旧手机、电脑、电视等;(五)其他类:橡胶、玻璃、纺织品等。
第三条废旧物资回收原则(一)分类回收:根据废旧物资的种类进行分类回收,确保回收过程的顺利进行;(二)环保优先:在回收、处理废旧物资的过程中,应采取环保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三)资源利用:充分挖掘废旧物资的资源价值,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四条废旧物资回收流程(一)收集:设立废旧物资收集点,方便居民和单位投放废旧物资;(二)分类:对收集的废旧物资进行分类整理;(三)运输:安排专人对分类后的废旧物资进行运输,确保运输过程安全、环保;(四)处理:将废旧物资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处理企业进行处理;(五)利用:对处理后的废旧物资进行资源利用,实现废旧物资的循环利用。
第五条废旧物资处理要求(一)处理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符合国家环保要求;(二)处理企业应采用先进的处理技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三)处理企业应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处理记录制度,确保废旧物资处理的透明、可追溯。
第六条废旧物资利用要求(一)充分利用废旧物资,减少资源浪费;(二)提高废旧物资的再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三)加强对废旧物资利用技术的研发,推动废旧物资利用产业的发展。
第七条监督管理(一)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废旧物资回收、处理、利用各个环节的监管;(二)定期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
第八条宣传和教育(一)加强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二)积极开展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三)鼓励开展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公益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管理制度
03
报废物资处理管理
报废物资定义及分类
报废物资定义
报废物资是指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各类设备、办公用品、原材料等。
报废物资分类
根据物资的性质和特点,报废物资可分为设备类、办公用品类和原材料类等。
报废物资处理程序和方法
01
02
03
报废物资申报
各部门根据物资使用情况 ,及时申报报废物资清单 。
报废物资鉴定
01
制定具体的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考核指标,包括回收率、 报废率、合规性等方面。
02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考核周期,可以按月、季、半年或年
度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应当与相关人员的绩效工资或奖金挂钩,以激励员工
03
积极参与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工作。
违规行为处理与责任追究
1
建立健全违规行为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 各类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和责任追究措施。
修订过程中应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员工的意见 和建议,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制度实施和修订时间表
制度实施时间表
自制度颁布之日起,要求各部门和员工按 照制度规定执行。
VS
修订时间表
根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安排,一般每年 进行一次制度修订,确保制度的时效性和 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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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制度修订时,由公司 管理层提出,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相关附件和清单
《废旧物资报废处理标准及流程》 《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相关考核指标及
考核办法》
《废旧物资回收标准及流程》
《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相关责任人及职 责》
06
制度实施和修订
废旧物资回收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经济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废旧物资的回收、储存、运输和处理过程。
三、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2. 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确保安全;3. 规范操作,严格执行,确保质量;4. 节能环保,资源利用,促进可持续发展。
四、废旧物资回收安全管理制度1. 废旧物资分类管理(1)生产性废旧物资:包括废钢铁、废有色金属、报废旧机电设备和报废船舶及其部件、配件等;(2)非生产性废旧物资:包括居民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各种废旧金属、废塑料、废纸等;(3)市政公用废旧物资:包括因自然损坏或者人为损坏而产生的,含有金属物质的市政公用设施、设备、仪器、雕塑及其他物资。
2. 废旧物资回收流程(1)废旧物资产生单位应按照分类要求,将废旧物资分别存放,并设立明显的标识;(2)回收单位应与产生单位签订回收协议,明确回收范围、方式、价格、时间等;(3)回收单位应派专人负责回收工作,确保回收过程中的安全;(4)回收单位应将回收的废旧物资进行分类整理,并进行初步评估,确定是否具有回收价值;(5)对于具有回收价值的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应将其送至指定地点进行进一步处理。
3. 废旧物资储存管理(1)回收单位应设立专用仓库,对废旧物资进行分类储存;(2)储存仓库应保持通风、干燥、防火、防盗,确保废旧物资安全;(3)储存仓库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废旧物资运输管理(1)回收单位应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运输工具,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2)运输途中,应加强车辆检查,防止发生交通事故;(3)运输废旧物资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污染环境。
5. 废旧物资处理管理(1)回收单位应将废旧物资送至具备资质的处理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2)处理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废旧物资进行无害化处理;(3)处理企业应定期对处理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处理效果。
废旧物品管理制度(七篇)
废旧物品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加强对报废、积压、闲置物资的修旧利用,明确报废物资处理程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废旧物资是指报废的机器设备、工器具、库存积压物资、废旧管材管件以及经公司批准报废的其他物资。
第三条各部门职责1、各物资使用部门负责相应的废旧物资的识别、初步鉴定、报废物资的收集统计和交库工作。
2、使用部门、采供部、财务部负责欲报废物资的联合鉴定。
3、物资采供部负责报废物资的回收、整理、分类、建档和保管,并配合财务部销售处理。
第四条报废物资的认定1、维修抢险、改线作业中拆回的废旧材料(设备)无法利用的,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2、消耗性材料,超过使用标准,不能再使用的,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3、工具类物品,因损坏无法修复使用的,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4、有价值的包装物品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第五条报废物品的回收、保管、处理1、所有报废物品由公司采供部统一回收。
2、各部门材料管理人员对废旧物资进行保管统计,定期向采供部呈报《废旧物资回收单》,采供部经理要及时对交回的报废物资进行分类、整理、入库、建档,并于每月底向分管副总和财务部呈报《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采供部依据规定做出处理。
3、在回收各类物品前,采供部应____有关人员进行初步鉴定,以免对有利用价值的物品当废品处理,造成浪费。
4、执行交旧领新的物资(工具类)交旧时还需在综合管理部填写《交旧领新登记单》交采供部保管。
保管按一对一原则登记交旧领新台账,并办理领新手续。
5、对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交回旧物品的,必须由使用部门出据借用手续,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提前领用,但领用部门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交旧手续,否则采供部有权在下一次领用物资时,拒绝领用。
6、对工程项目余留物资、原库存积压的物资不能再利用的,由采供部结合财务部估价后按报废材料处理。
7、对新增设备、新增项目等没有旧品可交的,或无法完全交旧的,必须提前报分管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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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1】第一条为了加强以废旧金属收购业的治安管理,保护合法经营,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废旧金属,是指生产性废旧金属和非...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1】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以废旧金属收购业的治安管理,保护合法经营,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废旧金属,是指生产性废旧金属和非生产性废旧金属。
生产性废旧金属和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具体分类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第三条
生产性废旧金属,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由有权经营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的企业收购。
收购废旧金属的其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只能收购非生产性废旧金属,不得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
第四条
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应当经其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向所在地县级政府公安机关申请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向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收购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向所在地县级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向同级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准开业。
第五条
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应当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收购废旧金属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有所在地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户口。
第六条
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关闭、歇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等情形之一时,应当在15日前向原发证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注销、变更手续或者向原备案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变更的备案手续,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变更登记。
第七条
在铁路、矿区、油田、机场、港口、施工工地、军事禁区和金属冶炼加工企业附近,不得设点收购废旧金属。
第八条
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在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是,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对出售单位的名称和经办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以及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序等如实进行登记。
第九条
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收购下列金属物品:
(一)枪、炸弹和爆炸物品;
(二)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
(三)铁路、油田、供电、电信通讯、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专用器材;
(四)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
第十条
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现有出售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应当予以扣留,并开付收据。
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经查明不是赃物的,应当及时退还;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经查明确属赃物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应当对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治安业务指导和检查。
收购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协助公安人员查处违法犯罪分子,据实反映情况,不得知情不报或者隐瞒包庇。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收购企业实行年审制度。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相应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未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时,予以取缔,没收非法收购的物品及非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未履行备案手续收购非行产性废旧金属的,予以警告或者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未向公安机关办理注销、变更手续的,予以警告或者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非法设点收购废旧金属的,予以取缔,没收非法收购的物品及非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时未如实登记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
(六)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收购禁止收购的金属物品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
有前款所列第(一)、(二)、(四)、(五)、(六)项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自得知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对严格执行本办法,协助公安机关查获违法犯罪分子,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十六条
特种行业许可证由公安部制定统一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负责印制。
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的收费标准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办法【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处理等管理,规范处理程序,杜绝人为浪费和闲置,减少资产流失,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各部门(单位)。
第三条公司物资供应和后勤保障部(以下简称物保部)是废旧物资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各部门(单位)废旧物资的回收、分类、检斤、送修、跟踪修复使用、销售、入帐、交款等工作。
物保部按物资管理职能负责检查公司各部门(单位)(含工程项目)的废旧物资送交情况,提出奖罚意见。
未经公司授权,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废旧物资进行擅自处理和外运。
第二章原则及范围
第四条废旧物资管理原则
(一)各生产单位应建立存放废旧物资的固定场所,进行分类管理并设人员负责,各生产单位的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的废旧物资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公司各部门(单位)的废旧物资一律送交物保部,物保部和各送交部门(单位)统一办理废旧物资检斤手续,废旧物资回收、出售应建立相应帐目。
(三)大型的报废设备、固定资产由物保部牵头,请示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会同计划营销部、监察审计部、财务部、生产技术部研究处理,其他废旧物资由物保部负责管理和竞价销售工作,销售过程由监察审计部负责监督,经物保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销售。
(四)回收的废旧物资原则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即领取新品时上交旧品,生产需要的特殊情况可先领新品,1月内交回旧品。
各单位对可再利用的,可修复的备品配件可不按废旧物资送交。
(五)废旧物资的管理应与其他物资一样进行专责管理,做到帐、物相符,手续健全。
第五条废旧物资回收范围
(一)在设备小修、消缺、维护和工程拆迁中,凡带有残值的废旧物资。
(二)在设备大修或技改工程中拆下的,不能自行修复使用并带有残值的废旧物资。
(三)已办完报废手续拆除的属固定资产的设备。
(四)架子扣、废旧铁线、包装物(包括:带押金和不带押金的)。
(五)可再生产的废油料。
(六)单位订阅的没有阅读和使用价值的报刊、杂志、及纸张、纸屑。
(七)有回收价值的其他种类的废旧物资。
第三章废旧物资回收与销售
第六条废旧物资每月按领料单进行回收,能回收的全部回收。
不能回收的由领用部门(单位)领导书面说明原因,月底前报物资供应部。
第七条各部门(单位)拟处理的废旧物资,应自行组织送到物保部。
对各部门(单位)送交回收站的废旧物资,应事先与物保部联系,物保部应做到随到随收,不准发生无人接收的情况。
第八条废旧物资销售及奖励
(一)物保部废旧物资回收站作为废旧物资管理和具体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废旧物资的对
外销售工作。
(二)回收站在废旧物资(不含大型设备,固定资产)对外销售时,应竞价销售,由2人以上同收购方根据拟出售废旧物资的品质和状况谈定价格后,填写《废旧物资销售审批表》,由经办人、回收站站长、物保部部长、监察审计部及公司主管领导签批后方可出售并做好相关记录。
回收站应负责登记收购方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并查验资质。
(三)公司各部门(单位)送交的废旧物资,凡属回收站自行对外销售范畴的,对送交单位和废旧物资管理部门实施奖励,批量5吨以下每次奖励送交单位废旧物资销售金额的40%,奖励废旧物资管理部门5%;批量5吨以上的原则上按5吨标准奖励。
(四)大型设备,固定资产的对外销售,应填报《废旧物资销售审批表》,按管理权限经回收站、物保部部长、公司主管领导签批后,由物保部牵头,会同计划营销部、监察审计部、财务部、生产技术部研究销售方案,视情况采取议标或竞价方式出售,并签订买卖合同,上述参加销售方案研究的职能部门应会签合同,该废旧物资送交部门(单位)及其他部门的奖励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五)物保部废旧物资回收站对所处理的所有废旧物资凡是有现金收入的,一律及时送交公司财务部作入帐处理。
(六)报废后的固定资产对外销售获得的现金收入,应交固定资产原来所在帐户,以充抵残值。
第九条举报及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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