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煤集团新大地公司职工培训工作考核管理办法(2013修正案)
阳煤集团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员工素质,确保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公司人员管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激励员工积极性、创造性为出发点,实现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第二章人员招聘与录用第四条公司招聘遵循岗位需求、专业匹配、能力优先的原则。
第五条招聘程序:1. 制定招聘计划;2. 发布招聘信息;3. 筛选简历;4. 面试;5. 体检;6. 录用。
第六条新员工入职后,需进行岗前培训,熟悉公司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
第三章人员培训与发展第七条公司建立完善的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各类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八条员工培训分为:1. 岗前培训;2. 在职培训;3. 职业技能培训;4. 管理人员培训。
第九条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外部培训,提升个人能力,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第四章人员考核与评价第十条公司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一条考核内容:1. 工作质量;2. 工作效率;3. 团队协作;4. 创新能力;5. 责任心。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五章人员薪酬与福利第十三条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度,根据员工岗位、能力、业绩等因素确定薪酬。
第十四条公司为员工提供以下福利:1. 社会保险;2. 住房公积金;3. 年休假;4. 节假日福利;5. 婚丧嫁娶慰问金;6. 生日慰问金。
第六章人员晋升与调动第十五条公司建立公平、公正的晋升机制,为员工提供晋升通道。
第十六条晋升条件:1. 工作表现优秀;2. 具备相应的能力和素质;3. 通过晋升考核。
第十七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调配员工岗位。
第七章人员离职与退休第十八条员工离职需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职。
第十九条退休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待遇。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培训考核管理办法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培训管理, 强化培训考核, 提升培训质量, 为集团公司快速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根据《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结合集团公司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属各单位, 包括湘煤大学、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矿区培训中心)。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培训考核, 系指培训考核组织机构对所属单位培训工作及其流程考评, 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非独指培训机构对学员所学知识掌握程度和学习态度的考核(包括考试或考察)。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培训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由分管培训工作的领导担任, 副组长由协管领导担任。
下设考核办(考核办设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安全监管部、生产技术部、审计部、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财务部部长及人力资源部分管培训的副部长任副主任, 人力资源部培训处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按照集团公司组织机构模式成立相应考核机构, 负责所属单位的培训考核工作。
第三章考核原则第六条实事求是的原则。
考核坚持以原始资料、原始记录和档案等有关资料为考核的主要依据。
薪酬管理办法2013
阳煤人字〔2013〕169号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阳煤集团2013年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阳煤集团2013年薪酬管理办法》已于二O一三年一月十八日经集团公司第十三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2月5日-1-阳煤集团2013年薪酬管理办法为适应经济形势的变化,建立以提高效益为中心,提高生产效率为主线,注重安全考核的集团公司薪酬分配体系,充分发挥薪酬分配的激励与导向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各项经营指标的完成,特制定本办法.一、薪酬管理原则(一)坚持薪酬与效益同步增减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工资总量与利润挂钩的基数增长制。
(二)坚持薪酬与效率挂钩的原则,建立按效率反算定员,按定员确定工资基数,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的考核机制。
(三)坚持工资分配与安全挂钩考核的原则,继续推行安全结构工资制。
(四)坚持科级以上管理人员的工资增长幅度低于职工、工资降低幅度高于职工的原则,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
(五)坚持管理人员不得挤占职工工资总额的原则,实行管理人员工资总量包干制.二、工资总额管理集团公司继续坚持并进一步完善基数增长制,合理确定各单位的工资总额基数,单位工资总额与利润、安全挂钩考核。
化工产业管理局负责所属各单位的工资总额管理,在所属化工单位试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参照山西省国资委发布的工资总额预算管-2-理办法,由化工局根据各化工企业经济效益情况向集团公司申报预算工资总额,在不超预算的范围内自主分配工资.(一)工资基数集团公司根据各单位产量或销售收入(不含贸易收入)指标和效率计划确定定员人数,按定员人数与各单位上年实际人均工资计算各单位的工资基数.(二)超额利润提取工资集团公司考核办按照经济政策对各单位进行考核,财务部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各单位的收入,人力资源部只根据各单位利润指标完成情况计算超额利润提取工资。
煤业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培训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需求导向:以公司发展需求和员工个人成长需求为导向,合理安排培训内容。
2. 实用性:培训内容应紧密结合实际工作,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3. 系统性:培训工作应形成系统,确保培训效果。
4. 创新性:不断探索新的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
第二章培训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培训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培训政策、规划和组织实施。
第五条培训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3. 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不断优化培训体系。
4. 负责培训经费的审批和使用。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其主要职责如下:1. 制定和修订培训管理制度。
2. 编制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各类培训。
3. 负责培训师资的选拔和培训。
4. 负责培训效果的评估和反馈。
第三章培训内容与方式第七条培训内容分为以下几类:1. 专业知识培训:包括煤业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知识。
2. 技能培训:包括生产操作技能、设备维护保养、安全生产技能等。
3. 管理培训:包括领导力、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的培训。
4. 综合素质培训:包括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培训。
第八条培训方式包括:1. 内部培训:由公司内部讲师或聘请外部专家进行授课。
2. 外部培训:参加行业内外举办的各类培训班。
3. 在职培训:结合实际工作,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和业务交流。
4. 在线培训:利用网络资源,开展远程培训和自主学习。
第四章培训管理与评估第九条培训管理:1. 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员工培训情况。
2. 对培训效果进行跟踪调查,确保培训质量。
3. 定期组织培训需求调研,调整培训计划。
煤矿公司员工培训考核办法[修改版]
第一篇:煤矿公司员工培训考核办法煤矿公司员工培训考核办法(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调结构、提素质”战略举措,督促和激励各单位建立健全各类员工培训标准和制度,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员工整体素质,支撑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河南集团公司员工培训考核办法(试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以人力资源“调结构、提素质”为抓手,科学制定员工培训考核标准,建立健全员工培训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切实提升培训实效,实现公司各类员工整体素质持续提高。
二、组织机构为确保员工培训考核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公司成立培训考核领导小组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培训考核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安监局、劳资部、组干部、宣传部负责培训的有关人员组成,每部室1~2人。
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具体负责培训考核的日常业务工作。
各单位也相应成立培训考核领导机构,分工负责,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所属区队(车间)实施逐级考核。
三、考核对象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各生产矿井和洗选厂及其员工。
按照员工所从事岗位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及工作职责不同,将考核对象分为新入职员工、一般员工(含特种作业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区队(车间)长及班组长、矿(厂)长及以上人员(含“五职”矿长)等五类。
四、考核内容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以企业文化和规章制度、素质提升、安全管理、岗位(职位)规范及培训管理创新为主要内容进行考核。
培训内容分为通用规范性指标和特性指标两方面。
通用规范性指标中,企业文化和规章制度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规范和制定;安全管理由安监部门负责;素质提升和岗位(职位)规范由组干和劳资部门负责。
特性部分主要是培训形式内容创新,由各单位申报到培训考核办公室进行评定。
根据以上培训内容,建立培训考核指标体系分为基础管理、培训实施、培训效果等三个维度13大类指标,权重各占10%、30%、60%(详见考核评分标准)。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一、总则为加强煤矿安全培训管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全面覆盖,突出重点;3. 客观公正,奖罚分明;4. 不断改进,持续提升。
三、考核对象1. 全体职工;2.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3. 特种作业人员。
四、考核内容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2. 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 应急救援知识及技能;5.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考核方式1. 理论考试:通过笔试、口试等方式,考察职工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等知识的掌握程度;2. 实操考核:通过现场操作、模拟演练等方式,考察职工的实际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3. 综合评价:结合职工日常表现、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
六、考核标准1. 理论考试: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2. 实操考核: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3. 综合评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七、考核结果应用1. 考核结果作为职工年度评先评优、晋升、调整岗位的重要依据;2. 对考核不合格的职工,进行补考,直至合格为止;3. 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职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考核组织实施1. 成立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2.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成绩统计、结果公示等工作;3. 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
九、附则1. 本考核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考核办法由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山西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
山西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培训,规范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发证和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明确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的通知》(晋政办函【2010】7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煤矿安全生产培训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培训是指以提高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知识、管理水平及生产技能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以及配套实施细则所称煤矿企业是指省属五大煤矿集团公司、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地方煤矿主体企业,前述各单位所属的子分公司,各类煤矿。
所称煤矿企业从业人员是指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下同)以及其他从业人员。
其中:主要负责人是指对煤矿生产和安全负全面责任、有安全生产决策权的人员。
具体指:煤矿企业的董事长、法人代表、总经理、矿长。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分为A、B 两类: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矿长)、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副总工程师、通风区队长(矿长助理).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等职能部门(含煤矿井、区、科、队)负责人。
阳煤集团新大地公司学员培训管理制度
阳煤集团新大地公司学员培训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严格培训纪律,保证教学正常进行,提高培训教学质量,确保培训效果,特制订学员管理制度。
二、适用对象:参加本公司组织培训的所有学员。
三、具体要求及规定(一)出勤管理1、凡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按时按点参加培训。
学员每次培训均需按时到达培训地点并签到(退),学员签到(退)不得代签,未签到(退)或签到字迹潦草不能辨认的一律视为未签到(退)。
2、参加培训的学员不得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3次(含)以上的,罚款20元/次;迟到、早退5次(含)以上的,罚款20元/次并取消考试资格。
3、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因公出差、婚、丧、病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培训的,应提前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请假规定:请假一天的,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两天的,由职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三天(含)以上的,由职工学校分管领导和部门领导批准。
4、参加培训学员不得无故旷课。
旷课管理规定:第一次点名批评并罚款50元;第二次警告并罚款100元;第三次取消考试资格,通告相关单位(部门),并依据公司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旷课处理:⑴、未进行培训签到的;⑵、未办理请销假手续的;⑶、上课期间未经允许中途无故离开课堂30分钟以上的。
(二)课堂纪律1、培训学员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在课堂上交头接耳、窃语、喧哗、打闹、嬉戏等;2、上课期间不得接打手机(手机保持关机或静音);3、授课期间不得吸烟;4、服从班主任和授课教师的工作安排;5、不得有其它扰乱课堂纪律的行为。
(三)员工笔记1、培训期间学员应认真听讲,笔记应齐全、记录清晰、内容完整,培训结束后学员笔记应由班主任收回存档。
2、培训班班主任应不定期检查学员笔记,学员笔记作为学员平时表现考核的一部分,笔记严重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规定1、学员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定,不得作弊、代考,否则考试以“0”分处理,不予办理相关证件等。
2、有下列情形的,取消考试资格:⑴、考试进行30分钟以后进场的;⑵、迟到、早退5次(含)以上的;⑶、请假四天(含)以上的;⑷、无故旷课3次(含)以上的;⑸、笔记严重不合格的;⑹、培训期间不服从管理酗酒、寻衅滋事的;⑺、培训期间不服从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工作安排的;⑻、在培训场所违反培训学习管理规定,造成培训设施、设备毁损,拒不进行赔偿的;⑼、有其它恶劣行径或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
煤矿职工内部培训考核办法
煤矿职工内部培训考核评比办法
为切实搞好我矿安全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业务素质,提高安全技能水平,按照“强素质、精管理、保安全、增效益、铸和谐”的工作思路,强化培训体系的建设,深化员工素质工程,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按照集团公司文件规定结合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办法,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适用范围
全矿干部、职工。
二、评比办法
1、每月26-30日由安全管理科组织人员按照考核细则(见附表)对矿属区队进行考核。
2、每月评比出前三名和后三名,通报并公示评比结果。
三、考核内容
1、安全培训制度建设、执行及落实情况。
2、培训资料与档案管理。
3、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完成情况。
4、外出培训考核。
5、职工持证山岗情况。
6、职工全员安全技术轮训、脱产培训等矿内培训情况。
7、全员微机考试情况。
四、奖惩办法
1、责任单位培训无制度者,罚款100元/次,并限期整改,逾
期不更改者,每拖后一天罚款100元。
2、各单位除培训第一责任外,无另专设1名技术人员管理培训工作者,对单位罚款300元,对培训第一责任人罚款30元;培训职责不明,划分不清楚的,对单位罚款100元,对培训第一责任人罚款10元。
3、外出培训违纪,未取得资格证书,培训计划未执行、未完成,矿内安全培训违纪、违纪考试违纪按相应管理办法处罚。
附:职工教育培训考核评比细则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职工教育培训考核评比细则
考核单位:考核时间:考核得分:。
煤业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煤业公司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业公司的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业公司的培训管理应当坚持以企业战略为导向,以员工的发展为目标,以满足企业业务需求为宗旨,确保培训工作有效、有序开展。
第三条煤业公司培训工作的原则是科学性、规范性、实用性和系统性。
第四条煤业公司培训的目标是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促进员工的自身发展,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及整体发展。
第五条煤业公司培训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实习生和临时工,务必要求严格执行。
第六条煤业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当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员工的工作岗位相适应,力求实用。
第七条煤业公司应当根据员工的薪酬、晋升、奖惩等方面考核培训的效果。
第八条煤业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工作,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
第九条煤业公司应当不断完善培训计划,提高培训质量,不断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
第十条煤业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培训管理机制,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培训需求分析第十一条煤业公司应当定期进行员工培训需求分析,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员工个人发展的需求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
第十二条煤业公司应当重视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需求,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整体发展。
第十三条煤业公司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划分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内容对员工的工作有实际帮助。
第十四条煤业公司应当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培训需求,着重对表现不佳的员工进行培训。
第十五条煤业公司应当根据员工工作岗位的特点,结合公司业务需求和员工个人发展需求,确保培训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煤业公司应当根据不同员工的发展阶段和发展需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确保员工的发展路径清晰可见。
第十七条煤业公司应当结合员工的个人职业规划和公司的发展战略,灵活调整培训计划,确保员工和公司的利益一致。
第十八条煤业公司应当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培训需求分析,包括问卷调查、专家访谈、员工反馈等。
煤炭企业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员工的工作能力,加强员工教育管理和对专业人才的培养工作,实施科教兴企战略,培养造就一支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人才队伍,建立有利于培养人才、留住人才、人尽其才的激励机制,提高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0号>、中办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劳动部发【1996】370号《企业职工培训规定》、《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以及《劳动法》和《公司法》的有关章节,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教育培训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守安全、会技能的员工队伍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培训;按需施教、保证质量;考培分离、客观公正;全员培训,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员工教育培训是公司按照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管理知识、技术业务、操作技能、安全素质、学历证书、职业资格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二章员工培训计划编制第四条员工培训实行“计划管理、分级负责;专业对口、各司其职”的原则。
公司职能部门及基层单位应根据国家规定和上级培训重点,以及公司当年的生产经营、工作重点制定包括培训项目、培训工种、培训人数、培训费用等内容的计划,并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年度培训计划,归类、整理,负责制定公司培训计划。
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排国家规定的生产经营负责人、矿长安全资格证、矿长资格证、安全管理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殊岗位上岗证、技能等级鉴定、公司技术比武等培训工作。
第六条涉及全公司专业性、行业性强、人员多的特殊业务培训,由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牵头,编写特殊的培训计划。
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第七条上级主管部门通知、安排的临时、紧急外出培训,由主管领导,涉及相关部门落实人员,然后在人力资源部办理备案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者不予支付培训费用。
煤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学习管理考核规定
煤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学习管理考核规定一、一般规定1、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学习工作,由技术副队长***主抓,技术员***专管、****分管灯房学习培训及考试。
2、培训形式: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简称“三个一”。
3、每日一题:以煤矿安全规程、集团公司和我矿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岗位安全技术知识及操作规程、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复训题库为内容,每天给职工灌输一道题,把学习内容板书到会议室黑(白)板上,由当天值班干部在班前、班后会上带领我队全体干部职工一起学习和记录。
4、每周一课:每周五为学习培训时间,八点班(下午16:00开始),四点连班(利用班前会、班后会时间)。
会议由正职主持,副职、技术员、班组长按授课表讲课。
学习培训内容以岗位技能、应知应会、自救器的正确使用方法、“双述”的熟练掌握、避灾路线、煤矿事故案例等内容为主。
周五学习要求人人签名,不准代签。
5、每月一考:由技术副队长、技术员编印批改试卷,紧密结合我队配电工和井下电气作业工种培训的需要,着重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现场应急处置能力,考试内容从每日一题、每周一课学习内容中选取,每月一考要求闭卷考试,全员必须全部考试。
6、岗位职工必须主动找技术副队长或技术员背个人双述或自救器,规定每月2次(半月一次)。
7、每月由技术副队长、技术员负责职工学习培训的考核工作,月底通报考核结果。
二、考核办法1、学习期间严禁大声喧哗,手机必须关机或调至静音,发现迟到、早退、手机响等情形者,按会议制度进行考核。
2、无故不参加学习者,一次罚款30元。
3、学习签名必须由本人用蓝色笔工整签名,有代签、未签及看不清字迹者,一次罚款10元。
4、每月考试卷必须本人参加闭卷考试,有代考、未考者,一次罚款30元。
5、学习记录本必须本人按要求及格式填写记录,有代写、不写及看不清字迹者,一次罚款30元。
6、本月未向技术副队长、技术员背个人双述或自救器者,一次罚款50元,少背一次罚款30元;叙述不熟练者,一次罚款10元。
煤业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煤业公司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培训效果,增强公司竞争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有员工都应遵守本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司的培训计划和要求。
第三条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和员工需求定期更新培训内容和方式,确保培训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第四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培训管理体系,定期评估和调整培训计划,确保培训的持续性和系统性。
第章培训需求分析第五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岗位要求和发展需求进行培训需求的调研和分析,确定培训重点和方向。
第六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能力评估和职业规划,为员工提供个性化的培训和发展方案。
第七条公司将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和评估记录,定期汇总员工的培训需求和反馈意见,为培训计划的制定提供依据。
第八条公司将建立培训需求跟踪和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员工的培训效果和进展情况,为培训计划的调整和优化提供参考。
第章培训计划制定第九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培训需求和岗位要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内容、方式和时间安排。
第十条公司将完善培训资源和师资库,确保培训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公司将根据不同岗位和部门的需求,采用多种形式的培训方式,包括线上培训、线下培训、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等。
第十二条公司将建立培训计划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培训计划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培训的效果和质量。
第章培训实施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将根据培训计划的安排和要求,及时组织培训活动,确保培训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公司将建立培训考核和评价机制,对参加培训的员工进行能力测试和绩效评估,及时反馈培训效果。
第十五条公司将建立培训档案和数据库,记录员工的培训情况和成绩,为员工的绩效评估和职业发展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公司将建立培训反馈和改进机制,及时总结培训经验和教训,制定培训改进措施,提高培训的效果和效率。
第章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第十七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培训成绩和绩效表现,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和激励,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成就感。
第十八条公司将建立员工的晋升和职业发展通道,为员工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机会。
煤业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煤业公司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保证公司整体业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培训工作必须坚持以业务为中心,以员工需求为导向,以提高综合素质和实现职业生涯发展为目标。
第三条公司培训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培训活动,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业务技能培训、管理能力提升等各项培训活动。
第四条公司设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公司培训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评估,各部门配合积极开展培训活动。
第五条公司制定培训预算,保证培训活动的顺利实施,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各项培训活动。
第六条公司将培训工作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中,以激励员工参与培训,提高绩效水平。
第七条公司通过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在线学习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活动,满足员工不同需求。
第八条公司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员工参加培训情况,定期评估培训效果,为员工职业规划提供支持。
第二章培训计划第九条公司每年制定培训计划,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员工需求确定培训目标、内容、方式和时间。
第十条培训计划包括员工职业素质培训、业务技能培训、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等多个方面,从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员工的需求出发,制定相应的培训方案。
第十一条公司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制定培训计划,各部门配合做好培训需求调查和需求分析,确保培训计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公司注重培训计划的可操作性和实施性,将培训计划纳入年度考核目标,推动各部门认真落实培训计划。
第十三条公司将培训计划公布在公司内部,向员工宣传培训内容和方式,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培训活动。
第三章培训执行第十四条培训活动按照培训计划的要求,由专业培训机构或公司内部培训师进行组织和实施。
第十五条公司培训活动可采用集中培训、分散培训、自主学习等多种形式,鼓励员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培训方式。
第十六条公司建立健全培训评估机制,对培训活动的效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培训计划的依据。
第十七条公司鼓励员工之间互相学习、传帮带,建立知识分享平台,分享成功经验和技能,促进全员学习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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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阳煤集团新大地公司职工培训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集团公司、晋东公司以及公司的文件精神,全面推动职工培训工作开展,建立公司安全安全生产培训长效机制,规范各基层单位培训工作,根据煤矿“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原则及公司“安全一号”文件工作要求,结合公司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现状,特制订了《阳煤集团新大地公司职工培训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现将《阳煤集团新大地公司职工培训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二〇一二年一月一日阳煤集团新大地公司职工培训工作考核管理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集团公司、晋东公司以及公司的文件精神,全面推动职工培训工作开展,建立公司安全生产培训长效机制,规范各基层单位培训工作,根据煤矿“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原则及公司职工培训相关文件工作要求,结合公司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现状,特制订阳煤集团新大地公司职工培训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如下:一、成立培训考核领导组组长:职工学校校长副组长: 职工学校第一副校长成员:职工学校业务副校长、人力资源部、安监处、规划财务部等部室相关负责人。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职工学校,负责公司职工培训工作总体安排、奖惩政策制定、培训工作指导、监督和考核等工作。
二、考核形式1、检查考核采取对公司所有单位(部门)月度抽查、季度全面检查考核的方式进行,排名奖惩分值计算为月度分值占排名总分的40%,季度分值占排名总分的60%。
2、每月26~30号由职工学校负责组织对各基层单位(部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检查考评后及时将其结果通报全公司,在每季度末月考核会上通报季度检查考核情况,兑现奖惩,并报人力资源部、财务、安监等部门协同执行。
3、基层单位(部门)日常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月度抽查考核,取证培训、公司培训和其它项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季度全面检查考核。
4、考核范围:公司所有单位(部门)。
5、排名奖惩范围:井下所有生产、辅助队组(单位)。
6、积分办法:考核评分标准分为100分,如单位(部门)有加分项目,向培训考核领导组提供有效加分证明材料后进行考核加分,考核得分以加分后的实际分数为准(可以超过标准分)。
三、考核内容和要求基层单位(部门)职工培训工作推行以“干部上讲台,培训到现场”为主要培训手段,坚持以“管理、装备、培训”为并重并举原则,积极推进从业人员“精一、兼二、会三”职业技能素质攀升工程、管理干部职称晋升工程和职工学历提升工程,积极推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努力提高公司(煤矿)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一)基层单位(部门)日常培训基层单位(部门)日常培训泛指由基层单位(部门)组织实施的班组培训和岗前培训的内容,主要包含各类安全生产知识讲座、职工基本技能培训、职工岗前培训、新技术新公艺新设备的使用培训、案例规程培训、法律法规培训,以及本公司、晋东局、集团公司等单位下达的其它培训任务等。
基层单位(部门)日常培训工作由各基层单位(部门)自行组织并具体实施,职工学校负责督查、指导、考核等工作。
1、培训开展情况:各单位(部门)应根据公司统一安排和本单位(部门)实际情况、员工工作培训需求对本单位(部门)全体职工开展日常培训工作。
基层单位(部门)日常培训应符合下列要求:⑴、培训内容及时间要求:内容一般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及基层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每周至少进行三次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周一、周二、周五)。
⑵、培训计划:有培训教学计划并按计划实施教学。
⑶、教案:教案规范、完整,经过审核;要结合生产实际,有针对性,适合员工工作培训需求。
⑷、教师:教师按培训计划进行教学。
⑸、员工笔记:员工笔记齐全,记录清晰,内容与教案内容一致且完整;员工笔记应有领导月度批示记录和考核分数记录。
⑹、学员到课率:应培训员工100%参加培训。
⑺、学员培训需求:培训对象的培训需求有记录,记录表内容填写完整。
⑻、培训员工满意度测评:培训学员满意度测评面在95%以上。
⑼、其它要求:根据公司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办理。
2、培训质量和效果:⑴、自检:单位(部门)每月应对全体参训员工进行一次培训内容的考试、考核,并有记录。
⑵、抽查:各单位(部门)应积极配合公司、晋东公司以及集团公司等单位组织的抽查考试,参加抽查考试的员工应全部合格。
公司一般每月组织一次培训内容的抽查考试,晋东公司以及集团公司等单位组织的抽查考试根据通知进行安排。
凡参加抽查考试不合格的员工一律依据本文件规定进行考核处罚。
⑶、效果检验:职工经培训后,应认真思考和反省,汲取事故教训,减少发生轻伤事故,避免发生重伤事故,杜绝发生死亡事故。
凡经培训后发生事故的,一律依据公司相关安全管理文件规定进行有关考核处罚。
3、其它培训任务:各单位(部门)应积极根据上级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公司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培训任务。
4、培训档案:⑴、培训资料齐全完整:基层单位日常培训至少应具备以下资料:教案、员工学习笔记、培训计划表、授课登记表、学员签到表、教师签到表、学员培训需求表、学员满意度测评表、学员满意度测评汇总表、培训办班总结表(月度)、考试试卷、上级部门要求的其它资料。
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档案应做到“一人双档(电子档案和文字档案)”,档案内容填写齐全完整,电子档案附件材料中员工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培训合格证、特工证(含地面特工证)、岗位操作资格证、职业技能等级证、职称证、从业资格证等证件有证件扫描件备查,文字档案附件材料中则有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备查。
⑶、按时报、批各种资料:各单位(部门)应在每月25日前整理培训资料等待检查,26~30日报批下一月的培训教学计划和教案。
(二)取证培训取证培训泛指所有外派考取煤矿主要负责人证件、ABC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煤矿从业人员《岗位操作资格证》及其它证件等的培训(含证件复训),以及公司组织的煤矿从业人员《岗位操作资格证》、《培训合格证》及其它证件等的取证培训(含证件复训)。
取证培训一般由职工学校组织,具体实施由职工学校根据公司培训计划和具体情况及上级单位要求进行。
取证培训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1、全员持证上岗:从业人员证件齐全、有效,持证上岗,无无证或持过期、无效证件上岗的人员。
经现场检查证件发现无证或持过期、无效证件上岗的,考核单位(部门)10分/人·次,并处个人罚款400元/人;有证未持证上岗的,考核单位(部门)2分/人·次,并处个人罚款200元/人。
2、培训计划:(1)计划报批:各单位(部门)应按时报批员工取证培训计划,每月25日报下一月的派员取证培训计划(含人员名单)。
(2)计划内容:取证培训计划内容应准确无疏漏。
3、计划实施:各单位(部门)须按计划派员参加取证培训;学员须按批次、按时到指定培训地点参加培训。
单位(部门)未按培训计划派员的,考核单位(部门)3分/人·次。
本人未按培训计划规定批次、时间、地点参加培训的,考核单位(部门)3分/人·次,并处个人罚款200元;造成培训费用发生的,考核单位(部门)6分/人·次,并处个人罚款400元,个人承担培训的所有费用。
4、培训效果:考核合格,领回证件。
参加取证培训(含复训)考试不合格的,考核单位(部门)2分/人·次,扣除个人当月技能训练工资和安全奖,并停工参加再次培训;经补考仍不合格的,考核单位(部门)4分/人·次,处个人罚款300~1000元/人·次(罚款标准:培训合格证、岗位操作证300元/人·次,特工证(含地面特工证)600元/人·次,A、B、C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1000元/人·次,其它证件600元/人·次),扣除个人一个季度的技能训练工资,个人承担所有培训费用,令其重新择岗,参加新工种(岗位)的取证培训,并处单位(部门)党政正职各处罚款200元/人·次。
(三)公司培训公司培训泛指由公司组织的新员工入矿安全教育培训、各类不需要领取证件、证书的安全教育培训、转岗培训、各类科学技术专项专题培训、素质提升教育培训、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的专项培训、半军事化成建制培训等。
公司培训一般由职工学校组织实施,教师根据教学培训需要确定人选任课。
公司培训一般应符合以下要求:1、教学组织⑴、教案:教案规范、完整,经过审核;要结合生产实际,有针对性,适合员工工作培训需求。
经职工学校现场检查教案,没有教案的,考核任课教师100元/次;教案不规范、不完整,或未经审核的,考核任课教师50元/次;无针对性、不适合员工工作培训需求的,考核任课教师50~100元/次。
⑵、学员到课率:应培学员100%参加培训。
经职工学校现场检查发现单位组织不到位的,考核单位(部门)5分/次;参加培训员工迟到、早退的,考核单位(部门)0.1分/人·次,无故旷课的,考核单位(部门)0.2分/人·次,并处单位集体罚款50元/人·次。
⑶、员工笔记:员工笔记齐全,记录清晰,内容与教学内容一致且完整。
培训结束后经职工学校检查发现员工笔记不齐全,记录不清晰,或内容不完整的,考核单位(部门)0.1分/人·次。
2、培训效果每次办班培训后,应组织一次考试,对培训效果进行检验;参加培训员工考试必须全部合格。
如有在培训考核中不及格的人员,考核单位(部门)1分/人·次,扣除个人当月技能训练工资和安全奖,并停工参加再次培训;经补考仍不及格的,考核单位(部门)2分/人·次,并处个人罚款200元,扣除个人一个季度的技能训练工资和安全奖。
(四)其它方面1、培训教育工作表现与技能比武⑴、鼓励和支持基层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在培训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受到本公司嘉奖的,加5分/次,受到晋东局及以上级单位嘉奖的,加10分/次;在晋东局、集团公司、市、省级及以上规模级别组织抽查考试中员工考试成绩在90分及以上的,加5分/人·次。
⑵、鼓励和支持职工进行技能培训。
在本公司组织的技能比武大赛中取得名次的,第一名加3分/人·次,第二名加2分/人·次,第三名加1分/人·次;在晋东局、集团公司、市、省级及以上规模级别组织的技能比武大赛中取得名次的,第一名加6分/人·次,第二名加4分/人·次,第三名加2分/人·次。
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根据名次给予获奖人员金额不等的经济奖励,获奖人员单位应给予对等的经济奖励。
四、奖惩办法1、考核评分标准分为100分,如各单位有加分项目,考核得分以加分后的实际分数为准(可以超过标准分)。
每月进行抽查检查、每季度进行综合考核排名,奖励按照分值高低,分别给予前三名单位3000元、2000元、1000元的奖励;对排名末尾的三个单位依据奖励标准给予对等考核,其余单位不予奖惩,奖罚比例为单位负责人承担40%,其余人员承担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