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基金计提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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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基金计提新规定
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要求,高危行业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中的具体要求处理,在所有者权益“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列报,不再作为负债列示。
一、《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的具体要求:
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安全费用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各项费用,应当在所有者权益中的“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反映。
企业按规定标准提取安全费用等时,借记“利润分配--提取专项储备”科目,贷记“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
按规定范围使用安全生产储备购建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资产时,按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对于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的安全防护设备等,企业应当按规定计提折旧,计入有关成本费用。按规定范围使用安全生产储备支付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价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等费用性支出时,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上述规定将安全生产储备用于购建安全防护设备或与安
全生产相关的费用性支出等时,应当按照实际使用金额在所有者权益内部进行结转。借记“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提取专项储备”科目,但结转金额以“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余额冲减至零为限。企业未按上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二、国际公司及其下属单位自2009年开始账务处理方案:
(一)子公司:
1、年末计提:
借:利润分配--提取专项储备
贷:盈余公积--专项储备
2、发生相关安全费用开支时:
借:管理费用—安全生产费用、间接费用—安全生产费用贷:银行存款、累计折旧等
3、年末转销:
借:盈余公积--专项储备
贷:利润分配--提取专项储备
注意:在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余额范围内,按管理费用—安全生产费用或间接费用—安全生产费用科目归集的金额结转。
(二)公司直管项目部、联营体、经理部、区域总部等非法人机构
1、年末计提:
(1)非法人机构不需计提,直接由公司本部统一计提
(2)公司本部账务处理:
借:利润分配--提取专项储备
贷:盈余公积--专项储备
2、发生相关安全费用开支时
借:管理费用—安全生产费用、间接费用—安全生产费用贷:银行存款、累计折旧等
3、年末转销:
(1)非法人机构不做账务处理,但必须将管理费用—安全生产费用或间接费用—安全生产费用的明细账盖章、扫描后发回公司本部。
(2)公司本部依据项目发回的安全生产费用明细账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盈余公积--专项储备
贷:利润分配--提取专项储备
三、国际公司及其下属单位2008年账务调整方案:
(一)子公司:
1、冲回2008年安全生产基金计提数: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红字冲回)
贷:长期应付款(红字冲回)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冲回)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
2、2008年安全生产基金使用数重新入账:
借:管理费用—安全生产费用
借:长期应付款(红字冲回)
3、结转管理费用
4、按规定重新计提安全生产基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专项储备
贷:盈余公积--专项储备
5、按规定转销安全生产基金使用金额:
借:盈余公积--专项储备
贷:利润分配--提取专项储备
(二)公司直管项目部、联营体、经理部、区域总部等非法人机构
1、冲回2008年安全生产基金计提数:
(1)未将安全生产基金计入完工百分比的项目账务处理: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红字冲回)
贷:长期应付款(红字冲回)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冲回)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
(2)将安全生产基金计入完工百分比的项目账务处理: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红字冲回)
贷:长期应付款(红字冲回)
主营业务成本和完工百分比08年可以不做调整,在09年计算完工百分比时再做调整。
2、2008年安全生产基金使用数重新入账:
(1)经理部、区域总部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安全生产费用
借:长期应付款(红字冲回)
(2)项目部、联营体账务处理:
借:工程施工—间接费用—安全生产费用
借:长期应付款(红字冲回)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
贷:工程施工—间接费用—安全生产费用
3、经理部、区域总部结转管理费用;项目部、联营体不调整主营业务成本和完工百分比。
4、按规定重新计提安全生产基金:
非法人机构不需计提,直接由公司本部统一计提
5、按规定转销安全生产基金使用金额:
非法人机构不做账务处理,但必须将2008年安全生产基金使用数重新入账的凭证传回公司本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