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宗教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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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宗教简介

广东宗教概况

广东省是我国最早接触外来宗教并保存多种宗教的省份,主要宗教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目前全省共有信教群众96万多人(其中佛教32万人,道教12万人,天主教20万人,基督教30万人、伊斯兰教2万人),县以上宗教团体230个,宗教教职人员6200多人,宗教活动场所2400处。

广东宗教有如下几个特点:1、五大宗教齐全,历史悠久,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除中国本土的道教由北往南传入广东外,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皆由海路经广东传入中国。且佛、道、伊各教在广东传播已有一二千年的历史。2、宗教对外交往密切。广东毗临港澳台和东南亚,是祖国的南大门,也是我国对外开放的先行地区,对外宗教交往频繁,涉外宗教事务越来越多。

3、宗教文化遗产丰富。五大宗教在广东传播历史悠久,积淀了比较丰富的宗教文化,如佛教的南华寺、光孝寺,道教的冲虚观,伊斯兰教的怀圣清真寺,天主教的石室圣心堂等寺观教堂,享誉海内外。

4、地域特色突出。一方面五大宗教与岭南文化相互影响,形成了别具特色的宗教人文景观,另一方面我省宗教在地理分布上具有一定的区域性。全省信教群众、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主要集中在珠江三角洲发达地区和粤东、粤西广大农村。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委、省政府重视做好宗教工作,分别于1982年、1991年、2002年三次召开了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合理开放宗教活动场所,保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和正常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决打击各种违法、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加强对宗教界的爱国主义教育,积极引导宗教界为国家建设服务。宗教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经济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广东省认真落实各项宗教政策,平反了宗教人士冤、假、错案,补发了“文革”中停发的宗教人士生活费,清退了被占的宗教房产和“文革”中停付的宗教房租,“文革”中被遣返的教职人员也回到了教会工作,被查抄的宗教财物基本上清退偿还,并恢复开放、重建和新建了寺观教堂,使信教群众过上了正常的宗教生活;重点抓了解决落实宗教房产政策遗留问题的工作,省政府先后三次拨出专项经费帮助困难地区解决宗教房产遗留问题,各级政府共拨出数千万元帮助落实宗教房产政策和维修寺观教堂。目前,全省已解决绝大多数应该落实宗教房产政策的遗留问题;加强了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宗教政策的宣传教

育,特别是以学习贯彻2001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加强对广大干部进行深入的宗教政策法规教育,从而提高了各级干部对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各级宗教团体建设,充分发挥其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各宗教团体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带领信徒积极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认真贯彻“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的原则,使全省有近400多名宗教人士被选为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加强对宗

教界人士的教育培养,选送各教年轻教职人员到全国性宗教院校就读,并举办基督教广东协和神学院、佛教岭东云门、南华、尼众佛学院、天主教备修院和女修院,举办各类进修班和培训班,培训宗教人才。

为保护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保护正常宗教活动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搞好宗教事务,广东省依法加强了对宗教事务的管理。1988年省政府制定并颁布的《广东省宗教活动场所行政管理规定》和2000年省人大审议颁布的《广东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作了比较全面而具体的规定。广东省各级宗教事务部门根据国务院《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依法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登记和年检,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还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对各种打着宗教名义的违法、非法活动和境外宗教渗透予以制止和打击;针对借佛敛财、乱建寺庙的歪风,广东省认真开展清理乱建寺面教堂和露天神佛像工作,及时处理了一批乱建项目,促进了宗教活动的正常化。我省宗教界还坚持正信正见,反对异端邪说,积极开展宗教反邪,揭批“法轮功”邪教,协助政府做“法轮功”痴迷者的转化工作。

广东省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拥护党和政府的领导,积极投身经济建设,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努力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1990年以来,广东省宗教团体和寺观教堂创办工厂、商店、招待所、餐厅、幼儿园、安老院等生产和社会服务机构187个。许多教徒聚居村努力发展生产,脱贫致富,模范完成国家各项任务。各宗教团体和寺观教堂还发扬爱心和热心公益的传统,积极捐款捐物,支援教育、卫生、公益事业和灾区、贫困地区。据统计,1990年以来,广东省宗教团体和宗教人士为扶贫救灾和社会福利事业捐款捐物达2亿多元,为广东省的建设引进海外投资和捐赠3亿多元。如1998年,西江流域和长江、松花江、嫩江流域相继发生水灾后,广东省宗教界捐款600万元,为抗洪救灾事业做出了

贡献;2001年,广东省宗教界开展“支持大西北贫百万大行动”,共筹款216万元,其中捐款100万元支持新疆和田地区卫生事业;广州市宗教界支持民族教育联合会自先后捐款1000余万元,支持西部和我省民族地区的学校建设;2003年广东省宗教界积极做好非典型肺炎的防控工作,为支持抗非典工作捐款600多万元。2002年底,经省政府批准,省民族宗教委召开表彰会,对宗教界为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进一步调动了宗教界为社会服务的积极性。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积极开展了宗教方面的对外友好交往。据统计,1980年以来,全省各宗教团体和寺观教堂先后接待了来访参观的境外人士达3万多批,40多万人次。与此同时,广东宗教人士也积极走出去,广交朋友。目前,广东省各宗教团体与世界各大洲几十个国家的教会均有来往。广东省宗教团体多次邀请香港、澳门的宗教人士到广东参观、交流和联谊,并经常应邀到香港、澳门以及国外参观访问,进行宗教交流。通过这些交往,增进了与境外宗教界之间的了解和友谊,宣传了我国的方针政策,引进了数以亿计的海外投资和捐赠,为发展维护世界和平,促进祖国统一和广东的现代化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岭南文化-定义概述

岭南文化是悠久灿烂的中华文化的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祖国文化百花园中的一枝奇葩。岭南先民遗址的出土材料证明,岭南文化为原生性文化。基于独特的地理环境和历史条件,岭南文化以农业文化和海洋文化为源头,在其发展过程中不断吸取和融汇中原文化和海外文化,逐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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