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新版)
石化公司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石化公司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背景石化公司动土作业是指对石化生产设备、设施或地下管线进行开挖、修复、更换以及基础施工等活动。
由于动土作业风险较高,为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石化公司订立了本管理规定,以规范动土作业的实施过程,保障作业质量和安全。
2. 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石化公司动土作业的安全完工,并供应明确的管理和考核标准,从而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减少环境风险。
3.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石化公司全部动土作业的实施单位以及相关人员,包含石化公司的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动土作业人员等。
4. 管理标准4.1 动土作业流程4.1.1 动土作业前,应编制认真的动土方案,包含施工计划、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4.1.2 动土作业前,必需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确保施工区域无不安全物品和明显隐患。
4.1.3 动土作业前,应组织必需的安全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理解作业安全规范和操作方法。
4.1.4 动土作业过程中,应依照动土方案进行有序施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1.5 动土作业结束后,应进行清理并填平动土区域,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和清洁。
4.2 安全设施和工具4.2.1 动土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警示标志应与作业性质相符。
4.2.2 动土作业现场应配备必需的安全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杆等,以防止人员坠落、滑倒等意外事故。
4.2.3 动土作业现场应配备适当的工具和设备,且应经过合格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4.3 环境保护要求4.3.1 动土作业过程中要确保环境保护,禁止随便倾倒废弃物和污染物。
4.3.2 动土作业过程中要尽量减少噪音、振动和粉尘的产生,保护周边环境和员工的身体健康。
4.3.3 动土作业结束后,应立刻清理作业现场,恢复原状,并合理处理废弃物和污染物。
4.4 紧急处理和事故报告4.4.1 发生紧急情况时,各责任人员应快速采取相应的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
4.4.2 发生动土作业事故时,应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并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化工企业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工企业动土作业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动土作业安全管理。
动土作业包括挖土、打桩、地锚入土、地面堆放负重、使用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作业。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动土作业的安全要求、审批程序、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确保动土作业安全。
第四条动土作业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第五条企业应加强对动土作业的安全监管,确保动土作业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
第二章动土作业安全管理第六条企业在进行动土作业前,应进行风险分析,并根据风险分析结果制定安全措施。
第七条动土作业前,企业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内容进行作业。
《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应包括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安全措施等内容。
第八条动土作业前,企业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条动土作业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第十条动土作业过程中,企业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第十一条动土作业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企业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动土作业结束后,企业应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确保现场安全。
第三章应急预案第十三条企业应制定动土作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应急流程等。
第十四条动土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时,作业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事故处理。
第十五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动土作业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对动土作业安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中石油动土安全管理规定
动土作业审批流程
动土申请
4
3
审批结果: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动土作业
动土作业监督:动土作业过程中,相关部门进行现场监督,确保安全
2
1
动土申请表:填写动土申请表,包括动土地点、时间、范围、作业内容等
审批流程:提交动土申请表,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流程
动土作业申请: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动土作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审批延期:动土作业需要等待进一步审批通过:动土作业可以开始
02
03
04
01
动土作业现场管理
现场勘察
勘察目的:了解现场环境,确保动土作业安全
01
勘察内容:地质条件、地下设施、周边环境等
02
勘察方法: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专家咨询等
03
勘察结果:形成勘察报告,作为动土作业方案制定的依据
适用范围
01
中石油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03
动土作业涉及的所有区域和场所
02
动土作业涉及的所有单位和人员
04
动土作业涉及的所有设备和设施
管理原则
安全第一:确保动土作业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预防为主:采取预防措施,降低事故风险
责任明确:明确各方责任,确保安全管理到位
持续改进:持续改进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现场勘察:审批通过后,由动土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察,确认动土作业现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审批:由动土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审核申请表的内容,确认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审批结果通知:现场勘察完成后,动土安全管理部门将审批结果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按照审批结果进行动土作业。
审批结果反馈
审批拒绝:动土作业需要修改或取消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基本规定1.1动土作业是指工程项目旳多种动土作业活动,包括人工与机械形式旳土石方开挖、钻孔、打桩以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也许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旳作业。
1.2 动土作业应按照作业许可证管理旳范围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波及用火、用电、吊装、进入受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旳还应办理对应旳作业许可证。
1.3 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制定对应旳作业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措施。
1.4 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通过培训,持有对应资质证件。
审批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确认和审批。
1.5 地下或周围施工状况复杂旳动土作业期间应视频监控。
2 引用文献GB 50201-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23017-1999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GB50484-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1号)3 管控方式与职责3.1 项目部负责动土作业旳管理与实行。
项目部各业务管理部门是动土作业旳管理责任主体,安全管理部门是动土作业旳安全监督责任主体,施工班组(或作业单位)是动土作业旳实行责任主体。
3.1.1工程(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旳施工管理。
组织作业前旳JSA及其交底,组织确认外部施工作业环境(如地质条件、地下设施、交叉作业等),检查确认内部施工作业措施、作业条件、安全措施,组织贯彻作业监护,检查平常施工作业状况。
3.1.2 技术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旳施工技术质量管理。
负责组织制定施工方案、措施或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编制JSA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监督检查施工方案、程序及措施旳执行状况,检查施工质量状况。
3.1.3 物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所波及旳施工设备、器材旳采购管理。
组织制定或提供机械设备、工器具旳操作规程、使用阐明/规定、质量证明文献,参与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JSA,监督检查机械设备旳管理状况。
3.1.4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旳安全监督管理。
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规范作业流程
建立标准化的动土作业流程,确 保作业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得 到有效执行。
提高生产效率
通过规范动土作业管理,减少因 安全问题导致的生产中断和延误 ,提高生产效率。
适用范围和对象
01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化及其下属 企业、分支机构、合作单位等所 有涉及动土作业的单位和部门。
02
03
适用对象
规定解释权及修订程序
解释权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中国石化公司所有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解释,请咨询 中国石化公司相关部门。
修订程序
本规定的修订由中国石化公司相关部 门负责起草,提交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审查批准后公布实施。修订后的规定 将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生效日期及实施范围
生效日期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动土作业分类
根据作业性质和危险程度,动土作业可分为一般动土作业和危险动土作业。
动土作业安全原则
1 2 3
预防为主原则
动土作业前应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作业安全。
安全第一原则
在动土作业过程中,应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严 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 全。
05
动土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现场安全设施与标识
01 02
安全防护设施
动土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挖掘坑 、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相关规定并设置防护栏、盖板和明显的警 示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安全通道
施工现场应保持道路畅通,设置相应的安全通道,确保作业人员安全通 行。
03
负责对动土作业进行全过程监督和管理,确保作业符合相关规定和标 准,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安全管理制度》之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总则1.1 动土作业是指在中国石化生产运行区域(含生产生活基地)的地下管道、电缆、电信、隐蔽设施等影响范围内,以及在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进行的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米以上的作业;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1.2 动土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
1.3 动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4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1.5 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2 管理职责2.1 许可证由动土作业所属基层单位提出申请。
2.2 项目负责部门组织地下设施主管单位联合进行现场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埋地油气及燃气管道、埋地电缆、埋地电信、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不明物、沙巷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经水、电、气(汽)、通信、工艺、设备、消防与动土区域所属基层单位等部门会签后,由项目负责部门签发。
2.3 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方案,落实安全作业措施。
2.4 施工方案经施工现场负责人、建设基层单位现场负责人签署意见及工程总图管理等有关部门确认签字后,由施工区域所属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3 管理内容及要求3.1 作业危害识别(JSA)3.1.1 作业前,项目负责部门要组织施工单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分析,制定相应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3.1.2 安全措施要填入动土许可证,并附动土作业点示意图。
3.2 作业安全措施3.2.1 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现场支撑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2.2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3.2.2.1 不应在土壁上挖洞攀登。
3.2.2.2 不应在坑、槽、井、沟上端边沿站立、行走。
加油站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加油站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明确动土作业的定义、安全要求及《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适用范围适用于油站范围内的动土作业管理。
3.职责3.1安全主管对油站的动土作业安全负责。
3.2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动土作业过程负责。
4.定义动土作业: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m3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5.动土作业安全要求5.1动土作业必须进行动土作业风险分析并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
5.2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5.3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5.4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5.5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6挖掘坑、井、槽、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5.6.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
5.6.2在挖较深的坑、井、槽、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
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
5.6.3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边坡或固壁支架。
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坑、井、槽、沟边沿0.8米,高度不得超过1.5米。
5.6.4在坑、井、槽、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
5.6.5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
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后拆旧。
5.6.7所有人员不准在坑、井、槽、沟内休息。
5.6.8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支护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6《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6.1《动土安全作业证》由安全主管负责管理。
6.2动土申请单位在安全主管领取《动土安全作业证》。
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最新版)
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最新版)1总则1.1为加强高风险作业的管理,避免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1.2按照“谁的工作谁负责、谁的业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高风险作业实施许可管理制度,未经许可禁止相应作业。
1.3作业现场负责人在作业许可前,必须组织人员运用JSA 等方法进行危害识别及风险分析。
1.4作业许可的审批人必须在现场确认和审批,作业过程全程视频监控。
1.5作业许可审批人、监护人应经过作业许可管理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质。
1.6作业许可过程中,要从严控制作业次数、作业时限、作业人员和许可审批。
2作业许可范围2.1凡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动土、起重和盲板抽堵等作业必须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2.2承包商在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其他临时性作业(日常及有程序指导的维修作业除外)必须实行许可管理。
2.3企业应结合作业活动特点确定需要增加实行作业许可管理的范围,制定相应的作业许可管理程序。
3管理和职责3.1作业许可管理包括作业前的风险辨识、许可条件确认、许可证的申请、审批、实施和核验以及作业许可证管理。
3.2安全监管部门是作业许可的监管责任主体。
要对作业许可管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作业许可审批人、监护人的资质培训和认定;负责作业许可证的定期归档管理。
中石油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石油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为了保障中石油公司动土作业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提高作业质量,制定了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一、引言中石油公司是我国能源企业的骨干之一,动土作业是公司生产和建设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但动土作业本身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本规定是针对中石油公司动土作业中的安全管理予以规范,确保动土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二、安全管理要求(一)安全责任制公司须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属地管理、多元共管,并把日常安全工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
(二)动土前期准备1、动土作业前应按照《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动土作业方案,在施工前召开作业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施工项目、工期、质量等要求。
2、针对动土作业区域,应提前做好地质勘探、测量、排查等工作,排查隐患并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动土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标识牌、指示牌,确保动土作业区域明确、清晰。
2、动土作业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制定作业计划和施工方案,并指派具备相应技术资格的工作人员执行。
3、动土作业前应对现场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良好、齐全、工作正常。
(四)动土作业安全技术措施1、对充填料、垫层及基坑支撑进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稳定性。
2、对周边建筑物、道路及管线进行检查,确保安全施工。
3、制定防止塌方、滑坡、地面沉降等应对措施,确保动土作业过程中没有发生安全事件。
(五)动土作业结束后清理1、动土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彻底清除施工物料和垃圾,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对动土作业结束后的支撑结构进行检查,确保支撑结构的质量。
三、安全管理措施为确保动土作业安全和质量,公司在管理中采取以下措施:1、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划与实施。
2、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到人,各级领导干部对动土作业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石化公司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石化公司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石化公司的破土作业安全管理,保护员工和环境的安全。
适用于全部石化公司内进行的破土作业。
二、定义与缩写•破土作业:指石化公司进行的土地开垦、开挖和改造等工程活动。
•承包商:指为石化公司供应破土作业服务的外部承包商。
•监理人员:指被石化公司委托负责对破土作业进行监管的人员。
•施工作业人员:指参加破土作业现场工作的员工和承包商工人。
三、责任与义务1. 石化公司的责任与义务:1.供应安全技术人员和设备,保障破土作业安全。
2.订立合理的破土作业计划,确保工期合理,减少作业风险。
3.指派专人负责破土作业的安全管理。
4.对承包商进行评估,选择合格的承包商开展破土作业。
5.确保在破土作业现场供应充分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
6.定期组织破土作业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7.开展破土作业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除去安全隐患。
8.监督承包商执行破土作业安全规定,及时矫正不安全行为。
2. 承包商的责任与义务:1.遵守石化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搭配公司安全检查和监管。
2.供应培训合格的施工作业人员,并确保他们具备必需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依照石化公司的要求,订立破土作业方案和安全掌控措施。
4.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工具,并保证其正常运作和有效性。
5.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场合的安全设施,并及时报告和修复安全隐患。
6.及时上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并采取措施掌控事故扩大。
7.做好记录工作,并保管相关的安全资料,备案存档。
四、作业准备与计划1. 作业准备1.在进行破土作业前,承包商应向石化公司提交破土作业方案和安全掌控措施,经石化公司批准后方可开始作业。
2.承包商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并编制认真的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确保作业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在作业前,承包商必需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并确保其持有有效的证书和证件。
4.作业前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作业现场设置合理的道路、标志和围挡,确保施工区域与周边区域的安全分别。
中石油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四、动土作业技术安全要求---动土方式选择要求
第十二条 动土方式安全要求
当地下情况不明时,严禁使用施工机械进行动土作业。 应用手工工具(例如铲子、锹、尖铲,镐只能用来开挖表面)来确认1.2米 以内的任何地下设施的正确位置和深度。 开挖作业临近地下隐蔽工程时,应采用人工方式,禁止使用铁钎、铁镐 等工具和施工机械进行作业。 采用机械设备开挖时,应确认活动范围内没有障碍物(如架空线路、管架 等)。机械动土,多台阶同时开挖土方时,应验算边坡的稳定,确定挖土机 离边坡的安全距离;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离应大于10米。
不得在邻近建筑物基础的水平面下或挡土墙的底脚下进行动 土,除非在稳固的岩层上动土或已经采取了下列预防措施:
1. 提供诸如托换基础的支撑系统; 2. 建筑物距动土处有足够的距离; 3. 动土工作不会对员工造成伤害。
四、动土作业技术安全要求---进出口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 进出口安全要求 挖掘深度超过1.2米时,应在合适的距离内提供梯子、台阶或坡道等,用于安 全进出。 作业场所不具备设置进出口条件,应设置逃生梯、救生索及机械升降装置等, 并安排专人监护作业,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
3米 车辆
1米 1.5米
45度
深 宽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阻挡物
挖出物或其它物料摆放示意图
四、动土作业技术安全要求---临近结构物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 邻近结构物安全要求
动土前应确定附近结构物是否需要临时支撑。必要时由有 资质的专业人员对邻近结构物基础进行评价并提出保护措施 建议。 如果动土作业危及邻近的房屋、墙壁、道路或其他结构物, 应当使用支撑系统或其他保护措施,如支撑、加固或托换基 础来确保这些结构物的稳固性,并保护员工免受伤害。
动土作业-中石油32项制度
第十五章动土作业安全管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施工动土作业安全管理,防止破损地下隐蔽设施影响生产、生活正常运行,根据集团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应于在公司管辖区域(含生活区及公司公用工程转供区域)进行地面挖掘、钻孔、打桩、爆破、建构筑物拆除等各项动土作业。
第二节管理职责第三条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动土作业安全管理监督。
第四条工程部是公司建设时期的动土作业主管部门,负责公司管辖区域的动土安全和地下设施安全管理,并根据作业单位意见进行审核。
第五条生产辅助部门负责本单位管理项目的动土安全管理,负责本单位行政区域内的动土作业安全监督和作业票审核会签。
第六条施工作业单位负责作业区内地下水管线、地下电缆、地下通讯设施及占道行人、车辆的安全;负责作业风险识别和风险削减措施的制定与落实,负责动土作业票的审批;组织动土作业的安全监护。
第七条工程监理负责审核动土作业的地下设施情况,提出动土作业安全要求并会签动土作业票,监督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第三节作业票管理第八条动土作业实行工作票批准制度,动土前应办理《动土作业票》(见附件12-15-01)。
(一)承担项目动土作业的单位须持经技术发展处签审同意的施工图或施工方案,到动土作业票签发部门申请动土作业票。
(二)由动土票签发部门和动土作业单位共同对作业进行风险识别,制定风险削减措施,明确措施落实人。
(三)工程监理对地下设施和作业风险进行审核,对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确认后会签作业票。
(四)生产和辅助单位及动土作业的相关单位负责人员对作业进行审核,在作业票上签字(五)作业管理单位负责人对动土作业票及现场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后,批准签发动土作业票。
第四节动土作业安全管理第九条施工动土单位是动土作业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必须明确现场安全负责人,对施工动土过程中地下设施进行安全防护,对人身安全和周边的人员、车辆采取防范措施,作业风险较大时应设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督并制定必要的应急措施。
石油石化系统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1 基本要求1.1 动土作业是指在xx油田生产运行区域(含生产生活基地)的地下管道、电缆、电信、隐蔽设施等影响范围内,以及在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进行的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的作业;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地上构筑物、以及道路通行安全产生影响的作业。
1.2 动土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
1.3 动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4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油田统一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1.5 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2 职责与分工2.1 专业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系统) 动土作业的监督管理。
2.2 安全环保处负责动土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2.3 二级单位负责动土作业的审查、审批和现场管理。
2.4 许可证由动土作业所属基层单位提出申请。
2.5 项目负责部门组织地下设施主管单位联合进行现场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埋地油气及燃气管道、埋地电缆、埋地电信、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不明物、沙巷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经水、电、气(汽)、通信、工艺、设备、消防与动土区域所属基层单位等部门会签后,由项目负责部门签发。
2.6 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方案,落实安全作业措施。
2.7 施工方案经施工现场负责人、建设基层单位现场负责人签署意见及工程总图管理等有关部门确认签字后,由施工区域所属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3 管理内容与程序3.1 作业危害识别(JSA)3.1.1 作业前,项目负责部门要组织施工单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分析,制定相应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3.1.2 安全措施要填入动土许可证,并附动土作业点示意图。
3.2 作业安全措施3.2.1 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现场支撑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石化公司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石化公司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背景和目的本规定旨在确保石化公司动土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性,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减少事故风险,提高工作效率。
本规定适用于石化公司内部以及外部承包商进行的全部动土作业活动。
2. 定义•动土作业:指在石化公司内进行土地开挖、填埋、爆破、地基加固等相关工作的活动。
•动土作业承包商:指由石化公司委托进行动土作业的第三方公司或个人。
3. 管理标准3.1 动土作业计划编制和审核要求•全部动土作业需提前编制认真的动土作业计划,包含作业目的、范围、时限、人员布置、作业地方等内容,并提交至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动土作业计划应符合石化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行业安全标准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动土作业计划需事前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支持和搭配。
3.2 动土作业现场管理要求•动土作业现场必需设立特地的安全警示标识,包含禁止入场、安全区域、不安全区域等标识,并合理布置警示牌。
•动土作业现场必需设有专职的安全监管人员,负责监督和管理动土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情况,对安全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
•动土作业现场必需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和救助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3.3 动土作业人员管理要求•全部从事动土作业的人员必需接受石化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了解动土作业的相关规定和操作要求,掌握应急处理措施。
•动土作业人员必需穿着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含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并按规定进行使用和维护。
•动土作业人员必需依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禁止违规操作,确保作业过程安全。
3.4 动土作业设备和工具管理要求•动土作业设备和工具必需符合国家标准及安全要求,并经过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全部动土作业设备和工具必需由专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需经过培训和持有相关证书,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操作设备。
•设备和工具使用完毕后必需及时清洗和归还,如发现故障或损坏应立刻报修或更换。
石化公司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石化公司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石化公司破土作业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护员工和设备的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规定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石化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的破土作业活动。
第三条定义本规定中的术语定义如下:1.破土作业:指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土方、爆破等工艺的活动;2.石化公司:指本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3.管理人员:指石化公司指定的负责破土作业管理的人员;4.作业人员:指参加破土作业的工人、技术人员等。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四条设备管理1.石化公司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破土作业所使用的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和维护和修理,并记录相关情况;2.破土作业所使用的设备应具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功能和性能,并在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测,确保设备正常运行;3.破土作业所使用的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证设备的安全操作和维护。
第五条作业环境管理1.石化公司应针对不同的破土作业项目,订立相应的施工方案和作业程序,明确作业环境的安全要求;2.破土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并采取措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3.石化公司应对作业现场进行定期巡检,及时除去安全隐患;4.破土作业现场应保证通风良好,防止有害气体积聚,减少人员因吸入有害气体而发生中毒事故的风险。
第六条作业人员管理1.破土作业人员应经过必需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并参加定期的安全培训;2.石化公司应选聘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工程师和技术人员,负责引导和监督破土作业人员的操作;3.作业人员应依照相关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头盔、安全鞋、带呼吸器等,确保工作安全。
第七条破土作业管理1.石化公司应订立破土作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破土作业过程中的责任和权限;2.破土作业前,应进行认真的安全评估,确定合理的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3.破土作业现场应配备充分的灭火器材,确保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够快速掌控和扑灭火源。
中国石化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规范石化破土作业,保障作业人员安全,提高作业质量,削减环境污染,特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破土作业”,是指更改土地自然状态,进行土壤开挖、基坑开挖、土方填筑等活动。
二、安全责任(一)石化企业应派有一名专门负责破土作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落实作业安全管理职责,保证破土作业的安全。
(二)破土作业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为作业人员供给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三)作业人员应依照相关工作规范和安全管理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保障自身安全。
三、筹划与前期准备(一)在破土作业前,应订立认真的破土施工方案,明确施工计划、安全生产措施、紧急救援措施等。
(二)开展工程讨论,断定关于施工所能碰到的困难,尽可能避开破土作业期间显现的安全事故。
(三)在破土作业前,也要向相关部门进行申报,并听从有关部门的引导。
四、现场安全管理(一)现场要设立专门的安全警告标识和锁固封闭设施,严防人员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三米的范围之外。
(二)现场的构筑物和附属设施必需符合安全要求,如搭设道路、管道等,全部设施的布置应当特别实际,尽量少占用原有的道路和土地资源。
(三)施工现场必需具备安全设施并得到有效维护,如水源设施、能见度设备、布置良好的扶梯、防止坍塌的保护棚、露天设备等,都应尽可能地保证其安全性。
五、防盗(一)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财产保险制度,布置专人负责破土设备保管工作,严格按规定实行签收、登记、追溯制度,保证设备归位和安全。
(二)落实严格的监控、保安和技术监管措施,维护设备安全,闲人不得盲目或越过安全防线,以防设备被盗或被损坏。
(三)在破土现场设立监管保卫机构,维持设备的直接强制监管以及现场的安全保卫。
六、作业过程安全管理(一)进行破土作业应有完备的安全帮助措施,应有安全保障人员在场监控,保障作业人员安全。
(二)进行作业过程中要注意适时清理施工现场,动员作业人员加强自我防护,对发觉的安全隐患立刻报告。
中石化破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石化破土作业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石化公司范围内所有破土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开挖、基础施工、管道铺设等。
第三条破土作业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要求。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公司成立破土作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破土作业安全管理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各单位应设立破土作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破土作业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破土作业项目主管单位应指定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作业许可第七条破土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制度,未经批准,严禁擅自进行破土作业。
第八条作业许可内容包括:作业项目、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
第九条作业许可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审核,公司破土作业安全领导小组批准。
第十条作业许可证应注明有效期限,过期无效。
第四章安全措施第十一条破土作业前,应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地质、水文、气象等条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破土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警示内容。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等。
第十四条破土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通道,保持通道畅通。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爆破作业安全规程,确保爆破作业安全。
第十六条作业过程中,应加强现场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五章应急预案第十七条制定破土作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应急物资等。
第十八条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作业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九条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
第六章责任追究第二十条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破土作业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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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72
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新版)
1总则
1.1动土作业是指在中国石化生产运行区域(含生产生活基地)的地下管道、电缆、电信、隐蔽设施等影响范围内,以及在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进行的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米以上的作业;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1.2动土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
1.3动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4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1.5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2管理职责
2.1许可证由动土作业所属基层单位提出申请。
2.2项目负责部门组织地下设施主管单位联合进行现场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埋地油气及燃气管道、埋地电缆、埋地电信、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不明物、沙巷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经水、电、气(汽)、通信、工艺、设备、消防与动土区域所属基层单位等部门会签后,由项目负责部门签发。
2.3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方案,落实安全作业措施。
2.4施工方案经施工现场负责人、建设基层单位现场负责人签署意见及工程总图管理等有关部门确认签字后,由施工区域所属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作业危害识别(JSA)
3.1.1作业前,项目负责部门要组织施工单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分析,制定相应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3.1.2安全措施要填入动土许可证,并附动土作业点示意图。
3.2作业安全措施
3.2.1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现场支撑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2.2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3.2.2.1不应在土壁上挖洞攀登。
3.2.2.2不应在坑、槽、井、沟上端边沿站立、行走。
3.2.2.3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3.2.2.4拆除固壁支撑应从下而上,更换支撑应先装新的,再拆旧的。
3.2.2.5不应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3.2.3在沟(槽、坑)下作业应按规定坡度顺序进行,使用机械挖掘时,作业人员不应进入机械旋转半径内;严禁在离电缆1米距
离以内作业;深度大于2米时,应设置应急逃生通道;两人以上同时挖土时应相距2米以上,防止工具伤人。
3.2.4作业人员发现异常,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3.2.5在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应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
当生产装置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3.2.6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回填土石,恢复地面设施。
3.3作业过程管理
3.3.1动土前,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逐条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工作,严防地面水渗入作业层面造成塌方,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动土作业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监护。
3.3.2动土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和变形,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加强观测,防止位移和沉降;要由上至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挖空底脚和挖洞的方法进行挖掘。
使
用的材料、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距坑、槽、井、沟边沿至少0.8米处,堆土高度不得大于1.5米。
挖出的泥土不应堵塞下水道和窨井;在动土开挖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滑坡和塌方措施。
3.3.3作业前应了解地下隐蔽设施的分布情况,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不得敲击、移动,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按要求采取措施、重新审批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3.3.4在道路上(含居民区)及危险区域内施工,施工现场应设围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灯。
在地下通道施工或进行顶管作业影响地上安全,或地面活动影响地下施工安全时,应设围栏、警示牌、警示灯。
3.3.5根据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定支撑。
作业过程中应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定支撑架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可靠措施并检查无问题后
方可继续施工。
3.3.6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进行作业:
3.3.6.1需要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
3.3.6.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
3.3.6.3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
3.3.6.4需要进行爆破的。
3.3.7在动土开挖过程中,出现滑坡、塌方或其他险情时,要做到:
3.3.7.1立即停止作业。
3.3.7.2先撤出作业人员及设备。
3.3.7.3挂出明显标志的警告牌,夜间设警示灯。
3.3.7.4划出警戒区,设置警戒人员,日夜值勤。
3.3.7.5通知设计、工程建设和安全等有关部门,共同对险情进行调查处理。
3.3.8使用电动工具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3.3.9在消防主干道上的动土作业,必须分步施工,确保消防车顺利通行。
如影响消防通道,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与消防主管部门报告。
3.4许可证管理
3.4.1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交签发单位留存,第二联交施工单位,第三联交现场施工管理人员随身携带。
3.4.2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应办理一张作业许可证。
3.4.3严禁涂改、转借动土作业许可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3.4.4许可证保存期为1年。
3.5其它区域的动土作业参照执行。
3.6中国石化队伍在系统外区域进行动土作业时,参照此规定执行。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