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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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浅谈

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正式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地政府充分响应党中央号召,集中精力投入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随着全国各地新农村建设的开展,有专家学者、也有各级政府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即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五大方面着手研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如何评价的问题,并从不同角度深入研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评价指标,不仅丰富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理论研究,更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践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统观学术界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评价,主要立足于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五方面选取评价指标,建立综合评价体系。然而,我国地域辽阔,并随着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发展,各地社会经济水平有所不同,基本呈现东部快于西部、沿海快于内陆的趋势。因此,我国农村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发展步伐也是不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各地需解决的农村问题也应有所不同。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五大总体目标是对全国范围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若以此确定的综合评价体系来评价具体地方的新农村建设的成果,并不能科学准确地反映各地新农村建设的成效,各地应根据自身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的,制定适合地方的新农村建设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本文以浙江省海盐县为例,浅谈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选取。

一、构建海盐县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原则

海盐县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首先要根据海盐县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情况,确定能够指导构建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原则,并根据这一原则,确定具体的指标体系。

1、目的性原则。海盐县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应符合海盐县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所选取的指标能够科学、可观地反映海盐县新农村建设的水平。

2、综合性与系统性相结合的原则。新农村建设是一个涉及面广、综合多部门、需系统全面考虑的复杂工程。它涵盖农村政治、经济、人文、环境、交通、安全等各个领域。海盐县新农村建设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应反映这种综合性和系统性,所列选的各个指标之间,应能形成一个有序且有机的联系。

3、以人为本的原则。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海盐县新农村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确保农民收入稳步提升的同时,建设好农民的家园。

4、可比性原则。海盐县新农村建设开发模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既要能纵向估测县域内不同产业区和不同开发模式下新农村建设

的未来发展进程,又要能横向比较县域不同产业区及不同开发模式下新农村建设水平的差异。

5、简便可行的原则。在确定海盐县新农村建设指标体系时,要从海盐县各镇(街道)或各产业区农村现状出发,尽可能选取直观、

简明扼要的数据。

二、海盐县现状农村情况概述

海盐县全县村庄数量多至3953个,100户(含)以上住户的村庄数量仅占1.97%,50户(含)以上住户的村庄数量占8.6%,20户以下住户的村庄数量占67.17%,5户以下住户的村庄数量占36.45%,每户宅基地面积约1.5亩,人均住宅面积约70㎡。这些数据表明目前农村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分散的生活方式也导致农村承包土地流转遇阻,农业生产效率不高,农业机械化率低。

2011年海盐县农民人均总收入为20748元,人均纯收入为16788元(高于城市居民纯收入)。其中工资性收入10653元,占总收入的51.3%;第一产业收入5700元,占总收入的27.5%;另为二、三产业及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截止2011年海盐县每百户生活耐用品拥有量为:洗衣机82.7台、电冰箱101.7台、摩托车115辆、彩色电视机208.7台、移动电话机241部、空调机173.7台、家用计算机63台、汽车23.3辆。由此可见,海盐县农民生活较为富裕,且农民大部分收入并非来源农业生产。

海盐县现状农村有效灌溉面积、水电等基础设施覆盖率、村级道路硬化率、村图书室覆盖率、村卫生站设置率、村活动室及户外体育设施达标率、农村生态环境达标率、农村客车通车率、农村义务教育率、农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率、家庭和公共厕所达标比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已达到100%。同时各村已从前几年陆续建设节水灌溉工程、完成村级主要道路亮化工程等,农村合作医疗参保

率已达到99.22%。另在管理方面,也已实现村务公开化、透明化,村民高度自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村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三、海盐县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的选取

由海盐县农村现状情况可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之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在早些年已经做到,这三方面已不是海盐县新农村建设追求的目标;生活宽裕方面相对全国来说也已经实现,但生活宽裕并不是一固定指标,应通过新农村建设,不断提升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生产发展方面海盐县目前农业生产还基于承包土地上的小农经济,规模农业不多,机械化生产困难;海盐县农村村庄布局零散,宅基地面积过大,造成农村土地浪费严重。因此,海盐县进行新农村建设的目的在于将现有零散的自然村落进行集聚以增加农民人均基础设施占有率和提升农村居住环境,将农民宅基地进行流转以置换建设用地指标,将农民承包土地进行流转以实现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生产,将农民从事粗放的农业生产为主转向从事二、三产业工作为主以增加收入。因此,海盐县新农村建设开发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以海盐县农村实际情况为基础,采用主观臆测法,选取4个二级指标和15个三级指标组成指标体系,形成评价标准,并采用专家赋分法确定各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的权重(100%),详见表5-1。

参考文献:

[1] 陈志松.社会主义新农村评价指标体系及其综合评价研究

[j/ol].中国科技论文在线

[2] 李侃.湖北新农村建设量化指标体系的考核与评价:[学位论文],中国地质大学,2009

[3] 宋玮.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研究—以鄂州市为例:[学位论文],中国地质大学,2009

[4] 2012海盐县统计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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