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城票据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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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资金往来”科目
提入贷方凭证的,提入凭证正确无误的, 借记本科目,贷记”吸收存款“等科目, 因误提他行票据等原因不能入账的,借 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退票 或再提出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贷 记本科目。
“清算资金往来”科目
3、将提出凭证和提入凭证计算轧差后为应收 差额的,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贷记本科 目,如为应付差额做相反会计分录,
“清算资金往来”科目
提出贷方凭证(代收票据),借记”吸收存款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退票,做相反分 录。
2、提入借方凭证,提入凭证正确无误的,借 记”吸收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因误提 他行凭证等原因不能入账的,借记”其他应收 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再提出时,借记本科 目,贷记”其他应收款“
迈 进。例如,全国不少省会城市、中心城市都把同 城票据交换的范围扩大到1-2小时公路车程半径 内的市、县、甚至跨出省界,例如,北京和天 津,上海,南京,广州,深圳等地都扩大了票据 交换区,上海票据交换区已经扩大到苏州等地。
客户 客户
经办行
客户
客户
经办行
客户 客户
客户 客户
客户
经办行
交换 所
客户 客户
④填制“清算总数表”(计算提出代收 款栏和提出代付款栏)
(1)提出贷方凭证时(代收票据): 借:吸收存款—xx存款(付款人户) 贷:清算资金往来—同城票据清算
(2)提出借方凭证时(代付票据): 根据”先付后收,收妥抵用“的结算原则,分以下
情况: A:对于即时抵用的票据(如本票),应及时将资金划
应收金额
提
我行收款
转
交
入 行 提入代付(借方)
我行付款
中 央 应付金额 银
他行收款
行
转
同城票据交换的资金清算
账
(三)同城票据交换的账务处理
理论上:提出提入的票据、凭证每笔资金 清算都要通过人行办理,即逐笔与“存放中央银 行款项”对转,而实务上却是汇总轧差的一套分 录,因此需通过相应的过渡科目列账,最终从过 渡科目与交换差额以“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一笔 进行核算。
本节我们主要介绍同城票据交换、异地跨系 统转汇和同业拆借业务的核算。
同城票据交换的核算
(一)概念
同城票据交换是指同一城市所有商业银行分支 机构将代收代付的票据,按照时间、场次,集 中到中央银行指定场所进行交换,轧计往来银 行之间应收、应付差额,由中央银行以转帐方 式清算同城银行间资金清算办法。
提出行提出的票据有两类:
1)提出贷方凭证(代收票据)——即付 款单位在本行开户并委托向他行开户单 位付款的票据;
即本行开户单位付款,他行开户单位收款。 作为付款行向收款行提出的有:进账单等。
(二)同城票据交换的基本做法
2)提出借方凭证(代付票据)——收款人或 持票人在本行开户并委托向他行开户单位收款 的票据;
第六章 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
教材147页
本章主要内容
6-1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的核算 6-2商业银行之间往来的核算
6-2商业银行之间往来的核算
商业银行往来,亦称同业往来,是指各商业 银行之间由于办理同城票据交换、办理跨系 统转账结算,相互拆借等业务而引起的资金 账务往来。它是社会资金周转不可缺少的重 要组成部分,反映了各商业银行相互之间的 合作关系。
4、发生其他清算业务,收到的清算资金,借 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划付清算资金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5、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表示银行应收的清 算资金,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的清算 资金。
1、提出行的处理 ①受理客户代收凭证(或代付凭证)
②登记“代收代付凭证交换登记簿”
③填制“提出代收凭证(或代付凭证) 清算表”
经办行
客户
客户
经办行 客户
客户
经办行
客户
客户
客户
(二)同城票据交换的基本做法
参加票据交换的银行均应在中央银行开立存款 帐户,由中央银行集中监督并清算资金。
票据交换分为提出行和提入行两个系统;
提出行——向他行提出票据
提入行——从他行提回票据
参加票据交换的银行一般既是提出行,又是提入行
(二)同城票据交换的基本做法
入凭证正确无误,
借:清算资金往来—同城票据清算 贷:吸收存款—xx存款(收款人户)
(2)对提入的借方凭证(对方代付),如提入 凭证正确无误,并经审核可以付款,
借:吸收存款—x的轧计与清算 各行每天进行票据交换时,对代收他行
的票据分别提交他行,同时收回他行提交 本行的票据,当场轧抵应收或应付资金。
“清算资金往来”科目
“清算资金往来”科目
本科目核算银行间业务往来的资金清算款项 本科目可按照资金往来单位,分别“同城票据清
算”“信用卡清算”等进行明细核算。 同城票据清算业务的主要账务处理: 1、提出借方凭证(代付票据),借记本科目,
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发生退票,借记“其 他应付款”,贷记本科目,已过退票期未发生退 票,借记“其他应付款”,贷记吸收存款等科目。
中央银行作为主办清算行核准各商业银行参加 并向其颁发“交换号”。
同城有关商业银行间进行的票据交换清 算,一般由人民银行通过设立票据交换 所统一组织;当地未有人民银行机构, 一般由人民银行委托当地某商业银行组 织。
参加票据交换清算的行处一般是同城内的有关商 业银行。需要指出的是,票据交换的范围已经开 始突破“同城”的概念,开始向区域和全国流通
入客户帐内 借:清算资金往来—同城票据清算 贷:吸收存款—xx存款(收款人户)
B:对于收妥抵用的票据(如支票),
借:清算资金往来—同城票据清算 贷:其他应付款
若超过规定的退票时间,未发生退票,再将金额 划入客户帐内,
借:其他应付款 贷:吸收存款—xx存款(收款人户)
2、提入行的处理 (1)对提入的贷方凭证(对方代收),如提
即本行开户单位收款,他行开户单位付款; 作为收款行向付款行提出的有:收款人解入的
支票、银行汇票、本票及商业汇票等。
提入行通过交换提回应属于本行受理的上述票
据和凭证。
他行付款 提 提出代付(借方) 我行收款
应收金额
应
收
出
行
我行付款
提出代收(贷方)
或 应 付 应付金额 款
他行收款
净
额
他行付款
提入代收(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