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与古希腊思想家政治认知方式的差别
中国政治思想史与古希腊政治思想史比较
商周宗教思想
商以前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分离
商代帝祖一元论:“商人尊神,率民以事神”
通过帝祖合一的形式,建立将自己、祖先、自然 神合而一体的宗教体系;商人之帝是天下最高神; 帝祖一元论寓含一种社会秩序,说明商统治的正统 性
西周帝祖二元论
祖先和帝之间没有血缘关系,祖先因其德而配天, 德是天祖之间联系的纽带。确立超越氏族、为一切 氏族所接受的至上神
总结
先秦时期和古希腊的政治体制的发展都体现了社会历 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无论是君主 专制制度的形成还是城邦制度的确立,除了可追究的史 实外,神话在其中发挥的作用也不可小视,这就是所谓 的“神话历史化”现象。
虽说神话带有虚构色彩,但究其人物原型,不少还是 现实中的杰出人物。因此,从神话故事中探讨当时的社 会形态及政治体制,也不乏借鉴意义。
论先秦与古希腊政治 思想差异
•政法学院
•思政102班
•辛志宏
•2010213088
目录
一、先秦时期政治体制 二、古希腊时期政治体制
三、总结
先秦政治思想文化背景:农耕文明
农耕文明:广阔平原
自然环境决定生活方式,生活方式影响文化精神。
可以自给,无事外求,必须在固定的地方反复不舍, 是静定的、保守。天人相应,物我一体,是和、顺, 是安分守己,其文化特性是和平的
大禹治水
先秦时期政治体制
二、家天下时期
公元前21世纪,禹的儿子启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 个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王朝——夏朝,国家也由此产生。 “公天下”变成了“家天下”,王位世袭制代替禅让制, 我国从原始社会进入奴隶社会。而这时的政治制度还是 以父权家长制为核心 。
经过夏商周三朝的发展,父系氏族公社时期的家长 的绝对权力演变为专制君主的权力,中国的国家也走上 了君主专制的道路。 至此,中国开始了长达两千多年的君主专制统治。
先秦“智”观念与古希腊“智”观念对比研究
先秦“智”观念与古希腊“智”观念对比研究中西方文化是世界上两个重要的文化体系,而智是两个文化中都具有重要地位的概念。
在先秦时期,智是中国哲学思想中最为基本和最重要的范畴之一,先秦诸子对智的思考和研究,已较为深入和系统。
而在古希腊文化中,智慧也是一系列哲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探讨。
本文将比较中西方古代文化中的智慧观念,探究其异同之处。
一、中国先秦文化中的智慧观念先秦时期,中国的哲学思想已初步形成了一种比较系统、完整的体系。
其中“智”是最为基本和最重要的范畴之一。
对于先秦的哲学家而言,智包括了很多方面的意义,如理智、知识、才智、智慧等。
其中,“智慧”是比较突出的概念之一。
中国先秦文化中的智慧观念,涉及哲学、文化、宗教等多方面。
1、知识和才智:中国先秦时期,智通常与知识和才智联系在一起,作为一种非常宝贵的财富而受到整个中国社会的高度重视。
这一思想可以在《孔子家语》中看到:“君子有三经,必有所知;有三才,必有所能。
”这说明了在中国先秦时期,除了知识,才智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智力资源。
2、智慧的建立:在中国先秦文化中,智慧被认为是通过不断努力和学习建立的,它不是那些天生聪明的人所拥有的。
这一思想可以在《管子·小知》中看到:“人生而无知,从学而知之。
不学而知,术亦不足以济人也。
”3、智慧与修养:在中国先秦文化中,人们认为智慧与修养密切相关。
智慧的提升需要修养的支持。
这一思想可以在《孟子·公孙丑》中看到:“心之所在,至焉而谓之圣;智之所加,至焉而谓之明。
”4、道德智慧:在中国先秦文化中,智慧通常被视为一种道德品质,它被认为是与人类的高尚品质和行为规范相联系的。
这一思想可以在《礼记·大学》中看到:“修身止于止恶,而达于修身,修身止于止慾,而达于陶治天下之事。
”5、智慧与领导能力:在中国先秦文化中,智慧被视为一种培养领导者必须掌握的素质。
这一思想可以在《论语·子路》中看到:“子曰:五十而学仁者,可以无恶乎?”这表明,智慧与领导能力密不可分。
先秦儒家与古希腊大雅典学派正义观比较研究
·探索与争鸣·先秦儒家与古希腊大雅典学派正义观比较研究李学伟[摘要]作为中西正义论之源起,义与正义在其本质论、功能论、与其他重要德目的关系论、形态划分论等多层面都呈现出某些相似与相异。
两者总体上以行止合宜与合法为本质内涵,而在涉利行为上则以正当与公平为本质要求,从一般与具体两个角度获得自身规定。
两者主要从社会人际关系和利益分配与交换的角度进行了形态划分,其规范目光分别指向人伦—政治领域和政治、经济、法律等多社会领域。
秉承礼治情感主义和法治理性主义,它们各属情义与理义体系。
义与正义都强调差异性公平,主张社会分工和差等分配。
两者在功能上对培养个体德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国家安定有重要作用。
义与正义的比较研究,为厘清中西正义论的异同提供了一些思路。
[关键词]先秦儒家;古希腊大雅典学派;义;正义;比较[作者简介]李学伟,湖南师范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
人类生存面临资源的相对匮乏和人性的有限自私,此休谟所言“正义的处境”客观上要求建构必要的制度规范以解决在集体生产活动中的分工和分配问题,正确处理人们之间的平等或差异关系。
因此,正义成为古今中外哲学探讨的重要话题,它关涉个体德性和社会制度的合理安排。
自1971年罗尔斯出版《正义论》以来,西方学界围绕其正义观展开辩论,形成了众多流派,此亦引起中国学界对正义问题之强烈关注,更有学者明确提出“中国正义论”以作回应①。
中国传统哲学术语“义”与西方哲学“正义”一词意蕴最为接近,两者分别肇始于先秦和古希腊时期,相关思想主要由儒家和大雅典学派②阐发。
同为人类远古轴心文明时代正义思想,两者存在诸多相似与相异之处。
一、义与正义的本质论比较1.合宜与合法“义”之本质含义是“宜”,最初源于殷商祭祀文化,其繁体写法“義”,从羊从我,指外在端庄的容貌仪态,后引申为一切合宜行为,构成先秦儒家义论的基本内涵。
“义者,宜也。
”[1](25)孔颖达疏:“宜,*本文系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先秦儒家义论与古希腊大雅典学派正义观比较研究”(CX20200486)、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中的中华优秀传文化基因研究”(21YBA209)的研究成果。
人治与法治-先秦古希腊关于统治方式问题比较
人治与法治——先秦古希腊关于统治方式问题比较本章标题也许容易让人产生一种误会,以为先秦思想家谈人治,古希腊哲人谈法治,然后进行两者的比较。
实际上,先秦思想家(以儒家和法家为代表)既谈人治又谈法治,并且还自觉地进行了比较。
同样,古希腊哲人也是如此。
所不同的是,尽管中西哲人都谈“法治”,但其内涵实有很大差异。
甚至可以说是本质的差异。
另外,他们所谈的“人治”,尤其是儒家所谈“人治”,与现代人所理解的“人治”,也有一定区别。
本章内容实际上是第一章内容的一个逻辑延伸,因为,不管是“圣王”还是“哲学王”,实质上都表达了一种“人治”思想。
因而凡是第一章业已阐明的内容,本章即不再赘述。
请读者诸君前后参照阅读。
第一节先秦诸子论人治与法治先秦诸子对人治与法治问题做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
其中,以儒家和法家观点最为丰富、最为典型。
因而,本节主要探讨儒家和法家的思想观点。
儒家经典《中庸》记载了这样一条资料:“哀公问政。
子曰:‘文武之政,布在方策。
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
’”“人亡政息,人存政举”,这句话可谓典型地反映了一种人治思想,也代表了先秦儒家关于人治问题的共同看法。
需要特别指出,先秦儒家语境中的“人治”是带有褒义的,而今人所谓“人治”,则一般都含贬义色彩。
这是因为两者对“人治”内涵的理解和阐释不一样。
这种区别是自然的、正常的,是由不同的历史条件所造成的。
先秦儒家从孔子到孟子再到荀子,其人治思想经历了从德政到仁政再到礼治的发展过程。
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
”(《论语·为政》)这句话可以说是孔子关于德政的思想纲领。
[1]孔子在与诸侯的广泛接触、对话中,就常常运用和发挥这个思想纲领。
《论语》中记载:“季康子问政于孔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对曰:‘子为政,焉用杀。
子欲善,而民善矣。
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论语·颜渊》)同类的记载还有:“季康子患盗,问与孔子。
先秦哲学与古希腊哲学之间的比较研究
先秦哲学与古希腊哲学之间的比较研究中国先秦哲学与古希腊哲学都出现于奴隶时代,各自对中国古老哲学和西方哲学的兴盛作出巨大贡献。
即便出现时间一致,但当时彼此的社会环境的差异导致这两种哲学在致知方向、思想引导、思堆模式和阐述模式上呈现出不同的形态和特征,相得益彰。
采取相互对比的方式分析此两种哲学的差异,以此来帮助我们更深层次的了解和研究中西方哲学。
这样的研究性学习也是各国文化的一个碰撞,有利于新时代的我们跨越国界相互交流学习,共同促进世界文化的发展。
一、先秦哲学与古希腊哲学的特征差异及表现1.致知方向差异。
回眸中西哲学历史,将两者对比不难看到这样一个吸人眼球的迹象:远古时代,我国的哲学家受到官僚制度的影响,大多数大家致力于社会政治运动,而大多数古希腊哲学家却热衷于自然科学方面的学习。
经过我们深度研究其哲学观点和思想后,不难得出一个结论:先秦哲学与政治纲常融会贯通,而西方哲学观点却和自然科学相结合。
这反映了它们在致知方向上截然不同的差异。
2.思想引导差异。
先秦哲学在处理人和客观环境的联系中,遵循向内探索,内外相协的原则,最终达到天和人之间的统一,至此产生了中国哲学古老而保守的基本观点即“天人合一”。
遵循这种想法,古人认为天人本一体,人生来的最高目标是到达“天人合一”的境界。
而古希腊哲学更注重科学知识的学习,其核心理念是向外求索势必需要在自我和外界之间划一条界限。
因此,希腊哲学家认为人与自然是一分为二的,两者相对立的。
3.思维模式差异。
先秦哲学在思维模式具有直观的特点。
中国人向来注意对事物时的第一感受,善于从全局看某个事物,习惯了在变化中看静态的事物。
但国人也因此会主观去掉客观的逻辑思考,而是一味主观的类推,以此来臆测对事物的看法,愚昧的以为自己已洞悉事物的本质。
这一切都因奴隶时代的国人没有自然科学的知识基础和清晰的思维。
相反古希腊哲学看重逻辑思维,擅长对事物作详细的剖析和有据的推理,从而产生了较为健全的逻辑推理的方法。
先秦与古希腊论人治和法治的相对优越性
先秦与古希腊论人治和法治的相对优越性先秦法家虽然认为法治优于人治,但其所谓“法治”本质上是人治。
所以,法家所谓法治优于人治,与古希腊哲人认为法治优于人治,两者可谓貌合而神离。
基于此,这里着重比较先秦儒家与古希腊贤哲对人治和法治的相对优越性问题的看法。
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古希腊哲人的看法正好相反,认为法治优于人治。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人类的本性难免受情欲支配,从而影响了人类理智做出正确的判断。
而城邦正义要求公平合理,要求判断无偏无私,法律正好是这样一个没有偏私的“中道的权衡”。
他还指出,法律好坏是与城邦政体联系在一起的。
因为法律是由各邦政府制定的,这样,相应于城邦政体的好坏,法律也就有好有坏。
亚里士多德虽然认为法治优于人治,但他并没有因此而否定人的重要作用。
在他看来,法律虽然是最优良的统治者,但再好的法律也不能完备无遗,法律只能规定一般情况,而不能说明一切细节,因此在依法治理城邦时,仍应设立若干官职,特别是法官,以便他们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中做出自己的判决。
不过,亚里士多德仍然强调说,最后的裁决权力应该寄托于正式制定的法律。
法律才是最终、至上的权威。
由此可见,“人治”中包含着对法律因素的肯定与利用;“法治”中也包含着对人的因素的肯定与利用。
“人治”与“法治”的重要区别,不在于肯定不肯定“人”或“法”在治国中的作用,而在于“人”与“法”哪种因素具有最终、最高的权威性。
在先秦诸子百家中,法家对法治最为重视,其论述也最为完备、系统,所以这里着重阐述法家的法治观。
法家明确提出了“以法治国”的命题:“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
”韩非认为,“国无常强,无常弱。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这说明,“以法治国”是法家的基本国策。
先秦法家所谓“法”主要包含三个含义:其一,法是一种规则的成文形式;其二,法在最基本的意义上等同于刑;其三,法是帝王治民之具。
由此可见,法家所谓“法”迥然有异于现代意义的“法”。
它的主权不属于公民,而在于帝王;它的制订不是为了保护公民权利,而是为了保护帝王权利;它自身不具备至上性,只有帝王才是至高无上的终极权威。
古代希腊个人主义精神与先秦儒家的_个人主义_精神的差异_邱国成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5期收稿日期:2007-04-25古代希腊个人主义精神与先秦儒家的 个人主义 精神的差异邱国成(玉溪师院 政法系,云南 玉溪,653100)摘 要:笔者认为,古代希腊的文化传统中有丰富的个人思想,到城邦衰落之时,个人主义在希腊兴起;中国先秦儒家确实存在个人精神或称之为 个人主义 精神,但它与希腊的个人主义精神有着重大差异。
具体表现在:一、古代希腊的个人是政治个人,而先秦儒家的个人不是政治个人,而仅只是伦理个人或称之为精神个人。
二、古代希腊的个人观念发展到犬儒主义时期,汇聚成为个人主义;而儒家的 个人主义 还不系统,仅只能称之为 半个人主义 。
三、个人主义精神的不同,决定了两种个人观念基础上自由内容的差异。
关键词:个人;个人主义;自由中图分类号:D091 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681(2007)05-0033-05作者简介:邱国成,男,1972-,云南东川人,云南玉溪师院政法系讲师,博士,从事西方政治思想史研究。
一、政治个人与伦理个人在希腊人英雄神话的传统中,英雄已经超于一般人之上而成为追求不朽或荣誉的个人。
荷马时代之前的英雄大多流着天上为王的宙斯的个人与自由的血液,为族人与妻儿立法。
他们创建城邦,到处征战,为族人立下不朽功勋。
荷马时代的英雄,血缘的因素已经大为降低。
血缘对英雄而言是重要的,但仅只是确定某种身份高贵的先天基础,英雄于社会中立身靠的是在战争中的英勇无敌,荣誉或不朽成为比他们生命更为重要的价值。
而且,儿子背叛老子、个人为一个地区的族人带来灾难是常有之事。
与此相对应的是:政治模式上已经有了民主原则,王 已经和中国传统的 王 有了区分,与后来西方历史出现的王也有着区分。
无论是中国的王还是西方历史上后来出现的王,都有着血缘的规定性。
但荷马时代的王不是,他们至多只是最有影响力的贵族之一,而且承担着繁重的义务。
希腊古典学家斯塔指出:荷马时代的领导即巴塞勒斯,不应解作王(king ),而应解作酋长(chie-f tain),而且这些巴塞勒斯是酋邦的保护者,在道义上向民众负责,还负有招待客人的义务,而不管什么地方的王,都是血缘意义上的王。
民本与民主-先秦与古希腊关于政权基础问题比较
民本与民主——先秦与古希腊关于政权基础问题比较正如人治与法治一样,民本与民主也是中西政治思想史上的一对重要概念。
可以这样说,人治与法治,民本与民主就像两根柱子,分别支撑着中西政治思想两座大厦;又如两块磐石,分别为中西政治思想奠定了坚实基础。
人治与民本相关联,法治与民主相统一,因而本章与前章关系密切,所以凡前章已阐述清楚的内容,本章不再论述或只是简要提及一下。
民本与民主既有本质区别,又有一定的相同、相通之处,民本论的有些内容甚为精彩。
但从根本上说,民本论已不符合现代政治潮流的发展趋势,民本走向民主是中国历史的必然选择。
第一节先秦民本论先秦政治家、思想家对于民的地位、性质及其作用的认识,是从民与神、民与君的关系中去认识的,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即由最初的重神轻民到重民轻神(或重民远神),再到孟子的民贵君轻论与荀子的君民舟水喻。
这大体上也就是先秦民本论的思想发展过程。
但严格说来,其中“重神轻民”并不属于民本论思想范畴。
民本论思想的萌芽是从“重民轻神”开始的。
但为了叙述方便,对先秦民本论不能不追溯到最初的重神轻民观念。
夏朝建国揭开了中国古代政治文明的序幕。
但夏朝统治者视天帝为最高主宰而轻视民众力量。
夏王朝灭亡后,商朝开明君主有鉴于夏朝灭亡的教训,对民众的力量有所认识,商王盘庚说:“重我民,无尽刘。
”(《尚书·盘庚上》)所谓“刘”,《尔雅·释估》:“杀也。
”即指伤害之意。
整句话意思是说要重民、保民,不要让民众受到伤害。
盘庚迁都即是为了臣民不受洪水的伤害。
但当时的统治集团总体上仍然迷信天命和鬼神,《礼记·表记》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表明殷人以神为本。
商朝最后一位帝王纣王在面临灭亡时,还说:“呜呼!我生不有命在天?”(《尚书·西伯勘黎》)但是天并没有保住纣的王位,在牧野之战中,由于民众的阵前倒戈,商朝竟然被弱小的周王朝所取代。
周初统治者在反思商朝灭亡的教训时,认识到了民众是决定王朝命运的关键力量,天命不可靠,民心才可畏,他们慨叹:“天命靡常。
先秦与古西腊哲学比较
经验之“水”与智慧之“火”——中国先秦哲学与古希腊哲学的比较先秦时代的社会意识形态形成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基本风貌。
这一风貌一旦形成便难于改变。
中国传统哲学的基本风貌形成之后,便成了二千多年中国哲学共同遵守的“范式”。
先秦哲学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正如西方的整个哲学来自古希腊一样。
“一提到希腊这个名字,在有教养的欧洲人心中,尤其在我们德国人心中,自然会引起一种家园之感”(黑格尔)。
不同民族思维方式的发展具有不尽相同的方式,必然具有不同的发展进程。
中国传统文化并没有远离人类文明发展的共同道路。
从总体上看,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也是朝着更文明的、更进步的方向迈进着,只不过在前进方式与发展速度上与西方有所不同,在前进过程中有许多曲折甚至是倒退。
因而,一切都是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那么,如何认识我们的精神家园呢?中西文化自近现代发生激烈冲突以来,不少学者反复对比中西文化,得出了许多不同的结论。
其实,当我们完全客观地把两大文化系统的发生、发展的过程,特别是将她的起源期放在一起进行比较,就会有许多令人惊喜的发现。
当然,许多结论是令人不快的,但作为当代中国人,只有首先承认那些人类文化发展史上已经成为事实的东西,才有可能真正放下历史的包袱,知此知彼,轻装上阵;以我们中华民族大海一般的胸襟,兼容并蓄,海纳百川,取人之长,补已之短,以精神文化的率先崛起引领中国的崛起,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从基本特征上说,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是两大根本不同的文化系统。
先秦时代正处于人类社会由野蛮向文明状态的过渡过程中。
在这一过程中,生存问题尚未完全解决。
生存问题既有生产力水平落后及灾荒等自然原因造成的,但主要是春秋战国时代无休止的战乱等人为因素造成的,那个时代的中华民族生存环境极为恶劣,人民生活处于极度苦难之中。
苦难呼唤着智者解决他们的生存问题,因而,先秦百家的理论使命是创造出平静、安定的人文环境与社会环境,以顺应春秋战国时代人们的普遍心理。
中国先秦儒家与古希腊正义观比较研究
中国先秦儒家与古希腊正义观比较研究中国先秦儒家与古希腊正义观比较研究正义是人类社会中非常重要的价值观念,它可以理解为合理、公正以及道德的行为准则。
中国先秦儒家和古希腊都有自己独特的正义观,这两种不同的观念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着相似和不同。
一、关于正义的定义儒家强调正义的目的是维护和平有序的社会,互相尊重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
儒家正义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仁爱之心”与“中庸之道”。
孔子认为一个人的良心应该具备“天下之心”,即尽早推己及人,自己对待别人要像对待自己一样。
而“中庸之道”则是在人际关系中避免过度,不偏离儒家所说的道德准则。
相比之下,古希腊正义的定义主要建立在自然法的基础上。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认为,正义是在理性和诚实上建立的实体,同时也可以理解为自然法控制人类行为的力量。
他们认为自然法是可以概括所有有机体的共性规则的法则。
二、对人类行为的态度中国儒家注重自我修养和社会关系,相信要做到公正和道德上的行为所需的机会和责任是属于人的。
孔子认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对正义的最好解释。
因此,要求规范人们的道德行为,以避免导致社会混乱和冲突。
古希腊的正义观也注重自我修养和社会关系,但它同时着重于出于自我利益,这是一个独特的区别。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的世俗积累或“诸事”,以及今天我们所理解的“荣誉”和“名声”实际上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他认为,通过保持平衡,力求保持对社会整体的正面影响。
三、对法律和公正的看法儒家认为,尽管法律是社会管理的一种手段,但社会的安宁和强大不仅依赖于公正的行为准则,还依赖于人与人之间的高度互信。
法律不能取代公正、大义和道义。
在儒家的体系中,人们不仅需要沟通,而且法律应该通过平衡人们的权利来实现正义。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也认为,法律和公正是真正对人类行为负责任的手段,可以满足法律上的所有正义要求。
他们强调,在法律和公断之中,必须在理性和道德上建立需要作出最终裁决的原则。
先秦“智”观念与古希腊“智”观念对比研究
硕士学位论文先秦“智”观念与古希腊“智”观念对比研究学科、专业 : 哲学、伦理学研究方向 : 伦理学原理研究申请学位类别 : 哲学硕士申请人 : 王 法 通指导教师 : 马进举 教授二〇一三 年 五 月Comparative study of the pre-Qin and ancient Greek concept of wisdomA Dissertation Submitted tothe Graduate School of Henan Universityin Partial Fulfillment of the Requirementsfor the Degree ofMaster of PhilosophyByWangFatongSupervisor: Prof.MaJinjuDateMay 2013摘要“智”作为中西哲学思想中的重要范畴,在人类文明的伊始就有关于智的论述。
早在中国商周时期就有关于“智”的记载,从当时的甲骨文、金文中可知,“智”是由“知”分化出来的观念。
而具有现代意义的“智”却出现在春秋战国时期,当时对中国传统文化影响很深的儒家、道家都有关于“智”的论述。
它们虽然对“智”的立论角度不同,在发展的过程中也相互对立、相互批判,但是后来却走向了融合,形成了“内圣外王”等影响后世的主流“智“观念。
以至于后来的哲学大家都不能跳开儒、道的“智”观念来研究“智”。
而西方关于“智”的学说产生的也很早,西方文明的摇篮——古希腊关于“智”的很多文献流传至今,很多思想对西方社会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先秦智观念与古希腊的智观念思想差异颇大。
先秦“智”观念的探讨以人生哲学为核心内容,它们对“智”的追求不是怎样探索外在的真理,怎样揭示宇宙和天地的奥秘,而是致力于怎样“成德”“成人”的主体价值的建立。
先秦的“智”观念不注重研究纯粹的认识问题,不以求真求知,而以求善求美为目的。
这些思想客观上增强了中华民族的民族凝聚力和民族认同感,但它也阻碍了人们对身外世界的执着探求,扼制了科学技术、个体独立和个性自由的发展。
中国先秦儒家与古希腊正义观比较研究
Comparative study on the view of justice of pre Qin Confucian and ancient GreekA Thesis Submitted to Chongqing Universityin Partial Fulfillment of the Requirement for theMaster‟s Degree of LawByAi HanbingSupervised by Ass. Prof. Chen JingrongSpecialty: Legal HistoryCollege of Law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Chongqing, ChinaApril 2014摘要本文旨在通过探寻正义的源泉,为当今社会的一些矛盾冲突提供一种解决的思路。
本文选取“轴心时代”的一些关键人物,孔子、孟子、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分析他们的思想,提取他们的正义观念,对比他们对于政治法律教育等问题的具体要求,以期为现代社会提供一些借鉴。
整篇文章分为三大部分,从整体上介绍孔子、孟子、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的正义思想体系与对现代社会的意义。
第一部分是分析孔子与孟子的思想。
孔子以“仁”为基础,由差等之爱过度到“一视同仁”之爱,用“义”的原则来进行主体构思,完善“礼”的制度,解决“利”也即是权利义务的分配。
孟子同样以“仁”为基础,更加明确的提出了良知良能这种本源的感情,以此为基础“集义养气”,推理出正义的道德要求,并以此构建了“仁政”的理论。
最后对比孔子与孟子的思想,归纳出两者的相同与不同处。
第二部分是分析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的思想。
柏拉图由人的自然本性与灵魂三分为基础,推及城邦,提出了各司其职的正义思想。
以此为基础,构筑教育、体育艺术等等方面的制度。
本文着重分析了柏拉图的“洞穴理论”与“哲学王”制度。
亚里士多德师承柏拉图,继承了柏拉图晚年由人治转为法治的思想,以中庸之道为核心,构建了以中庸为正义观念的城邦制度。
先秦诸子与古希腊哲学家名实观的差异及其影响
一
1O 一 1
而 在 于其他 方 面 。 因 为我 认 为 , 果 有 谁 确定 一 如
基本 格调 。在 《 论语 ・ 路》 , 子把 “ 名 ” 子 中 孔 正 看 成是 关 系到 国 家 治乱 的大 事 。 当子路 问孔 子说 : “ 君待 子 而 为 政 , 将 奚 先 ? 孔 子 回答 说 : 必 卫 子 ” “
也 正名 乎? … 一名 不 正 , 言 不顺 ; 则 言不 顺 , 事 则
个 名称 , 个名 称也 就是 正确 名称 ; 那 因为任何 名 字 对 任何 人都 不是 天赋 的 , 它乃 是 在 法 律 和 习惯 基 础上 的产 物 。人 们 养成 了这 种 习惯 , 照此 进行 。 并
本质 产生 的名 称 。所 谓 名称 , 是有 些 人 约 定 怎 不
样称 谓就 怎样称 谓 的 。如 果某些 人想 用什 么语音 称谓 一个 事物就 这样 称谓 , 那就 不成其 为名 称 了 ; 名称 的某 种正确 性 , 论是 对于 希腊人 , 无 还是 对 于
异, 分析 其存在 差异 的原 因 , 于我们 在现 代语 言 对 理论 的研 究 以及 深 刻理 解 语 法学 、 源 学 的渊 源 词
209 10 7
就语 言理论 方 面 的探 讨 而 言 , 国先 秦 的语 我
一
言研 究 与古希腊 的语 言研 究有很 多相 通之 处 。古 希腊 的语 言学 , 在亚历 山大里亚 学派产 生之 前 , 主
、先秦诸 子与古希腊哲学源自 名实观关注重点 的差异
要是 由哲学家们来从事的 ; 而与古希腊时代相仿
关键词: 实关 系; 名 本质 论 ; 定论 ; 规 变则论 ; 比论 类
中 图分 类 号 : 0 9 文 献标 识 码 : 文 章 编 号 :0 1 6 8 2 1 )6— l0 8 收 稿 日期 :0 1 0 2 H5 A 10 —40 (0 1 0 0 1 一O 2 1 — 6— 6
中国秦朝与古代希腊政治制度之比较
中国秦朝与古代希腊政治制度之比较work by 王茜2012.3.9中国秦朝古代希腊时间公元前221——公元前207年公元前6世纪背景秦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秦朝。
标志中国进入“大一统”时代。
希腊城邦出现,其基本特征为小国寡民和独立自主。
国家形成之初,贵族垄断一切大权。
公元前6世纪初,雅典工商业经济发达。
新兴工商业阶层不满贵族专权,要求发展城邦民主政治,促进工商业发展。
性质中央集权制民主政治(奴隶主的民主)内容1.政治方面(1)皇帝制度:皇帝独尊,皇权至上,皇位世袭。
(2)三公九卿制:丞相(帮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御史大夫(丞相的副手,负责执掌奏章,下达皇帝诏令,监察百官),太尉(最高军事长官,负责全国军事事务)。
九卿:指“三公”以下中央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主要官职。
(3)郡县制:中央垂直管理地方,按地域划分疆土,官吏由皇帝或朝廷任免调迁。
(4)颁布秦律2.经济方面(1)确立土地私有制(2)统一度量衡、货币和车轨3.文化方面(1)书同文(2)焚书坑儒(3)以法为教,以吏为师4.工商业方面:重农抑商政策(源于战国时期商鞅变法)1.奠定基础:梭伦改革按财产的多寡将公民分为4个等级;废除债务奴隶。
公民大会成为最高权力机关,各等级公民均可参加;建立四百人议事会,前三等级公民均可入选,作为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建立公民陪审法庭。
2.制度确立:克利斯提尼改革用地域部落取代血缘部落;设立五百人议事会;成立十将军委员会;实行陶片放逐法。
3.鼎盛时期:伯利克里改革扩大公民参政范围,国家一切权利属于全体公民;改革扩大“公民大会”、“五百人会议”、“陪审法庭”的权力,陪审法庭成为最高司法与检查机关;制定职务津贴制度以及向公民发放“观剧津贴”。
4.工商业方面新兴工商业阶层兴起,工商业有一定的发展影响秦朝建立的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它有利于封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对祖国疆域的初步奠定和巩固国家的统一以及形成以华夏族为主体的中华民族起了重要作用。
中西古代政治意识文明论--先秦儒家与古希腊亚里士多德之比较
中西古代政治意识文明论--先秦儒家与古希腊亚里士多德之比
较
黄旭东
【期刊名称】《贵州社会科学》
【年(卷),期】2005(000)002
【摘要】政治文明从静态的角度指的是人类改造社会所获得的政治成果的总和,从动态的角度指的是人类社会政治实践的过程,它包括政治意识文明、政治制度文明和政治行为文明三个层次.中国古代政治意识文明的源头可追溯到先秦,其代表人物为孔子、孟子,其主要思想表现为对圣人的"德治"、"仁政"的张扬和对"民为贵"的民本主义的推崇.西方古代政治意识文明的源头可追溯到古希腊,代表人物为亚里士多德,其所宣扬的是"主权在民"的民主思想与法律至上的法治思想.
【总页数】5页(P74-78)
【作者】黄旭东
【作者单位】贵州省社会科学院,贵州,贵阳,55000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B21
【相关文献】
1.中西方古代法治辨析r评析亚里士多德与先秦法家法治思想的异同点 [J], 贺周阳
2.解读古希腊与先秦儒家伦理政治观 [J], 沈秀芬;
3.中西方古代法治之辨——浅析亚里士多德与先秦法家法治思想的异同点 [J], 贺周阳
4.论先秦儒家的“权”法思想——兼与亚里士多德比较 [J], 王剑;;
5.论先秦儒家的“权”法思想——兼与亚里士多德比较 [J], 王剑;Chi Zhen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焦点和范围等。
认知的客体是独立自在的存在,然而在不同的认知主体面前,却呈现出不同的映像或显示出不同的意义。
一座山峰,画家和地质学家是以不同的方式去认知它的。
同样,当一个三岁儿童仰望天空时,他形成的关于天空的观念与一个天文学家是不同的。
这就是认知方式的差别。
( )一、认知主体对自己政治角色的认同作为政治认知主体,先秦诸子与古希腊思想家的政治角色是不同的。
前者是君主的臣民或家臣,后者是城邦的公民。
这是他们认知方式不同的根源。
( )中国先秦时代的国家,我们常称为宗法制国家。
它是家族的扩大和是血缘关系的政治化。
或反过来说也一样,是政治关系的血缘化。
这种家国同一的体制起源于家族之间的征服战争,获胜的家族便成为土地和土地上人民的主人。
天子是获胜家族的宗主,所以是被征服土地的所有者或占有者,同时也是政治上的最高统治者。
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北山》。
)就是在描述这样一种无可置疑的现实和权利。
获胜的家族直接转变为国家,血缘关系转化为政治关系。
宗主周天子之位由嫡长子世代继承,代表着家族统治的连续性。
同时为嫡次子和庶子及其他姻亲“授土授民”,即把土地和人民如同私有物或战利品一样分配给他们。
这些宗亲即为诸侯,成为一方土地和人民的宗主和政治统治者。
西周立国之初,即“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
(《荀子?儒效》)诸侯们在“受民受疆土”之后,在自己的“国”内又复制了相同的分封过程,即按嫡长子继承制把诸侯之位亦即宗主之位传给嫡长子,将嫡次子和庶子向下分封而为卿大夫。
卿大夫以下则又依此程序形成士这一阶层。
( )这样,人民便成了天子、诸侯和卿大夫家族的分级占有物,天子、诸侯和卿大夫个人便成为所有者家族的“法人代表”。
血缘的网络覆盖、贯通、联络与整合着地域的社会组织,同一个社会实体,既是国,又是家;同一种权力,既是政治权力,又是宗法权力;同一个关系,既是政治关系,又是血缘关系。
这就是所谓家国一体、“家天下”的政治结构。
( )在先秦时代,“邦”与“家”,“国”与“家”往往并称,比如:“君子万年,保其家邦。
”(《小雅?瞻彼洛矣》)“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
”(《大雅?思齐》)“其惟吉士,用劢相我国家。
”(《尚书?立政》。
)“士之失位也,犹诸侯之失国家也”。
(《孟子?滕文公下》。
)它反映了中国古代家国同一的宗法性质。
有的场合,诸侯称“国”,大夫称“家”。
如孟子讲的“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
”(《孟子?梁惠王章句下》。
)“国”和“家”都占有土地和人民,都具有一定数量的臣僚和军队,他们尊卑高下有别,但不是两种性质不同的社会组织。
只是在周天子丧失权威之初,“国”已具有独立主权,“家”还没有。
但后来,有的家也可以直接变为国,如“三家分晋”就使三“家”变成三“国”,仿佛复制了诸侯取代周天子的过程。
可见,“国”与“家”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界限。
( )春秋战国间的政治变革,是政治权力由天子和卿大夫两端向诸侯这个中间的焦点和实体凝聚的过程。
它一方面使周天子的权力成为虚构以至完全丧失,另一方面剥夺了士大夫的独立性而加强了诸侯君权。
这样一来,诸侯便成了土地和人民的最高所有者,也是唯一所有者。
此后,无论国家分裂还是兼并,任何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只能有一个主人。
国家只能属他一人所有。
虽然战国时代以降,由于郡县制的实行和官僚制度的建立,国家机构和职能开始和君主个人的血缘宗族关系分离,国事与君主私人事务也有了某种区别,但君主的最高所有权即家天下的结构没有变。
人民仍是君主的所谓“三宝”(土地、人民、政事)之一。
家臣虽然变成了国臣,因为国仍是家的扩大和变种,家庭内部的伦理关系与国家的政治关系同构,皇帝的地位和权力仿佛是全国的大家长,所以国臣终究还是家臣。
只不过家国的直接同一这时转变为家国同构。
而家国一体时代人们关于国家和臣民的观念仍然延续了下来。
这一点尤其体现于推重“周礼”传统的儒家学说中。
虽然在漫长的历史上,君主私家与国家的区分若明若暗地出现于人们的头脑中,两者的冲突也时隐时现,但两者的彻底分离却从未实现。
在整个古代中国,希腊罗马和中世纪末期以后西方人的“政治共同体”和“公共权力”观念从未形成。
( )秦始皇兼并六国之后曾傲慢地宣称:“六合之内,皇帝之土,……人迹所至,无不臣者。
”(《史记?秦始皇本纪》。
)他希望他的家族世代占据这块土地及土地上的人民,一世二世以至万世无穷。
他修筑的长城,是防御外来侵扰的屏障,又是他家族所有权的一个标志和象征。
就如同乡下农民的院墙一般,长城以内就是他的“秦家大院”。
( )应该看到,这种家国同一或同构的体制并非君主的非分企求和僭越,而是君臣的共识。
我们知道,先秦诸子一般都把它作为无可置疑的前提接受了下来。
诸子都属于春秋末期开始形成的独特的社会集团,即士。
诸侯纷争的局面为士们创造了较大的活动空间或罅隙,使他们表面上已经有了一定的独立人格,能够脱离对某个具体国君的固定依附,奔走于列国之间,游说于宫廷之上,自由流动,择君而仕。
从而形成了“士无定主”的局面。
但是,在家国一体或同构的基本政治格局下,士虽然有选择具体国君的自由,却没有不作臣民的自由。
他终究要依附于某一个主人,也就是某一王室家族,他的政治理想也只有借助某一个君主才能实现。
他们为主人服务的方式是入“仕”。
有所谓“士之仕也,犹农夫之耕也”,(《孟子?滕文公下》。
)“主卖官爵,臣卖智力”(《韩非子?外储说右下》。
)的说法。
士以学识才干换取俸禄,而他们的政治学说便是其入仕的敲门砖。
( )据班固说,先秦各派都由某种官职演变而来。
儒家出于司徒官,阴阳家源于羲和之官,法家来自理官,道家蜕变于史官,墨家原为清庙之守。
(《汉书?艺文志》。
)由官蜕变为士,而士仍以做官为前程,为职业。
他们的贫贱富贵,取决于他们的学说能否得到君主的赏识以及能否为君主带来利益。
当然,这些士并不都是阿谀奉承、汲汲为利之辈。
他们有的恪守“谋道不谋食”、“从道不从君”的原则。
孔子就曾以食禄于无道之邦为耻。
然而他“三月无君,则皇皇如也”。
他的门徒曾子还说过:“君子思不出其位”。
(《论语?宪问》。
)这个“位”便是家臣的政治地位,这是先秦诸子无法逾越的界限。
外在的政治结构和客观的政治角色内化为主观意识,便形成了先秦诸子的“家臣观念”。
( )与中国古代的国家不同,希腊的城邦虽然也由氏族制度蜕变而来,但它却是部落内部各家族的平等联合。
这是希腊城邦与中国商周宗法制国家的基本分野。
国内学术界一直强调希腊城邦是在血缘关系解体后形成的这一特征,即使这种说法是真实的,它也不是城邦民主制的主要原因。
实际上,希腊城邦政治制度的本质特征恰恰在于继承而不是废弃了部落氏族制度。
中国宗法制国家与希腊公民国家的区别应该根源于它们的母体即氏族部落制度中。
( )在希腊城邦初期,国王及其家族虽然有尊显的地位,但却没有成为城邦的唯一主人。
部落内部平等和公有观念普遍延续下来,城邦属于全邦各部落人民,而不是某个家族。
每个家族的代表即家长在城邦形成后都享有政治权利,具有公民身份,代表自己的家族参与城邦管理。
这些家长相互之间是平等的。
后来,城邦的政治权力又渗入家族内部,使每个成年男子都获得了公民权。
( )公民是希腊(和罗马)城邦结构所特有的一种身份。
它不见于古代其它地区。
[1]公民是政治共同体中平等的一员,其身份属“公”。
臣民置身于君臣共同体中,附属于君主(皇室)私人(或私家),君主的“私”在这种政治结构下被解释为“公”。
[2]在古希腊,从法理上说,城邦属于公民集体所有,所有公民都是城邦的主人。
城邦的政治权力属于公共权力,应该由公民集体掌握,服务于公共目的。
这是人们公认的。
城邦生活到处都体现出公民是城邦的主人。
公民们广泛地参政,自己为自己制定法律并服从法律,对国家官员进行选举和控制,为国家尽服兵役等义务,享受占有城邦土地的特权等。
城邦就是由这种平等的公民组成的团体。
西方人为了强调这种国家与后世的帝国和近代民族国家的区别,将其称为“城市国家”(City State),近些年又有人主张将其按政治内涵译为“公民—国家”(Citizen-state),相比之下,中国先秦时代的国家依其固有特征,应该称为“家族——国家”(Clan-state)。
( )由于城邦属于全体公民所有,公民权便意味着参政权,只是参与的深度和广度不同罢了。
公民们认为自己是自由的,自由就在于不臣服于任何外在的权威,只服从他们自己为自己制定的法律,也就是自治。
政治思想就是探讨公民自治的方法。
在民主制发达的城邦里,公民作为城邦的主人,在城邦政治制度和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得到体现。
公民把城邦的公共事务视为自己的事务,参加公共生活是公民生活中最重要最本质性的组成部分。
希腊人把不关心政治的人称为“无用”的人,是“根本没有事务”的人。
[3]希腊民主的一个突出特点在于,民主不仅是一种制度,而是公民的一种生活方式。
“对许多希腊人来说,政治活动具有积极的价值,对决策过程的参与本身就是目的,而非仅仅是索取自己利益的工具”。
[4] ( )因为有这样一种政治制度和公共生活,所以古希腊的政治思想基本上是公民的集体政治意识的结晶,是公民的政治态度、政治情感、政治价值观念的表现。
就如C.法拉尔所指出的:“民主政治使所有公民,无论穷人富人,都能表达和追求他们自己的目的,民主政治也激励公民从政治上解释他们的目的,依据一般的、相对抽象的考虑思考他们的行为。
政治理论是民主政治的一部分。
”[5] ( )在民主制鼎盛的时代,公民内部的政治讨论十分热烈。
城邦的公共事务是普通公民的经常性话题,而不是仅被少数知识分子或政客所垄断。
政治思想产生于公民大会和陪审法庭的激烈辩论中,产生于街头巷尾和客厅的对话和演说中,而不是产生于君主的宫廷和学者的书斋。
在城邦民主最发达时代产生的一大批“智者”,其活动方式和作用与先秦的“士”们很相似。
但“智者”不是向统治者游说或献策,使之接受一种价值观念或治国方略,而是教公民一种表达自己政治信念、阐述自己政治观点、进行政治辩论的方法和技巧。
他们不灌输观点和价值,而是把这些留给公民自己去独立选择。
政治辩论所要说服的对象是公民集体或公民同伴而不是某个掌权者。
在这样一种政治环境和氛围中,学者和思想家们也是从公民的地位和角度来考察和研究城邦的。
公民观念是他们政治思想的基本特征。
( )二、对国家本质的认识古代的国家概念总是某种共同体的概念。
古希腊人与古代中国人在这一点上是一致的。
但对这种共同体性质的认识却完全不同。
( )古希腊人把他们的城邦视为以某种方式组织起来的公民共同体。
亚里士多德说:“确定为一个城邦不应该以垣墙作标准”,城邦是“若干公民的组合”。
“若干公民集合在一个政治团体以内,就成为一个城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