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PPT课件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六课:依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对未成年人在家庭、学校、 社会中的保护及司法保护
家保
家庭保护:就是父母或其他 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依法行使 监护权利、履行对其进行抚 养、教育保护和法律规定的 其他义务和责任。
下一页 案例
家保要求
家庭保护的要求
第一,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不得虐 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不得 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讨论
讨论
课堂上,有位同学在不停地做小 动作,说话,任课老师目光示意 他,不提名提醒他多次,但这位 同学却视而不见。老师该怎么办?
社保
社会保护,就是指《未成年人保护法》 规定的、政府和社会各方面为未成年人
健康成长所应承担的各种责任。
录像
社保 要求
社会保护的要求
第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 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 施,并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 第二,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 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 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 第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 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 权。 司法保护
司法保护:主要指法院、检察院、来自安、司法行政等机关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在教 育,感化方面和服刑期间应有的保护责任。 要求:第一,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 育、感化、 挽救的方针,坚持以教育为主、 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二,办理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实行有别 于办理成年人的犯罪案件的特殊制度。
录像
第二,必须让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 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 成年人辍学。 第三,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 不得为 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讨论
讨论:
王丽是初中二年级的学生,妈妈 总是担心她年纪小交上坏朋友, 为了尽到家庭保护的责任,于是 妈妈私下看了她的日记。请问: 妈妈这样做对不对?为什么?
学保
学校保护,就是指学校教师和 其他工作人员对于培养、教育 未成年学生成为“四有”新人 应承担的责任。
要求
要
求
第一,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 社会 培养各种人才。
第二,关心爱护未成年学生,尊重学生的人 格尊 严,不 得对学生实行体罚,变相体罚或者 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三,保护未成年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总结
对未成年人在家庭、学校、社会 中的保护及司法保护
一、家庭保护 二、学校保护 三、社会保护 四、司法保护
再 见
对未成年人在家庭、学校、 社会中的保护及司法保护
家保
家庭保护:就是父母或其他 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依法行使 监护权利、履行对其进行抚 养、教育保护和法律规定的 其他义务和责任。
下一页 案例
家保要求
家庭保护的要求
第一,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不得虐 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不得 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讨论
讨论
课堂上,有位同学在不停地做小 动作,说话,任课老师目光示意 他,不提名提醒他多次,但这位 同学却视而不见。老师该怎么办?
社保
社会保护,就是指《未成年人保护法》 规定的、政府和社会各方面为未成年人
健康成长所应承担的各种责任。
录像
社保 要求
社会保护的要求
第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 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 施,并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 第二,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 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 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 第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 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 权。 司法保护
司法保护:主要指法院、检察院、来自安、司法行政等机关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在教 育,感化方面和服刑期间应有的保护责任。 要求:第一,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 育、感化、 挽救的方针,坚持以教育为主、 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二,办理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实行有别 于办理成年人的犯罪案件的特殊制度。
录像
第二,必须让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 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 成年人辍学。 第三,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 不得为 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讨论
讨论:
王丽是初中二年级的学生,妈妈 总是担心她年纪小交上坏朋友, 为了尽到家庭保护的责任,于是 妈妈私下看了她的日记。请问: 妈妈这样做对不对?为什么?
学保
学校保护,就是指学校教师和 其他工作人员对于培养、教育 未成年学生成为“四有”新人 应承担的责任。
要求
要
求
第一,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 社会 培养各种人才。
第二,关心爱护未成年学生,尊重学生的人 格尊 严,不 得对学生实行体罚,变相体罚或者 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三,保护未成年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总结
对未成年人在家庭、学校、社会 中的保护及司法保护
一、家庭保护 二、学校保护 三、社会保护 四、司法保护
再 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