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劳动模范评选表彰暂行办法(含相关评选申报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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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劳动模范`先进集体评比表彰管理办法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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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劳动模范、先进集体评比表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南航集团级以上(含)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班组)的评比、表彰和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的榜样作用,进一步激发南航全体职工投身企业改革和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使劳动模范、先进集体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民航总局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劳动模范包括全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南航集团劳动模范。

本办法所称先进集体(班组)包括全国先进集体(班组)、“五一”劳动奖状获得单位、省部级先进集体(班组)和南航集团先进集体(班组)。

第三条南航集团成立劳动竞赛委员会,负责南航集团级以上(含)劳动模范、先进集体(班组)的推荐、评比和审定工作。

第四条省、部级(含)以上劳动模范、先进集体(班组)的推荐、评比、命名、表彰工作按照国家和所在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南航集团劳动模范、先进集体(班组)的推荐、评比、命名、表彰按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南航集团属下各企业,合资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命名表彰第六条南航集团劳动模范、先进集体(班组)由南航集团统一命名表彰,命名表彰每两年举行一次。

第七条建立南航集团劳动模范、先进集体(班组)评选工作会议制度。

全国、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集体(班组)推荐人选、单位,南航集团劳动模范、先进集体(班组)获奖人选、单位,由南航集团劳动竞赛委员会审议,并报集团公司党组审批。

集团公司工会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评选表彰条件和名额第八条南航集团劳动模范必须是推荐单位的先进生产(工作)者,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把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的行动见诸于爱南航、爱本职的实践中;(二)热心本职工作,在企业发展生产,深化改革,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有重大贡献的;(三)在保证飞行安全,争取飞行正常,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有重大贡献的;(四)在超额或提前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方面有重大贡献的;(五)在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或提合理化建议中,对提高经济效益有重大贡献的;(六)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对改变单位或部门面貌、打开新局面,有重大贡献的。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工作办法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工作办法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工作办法一、总则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是对我们劳动者的一种表彰和鼓励,旨在激励广大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做出杰出贡献。

为了规范评选工作,制定本办法。

二、评选的对象和范围评选的对象为企事业单位及其员工。

范围包括生产一线员工、管理人员、科研人员等各个岗位的劳动者。

三、评选的条件和标准1. 评选的条件:(1)必须具备为企事业单位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工作者;(2)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无违纪、违法行为。

2. 评选的标准:(1)在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了较大工作目标;(2)具备卓越的技术或专业能力,在自己的岗位上取得了显著成绩;(3)在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积极配合同事共同完成任务;(4)在工作中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积极履行岗位职责。

四、评选的程序和组织1. 提名阶段:(1)企事业单位根据工作表现提出被提名人名单,并填写提名表;(2)提名表需说明被提名人的工作业绩和贡献,并经过被提名人所在部门或项目组的同事确认。

2. 审查阶段:(1)评选委员会对提名表进行审查,确保提名人符合评选条件;(2)经过初步审查通过的提名表将进入评选阶段。

3. 评选阶段:(1)评选委员会将组织评审专家对被提名人进行现场考察和材料审核;(2)评审专家将根据评选标准对被提名人进行打分,评选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4. 公示和表彰:(1)评选结果将在企事业单位内部公示,接受大家的监督和评议;(2)在表彰大会上对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进行颁奖,并为他们颁发荣誉证书、奖金等。

五、保障和激励措施1. 给予获奖者一定额度的奖金;2. 提供优先晋升和职称评定的机会;3. 对获奖者进行宣传,树立典型。

六、评选结果的处理1. 对于评选结果存在质疑的,可以提出复议,由评选委员会重新审查核实;2. 如发现评选过程中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获奖资格。

七、办法的修订和补充根据实践需要,本管理办法可以进行修订和补充,但修改后的办法必须经过企事业单位领导的批准,并重新公示。

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宗旨
为激励员工认真遵守公司制度,努力创造劳动绩效,共同实现公司目标及建设公司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特制定《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二、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条件
1、品德良好,堪为员工之表率;
2、认真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行为规范,堪称员工中之楷模。

3、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出色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绩效突出,并有具体事迹为证。

三、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和审批命名程序
1、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每年评选一次。

参加劳动模范评选必须连续两年以上
被授予并保持先进(工作)者的荣誉称号。

2、每年年终由各部门组织员工进行评比。

评选出的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由部
门出具先进事迹报告书,呈报行政办。

报告书内容所列事迹具体,有说服力、实事求是,并充分征求员工意见,不得弄虚作假。

3、公司行政办对报告书进行调查、评议,做出评议结论,呈报公司。

4、公司经办公会讨论、评审,总经理批准作出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荣誉
称号的决定。

四、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奖励办法及荣誉保持
1、被公司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员工,一次性奖励500-800元。

2、被公司授予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员工,一次性奖励800-1000元。

3、员工在被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后,如果受到公司警告及以上
处分的,公司可酌情取消其荣誉称号。

4、本办法和发布之日起施行。

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管理办法1 评选条件和管理原则1.1 评选条件1.1.1 劳动模范评选条件。

劳动模范应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热爱企业、爱岗敬业、勇于奉献、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德高尚。

在生产经营、改革发展、构建和谐中堪称楷模,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业绩突出;曾获得下属单位级劳动模范或其他相当荣誉,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1.1.1 在深化企业改革、推进体制和管理创新、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1.1.1.2 在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研项目、开拓海内外市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1.1.1.3 在扭亏脱困、加强管理、降本增效、节能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1.1.1.4 在推进技术进步,实现发明创造、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组织科研成果转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1.1.1.5 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1.1.1.6 在苦、脏、累、险等艰苦岗位上勤奋工作并做出显著成绩。

1.1.1.7 在促进安全生产、防止重大事故、保卫国家和人民利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1.1.1.8 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1.1.2 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应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完善制度、严格管理、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在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和“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中成绩显著;曾获得下属单位级先进集体或其他相当荣誉,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1.2.1 领导班子团结,凝聚力强,作风民主,联系群众,清正廉洁。

1.1.2.2 在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研项目、开拓海内外市场工作中出色完成任务,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科技开发能力、抵御风险能力,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1.1.2.3 在加强职工思想作风、廉政建设,提高职工学习能力、竞争能力和发展能力等方面成效显著。

关于评选表彰2022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评选表彰2022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评选表彰2022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通知亲爱的全体员工:根据公司的年度评选计划,2022年度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已经开始。

评选活动旨在表彰在过去一年中为公司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并激励全体员工为公司的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1. 评选内容:今年度评选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个人和集体进行综合考评:先进集体的评选将从协作精神、工作创新、业绩突出等方面综合考量,力求选出在团队合作、工作效能和业务成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将从工作态度、自我提升、业绩突出等方面进行评估,并注重个人在工作中的作用、创新能力和影响力。

2. 评选程序:(1)任职档案审核:申报者需提交个人档案以及上级的推荐函,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人力资源部,进行初步审核。

(2)评委评审:企业领导团队将组成评委会,对申报者进行综合考评,最终确定获奖者。

(3)公示及表彰:获奖名单将通过公司内网和公示栏进行公示,并将通知相关获奖人员参加表彰大会。

3. 申报要求:(1)先进集体申报要求:a. 需符合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b. 参与申报的团队成员需协作紧密,实现共同目标;c. 具备杰出的工作成绩和突出的贡献。

(2)先进个人申报要求:a. 需符合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b. 具备杰出的个人工作成绩,能够彰显个人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素质;c. 具备卓越的创新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时间安排:评选活动将按照以下时间安排进行:申报时间:2022年10月1日-2022年11月1日评委评审时间:2022年11月2日-2022年11月15日获奖名单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6日表彰大会时间:2022年11月30日对于那些成功获奖的个人和集体,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以鼓励他们的优秀表现和为公司做出的贡献。

让我们共同努力,展现个人和团队的优秀,为公司的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祝所有员工工作愉快,取得好成绩!公司人力资源部日期:2022年9月30日亲爱的全体员工:根据公司的年度评选计划,2022年度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已经开始。

企业年度评先评优完整方案(附评分表)

企业年度评先评优完整方案(附评分表)

公司年度评先评优方案一、目的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公司员工敬业奉献的工作热情,培养广大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同时培养优秀人才,提高工作效率,激励广大员工进一步开拓进取的工作积极性,特制订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公司年度部门及员工的评选过程,适用于本方案。

三、评选原则(一)公平、公开广泛收集意见,评选出名副其实的优秀个人和团队,保证整个过程的公平性和公开化。

(二)客观、公正、宁缺毋滥根据评选条件,严格审核候选人资格,以量化评估为主,并对候选人进行多角度评价,宁缺毋滥且个人不能同时获得一个以上的荣誉。

四、评先评优工作机构及职责(一)机构:公司成立评先评优小组,负责评选结果的审核、审批。

常设机构为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甑选及结果报送、公示工作。

评先评优小组构成如下: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二)职责1.人力资源部:负责评选材料的汇总、奖励的实施及负责修订和完善评优评先管理办法等工作。

2.各部门:负责组织符合相关要求的团体和个人等相关材料的准备及申报工作。

五、荣誉奖项设置评优评先体系分为团队类和个人类,重点面向基层、中层人员。

其中团队类为优秀团队奖,个人类为管理精英奖、优秀员工奖、最佳新人奖、价值观之星、特别贡献奖、总经理提名奖。

六、荣誉入选条件(一)团体类1.部门员工无违纪行为,部门内部团结协作精神强,员工工作敬业,职业化程度高,部门工作绩效结果优异;2.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无人投诉该部门推诿、扯皮等不合作现象;3.该部门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在公司决策决议的传达,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等方面均能起到模范作用;4.本年度无重大安全、质量等责任事故。

(二)个人类1.评选期内月度绩效平均成绩高于部门平均绩效成绩;2.遵守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全年事假次数少于10天(含),全年病假天数不超过15天(最佳新人奖评选期内事假次数少于3天);3.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的业务技能;4.工作能力强,职业化程度高,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强,岗位匹配度高;5.服从组织分配,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6.名额分配:5人以下部门推荐一名候选人,5人以上部门推荐两名候选人,以此类推。

企业单位劳动模范推荐选评与表彰管理制度

企业单位劳动模范推荐选评与表彰管理制度

劳动模范选评与表彰管理办法1 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劳动模范等荣誉获得者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调动企业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劳动模范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的骨干带头作用,制定本规定。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获得者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过程的控制。

3 术语和定义3.1 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本规定所称的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是指国务院授予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团中央授予的“中国青年五四奖”,全国妇联表彰的“全国三八红旗手”,国务院国资委表彰的劳动模范,各省、市、自治区表彰的劳动模范,集团公司表彰的劳动模范、特等劳动模范、铁人奖章,公司劳动模范以及按有关规定享受全国劳动模范或省部级劳动模范待遇的其他荣誉称号。

3.2 三会本规定所称的三会是指公司工作会议暨党委(扩大)会议、职工代表大会。

4 职责4.1 公司工会4.1.1 负责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宣传等管理工作;4.1.2 负责制定劳动模范评选表彰方案,评选表彰的具体组织工作;4.1.3 负责劳动模范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拟订有关规定并检查落实情况;4.1.4 负责指导和协调劳动模范日常管理工作。

4.2 劳动模范评审工作委员会4.2.1 负责制订劳动模范评审表彰工作方案;4.2.2 负责审核公司劳动模范,审定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人选;4.2.3 负责筹备和召开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命名表彰大会;4.2.4 负责研究解决劳动模范日常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4.3 所属各单位工会负责本单位劳动模范的推荐资料汇总整理工作。

5 管理内容5.1 劳动模范的日常管理和评选、表彰原则5.1.1 劳动模范管理工作在公司党委领导下,由公司劳动模范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审。

5.1.2 公司劳动模范评审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工会。

5.1.3 劳动模范的管理,坚持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日常管理以劳动模范所在单位为主,由工会组织具体负责。

关于评选2023年度先进集体、先进生产(工作)者的通知

关于评选2023年度先进集体、先进生产(工作)者的通知

关于评选2023年度先进集体、先进生产(工作)者的通知各部室、单位: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敬业奉献精神,培育广大职工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经公司研究决定,组织评选2023年度先进集体、先进生产(工作)者,具体如下:一、表彰范围公司所辖部门(单位),在册中层及以下员工。

二、奖项设置及名额(一)先进集体评选公司级先进集体3个。

先进集体由各部门自荐推荐,结合各部门(单位)年度工作绩效研究确定。

(二)先进生产(工作)者评选公司级2023年度先进生产(工作)者25名,其中一般员工22名,中层管理人员3名。

一般员工先进由部门(单位)推荐,中层管理人员先进综合年度干部考核评价成绩在前三名中推荐产生。

一般员工先进分配详见《2023年度先进生产(工作)者一般员工名额分配表》(附件2)。

(三)集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当中,择优推荐集团先进科室1个、先进班组1个、劳动模范1名、优秀科长1名、优秀班组- 1 -长1名、先进工作者6名。

三、推荐原则(一)效率优先和兼顾公平原则;(二)集体研究和民主决策原则;(三)优中选优和宁缺毋滥原则;(四)倾斜一线和相对均衡原则;(五)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结合原则。

四、评选、推荐条件(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1.能够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年度工作任务,工作业绩突出。

2.职工队伍建设有成效,团队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较强。

(二)先进生产(工作)者推荐条件1.工作态度(1)忠于职守,工作勤劳,作风优良,对工作认真负责,出勤率好。

(2)工作积极主动、细致认真,上进心强,能自动自发地开展工作。

(3)工作心态端正,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富有激情和热情。

(4)工作雷厉风行,执行力强,能起到积极的带头作用。

(5)有较强的责任感,勇于担当,敢于负责。

2.工作能力- 2 -(1)专业技能精通,业务熟练,能胜任本职工作。

(2)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触类旁通,方法灵活多样。

(3)工作效率高,及时准确,且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暂行办法

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暂行办法

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劳动模范评选及管理工作,在全集团形成尊重劳动模范、爱护劳动模范、学习劳动模范、争当劳动模范的浓厚氛围,根据豫政办〔1995〕12号和平政〔2004〕3号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劳动模范,是集团及其以上各级各类劳动模范。

第三条集团委托集团工会负责全集团范围内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推荐第四条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市级)的推荐原则:(一)面向基层,面向生产建设一线,面向科技人员和技术工人;(二)突出经济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在本职工作上做出了突出贡献;(三)公平、公正、公开和群众公认。

第五条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市级)的推荐程序:(一)基层单位推荐劳动模范,被推荐人选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二)各基层单位要对被推荐人选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监督;(三)各基层单位将推荐人选报集团工会,由集团工会提交集团研究确定。

第六条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市级)的推荐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由集团工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候选人,提交集团研究确定上报人选。

第三章评选第七条集团劳动模范名额的分配比例,根据各单位工作性质和在岗职工人数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集团劳动模范的评选条件:(一)在企业改革发展、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技术进步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二)在重点工程建设或重大科研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者;(三)在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四)在维护稳定,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五)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第九条除特殊情况外,各级劳动模范的推荐人选,必须具有一定的基础荣誉。

市劳动模范的推荐人选,原则上应获得过集团劳动模范等相应荣誉称号。

第四章命名表彰第十条集团劳动模范由集团党委、集团和集团工会命名表彰。

第十一条集团劳动模范命名表彰每年进行一次。

特殊情况需要表彰时,由集团劳动竞赛委员会、集团工会提出意见,报集团党委、集团审定。

集团关于表彰先进集团和个人文件

集团关于表彰先进集团和个人文件

关于表彰先进集团和个人的文件1.背景介绍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向上,推动企业发展,集团决定进行先进集团和个人的表彰活动。

通过表彰先进集团和个人,旨在激励全体员工学习先进,争创一流,为公司的长足发展贡献力量。

2.表彰对象本次表彰的对象为在公司各个岗位上表现突出,为公司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集团和个人。

无论是生产一线的劳动者,还是营销部门的销售精英,或是管理层的优秀领导者,只要在各自的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充分发挥优势,都有资格成为本次表彰的候选对象。

3.表彰标准本次表彰将严格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选。

主要标准包括:(1) 绩效考核:考核期间内,工作绩效突出,取得显著成绩;(2)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公司树立了良好的榜样;(3) 创新精神:在工作中富有创新精神,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性意见;(4) 团队协作:在团队合作中表现突出,对团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5) 职业操守:为人正直,工作认真负责,对岗位尽职尽责。

4.表彰程序表彰活动分为提名、初评、复评、最终评选四个环节:(1) 提名阶段:各部门可提名符合条件的集团和个人,并提交提名申请表;(2) 初评阶段:由表彰评审委员会对提名对象进行初步评选;(3) 复评阶段:通过专家评审和公开评议形式对初评确定的候选对象进行复核评选;(4) 最终评选: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评估结果,确定并公布表彰对象名单。

5.表彰奖励对被表彰的先进集团和个人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奖励方式包括:(1) 集团类表彰对象:集团将在集团层面进行宣传,给予奖金奖励;(2) 个人类表彰对象:给予证书、奖金奖励,并邀请受奖个人参加表彰大会,并发表获奖感言。

6.表彰活动的意义此次表彰活动不仅仅是对先进个人和集团的一种肯定,更是对全体员工的一次教育和激励。

通过表彰活动的开展,营造出良好的工作氛围,凝聚全体员工向上向善的精神力量,推动公司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7.表彰活动的倡议集团希望全体员工积极参与此次表彰活动,提名符合条件的先进集团和个人,并鼓励广大员工向先进典型学习,争创一流,为公司的长足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集团公司先进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先进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进评选表彰管理办法为加强对各类奖项的评选和管理,合理支出奖励费用,更好地发挥先进群体在企业两个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集团公司管理体系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现阶段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五好班子”(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第一条“五好班子”(先进单位,以下简称‘五好班子’)是指集团公司下属生产、经营单位中评选出来的年度先进;先进集体是各生产、经营单位中班组、劳务队、专业队和两级机关部室中评选出来的年度先进。

第二条凡集团公司范围内组建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单位和集体,均可参加“五好班子”、先进集体的评选。

第三条“五好班子”和先进集体每年评选一次。

先进单位由集团公司总结评选领导小组组织评选;先进集体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集团公司总结评选领导小组确定。

“五好班子”主要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完成年度承包经营指标和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考核。

先进集体主要考核集体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情况和团结协作情况。

“五好班子”、先进集体的评选控制在班子、集体总数的20%以内。

第四条评选的“五好班子”、先进集体,由集团公司党委、行政、工会联合授予“五好班子”(先进单位)、“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第二章先进个人第五条先进个人奖项分两项,即××标兵和××劳模。

凡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半年以上的员工均可参加评选。

第六条××标兵每年评选一次,评选人数控制在100人左右。

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中××标兵的评选,根据分配名额,自下而上民主推荐产生。

第七条××劳模每年评选一次,从××标兵中产生,评选数量为10人左右。

××劳模的候选人实行公示制。

××劳模在两个评选年度内不得重复当选。

第八条先进个人由集团公司党委、行政、工会联合授予“××标兵”或“××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项设置及评选标准的通知

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项设置及评选标准的通知

To:Fr:Sub:关于“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项设置及评选标准的通知Date:关于“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项设置及评选标准的通知集团各公司、各部门:为充分彰显公司“人本、人和、人真、人善”的人文关怀以及“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提升并激励广大员工士气,打造“至信、至义、至忠、至诚”的高效团队;为弘扬“外树形象,内育忠诚,团队合作,荣誉原则”的企业文化,进一步增强广大员工的集体荣誉感、使命感、归属感,增强企业凝聚力;同时,为树立典型,培养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激励各员工、各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迎难而上,在各级岗位中再创佳绩,推动公司在2015年实现市场业绩、技术技能、管理水平等全方位跨越式发展,使公司朝着“百年长青”的企业战略目标迈进。

为让员工提前熟知先进模范的标准和要求,自觉修正、完善思想和能力,自我激励、自我管理,实现个人与公司一同发展,共同进步。

经公司研究决定,对2015年度集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奖项设置及评选标准通知如下:一、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原则1、申报人员或团队应以“以企业大局为重,能为企业带来价值为主,能为企业带来利润最大化为准”为依据,工作事迹务必彰显部门、干部、员工为公司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和中长期企业发展价值;2、申报人员应获得员工普遍认同,有“没有借口、乐观自信、爱于奉献、保证完成任务”之精神,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事迹材料的内容须附有说服力的事实依据;3、除特殊要求外,凡正式员工均具有个人荣誉候选人资格;4、除可同时被评为“年度销售之星”、“年度全勤奖”外,其他荣誉称号原则上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评选,不重复表彰,各类荣誉称号的评选,最终由公司评选工作小组评审决定;5、“年度销售之星”候选人由总经办、集团财务部根据市场各部员工2015年度(业绩计算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累计业绩排名情况直接推选;“年度全勤奖”候选人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出勤记录以及公司制度相关评选标准直接推选;其他所有评选奖项候选人以部门为单位自行申报(自荐与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每个奖项各部门申报名额不超过一名),或由公司高层领导直接举荐。

公司先进工作者、先进单位评选办法

公司先进工作者、先进单位评选办法

公司先进工作者、先进单位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为培养和塑造公司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增强公司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开展先进工作者和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形成人人争先的竞争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评选办法第一条评先对象(一)先进工作者:公司中层及以下员工,公司高管不参加评选;(二)先进单位:公司各部门。

第二条评先原则(一)公开:整个评选过程向全体员工公开,并进行公示;(二)公平:每位员工、每个部门的评选机会均等,注重业绩;(三)公正:严格依据评选标准,注重客观事实。

第三条领导机构为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特设立评先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组长:总裁副组长:公司副总裁、首席财务官成员:各部门正副职第四条评选条件(一)先进工作者1.当年6月30日前入职的员工。

2.对公司忠诚,思想和行动与公司保持一致;认同公司企业文化,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

3.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现象,与上下级、同事关系融洽。

4.公司或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完成较好,业务技能过硬,工作效率高,完成质量好;并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工作总结汇报及时、真实、准确。

5.根据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个人部分)及年度绩效考评总得分(不低于90分),按分数高低择优评先。

(二)先进单位1.部门员工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部门员工无违法乱纪及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现象。

2.高效率地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或超过本年度工作计划目标;部门能够积极反映发现的问题,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

3.部门工作规章制度健全,开展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成效。

4.员工队伍稳定,积极向上、团结协作,有团队精神。

5.部门工作氛围和谐,既有合作也有竞争,与其他部门关系融洽。

6.根据年度绩效考评结果,按分数高低择优评先。

第五条奖项配额(一)先进工作者。

原则上不超过部门总人数的10%,小数点后数字四舍五入。

人数不足5人的部门与其它部门合并为一个单位进行评选,也可单独评选;业务属于公司同一部门统筹管理的合并在一个单位内进行评选。

集团公司荣誉体系管理暂行办法

集团公司荣誉体系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荣誉体系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和构建导向鲜明、重点突出、激励有效的荣誉体系,充分发挥各项荣誉服务经营管理、推动业务发展、提升服务能力的作用,着力营造凝心聚力、积极向上、和谐奋进的氛围,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司荣誉体系是指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的各项荣誉的总和。

公司荣誉体系横向分为综合类荣誉(一类)、专项类荣誉(二类)、业务类荣誉(三类)、特别类荣誉(四类)。

综合类是参评范围较广或影响力较大的荣誉,专项类是针对特定群体或专项工作设置的荣誉,业务类是各业务条线组织评选的荣誉,特别类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表彰的不常设荣誉。

纵向分为国家级(一级)、省部级(二级)、行业级(三级)、集团级(四级)、公司级(五级)、省级机构级(六级)、地市机构级(七级)、县区机构级(八级),其中公司级(五级)由总公司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省级机构以下级别(六至八级)由相应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重点对公司级荣誉项目的设置、授予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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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

国企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

国企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结合公司实
一、劳动模范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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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思想品德高尚,职业道德良好,勤政清廉正派,团结协作务实,敬业爱岗爱厂,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得失,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且在本年度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的基础上(其中副处以上干部要在本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1)在深化改革,发展生产,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
(2)在科研开发创新、技术改造应用、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劳动
(3)在保护国家、企业和职工共同利益,维护企业稳定、团结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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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选比例,确保结构性(上年度劳模经申报考评可保持劳模称号。

当年一般评选十人,其结构比例为:工人、工程技术人员不低于70%,副科以上领导干部不高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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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二级厂(单位)、直属车间为单位,酝酿产生劳动模范候选人,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投票产生“向上推荐劳动模范候选人”;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填报《长岭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劳动模范推荐
(2)公司工会接到“推荐表”后,编印“公司劳动模范候选人简要事迹”下发到车间(单位),进一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行民意测评。

关于评选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关于评选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关于评选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关于评选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各位领导、同事:为促进我司的改革发展,激发广大员工的工作热情,同时弘扬先进的工作作风和优秀的员工品质,公司决定在近期开展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本次评选旨在表彰我司在过去一年中做出杰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突出个人。

具体评选对象如下:1. 先进集体:在一年内在各项工作中有目共睹,出色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并全面发挥团队合作精神的单位和部门。

2. 优秀个人:在一年内在各项工作中有突出表现,为公司作出非凡贡献,并展现出良好的个人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员工。

二、评选标准评选标准将主要以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价:1. 工作成果:考核集体和个人的工作质量、完成效率和创新性。

2. 团队合作:考核集体和个人的协作精神、团结拼搏和相互帮助的意识。

3. 业务能力:考核个人在工作中所展现出的专业能力、学习心得和成长潜力。

4. 业绩贡献:考核集体和个人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突出贡献和成效。

5. 职业操守:考核集体和个人遵章守纪、廉洁自律的职业操守和品德高尚的道德观。

三、评选程序1. 推荐阶段:推荐阶段将进行初步筛选,采集候选人基本资料和相关材料,同时确定评审人员的名单。

2. 投票阶段:投票阶段将进行公开投票,并依照投票结果,推选出3-5个名单作为最终候选人。

3. 审定阶段:最终评选结果将由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并公示正式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名单。

四、奖励办法为表彰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突出贡献,公司将给予如下奖励:1. 先进集体:(1)授予荣誉证书和奖牌;(2)每名集体成员将享受相应的奖励津贴。

2. 优秀个人:(1)授予荣誉证书和奖牌;(2)每名优秀个人将享受相应的奖励津贴。

以上奖励,将根据评选结果,根据具体情况在公司内部公示。

五、注意事项1. 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本次活动积极响应,鼓励部门内的员工参与进来,积极推荐、推举优秀人才。

2. 参评的候选人所提供的信息资料务必真实、准确。

评优评先管理办法

评优评先管理办法

XXXXXXXXX 有限责任公司评优评先管理方法为激励先进、树立楷模,推动公司文化建设,激励公司广大员工为实现公司稳健和谐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奉献,特制订本方法。

一、评比范畴1、先进集体评比范畴:各职能部门、各生产单位2、先进个人评比范畴:全体在岗员工二、奖项设立1、先进集体(涉及先进部门、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获奖比例不超出部门/生产单位总数的 20%;2、先进个人(涉及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技术/操作能手、优秀管理者、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获奖比例原则上不超出各奖项评比范畴总人数的 15%。

三、评比组织为加强评优评先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公司成立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组员:部长、副部长、生产单位负责人行政事务部为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机构。

四、评比程序(一)动员宣传。

公司下发评比告知及推荐表,各单位要主动配合做好宣传发开工作,组织广大员工参加到评比过程中来。

(二)推荐申报。

候选人的推荐,采用组织推荐与群众参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组织推荐由所在单位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汇总后上报。

(三)初步筛选。

公司对各单位被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梳理出符合评比规定的候选人。

(四)综合评审。

1、先进部门、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优秀管理者:先由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根据候选单位/个人日常工作体现、事迹申报材料对候选单位/个人按差额比率(候选名单多于当选名单 1/3 至 1 倍)拟定候选名单,报至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差额选举,最后拟定当选名单;2、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由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候选单位/个人日常工作体现、事迹申报材料采用投票形式进行评比,最后拟定当选名单。

(五)表彰奖励。

在公司有关会议上,由公司进行表彰颁奖,并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评比阐明(一)各奖项的申报,各部门、生产单位可推荐在本部门/单位日常工作体现突出、受领导好评、群众承认并符合评比条件的候选人进行申报(若无,可不申报),申报项目一次有效(不接受多重多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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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劳动模范评选表彰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弘扬劳动伟大、劳动光荣精神,引导系统各级组织和广大员工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推动公司改革发展。

根据《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荣誉体系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劳动模范是践行公司价值理念,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一流业绩的标杆,是公司党委授予的最高荣誉称号。

第三条评选表彰公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劳动模范,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群众广泛参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自下而上、优中选优;坚持向基层一线倾斜等基本原则。

第四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由公司荣誉体系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工会负责承办,每年开展1次。

第二章公司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五条评选范围:总公司内设部门、处室、项目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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