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要求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工作的讲解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工作的讲解2021.8.7主 要 内 容高企研发中心认定条件和申报材料政策文件和意义丽水市高企研发中心目前状况和未来前景高企研发中心认定程序四二一三一、政策文件和意义1《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浙科发条〔2009〕75号)《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浙科发条〔2016〕164号)321、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引进培育创新人才;2、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3、加快以企业为主体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高企研发中心申报的意义1、转变国内经济增长方式;2、推动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3、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二、高企研发中心认定条件和申报材料1、认定条件(1)在我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2)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在其申报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3)拥有1项以上发明专利或4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4)已经批准建立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5)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a.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不低于6%;b.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不低于4%;c.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不低于3%或1000万元。
二、高企研发中心认定条件1、认定条件(6)近三年内累计转化科技成果9项以上;(7)有独立的研发机构,研发机构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5人(软件类企业30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低于研发机构职工总数的60%;(8)能保证中心建设、发展过程中所需资金的落实,并具备科研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验、试验条件及基础设施。
科研用房500平方米以上,科研资产总额500万元以上(软件类企业100万元以上);(9)建立完整规范的技术创新管理体制,各项规章制度明确;(10)近三年无环境污染事故及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不管是在哪个省份,高新技术企业都是得到重点支持的对象,就比如在浙江省,企业成功申请认定后可享受政府给予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及好处。
但是,在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申请之后,认定的条件也在逐渐加大。
那么,我们面对这样的情况,想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话,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八大领域);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①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②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③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工作指引》要求。
综上所述,就是有关于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的详细阐述,那些想要申请的企业,可以多参考下以上内容,确认企业是否满足条件。
还有,就是这些内容只针对浙江省,其他省份会有所不同,大家要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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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4.02•【字号】浙政办发[2001]20号•【施行日期】2001.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1〕2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省科技厅《关于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一年四月二日关于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省科技厅2001年3月1日)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业产业化的若干意见》(浙委〔2000〕15号),规范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推动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根据科技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对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范围(一)电子与信息技术及其产品;(二)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技术及其产品;(三)新材料及应用技术及其产品;(四)光机电一体化技术及其产品;(五)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及其产品;(六)环境保护新技术及其产品;(七)地球、空间与海洋工程技术及其产品;(八)现代农业技术及其产品;(九)航空航天技术及其产品;(十)核应用技术及其产品;(十一)在传统产业中应用的其他新工艺、新技术。
上述范围,将根据国内外高新技术的发展情况和我省实际进行补充、修订。
二、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一)必须是从事本意见范围所列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的企业。
单纯的商业经营性企业除外。
(二)必须是依法在本省登记注册,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有规范健全的生产、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高新企业认定要求
高新企业认定要求
《高新企业认定要求》
高新企业认定是政府为支持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服务的发展而实施的政策措施,其认定要求如下:
一、企业认定条件
1、企业必须是企业法人,在国家规定的技术创新活动范围内开展了真正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创新活动;
2、企业的研发机构要具备一定的规模,拥有必要的科研设备和技术人员;
3、企业必须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能够开发出国内领先的技术产品或服务;
4、企业必须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在国内外市场上取得了突出的成就。
二、认定程序
1、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提供相应的材料,如营业执照、研发机构设置证明等;
2、经由审核机关对企业的资质、技术开发、研发能力、市场竞争
力等方面进行审核;
3、根据申报材料及审核结果,由审核机关给予确认,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三、认定后的好处
1、获得政府投资和补贴,帮助企业提高研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2、可以获得政府支持的优惠政策,如税收优惠、贷款优惠等;
3、可以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4、可以参与国际技术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企业的发展。
以上是关于高新企业认定要求的介绍,申请高新企业认定的企业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获得认定后,企业将获得政府投资和优惠政策,从而发挥技术创新的作用,促进企业的发展。
高新企业申请的条件
高新企业申请的条件
对于高新企业申请的条件,如下:
一、企业法人资格
1. 拥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
3. 具备技术条件和资金非常规路径的能力;
4. 持有和维护有关企业定期和日常经营的全部营业执照;
5. 具有一定的技术研发能力、生产能力和经营能力;
6. 具有合法、高效的管理和审计机制,财务状况优良;
二、申报资料要求
1. 提出申报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申请书;
2. 企业章程(按规定批准的或登记的);
3. 技术研发能力证明材料及引智情况;
4. 企业财务状况及税收状况证明材料;
5. 如有,企业研发投资情况证明材料;
三、审核流程
1. 经营者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申请文书中陈述、证明自己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条件;
2. 村办会审查企业的经济发展能力,并就需要派专家进行实地调研;
3. 通过专家技术审核,就科技创新能力对企业进行评价;
4. 结合调研和专家技术审核情况,确定企业拥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出具书面结论,上报经信主管部门审批;
5. 主管部门审批结束,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申请成功。
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认定工作指引
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认定工作指引为进一步加快我省高新区建设,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加快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3)16号)和《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评价办法》(浙科发成(2023)68号)等文件要求,现启动省级创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简称“省级创建高新区”)认定工作,制定认定工作指引如下。
一、园区自评省级创建高新区原则上经过3-5年创建期,对照《浙江省高新区认定(创建)评价体系》开展认定自评,评分达到80分及以上的园区可申请认定为省级高新区。
二、认定申报省级创建高新区申请认定须提交以下材料:1.设区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认定省级高新区的请示。
2.对照创建方案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总结取得的成效情况。
3.认定自评结果及有关数据证明材料。
申报认定有关材料由省级创建高新区所在设区市人民政府函报省科技厅。
三、考核评估考核评估包括材料初审、认定联审、实地评估三个阶段。
1材料初审。
省科技厅对照申请认定有关要求,对上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可进入认定联审环节的园区名单。
其中自评有关数据证明材料要求如下:注:有关数据证明材料要求为“一”的表示以省科技厅掌握数据为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其中亩均增加值从省亩均办获取,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和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设置率从省统计局获取。
2.认定联审。
省科技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等省级有关部门和行业专家,组织开展园区认定联审,确定入围认定园区名单。
认定联审围绕高新区创建期建设总体情况进行,包括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创新能力等内容,总结建设成效和存在问题,明确下一步发展举措等。
3.实地评估。
省科技厅牵头组织省级有关部门、行业专家对入围园区开展实地评估。
考察园区管理机构设置、空间布局、产业发展、重大项目等有关情况,抽取有关项目、企业等进行核查。
根据园区管理体制机制、主导产业培育、产城融合发展、特色亮点打造等方面情况开展考核评估,形成认定评估意见。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工作审核要点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工作审核要点(供参考)一、关于认定(复审)范围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的必须是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含有限合伙企业)和认定(复审)前三年任意一年为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原则上不得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
二、关于自主知识产权1. 申报企业提供的自主知识产权必须在企业申请前已实际拥有,申请认定时已受理但尚未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不得计算在内。
2. 申报企业提供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权属人必须为申请企业(独占许可除外)。
三、关于研究开发费1. 要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中就“研究开发活动及研发项目”的界定,认真审核企业开展的技术创新活动是否符合规定。
2.对照申报企业的研发费用与近三年《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情况归集表》,若金额相差较大,企业必须说明正当理由。
3. 研发费用中,工资薪金支出是指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4. 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技术研发保险费等其他费用,一般应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对照申报企业的研发费用的起止日期、金额与企业的成果转化证明资料,投产后发生的费用应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一般情况下,不得作为研究开发费。
对已形成规模化销售的产品(服务)进行后续改进提升的研发活动而发生的费用,企业应给出详细说明。
6. 申报企业的研发费用的起止日期与获取自主知识产权的日期应有对应关系。
对已获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服务)进行后续研发活动及其发生的费用,申报企业应给予说明。
7. 对于申请认定企业须说明研发费用归集的具体方法及标准。
对于申请复审企业,申报企业须建立较为完善的单独核算研发制度,审核可根据账册凭证进行确认。
2019.2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管理办法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管理办法一、认定管理办法1.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依据是浙江省科技厅发布的《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17〕88号),认定要求为:(1)在本省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包括:专利(申请或授权)、标准、商标、经认定的科技成果和其他专有技术,并具有基于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获得的产品或服务;(3)企业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4)企业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经费投入并具有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5)企业规模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企业范围包括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等科技型企业。
2.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依据是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认定要求为:(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若符合上述第(1)~(4)项条件的企业,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认定的条件是什么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认定的条件是什么?在很多人眼里,由于国家政策、企业外部环境和目前的市场形势,很多人对高新技术企业比较乐观,想分享高新技术企业的份额,很多人会开始怀疑高新技术企业有什么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1.成长年限企业成立一年以上,申报前至少有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完整的会计年度是指1月1日到12月31日).例如,2018年成立的企业,2020年可以申报,2019年是它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2.知识产权高新申报的一个硬性条件,企业拥有核心知识产权,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并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3.高新领域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高新八大领域: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髙技术服务业、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4.科技人员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及从事上述活动管理和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5.研发费用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6.高新收入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人占企业同期总收人的比例不低于60%.7.其他条件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企认定的条件是什么?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哪些国家政策:1、企业所得税优惠10%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10%,按照15%征收(非高新技术企业为25%).也就是说,如果你的企业净利润是100万,非高新企业需要缴纳25万的企业所得税,而高新企业需要缴纳15万.2、研发费用可用来抵税,而且抵税比例比普通企业高75%!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进行加计扣除;即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将研发费用的175%在税前进行扣除,减少纳税.而高新技术企业正好是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范围内.3、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最低折旧年限不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用加速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5、高新企业认定是新三板上市的必要条件,优先批准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股票上市.6、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更容易获得国家、省、市各级的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7、国家级的资格认证,其品牌影响力仅此于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商标、国家免疫产品.高新技术领域看到这么多的优惠政策,大家是不是开始心动了呢?那么,什么样的企业才能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呢?申报高新企业,必须是八大技术领域才可以.高新技术领域一、电子信息二、生物与新医药三、航空航天四、新材料五、高技术服务六、新能源与节能七、资源与环境八、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要长期有效的准备。
高新技术企业税务认定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税务认定条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以科学技术和技术创新为导向,以高新技术为核心、具备较强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税务认定是指通过相关部门的认证,使得企业可以享受到高新技术企业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适用范围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经营许可证或者行政许可证的企业;3. 具备较强技术创新能力,以高新技术为核心,以技术创新和科学技术为导向,具有较强技术开发能力的企业。
二、管理要求1. 企业应当取得由省级以上科技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才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 企业在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每三年应当重新经过认定,才能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3. 企业不得擅自利用高新技术企业的特权,如超出限定的范围收取超过限定数额的税收优惠,一旦发现,可能会面临严厉的处罚。
三、税收优惠政策1. 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即将法定税率25%降低至15%;2. 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销售收入,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3. 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服务收入,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7.5%的优惠,即将法定税率25%降低至7.5%;4. 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中扣除支出数额的150%;5. 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转让收入,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四、认定流程1. 企业首先需要向省级科技部门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2. 申请材料提交完毕后,由省级科技部门审核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并组织专家小组对企业的技术能力进行评估;3. 评估完毕后,由省级科技部门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此时企业可以享受到高新技术企业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税务认定是一个复杂而繁琐的过程,企业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之前,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梳理,以便确保认定的顺利完成。
浙江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条件和流程
浙江企业想要申报高新企业的流程是什么?有哪些范围要求?下面来看看关于浙江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相关介绍,供大家参考!一、浙江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范围(一)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二)2011年和2014年认定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至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期满,应当根据新修订的《认定办法》规定,重新申请认定,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二、浙江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一)自我评价申报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
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二)网上申报具体流程1.注册登记新申请认定的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
选择属地市、县(市、区)高企认定办作为注册机构,并与认定机构联系确认完成注册程序。
2.提交材料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资料,生成导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PDF格式文件,并按国家网络申报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上传材料企业登录浙江省科技厅主页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内的“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网”(以下简称“省网”)。
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填写企业自评表,上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PDF格式文件至省网,并按省网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纸质材料(装订要求见附件1)提交至属地科技部门备案,纸质材料应当与网络上传材料一致。
(三)地方汇总地方科技部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应当充分发挥对当地企业发展情况熟悉的优势,对辖区内的申请认定企业申报材料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进行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采取会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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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认证条件
高新认证条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政府和政策性机构表彰被认可的企业科技成果,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改善企业效益和发展的重要举措。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应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确定。
一、产品研发方面1、全资企业研发的自主定制的具有代表性的产品,以最先进的技术完成,并得到同行业中的认可;2、产品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得到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并已投入|到销售市场;3、完成的新产品研发成果在行业中具有独特的地位;4、对新技术应用要求更高的产品;5、取得证明自成立以来在新产品的研发上的工业技术成果和/或成果成熟度的证明;6、现代化管理经营方式,实施企业内科技管理和质量管理等制度。
二、科研开发方面1、研究开发项目实现高质量、快速开发,取得成果;2、取得对自主知识产权有保护价值的专利成果;3、取得同业内或行业内公认的技术突破性成果;4、科研投入较高,研发技术水平较高,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较高;5、建立先进的科研管理机制,提高了研发的效率和合理应用;6、在节能、环保、生产效率等关键技术方面取得突破性成果,有示范、推广引导作用;7、建立特色办公、管理模式,参加技术竞赛获得优异成绩;8、成熟度分析,从而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合理实施。
三、高科技水平1、研发项目水平达到国际同行业前列;2、具备四合院式或智能自动化生产技术,可量产成型;3、技术支撑与高新科技的高度一致,实现关键技术的突破,达到领先水准;4、开发新药、创新器官等复杂项目,具备国家或行业认定标准;5、获得国内外证书、荣誉称号等奖项;6、受到各类媒体的报道和关注;7、投资新型产业链分链,取得显著的科研成果;8、完成复杂、高难度的企业生产工程,实施企业经营管理搭建,科学无关系统评价等。
四、为社会服务方面1、唤醒和发展行业技术创新,推进行业技术进步;2、取得具有世界领先规模的技术水平突破,对推动社会发展有重大作用;3、以技术领先,提升企业产品在全球市场竞争中的能力;4、取得有效的社会效益,如社会共享技术结果,提高地区技术含量,应用新技术效率等;5、取得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改善市场竞争环境;6、担负社会责任,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7、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完成国家重大的技术破题;8、发挥重点企业的技术和创新示范作用,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创新发展。
杭州高新企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和奖励政策,具体如下:一、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在本省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3、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4、企业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经费投入;申请好处:资金补助1-3万元;为市高新申请加分;省科技厅办颁发的认定证书(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支持)荣誉资质;企业招投标等。
(余杭区,临安区需要披露研发费用(利润表里面需要披露研发费用),要达到销售收入的5%以上;拱墅区,上城区,下城区需要拉社保清单,其他区域暂时不做要求)。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
评分标准:1. 科技人员指标(满分20分)。
按科技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档评价。
A. 30%(含)以上(20分)B. 25%(含)-30%(16分)C. 20%(含)-25%(12分)D. 15%(含)-20%(8分)E. 10%(含)-15%(4分)F. 10%以下(0分)2. 研发投入指标(满分50分)。
企业从(1)、(2)两项指标中选择一个指标进行评分。
(1)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 6%(含)以上(50分)B. 5%(含)-6%(40分)C. 4%(含)-5%(30分)D. 3%(含)-4%(20分)E. 2%(含)-3%(10分)F. 2%以下(0分)(2)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 30%(含)以上(50分)B. 25%(含)-30%(40分)C. 20%(含)-25%(30分)D. 15%(含)-20%(20分)E. 10%(含)-15%(10分)F. 10%以下(0分)3. 科技成果指标(满分30分)。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八大条件和四项指标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八大条件和四项指标【1】八大条件: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四项指标):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
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
四项指标分值结构详见下表:由技术专家对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
A. 高(78分)B. 较高(56分)C. 一般(34分)D. 较低(12分)E. 无(0分)解读:注重考查企业技术的含金量,专家的主观判断性增强了,扣分也会是最严重的。
如果有发明专利、在发达国家获得PCT专利、科技成果鉴定报告、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奖等,则更有说服力(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A. 强(78分)B. 较强(56分)C. 一般(34分)D. 较弱(12分)E. 无(0分)解读:知识产权要帮助企业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60%的高新收入要有自主知识产权来支撑。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管理,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浙江省范围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管理。
第三条科技型中小企业简称“科技型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指在浙江省内注册,以依法从事自主研发和创新的科技活动为主要目标,具备高新技术成果开发能力,并对其进行实质性运作的企业。
第四条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由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为企业提供特殊优惠和不正当的便利条件。
第二章认定条件第六条申请认定的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三)拥有一定规模的研发团队和研发设施,并具有创新能力;(四)近三年内研发经费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一定程度;(五)具备市场化运作能力,具有一定的市场开拓能力;(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第七条除了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科技型企业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具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质;(二)具有省级以上科技型企业认定资质;(三)主导或参与制定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等。
第三章申请材料第八条申请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表;(二)企业基本情况介绍;(三)企业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书;(四)研发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格证明;(五)近三年财务报表及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例说明;(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可以组织专家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调研。
第四章认定程序第十条申请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材料,并按照要求缴纳认定费用。
第十一条认定机构应在收到申请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初步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企业。
第十二条初步认定决定不合格的企业可以在收到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认定机构应当依法进行复核。
浙江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及要求
浙江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及要求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及要求如下:一、申报材料:1.企业简介: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成立时间、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2.企业法人及主要核心团队成员简历:包括姓名、学历、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职称等。
3.企业研发项目及成果介绍:包括研发项目名称、研发内容、研发进展情况、创新性、技术先进性等。
4.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包括研发机构设置情况、人员结构、技术研发投入、研发团队情况等。
5.企业经营情况: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6.知识产权情况:包括专利申请情况、专利授权情况、软件著作权情况等。
7.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材料:包括产品说明书、产品样品、测试报告等。
8.企业发展规划:包括企业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市场规划、竞争分析等。
9.其他相关材料:如荣誉证书、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
二、申报要求:1.企业必须符合国家和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的定义和标准。
2.企业应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和高新技术领域的核心技术。
3.企业年度研发投入应达到一定比例。
4.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中,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比例应达到一定水平。
5.企业所申报的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应具备创新性、技术先进性和市场竞争力。
6.企业应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
7.企业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能力。
8.企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
9.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科技创新文化和创新氛围。
10.企业应按照规定时间和流程进行申报,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
以上就是浙江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及要求的相关内容。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需要提供详细的企业信息、研发项目及成果介绍、技术创新能力、经营情况、知识产权情况等,并满足相关要求和标准,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不同地区对申报要求可能会有细微差异,具体细节可以参考浙江省相关政策和规定。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的管理和运行,充分发挥其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根据《浙江省科技创新条例》等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发中心是指由浙江省内高新技术企业设立,以企业为主体,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开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等活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推动产业升级的综合性研发组织。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二)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研发任务,具备较好的技术研发条件和实力;(三)有稳定的技术研发团队和高级技术人才;(四)有完备的管理制度和规范运行机制。
第四条研发中心的设立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鼓励各类企业积极申报设立研发中心。
第二章设立与认定(一)设立研发中心的申请报告;(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近三年来的技术研发成果及转化情况;(四)企业技术研发条件和实力等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市、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设立研发中心的企业进行审核,择优推荐上报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第七条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推荐上报的研发中心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认定或不予认定。
第八条经认定的研发中心由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牌匾和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运行与管理第九条研发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管理。
第十条研发中心应当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活动,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合作,不断提升技术研发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第十一条研发中心应当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第十二条研发中心的变更应当按照设立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核,并报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三条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研发中心进行监督和考核,重点考核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情况、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绩效。
第十四条监督和考核结果应当作为对研发中心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表现优秀的研发中心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合格的研发中心予以撤销认定和摘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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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人眼里,由于国家政策、企业外部环境和目前的市场形势,很多人对高新技术企业比较乐观,也是十分认可。
结果怀着忐忑的心去申请,最终却被驳回,问到原因就是因为对申请的认定要求没有了解清楚。
所以,我们就很有必要了解清楚,到底在类似浙江省这样的省份城市中,申请高新技术企业需要认定的要求有哪些呢?
1、公司成长期超过一年的,应当至少有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完整的会计年度是指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
例如,2018年成立的企业可以在2020年申报,2019年是完整的会计年度。
2、作为高新技术知识产权申报的刚性条件,企业拥有核心知识产权,这些核心知识产权是通过自主研发、转让、捐赠、并购等方式获得的,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起着核心支撑作用。
3、在高新技术领域发挥核心支撑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高新技术八大领域: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新技术服务业、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4、从事科技人员企业研发及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当年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及相关技术创新活动,
并对上述活动进行管理和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实际经营期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相关规定。
6、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近一年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有其他条件的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符合相应要求;企业申请确认前一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这些要求都是我们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需要满足的,不同的省份或者是城市可能会存在不同,大家一定要做好充足的准备,不再白白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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