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消防管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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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消防管理范文
一、临时动火、焊割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为规范在大厦范围内从事临时动火、焊割作业的单位或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及省、市消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
需在大厦范围内进行临时动火、焊割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前向管理公司提出书面动火申请,申请时列明动火作业时间、范围、内容及操作者姓名,并承诺遵守大厦一切规定,同时提交操作者的有效操作证书复印书。
管理公司接到申请后两个工作日内审批。审批申请过程中若认为有必要,管理公司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操作者操作证原件及消防部门的有关批文,以供查验。(二)分级审批管理
根据用火的危险程度,把审批动火管理权分为三级:
1.一级动火须由用火部门防火责任人会同工程部、保安部认真检查施工现场,定出可靠的防火措施,填写一级动火申请单(重大动火项目要写出专题备忘录),由管理公司防火总负责人签批后,报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审批,经现场检查确认措施可靠,逐条落实后,方可批准动火。
2.二级和三级动火必须由用火部门防火负责人制定消防措施,填写动火申请单后,报管理公司防火总负责人批准,工程部、保安部现场检查监督。
3.焊接和切割(简称焊割)属于明火作业。公安消防管理部门规定,从事烧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当地部门培训后发放的焊工证,方可上岗烧焊。(三)动火作业的“八不”、“四要”和“一清”
1.动火前“八不”
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
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开始焊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保护措施的不动火。
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2.动火中“四要”
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动火后“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责任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火种完全熄灭,留守现场15-30分钟才能离开现场。
(四)违反规定的处理
在大厦范围内进行临时动火、焊割作业的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时,管理公司有权视甚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 限时整改;
2. 责令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3. 移交消防管理部门处理。
二、装修施工场地消防安全规定
为加强装修施工场地的消防管理,保证装修施工场地及大厦用户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此消防安全规定。
1. 施工现场须按装修的实际面积和使用材料配备一定数量的2kg以上灭火器。配备标准:100m2以下楝2-3支;100m2以上3-4支;半层5-6支;全层8-10支。
2.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烧杂物、弯胶管等。
3. 易燃、易爆、带腐蚀性、有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大厦内。
4. 装修工程所需有机溶剂、油漆等只允许带进当天装修所需用量,当天离开时一律带走,不得储存、堆放在大厦内。
5. 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不得乱拉乱接电线或超负荷用电。
6. 室内布装电线须使用绝缘导线,并穿硬塑料管或钢管进行明、暗敷设,绝缘导线的绝缘强度应符合电源电压要求,电源电压为380v的应采用额定电压为550v的绝缘导线,电源电压为220v的应采用额定电压为250v的绝缘线。
7. 室内装修须严格按消防安全要求,使用不燃或难燃的防火材料,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8. 动明火烧焊的单位,焊动火作业前须先向管理公司工程部提出申请,严格按临时动火焊割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作业。
9. 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改动触动烟感器、喷淋头、紧急广播喇叭和消防栓等消防设备。
10. 室内装修间隔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如间隔封顶、间隔内无烟感喷淋的必须加装等。
11. 装修施工得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出口,不得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
12. 为避免施工场地粉尘过大引起烟感报警,每日施工前报经保安部同意后须用胶纸袋将烟感器包住,每日施工结束后须将包装物取掉,恢复烟感器的正常工作状态。
13. 每日施工结束离场前,须通知保安部当值领班到场进行室内消防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锁门离开。
三、消防工作制度
为加强消防管理,确保大厦用户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工作手册,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结合大厦实际情况,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总经理担任防火总负责人,各部门主管为防火责任人,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以保安部为主体建立义务消防队。
1. 大厦防火总负责人的职责
(1)领导消防安全机构,贯彻执行消防法则。
(2)组织制定各项消防工作规章制度。
(3)组织、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告消防工作情况。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5)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6)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工作。
(7)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
(8)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9)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
(10)调查火警事故,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2. 各部门防火责任人职责
(1)当好管理公司防火负责人的参谋,配合防火总负责贯彻、执行消防法则。(2)根据消防总负责人指示,组织消防演练。
(3)建立防火档案。
(4)在消防总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宣传,检查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5)负责消防工作巡查。
(6)督促落实各项消防规章制度。
3. 各班组防火责任人职责
(1)各班组防火责任人逐级向上一级负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对消防器材、消防设备设施实行层层承包管理。
(2)组织员工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学习和消防业务培训。
(3)每日检查自己管辖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
(4)每日检查器材位置、编号、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损坏及丢失,及时做好记录并报告保安部。
(5)要求员工做好灭火器材清洁,保持外表干净美观,摆放整齐。
(6)教会员工学习使用一般灭火器材及火警处理的操作技能,做到“一灭火,二抢救,三疏散,四保护”。
(7)检查走火能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被堵塞或占用,及时处理或报保安部。
(8)配合保安部做好各项防火工作。
4. 负责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工程技术员职责
(1)确保消防供水系统、消防栓等设备完备。
(2)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完备。
(3)保证烟感和温感探测器、水喷淋喷头、防火门、防烟门、防火卷闸、防排烟设施、消防水枪和水带、疏散标志和指示灯等消防设施完备。
(4)定期保养、维修大厦消防设备设施。
5. 义务消防队
(1)迅速行动组:由保安部当值主管、工程部系统工程师、管理部经理、部门当值保安员及工程部当值人员,管理部、行政人事部的男员工组成。迅速行动组发现火灾,应进行初期火警扑救,防止火势蔓延。不能控制的火警,应实施救火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