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财务预算管理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财务预算管理规定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预算管理控制制度
一、预算的编制:
1、预算编制原则
(1)政策性原则:按照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及我院的有关财经政策、财务制度进行编制。
(2)可靠性原则:收支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可靠,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避免赤字预算。
(3)“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原则:首先保证工资、离退休费等刚性支出,在此基础上,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重点项目资金到位。
(4)“优化结构,勤俭节约”原则: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勤俭节约,合理利用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预算编制的依据
(1)国家关于医疗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事业发展计划。
(2)上级下达的人员编制、定额标准、收支标准和预算计划。
(3)我院上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院内自定的定额标准、年初基本数据和本年度财力可能,以及预计可能出现的培养情况和物价变动幅度。
3、预算的编制
(1)编制预算计划,应包括三个主要部分:一是上年度的决算简况,二是本年度预算计划,三是执行预算的措施和说明。
(2)编制预算的主管部门是财务处,由财务处参考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所需经费预算以及各创收部门的创收计划,拟定预算建议方案。各二级核算单位根据财务处核定的预算额编制本单位预算。
(3)编制预算的日期一般安排在每年的1~2月份。
4、预算审批程序
第一步:在上年决算完成后,各部门申报预算计划。
第二步:财务处讨论并草拟预算建议方案
第三步:财政拨款数额下达后,修订我院预算草拟方案。
第四步:召开院长办公会,讨论年度预算计划,然后报院党委常委会审批
5、预算的执行
(1)要按政策规定积极组织收入,保证各项收入准确、及时、中额的收取。
(2)要按预算计划,及时、合理、节约地安排和使用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要妥善调整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平衡,对于由于客观实际变化所引起的预算变化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妥善地调整预算。
(4)加强对预算的管理,正确地、精心地组织预算的实施工作。
(5)搞好预算执行的分析与监督,对不按计划办事和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应及时纠正与处理。
二、预算执行的监督:
1、每年预算(决算)情况要向院长办公会汇报,听取意见。
2、每年预算执行前报审计机构审计;决算上报送审计机构审计。
三、预算分析
1、分析的内容:资金收支情况,超计划和未达计划的程度,存在主要问题、原因和应该采取的措施,预算执行措施落实情况,有何经验和问题。
2、分析的指标:预算完成率,收支完成率、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占总支出比例,奖产负债率等。
3、分析的时间:于每年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份四次进行分析。
4、分析的方法:采用比例法、对比法等。
四、预算调整
1、调整的内容:一般情况是将执行计划的增减金额在本年度预算各科目之间调整,不得突破年度预算金额,财政补助收入和专项资金收入一般不得调整。如因国家有关政策、事业计划有重大调整,公用开支部分物价调整,除申报市财政拨款外,应由预算内的机动费用解决。
2、调整程序和时间:每年10月初,将1—9月份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后,经财务处研究并提出调整意见,由财务处长书面报主管院长审定,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3、不论何人、何部门不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均无权修改预算。因特殊情况确需办理的预算外支出项目,经财务处严格审核后提出意见报主管院长审批,由预算的机动费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