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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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一一
《资产评估》课程论文
题目无形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学院商学院
专业会计学
班级2009会计双学位1班
学号 ************
学生姓名毛京萍
完成日期2010年12月16日
无形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随着无形资产在企业发展中重要性的增强,无形资产的交易日益活跃,但是无形资产评估在我国也存在着众多问题,为了有效发挥资产评估的巨大作用,本文指出了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给出了相关对策。
【关键词】无形资产评估;问题;对策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物质实体而以某种特殊权利或技术、知识等形态存在并发挥作用的资产。由于无形资产具有不完整性、虚拟性和弱对应性等成本特性,和能带来超额收益或追加收益的收益特性,以及无形资产市场条件的限制,在资产评估的三种基本途径中,较之成本途径和市场途径,收益途径显得更为合理、适用,这也使收益现值法成为目前无形资产评估巾的首选方法,
国外的(无形)资产评估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方法上已相当成熟,有关评估理论的探讨却相对缺乏’。我国正式开展评估只有十几年的时间,文献多处于一般性介绍国外评估方法阶段,理论程度不够,而且有诸多问题尚未澄清,使得我国无形资产评估中出现较为混乱的局面。我们发现无形资产评估中问题最多出现在摊销、机会成本和分成率的处理上.下面,我们就这几个问题进行分析。
一,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1,无形资产概念模糊,评估中出现偏差。在无形资产评估业务中,有些评估师只关注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的外在形式,只要委托方提供专利权证书、专有技术鉴定证明、商标注册证,就将其作为无形资产进行评估,而忽视了无形资产的实质———无形资产具有
带来未来收益的能力过程中,有些评估师不注意分析无形资产未来实现收益的能力,将一些在未来获得收益很少或实现收益可能性很小的项目作为无形资产进行评估。[1] 2,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的选择具有较大的随意性。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市场发育不成熟,无形资产成交案例较少,无形资产评估所需要的许多参数很难取得。从理论上讲,无形资产评估较适合的方法是市场法和收益法。市场法要求有一个活跃的交易市场和大量公开的成交案例,而我国目前无形资产尚不存在活跃的交易市场,并且有限的无形资产交易情况的有关资料也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取得。[2]评估中需要收益、成本、折现率、无形资产寿命期限等重要数据,这些数据从目前市场上公开的资料中也很难正确分析出来。
3,缺乏专门的无形资产评估人员。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涉及会计学、财务管理学、工程技术学、市场学、法学等多门学科,要求评估人员具有广博的知识、丰富的评估理论和经验、熟练的评估技巧。但是,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综合性的资产评估执业资格,只要取得了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资格,其执业范围就不受资产类型的限制。这种“万金油”式的评估师很难保证有足够的经验和技巧从事无形资产评估业务。
4,管理体制不健全,评估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无形资产评估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评估机构出现多头管理、评估业务的规范性无法得到充分的保障,企业主管单位拥有对评估报告审批权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既是当事人又是仲裁人。它们与政府部门还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也使得它们能够通过政府关系去垄断市场,而不是通过正常的市场竞争去获得业务,通常采用随意删减评估程序、评定估算简单草率,评们报告内容和格式不规范、只图眼前利益,给客户报价是你七折我就给折,你五折我就二折,热衷于恶性竞争,而将收费低所带来的种种弊端全都抛到脑后。[3]总的来说资产评估存操作层面的问题很大程度上也来自评估制度的不完善和市场的不成熟。
二,完善无形资产评估的对策
1,评估师应加强无形资产评估理论的学习和研究,为评估业务提供理论指导。
(1)无形资产的价值在于其未来的获利能力。评估师应该认识到不是所有的商标都是无形资产,不是所有的技术都能形成无形资产。商标、技术形成无形资产的条件是其具有未来的获利能力。未来获利能力的高低是决定其评估值大小的一个重要因素。
(2)无形资产的价值是由其具有的未来获利能力可实现部分决定的。评估师应清楚无形资产评估值除了与无形资产具有的获利能力相关外,还与无形资产潜在获利能力转化为现实获利能力的条件有关。因此在无形资产评估中,必须将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结合起来,综合考虑其未来获利能力的可实现程度,否则评估值就会出现较大偏差。
(3)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主要属于非市场价值。在理论上,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有多种分类,一般将其分为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均属于公允价值,只是非市场价值是一个带限制条件的公允价值。在评估业务中,凡同时满足为产权变动服务、评估对象具有通用性和用途多样性,并且是在充分的竞争性市场条件下形成的评估结果等条件就属于市场价值;如果不能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其评估结果就属于非市场价值。由于我国还未形成发达、活跃的无形资产交易市场,同时由于无形资产本身的非标准性、非唯一性等特殊属性,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主要是非市场价值,其评估结果只对特定的时间和特定的当事人适用。对此,评估师一定要在评估报告中予以说明。[4] (4)完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制定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指南。《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存在原则性过强、可操作性差等缺陷。同时由于我国资产评估执业人员整体水平不高,从事无形资产评估时间又较短,对理解和执行该准则存在一定的难度。中注协应通过制定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指南,对有关问题进一步加以明确和规范。
(5)应明确说明无形资产评估中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各自的适用范围,同时说明如果在同一评估项目中三种方法均适用,应如何选择评估方法。如果三种方法的评估结果相差很大,其最终的评估是按最佳评估方法的评估值确定,还是按三种方法的评估值加权平均确定。
(6)对无形资产评估中有关参数的确定方法进行说明。例如,对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预期收益额、收益分成率、折现率的确定方法进行说明。
(7)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指南可参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南的格式,通过一个或多个具体案例对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各种参数的确定进行示范。
2,规范无形资产评估报告的披露。目前,无形资产评估报告过于形式化,千篇一律,评估报告使用者从评估报告中可获得的信息较少。根据《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的要求,无形资产评估报告应在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1)披露无形资产评估假设。评估结果是建立在一系列假设基础上的。在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评估师需要做一定的假设,该假设应在评估报告中进行充分披露。评估报告使用者可以根据评估师所做的假设,对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的合理性进行分析。
(2)披露所选择的评估方法的依据。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包括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其中收益法较常用。评估师在评估报告中应充分披露选择该评估方法的理由,供评估报告使用者进行分析。
(3)披露各种参数的取值依据。在采用收益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涉及许多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