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提款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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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颁发《财政部负责的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提款报帐的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颁发《财政部负责的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提款报帐的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颁发《财政部负责的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提款报帐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1996.01.31•【文号】财世字[1996]12号•【施行日期】1996.01.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发布日期:2008年1月31日实施日期:2008年1月31日)废止财政部关于颁发《财政部负责的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提款报帐的规定》的通知(财世字〔1996〕12号)国家计委,国家教委,农业部,卫生部,水利部,内贸部,交通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建材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了进一步规范世界银行贷款资金的提款报帐工作,更加有效地使用世界银行贷款资金,保证项目顺利执行,经研究,对(93)财世字第107号文财政部颁发的“财政部负责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提款报帐的暂行规定”作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财政部负责的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提款报帐的规定”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93)财世字第107号文同时废止。

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随时与我部联系。

附件:1.财政部负责的世界银行信贷/贷款项目提款报帐的规定2.提款申请书一(用于回补和偿还式申请支付方式)(略)3.提款申请书二(用于直接支付、信用证下支付及办理特别承诺)(略)4.提款申请书三(用于出国考察和出国培训)5.摘要表(SOE限额以上的货物、工程和咨询服务)6.费用报表(SOE限额以下的货物、工程、咨询服务、科研或项目管理费)7.费用报表(考察和培训)8.费用报表(自营工程)9.项目工程进度报告10.年度用款计划表11.出国费用报销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一九九六年一月三十一日附件一:财政部负责的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提款报帐的规定一、总则1.按照我国政府与世界银行签定的《贷款协定》、《信贷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以及财政部、世界银行的有关规定,为规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提款报帐工作,合理有效地使用世界银行信贷/贷款(以下简称贷款)资金,特制定本规定。

世行贷款提款报账程序二

世行贷款提款报账程序二

附件二世界银行贷款新疆职业教育贷款项目提款报账程序贷款的使用采取提款报账制,项目内容不同,世行的支付比例有区别。

在项目《贷款协议》签订并生效后,自治区财政厅开设美元专用账户,其目的是在项目执行期内,周转使用专户内贷款,用于核算世行贷款,周转金最高限额为500万美元。

为此,项目提款须注意提款周期以及专户贷款资金的周转能力,合理确定提款金额和时间。

贷款资金的提取要遵守项目《贷款协议》,项目财务管理办法、《支付信》的有关要求。

项目提款报账程序包括:一、贷款支付方式本项目贷款的支付方式有4种:1、预付款;2、偿还支付;3、直接支付;4、特别承诺。

(一)预付款支付:世行可向借款人的指定账户中存入一笔预付款,以便在合格费用发生时支付。

(二)偿还支付:是指项目单位已经发生并且已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合格费用,要求世界银行用贷款资金支付的事宜。

这种支付方式一般金额不大,可以填写SOE表。

如果金额很大,超过世界银行规定的使用SOE表的限额,则必须填写摘要表,并附全部的支持文件。

(三)直接支付:是指项目合格费用发生后,由世行将款项直接支付给第三方(承包商、供货商、咨询专家)。

向世行申请直接支付时,需提供该费用已经发生的支持文件。

直接支付申请方式适用于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方式采购的土建工程和货物,对供货商支付世界银行贷款时。

(四)特别承诺支付:借款人通过国际招标方式购置大型设备或大宗货物时,特别承诺由世行以书面形式签发,用以承诺支付指定的金额,特别承诺一经发出,不可撤销。

特别承诺支付只适用于自治区财政厅向世行直接办理的申请(信用证申请)。

本项目首次提款报账前,各项目学校必须将授权提款人签名字样真迹一式两份报相关部门,其中项目学校向当地财政局报送,当地财政局向自治区财政厅报送。

二、提款报账应提交的支持文件世行项目活动内容分三类,分别是土建工程、货物采购、咨询服务。

这三类项目活动的采购方式不同,其提款所要求的支持文件也不同,其中:(一)土建工程(国际、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⑴世界银行新疆职业教育贷款项目提款申请书⑵单项合同金额在世界银行规定限额以上的(土建工程合同≥500万美元),报账时使用“世界银行新疆职业教育贷款项目前审合同提款支付摘要表”;单项合同金额在世界银行规定限额以下的(土建工程合同<500万美元),报账时使用“世界银行贷款新疆职业教育发展项目提款支付SOE A表”;⑶预付款保函;⑷履约保函⑸世行不反对意见批准电传(前审合同);⑹中标通知书;⑺工程进度报告(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签字);⑻合同以及合同中关于付款条款规定需提交的文件;⑼发票;⑿支付证明(直接支付不需提供);⒀银行对账单(直接支付不需提供)(二)货物采购⑴世界银行贷款新疆职业教育发展项目提款报账申请书⑵单项合同金额在世界银行规定限额以上的(货物合同≥100万美元),报账时使用摘要表;单项合同金额在世界银行规定限额以下的(货物合同<100万美元),报账时使用“SOE”A表;⑶预付款保函;⑷履约保函;⑸授标文件;⑹世行对合同不反对意见批准电传(前审合同);⑺合同以及合同中关于付款条款规定的需提交的文件;⑻设备装运单;⑼设备验收单;⑽发票;⑾支付证明(直接支付不需提供);⑿银行对账单(直接支付不需提供;(三)咨询服务⑴世界银行贷款新疆职业教育发展项目提款申请书;⑵单项合同金额在世界银行规定限额以上的(公司咨询合同≥20万美元、个人咨询合同≥5万美元),报账时使用摘要表;单项合同金额在世界银行规定限额以下的(公司咨询合同<20万美元、个人咨询合同<5万美元),报账时使用“SOE”A 表;⑶咨询短名单;⑷咨询预算;⑸邀请函;⑹咨询建议书;⑻对咨询单位建议书的评审说明;⑼合同或协议;⑽世行对合同不反对意见批准电传(前审合同);⑾发票;⑿支付证明;⒀银行对账单(四)培训⑴提款申请书;⑵世界银行贷款新疆职业教育发展项目提款支付“SOE”B 表;⑶培训通知文件;⑷培训预算;⑸培训人员名单;⑹合同或协议(自办培训时不需提交);⑺费用汇总表(发票等单据);⑻培训总结;⑼支付证明;⑽银行对账单。

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好风光好风光恢复供货才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一, 项目立项的指导与审核
项目管理人应积极指导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对贷款项目财务可行性进行审核~与计划部门协商~从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盈利能力、法人资本金到位、国内配套资金筹措、地方财政偿还能力、偿还外债来源安排、项目的筛选论证等方面提出审核意见。

,二,国外贷款项目的申报审批程序
1、国外贷款是指经自治区政府批准~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向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欧洲投资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以及外国政府、北欧投资银行等统一筹借形成的政府外债贷款~包括国务院批准的参照外国政府贷款管理的其他国外贷款~以及与上述贷款混合使用的联合融资、赠款等。

2、国外贷款属于国家主权外债~国外贷款项目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借用国外贷款项目的立项申请~按隶属关系先由项目单位提出项目申请~经盟市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局初审同意~然后由盟市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项目建议书。

申请借用国外贷款项目的立项申请文件主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抄送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本级的项目建议书由所属厅局直接函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3、借用国外贷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 项目简要情况,
,二, 项目建设必要性,。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会计核算办法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会计核算办法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会计核算办法一、为了加强世界银行(以下简称“世行”)贷款项目的会计核算工作,加强贷款项目管理,根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和世行贷款财务管理系统及审计指南的要求,制订了《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本《办法》是使用世行贷款的基本建设项目单位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实施细则。

二、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于1998年7月1日起经世行执行董事会批准并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项目。

此类项目以世行贷款项目为会计主体,必须按照本《办法》建立独立的项目会计核算体系,除报送《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向财政部和世界银行报送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报表。

在此以前已经世行批准的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项目,由项目单位自主决定是执行本《办法》,还是执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财务报告暂行规定》(财世字〔1997〕6号),但同一个项目的各项目单位只能执行同一的核算办法。

三、1998年7月1日后经世行执行董事会批准并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项目,除执行现行有关会计制度外,还应同时按照本《办法》报送会计报表。

在此以前已经世行批准的执行有关会计制度的世行项目,由项目单位自主决定是按本《办法》编制会计报表,还是按照《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财务报告暂行规定》报送会计报表,但同一个项目的各项目单位必须报送相同的会计报表。

四、项目单位应按本《办法》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一级科目原则上不得变动,如有特别需要,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并报财政部备案。

对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办法》已有规定外,项目单位在不违反有关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规定。

本《办法》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册,实行会计电算化。

项目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能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转贷会计制度-财际字[1999]165号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转贷会计制度-财际字[1999]165号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转贷会计制度正文:----------------------------------------------------------------------------------------------------------------------------------------------------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转贷会计制度(财际字[1999]165号1999年7月19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西藏不发):为了加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债务管理,规范各级财政部门转贷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会计核算工作,我们制订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转贷会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有条件的单位可以从1999年1月1日起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财政部。

附件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转贷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财政部门转贷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会计核算工作,特制定《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转贷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作为本级政府债权、债务代表转贷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财政部门(以下称转贷部门),其他转贷机构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设在转贷部门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专用帐户的日常支付业务和转贷部门的经费不在本制度核算。

三、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帐法。

五、以人民币和国际金融组织贷出货币(如美元、特别提款权、日元、马克、瑞士法郎等)为记账货币。

在会计报表上以实际发生的货币种类反映。

六、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七、会计凭证是各项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原始记录,是办理收、付和记账的依据,是核对账务和事后查考的重要依据。

账簿是记录一切交易事项、业务活动及资金变化情况的重要簿籍。

一切账簿必须根据凭证记载。

财务核对应定期进行。

应保证账账、账实、账表、账据核对相符。

经办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在核对相符后,必须签章。

八、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财务情况说明和会计报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提款报账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际[2007]58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提款报账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际[2007]58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提款报账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提款报账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际[2007]58号2007年9月24日)国务院有关部委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西藏不发),各有关项目单位: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提款报账是用好资金、实现项目目标的关键环节之一。

为进一步加强贷款管理,规范项目提款报账工作,根据《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38号)和有关国际金融组织的相关规定,财政部制定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提款报账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提款报账管理办法附件: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提款报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贷款管理,规范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提款报账工作,根据《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38号)和有关国际金融组织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以下简称贷款项目),是指财政部经国务院批准代表国家向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欧洲投资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统一筹借并形成政府外债的贷款项目,以及与上述贷款搭配使用的联合融资项目;(二)直接提款报账单位,是指财政部或者经财政部授权直接向国际金融组织申请提款报账的单位;(三)间接提款报账单位,是指向直接提款报账单位申请提款报账的单位;(四)指定账户,是指根据国际金融组织和我国有关规定开设的用于存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资金的账户。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办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办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办财政部关于印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贷款【发文字号】财国合[2017]28号【发布部门】财政部【发布日期】2017.05.02【实施日期】2017.06.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财政部关于印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国合[2017]28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不含西藏)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企业,金融机构:为落实《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5号),完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贷款赠款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我部制定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印发你单位,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函告我部。

附件: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财政部2017年5月2日附件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以下简称贷款赠款)项目的财务管理,合理合规使用贷款赠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5 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贷款赠款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贷款赠款项目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分工合作、规范有效、防范风险的原则。

第四条贷款赠款项目的财务管理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及贷款方或赠款方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开展贷款赠款项目财务评估、编制贷款赠款资金使用计划和预决算,加强项目会计统计,规范项目支出、控制项目成本,强化财务监督,防控债务风险。

第五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将政府负有偿还责任贷款的收入、支出、还本付息和政府负有担保责任贷款中依法或协议规定确需政府偿还的部分,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暂行办法[001]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暂行办法[001]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合理有效使用贷款赠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38号)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国际金融组织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部转贷(含统借统还)、转赠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以下简称贷款赠款项目),在准备、实施、竣工至贷款本息费全部偿还期间的财务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坚持“统一管理、分工合作、各司其职、规范有效”的原则,财政部门和项目单位应密切协作,明确管理规则、程序、权限和责任,对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偿还全过程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第四条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建立健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检查,规范贷款赠款资金的筹借、使用和偿还,优化融资结构,合理使用资金,高效运营资产,防控潜在风险,实现项目目标。

第五条项目贷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

原则上不同项目单独设立指定账户,按项目分账核算。

同一赠款方同一币种赠款资金,只能开设一个账户,按项目分账核算。

项目国内配套资金可参照办理。

第六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是指财政部经国务院批准并代表国家向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欧洲投资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统一筹借并形成政府外债的贷款,以及与上述贷款搭配使用的联合融资;国际金融组织赠款,是指财政部或者财政部经国务院批准代表国家作为受赠方接受的、不以与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搭配使用为前提条件的国际赠款。

项目单位,是指管理和使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包括:(一)管理和实施财政部直接转贷、转赠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的中央项目协调或执行机构;(二)管理和实施地方财政部门再转贷、转赠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三)项目完工后的运营单位;(四)财政部门授权管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的部门和单位等。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附件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财国合[2017]2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以下简称贷款赠款)项目的财务管理,合理合规使用贷款赠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5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贷款赠款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贷款赠款项目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分工合作、规范有效、防范风险的原则。

第四条贷款赠款项目的财务管理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及贷款方或赠款方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开展贷款赠款项目财务评估、编制贷款赠款资金使用计划和预决算,加强项目会计统计,规范项目支出、控制项目成本,强化财务监督,防控债务风险。

第五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将政府负有偿还责任贷款的收入、支出、还本付息和政府负有担保责任贷款中依法或协议规定确需政府偿还的部分,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赠款纳入中央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其中:对于赠款方有指定用途的赠款,按预算管理程序审核后相应列入中央部门预算或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对于赠款方无指定用途的赠款,由财政统筹安排使用。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财政部门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贷款赠款项目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制度规定,指导编写项目财务管理手册,对本级项目实施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开展与项目财务管理相关的业务指导、培训及监督;(二)组织开展对贷款项目的财政评审;(三)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贷款进行预算管理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贷款按照政府或有债务管理要求实施监管;(四)对赠款进行预算管理;(五)对贷款赠款项目的资金支付使用、成本费用支出、债务落实和偿还等实施管理和监督;(六)就贷款赠款项目实施相关财务管理事宜与贷款方或赠款方进行沟通与协调;(七)组织或配合相关部门对贷款赠款项目进行的检查、审计等;(八)财政部门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财政部关于《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会计核算办法》的问题解答

财政部关于《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会计核算办法》的问题解答

财政部关于《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会计核算办法》的问题解答颁布时间:2000-1-1发文单位:财政部截至1999年底,我国利用世行贷款协议总额达336.38亿美元,贷款项目涉及工业、农业、林业、水利、能源、交通、社会发展、文教卫生等方面。

世行贷款在我国引进外资工作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为了更加有效地引进和使用世行贷款,提高投资效益,财政部于2000年1月21日印发了《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现就《办法》的有关问题作些解答。

问:为什么要制定本《办法》?答: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工作中,财会核算与管理是贯穿于整个项目周期的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是项目管理的中心环节,担负着经济核算、财会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的重要任务。

做好世行贷款项目的财会核算与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原有的世行贷款项目会计核算办法比较零散,不规范、不统一,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世行贷款项目会计核算工作的混乱和淡化。

因此,迫切需要制定一套比较系统的会计核算办法。

问:世行贷款项目会计核算办法经历了哪几个发展阶段?答:自1980年5月我国恢复在世界银行的合法席位以来,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会计核算办法大致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一)1980年5月至1993年8月的起步探索阶段。

这一阶段,世行贷款项目财会核算与管理工作刚刚起步,基本上是一个项目制定一套财会制度,对涉及几个省(区)、市的项目,甚至是一个项目就有几套财会制度。

基层项目单位实际操作的难度很大,而且有关的会计指标不具可比性,难以进行汇总和分析,财会核算与管理工作比较混乱,与国际惯例差距较大。

(二)1993年8月至1996年底的逐步统一阶段。

1993年8月财政部在总结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项目主管部门管理项目的方法和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财会管理暂行规定》,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财会核算与管理工作逐步走向统一。

但是,其中对项目建成交付使用资产的结转、固定资产的折旧等经济业务的处理,违背了我国现行基本建设投资体制和财务管理体制分工的要求以及会计核算的相关性、客观性原则,且有关概念比较模糊,在具体操作中很难准确界定。

国际金融贷款农业项目分析

国际金融贷款农业项目分析

国际金融贷款农业项目分析一、合理有效利用国外资源,项目执行成效显著(一)增加资金投入,推动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和产业结构优化项目共利用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3.57 亿美元,争取全球环境基金赠款近1675 万美元,带动新增中央农业基本建设投资、中央和地方农业预算资金、专项资金、企业和农户自筹资金等国内配套投资30.41 亿元人民币,有效增加了中国农业基本建设投入,促进了各种资金的集中统一使用,优化了投资结构,提高了公共财政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在投资带动的基础上,通过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并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打捆项目切实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了农业结构优化升级,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形成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科学合理的农业生产力布局,增强农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作出了积极贡献。

如世界银行贷款小规模肉牛发展项目投资近18 亿元支持中原肉牛带建设,项目区畜牧生产条件显著改善,增产增效明显。

项目结束时,年饲养犊牛28.8 万头,出栏育肥牛22.32 万头,生产牛奶8.28 万t,各类等级牛肉6.2 万t,新增产值17.40 亿元,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从不足25%提高到近42%;项目帮助养殖场户全面建立肉牛溯源系统,所支持的5 个牛肉加工厂均通过了ISO―9000/14000 或HACCP 认证,并根据市场需求制定牛肉分级标准,按质论价,不同等级的牛肉之间价格每吨最大可相差2100 元。

(二)示范效果明显,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体制机制创新这些项目在设计和实施过程中普遍注重示范创新,在引进先进生产技术和管理理念的基础上消化吸收再创造,推广运用于行业发展并发挥持续效果,推动了农业生产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由数量扩张向数量质量效益并重转变,由分散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促进了农业发展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并把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到主要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管理创新的轨道上来。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管理经验的借鉴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管理经验的借鉴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管理经验的借鉴摘要:探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管理的特点,并与地方政府财政投资项目的管理进行利弊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提升改进地方政府财政投资项目的管理经验。

关键词: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管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具有贷款期限较长、项目监管严格、绩效评价高效等多方面优点,与之相比,我国财政投资项目具有立项简便、安排及时、调整灵活等优势。

借鉴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有益做法,能为完善公共基础设施类项目的管理工作提供借鉴参考,可进一步推动我国公共管理制度创新和地方政府管理水平的提升。

一、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特点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主要是指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提供的贷款,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贷款期限较长。

贷款使用期限一般在20 年。

二是贷款利率优惠。

贷款利率一般低于市场利率。

三是贷款项目前期准备时间长。

从项目提出、选定、评估到项目实施一般需要 1 年半到 2 年时间。

四是项目管理严格,贷款手续严密。

从项目提出、准备开始直至贷款用完、项目建成,需要一个完整的周期。

五是贷款项目需要一定的国内配套资金。

一般情况下,贷款项目只提供所需的外汇资金,其比例占项目总投资的30%—50%,个别农林业项目可达70%,其他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和借款单位负责配套。

六是贷款资金实行提款报账制。

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投标和采购,并按照项目建设进度由借款单位逐次申请提取贷款,经国际金融组织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供货商或承包商。

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与财政投资项目管理利弊分析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管理先进理念与经验主要有:一是重视项目管理机构能力建设,每个项目中安排专项资金、聘请咨询专家,为项目顺利实施和行业、机构的长远发展规划提供技术支撑。

二是项目规划论证严谨而全面,注重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特别关注环保、移民和社会评价工作以及公众参与。

三是综合运用先进管理方法,提高项目质量,如:财务管理中的提款报账制、基于计算机技术的项目信息化管理等。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doc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doc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工程绩效评价管理方法第一条为了提高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工程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根据《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财政部令第38号),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中央工程执行(协调)部门(以下简称中央部门)、地方财政部门及地方工程实施机构,对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工程进行绩效评价,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本方法以下用语的含义:(一)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工程,是指财政部经国务院批准代表国家向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开展基金、欧洲投资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统一筹借并形成政府外债的贷款工程。

(二)国际金融组织赠款工程,是指财政部或财政部经国务院批准代表国家作为受赠方承受的、不以与贷款搭配使用为前提条件的国际金融组织赠款工程。

(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工程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准那么、指标和方法,结合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工程预先设定的绩效目标,对工程绩效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四条绩效评价工作应当遵循以下根本原那么:(一)依法实施,科学标准。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评价工作;评价指标要科学客观,评价方法要合理标准,根底数据要真实准确。

(二)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坚持中立立场,从客观实际出发,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合理开展评价工作;评价结果要依法公开,承受监视。

(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财政部负责总体推进和加强绩效评价工作;中央部门和地方财政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本地区的绩效评价工作。

(四)目标导向,各方参与。

以工程绩效目标作为绩效评价工作的起点和评价标准;在评价过程中推动利益相关方积极参与。

第五条绩效评价的根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 (二)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开展规划和相关政策;(三)相关行业开展规划及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标准;(四)国际金融组织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工程相关文件、;(五)工程立项申请报告及文件; (六)政府各级职能部门对工程执行情况的检查或;(七)工程单位的工程执行文件和报告; (八)其他可以作为评价依据的资料。

宁夏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主要做法

宁夏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主要做法

宁夏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管理主要做法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宁夏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目标:总结项目管理经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案例研究提供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实施国际金融组织项目始于1985年,距今已近三十年,期间共申请项目22个,签约贷款总额8.73亿美元,贷款余额为5.84亿美元,归还已到期债务1.15亿美元。

其中世界银行项目19个,签约贷款总额5.09亿美元,贷款余额为2.76亿美元,归还已到期债务约1亿美元。

我区国际金融组织合作项目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起步较早,工作连续,体制机制趋于完善。

我区第一笔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为北方灌溉项目,之后,一直持续申请和使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没有间断,从而逐步建立和理顺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管理体制与机制,强化了队伍建设,提升了管理能力。

二是项目选择把握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特点,体现了宁夏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点,突出了民生优先。

我区根据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准备周期长,领域限定条件多等特点,结合自治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将项目选择定位于关乎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基础设施和社会领域,把重点放在教育、公路交通、医疗卫生、农业、环境保护、生态治理、扶贫开发、培训就业等民生领域方面,“谋长远,补短板”,促进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与地区协调发展的有机融合。

三是把握财政预算与外债贷款之间关系,实现二者之间的有机结合和相互补充。

坚持从实际出发,从长远规划的原则,立足各阶段宁夏财政经济条件,“积极、合理、有效”地使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使其成为化解地方财力不足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矛盾的杠杆,实现“借船过海,借力发展”之效果。

与此同时,精心调度资金,合理安排预算,保证按时偿还到期本息,维护对外形象声誉。

截止目前,我区未发生拖欠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情况。

四是求索创新,甘作试验田。

选准时机,增进对接,大胆引进国际金融组织新理念,新模式,先行先试,先干先得。

世界银行贷款“宁夏全球发展学习中心项目”和“银川市城市发展战略项目”,在国内都属“第一”。

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及外国政府贷款业务程序简介

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及外国政府贷款业务程序简介

省发改委会同财政厅向国 家发改委、 财政部上报本省 项目申请, 并由省财政厅向 财政部提交还款承诺函Biblioteka 国家发改委 批准备选项目方案
财政部对外 谈判、双方承诺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及批准文件
国外贷款机构 考察评估
利用外资方案
国外贷款机构初步确认
办理进口机电 设备审查手续
技术商务谈判草签合同
银行签订 转贷协议
市财政局与县政府签定转贷协议,县财政局副署
县财政局与乡(镇)政府或项目单位签定转贷协议
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申请、核准程序: 一、贷款准备程序
用款主体取得项目立项批文,提出利用开行贷款申请 借款主体审核贷款申请,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成员单位会审借(用)款主体贷款申请,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批准贷款申请,办公室通知借(用)款主体进入项目核准程序
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 贷款及外国政府贷款业务程序简介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国内申请程序:
项目市政府向省发改委、财政厅、项目主管部门提出项目申请,并向 省财政厅提交还本付息付费、提供地方配套资金的承诺函
省发改委会同财政厅、项目主管部门联合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 家项目主管部门上报本省项目申请,并由省财政厅向财政部提交还本 付息付费、提供地方配套资金的承诺函
采 购 招 标
支 付 贷 款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审批流程图:
中方提出备选项目 项目贷款协定签字 根据项目建议书 确定贷款备选项目三年滚动计划 贷款项目鉴别 可研报告及审批 报银行执行董事会审批 贷款协定谈判 世界银行对项目进行正式评估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内转贷程序:
财政部与省政府签定转贷协议,省财政厅副署
省财政厅与项目市政府签定转贷协议,市财政局副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2号——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2号——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2号——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7.12.11•【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2号•【施行日期】2017.12.1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2号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财政部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部长肖捷2017年12月11日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为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措施,我部组织开展了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经过清理,决定对以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名称规章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审批办法(财政部令第28号)2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3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82号)规范性文件序号文件名称1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在京单位会计从业资格认定职能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财会〔2016〕14号)2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19号)3财政部关于印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3〕9号)4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财会〔2013〕8号)5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3号)6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会〔2011〕11号)7财政部关于推进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09〕13号)8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指导意见(财会〔2008〕16号)9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办会〔2016〕34号)10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化调转有关事项的说明》的通知(财办会〔2014〕32号)11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国会计从业人员信息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3〕19号)12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同意重庆市财政局实施会计从业资格电子证书试点的函(财办会〔2012〕7号)13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河北省财政厅实施会计从业资格电子证书试点的函(财办会〔2011〕25号)1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行全国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题库试点的通知(财办会〔2011〕11号)15财政部办公厅关于采集全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财办会〔2010〕18号)16财政部关于印发《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常驻代表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会协字[1996]1号)17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国政府贷款管理规定》的通知(财金[2008]176号)18财政部关于外国政府赠款形成资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08]102号)19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金[2006]59号)20财政部关于开展治理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财金[2006]53号)21财政部关于加强外国政府贷款债务统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06]39号)22财政部关于外国政府贷款第三类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01]172号)23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确定意大利政府贷款转贷银行的通知(财办金[2006]72号)2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日本政府贷款项目采购程序》的通知(财办金[2002]71号)25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日元贷款植树造林项目特别账户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财办金[2001]132号)26财政部关于下发《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债务报表编报及评比办法》的通知(财国际[2002]1号)27财政部关于修改地方财政部门办理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出国经费预领和核销办法的通知(财际函字[2000]108号)28财政部关于世界银行贷款专用账户提款报账管理变动的通知(财际函字[2000]107号)29财政部关于地方财政部门办理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出国经费预领和核销的通知(财际函字[1999]225号)30财政部关于在省级财政部门设立世行贷款打捆项目外汇周转金的通知(财际函字[1999]107号)31财政部关于由地方财政部门办理世行贷款项目出国手续的通知(财际函字[1998]98号)32财政部关于颁发《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债务清偿办法》的通知(财际字[1999]224号)33财政部关于将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专用账户利息收入纳入预算外资金进行管理的通知(财世字[1998]59号)34财政部关于印发《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财务报告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世字[1997]6号)_GB2312;line-height: 32px">。

世界银行贷款xx项目财务手册(DOC)

世界银行贷款xx项目财务手册(DOC)

第一章项目财务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了加强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财务管理,规范项目单位财务行为,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发挥项目的经济效益,保证所贷资金合理有效使用及按时还本付息,根据本项目的《贷款协定》、《项目协定》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以及本项目的特点与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项目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根据我国政府有关的方针和政策,具体实施项目的《贷款协定》和《项目协定》中有关财务条款。

根据世界银行评估报告和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的财务计划;加强项目工程支出的成本管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及时办理世界银行贷款的提取和支付工作;按时还本付息付费;及时正确地反映和分析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参与项目的管理与决策;实行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

3、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实施本项目的xx市世行项目办、项目业主(xxxx 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4、xx市财政局作为市政府的债权、债务代表人,具体负责贷款资金的转贷、发放、回收贷款本息费的管理工作,承担按贷款协定规定的日期,向省财政厅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和承诺费的责任。

市财政局同项目单位要密切配合,做好资金的发放、回收工作,提高贷款项目的偿还能力,保证政府债务偿还工作的落实。

5、项目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及本办法,如实反映项目财务状况,并应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项目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项目单位要根据项目管理要求,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备合格的财会人员,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适时对财会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其业务素质。

(二)财务管理机构及其职能1、财务管理机构1)机构与岗位设置项目单位应设置本项目的财务管理机构。

2)项目财务管理机构的职能。

根据财政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财会管理暂行规定》〖财世字(1993)第127号〗,实施贷款项目的市世行项目办财务管理机构基本职能是:a、参与项目评估、谈判和协议的签订b、参与签订和执行项目协定和转贷协议中有关财务条款c、参与招标、评标和合同的洽谈、签订,监督合同的实施d、参与项目概(预)算、决算的编制和审查e、及时办理世界银行贷款的提款报账、资金回补工作f、及时、正确的反映和分析世界银行贷款资金使用情况g、审核项目资金计划(包括外资和内配资金)以及落实资金计划h、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财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i、做好项目后评价和移交工作实施贷款项目法人单位财务管理机构基本职能是:a、参与项目概(预)算、决算的编制和审查b、参加招标、评标和合同的洽谈、签订,监督合同的实施c、负责按世行贷款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办法和国内相关行业会计核算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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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提款报账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管理,规范项目提款报账工作,根据财政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提款报账管理办法》(财际[20XX]5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是指财政部经国务院批准代表国家向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欧洲投资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统一筹借并形成政府外债的贷款项目,以及与上述贷款搭配使用的联合融资项目。

(二)债务代表人是指与省财政厅直接签订的“转贷协议”中规定的债务代表人。

所有向省财政厅报送的提款报账申请,都应由债务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三)项目单位是指使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资金具体实施项目的部门和单位。

(四)项目管理办公室是指专门针对特定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而设定的组织协调机构。

(五)指定账户,是指省财政厅根据国际金融组织和财政部有关规定开设的用于存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资金的账户。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经财政部门转贷的正在执行中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

第四条省财政厅根据国际金融组织、财政部以及省制定的提款报账相关规定对提款报账资料的合格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及时拨付资金,并向债务人落实债务。

项目单位、项目管理办公室、债务代表人应当对所提交的原始报账单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五条项目单位、项目管理办公室、债务代表人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提款报账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配备专门人员,根据贷款项目进度、资金需求及使用情况提交提款报账申请。

第六条按照贷款协定、转贷协议等文件的规定,可以由贷款资金支付提款报账申请的费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发生在贷款协定签字日至贷款项目关账日期间或者其他经国际金融组织同意的追溯报账期间;(二)按照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采购规定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符合有关类别额度、支付比例、最低限额等要求。

第二章提款报账方式
第七条项目单位可以选用一种或者多种方式提款报账。

选择提款报账方式应当综合考虑项目设计、资金需求、财务管理水平、采购内容与方式以及提款报账单位过去的支付经验等。

第八条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提款报账可以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一)归垫(偿还支付),是指项目单位对已经发生的费用用自有资金先行垫付,省财政厅根据项目单位的申请,从指定账户支付提款报账资金或者申请国际金融组织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的方式。

(二)直接支付,是指根据项目单位的申请及其提交的有关交易已经发生的证明文件,省财政厅从指定账户支付提款报账资金或者申请国际金融组织直接支付给第三方(如供应商、承包商、咨询机构及咨询专家等)的方式。

(三)特别承诺支付,是指项目单位采购货物时,按合同约定采用信用证结算、直接向第三方支付,单项信用证金额较大,超过国际金融组织对特别承诺规定的最低额度的,项目单位可以通过省财政
厅向国际金融组织申请特别承诺支付的方式。

第三章提款报账程序
第九条转贷协议签署后,债务代表人应当确定提款签字人,并于转贷协议签字之日起一个月内以公文形式向省财政厅报送提款签字人的签字样本真迹。

在项目执行期内,债务代表人变更提款签字人的,应当及时报送新的提款签字人的签字样本真迹。

第十条项目单位应按本实施细则,在费用发生后,及时汇总、填制摘要表或费用表,送同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债务代表人审核。

各项目管理办公室、债务代表人收到报账资料后,必须及时审核签章,然后逐级上报。

第十一条项目单位或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的国内培训、考察,须编制详细计划和经费预算,在取得国际金融组织不反对意见后,向同级债务代表人、省财政厅报批,经省财政厅批准后实施培训,并根据培训实际发生的费用办理提款报账手续。

第十二条项目单位或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的出国培训、考察,须事先向同级债务代表人、省财政厅报送年度出国计划,并在出访前取得国际金融组织不反对意见。

经省财政厅批准的出国团组出访时,可提交提款申请,预领出国费用。

团组回国后,项目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向省财政厅核销出国费用。

第十三条国际咨询服务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中包含出国(境)培训、考察团组的,须事先向同级债务代表人、省财政厅报送年度出国计划,并在出访前取得国际金融组织不反对意见。

要严格执行国家出国(境)用汇开支标准,办理出国(境)用汇审批及核销手续。

第十四条由省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的咨询服务、培训、考察,如涉及到市县,应事先经过有关的债务代表人确认,并在提款报账时报送债务确认证明。

第四章提款报账证明文件
第十五条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提款报账,应当提交提款签字人签字的提款申请书(见附件1、2)、资金类别控制表(见附件3)、费用报表(世行费用报表见附件6,亚行费用报表见附件8、9、10,农发基金费用报表及附表见附件14、15)和摘要表(世行摘要表见附件5,亚行摘要表见附件7、11)原件各一份,并根据贷款来源的不同,分别提交其他相应的证明文件。

第十六条项目单位应提供其他相应的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复印件(第一次提款时提供)、国际金融组织的“不反对意见函”(在贷款协定中规定由国际金融组织前审的合同第一次提款时提供)、合同变更文件各一份以及下列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1、土建类别:承包商发票、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进度报告;
2、货物类别:供货商发票、货运证明、验货单;
3、咨询服务类别:服务商发票、咨询专家签名的付款指令、进度报告、完工报告。

第十七条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单项合同金额在费用报表限额以下的,应当提交费用报表一份,其他相关文件保存在项目单位备查。

单项合同金额在费用报表限额以上的,应当提交摘要表一份,并根据本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第十八条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除提供本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外,还要按亚行要求提供其它相应的证明文件。

第十九条采用特别承诺支付方式的,应当提交合同副本和信用证副本各一式两份。

第二十条国外培训、考察,须提交专门的提款申请书(见附件2)以及国际金融组织不反对意见、出国(境)用汇审批表、出国(境)用汇核销表(见附件4)、费用开支凭证、出国计划批复、邀请函、出国任务批件、培训或者考察任务大纲、详细日程、出访报告和出国团组涉及的各债务人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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